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管理员,押运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设备维修清洗,危险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险物品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减少火灾爆炸风险,让工作环境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盯整体,仓库管理员管存放,运输员管押运,班组长盯剧毒使用,领导批领用。 | ||
| 核心条款 | 分类专存、标清楚、不混放;禁用汽油洗设备;怕潮怕晒的不能露天放;轻拿轻放,禁用火花工具。 | ||
| 执行要求 | 所有人员上岗前要学懂规则,仓库每周测温,消防器材每月查一次,运输必须办手续,剧毒双人锁、双人领退,领导签字才给发。 | ||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采购员,危化品押运员,危化品仓管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采购,危化品运输,危化品仓储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物品乱买乱运乱放问题,防止出事伤人伤物,让大家干活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盯全程,采购员只准走正规渠道买,仓库专人管进出,使用人必须按规矩来。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要专库存,运输得审批专车拉,领用要审批才给发,用时戴好防护,不能混装乱放。 | ||
| 执行要求 | 从今天起所有人照着做,安监科每月查一次仓库和记录,发现不按流程的马上叫停整改,记录要留三年。 | ||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管理员,实验实训教师,保卫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存储,实验药品领用,气体钢瓶存放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品,不让乱放乱用,防止起火爆炸中毒,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盯审批签字,实验实训中心管库房和记录,使用单位负责培训和日常操作。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专地存放、不混放、有标志、配器材;领用要批、三方签字;剩的必须退库。 | ||
| 执行要求 | 入库出库每笔都要记清数量,培训完才能上岗,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隐患马上改。 | ||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要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专用地点。严禁混放。库房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批准、检查、验收及领取手续,要有严格的出入库制度。
(3)对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学习。
2、剧毒物品的管理
(1)储存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用库房或保险柜。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手续健全,帐物相符。库房坚固防盗、通风干燥,必须备有特殊防火器材。
(2)剧毒物品须经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在领取过程中要由学校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及使用单位三方签字。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要对剧毒品负全责。
(3)对于剧毒品残留液的处理,均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专人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3、各类气体钢瓶的管理
各类气体钢瓶要分开存放保管,必须避免爆晒或强烈震动,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及腐蚀性物品隔离。存放地点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要将使用规定贴在室内或室外明显处,警示有关人员遵守。在使用时,要区分不同的化学性质。要设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将防范措施具体化。
4、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5、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的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按数量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6、对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人身安全,污染环境等危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车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适配人群 | 门卫人员,车场安全员,售票验票员 | 使用场景 | 车站安检,车辆出站,旅客乘车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三品”进站上车,保障车站和车辆安全,减少隐患,让大家坐车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门卫负责宣传和制止“三品”进站;安全员劝阻旅客上车并报保卫科;售票验票员宣传并报告;驾乘和租赁人劝阻并报告。 | ||
| 核心条款 | “三品”不准进站、不准上车、不准携带;出站前必须检查;人人要宣传、要制止、要上报。 | ||
| 执行要求 | 所有岗位发现“三品”立刻劝阻,马上报告保卫科;出站检查不能漏;每天班前强调一遍;保卫科不定期抽查落实情况;记录本要当天填好。 | ||
一、首先门卫人员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制止“三品”进入车站。
二、车场安全员做好旅客,驾售人员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三、售票员、验票员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四、驾乘、随车售票员、车辆租凭人劝阻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五、售票员做好宣传工作,严禁车辆携带“三品”。
六、车辆出站时,严格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形成群防群治,各层次、多网络严查“三品”。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仓库
| 适配人群 | 仓库管理员,焊割操作员,防火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气瓶存储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易燃易爆物品,别堆太多,别乱放,别出火情。 | ||
| 职责分工 | 仓管员盯数量登记,班组长管班组零散存放,防火责任人批气焊作业。 | ||
| 核心条款 | 三天用量上限,专人看管登记,禁露天放,禁带火种手机,灯要防爆,气量不超1m³。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查存放量,每次领用要签字,每周巡仓,发现违规马上停用整改,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超过三天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6、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7、严禁携带火种、bp机、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8、仓库存气量不准超过1m3。
9、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
| 适配人群 | 实验室主任,药品保管员,实验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实验室储存,危化品管理,废液处理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药品乱放出危险,保证大家安全,让实验室不乱不炸不中毒。 | ||
| 职责分工 | 实验室主任管总,指定专人保管,专人懂性质会方法,贵重剧毒另加锁记账。 | ||
| 核心条款 | 分七类存药,不能混放;易燃易爆要通风阴凉;剧毒用完进废液桶;废液不混装。 | ||
| 执行要求 | 购进取用全登记,定期清理;房间配防火器材;废液集中解毒达标再排;残渣能回收就回收。 | ||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7、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爆破设计员,装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露天爆破,隧道开挖,火工品存储 |
|---|---|---|---|
| 制度目标 | 防爆破出事,防炸药丢了,保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工区要定细则;爆破工持证上岗;设计员也要有证;装药人、爆破组长、看库人各盯各的活儿。 | ||
| 核心条款 | 不许无证干爆破;不许雷雨天点炮;不许瞎炮乱处理;炸药雷管分箱锁好;洞里爆破必须撤人。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用多少拿多少;剩的马上退库;警戒距离按量算;点炮前清场查线;瞎炮当场处理或报批;每天登记用量,账物对得上。 | ||
第一条 为确保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储存和使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及火工用品流失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请工区结合管段内施工项目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 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相关要求:
1.爆破工必须经过地方公安部门正规培训,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级政府制订的条例、规章等制度。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爆破安全技术设计实施。
