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工作程序
栏目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优选4篇)

时间:2026-11-06 06:59:43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

适配人群诊断医师,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使用场景职业病诊断,集体诊断讨论,诊断证明签发
制定目的以前有人得病查不出原因,现在要让职业病能早点认出来、管起来。
适用范围只管在单位干活时可能得职业病的工人。
职责分工医生要按规矩诊断,单位要配合提供材料,工人要讲清自己干啥活、在哪干。 关健措施:必须去有资质的医院看;要带齐工作经历、环境情况、身体检查结果;三个以上合格医生一起商量定结果。
监督与检查卫生部门会抽查医院有没有乱开证明;单位不配合会被提醒整改;医生没按流程做要重新学规定;病人对结果有疑问可以申请再诊断。

职业病由于有明确的病因,所以在诊断上有以下特征:

(1)职业病诊断机构是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准开展职业病诊断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

(2)劳动者只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

(3)职业病诊断应具备以下资料:病人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

(4)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其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集体讨论诊断。

(5)一经确诊的职业病诊断,应由诊断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一式三份,给患者、其所在单位及存档各一份。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职业病危害申报内容程序

适配人群EHS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合规专员使用场景新建项目验收,工艺材料变更,企业终止经营
制定目的工厂里有粉尘、噪音这些伤身体的东西,怕工人得病没人管,所以得让单位主动报上来。
适用范围所有开工厂的单位,特别是新建改建的工地,还有用新机器新材料的地方。
职责分工老板要填表交材料,卫生局收表盖章,查出问题要改,停工了还得去销号。 用啥防护设备、急救箱放哪、怎么通风这些都得写清楚,不能只写名字不写实情。
监督与检查卫生局收到表5天内给回执,查到没报或乱报就督促整改,不改就通报,每年还要抽几家现场看。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有害作业职业病预防程序

适配人群综合办管理人员,生产线负责人,职业健康专员使用场景有害作业识别,职业病预防,建设项目评估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时接触粉尘毒气得病,想把危险地方管住,让身体少受罪,工作环境慢慢变好。
适用范围只管公司里有危害的活儿、容易得职业病的岗位。
职责分工综合办牵头管总,各生产线自己管好本部门,出问题的部门要动手解决根源,后勤发防护用品不能偷工减料。
管理要求查清哪有危害,贴警示牌,配急救包,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防护设备不准乱拆,定期检查是否好用。
监督与检查综合办每月巡查,查记录看现场,没做到就通报整改,再犯要扣绩效,员工可随时提意见,发现隐患马上处理,不等出事。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内的职业病危害,尽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各类有害作业,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相关权利,通过控制公司内的生产经营等各类活动,使其处于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范围内,并不断改善作业条件以提高员工身心健康。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的有害作业、职业病的识别、确立、预防、疗治等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预防程序。

3 术语与定义

3.1 有害作业:是职业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2 职业病:是指公司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责与权限

4.1 综合办负责公司内有害作业、职业病的归口管理。

4.2 各生产线、科室负责本部门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4.3 综合办负责对职业病人员的救治安排事宜,以及对各生产线、科室负责部门有害作业、职业病防范的巡查工作。

4.4 各生产线、科室负责本部门改善有害作业环境条件、提供员工良好工作条件的具体事项,协调综合办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5 有害作业、职业病发生部门负责预防措施的实施、纠正或减缓有害作业及职业病的发生根源。

5 过程描述

图一:有害作业和职业病预防程序

6 工作程序

6.1 各部门对有害作业、职业病产生总体状况应予以评估

6.1.1 各部门应对所在场所有害作业、职业病危害总体状态进行评估。

6.1.2 各部门应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职业健康须总体状态进行评价。

6.2 各部门对有害作业、职业病产生的环境或条件因素应予以识别

6.2.1 各部门应对所在场所进行有害作业危害进行识别,包括理化特性、毒性、对人体危害、工作

场所允许最高浓度、接触人数、接触方式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情况。

6.2.2 各部门依据参照国家对职业病的分类方法,对本部门的岗位可能发生或已发生职业病进行调

查、辨别及并对发生根源进行确认。

6.3 有害作业、职业病的申报

6.3.1 各部门如实填写有害作业、职业病分布情况并申报综合办。

6.3.2 各部门对在本部门内发生有害作业或职业病后得到根除的申报综合办备案。

6.4 有害作业、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6.4.1 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布局合理,工具、用具、设备、工装等设施对本部门人员造成有害作业应有预防方案或措施,在适宜场地建立卫生保障设施。

