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 适配人群 | 客户服务人员,设计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客户服务投诉,设计私单监管,考勤异常处理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员工行为,让工作有规矩,不乱来,不丢公司脸。 | ||
| 职责分工 | 人力部管执行,部门领导盯自己人,高管要带头不犯错。 | ||
| 核心条款 | 迟到早退、旷工打卡造假、骂客户、偷东西、泄密、做私单,都算违纪。 | ||
| 执行要求 | 发现就查,查实就按轻重罚,记过留档,大过解聘,人力定期检查,部门每月报情况。 | ||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 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 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提供便利的。
5. 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 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 故意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 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责任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 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 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 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 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 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 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 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 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 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考勤及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考勤员,劳资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生产排班,员工请假,薪酬核算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岗,不旷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 ||
| 职责分工 | 企管部统一管考勤;各部门设兼职考勤员;劳资员抽查记录;主管批假;总经理最终审批大额请假。 | ||
| 核心条款 | 8点上班12点下班,13:30到17:30;迟到早退超15分钟算一次;离岗超15分钟要请假;没理由不到岗算旷工。 | ||
| 执行要求 | 考勤员每月1号交上月记录;请假必须填单子或电话说清再补单;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旷工扣薪点多,三次就警告,五次可能被辞退;考勤员造假也扣分。 | ||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 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条 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 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5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点;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 (3) 擅自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5点;1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30-60分钟的,每次扣除20点。 (4) 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40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80点; (5) 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 (6) 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企管部批准,可记嘉奖一次 (8) 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9) 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0)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条 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十六条 长期病假根据员工在职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长短,给付的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长不超过 <10年<5年 >;;5年3个月 6个月 >;;10年<5年 5-10年 19-15年 15-20年 >;;20年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病假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工伤导致的病假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 病假1日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报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备案; (2) 病假3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3) 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 病假累计超过30日,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条 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 事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2) 事假3日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事假少于5日,由总经理批准; (4) 原则上,当年事假不超过7日。否则,应予以停职。 第二十条 有下列缘由之一的,可申请公假: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假每次不超过3日,全年不超过5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福利假的享有标准见《员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条 除上述规定外的请假批准权限,一律由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超过3日的,需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请假单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如下: 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条 病假待遇: (1) 当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常考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2) 病假期累计超过30日后:当月超过15日的月份,不参加考核,其考评分按部门平均分计算,但浮动岗位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计算绩效薪点数;未超过1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3) 病假超过30日的,不核算绩效薪点数,全部按照标准岗位薪点数的一定比例核算当月岗位薪点数,比例数如下: 工龄不超过 5年的: 50% 工龄不超过15年的: 60% 工龄超过15年的: 70% 第三十一条 当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条 生产岗位上,经车间主任批准,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过当月调休进行调剂,不影响考评。 第三十三条 当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条 探亲假待遇: (1) 当月不超过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 当月不超过10日的,不计入考核,其考核成绩按部门平均分计算,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 当月超过10日,不计入考核,不享有绩效薪点,浮动岗位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条 当月发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当月婚假超过5日,不计入考核,其考核成绩按部门平均分计算,但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条 当月发生丧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条 产假期间,不进行考评,不计算绩效薪点。岗位薪点统一按标准岗位薪点数核算。 第三十八条 哺乳假期间,不进行考评,不计算绩效薪点。岗位薪点统一按标准岗位薪点数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条 休假期间,不影响计算年功薪点数。 劳动纪律管理 第四十条 各车间、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各车间、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必须报企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第四十二条 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门、财务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一并下发。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由企管部负责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学院后勤集团职工工作纪律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中心主任,分管领导 | 使用场景 | 考勤检查,违纪处理,层级追责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守规矩,不迟到早退,不乱串岗聊天,不干私事,保持工作秩序。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总负责人,分管领导管自己那块,中心主任管本中心,班组长管本组。 | ||