3.爆破设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的培训,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方能进行相应等级的爆破设计。
露天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3.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3.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3.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5.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5.1起爆应由值班指挥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5.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5.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5.4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6.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其总长不得小于1米。
6.2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使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6.3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6.4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地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7.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8.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8.1应由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8.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8.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8.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8.5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8.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隧道开挖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第㈡条露天爆破作业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按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办理领取、运输、使用手续,在装运过程中严禁起爆器材与炸药混装,必须有专人清点押运,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自存放,严禁丢失。
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2.1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2.2相邻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m;
2.3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2.4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2.5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3.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3.1照明不足;
3.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3.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3.5出现③、④种异常情况未经地质预报的;
3.6没有警戒好的。
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6.1有无瞎炮;
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6.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6.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7.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8.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8.1制订操作细则并经批准;
8.2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
8.3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9.两个相向贯通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进行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标志。
10.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10.2洞身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10.3设立明显的标致和专人看守;
10.3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11.进入爆破作业区的爆破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须清点,对失效(哑炮处理)的爆炸物品,也应记入爆破记录表。严禁乱丢乱放,洞内应设置临时火工品存储箱2个(存储箱内壁应内衬橡皮胶垫),雷管、炸药应分箱并上锁,专人看护,仅限当班临时存放。
12.瞎炮的处理按前款8规定执行。
13.当隧道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
第三条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要求
爆炸物品临时存储专用仓库的选址需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爆炸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2.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组织监督销毁。
第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导致火工品遗失或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 适配人群 | 仓库管理员,项目安全员,危化品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危险作业现场,特种物料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东西,别出事,保护人和房子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管审批,仓管员管收发,专人管毒物,大家都要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专库专管,仓库要砖石砌,禁烟火,用防爆灯,门窗外开,铁钉不露头。 | ||
| 执行要求 | 入库马上登记,领料必须审批,每天检查通风湿度,每周查消防设备,每月清点记录。 | ||
1、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6、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有项目部专人审批,记录清楚。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油品及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库房管理员,安环监督员,采购执行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生产现场搬运,采购合规审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易燃、油品和化学品,让人不受伤,东西不坏,环境不遭殃。 | ||
| 职责分工 | 安环处盯着看有没有问题;物资供应公司买、存、发,都得按规矩来。 | ||
| 核心条款 | 专库专放、专人管;禁明火、要通风、防渗漏;买前查资质,要msds表。 | ||
| 执行要求 | 全员得学安全知识;采购按计划走,必须选合规厂家;库房天天查包装,灭火器不能少;发现漏了破了马上处理。 | ||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汽油 柴油 稀料 氧气 乙炔 乙醇 丙酮 硫酸 盐酸 碱类 油漆
3.职责
安环处负责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保证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员管理: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对具体的物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轻易放过一个不安全因素。
4.2采购管理:
4.2.1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学品,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规定,选择有国家认可的,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和单位,尤其是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优选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4.2.2采购时应向供方索取所购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等相关材料,并将信息传递给使用部门。
4.3搬运及储存管理:
4.3.1库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库房附近应当配备消防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及其它设施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具防渗措施,库房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