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事故原因预防措施
| 适配人群 | 厂内驾驶员,道口指挥员,外进料口人员 | 使用场景 | 厂内运输,铁路道口通行,恶劣天气行车 |
|---|---|---|---|
| 制定目的 | 厂里车多路窄,人车混行容易撞上。天气不好路滑,司机看不清,行人躲不及。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走路的人、开车的人、厂里所有车和厂区道路。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管好自己车和开车动作,行人管好自己脚步和位置,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查漏洞。 | ||
| 管理要求 | 车要年检拿证才能开,司机必须有厂内驾照,雨雪天慢行,行人听见喇叭立刻让,道口不抢不钻。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会提醒,安全员不定期蹲点查,发现无证开车或抢道口,马上停工学规矩,再犯扣当月安全分。 | ||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
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
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
预防措施:
1、行人与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不争道抢行,违章超车;
2、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车辆必须按厂内车辆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仅是限于厂内行驶。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能行驶。同时须办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没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任何人不准私自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3、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天气、道路与车辆状况,集中精力安全行驶;
4、行人看见机动车辆或听到鸣笛声响,必须及时避让,不准明知车辆驶过来而不避让,也不准为了躲避尘土(刮风天)、泥水(雨后),突然从路的一侧跑到另一侧;
5、各外进料口上料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上指挥车辆上料,机动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靠近车辆。冬季生产时,必须与机动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离车辆过近,防止路滑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6、行人与车辆必须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不准抢越道口,道口堵车时,任何人不准从火车连接处跳过或从火车下面钻过。
车辆伤害事故原因预防措施: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
| 适配人群 | 厂内驾驶员,装卸作业员,车辆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厂区运输,交叉路口行车,叉车装卸 |
|---|---|---|---|
| 制定目的 | 厂里车多路窄,司机容易麻痹大意,开车不专心,车坏了还硬开,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院里开叉车、翻斗车、吊车这些车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守规矩开车,修车师傅要按时保养,班组长得盯紧大家别违章。 | ||
| 管理要求 | 起步先看后鸣笛,转弯打灯慢点来,雨雪天减速,车坏了不准跑,路口必须停一停。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查行车记录,班长天天盯现场,谁没做到就停工学规矩,再犯要调岗。 | ||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人的各个部位受伤情况下不同,头部受伤约占12.5%,手臂受伤占23.49%,躯体受伤占19%,腿、脚受伤占45.1%。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涉及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环境这三个综合因奉。在这三者中,人是最为重要的,据有关资料分析,千般情况下,驾驶员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直接责任的占统计的70%以上。
大量的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统计分析表明,事故主要发生在车辆行驶、装卸作业、车辆检修及非驾驶员驾车等过程中。从各类事故所占比例看,车辆行驶:中发生事故占44%,车辆装卸作业中发生的占23%,车辆检修中发生的占7.9%,非驾驶员开车肇事占16.5%,其他类型的事故占8.5%。由此不难发现,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都集中在驾驶员身上,而这些事故又都是驾驶员违章操作,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为了吸取教训,杜绝事故,现将企业内机动车事故的主要原因介绍如下:
1.违章驾车
指事故的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的错误操作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行驶,扰乱正常的企业内搬运秩序,致使事故发生。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违章装载等原因造成的车辆伤害事故。
2.疏忽大意
