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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8-20 11:03:01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检修负责人,施工组长,操作班长使用场景设备检修,工艺置换,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让检修更安全,少出事故,大家干活心里有底。
职责分工负责人办证交底、交出人编方案、检查人验盲板、组长盯现场、班长守岗位。
核心条款五定要全、盲板必须插、检修证必办、动火要开票、进罐得防护、高处系安全带。
执行要求开工前查措施,干活中盯落实,多人作业指定安全员,工具设备天天检,完工后清场再验收。

检修准备

第一条 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第二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枪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办《检修证》。

第四条 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 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要有安全条款。

条六条 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检修前的工艺处理

第七条 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

第八条 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详见“置换规程”。

第九条 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条 系统置换,合格后,按抽堵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并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堵必须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

第十一条 打开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检修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证》,《检修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第十三条检修证的办理

第十四条 检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

1、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证》;

编制检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

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

2、设备交出方案编制人

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交出方案。

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

向安全、施工队、安技、消防人员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

3、设备交出检查人

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

4、施工组长

认真执行检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

5、操作班长

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签证负责。

检修人员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检修,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必须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检修单位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第十六条 项目检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检修证》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凡有两人以上同同时参加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十九条 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动火证》。

第二十条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进内)作业,必须按进塔入罐规定办证,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详见“进塔入罐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高处作业时秘须遵守发下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2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2、高外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癜痫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禁止从高外往下面乱扔工具、物件及杂物;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二米以上距离,运送导体材料时,要防止触碰电线,以防触电;

7、脚手架的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和作业人员的总重不得超过270㎏m2;

8、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

9、晚间作业要求照明充足,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就停止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检修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设备、容器、贮罐、管道检修前,必须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后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应在20~22%,在毒物质不超过国家允许标准;

2、准备好必要的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

3、应在两人以上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加强通风换气和有害气体分析。

第二十六条 动火、焊接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凡是动火项目,事先须按规定办好“动火证”;

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清除干净。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明沟、地坑(包括其他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物料要吹干净,避免动火发生着火或爆炸;

3、高压线下、管道下、重要设施附近禁止放置乙炔瓶,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点之间的距离均应相距20米以上;

4、氧气瓶勿靠近热源,不接触油脂,夏季禁止在日光下曝晒。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3~0.5mpa)。安全附件要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搬运时严禁碰撞。

5、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6、在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防护接地的设施;

7、在地面上焊接时,应穿绝缘胶鞋;

8、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在有害、有毒气体处检修作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在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检修和机动在方执行竣工交接验收手续,三方验收人进行现场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设施齐全。

第二十九条 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不得遗忘的工具、杂物等,同时必须清扫干净,经仔细检查确认后进行封闭。

第三十条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

第三十一条 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氮气转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工艺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道接受物料的,应缓慢进行,并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气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三十三条 开工前,由安环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开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强以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技改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设备检修,容器作业,高空作业
制度目标让设备少出毛病,修得快修得好,保证能一直安全干活。
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部管解释和检查,工程公司经理管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写计划,项目部盯现场。
核心条款开工前要交底培训,危险作业得审批,防护用品必须戴,酒后不准上岗,特种活必须持证。
执行要求安全员要跟着干活,随时查隐患;施工前要报方案,批准了才能干;完工要双方验收,不达标不能用;检查发现危险马上停。

第一条 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所属各厂矿检修施工(含项目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安全要求、现场安全要求、特殊作业以及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所承揽的各厂矿检修及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第二章 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一切项目的施工工作,应严格遵守上级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由技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技改中总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安全工作由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 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将名单予以成文公布。

第六条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再由承揽该工程的分公司(项目部)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等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外委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对危险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参加作业的人员除经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条 凡独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工种、本岗位的上岗证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没有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工作。

第十条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 技改项目和停工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 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所系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 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 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第十六条 施工中使用的分析、检测、计量仪器、仪表必须经过维修、检验、标定,并有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验标定的合格证。

第十七条 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事有权制止。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后,生产和检修双方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合格,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是否恢复齐全。如不合格或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没有恢复齐全,则不能验收投入生产。

第三章 检修现场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证安全、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设立检修休息室、作业工棚以及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必须保证行车安全;施工现场机动车辆按规定限速行驶。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如井、坑、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气、液排放点等,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井、沟、池、洞等必须有可靠的盖板、栏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示牌,不得任意拆除,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巷道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

第二十四条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井下通风不良场所、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必须配备适用的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扶手、栏杆、爬梯、平台、盖板、承重件等均应在作业前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使之安全可靠。

第二十六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保卫报警电话要畅通,责任要落实到人。

第四章 设备检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在设备检修中,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工艺操作人员配合检修作业区域,及时监督处理检修时生产工艺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生产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随时停止检修,撤离现场。

第二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

第二十九条 进行倒空、卸压、置换、吹扫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操作人员处理,防止因排放造成火灾、有毒有害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三十条 电器设备线路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等警告牌;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进行,严格执行电业检修安全规程。

第三十一条 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空或适当的地方。

第五章 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第三十二条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在距离基础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一)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二)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监护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作业开始前,高空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进行作业。

(四)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部件及拆除物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索吊送;较大的工具应拴(固定)在构件上;上下层同时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隔绝设施;工作完毕,应将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伤人。

(五)遇雷电、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天气,不准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六)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第三十三条 进入容器作业安全要求:

凡进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间的作业,如塔、釜、管道、储罐、余热锅炉、地坑、井、沟、池等处,称为进入容器作业。

(一)进入容器作业,要与有关的涉及或影响单位联系,并得到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和保障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进入容器时,必须有熟悉工艺和工作环境的人员,在能够观察到容器内作业者的位置进行监护(必要时可以联系气体监测人员到场协助监护)。

