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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优选6篇)

时间:2026-10-12 07:06:21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适配人群防护员,工班长,爆破员使用场景增建二线,桥涵接长,路基开挖
制定目的朔黄铁路肃黄段要修复线,怕影响火车跑,怕施工出事,怕进度慢质量差。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人,包括民工,还有肃黄段复线工地、既有线路、施工机械。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抓安全,工人自己守规矩,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必须持证上岗,民工要先培训。
管理要求设防护员、挂标志、备抢险物资、查电缆、不侵限、不酒后上岗、电气化区段保持2米距离。
监督与检查班前讲安全、班后做总结,领导天天查,防护不到位不准开工,出事要追责,停工整改。

为了保证朔黄铁路肃黄段复线工程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一般规定:

1、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施工人员要切实地提高安全意识,把确保行车安全、施工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位责任,要认真执行部颁《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等各项既有施工规章制度,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千方百计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岗位责任制,经常对全员进行撙章守纪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民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定确保安全作业标准。三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以及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设岗防护等。

3、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经理部建立了安全机构、安全保证体系。

4、认真进行岗前教育,提高职工的铁路运营知识,掌握复线施工的技术,达到人人重视安全运输,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做到警钟常鸣。

5、施工中与运营管理单位密切合作,主动征求运营单位的意见,影响既有线运营的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报运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工作量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需要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照朔黄公司规定办理留固定“天窗”施工时间,封锁区间或限速慢行。

6、爱护既有线的设施,保证施工中不损坏既有线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迁既有线设施与运管部门联系协商,必要时妥善处理。

7、对既有线的隐蔽设施,如各种电缆电线等,施工前要调查,设明显标志或覆盖物加以防护,必要时先拆迁后施工。施工中发现不明电缆、电线等,应停止施工,应及时上报,查明后再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8、施工前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如编制袋,各种钢桩,木桩及打桩机具,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抢救。

9、施工人员应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凡进行行车线路的施工时,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停车防护或减速标志,并派专人进行防护,不得擅自擅自更改防护方法,未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10、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领导人应充分作好一切准备,按批准运输方案,通过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申请施工。施工领导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间,设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检查质量确保运行安全,办理开通登记后,通过车站值班员同志行车调度开通区间,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行车调度员延长时间或限速行驶。

11、由于施工使线路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恢复行车,按规定办法进行防护:(1)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了望困难时,还应点燃火炬。(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设置响墩,然后返回故障地点。(3)若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段两端设置防护,并注意倾听和了望列车,发现来车,急速奔向列车,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了望困难时,发现车后,奔向列车还应在故障点点燃第二支火炬,用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止。没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12、凡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含民工)必须身体健康检查,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准挂牌上岗操作。

13、施工人员不得在行车线上行走、坐卧休息。人、机、料、机具严禁侵限,过股道要止步了望,不准在车底乘凉、避雨、钻车运料,列车运行时严禁趴车、跳车,严禁在既有线上追逐打闹,严禁向过往行车投掷石块、水瓶等,更不准酒后上班。

14、在电气化线路上,施工人员身体及随带工具顶部距离接触网不得小于2米,水准测量塔尺应选用木塔尺或玻璃钢塔尺,严禁使用铝合金塔尺。测量时,必须设置专人防护,测量时不得使用红色、黄色或绿色的信号旗。列车通过时,应先将信号旗收卷起来,同时不得使用手或其他物品有碍行车安全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测量时禁用钢尺直接量轨距。

15、施工负责人应对安全负全责,工人上下班应有一名领工或工班长带队。

16、横过铁路必须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

17、当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应在安全距离以外作业,严禁做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

18、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时不得高举长杆件进行挥动,应水平通过。

19、在电器化线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的(通过任何物件如木杆、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2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木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电,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毁坏时,禁止与之接触,不得在接触网支柱上或地线上绑扎照明线或其他物品。

21、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回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品时,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将该处加之防护,任何人均应距断导线接地处保持10米以外。

22、施工使用的发电机、空压机和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设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

二、增建二线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在增建第二线工程建设中,既有铁路原有的涵洞需要接长,原有的桥梁需要改成双线桥,施工时需要拆除现有涵洞的端翼墙、桥台护锥,开挖既有路基,影响既有线路基的稳定性,给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增建第二线时要依据一、二线的间距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既有线的行车安全,一般采用的施工防护措施有以下几种:

1.路堤在6m以上时,可在桥台后用吊轨、扣轨或工字梁架设便桥的办法,使桥台后一段路堤不受由线路传来的列车荷载。在挖第二线桥基时,不致使此段路基发生坍方,即使出现少量坍塌亦不致危及行车安全。

2.两线间距在4.5m以上而路基又高于6m时,开挖基坑可采用板桩防护,在桥台后沿线路方向打入防护板桩或排桩。排桩位置应在线路外侧的适当位置,一减少土压力。

3.路堤高3~6m时,可用木板桩挡土,木板桩墙的导桩与另一侧路肩边的拉桩连接,可以采用锚杆或铁拉线固定拉紧。

4.路堤高度在3m以下,可在台尾路堤中打入圆木排桩挡土,桩的打入深度在原地面以下2~3m。开挖护锥时,在桩后逐步插板挡土。

5.增建二线涵洞,开挖路堤较高时可参照此小桥的防护办法。

6、增建二线桥墩台为明挖基础,且低于既有线墩台的基底时,除应采取板桩防护外,必须注意土质情况,做好基坑排水和对基坑回填的要求。

7.涵洞接长应注意接长处的土质情况,查明接口处原有圬工有无沉陷及倾斜,处理好接长部分的基础,以便下一步施工。

8、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开挖到符合基坑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9、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10、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时应有专人检查维修。

11、工作平台及钻机平台上应满铺脚手板及设置栏杆、走道,并应随时清除杂物。

12、凡不在施工的孔口,均应加防护盖。

13、当拆钻杆为双层作业时,上下应紧密联系,防止落物伤人。严禁用机械动力拆接钻杆。

14、使用旋转钻机钻孔,当滑移钻台平车时,应防止抵压电缆及风水管路。15、当吊机吊钢筋笼而司机看不到孔口时,应设双层信号,钢筋笼要捆绑牢靠,吊车及钢筋笼下不得站人,并严禁碰撞其它构造物。

16、墩身钢筋摸板安装前,必须打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

17、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要互相配合,同步操作,钢筋不能直接往下甩,钢筋绑扎时用力一致,协同操作。

18、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走动,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另搭脚手架。

19、摸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倾斜伤人,当用吊机吊摸板合缝时,摸板底部用撬棍等工具拨移,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20、在竖立摸板过程中,上摸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栓于牢固的地点,穿拉杆时,要内呼外应。