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的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而造成失误,如情绪急躁、精神分散、心理烦乱、身体不适等都可能造成注意力下降,反应迟钝,表现出嘹望观察不周,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当;也有的只凭主观想象判断情况,或过高地估计启己的经验技术,过分自信,引起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其主要表现是:
(1)车辆起步时不认真嘹望,也不鸣笛,放松警惕;
(2)驾驶和装卸过程牛与他人谈话、嘻笑、打逗,操作不认真。
(3)急于完成任务或图省事。
(4)操作中不能严格按规程去做,自以为不会有问题。
(5)在危险地段行驶或在狭窄、危险场所作业时不采取安全措施,冒险蛮干。
(6)幻不认真从所遇险情和其他事故中吸取教训,盲目乐观,存有侥幸心理。
(7)每天驾车往返同一路段,易产生轻车熟路的思想;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8)厂区内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和各种信号标志,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
3.车况不良
(1)车辆的安全装置如转向、制动、喇叭、照明;后视镜和转向指示灯等不齐全有效。
(2)蓄电池车调速失控造成“飞车”。
(3)翻斗车举升装置锁定机构工作不可靠。
(4)吊车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制动器、限位器等工作不可靠。
(5)车辆维护修理不及时,带“病”行驶。
4.道路环境
(1)道路条件差。—厂区道路和厂房内,库房内通道狭窄、曲折,不但弯路多而且急转弯多,再加之路面两侧的大量物品的堆放占用道路,致使车辆通行困难;装卸作业受限,在这种情况下,如驾驶员精神不集中或不认真观察情况;行车安全很难保证
(2)视线不良。由于厂区内建筑物较多,特别是车间是、仓库之间的通道狭窄;且交叉和弯道较频繁,致使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的视距、视野大大受限;特别是在观察前方横向路两侧时的盲区较多,这在客观上给驾驶员观察判断情况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对于突然出现的情况,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判断,缺乏足够的缓冲空间,措施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同样,其他过往车辆和行人也往往由于不便及时观察掌握来车动态,没有做到主动避让车辆。
(3)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驾驶车辆,使驾驶员视线、视距、视野以及听觉力受到影响,往往造成判断情况不及时,再加之雨水、积雪、冰冻等自然条件下,会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这些也是造成事故的因素。
5. 管理因素
(1)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建立、健全安全行车的各项规章制度,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但由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好,或有章不循,对发生的事故或险兆事故不去认真分析和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各种制度如同虚设,就会淡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这是导致车辆伤害事故不断发生或重复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反之,如果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了险情或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析责任,严肃处理,就会不断强化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减少和避免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2)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没有建立或健全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健全各种车型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定期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修理制度等都会造成驾驶员无章可循的局面或带来安全管理的漏,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非驾驶员驾车。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法资格后方准驾车。在车辆伤害事故中,由于无证驾车,造成一是事故率较高,二是事故后果相当严重。无证驾驶车辆肇事之所以难以杜绝,屡禁不止,主要是无证驾车人法制观念淡薄,但根本原因还在于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理不严,甚至有的竟是个别领导违章指挥所致。一般情况下多数是无证者由于好奇私自驾车或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开车造成的。
(4)车辆维修不及时。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必然要出现正常的磨损和异常的损坏,在车辆的管理中,企业必须建立定期的车辆维护、修理及检验制度。按规定适时对车辆进行检验、维修,随时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与此同时,驾驶员还要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的车辆“三检”制度,及时发现、排除各种故障与隐患,只有这样才能既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又能确保行车安全。