(三)进入容器作业,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所用电压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其电压不得高于12v;灯具必须有玻璃保护罩和金属保护网,导线绝缘良好。

(四)进入容器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动火管理规定进行;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五)进入容器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拴好延长绳索,交给容器外监护人员,并事先规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不得离开岗位。

(六)容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其空气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应在作业之前30分钟内进行监测分析。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8-22%;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的浓度应小于《车间空气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七)若强制通风仍不能满足作业要求而必须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绝式防毒面具,并要根据具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隐患,对可能产生火花的器具、能产生静电的衣服、钉子鞋进行全部或部分禁止。

第三十四条 交叉作业安全要求

(一)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二)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三)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四)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五)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第三十五条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一)动火作业应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事先与安全、保卫部门联系,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

(二)动火作业必须明确动火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监护人要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在作业时离开现场。

(三)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严密监视控制。

(四)危险场所的重大动火作业,应派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监护。

(五)动火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三十六条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二)起重作业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机具、索具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试验。

(三)重大、复杂的起吊工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其作业现场应划出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

(四)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作吊装锚点。必需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并经机动部门审查批准。

(五)额定起重量大于0.5吨的起重机械(包括电葫芦),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检测站检测,无检测合格证的设备,不准进行起重作业。

(六)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统一规定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第三十七条 电器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一)电器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二)电器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电器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

第三十八条 动土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凡能影响到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动土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厂内动土施工,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施工任务、要求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向作业区域主管单位提出请求,由作业区域主管单位的机动等有关部门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发生损坏事故。

(三)挖掘的沟、坑、池等,必须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目的

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作业率。对设备存在的缺陷、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检修组织

(1)根据点、巡检记录,各车间上报的设备隐患,瑞土公司矿山安全科制定大、中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大中修项目、内容、实施的具体措施、维修工艺、时间网络计划、所需材料、备件与费用预算。

(2)大中修方案经技术科起草、主管副矿长审核,矿长批准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经审批同意后,车间组织人员学习,提前做好检修准备。检修完成后由技术科负责检修总结并上报公司。

(3)小修由主管副矿长组织技术科和维修班共同协商安排具体的检修项目。

(4)日常维修由车间根据设备运行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停产时间、生产工艺事故时间主动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开机率和作业率。

(5)凡在定期、计划时段内检修的设备,各车间必须提前三天填写“设备检修申请表”。经技术科审核。

(6)重大设备检修或在危险区域范围检修,主管技术员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计划书及安全员作出安全防范措施。相关车间必须认真学习和组织实施。

(7)设备大修、中修、中修完成后,首先由检修人自检并签字,再经设备所属车间和主管技术人员共同检查并签字认可。

3、计划检修的范围

(1)小修:小修由车间根据生产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和项目。

①根据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拆卸检修和清洗。

②检查调整必要零件的配合间隙,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③清洗设备的外表、油污等,检查和清洗设备的内部脏物。

④检修、调整设备的润滑油路,清洗设备滤油系统,按周期更换润滑油。

⑤清洗、清扫、检查、调整各电器部位、电器装置,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⑥检查关键易损件的磨损、变形和腐蚀等情况,并作好处理安排。

(2)中修:除了完成小修全部内容外,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①全部或指定部份解体,更换部分主要零部件。

②拆卸、清洗机组的全部重要设备,并消除缺陷,修理基准件,调整好间隙。

③对机组的重要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3)大修:必须完全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同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和改造。

①完成中修内容,更换设备中由于磨损、腐蚀、烧损、变形、疲劳而损坏的全部零件。

②检查和修理基础及有关建筑物。

③对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改造,增加辅助设备装置,服务于生产。

④检查、清洗、调整全部设备,更换润滑油。

4、设备检修验收

(1)设备检修完毕,经检修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试车自检,再由检修施工单位内部开展自检,并向技术科报告检修完毕,最后同主管部门组织专职综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即工人自检、互检、专职综合验收)。

(2)专职综合验收,就是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车间操作人员参加的综合检验。

(3)专职综合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修验收表,技术施工负责人及使用车间签字认可,主管领导签注结论意见,收归资料室归档。

(4)经专职综合检验认定不合格的设备,检修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返工,返工所耗时要赔偿停产损失并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停机停产时间按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5)经检修的设备,投入使用后,至下轮检修(一周)时间内发生设备事故经查属检修质量问题,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停机停产时间按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考核。造成设备事故等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相应文件处理。

5、相关记录

(1)检修计划。

(2)检修验收记录表。

(3)检修(大中修)总结。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煤气操作工,安环监管员,调度指挥员使用场景煤气检修,煤气动火,煤气中毒处置
制度目标管住煤气设备安全,防止停送气出事,避免动火爆炸,减少中毒风险。
职责分工生产设备处查设备安全。安环办监督煤气使用。各使用单位自己管好本单位煤气。
核心条款停送煤气要提前24小时申请审批。动火必须有证、有措施、有人盯。管道吹扫要断开软管。co超24ppm不能作业。
执行要求所有操作必须现场签字确认。检测合格才能进煤气区。报警仪定期校验留记录。调度室统一协调停送气。发现异常马上报调度室。动火票只限一处,时间地点变就要重办。

1范围

本程序对煤气设备、设施和操作制定了管理事项,适用于煤气安全管理的相关单位。

2引用标准

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管理职责

3.1生产设备处负责检查、监督使用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2安环办负责对煤气使用单位煤气使用设备、设施管理进行监督。

3.3煤气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停、送煤气危险作业

4.1.1煤气用户需要停用煤气连续24小时以上及检修需停、送煤气时,必须提前24小时将“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送至安环办审批;同步检修停、送煤气由调度室统一下达“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