| 核心条款 | 按时上下班,不串岗聊天,不处理私事,不带亲友进 workplace,穿得整齐,爱护公物。 | ||
| 执行要求 | 每月不定时检查,违纪要签字确认,通报加罚款,考勤表次月5日前交办公室,违纪记录存档。 | ||
为加强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维护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集团原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全面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集团劳动纪律管理网络,明确各级领导
抓劳动纪律的责任,集团实行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分级检查监督管理机制。即:
总经理是集团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各自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各中心主任是本中心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中心
班(组)长或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③班(组)长是本班(组)劳动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班(组)职工的劳动纪律。
2.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劳动纪律的考核,集团成立劳动纪律检查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 员:各中心主任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对集团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
②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
4.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每月对集团各中心或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
②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检查或抽查中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存档等。
③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的违纪行为,提交集团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研究处理。
④负责对各中心考勤表进行审核。
⑤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
5.管理内容和办法:
①集团实行违反劳动纪律追究制。采取逐级追究责任的方法,实行层级管理。
②劳动纪律考核监督小组每月不定时对各中心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记录
违纪情况,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③各中心、班(组)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
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每月上报工资时,各中心将考勤表和违纪人员名单及经济处罚情况报办公室。
三、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集团或中心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6.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7.精神饱满,举止文雅,讲究礼貌,对待师生热情和气。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集团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集团财物,损害集团利益。
10.公私分明,不得利用集团或部门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11.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吵架、斗殴。
12.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实行中心负责制。各中心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
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本中心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并将本中心当月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报办公室,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违纪处罚和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2.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请假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集团所有员工一律遵守学院和集团、各中心规定的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
病事假: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
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上班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的计中途离岗一次。
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a.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三次者(每次半小时以内),按旷工
一天执行,以此类推计算。
b.迟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
四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c.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d.无特殊原因假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e.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
f.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欺骗单位,经查属实者;
g.不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拒绝到新岗位工作或无理拖延超过调动报到时限者;
h. 由集团、中心安排的值班时间,值班人无故缺席者;
i.因打架斗殴、酗酒违章、违纪等行为致伤或被拘留而缺勤者;
五、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须事先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书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
后,将请假条交本中心考勤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一天以内,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事假一天以上,
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并交集团办公室保存。
3.口头准假无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请假期满后,必须
按时返校上岗工作,向准假部门及时销假,对逾期不销假者,以旷工论。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确因需要再延长的,须在期满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病假须持学院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六、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规定
1.有下列轻
微违纪行为的,可免予处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将本人
违纪情况记录在案:
①工作疏忽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②搬弄是非,破坏团结;
③上班时间精神倦怠,工作不积极主动;
④上班时间穿着不得体,不整齐干净,未按规定统一着装;
⑤上班时间接待亲友,处理私事,未经批准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⑥上班时间无故串岗聚众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⑦工作场所卫生脏乱,办公设施用品随意胡乱堆放;
⑧不爱护,不节约学院、集团财物,资源;
⑨举止不文雅,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态度生硬;
⑩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娱乐活动;
在工作时间胡乱串门、闲谈影向他人工作的;
安全意识淡薄,不注重维护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2.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分别视违纪情节和程度应予于纪律处罚,标准如下:
①重复发生第一类行为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②上班时间睡觉,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③迟到、早退、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一次扣发工资50元;