21、使用混凝土震捣器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震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震捣器的连接情况;震捣器的搬移地点以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等情况。

22、拆除摸板之前,必须设立禁区。

23、拆除摸板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栓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摸板,摸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仍,用人工拉绳拆除摸板时,拉绳应有足够长度,施工人员与拆下的摸板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4、增建、改建桥涵的线路两端采用的钢轨梁加固线路时,应使两端路基不受又线路传来的列车荷载,开挖第二线基坑或在既有线下开挖基坑时,两端路堤不至于发生坍塌,即使出现小量坍塌也不危及行车安全,扣轨梁的截面形式根据具体设计,工点土质及基坑深度确定。列车慢行速度不得低于45km/h。

三、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施工前要做好疏排水系统,做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通畅。

2、在施工过程中,每个作业班下班后,必须清理边沟内的杂物、土石等,以保证既有线排水通畅。

3、雨季施工时为确保路基稳固,必须保持所有沟渠和排水设施畅通,同时要恢复原路面排水设施。

4、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防护,如发现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不久措施,如果对行车有影响,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5、不准在靠近既有线堆放材料,确需堆放的材料,机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因工地条件限制,材料堆放在轨头顶面以外处,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应少于0.81米,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米,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机具、石碴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其他较中料;严禁在既有线上使用单钢轨,平板车。

6、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旁作业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装业业务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明确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作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通知来车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有列车通过时,严禁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信笺铁路路基与既有线路基等高)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米,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技规”附图一的规定执行。

(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限界桩高度0.8~1.0米,间距10~20米,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因机械转头或交会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6)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限界的地段作业,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周形转动,向既有线侧摆动作业,也应注意机械尾巴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7)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因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规定,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800米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7、施工运输车辆在既有线旁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人员驾驶。

(2)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3)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作业。

8、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应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9、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和偏载。紧靠既有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整平,防止偏载或坑洼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既有线倾斜而侵入限界及行车安全。

10、施工运输车辆应安装倒车报警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限界。

11、凡带升降机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使。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以及在行车中操作箱举升装置。

12、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靠近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既有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作业。

13、列车通过前,既有线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14、在路基施工前应作好疏通排水系统,作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畅通。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铁路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防护员,机械操作员使用场景既有线施工,跨线作业,电气化区段
制定目的哈大客专施工要跨铁路和公路,怕影响火车跑、汽车开,怕出事拖进度、伤质量。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人,含劳务工;哈大客专tj-1标段;铁路旁、公路边的工地。
职责分工领导盯安全,工人守规矩;工班长带上下班;防护员管停车减速牌;三员一长要持证上岗。
管理要求设防护员、挂标志牌、备抢险袋和钢桩;查电缆先停手、发现断线躲十米外;机械不越限界桩。
监督与检查天天检查,安质部盯着;没培训不让上岗,没防护不准开工;违规就停工补课,再犯换人干。

我部施工的哈大客运专线tj-1标多处跨越既有铁路,公路线,为了确保在既有线的施工及行车安全,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一般规定:

1、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施工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确保行车安全、施工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颁《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各项既有施工规章制度,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千方百计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岗位责任制,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劳务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定确保安全作业标准。三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设岗防护等。

3、认真进行岗前教育,提高职工的铁路运营知识,掌握跨越既有线施工的技术,达到人人重视安全,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做到警钟常鸣。

4、施工中与运营管理单位密切合作,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铁路局或公路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爱护既有线的设施,保证施工中不损坏既有线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迁既有线设施需与运管部门联系协商,并妥善处理。

6、对既有线的隐蔽设施,如各种电缆电线等,施工前要调查,设明显标志或覆盖物加以防护,必要时先拆迁后施工。施工中发现不明电缆、电线等,应停止施工,应及时上报,查明后再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7、施工前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如编制袋,各种钢桩,木桩及打桩机具,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抢救。

8、施工人员应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凡进行行车线路的施工时,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停车防护或减速标志,并派专人进行防护,不得擅自更改防护方法,未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9、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充分作好一切准备,按批准运输方案,通过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申请施工。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间,设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检查质量确保运行安全,办理开通登记后,通过车站值班员通知行车调度开通区间,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行车调度员延长时间或限速行驶。

10、由于施工使线路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恢复行车,按规定办法进行防护:(1)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瞭望困难时,还应点燃火炬。(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设置响墩,然后返回故障地点。(3)若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段两端设置防护,并注意倾听和瞭望列车,发现来车,急速奔向列车,如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瞭望困难时,发现车后,奔向列车还应在故障点点燃第二支火炬,用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止。没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11、凡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含劳务工)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准挂牌上岗操作。

12、施工人员不得在行车线路上行走、坐卧休息。人、机、料、机具严禁侵限,过股道要止步瞭望,不准在车底乘凉、避雨、钻车运料,列车运行时严禁趴车、跳车,严禁在既有在线追逐打闹,严禁向过往行车投掷石块、水瓶等,更不准酒后上班。

13、在电气化线路上,施工人员身体及随带工具顶部距离接触网不得小于2米,水平测量塔尺应选用木塔尺或玻璃钢塔尺,严禁使用铝合金塔尺。测量时,必须设置专人防护,测量时不得使用红色、黄色或绿色的信号旗。列车通过时,应先将信号旗收卷起来,同时不得使用手或其它物品有碍行车安全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测量时禁用钢尺直接量轨距。

14、施工负责人应对安全负全责,工人上下班应有一名领工或工班长带队。

15、横过铁路必须止步瞭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

16、当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应在安全距离以外作业,严禁做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动作,以免造成停车事故。

17、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时不得高举长杆件进行挥动,应水平通过。

18、在电器化线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的(通过任何对象如木杆、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19、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木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电,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毁坏时,禁止与之接触,不得在接触网支柱上或地在线绑扎照明线或其它物品。

20、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品时,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将该处加之防护,任何人均应距断导线接地处保持10米以外。

21、施工使用的发电机、空压机和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设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

二、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施工前要做好疏排水系统,做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通畅。

2、在施工过程中,每个作业班下班后,必须清理边沟内的杂物、土石等,以保证既有线排水通畅。

3、雨季施工时为确保路基稳固,必须保持所有沟渠和排水设施畅通,同时要恢复原路面排水设施。

4、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防护,如发现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对行车有影响,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5、不准在靠近既有线堆放材料,确需堆放的材料,机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因工地条件限制,材料堆放在轨头顶面以外处,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应少于0.81米,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米,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机具、石碴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严禁在既有在线使用单轨车,平板车。

6、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旁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业务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明确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作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通知来车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有列车通过时,严禁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信笺铁路路基与既有线路基等高)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米,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技规”附图一的规定执行。