4.1.2检修停、送煤气时,安环办煤气外网操作负责人及用户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双方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4.1.3检修完毕送煤气前,用户必须将待送煤气的管道及设施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置换确认后并保压。

4.1.4用户需增减煤气用量必须先通知调度室;在开、停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和安环办,经同意认可后,才能进行开、停操作。

4.2煤气区域、煤气设备、设施动火

4.2.1动火许可证办理

a.动火作业(含禁火区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车间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上报安环办,派人现场检测合格签字后方可动火。

b.外来施工单位对煤气设备、设施动火,报请甲方,由甲方按相应条款执行。

c. 高处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动火,同时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4.2.2动火原则及要求

a.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或动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不动火。

b.在正常生产装置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火,一律不用;凡能拆下来的动火项目一定要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节假日期间凡不影响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

c. 煤气动火作业要使动火设备、设施与气源可靠切断并经置换合格。

d. 动火许可征” 办理完毕后,如动火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作业。

4.3煤气安全检测及防护

4.3.1煤气管网按产权划分,加强对水封的维护及冬季保温工作,并负责管网停产期间的保压、吹扫工作。

4.3.2煤气用户要有与调度室、安环办直接可靠的联系手段,并做到完好、信息通畅。

4.3.3各单位吹扫煤气管道时,必须用软管连接,吹扫结束,立即断开。

4.3.4对可能发生煤气中毒场所,各单位对其进行设点、设置警示牌。

4.3.5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3.6室内作业应确保通风良好,保证操作与生产环境中co含量不得超过24ppm(30mg/m3)。

4.3.7凡有可能造成煤气集聚发生煤气事故的危险场所,在关键部位,必须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4.3.8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必须安装泄爆装置,且相辅的空气管线也必须增设泄爆装置。

4.3.9各煤气燃烧点,必须严格执行先点火后开煤气的操作程序。

4.3.10各煤气燃烧炉必须有高低压报警装置,低于安全极限时,应立即停炉,防止回火爆炸事故。

4.3.11煤气系统所有的仪表、水封等设施,要定期巡检,保证灵敏可靠。

4.3.12用户如发生煤气系统各类事故或异常状态时,必须立即将信息反馈调度室。

4.3.13便携式、固定式co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设备,要定期申报校验,做好记录,建档备案。

4.4煤气事故的处理

4.4.1 煤气中毒事故等同工伤事故处理,现场抢救依照现场急救进行,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空气)呼吸器。严禁不戴防毒仪器或以口罩等其他物品代替防毒仪器进入危险区域抢救煤气事故,防止扩大事故。

4.4.2 煤气设施爆炸事故执行各单位煤气设施爆炸应急计划。

5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动火申请表

各单位

各单位安环办各留一份

1年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定作业及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人员,安全监护员,当班班长使用场景煤气区域,容器检修,高空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员工受伤,管住危险作业,不让出事。
职责分工车间主任管安排,安全员盯现场,班长调度报情况,安环科审核措施。
核心条款不许单人进煤气区、电气区;进容器先通风测气;高空作业设警戒线;动火要办证。
执行要求作业前必须报告,审批完才能干;监护人不能离岗;工具设备要检查;完工清点人数和东西;违规扣钱。

1. 特定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 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危险作业可控,从而达到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互保、联保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确认制、四项重要保证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维检、临时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具体要求

1.3.1 严禁单人进入煤气、氮气等有害气体区域作业(含巡视、检查)。

1.3.2 严禁单人进行电气作业(含巡视、检查)。

1.3.3 单人作业岗位必须与相邻岗位结成互保联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

1.3.4 检修及处理设备故障,必须向上级(车间、当班工长、调度)汇报,严禁单人进行。

1.3.5 车间主任或当班班长、调度接到报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作业危险难易程度,指派车间安全主任、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监护。同时指派专人按规定办理检修手续。较大危险作业可向分厂或公司提出援助。

1.3.6 进入要害区域、岗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3.7 因工作需要检修、检查、学习等,须与当班岗位员工临时结成互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由当班负责人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严格落实互联保制度。

1.3.8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3.9 除处理突发事件外,各种危险作业不得夜间和节假日进行。

1.3.10 各种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特殊环境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1 目的:

为确保单人检修作业时员工人身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不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2 适用范围及区域: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外协单位、外委维修施工单位等。

2.2.1 容器:布袋除尘箱体(电场)、压力容器(汽包、蓄热气)、管道(烟道)、烟囱、料仓等;

2.2.2 煤气区域、能源介质管网、高低压配电、转炉各平台、管道支架、建筑物顶部(或外墙)、行车、皮带通廊等部位、卷扬料坑、地下受料槽、地下皮带通廊。

2.3. 风险分析:

2.3.1容器内气体含量超标或达不到规定值,造成人员窒息、中毒;

2.3.2气体、液体温度超高造成烧烫伤;

2.3.3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

2.3.4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3.5高空坠落(人员和物体);转炉各平台、煤气管道支架煤气中毒;

2.3.6地下气体中毒、窒息,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结构坍塌;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4 系统安全措施

2.4.1 单人检修作业必须向当班班长、调度主任报告,由班长、调度主任协调安排安全人员进行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4.2 单人检修作业前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作业前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4.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确认制度,熟悉作业区域内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

2.4.4现场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严禁脱离监护现场。

2.4.5容器内检修作业前,必须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6进入容器必须佩戴氧气及一氧化碳检测仪、对进行氧气、氮气、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对容器死角要重点进行检测,确认氧含量在18%--22%的范围内方可工作。

2.4.7高、低压电气区域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电气系统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工作。