④旷工,一日扣发工资100元;
⑤工作不力,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不改正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耽误工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视具体事故大小
和损失程度经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后,给予经济处罚;
⑦拒不服从班(组)长、中心主任指挥命令和决定,无理取闹,影响工作,
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⑧工作时间饮酒,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⑨利用学院、集团或各中心资源谋取个人私利,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⑩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诽谤他人,争执吵架,破坏团结制造事端,造成不
良影响,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发工资100元;
影响他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用户投诉,经查属实者,一次扣发工资
100元。
3.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集团按程序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①重复发生第二类违纪行为(不含第二条)或者第三次发生第一类违纪行为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日,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日者;
传播或携带违禁物品;
恐吓威胁他人,有意伤害殴打同志,相互斗殴者;
⑥违反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学院、集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者;
⑦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不当行为,或利用学院、集团名义在外招摇行骗者;
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盗窃、挪用、侵占、损害和浪费学院、集团资产,损
害学院、集团利益者;
⑩造谣生事,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煽动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学院师生工作学
习、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造成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违*公德,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或生活作风不正派,损害集团、学院形
象,在师生中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的。
4.有下列情形,集团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应聘时蒙蔽集团、中心,出具伪造文件、谎报事实,经查实者;
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中心安排其他工作者;
④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⑤未经集团、中心允许,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集团、中心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员工违纪处罚程序
对违纪员工的责任追究,应本着严肃,慎重地精神,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
情节危害程度,结合本人平时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手续完备,具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①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由其所在中心根据管理制度,写出违纪调查材料,提出
处罚建议,处罚建议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报集团办公室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学院人事处。
②集团办公室和主管领导会同人事处对违纪员工的违纪情况进行复审核实,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罚决定及有关材料存档。
八、集团各中心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中心人员违纪行为。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中心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其中心领导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必要处罚。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没有列出的或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十、集团各中心根据本中心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各中心具体的劳动纪律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勤制度,报集团审批后,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投资公司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部门负责人,行政部专员,HRBP | 使用场景 | 考勤异常处理,岗位纪律检查,违纪行为处置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作有规矩,不乱套。大家按时干活,别偷懒,别捣乱,把活干好。 | ||
| 职责分工 | 行政部盯着全公司,各部门领导管自己人。谁出问题谁处理,还要记下来。 | ||
| 核心条款 |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串岗脱岗,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干私活,不准吵架闹事。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打卡,请假要写条子。有问题先查实,开会定处罚,本人能说话。罚款当场交,归到活动费里。 | ||
投资管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六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行政部是劳动纪律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九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一)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二)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三)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四)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五)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六)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十二)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十三)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三)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七)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八)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九)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十)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一)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十三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六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八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九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二十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第二十三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营运总监审批后使用。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广东融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一线员工,班组长,部门主管 | 使用场景 | 考勤管理,岗位值守,办公秩序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守时守规矩,别摸鱼,别乱来,公司和员工都好过。 | ||
| 职责分工 | 工厂和公司本部一起查纪律,各部门领导安排具体事,员工自己照做。 | ||
| 核心条款 | 不准迟到早退,请假要领导签字,上班不许串岗、聊天、喝酒、睡觉、吃东西、干私事、骂人。 | ||
| 执行要求 | 发现一次扣五十块,第二次翻倍,严重就开除。每天有人查,谁查谁负责,大家得配合。 |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