但是,有的企业和驾驶员只管用车不管维护修理,致使车辆带“病”运行,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5)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交通信号、标志、设施,如信号指示灯,禁行、限行、警告标志,隔离设施等,是在某些路段、地点或在某些情况下对车辆驾驶员或其他交通参与者提出的具体要求或提示,从某种意义上讲;带有明显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是企业内交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各种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的覆盖面,特别是在厂区的繁忙路段、弯道、坡道、狭窄路段、交叉路口、门口等特殊条件下应达到100%,而且安全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教育、督促驾驶员和其他人员认真遵守。但是,有的企业对此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着标志、信号、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合格的情况,这样驾驶员就难以根据在不同的道路情况下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按具体要求做到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 一)、驾驶员应付事故的基本修养
尽管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在一刹那,但这一刹那因驾驶员经验不足或心理素质较差,导致措施不当或操作失误,往往会使事态扩大,加重损失。所以,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付突然情况的能力,是每位驾驶员必备的职业修养。
1.必须对交通的冲突点保持充分的缓冲空间和缓冲时间
在厂区内驾驶车辆必须与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包括活动物体(行人、车辆)和静态物体(如停放的车辆、设备、建筑;电杆等)保持足够的横向、纵向的缓冲空间和保持足够的缓冲时间。其目的是在突变情况发生时,使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有充分的制动距离或能采取其他应变措施的时间。做为一名驾驶员在行车中时刻保持避免冲突的缓冲时间和缓冲空间,主要是靠自觉运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注意平时锻炼自己的反应能力,善于观察,选择应付冲突的有用信息(如各种标志信号、方向灯、制动灯等信息),只有这样,在突发情况出现时,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才能避开冲突点。
2.车辆伤害事故的避让与处置
避让事故是一项复杂的驾驶技术,避让得当可减少事故损失,反之则加重损失。得当的避让首先取决于驾驶员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熟练的驾驶技术。避让是否得当,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1)遇险情要冷静,这是能否及时避让事故的先决条件。
(1)保持清醒,采用正确的避让动作,往往能及时中止事故,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不要惊慌失措,稀里糊涂做出避让动作;反之,虽能在事故后及时停车,但往往损失已经造成。
(3)尽快从惊呆中清醒,若是完全惊呆,没有任何避让措施,往往导致事故持续,从而扩大事故损失。
2)遇险情要先顾人后顾物,这是避让的一项基本原则。
3)遇险情要就轻避重,在避让时靠近损失或危害较轻的一方避让,避开损失或危害较大的一方。
4)遇险情要先顾别人后顾自己。
5)遇险情要先顾方向后顾制动。因为在事故前转动方向可使车辆避开事故的冲突中心,有时甚至能脱离险情,若方向转动滞后于制动使用,就会使车辆失去避让的机会,但对于需缩短制动距离的事故应在转动方向的同时采取紧急制动。
(二)、车辆肇事后应做的工作
车辆伤害事故不是人们期望发生的,一旦发生事故,作为肇事车驾驶员和事故单位应做好哪些工作,也是很有必要了解掌握的,只有做好事故后一些工作,才能避免扩大损失,尽快恢复生产。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今后的事故分析处理会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1.车辆伤害事故现场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车辆、伤亡人员及与事故有关的遗留物、痕迹所在的路和地点。现场分为两类:
(1)原始现场。现场上的肇事车辆和伤亡人员以及有关遗留物均未遭到改变和破坏,仍然保持着发生事故后的现场原始状态。
(2)变动现场。事故发生后,由于人为的或自然原因;改变了现场的原始状态的部分或全部。
2.现场勘察的目的
(1)从现场勘察收集的痕迹、物品中研究各种痕迹之间的联系,从而判明当事各方在发生事故过程中的主要情节和违章因素。
(2)通过现场勘察,查明事故的主要客观原因及事故各方的初步责任。
(3)通过现场勘察,为研究发生事故原因和规律提供可靠的依据。
3.肇事后驾驶员应做的工作:
车辆一旦肇事,驾驶员应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并配合有关部门及人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停车,积极抢救伤者,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触电者,应就地实施人工呼吸抢救;对于外伤出血者,应予以包扎止血。在事故现场进行简易紧急抢救后,要视伤者的具体情况,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对于当即死亡人员,不得擅自将尸体及其肢体移位;
(2)要抢救受损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损失程度,设法防止事故扩大。若车辆或运载的物品着火,应根据火情、部位,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和其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3)在不妨碍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和物资需移动时,必须在原地点做好标志;肇事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移位,以便为勘察现场提供确切的资料。肇事车驾驶员有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直至有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