2.4.8高压、高温部位工作时,所使用设备、工具、安全带应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工作人员不得正对泄爆孔、减压阀等危险薄弱部位。

2.4.9在运转部位上方进行高空作业,(如皮带、转动设备等)工作人员下方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下方严禁人员进入、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根据现场要求设立警戒线。

2.4.10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高空管道或支架上行走,起重机吊挂物件上严禁站人。

2.4.11进入地下工作前首先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12进入有煤气的地下区域前,首先进行氧气、煤气等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4.13进入地下工作根据现场要求,戴好防毒、防尘面具(空气呼吸器)系好安全带(钳工用),系好安全绳,并严格检查其安全性必须达到使用要求。

2.4.14在通风孔处安装轴流风机向内吹气,并保持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负责人允许严禁关闭风机。

2.4.15检修完毕,清点人数检查确认地下区域内无人、工具等其他遗留物,由主要负责人发出指令封堵入口。

2. 5. 附则

2.5.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第一炼钢厂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处理。

2.5.2本制度如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按照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公司“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及各外协维修建设单位进行的危险作业。

3.3 具体措施

3.3.1 切实做好危险作业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3.2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3 各车间、科室及外协维修单位需要进行较大危险性作业,如:煤气区动火、高空作业、压力容器检修、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等,必须按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3.3.4 在进行各种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靠安全防范措施,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认真落实执行。

3.3.5 危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检修规程、操作规程。

3.3.6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作业。

3.3.7 各车间、科室及外协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须经安环科科长、主管厂长确定安全措施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对于较大危险作业及以上作业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3.3.8 危险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仔细清理作业现场,不留隐患。

3.3.9 危险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其他事故,严格考核相关责任人。

3.3.10 对于因未认真落实本制度或由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批制度

4.1 目的和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4.2 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大中修和分厂内部的检修。年度大修、中修和其他原因公司安排的检修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分厂机动科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分厂内的检修、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4.3 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4.3.1 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4.3.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4.3.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4.3.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厂安全科备案。

4.3.2 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4.3.2.1大中修外委施工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外部单位编制检修方案、分厂内各车间负责实施的项目,自己编制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报请安环科审核。

4.3.2.2厂内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在,下达后实行。

4.3.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班组长在作业前口头交代维修计划方案,必要时书面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4.4.检修组织与管理

4.4.1 大中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分厂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并由设备副厂长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4.4.2 检修开始前由机动科办理《开工批准书》,各车间主任为检修项目负责人。

4.4.3 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4.4 大、中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和车间部门领导对检修安全负责,并指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

4.4.5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6 分厂邀请安全管理部门等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4.5. 检修准备

4.5.1 生产车间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部门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4.5.2 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车间部门没有按规程办理、办完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4.5.3 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

4.5.4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5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5.6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和落实情况。

4.5.7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4.6. 检修安全

4.6.1 安全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键是:

4.6.1.1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

4.6.1.2盲板是否按流程顺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

4.6.1.3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

4.6.1.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4.6.1.5检查、督促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

4.6.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

4.6.2.1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6.2.2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有关作业证,在手续齐全、审批内容明确、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4.6.2.3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6.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6.4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格防范产生火花。

4.6.5检修区域内,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种机动车辆实行严格管理。

4.6.6凡是机动传动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设备、容器、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警告牌。

4.6.7检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4.7 焊接作业

4.7.1 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同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7.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4.7.2.1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4.7.2.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4.7.2.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7.2.4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7.2.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4.7.3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4.7.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4.7.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地或接零逐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7.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7.3.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7.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7.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4.8. 设备检修

4.8.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8.2 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认真详细填写工程地点、日期、检修内容等,不得漏项。

4.8.3 检修设备的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填写检修设备的安全处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4.9.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4.10. 盲板抽堵作业

抽加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4.1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系安全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4.12 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 检修竣工验收

4.13.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4.13.1.1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4.13.1.2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拆除。盲板抽去,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4.13.1.3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4.13.1.4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4.13.1.5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4.13.2 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5. 检修作业安全交底管理规定

5.1目的:

为确保外协检修单位、内部维修单位的检修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5.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第一炼钢厂范围内检修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内部检修单位。

5.3 具体措施

5.3.1 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前,机动科、安环科、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检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检修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5.3.2 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以书面方式执行,由双方签字确认,安环科存档。

5.3.3施工单位人员应组织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进行学习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试成绩报安环科存档。

5.3.4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现场危险源、点及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现场环境、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措施。

5.3.5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现场危险源、点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对检修状态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危险源转换)、确认、评价,确保检修安全。

5.3.6对未经现场交底培训,直接进入现场检修作业的责任单位(个人),每次考核100-500元。

6、停送电管理制度

6.1 停送电牌的设定

设红绿蓝三种颜色牌,红色为送电牌,设在电工值班室;绿色为操作牌,设在各操作台;蓝色为禁止操作牌,各检修人员必备。

6.2 停送电制度的适用范围

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检修、故障处理、定检定修及厂临时安排的检修。

6.3 停送电牌的运作程序

6.3.1申请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报告,并得到批准,送电后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6.4停送电程序

6.4.1申请停电者到相应操作台摘取操作牌(绿色牌);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并 登记;然后到电工值班室,摘送电牌(红色牌),并办理停电票。

6.4.2值班电工执行停电操作,挂停电警示牌并做好记录。

6.4.3申请停电者要与操作台操作者共同确认已停电,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6.4.4工作完毕后,将送电牌(红色牌)送电工值班室换回操作牌(绿色牌),办理送 电票。值班电工执行送电操作,摘停电警示牌;到操作台摘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挂操作牌(绿色牌)并登记。