(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限界桩高度0.8~1.0米,间距10~20米,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因机械转头或交会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6)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限界的地段作业,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圆形转动,向既有线侧摆动作业,也应注意机械尾巴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7)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因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规定,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800米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7、施工运输车辆在既有线旁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人员驾驶。

(2)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3)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作业。

8、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应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9、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和偏载。紧靠既有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整平,防止偏载或坑洼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既有线倾斜而侵入限界及行车安全。

10、施工运输车辆应安装倒车报警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限界。

11、凡带升降机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使。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以及在行车中操作箱举升装置。

12、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靠近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既有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作业。

13、列车通过前,既有线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14、在路基施工前应作好疏通排水系统,作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畅通。

三、跨越公路施工安全措施:

1、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2、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交通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

3、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

4、施工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5、夜间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对象。

6、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

7、工程完成后,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

中铁一局哈大客专第二项目部一分部安质部

____年2月20日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线行车

适配人群线路施工员,桥涵作业班,防护驻站员使用场景邻近铁路施工,增建二线作业,桥涵改建施工
制定目的铁路边施工容易撞到电线、挖断电缆,车开过来可能出事,得提前防着点。
适用范围所有在运营铁路旁边干活的人、机械、挖沟填土修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领导要批方案,工长盯现场,工人不乱走不越界,运管单位配合标位置。
管理要求先查清地下线缆、设标桩、挖马口分段干、雨天少挖土、设备撤到限界外、架梁要等封锁点。
监督与检查车站和工务段一起查,谁违规谁停工,没签协议不准动土,巡查员天天看线路变化,发现松动马上报。

(1)路基施工

①施工准备保证措施

a、在铁路行车线旁施工,对于工作量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需封锁区间或在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昆明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审批手续;对工作量较小的工程,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但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并取得同意。

b、作好现场调查,开工前对沿线通信线、电力线以及地下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作出详细调查,请运管单位介绍地下管线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分别与运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助运管单位做好“三电”拆迁工作,对新迁移的地下管线做好明显的识别标志。

c、在施工调查的基础上,对全管段路基边界以内各种电缆、管线采用探测仪器和其它有效方法确定各种电缆、管线位置,探明后设立明显标志,需要拆迁的报运管单位拆迁。已拆迁过后新埋设的长途通信电缆每50m设一标桩,并写明“下有电缆,严禁机械超越”字样。

②施工过程保证措施

a、路堤填筑采取边填边挖台阶的方法,保持既有边坡的稳定。路基填筑到接近既有线路肩标高时,在新老路肩衔接处设立标杆,并由专人指挥,防止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既有路肩而影响行车安全。

b、线路旁开挖水沟、边墙的基础有碍路基稳定时,采用挖马口的方式,分段开挖,随挖随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挖好后长期暴露不砌。地质条件较差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加以支撑。

c、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前,要与工务、电务段等及时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征得他们的书面同意,以确保行车安全。

d、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开挖基坑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时,要提前备足施工和抢险材料。施工期间,派专人日夜巡查,密切注视线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行车安全的病害。

e、土质路堤的基础开挖要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如确需在雨季开挖,要加强线路质量和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2)桥涵施工

①办理相关手续

增建第二线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机具、材料和人员,办好线路封锁或限速运行等手续后,方可施工。在既有线进行桥涵改建施工时,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行车线施工技术安全规划的规定办理。

②人员、设备安全保证

施工人员上下班严禁在既有线轨道上行走。工间休息时,必须撤到既有线限界外的安全处。列车通过前,既有线桥涵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界以外。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进工地前,应经常检修,保证机械设备状态良好。进工地后,必须置于既有线建筑限界以外。

③施工过程保证

a、线下桥涵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在桥涵上方的路基上设专人看守防护,以防落石伤人;线上跨线桥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在桥下设防护网并设专人看守防护,以防施工坠物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

b、既有线增建或改建桥涵工程全部完工后,应将线路及时恢复,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c、跨线桥架梁及移梁时,除遵守架梁安全规则外,在架设跨越既有线孔跨时,须按规定提前提报要点计划,批准后在封锁点内完成架设工作。

(3)既有线施工安全控制技术措施

(1)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技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积极与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施工前双方对底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定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 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3)严格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申报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4)既有线在封锁区或限速运行条件施工时,严格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

(5)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6)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7)既有线施工完毕,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临近既有线施工-

适配人群现场带班人员,专职安全员,吊车司机使用场景临近既有线施工,钻孔桩作业,基坑开挖
制定目的怕施工时机器倒了碰到电线,或者挖土让铁路路基不稳,出事影响火车跑。
适用范围贵阳市政工程里靠近铁路干活的人、机器、桩基和基坑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守着吊装,司机自己检查车,防护员跟车站通消息。
管理要求机器背对铁路摆,护筒埋深点,吊钢筋笼用双钩加麻绳拉,列车来就停手。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要喊安全员到场,驻站员报点,没按规矩做就停工重学,三次错换人干。

为保证贵阳市政工程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钻孔桩施工防护措施

(1)为防止机械倾覆侵入营业线接触网安全范围内,钻机后支点及操作平台背对营业线。钻机场地应平整、坚实,松软底层处采用碎石土进行整平、压实,软基采用换填碎石土、抛填片石、铺垫大面钢板或枕木等方法进行基础加固、垫平处理,加固的基础面必须平整,防止机械倾覆。

(2)对于靠近营业线侧第一排钻孔桩,钢护筒应加长不短于3m,使护筒底部处于硬土层上,其余桩钢护筒长度不得小于2m;埋设后对钢护筒四周用粘土对称填筑,打夯机分层夯实。

(3)成孔后及时进行验孔、吊装钢筋笼、浇筑砼。靠既有线侧钢筋笼分段长度不大于6m,采用4点悬挂法起吊,在钢筋笼端头向内2m处对称设置2个吊点,使用汽车吊主钩;在钢筋笼中部加强箍上对称设置2个吊点,使用汽车吊副钩,吊点必须焊接牢固。吊装时用麻绳拉住钢筋笼底口,防止钢筋笼来回摆动侵限。吊车摆放在远离营业线的便道边。

吊装作业在进行时,严格遵循“一人一机,车过机停”要求,作业前,现场带班人员必须首先通知施工负责人、安全监理。吊装时安全员现场防护,由现场防护员与驻站员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吊装,当有列车通过时,停止钻孔、吊装作业。

(4)桩机移动过程中设专人进行指挥,与车站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尽量安排在没有列车通过的时间段进行。

(5)夜间施工时,在曲线地段机械及照明设备,不能面对来车方向照明。

(6)为减少钻孔桩对路基地层的影响,采用跳槽开挖施工.

