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督员,油田驾驶员,现场作业员 | 使用场景 | 工伤统计,交通事故,任务执行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工伤和交通事故统计的事儿,别漏报错报,让数据准一点。 | ||
| 职责分工 | 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收报表。各单位自己填表。车队管好出车记录。 | ||
| 核心条款 | 本企职工出事负主责算工伤事故。伤外人全算交通事故。每年1月6日前交表。 | ||
| 执行要求 | 表格要手写或打印清楚。谁出车谁登记。安全部门每月查一次记录。漏报要补,迟报要问原因。年底统一核对总数。 | ||
第一条 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第6条统计,每年1月6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
第二条 油田企业交通事故统计原则。
1. 本企业的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执行任务的本企业职工伤亡的,应作本企业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次要责任的应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
2. 因交通肇事而伤及企业外的人员事故,无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均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考核。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客运车站事故
| 适配人群 | 站长,安全副站长,班组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应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 |
|---|---|---|---|
| 制度目标 | 让车站干活更安全,少出事故,出了事有人管,责任分清楚。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全面负责,副站长管安全协调,安全小组查落实、盯整改、给处分。 | ||
| 核心条款 | 谁主管谁负责,隐患马上改,事故现场快处理,“四不放过”要到位。 | ||
| 执行要求 | 日常检查不能停,隐患通知当天有方案,整改完马上报,小组每月查一遍,不改就通报,再不改就处分。 | ||
客运车站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站生产安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班组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三、站长是车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分管安全副站长是本站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整改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各部门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七、部门负责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事故
| 适配人群 | 炼化操作工,油田钻井队,设备维修员 | 使用场景 | 炼化生产,油田作业,设备检维修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知道哪些算事故,怎么分轻重,上报时有统一标准,别乱报漏报。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管分类定级,财务部门算损失,各业务部门报自己领域的事故。 | ||
| 核心条款 | 六类事故定义清楚,重伤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额、停产影响都列了数字线。 | ||
| 执行要求 | 出事后马上报,按等级走流程,损失要按文件里写的算法算准,不能随便估,每月汇总交上去。 | ||
第一条 事故分类。
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 人身事故:除上述五类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 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炼化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4) 一次事故跑油、料在10吨以上。
(5) 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3)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油田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 事故等级划分
(1) 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c.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2)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c.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事故。
a.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b.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c. 无控井喷事故。
2. 事故上报范围
(1) 油田企业发生上述事故(包括负次要责会的交通事故),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2) 油田企业发生30吨以上跑油事故,管道储运企业发生100吨以上跑油事故,浅海发生1吨以上跑油事故,均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3) 发生生产、设备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方面的事故,由专业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部门。
第三条 重伤标准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执行。
第四条 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 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1) 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2)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 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 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3)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 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4) 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
(5)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2. 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
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
多系统停产损失按各企业计划成本计算。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工艺事故