6.4.5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6.5禁止操作牌在特殊情况下的运用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若20分钟内可以处理完毕,经值班调度同意,可只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摘操作牌(绿色牌),不办理其他手续进行检修。但相关操作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担监护职责,严防他人误碰开关,误操作。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毕后要补办登记手续。

申请停送各区域操作台控制范围以外的线路和设备时,到调度室申请办理停电票,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停送电。

6.6停送电要求

6.6.1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牌运作程序,严格落实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送电牌不挂禁止送电,禁止操作牌不摘严禁操作,违者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第六条违章违制处理。

6.6.2生产线上生产人员、各操作台操作人员,在对所控区域设备维护保养时,也必须严格落实本制度。

6.6.3值班电工执行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6.6.4在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及时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因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不及时影响生产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7、检修安全挂牌制度

凡机械设备需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取得车间领导同意或经厂领导布置并与当班班长和操作工取得密切联系,说明检修的机台、线路、时间、地点、部位、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

1.机、电设备的检修、保养必须停电、停机的条件下进行,为确保停电、停机的可靠性,检修人员必须把“有人检修,禁止操作”的警告牌给操作工,并监视其停机操作,可靠地切断电源,摘下电气保险插销,挂上警告牌,经双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2.检修警告牌采取谁挂必谁摘的原则,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3.如遇检修作业当天不能结束,需要继续进行时,操作工应将检修情况与挂牌等安全措施向下一班接班者详细交清,并认真做好记录,检修人员同样要向接班者交代清楚。次日或下一班开始检修前,应首先复查停机和挂牌等安全措施。

4.检修结束后,进行试车前。检修工与操作工双方必须都在现场,检修工确认检修保养完毕,情况正常,一切工具、材料和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操作工方可摘下检修警告牌,装上电气保险插销,准备操作。

5.各类电器设备与线路进行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办理停电申请作业票,经机动科、生产技术科核实后,才能安排工作。工作开始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电工联系,由电工进行停电操作,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可靠的切断电源并落实放电,临时接地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结束后,操作电工必须得到专人的指令,摘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8、转炉烟道、烟罩漏水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转炉烟道、烟罩漏水需停炉补焊时,调度必须通知转炉炉长、一助手用高压氮气吹扫烟道 ,同时通知运转风机房风机运行30分钟后降低速运行,待检修人员检测、确认漏点后对检修烟道及烟罩进行放水,以降低烟道内温度,确保烟道内没有残留煤气。

2.此时炉前一助手要将氧枪提出氮封口,检修人员要在氧枪氮封口处盖上钢板防止掉物。如氧枪提不出时,检修人员必须关死氧气阀门并检查确认氧枪不漏气(或割枪并提出氮封口后),方可进行补焊。

3.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通知调度并在转炉控制台上挂检修牌(倾动、传动部分必须确认停电,确认倾动及各下料阀是否关闭)。转炉一助手必须值守于操作台前监护,因无检修主管人员的指令或检修牌未摘除,一助手严禁动枪、动炉。

4.补焊转炉烟道、烟罩前维修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检修工具是否完好可靠,照明用具必须使用充电灯或36v以下行灯。

5.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检修人员要检查烟道内壁是否粘有钢渣,如有粘渣,必须打净方可进入烟道作业,遇有残钢确属粘牢打不掉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入作业。

6.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对高温、高空作业的安全,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从下往上作业时,检修用的梯子必须与转炉牢固连接,必须戴好安全带;从上往下作业时,吊梯必须与水套连接牢固,将水套外钢渣清理干净。检修人员的安全带及吊索必须确认安全可靠,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遇有漏、滴水现象,电焊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穿戴好绝缘鞋与戴绝缘手套。

8.进入烟道作业,原则上检修人员越少越好。

9.检修人员在烟道内作业时,禁止汽化烟道内其它维修工作进行。

10.检修人员补焊完后通知调度,由调度下指令:给汽化烟道补水,检修人员对焊点要进行检漏(如还有漏点和调度联系继续补焊),确认无漏点后交付生产。由调度下指令,炉前做吹炼前各项确认准备,送水、送电,维修人员摘检修工作牌,检修结束。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指挥人员,车间安全员,动火监护人使用场景系统停车,车间大修,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检修时候的安全问题,防止出事故,让生产能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副总带头搞检修指挥部,生产技术部牵头,安环部盯安全措施和票证,车间设安全组管现场。
核心条款检修前必须编方案,停车要按步骤来,吹扫置换得干净,盲板抽堵要登记,动火进罐得办票。
执行要求方案得反复讨论再审批,停车时阀门开关要慢,吹扫得填表确认,进设备前必须检测气体,监护人不能干别的事,每天查现场隐患。

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加强装置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检修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修时,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首,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修指挥部,以对装置检修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形成一个信息灵、决策快的指挥核心,检修指挥部以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各车间设立安全组,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把好动火、进设备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关,协调处理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装置检修安全顺利进行。检修期间,车间除派专人与施工单位配合检修外,各岗位、控制室均应有人坚守岗位。

二、制定检修方案

(一)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中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其内容含安全技术措施。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审核。

(二)车间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生产车间与维修车间自行安排制定,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方案制定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的安全负责。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三)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

(四)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编制和审批,按(二)和(三)条执行。

(五)检修方案除了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工期、施工方法等一般性内容外,还要有设备和管线吹扫、置换、蒸煮、抽加盲板方案及其流程图和重大项目清单及其安全施工方案以及重大起重吊装方案等。在制订检修方案之前,必须对检修装置进行全面系统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然后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参照以往的经验和安全,制定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的检修方案。

为了避免出现差错,方案必须详细具体,对每一步骤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方案编制后,编制单位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反复讨论,不断修订和完善,确认无误后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进一步补充完善。重大项目或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及其安全措施,必须由主管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三、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一)停车管理