二、基坑施工防护措施

(1)基坑采用间隔开挖,开挖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做好管线探沟开挖及管线的防护、迁改方案。

(2)做好原地面及基坑内的截、排水系统,将水引至便道的排水沟内。

(3)开挖过程中除在远离基坑及既有线存放基坑回填的土石方外,其余的土石方通过远离既有线的便道及时运出施工场地。

(4)由营业线方向向外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尽量避开下雨天开挖作业。

(5)基坑开挖成形后在基坑四周距基坑边1m处用钢管设置1.5m高防护栏杆并挂密目防护网及警示标志牌,当有列车通过时,承台基坑内的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安全位置。

(6)在路肩上设置观测桩,在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对路基的沉降、变形进行观测,与线路车间现场配合人员对线路状况进行监控,确保营业线行车的安全。开挖过程中出现变形量超标时,首先停止施工,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和边坡加固,待变形稳定并经相关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7)承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尽量缩短承台开挖至回填施工的作业时间,保证既有线路基稳定。

三、墩身施工防护措施

(1)墩身模板安装或拆除时,吊装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装时在模板下口挂2根缆风绳,背向营业线方向人力牵引,防止模板摆动引起侵限事故,每块模板吊装固定好后,方可吊装下块模板。

(2)模板安装时,严格遵守先营业线侧再线路大小里程侧最后营业线外侧的顺序,同时派专职安全员现场防护;吊车吊装时应缓慢移动,防止吊装时吊车大臂或模板侵入营业线。

(3)模板安装完毕后,在顶口四个边角处设置4根缆风绳,固定模板不发生倾覆;同时质检员对模板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现场挂设“模板安装验收合格标牌”,浇筑墩柱砼。

(4)脚手架、支架靠铁路一侧,设置安全网全封闭围护,严禁向铁路一侧抽穿钢管、钢筋。禁止从高空向铁路侧投掷物件。

(5)墩身砼浇筑采用汽车泵,在砼浇筑过程中,需设专人指挥。当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到距营业线最远的架子上。

四、大型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盯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接触网立柱外缘必须大于2m。

(3) 吊车、砼泵车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0)吊车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①吊车所用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②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③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④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⑤吊物埋在地里时;

⑥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⑦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⑧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五、临近既有线接触网电杆作业防护措施

(1)施工架设钢管架时必须安排现场专职防护人员与施工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设置驻站防护,进行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特别是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3)施工用材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材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4) 施工钢管架时,首先要搭接接地线。

(5) 在设计接触网电杆2米范围内施工时,采用木板固定于钢管架端头,将钢管架与电杆隔离。

(6)在电杆范围内的钢管,采用橡胶包裹,防止静电伤人。

(7)施工时,垂直于既有线方向的钢管端头不得侵限,端头不得伸出钢管架平面。

(8)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齐防护用品,听从安全员的安排。

(9)拆除钢管架时,同样遵循安全规定,钢管必须向远离既有线的方向拆除,严禁往既有线方向拆除钢管。

贵阳市政工程项目部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线施工

适配人群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既有线施工,桥涵顶进,隧道改建
制定目的防止既有线施工时影响铁路行车安全,避免挖沟伤线、爆破撞车、限界超宽这些事发生。
适用范围所有在铁路既有线上干活的单位和工人,含挖坑、爆破、顶涵、换轨、架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施工方自己管安全,设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铁路局配合审批方案;工头盯现场,防护员盯来车。
管理要求施工前查清地下线缆,爆破必须封线,列车来前人料全撤出限界,防护信号按规矩设好再开工。
监督与检查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要持证上岗,每3-5分钟通话一次,断联就停干;没设好防护不准动土,撤防护前得双方签字确认;查到违规就停工重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规范我局既有线施工安全作业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第1.0.2条 凡涉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所在管段铁路局(分局)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订立书面协议后据以施工。

第1.0.3条 施工需挖坑、挖沟时,事先应了解附近通信、信号线路位置走向,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1.0.4条 邻近既有线石方爆破、增建第二线、桥涵顶进、隧道改建、封锁拨接线路、站场改建等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报经所在铁路分局批准,纳入施工计划和运输计划后,经行车调度命令批准同意后,方准施工。

第1.0.5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1.0.6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管段内应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联络员和防护员必须经过铁路局所在站段有关部门严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担任该项工作。联络员和防护员必须由路内职工担任。

第1.0.7条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除应按本规则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部门标准规范以及部颁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 施工临时形成限界

第2.0.1条 限界是铁路建筑物、设备及行车、车辆的轮廓尺寸线。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材料、土方机械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等都不得超过限界,必须认真执行铁路限界的规定。

第2.0.2条 超限界列车必须通过施工区间时,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应事先通知施工单位拆除脚手架等障碍物,并派员会同施工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准放行超限界列车。

第2.0.3 条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第2.0.4条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第2.0.5条靠近铁路线路修建各种建筑物及电线路时,必须经铁路局批准。

第2.0.6条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2.0.7条区间及站内曲线路曲线部分中心间的水平距离,线路中心线至建筑接近限界的水平距离,均按曲线半径大小,根据规程规定的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公式计算确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1999)。

第三章 行车地段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0.1条 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进行时,应按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的规定办理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时,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取得同意,并应加强防护措施。(自加)

第3.0.2条 安排施工方案必须以保障行车安全为前提,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作业措施。

第3.0.3条 列车通过施工地段,应严格遵守慢行信号所示速度。工地防护员如发现列车超速时,应作出记录(车速、时间及超速情况),由施工单位及时逐级上报处理。

第3.0.4条 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

第3.0.5条 在既有线施工中,当既有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和料具必须事先撤到既有线限界以外。

第3.0.6条 工作量巨大或条件复杂的施工,必须封锁区间或限制运行速度时,应在列车图内昼间规定的空隙时间进行。

第3.0.7条 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除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外,并要确认信号设备、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封锁和慢行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第3.0.8条 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和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

第3.0.9条 开通线路前,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记录。

第3.0.15条 列车通过后,要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已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2000年。

第二节 施工防护与线路封锁

第3.2.1条 施工地点与相邻车站应有可靠直通电话联系,每施工点应配备防护人员3人(其中一人守电话,线路两端各派一人),在视线不良地段应增设中间联络员。

第3.2.2条 施工单位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起止时刻,并按批准的方案设好停车防护方可开工,并保证在批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双方检查符合列车放行条件后,通过车站值班员通知列车调度员开通区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及车站值班员。

第3.2.3条 未设置好防护禁止施工;线路状态未达到准许放行列车条件时,禁止撤除防护。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第3.2.4条 在线路上做下列工作时,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防护信号。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不超过45km/h。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和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成段更换钢轨超过100m。