| 适配人群 | 工段长,当班调度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生产波动,系统停车,辅料损失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操作乱来的事儿,少让原料跑掉、产品做坏,别老停车减产,保护生产稳当点。 | ||
| 职责分工 | 工段长盯现场,调度员报消息,车间组织小事故分析,厂长办牵头大事故,安环部参与调查。 | ||
| 核心条款 | 不准不按规程干,辅料不能乱加,倒淋得及时排,出事马上报,该开会就开会。 | ||
| 执行要求 | 小事故一天内查完,中等两天,大的三天。必须开分析会,写清楚原因经过,班组、车间、厂长办层层签字上报,措施要落地检查。 | ||
工艺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指挥操作失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辅料跑冒、成品不合格以及报废等)或使生产波动而减产、停车对生产系统造成较大的潜在威胁。
1 事故分类
1.1 工艺事故按其损失影响程度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2 凡造成停车及大幅减产的为特大工艺事故。
1.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或系统停车超过16小时的为重大工艺事故。
1.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对生产系统潜在威胁较大或造成单套装置或系统停车的事故为较大工艺事故。
1.5 未达到特大、重大、较大事故的,包括没有造成明显的损失而对生产系统造成了损害或潜在影响的为普通事故。
1.1 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2 不按规定投加辅料造成辅料损失或结果波动的。
1.3 倒淋排放不及时造成堵塞的。
2 工艺事故的处理
2.1 工艺事故的分析
2.1.1 发生事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工段长或当班调度汇报,对重大或特大事故立即向车间、厂长办和公司汇报,来不及报告时,可先处理事故后再汇报。
2.1.2 普通事故,由车间组织发生事故的工段、操作人员及工段长、当班调度员进行调查分析,并把分析结果报厂长办备案;如认为事故影响较大,普通事故也可由厂长办处理。
2.1.3 较大事故厂长办会同安环部、企管考评科、调度室及当班调度员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分析,分析结果上报分管领导。
2.1.4 重大、特大事故由车间主持分析并会同厂长办、安环部、企管考评科、调度室及当班调度员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分析,当事者、发现者、工段长必须按时到场参与分析。
2.1.4 发生事故,当班应在事故发生班交班后,组织事故分析会。
2.2 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2.1 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当事者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进行分析,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工段长,工段长根据事故性质,填写班组意见后上报车间主任。
2.2.2 车间主任根据事故分析情况和班组意见签署车间处理意见,普通事故报厂长办备案存档,重大、特大事故上报厂长办,厂长办联合相关部门审查处理。
2.2.3 较大事故厂长办会同调度室、安环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各级事故处理意见进行分析,报公司审查处理。
2.2.4 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由安全部门组成调查小组,根据事故分析班组、车间意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做出处理,同时制定预防措施。
2.2.5 普通事故由车间全权处理分析,并报厂长办备案,特殊情况由厂长办或调度室处理。
2.3 事故处理时间。
2.3.1 普通事故24小时(一天)内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完毕。
2.3.2 重大、较大事故48小时(两天) 内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完毕。
2.3.3 特大事故72小时(三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具体安排)。
2.4 发生事故后,必须由责任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的教训进行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厂长办对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进行检查、落实,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防止顶板事故
| 适配人群 | 掘进班组长,锚杆支护工,跟班队长 | 使用场景 | 掘进作业,过断层施工,放炮后找顶 |
|---|---|---|---|
| 制度目标 | 防止顶板掉矸伤人,保证工人安全干活,让支护更牢靠。 | ||
| 职责分工 | 跟班队长盯现场,施工队长派班讲要求,技术部门发预报,工人自己敲帮问顶。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敲帮问顶再开工,严禁空顶作业,锚杆要打实,托板贴紧岩面,离层仪每100米一个。 | ||
| 执行要求 | 每班开工前先找活矸,临时支护必须用,拉拔实验每旬一次,顶板变化随时观察,失效锚杆马上补。 | ||
1、每班次进窝头时,必须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找掉活矸活煤,施工中注意观察,及时处理顶帮隐患。若顶板存在伪顶或离层必须先找掉活矸,找到直接顶后,再进行支护。
2、处理顶板事故,至少两人现场作业,并有专人观顶。
3、锚网支护打眼前,先进行临时支护,并进行敲帮问顶,消除顶部隐患,操作者要站在安全完好顶板下施工。
4、锚网巷道锚杆严禁穿皮,托板、网、梯子梁紧贴岩、煤面,顶板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
5、每旬对锚网支护巷道锚杆进行一次拉拔实验,在井下作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锚网支护巷道每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经常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7、坚持巷道维修制度,失效锚杆及时补打,顶板离层或破碎时要加强支护。
8、掘进头必须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巷道采用随掘随锚,锚网支护打眼前,先采用φ180mm×2400mm的木料进行临时支护,遇断层或顶板碎松软,必须逐排支护过断层或顶板破碎松软带。
9、凡过断层或其它地质变化时,技术部门必须提前20m发出书面预报,以便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顶板管理措施。
10、掘进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的支架下用手镐配合尖钎进行找顶,并打木点柱临时支护进行护顶。
11、各施工队长和项目部跟班队长在每班派班时,要将掘进工作面的现场情况及采取的必要措施向全体职工贯彻,跟班跟班要现场落实。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事故
| 适配人群 | 灌装站轮班组长,液化气站负责人,生产主管 | 使用场景 | 设备事故处理,灌装站运维,液化气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设备少坏多干活,不让生产停摆,修得勤一点,用得久一点。 | ||
| 职责分工 | 轮班小组查一二级事故,填表写原因,教育员工,提处理意见。第一负责人管三四级事故,查因整改,定罚谁罚多少。 | ||
| 核心条款 | 事故按损失分四级,1-49元是一级,50-100是二级,101-500是三级,501以上是四级。 | ||
| 执行要求 | 出事24小时内填报告单,一式三份交第一负责人。要写清楚怎么改、啥时候改完、谁来改。分析要实在,不甩锅。罚款从当月工资里扣,伤人要赔医药费和工资。 | ||