6.4.2 各部门应对本单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工作场所和员工的健康的影响应有预防方案或措施。

6.4.3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及职业病危害应有预防方案或措施。

6.4.4 综合办贮存必要的急性职业病发生后所需的救护物质,并定期检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5 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防护

6.5.1 综合办对从事产生有害作业、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的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确保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如何防护、岗位操作规程等有关知识,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6.5.2 各部门对本单位所有有害作业、职业病均应有专项的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救方案等文件公布。

6.5.3 各部门在有害作业、职业病的作业岗位,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记说明此岗位作业的危害种类、后果、预期和急救措施等内容。

6.5.4 各部门配合综合办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的有毒、有害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应急撤离疏散通道、泄险区、防护设备等设施。

6.5.5 各部门协调综合办对有害作业、职业病的作业岗位设实施配置到位,对可能引发急性职业病的岗位不得还有人员从事其作业活动。

6.5.6 对有害作业、职业病防护装备和用品、应急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各部门应有专人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6.5.7 后勤机构协调综合办负责对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人员应充分提供必需的、符合要求的防护品,不应发放低劣的、不合格的防护品或借故中断防护品的发放。

6.5.8 综合办负责对产生有害作业、职业病的作业岗位人员定期的培训、考核,确保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防范手段、措施不断提高。

6.5.9 各部门应积极采用有效的有害作业、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淘汰或限制使用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断追踪国内外的新型同种类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必要时给予引进。

6.5.10 各部门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现场应紧急隔离,保护材料设备的进一步损害,救治措施应及跟进。

6.6 有害作业、职业病的治疗

6.6.1 综合办建立定期对可能发生职业病岗位检查的制度,各部门协调综合办定期检查。

6.6.2 职业病诊断方式可与当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合。

6.6.3 综合办对有职业病人员、有害作业受害人员应安排在有医治条件场所进行,保障职业病人员、有害作业受害人员能得到根本的治疗。

6.7 有害作业、职业病的监督与检查

6.7.1 综合办负责建立有害作业、职业病的作业岗位人员名单和档案,对有碍于从事有关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作业岗位。

6.7.2 职业病作业岗位人员应有从事时间限定的规定,各部门配合综合办对时间过长的应调离原岗位,不宜再继续从事原来工种。

6.8 有害作业、职业病管理与监督机制的评估

6.8.1 综合办建立定期对职业病管理与监督机制是否有效的评估制度,包括评估人员、方式、时间、主要内容等。

6.8.2 各部门对机制的评估结论应有跟踪手段或方法。

6.8.3 职业病管理与监督机制信息来源有必要在有害作业、职业病危害一线岗位采集。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职业病鉴定

适配人群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负责人,企业安管人员使用场景职业病诊断争议,首次鉴定申请,省级再鉴定
制定目的职业病越来越多,得早点防,真得了也得有办法确认和保障。
适用范围所有怀疑得了职业病的劳动者,还有做诊断和鉴定的医生、机构。
职责分工劳动者要主动申请、交材料;医生要认真诊断;鉴定委员会要公正开会出结果;单位要出鉴定钱。
管理要求30天内申请首次鉴定;15天内申请再鉴定;必须交齐申请书、诊断书等材料;60天内完成鉴定。
监督与检查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办事机构收材料、发通知、安排专家;超时不交材料就退件;不缴费不启动鉴定;单位不付钱要被督促。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职业病应及早做好防治措施,但是如果不幸患上了职业病,应如何得到保障本文提供相关职业病鉴定程序内容。

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工作程序(优选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