(2)成组更换道岔或岔枕。

(3)成段更换或增加轨枕。

(4)成段更换或清筛轨下道碴。

(5)成段整修轨底坡。

(6)成段调整轨缝,拆开钢轨接头并插入短轨头。

(7)曲线平面改造。

(8)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利用滚筒调整应力)。

(9)一次起道量超过40㎜。

(10)一次拨道量超过40㎜

(11)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

(12)在线路上安装(拆除)小型枕底清筛机。

(13)长大隧道内宽轨枕垫碴。

(14)拆除钢轨全面更换桥枕。

(15)更换或拨正钢梁、圬工梁。

(16)抬高或降低桥梁。

(17)更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砂浆厚度超过50㎜。

(18)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摘自安规)

第3.2.6条 做下列工作,须办理封锁施工手续或经车站值班员承认,利用列车间隔施工,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限速:

(1)成段更换钢轨不超过100米

(2)更换绝缘接头夹板。

(3)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轨道岔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4)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轨、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在线路上使用直轨器、平轨机调直钢轨。

(7)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头。

(8)单根抽换轨枕(行车速度120km/h以上地段)。

(9)使用有碍行车的中小型养路机械。

(10)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1)抬起钢轨,单根抽换桥枕。

(12)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及以下时。

(13)有碍行车的隧道内刨冰。

(14)桥隧施工或检查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拆除装的轻便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的范围内时。

注:如侵入建筑接近限界而不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范围内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列车运行条件,并通知有关部门。

(15)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16)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影响行车安全时。

(17)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摘自安规)

第3.2.7条 做下列工作时,应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利用列车间隔施工,工地用红旗(夜间红灯)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减速:

(1)个别更换夹板。

(2)使用弯轨器整直钢轨。

(3)用有碍行车的轨缝调整器不拆开接头整正轨缝。

第3.2.8条 下列工作办理施工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度不超过45公里/小时,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1)架空线路的施工,架空线路施工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对线路进行加固,使用扣轨梁、工字钢或i型施工便梁时,其允许最大跨度和容许行车速度要遵照相关铁路规定。

(2)利用列车碾压调整无缝线路应力。

第3.2.9条下列作业应办理临时封锁施工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领导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个别更换重伤钢轨、辙叉或联结零件。

(2)钢轨、辙叉和夹板折断后的紧急处理。

(3)线路发生胀轨后的紧急处理。

(4)更换桥上伸缩调节器(主要部件)。

(5)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帮障处理。(摘自安规)

第3.2.10条在区间线路进行一般线路作业,应在两端各500-1000米处设置作业标防护(机械作业、作业标应设在1000米以外)。单线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路肩,复线设在列车运行的正方向。

第3.2.11条 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预报、确报,如因施工地点与车站距离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工点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及施工人员。

第3.2.12条 驻站联络员每次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工地防护员应复述一遍,以确认无误,并在各自的记录本内记载时间、车次、姓名和联系事项备查。

第3.2.13条 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

第3.2.14条 工点负责人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行车故障外,并应立即命令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和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车站值班员暂不放行列车。

第3.2.15条 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工点负责人确认安全后,应与路局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通知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

第3.2.16条 在区间线路上设置或撤除停车防护信号,防护的程序规定如下:

一、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时:

1、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命令。

2、施工领导人通知两端防护员设置响墩,并展开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3、设置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

4、发出施工命令。

二、撤除移动停车防护信号时:

1、工点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撤除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两端防护员撤掉响墩,收起手信号,确认线路处于开通状态。

4、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第3.2.18条 使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撤除停车信号后,如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在列车开来一端的防护员应用展开的黄色信号旗接车;慢行终点的防护员应用卷起的黄色信号旗接车。

第3.2.19条 临近行车线的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切危及行车安全的爆破作业,均应在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在同一区间有若干个工点爆破作业时,应统一要点、统一指挥统一时间进行爆破。

2、受爆破影响的行车设备,必须在爆破作业前迁移或作好防护;并对爆破作业后弃碴有可能覆盖线路的地段妥加防护。

3、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

4、放炮前由工点负责人指派专人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待防护工作一切就绪,方可发出点炮信号。

5、放炮后立即清除线路上的泥碴和边坡上的松动石块,确保行车安全。

第3.2.20条 开挖路基整治病害及埋设管路,靠近路基开挖建筑物基坑,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梁拱、墩台、基础等),拆除便线便桥和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桥梁杆件,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更换功彻底修理隧道衬砌,挖掘桥头护锥,拆铺轨束梁及其他影响行车安全和较复杂的施工,其防护办法和列车运行条件,均应在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中明文规定;如无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时,则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出安全措施方可施工。摘自铁道部铁路工务安规2000年。

第三节 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第3.3.1条 施工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按章作业,应熟知各种信号及信号显示方式。

第3.3.2条 在区间步行时,应在路肩走行。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跨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第3.3.3条 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第3.3.4条 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第3.3.5条 区间(包括站内正线)内一般在距离列车800米以外下道。邻线不少于500米下道避车;在慢行条件下可距本线列车500米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关注意本线来车。

第3.3.6条 作业人员下道后要面向列车,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第3.3.7条各级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新工人未经安全技术教育,不得上道作业。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3.3.8条对机具设备要严格管理,经常检修,精心使用,动力机械必须由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证书并经领导批准的人员操作。

第3.3.9条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摘自2000年铁路工务安规。

第四节 隧道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第3.4.1条 进行既有线隧道施工应确保行车安全,并事先编制好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按批准的施工临时限界执行。

第3.4.2条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现场行车安全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除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外,必须坚持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制度”。

第3.4.3条 施工期间,在洞内外的临时建筑设施,应提供尽量大的行车限界。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应按规定加宽)。临时存放的料具应在临时限界以外并堆码整齐稳定。

第3.4.4条 在封锁时间内进行隧道作业,除按规定防护外,还应编好作业组,进出隧道由小组负责人清点人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达到施行列车条件,人员、机具、材料全部撤限界,方可开通线路。

第3.4.5条 拆除原有部分衬砌面时,宜采用预裂爆破。钻爆作业,宜采用多循环,弱爆破,步眼宜密,打眼宜浅,装药宜少。爆破时,洞内施工设施应妥善防护。

第3.4.6条 当爆破终了时,应经过检查,达到以下条件,方可通知车站放行列车:

1、轨道技术状态良好(设备完好、线路方向、水平、规矩等正常)

2、施工脚手架和支护无侵入批准的施工临时限界;

3、无松动围岩;