1 目的: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主机、辅机、电器设备等的事故管理。
3 职责:
3.1各轮班(组)负责调查一、二级事故的原因分析及事故填报工作,本着“三不放过”原则教育员工,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
3.2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负责三、四级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行考核落实。
4 事故级别的划分:按事故的经济损失价值分为:
4.1一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49元之间。
4.2二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00元之间。
4.3三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1-500元之间。
4.4四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元以上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事故的报告、分析
5.1.1各工序(班组)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审核后,返还责任部门二份。
5.1.2 事故发生部门在报告单上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到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2事故的分析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推托扯皮。如涉及到事故原因无法确定时,应保护好现场,由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组织进行分析确定,对最后确定的原因,责任部门必须执行裁决。
5.3事故的处理
5.3.1事故处理按事故级别按下列标准进行:
1、一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人,责任人罚款30元/人;
2、二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40元/人,责任人罚款60元/人;
3、三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50元/人;
4、四级事故:生产主管罚款100元/人,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80元/人,责任人罚款250元/人。
5.3.2事故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5.3.3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责任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及误工(人员工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分月扣回。
5.3.4 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由刑事部门处理。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环保事故
| 适配人群 | 环保员,车间负责人,技术主管 | 使用场景 | 事故分级,应急报告,污染处置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环保事故,快点报、快点处理,别让事情越闹越大。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总负责,环保员盯现场,班组长第一时间报,技术员查原因。 | ||
| 核心条款 | 出事马上报领导,1小时内必须告诉环保局;分速报、确报、处理报告三步走。 | ||
| 执行要求 | 当班人24小时内写清一般事故;大事故要电话 书面双报;台账天天记,不准拖、漏、假、瞒。 | ||
为加强本厂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3事故的简要经过。
4.4已经采取的措施。
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本厂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3、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14、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职业危害事故
| 适配人群 | 车间负责人,综合部长,救援小组组长 | 使用场景 | 职业危害事故,生产现场紧急,重大职业危害 |
|---|---|---|---|
| 制度目标 | 出了事马上报,别拖着。让领导和安监局快知道,好救人、查原因、少损失。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第一时间报车间或综合部;车间负责人或综合部马上告诉王德风;王德风1小时内报柏总和安监局;综合部存档案。 | ||
| 核心条款 | 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晚;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部门伤害情况;救援要快,选懂救护的人上。 | ||
| 执行要求 | 发现人立刻口头报;车间或综合部马上转报;王德风1小时内书面报;综合部存档;救援小组由综合部长带队,柏德秋李翠元去现场救。 | ||
一、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车间负责人或综合部报告;车间负责人或综合部应当立即报告王德风;王德风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公司总经理柏德禄和道外区安全监管局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事故档案由综合部负责长期保存;
二、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1、生产现场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本车间负责人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车间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综合部长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援小组,救援小组设在综合部,由救援小组组长(综合部长)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事故附近选择安全地点,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柏德秋,李翠元)担任。
3、各部门和主要管理人员要在指挥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事故
| 适配人群 | 安全处长,主管领导,企业主要领导 | 使用场景 | 事故汇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
|---|---|---|---|
| 制度目标 | 出了大事小情得马上告诉集团,别藏着掖着,让上面知道咋回事,好一起想办法。 | ||
| 职责分工 | 二级单位老大、安全处长、主管部门头儿、事故单位一把手,按人头数和事故大小分谁去说。 | ||
| 核心条款 | 死了人就报,重大特大更要报;20天内必须到集团当面讲清楚,带报告、照片、录像。 | ||
| 执行要求 | 企业自己查清原因后赶紧安排人去汇报,集团安环局或领导听,相关部门都来参加,现场分析原因提要求,全程记下来存档。 | ||
第一条 企业凡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和涉及死亡的一般事故,应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二条 汇报人员。