(4)肇事驾驶员必须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汇报事故的详细经过和现场情况。
(5)肇事驾驶员应态度端正,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忌谎报,隐瞒事故情节和伪造、毁坏事故现场。
4.事故发生单位应做的工作
事故单位的领导或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物质,保护好事故现场,根据人员的伤势程度,按规定程序逐步上报。
事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可在不破坏事故现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初步进行勘察,尤其是在主要干路上易被破坏的痕迹,物品的勘察应抓紧进行,事故现场勘察主要有下列几项内容:
(1)保护现场,首先应观察事故现场全貌,确定现场范围,并将现场封闭,禁止车辆和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如现场有易燃、易爆或剧毒、放射性物品,应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寻找证人。尽快查找到事故发生时的直接目击者、证人,获得第一手资料。
(3)看护肇事者,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肇事者必须指定专人看护隔离,防止发生意外。
(4)绘制现场图。
(5)测量事故现场。
(6)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
(三)、常见事故的预防
1.厂区直路事故预防;
机动车在直路上行驶,由于视线和道路条件好,驾驶员思想容易麻痹,行车速度较快,不利于安全行车。厂区道路比较狭窄;视线不良,人车混行,如驾驶员思想麻痹,车速过快,观察不周,措施不当,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在厂区直路上行驶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驾驶员应做到精力集中,认真观察路面上车辆、行人动态,做到提前准确判断。
(2)车辆行驶时应注意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3)车辆行驶时应根据气候、道路情况、车速等保持适当的安全横向间距。
(4)严格遵守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5)保证厂区道路畅通,安全标志,信号完好。
(6)车辆行驶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2.企业内交叉路口行车事故预防
厂区道路地形复杂,交叉路口较多,车辆通过时,由于受厂房、货垛等其他设施的影响,会使驾驶员视线受阻,又由于交叉路口所形成的冲突点和交织点,更使安全情况复杂化,如驾驶员不认真遵守路口行车的有关规定,极易发生事故。
企业内交叉路口行车事故原因很复杂,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车辆进入交叉路口前要提前减速,不准超过15km/h。路面窄、盲区大时,车速还应降低。
(2)驾驶员应注意观察视线内车辆行人动态,安全通过交叉路口,要突出一个“慢”字,严禁一个“抢”字。
(3)车辆转弯时,应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右转弯要缓慢,左转弯应注意避让其他车辆,谨慎驾驶。
(4)车辆转弯时应保持左右两侧有足够的横向间距。
3.企业内倒车事故的预防
企业内运输距离短,往返频率高,增加了车辆起步、停车、倒车的次数,再由于厂区视线不良、环境复杂、观察不便,很容易导致事故。
为预防倒车事故,驾驶员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厂区道路、环境情况复杂,倒车前必须选择好倒车路线与地点。
(2)倒车前应认真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缓慢后倒。
(3)在厂房、料库、仓库、窄路及视线不良地段倒车时,须有专人指挥。
(4)车辆在企业内平交路上,桥梁、陡坡等危险地段不准倒车。
(5)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防止倒车起步时车辆突然窜出。
4.叉车装卸事故的预防
企业内机动车辆装载事故以叉车发生为多,主要表现在装载不稳、超载、货物坠落伤人等。
为防止装卸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严格遵守有关装卸的规定和操作规程。
(2)叉载的物品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重量不清应试叉,不许冒险蛮干。
(3)禁止两车共叉一物。特殊情况除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外,应进行空车模拟操作,待两车动作协调后方准作业。
(4)叉车作业升降、倾斜操作要平稳,行驶时不要急转弯、转向。
(5)驾驶员应了解所搬运物品的性质,易滚动易滑物品要捆绑牢固,不准搬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用品。
5.夜间行车事故预防
机动车在夜间行驶,由于光线不好,视觉不良,操纵困难,给安全行车造成很大的影响。
驾驶员在夜间行车,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出车之前,应认真检查车辆,保证车辆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气压正常、灯光和喇叭等齐全有效。
(2)适当降低车速,认真观察,正确使用灯光,并随时作好停车准备,以防发生意外。
(3)夜间会车,须距对面来车150m米以外,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并适当降低车速,选好交会地点。如因灯光照射发生眩目时,应立即停车,避免事故发生。
(4)夜间行车应尽量避免超车,如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大光灯远近示意,待前车让路允许超越后,方可进行超越。
(5)夜间行驶途中,车辆需临时停放或停车修理时,应开亮小光灯和车尾灯,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
车辆伤害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车辆伤害
| 适配人群 | 厂内驾驶员,装卸作业人员,叉车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厂区运输,装卸作业,铁路专用线 |