4、无瞎炮,残眼内无剩余炸药。

第3.4.7条 施工期间,隧道两端应派出防护员,作业地点应有照明设备。有列车开来时,防护员应以专用灯光信号或听觉信号通知隧道内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得到来车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将线路上所有工具材料、机械和堆积物收拾干净进入避车洞。

第3.4.8条 为使作业人员在隧道内易于辨认避车洞位置,应在避车洞外框涂刷白色或装设灯显示。在侧壁上应画箭头,以指示最近距离的避车洞。

第3.4.9条 施工领导人应预先对每个工人指示分配避车洞,以免临时混乱。

第3.4.10条 改建施工时,开挖前对原衬砌的拱圈宜事先加固、且必须经常检查其限界及稳定情况,防止变形侵入施工限界。

第3.4.11条 单线改建为多线隧道时,衬砌拱架的架设应特别加强支撑,防止灌注中变形。

第3.4.12条 新旧衬砌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处理,当原有衬砌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第3.4.13条 施工中发生塌方,损坏行车设备,影响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报告车站。

第五节 桥涵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第3.5.1条 既有线桥涵作业及影响行车的第二线桥涵的新建或修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危及行车安全的程度,提出封锁或限速慢行计划,按规定报请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批准执行。

第3.5.2条 改建桥梁要在原桥墩台附近进行挖基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事先做好对原墩台的防护,密切监视施工过程中桥梁在行车时的动态,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第3.5.3条 在线路轨下近旁作业时,应张挂安全网或其他挡护设施,以防止列车震动落物伤人。

第3.5.4条 临时便桥所用枕木垛、木排架、钢塔架搭设的墩台必须经过承载力验算,连接部位如有松动或发现异常,应及时加固,临时桥面应设置避车台,铺设简易桥面,以利人员行车和避让。

第3.5.5条 桥梁进行加固作业,当列车通过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到桥头的安全地点躲避。

第3.5.6条 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养护,确保行车安全。

第3.5.7条 架桥作业如因工作需要,人员必须经常跨越行车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设置防护。

第六节 桥涵顶进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第3.6.1条 在行车线上进行扣轨或用便梁架空线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明确的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封锁要点及限速条件报铁路局(分局)批准后据以施工。

第3.6.2条 扣轨和便梁施工时,按有关防护办法办理。

第3.6.3条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在每次列车通过后,对施工段线路两端各20m范围内和便梁结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第3.6.4条 扣轨、便梁使用完毕拆除后,应尽快恢复线路,达到正常行车要求。

第3.6.5条 顶进桥涵施工,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工务部门联系,双方到现场勘察,制定安全措施,订立书面协议后据以施工。

第3.6.6条 开顶之前必须制定严密的施工组织安排,以便开顶后尽量做到不间断作业。

第3.6.7条 工作坑的顶进边缘距铁路外侧钢轨不小于2.5m靠路基一侧的边坡不得小于1:1.5,桥涵顶入路基前,如需挖去部分路基边坡,应在工务段的配合下,先做好架空线路工作后才准施工,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路基坍塌影响行车安全。

第3.6.8条 在全部顶进过程中及每次列车通过后,必须有专人对线路进行检查监视,如发现异状应立即整修,整修完毕后方准列车通过。

第3.6.9条 列车通过时应暂停顶进,同时将工作人员撤到安全位置待避。

第3.6.10条 顶进施工宜安排在旱季,如需在雨季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顶进中如发生坍方危及行车安全,应立即停止顶进。采用抢修加固措施,并根据轨道变化情况,必要时申请封锁或线路减速通行。

第3.6.11条 桥涵顶进中应严格控制超挖。顶桥作业要经常保持刃角有足够的吃土量,不得超挖;顶涵作业一般轴向超挖不得超过30厘米,上部超挖不得超过1.5厘米,涵管下部135度范围内及方涵底部不得超挖,以保证原状土的地基,并应按规定保持安全开挖坡度,防止坍方。

第3.6.12条 及时测量顶进方向及高程,随时采取纠偏措施。

第3.6.13条 顶进到位后,应尽快做好两端挡土设施,恢复线路正常运行状态,在3--5天内由工务段验收签字,正式移交施工地段管理工作。

第七节 涵洞接长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第3.7.1条 在涵洞接长施工作业中,原有护壁或端翼墙拆除后影响边坡稳定的,应分段拆除,先拆除放置新洞身基础部分,以防路堤坍方,如拆除后有坍方可能,应及时用挡土板或草袋支护。

第3.7.2条 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坑开挖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先放置一、二节管节或砌筑一段边墙,回填路基边坡,使既有线路基稳定后再继续施工。

第3.7.3条 在雨季施工时,要事先改移排水方位,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第3.7.4条 新线与既有线并行,既有线无涵洞,新线先做的涵洞伸入到既有线边坡之内。施工完毕,应将边坡回填夯实,切勿存水,涵洞与既有线相接处应设防水墙,防止浸水软泡路基。

第八节 既有线及站内增铺、改移及

铺设临时道岔作业安全规定

第3.8.1条 在既有线及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时,施工单位应于施工前将道岔设置方案报铁路局(分局)批准。临时道岔使用完毕后,按命令指定的日期拆除。

第3.8.2条 道岔施工应由工点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做好防护工作,在施工中切实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3.8.3条 道岔(包括临时道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做好信号联锁,经铁路局(分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铁路局(分局)命令开通使用。

第3.8.4条 施工影响既有线的通信信号设备时,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部门电务段派员配合处理,事先进行登记,并经车站值班员签认,方可开始施工。

第3.8.5条 不得向通信、信号设备搭挂各种临时线,如需要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时,应经有关部门电务段同意。

第3.8.6条 在站内施工时,严禁人为造成轨道电路不能正常工作。

第3.8.7条 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零部件损坏,电线路被炸、地下设施外露或损坏时,施工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立即联系有关部门派员进行修复,保证行车安全。

第3.8.8条 铺设便线、改道、拨道时,施工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按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的有关规定报批封锁施工计划。开工前应向所在分局调度所及区间两端车站联络员密切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设备状态,材料机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才能撤除防护,开通线路,并向车站办理销点手续。

第3.8.9条临时拨接线路c复插地段工程便线的拨接,工程列车进入工程线施工或卸料的施工行车安全事项,施工单位应与运营单位协商,按具体情况列为专项办理。

第四章 施工临时道口

第4.0.1条 既有线铺设道口的准备工作就绪后,应与车站办理封锁手续,并确认已按规定设好防护,方可施工。

第4.0.2条 道口铺设前,应制定保证铁路行车和公路交通在整个道口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在市区内,宜安排在夜间施工,减少干扰。