1、公司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及安全措施。停车方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与各车间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确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停车安全工作

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1)做好降温降量工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同时要对检修过程中可能与空气接触的催化剂、脱硫剂进行降温钝化,以防止其在活性状态下接触空气而导致烧坏,甚至损坏设备。

(2)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时,打开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液击。

(3)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3、设备和管线的吹扫、置换和蒸煮、清洗工作

为了保证动火和进设备作业安全,检修前要对设备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进行抽净、排空、吹扫、置换。对积附在器壁上的可燃、有毒介质残渣、沉积物等进行蒸煮或洗涤。对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及经过酸洗或碱洗过的设备,则应进行中和处理。

(1)吹扫:设备和管线内没有排净的可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吹扫时要根据检修方案制定的吹扫流程图、方法步骤和所选吹扫介质,按管线号和设备位号逐一进行,并填写登记表,以确保所有设备、管线都吹扫干净不遗漏或留死角。吹扫合格后,应先关闭物料阀,再停气,以防止系统介质倒回,同时及时加盲板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

(2)置换:对可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为置换介质,也可采用注水排气法,将可燃、有毒气体排净。置换和被置换介质进出口和取样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置换和被置换介质密度的不同来选择:

若置换介质的密度大于被置换介质,取样点宜设置在顶部及易产生死角的部位;反之,则改变其方向,以免置换不彻底。置换过程中,要防止置换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引发事故。

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若需进入其内部作业,还必须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的方法将惰性气体置换掉,以防窒息。氧含量为19%-21%、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5%、有毒气体浓度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3)蒸煮和清洗:对吹扫和置换都无法清除的残渣、沉积物等。可用蒸汽、热水、溶剂、洗涤剂或酸、碱溶液来蒸煮或清洗。蒸煮或清洗时,应根据积附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水溶性物质可用水洗或热水蒸煮;黏稠性物料可先用蒸汽吹扫,再用热水煮洗;对那些不溶于水或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积附物,可用化学清洗的方法除去,如积附氧化铁、硫化铁类沉积物的设备、管线等。化学清洗时,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害人体。若用以上方法仍不能彻底清除,可用人工方法铲除。

4、安全隔绝工作

检修设备经置换后,必须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即检修设备与其相连的管线或设备用盲板相隔离。在各重要阀门、开关上挂好“禁动牌”,装置开车前再将盲板抽掉。抽堵盲板工作必须由熟悉生产工艺的人员专门负责,严加管理,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检修计划,预先制定抽堵盲板流程图,注明抽堵盲板的部位和规格,并统一编号,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前要注意检查设备及管道内的压力是否已降至安全值,残液是否已排净。

(2)要根据管道的口径、系统压力及介质的特性,制造有足够强度的盲板。盲板应留有手柄,以便于抽堵和检查。

(3)盲板应加在有物料来源的阀门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有垫片(靠物料侧须用新垫片),并用螺栓把紧,以保持其严密性。

(4)抽堵盲板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当系统可能存在可燃或有毒介质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拆卸法兰螺栓时,应小心操作,防止系统内介质喷出伤人。盲板抽加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5)做好盲板的检查登记。对抽堵的盲板应分别逐一登记,并对照抽堵盲板流程图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挂上盲板标识牌,以防止错堵、漏堵或漏抽。

5、工业下水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安全处理工作

在完成了装置停车、倒空、吹扫、置换、蒸煮、清洗和隔离等工作后,装置停车即告完成。在正式转入检修施工之前,还应对地面、明沟内的油污进行清理;封盖装置及其周围的所有下水井和地漏。因为工业下水系统与全厂各装置是相通的,这个系统中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必须认真封盖,防止工业下水系统有易燃易爆气体外逸,也防止检修过程中有火花落入工业下水系统引起着火爆炸。

对于转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的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检修”警告牌。机泵内的物料应清理干净,并在出入口管道上加上盲板。

(二)安全检修交接工作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动力车间、工段、班组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2、交方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有关安全要求,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包括检修部位名称、检修任务、风险分析、采取的措施、安全标准、应急措施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必须履行逐级审批的程序。

(三)检修前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检修方案编制人应向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检修方案技术交底,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人员分工、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由此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检修的难易程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容易疏忽的地方,结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对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落实安全措施重要性的认识,为安全检修创造条件。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项目的检修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施工作业。

四、检修工作安全管理

(一)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系统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非常频繁。对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应严格把好“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备足应急和消防器材,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每次进设备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内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且采样要有代表性。对动火设备的隔离、可燃物的清除以及地沟、地漏、下水井的有效封盖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连续作业每隔2小时至少要检测1次。

2、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特级高处作业、重大起重吊装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在实施危险性较大项目检修的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派专人负责监护。

4、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监督

公司系统检修往往存在检修内容多、工期紧、工种多,上下作业、设备内外同时并进的状况,因此,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

检修现场的各种废料、障碍物和地面上突出物以及能引起滑跌的油污、冰雪等一切影响安全检修的隐患,都应及时处理掉。

a、检修材料、设备、设施、工器具和拆卸下来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等摆放要整齐。同时做好保管工作,防止物件流失而延误检修工作的进行。

b、临时用电线路敷设要规范而不杂乱。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c、检查要涉及到检修安全的每一个方面。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种检修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种应急物品、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以及检修人员劳保穿戴情况等。

(二)特殊作业安全规定

根据公司系统的检修特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即aq3021-____-aq3028-____,对公司系统经常进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特殊作业规定加以强调和补充,以保证检修工作安全进行。

1、高处作业

(1)在离地2m以上,或虽在2m以内,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在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并办理高处作业证。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升降设备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一般不允许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携带工具袋。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