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洗煤厂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岗位司机,车间主任,厂长,一线操作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岗位管理,考勤异常处理,酒后上岗处置,脱岗串岗监管,财物损坏赔偿,自动离职认定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按时上班、穿好衣服、不喝酒、不乱跑、不偷东西,厂里干活有规矩。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守规矩,车间主任管本车间,厂长管大事,罚款由财务收。 | ||
| 核心条款 | 不准酒后上岗,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串岗,不准干私活,不准偷东西。 | ||
| 执行要求 | 考勤打卡记时间,发现就当场罚钱,车间主任每天查,厂长不定期抽查,罚款单当天交财务。 | ||
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促进全厂的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班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罚款二十元,超过五分钟停止当日工作,并罚款五十元;严禁早退,早退一次罚款五十元,造成事故本人负责。
三、严禁酒后上班及班中饮酒,发现酒后上岗,立即停止工作,当日按旷工处理,班中饮酒,每次罚款100元,按旷工处理,并对该车间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四、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干私活,不得脱岗,串岗,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六、请假必须办理手续,写出请假条,三天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厂长审批。
七、上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及安全设施,发现丢失、损坏,由岗位司机按价赔偿。
八、不请假、长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欠工资。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交由公司处理:
(1)偷窃公共财产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上班喝酒闹事者;
(4)不服从指挥无理取闹不听劝告者;
(5)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车站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一线班组长,站务调度员,安检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考勤管理,交接班,安全例检 |
|---|---|---|---|
| 制度目标 | 让职工守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好好干活,提高效率,跟上市场变化。 | ||
| 职责分工 | 部门领导批3天内事假,分管领导批3到5天事假,经理批5天以上事假。交接班必须两人在场。 | ||
| 核心条款 | 迟到早退超半小时算旷工;请假要按流程办;吵架打架扰乱秩序要处理;交接班没人不能走。 | ||
| 执行要求 | 制度公布当天就实行。考勤每天记,月底汇总。部门领导查纪律,人事部抽查。违规按条款处理,记录留档。 | ||
为整顿和加强企业劳动管理,促进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职工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计算,超过半小时算旷工。职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三)职工因故请假,必须按照各类假的规定办理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期报到上班,如需延长期限申请续假,未经同意任意超假,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在三天内的(含三天),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五天的(含五天)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五天以上的事假,必须由经理批准。
(四)职工上班吵架,打架,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生产工作正常秩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
(五)违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企业损失,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和追究经济责任。
(六)凡是连续性工作的职工,要做到交接班人员都到场,不允许交接班时上一班或一下班无人。下一当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走,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一年内无各类安全隐患的事故发生,工作成绩突出,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车站表彰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车站给员工给予以下奖励;
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在事故救援中,使顾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提出合理化建议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4、年底评出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二、站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20—100元。
1、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撤离职守;
2、未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各类登记表;
3、涂改或伪造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管理各种资料混乱不全,未建档;
5、利用工作之便替经营者报班或违章违规说情。
三、虽未造成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给予责任人下岗处理。
1、车辆未安全例检而给予报班营运;
2、为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使“三品”上车;
3、售超员票;
4、车辆出站未认真检查,清点实际载客人数,使超员车辆出站。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c餐饮公司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前厅服务员,餐厅领班,迎宾员 | 使用场景 | 迎宾接待,点餐服务,送客离店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注意形象、礼貌待客、不偷懒、不犯错,让客人觉得舒服,酒店少出问题。 | ||
| 职责分工 | 领班盯现场,经理管大方向,员工自己守规矩,谁出事谁负责。 | ||
| 核心条款 | 提前到岗换衣、站姿端正、主动问好、用礼貌话、不争吵、不拿客人东西、不私吃、不说方言。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会强调,罚款当场记,领班巡查,客人投诉要查,每月汇总通报一次。 | ||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考勤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部门考勤员,项目驻场员工,新入职员工 | 使用场景 | 写字楼办公,跨区域轮班,培训考勤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守时守岗,别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让考勤清楚明白,工资奖金发得准。 | ||
| 职责分工 | 部门负责人管纪律,考勤员盯手续,人力资源中心统管检查,外地公司也要报数据。 | ||
| 核心条款 | 迟到早退脱岗算违规,旷工按分钟算,打卡必须本人,外出要提前批表。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打卡,每月月底前交考勤表,异常当天报,不交不全扣奖金,查到脱岗串岗就罚。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分管副经理,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管理,井下作业调度,辅助工值班响应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按时上班不乱请假,保证工地天天有人干活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管小假,副经理批中假,经理批大假。调度室收假条留底。 | ||
| 核心条款 | 每月至少上22天班;请假必须写条签字;病假要医院证明;离岗得领导同意。 | ||
| 执行要求 | 请假条当天交调度室;旷工一次扣钱,两次警告,三次开除;值班必须24小时在岗;进班会提前30分钟到。 | ||
为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必须有一个严格的劳动纪律加以保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对项目部劳动纪律作如下规定:
1.出勤规定
⑴项目部员工每月出勤必须在22天以上。
⑵事假、病假、轮休假都必须先请假再休假,凡不请假的不管任何理由都作旷工处理。请假必须以正规的请假条经签字才有效,口头请假无效。员工请假1-2天须经班长同意和分管副经理签字,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班长、项目部分管副经理同意和经理签字方生效,并在调度室留条备案;病假先到医院开具证明,后由分管副经理批准签字和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轮休假必须先向班里请假,再由分管副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并留条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
2.作息时间规定
⑴项目部必须安排有24小时值班人员,有问题时能及处理。
⑵机、电辅助工安排24小时值班,有问题能随时处理,无故拖延或者迟到者按规定处罚。
3.上班正常时间纪律规定
⑴任何岗位员工都不得擅自离开,离岗者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领导同意,否则以脱岗处理。
⑵上小班人员必须在入井前30分钟到进班室参加进班会,接受当班任务,不准出早班。
⑶上小班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