1. 合同制职工多于5万人的企业。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下同),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处长汇报。
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的重大事故,或者事故死亡人数累计达到3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处长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特大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处长及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
2. 合同制职工少于5万人的企业。
发生涉及死亡的一般事故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处长及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由企业的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处长及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第三条 汇报时间。
在对事故主要原因基本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尽快到集团公司进行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天。
第四条 汇报材料。
1. 事故报告12份。
2. 事故现场录像带。
3. 事故现场照片。
第五条 听取汇报的单位和人员。
1. 一般事故:向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汇报。油田部参加听取油田企业的事故汇报;炼化部参加听取炼化企业的事故汇报;工程部参加听取施工企业的事故汇报;销售部参加听取销售企业的事故汇报。
2. 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除上述相关部门外,人教部、监察局参加听取汇报。
第六条 汇报程序。
1. 发生事故的企业汇报事故情况;
2. 与会人员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
3. 领导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 集团公司建立事故汇报记录并存档备查。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医院差错事故
| 适配人群 | 药师,中药师,制剂员 | 使用场景 | 处方调剂,中药煎药,药品分装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药房出错,减少发错药、漏发药、标签贴错这些事,保护病人安全,也别让科室乱套。 | ||
| 职责分工 | 带教老师管实习生差错,部门领导盯住自己人,药学部统一查问题、定处理,专人记差错本。 | ||
| 核心条款 | 发错药、标签不对、过期药发出、毒麻药对不上、计价错超500元、煎药漏错、买假药都算差错事故。 | ||
| 执行要求 | 出了事马上报,不能瞒;要补救;登记本得写清时间人名患者和怎么处理的;每月讨论一次;重复犯错要重罚。 | ||
1.差错事故是指药学部在处方调剂、药品分装、中药煎药中发生的违 反正常程序的操作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 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
2.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两类;事故为已造成不良后果的不 良行为。
3.在制剂生产或配方发药等工作中发生的,被本人或其他人员发现, 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按 内部差错论。
4.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
4.1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 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 者已用药的(限于对病情、健康无影响的)。
4.2分装药品:药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者;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
4.3毒麻药品的实耗与统计数量不符而无法溯源的。
4.4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重大经济损失者(金额≥500元) 。
4.8因保管不善,造成错药、混药、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的;调剂室、 药库的药品产地、规格、批号等与库存药品验收记录不符的(包括以自购药 品换取医院药品)。
4.9账物管理混乱,造成账物严重不符的(≥500元,自行发现原因并及 时、正确处理者除外)。
4.10精密、贵重仪器不注意维护、保养,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造 成器械损坏或性能下降的。
4.11中药煎药中漏煎、错煎(包括方法和用药人)而影响患者正常服 药或造成严重浪费的(≥500元)。中药加工炮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补救的 。
4.12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
5.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
6.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药学部视情节轻重逐 级上报至医院主管院长。如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 重予以严肃处理。
7.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所在部门领导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以减轻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
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 原因并及时组织讨论和总结。
9.登记差错应准确详实,登记内容包括责任人姓名、发生日期、患者 姓名、差错性质、发生经过、处理结果及发现者。
10.差错、事故责任人处罚办法依照药学部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发生医 疗事故责任人则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1.对累次出现差错者加重处理。重复出现类似差错者,将追究当事人 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有效防止和避免差错 和事故的发生。
13.差错分级判定标准
13.1严重差错
13.1.1麻、毒、一类精神药处方错配、遗漏或超量或服法错误等已用 于患者,未发生严重影响的。
13.1.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不善,造成药品丢失的。
13.1.3脱岗,致患者久等,延误治疗的。
13.1.4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者,已发用于患者的。
13.1.5分装药品错误,已发用于患者的。
13.1.8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
13.1.9账目混乱及保管不善,以及药品未及时养护,致大量药品过期 、变质,以零售价计价值超过500元的。
13.1.10违反有关法规,被各级行政机关查处的。
13.2一般差错
13.2.1配错、发错一般药品,用于患者未影响患者病情的。
13.2.2配错、发错麻醉、毒性、精神药品,及时发现追回而未用于患 者的。
13.2.3制剂不合格,经检验分析后,采取措施,未用于患者的。
13.2.4不按处方发药,多发或少发的。
14.2.5违反相关制度、规范、常规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