第4.0.3条 道口铺面前,必须将该处铁路线路进行整修,对道口应加强养护维修,经常保持道口标志和护桩设备完好,铺面平整稳固,护轨轮缘槽尺寸符合规定。

第4.0.4条 为防止机动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路,规定人行道口铺面宽度为0.6~~~0.8米;通过人力车双轮斗车不得超过1.2米并埋设护桩;通过机动车辆的道口铺面不得少于4.5米。 铺设道口的同时,应埋设铁路道口标志和护桩。

第4.0.5条 道口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看守道口。道口看守人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正式铁路职工,必须专职专用,不得兼做其它事,不得用民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第4.0.6条 道口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瞭望,适时关闭栏杆(门)。确认线路无障碍,显示接车信号;列车通过后,确认其他线无车时再施开栏杆(门)。

第4.0.7条 对间断看守的道口,要挂鲜明的开放时间牌并设于靠近道口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无人看守时,必须把栏杆放下并加锁。

第五章 防护信号

第5.0.1条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均应放置防护人员进行线路封锁施工、慢行施工及有人看守道口。线路故障防护,应配备和使用电话,无线电话,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防护设备。

第5.0.2条 在区间、站内线路上和道岔上施工时应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牌或移动减速信号进行防护。

第5.0.3条 施工地点在进站信号机内方、进站道岔外方时,对区间方面的防护可用关闭的进站信号机,对车站方向的防护,在进站道岔前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

第5.0.4条 复线区间施工地点在出站道岔与站界标间时对区间方向的防护,在对应站界标处的线路中心设移动停车信号牌。对车站方向的防护,在出站道岔前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进行防护。

第5.0.5条 设置及撤除信号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5.0.6条 防护员必须随身携带必要的防护信号,手信号(红色、黄色旗各一面),喇叭及响墩(一盒六个),火炬2支。

第六章 轨道车及小车的使用

第6.0.1条 轻、重型轨道车及拖车应按规定备齐信号用具,重型轨道车还应具备有复轨器。司机在出车时应填写运行日志,严禁带病运行。

第6.0.2条 在电气化区段使用的轨道车,其轴距小于5m时,严禁带病运行。

第6.0.3条 重型轨道车的运行办法应按列车办理。

第6.0.4条 轻型轨道车应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签认,或出现随车人员不足,乘车人员未站稳坐稳,拖车无人负责制动等情况时,不准开车。

第6.0.5条 轨道车不得超限和偏载。发车前由司机严格检查,如发现装载不良时应整理牢固后,方准发车。

第6.0.6条 重型轨道车与轻型轨道车不得联挂运行,必须联挂时,应重型车在前,轻型车在后,必须接通制动风管,司机之间应有严密的联系信号,防止冲撞脱轨。

第6.0.7条 轨道车严禁超速运行。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km/n,重型轨道车必须按规定的过岔速度运行。

第6.0.8条 轨道车与拖车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的连接杆和插销,并有封闭装置。严禁利用绳索,铁丝等物代替连接杆。

第6.0.9条 重型轨道车跨区间及轻型轨道车在区间,均不得推进运行。

第6.0.10条 重型轨道车及拖车乘坐人员时,应有稳固的栏杆或扶手,以防运行中人员跌落造成伤亡。

第6.0.11条 轻型车辆及小车,原则上应在施工时昼间使用,亦可利用列车间隔或跟随列车后面运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在夜间或浓雾,暴风雨雪时,仅限于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时才可使用。

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应有安全措施。

第6.0.12条 在非封锁施工地段使用轻型车辆及各种小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线路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应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了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了望条件不良区段内使用各种小车时,应按前项办法防护。

3、在双线地段,单轨车应在外侧钢轨形式,面对来车方向,如运送土石方及大堆材料多次跨越线路时,则应在来车方向设专人防护,并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

4、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下不能在承认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设置响墩,并以停车手信号防护。

5、跟随列车后面运行时,与列车尾部保持的距离不得少于500m。在长大上坡道区间,禁止继发轻型车辆。

6、运行中必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在双线地段,遇邻线来车时,应暂时将停车手信号。在双线地段,遇邻线来车时,应暂时将停车手信号收回。遇降雾、暴风雪及进出站时,应降低速度。

第6.0.13条 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单位制定使用负责人。

2、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3、备有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轻型车辆还应携带电话机或区间电话柜钥匙。

4、轻型车辆有制动装置。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有绝缘车轴。

第6.0.14条 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

第6.0.15条 轨道车在站内停放时,应有司机(持驾证者)留守,轻型轨道车不得停放在站内线路上过夜,特殊情况下经车站同意后,应加锁稳妥停放,防止溜车。

第6.0.16条 轨道车内存放备用汽油时严禁明火。

第七章 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

有关职责的规定

第7.0.1条 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有效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计划好施工作业的数量和进度,安排好劳力、工具和材料,设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第7.0.2条 预报:车站向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如果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临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能使施工负责人及时将一切机具撤出限界以外。

第7.0.3条 确报:车站向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确报。如施工地点据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提前预报时,施工领导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员。

第7.0.4条 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应向工地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第7.0.5条 工地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按规定信号(喇叭、信号旗)向施工领导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相同信号回答为止,同时应加强警式注意瞭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有中间联络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第7.0.6条 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至少3~5min通话一次,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联络员应立即以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将线路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条件。恢复工作未完成不得撤除防护人员。无论是开工、收工或转移作业点均应立即告知驻站联络员。

第7.0.7条 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要及时通知工地防护员转报施工领导人。

第八章 电气化区段施工

第8.0.1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米的建筑物上作业,如

隧道拱部的维修,明洞施工中拱架的安装和拆除,有可能砸坏接触网的处理危石的施工,接触网都必须停电。

第8.0.2条施工前,施工领导人应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

电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刻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第8.0.3条只有在接到接触网工地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好临时

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接触网工应在场监护。在有关部门电器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第8.0.4条施工结束,接触网工在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经转

移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禁止再行施工。

第8.0.5条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线路拨道时,一侧拨道量年度

累计不得大于120毫米。进行起道作业,起高线路单股不得超过30毫米。隧道桁架桥内不超过限界尺寸线。

第8.0.6条 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道高度单股不超地过`30mm,且隧道、桁架桥梁内不超过限界尺寸线。

(2)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30mm;一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于120mm,并不得侵入限界。

(3)起道或拨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须事先通知接触网工区予以配合。

(4)爆破作业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停电后作业。

(5)在接触网支柱不侵入建筑物接近限界的条件下,桥梁上一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于60mm,且应满足线路中心与桥梁中心的偏差,钢梁不大于50mm,圬工梁不大于70mm。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160km/h时,钢梁、圬工梁不得大于50mm。

第8.0.7条 在非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2)换轨前要在被换钢轨两端轨节间安设一条纵向连接电骊,连接电线用截面不小于70㎜2的铜线做成,其每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