(8)直接攀登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普通高压线2.5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专人检查认可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方准使用。

2、焊接作业

(1)所有焊接动火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____)。非焊工严禁参与焊接作业。

(2)焊接、动火作业,必须由被检修设备所在车间指派设备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做监火人。当在槽罐、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时,还应由检修单位增派监护人。

(3)在气体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表要灵敏有效,防止日光暴晒或油脂污染。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a、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开关,并有触电保安器。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c、焊机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e、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f、在地面实施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地方或槽罐内实施电焊作业时,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6)在多人交叉作业的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有防护挡板,以防止电弧伤害。

3、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系指进入槽、罐、槽车、炉、塔、管道、地沟内的作业。罐内作业前,必须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____)要求,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罐内作业前,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设备是否严格进行了隔离、清洗、置换进行检查。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定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没有专人监护不进。

(3)进罐前30min内取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毒物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达到19-21%,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工作。

(4)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带救生绳。

(5)罐内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并设有抢救措施和抢救工具,且监护期间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在风险较大的罐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罐内作业人员的联络。

(6)作业过程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对罐内气体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进入罐内作业人员佩戴毒物报警器。

(8)罐内作业因故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并补办《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9)在易燃易爆的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

(10)罐内作业要按设备高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及防护用具,以保证应急撤离。

(11)罐内作业过程中,严禁向外抛掷材料、工具等。

(12)罐内作业过程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

(13)严禁向罐内充氧。

(14)罐内动火作业后,动火者不得将乙炔焊枪留在罐内,以防止气体泄漏。

(15)作业竣工后,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对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疑后,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监护工作结束。

(三)检修结束后安全要求

1、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检查。

(1)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是否遗漏。

(2)检修工具与剩余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容器内。

(3)检修的设备、管路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2、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移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3、设备上及其周围、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清理干净,机具、工具搬走,脚手架拆除,临时敷设的电气线路、标语和警示牌、标志等全部清理干净,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及联锁的灵敏度,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5、检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并有公司生产技术部参加,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检修验收,主管领导应参加。

五、适应范围

(一)本规程按照公司系统大检修的内容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各类型检修工作。

(二)公司系统,电气检修、仪表检修参照执行。

(三)本规程部分内容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涉及的外委工程管理。

(四)本规程参考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生产技术部将对规定内容进行更新。

附件:

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2、《设备检修验收单》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高压试验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员,热工仪表工,电气试验员使用场景高压试验现场,继保定检作业,热工系统检修
制度目标防止高压试验出事,避免检修时误跳闸,保护人和设备安全。
职责分工生产部安监负责编写监督;工作负责人管现场;接线人、操作人各干各的活;另一端有人守着。
核心条款两人以上才能干试验;必须呼唱;接线完检查完才许开始;两端不在一起要先问好;异常马上停;放电挂地线才收工。
执行要求学习后马上用;每次试验前按步骤走;呼唱声音要大;操作票填清楚隐患;票样改了得交回安监一份;不照做就提醒。

根据我厂安全管理和安全形势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生产部安监认真分析总结,特编写《高压试验制度》和《安全操作票制度》,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高压试验操作程序及呼唱术语使用规定

高压试验前必须组成两人以上的试验呼唱小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明确指定接线人、操作人,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指定专人看守,并使用通讯手段密切联系。

高压试验过程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呼唱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且具备高压试验条件后,交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接线”。

接线人按规定正确完成接线后,向操作人和监护人汇报“接线完毕”。

操作人认真检查接线无误及仪器仪表完好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试验准备完毕”。

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被试设备具备试验条件,接线正确无误,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后,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前,必须向另一端监护人询问“是否可以开始”,接到对方汇报“可以开始”后,方可下令开始试验。

试验过程中,任何成员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试验,向操作人下令“停止试验”。

试验结束,由操作人降压、关闭仪器电源、拉开刀闸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电源确已断开”。

工作负责人在查看电源确已断开后,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放电”。

接线人确认电源断开后,对设备充分放电,放电结束并将地线挂在被试设备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放电完毕”。

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结束措施恢复后,向全体成员下令“试验结束”。

试验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整理试验仪器,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高压试验工作结束。

二、检修安全操作票执行规定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使用目的:检修安全操作票是在运行单位作好检修安全措施以后,检修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这些隐患运行单位无法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中体现出来,因为检修过程中需要拆解的线路可能关联到运行设备系统的保护、联锁以及其它相关的的回路,为了避免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造成设备系统误跳闸,造成所以要求检修班组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将这些安全隐患详细填入票内,杜绝人为责任的事故、障碍、异常的发生。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适用范围:热工车间自动班、程保班、仪表班、电控班;电气车间继电仪表班。

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的具体项目

电气部分 :

500kv母线保护定检;

220kv母线保护定检;

50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22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发变组保护定检;

高厂变保护定检;

500kv线路保护定检;

500kv开关辅助继电器屏继电器校验;

200kv开关辅助屏继电器校验;

伊矿甲线保护定检;

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定检;

联变保护定检;

500kv稳定装置定检;

备自投回路继电器校验;

除以上内容以外的继电保护工作,本班组认为如果需要采取措施的(拆线或短线等)工作,也必须使用安全操作票。

热工部分:

保护、联锁的投入和退出;

保护、联锁、自动系统用电源盘设备检修;

电源块检修(包括nhz柜、nh*柜、pt柜、36v变送器电源及温度变送器电源);

nhz柜、nh*柜、pt柜插件检修;

保护系统用电磁铁控制盘检修(安全门、停机、停汽泵);

循环泵保护、显示、记录仪表回路检修;

除灰空压机保护回路检修;

自动调节柜、电调柜检修;