|---|---|---|---|
| 制定目的 | 厂里车多路窄,常有撞车、压人、翻车的事发生。大家开车走路都不太注意,怕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的、坐车的、推车的、骑车的,还有厂里所有路和车。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要守规矩,坐车的人别乱站,管车的人得盯紧,领导要常看看。 | ||
| 管理要求 | 过路口先看再走,车速不能快,不许酒驾疲劳开,车坏了不能硬跑,货不能超载超高。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查,班长天天盯,谁违规就停工学规矩,再犯就换岗。检查本子要签字,没签算没查。小问题当场改,大问题贴通报。 | ||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严禁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站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8、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9、铲车在行驶时,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mm,但也不得高于500mm。
10、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1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2、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双手撒把或速度过快,更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争快,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
车辆伤害事故原因预防措施:某工贸企业车辆伤害
| 适配人群 | 叉车司机,汽车吊操作员,装载机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厂内车辆作业,装卸作业现场,道路运输作业 |
|---|---|---|---|
| 制定目的 | 车子老出事,撞人、翻车、起火啥的。保养差、刹车坏、路不好,都容易惹祸。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车,吊车、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货车、三轮车、小轿车。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管好车和开车;班组长盯现场;值班调度接报处理;领导拍板启动预案。 | ||
| 管理要求 | 出车前查刹车灯轮胎;路上不酒驾不超速;故障了摆警示牌;起火了拿灭火器;伤人了快打120。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出车前自己检查,班组长不定期看,安全部门抽查。没做到就通报,再犯要停岗培训。 | ||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4.6附件
4.6.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6.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6.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6.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4.6.5公司伤员心肺复苏法现场救护流程图
车辆伤害事故原因预防措施:线路车间预防控制铁路车辆伤害惯性
| 适配人群 | 巡养站站长,防护员,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铁路施工防护,动车组上线作业,站场巡养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列车跑得快、动车越来越多,怕撞人出事。大家走路干活容易慌,没注意来车。 | ||
| 适用范围 | 车间所有人、各巡养站、所有上线作业和施工点。 | ||
| 职责分工 | 主任书记带头抓,副主任盯重点,干部管自己片区,站长副站长守好站,职工守好岗。 | ||
| 管理要求 | 设防护员、穿黄马甲、来车提前下道、不钻车底、不坐钢轨、不玩手机、不酒后上岗。 | ||
| 监督与检查 | 干部每天查,班前要点名说安全,防护不到岗不能开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重复犯错要谈话。 | ||
为加强和提升劳动安全管理理念,减少从业人员责任伤害事故,有效遏制车辆伤害惯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段南工安发〔____〕54号《继续开展____年《预防控制铁路车辆伤害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预防控制铁路车辆伤害惯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车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书记
副组长:车间副主任
组员:车间其他行管干部及各巡养站站长、副站长
二、预防控制铁路车辆伤害事故专项整治目标
1.杜绝从业人员责任重伤(铁路交通b2类)及以上事故。
2.控制从业人员无责任轻伤事故。
3.实现三个百日安全天和二〇一一年劳动安全奋斗目标。
三、整治重点内容
1、切实提高列车密度大、速度快、动车开行越来越多、对有效遏制车辆伤害事故挑战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严格贯彻执行部、局有关行车规定、作业标准;认真贯彻执行路局《提速区段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作业控制措施》、《劳动安全作业标准》和段《劳动安全管理关键点卡控措施》、《重点整治17种直接威胁人身安全违章行为措施》等有关作业安全标准和控制措施;认真落实段《劳动安全卫生考核评价机制》和《站场劳动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要求。