第8.0.8条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2)换轨前要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各设一条横向连接电线(即轨道电路短路线),连接电线用截面不小于70㎜2的铜线做成,用夹子牢固夹持在轨底上。

(3)更换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及在道岔上换轨时,均应有信号工在场配合。

(4)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人员在场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好分路电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人员完成。

(5)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连接电线的连接方法,尚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第8.0.9条 更换钢轨、道岔及联结零部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

(1)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

(2)更换牵引变电所岔和通往岔线线路的钢轨及其主要联结零部件(如夹板、辙叉等)。

(3)在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或夹板。

(4)更换整组道岔。

更换工作完毕,须经供电人员检查符合供电要求后,方准撤除安全措施。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线

适配人群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既有线施工,桥涵改建,轨道铺设
制定目的怕施工时撞到火车、影响行车、设备被弄坏、线路不稳出事故。
适用范围所有在既有铁路上干活的人、施工地段、轨道桥涵、信号设备。
职责分工施工方管现场安全,设备方管既有设备,车站管联络,防护员盯列车,负责人下令停工。
管理要求设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用喇叭对讲机传消息,施工不超限界,工具不碰钢轨,停车手信号必须有。
监督与检查车站值班员查登记,防护员随时盯岗,没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出了事要追责,检查记录要留底。

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基本建筑限界,据以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既有线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4、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技改施工,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7、既有线需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所在铁路局(分局)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

8、既有线上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9、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10、既有线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

11、既有线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用电话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转告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2)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等必须进行复诵,工地防护员应加强防护;

(3)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12、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二、桥涵

1、既有线桥涵改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物的稳定。

(2)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必须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 % )倍,枕木垛应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

(3)在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在无缝线路施工前,当需变更线路锁定范围,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后,方可施工。

2、增建第二线桥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打桩施工时,应从既有线一侧逐排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2)涵洞接长需在对接口处处理原有混凝土和砌体时,严禁采用爆破法施工。

(3)当墩台基础采用沉井施工时,当沉井周围地面呈现裂缝或沉降时,按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对既有线行车安全有影响时,应停止下沉,并采取相应措施。

(4)架梁时,所选方案不影响既有线运输。

(5)人工架梁,当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必须清点封锁,严禁用既有线轨道或桥梁支座作牵引索地锚。

三、轨道

1、既有线改建铺设轨道前,应做好施工调查,了解铺设地段的环境和条件,制定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2、在既有线与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便线时,应按《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

3、施工影响既有线的通信、信号设备时,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明确各自的施工安全职责、联络方法、联络地点及专职配合人员。

4、既有线上铺架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的两线间行走,并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2)横越铁路时,必须确认两侧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行。

(3)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5、既有线上破底清筛道床时,必须封锁线路。严禁扩大封锁前的准备工作范围。

6、在与既有线并行地段增建第二线轨道施工时,施工机械不得侵入邻线,必要时应封锁邻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7、既有线拆铺线路和道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和道岔拆铺后,经检查,确认已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并作好记录,方可开通线路;

(2)开通后的线路,应控制列车运行速度,以后根据线路质量,逐步提高限速。

8、既有线施工严禁联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使用的金属机具,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不准使用。

(2)抬运钢轨、撤叉等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3)在钢桥上施工,不得把联结钢梁杆件的金属线绑在螺栓、道钉上。

(4)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要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5)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盘混凝土扳钢盘头联电,轨端有边突出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道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岔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6)加强绝缘接头两端线路的防爬锁定,保持绝缘轨缝的良好稳定。

四、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1、封锁线路和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其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时间等。

2、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3、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

4、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6、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联系,将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以及施工所需时间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在未得到调

度命令准许前施工人员不得上线作业。

7、由施工负责人掌握的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应该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及驻站联络员的联系,确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应采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保证行车安全。

严禁利用特快旅客列车与前行列车的间隔进行施工。

8、开行施工列车时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列车出发前应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机能试验。

(2)运行中严格按信号行车,严禁超速行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或人身安全时,应及时减速或停车。

(3)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必须全程运转,严禁关机。遇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故障时,列车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

(4)行车必须保证停车准确,按规定鸣笛。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5)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或停车进行装卸作业,或者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起动时,司助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并按规定检查试验列车制动主管的贯通状态,确认列车完整,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起动列车。

(6)施工列车在停站等会列车及在区间停车卸料时,不得关闭风泵,应保持机车总风缸和制动主管有足够的压力。

(7)开行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进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明确指定随车进行防护的专职人员,并督促检查其携带的行车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

(8)为避免妨碍迎面来车的视线,夜间应关闭头灯或减弱灯光的强度。

9、由于意外事故或行车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施工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除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充分联系外,还应该使用响墩(自动闭塞区段除外)对列车进行防护,并设防护人员显示停车手信号。具体要求按铁道部有关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的处理办法。

10、特快列车区段作业时,安全联络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特快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 ,-.必须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施工人员应在线路,以外躲避。

11、凡有碍行车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置防护。铁路状态及其设施未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的条件不得撤除防护。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12、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过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护人员执行防护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3、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车站两端,双线应在来车方向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防护用具(包括信号旗或信号灯、喇叭、无线对讲机、信号灯供夜间使用)。

14、铁路建设施工占用线路作业,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信号显示位置应符合铁道部有关施工及路用列车开行的规定。

15、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作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

16、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停车信号及减速信号防护,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各% ( !)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的正方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当施工人员听到司机长声鸣笛时,应及时到安全地点待避。

劳动安全防护

一、线路作业人员作业及安全避车

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不得利用特快旅客列车与前行列车的间隔进行施工。

在规定利用动能闯坡的区间施工,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h及其以下线路,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00m。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在距离本线不少于800m、邻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慢行条件下可距离本线列车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在站内其他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距离本线列车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二、在铁路正线或到发线附近进行桥梁和隧道施工的主要注意事项

1、正线和到发线附近,应设专人防护,施工人员应切实注意防护信号。当有列车通过时,必须离开作业地点。

2、在桥梁上施工,列车通过时,应离开桥梁或站在避车台内,在较长的桥上施工,应设专人防护。

3、在隧道内施工,应有照明并派专人防护,当列车通过时,应撤离隧道或到避车洞内。

三、在行车线施工,施工人员应执行的人身安全五条规定

1、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所扛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2、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工具。

4、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5、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五、区间步行上下班时的要求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

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必须行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六、道口作业安全防护

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应设在瞭望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设

置道口标志、护桩、火车司机鸣笛标、道口信号、停车标志和栏杆等安全设施。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人看守,道口看守人员必须专职专用,坚守岗位,认真瞭望,按

时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

《既有线路基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优选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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