重要或首次试投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

给煤机加载信号回路检修;

变频加药控制装置检修;

化学程控柜检修;

除灰程控柜检修;

除灰系统料位计检修;

单控室卧盘选码器、把手开关检修;

单控室模拟盘灯具检修;

单控室记录仪表检修;

公用同一电源且设备所属不同班组的温度变送器检修;

高压带电设备用温度测量系统检修;

压流类信号取样系统或排污系统为多测点公用,且无系统隔绝措施的测点检修;

开方器检修;

氢类在线分析仪表检修;

其它涉及到退保护、解联锁的检修项目;

其它的本班组认定需要办理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检修项目。

注:后附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样票,检修班组可以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适当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将票样返回生产部安监处一份。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天车轨道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天车检修工,登高作业人员,动火操作工使用场景天车检修,登高作业,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登高作业出事,保护工人不摔伤、不被砸、不触电,让天车检修过程安全点。
职责分工安全部管审批和检查,车间主任盯现场,班组长开安全会,检修人员守规矩,司机配合停机。
核心条款必须办审批单才干活,戴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断电挂牌,工具不乱放,禁闲人进检修区。
执行要求每次检修前先开会学规程、定预案、分任务;全程有人监护电源和通行;完工清场再送电通知司机;安全部不定期查,发现就登记。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严禁用绳子代替,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禁止酒后上岗。

2.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或《登高作业审批单》,如需在轨道上进行气割或焊接作业还要办理《动火证》,手续在没有办理之前,禁止开展任何工作。

3.检查或维修天车轨道前,必须和检修区域天车司机联系好,并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否则检修人员不准到轨道上作业。

4.检修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召集所有参入检修任务的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学习《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事先制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事先考虑清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5.要事先切断检修区域划线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派专人人监护电源。若无法做到划线停电检修时,要在轨道8米以外的位置悬挂红色彩旗作为“禁止通行”标志,地面也要按放设备检修标志,并派人专门监护、指挥天车及地面车辆或行人安全通行。

6.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上下天车轨道,若确实需要通过临时梯子上下时必须确保梯子安全牢固后方可进行。

7.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8.检查修理天车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9.维修完毕,把现场清理干净,通知电工恢复划线供电并通知天车工可以进行天车作业。

10.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安全规定进行。

11.各单位和人员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12.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化工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项目负责人,车间设备管理员,工段长使用场景大修停工,中修作业,日常维修
制度目标让检修干活不乱套,大家知道怎么干、谁来管、安全咋保障。
职责分工设备科管方案审批,车间编计划,安全员盯现场,副总当总指挥。
核心条款检修前得有任务书,安全措施要写清,电源必须断,挂牌上锁不能少。
执行要求方案要提前报批,作业证一个不能缺,安全员天天查,交底要面对面说清楚,工具设备提前检,完工后清场试车再交接。

1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1.1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1.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1.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1.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副总备案。

1.2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1.2.1停工大修,由检修车间、生产处、设备科共同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报请公司批准。

1.2.2中修和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报请设备部门审核批准,下达后实行。

1.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设备管理员或工段长(班组长)编制维修计划方案,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2检修组织与管理

2.1大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或检修指挥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兼安全总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2.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检修任务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3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2.4大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和车间部门领导对检修安全负责,并指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

2.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6公司生产、调度、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等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3检修准备

3.1生产车间部门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部门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3.2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车间部门没有按规程办理、办完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3.3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

3.4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3.6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和落实情况。

3.7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4检修安全

4.1安全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键是:

4.1.1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

4.1.2盲板是否按流程顺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

4.1.3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

4.1.4安全防护措施(灭火器、安全帽、防护用具、安全警告牌、现场水源等)是否逐项落实。

4.1.5检查、督促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

4.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

4.2.1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2.2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有关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等),在手续齐全、审批内容明确、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4.2.3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4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格防范产生火花。

4.5检修区域内,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种机动车辆实行严格管理。

4.6凡是机动传动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设备、容器、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警告牌。

4.7检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焊接作业

5.1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的规定作业,同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5.2.1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5.2.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5.2.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5.2.4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5米),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2.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5.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5.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5.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地或接零逐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5.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5.3.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6设备检修

6.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ah02/08),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2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认真详细填写工程地点、日期、检修内容等,不得漏项。

6.3交出设备的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填写交出设备的安全处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7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ah02/02)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8盲板抽堵作业

抽加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ah02/03)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9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ah02/04)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10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h02/05)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检修竣工验收

11.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11.1.1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11.1.2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拆除。盲板抽去,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11.1.3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11.1.4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11.1.5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11.2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单位负责人,安全部现场监督员,工程部计划审核人使用场景大修指挥部,易燃易爆设备,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让检修有章可循,把组织、准备、安全、焊接、拆除、验收这些事都理清楚。
职责分工安全部要参加大修指挥部;工程部审计划;检修单位负责干活和现场安全。
核心条款检修前得编好计划、清洗置换、断电挂牌;施工中守“四不施工”“四不拆”;完工后清场验收。
执行要求计划要报批,清洗后得检测,作业前交底,现场挂警告牌,监护人盯紧,完工签字才撤牌。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

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z电站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生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业检修队伍使用场景电站检修,主设备大修,辅助设备小修
制度目标让检修时人不受伤、设备不坏、活干得快、钱花得少。
职责分工生产管理负责人管日常检修;电站负责人请外面队伍修大中修;工作负责人盯现场干活。
核心条款必须按安全规程干;把好七关,比如安全、质量、工期、资料、验收这些;材料要省着用,旧件能修就修。
执行要求开工前检查工具和人状态;干活中负责人全程看着;完工后按时交报告;验收不合格不能算完;有人乱来要马上拦住。

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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