2、认真抓好新、改、提及重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按照三级安全教育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劳动安全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教案,制订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抓好车间、班组两级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
3、各班组要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用本单位、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从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
4、强化劳务工和临时工的岗前劳动安全培训教育,尽量做到劳务工和临时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严禁先上岗后培训或不经培训上岗的现象。
5、要针对开行200km/h及以上动车组、应根据新设备、新技术等特点,抓好提速安全防范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6、车间进行各项施工前都要由施工负责人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开好施工前的协调会。在确定施工项目、制订施工计划时必须要有劳动安全方面内容的要求,并对施工场地、防护条件、防护设置进行调查,制订出详细的施工防护实施安排,提出劳动安全注意事项。
7、各班组上线作业时,一定要加强防护的设置。根据不同施工类别、不同施工等级以及平常维修、养护、上线检查、检测等作业的防护设置,应严格按照新《安规》和路局、段安全管理文件的有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做到防护体系不健全、防护员不到岗不施工,杜绝上线作业不设防护的现象发生。
8、各班组选派防护员必须具备工作认真负责、责任性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业务熟悉的正式职工担任。并要求持证上岗、必须站在适当位置防护和立岗接车。
9、防护员的工作要求。①听从命令、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②做到施工前按时到岗,按防护派遣证要求认真登记、按时消记;③携带防护备品齐全;④作业过程中做到驻站、工地每隔2-3分钟通话一次,密切注视与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注意来车“预报”、“确报”、“复诵”制度,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按规定距离下道避车;⑤防护员必须按规定穿带印有防护字样的防护背心,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带班人员、作业人员不得兼做防护员;⑥防护员必须认真填写防护手册,以保证不漏报、误报、迟报,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10、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应经常对防护人员工作情况、是否按指定位置到岗情况、作业人员是否在防护员的受控范围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增设中间联络员,遇双线并行地段在一线实施较大施工或因机具有较大噪音时,必须在两线间限界内设置安全防护彩绳。
四、预防控制铁路车辆伤害事故的整治措施
1.线路上作业按规定设置防护;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服;来车时必须按规定距离下道,在安全地点避车,严禁在两线间停留。
2.严禁作业人员钻车底;在机车车辆下、端部、道心、钢轨上、枕木头、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乘凉、避风雨;上下工时必须执行同去同归,在有路肩地段禁止走道心,枕木头;非调车作业人员飞乘飞降、以车代步;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严禁在既有线作业侵入机车车辆限界或邻线;严禁在移动的机车车辆前抢越线路;严禁轨道车在运行中未关(锁)车门,作业人员站在运行中的平板车上或坐在端板上。
4.严禁在电气化区段距接触网等带电部分小于2m的安全距离,不按规定穿戴、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具)。
5.更换道岔、成段更换钢轨、轨枕、清筛等危险施工作业场所,应在两线间设置安全警示绳,严禁跨越警示绳到邻线避车。
6.组织各种施工、维修、养护等作业应有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工区、班组在班前点名安全工作时应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7.严格执行“天窗修”作业制度,应加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严禁“天窗”点内作业项目点外做,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和影响行车的维修作业,杜绝随意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
8.严禁车间干部现场把关不到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对新、改、提及重新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9.严禁上道作业人员或在线路上行走的作业人员接打手机、发、看信息或做其他有碍了望、视听和分散精力的且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连续当班或私自换班。
10.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两线间、道心内,碴肩上及道床边坡上严禁放置机具、材料,防止被列车碰刮飞起伤人。
11. 巡检单独作业人员行走线路应准确掌握巡检区段列车运行时间,严格执行回头了望制度,按规定距离下道避车;遇大风、大雨、大零、大雾等恶劣气候和了望距离不足千米的弯道作业时,必须行走路肩,列车允许速度vma*>;;120km/h的区段,必须在路肩上行走。
12. 严禁劳务工、临时工等上道作业无路工带班;严禁冬季、雨天上道作业衣帽遮耳;严禁酒后上道作业。
____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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