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水 安全技术措施

适配人群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作业人员,地测防治水科员使用场景矿井掘进,采掘工作面,雨季防洪
制定目的矿井挖煤时怕突然冒水淹人淹设备。水来得快,躲都来不及。老窑积水、溶洞水、断层水都危险。雨季更得提防洪水灌井。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采掘面、巷道、井上下排水系统、防水煤柱区域。
职责分工矿长盯总,技术员算水文数据,班组长管现场探水,工人发现挂汗出雾立刻停手喊人。
管理要求掘进前必须打钻探水,水没查清不准动。出水点要标图,水温水量水质都要记。有红汗冷雾水叫马上撤人。
监督与检查安监科每月查探水记录和排水沟清理。调度室随时听警报。没探水就掘进,罚当班全员,停工重学。检查缺一次扣队长工资。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1、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井巷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边探边掘”的探放水原则,掌握前方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平剖面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井下和地面排水设施保证完好,所设沉淀池、水沟要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在矿井采掘工程中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避免再次遇到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溶洞水。

7)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水文地质条件可靠。

2、地面防治水措施

必须先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与水力有关的水利工程,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

1、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疏放会造成成本大大提高时)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3)、留设防水煤(岩)柱必须与当地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结合,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4)、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岩)柱应该在它的总体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5)、在多煤层地区,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柱失效。

6)、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留设煤(岩)柱的条件时,所留设的煤(岩)柱必须满足各个留设煤(岩)柱的条件。

7)、对防水留设煤(岩)柱的的维护要特别严格,因为煤(岩)柱的任何一处被破坏,必将造成整个煤(岩)柱无效。防水煤(岩)柱一经留设即不得破坏,巷道必须穿过煤柱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修建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保护煤(岩)柱的完整性。

8)、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取得。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考,如果需要采用,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9)、防水煤(岩)柱中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粘土质隔水岩层或裂隙不发育、含水性极弱的岩层,否则防水岩柱将无隔水作用。

2、防水煤(岩)柱的种类

根据防水煤(岩)柱所处的位置,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需留设以下防水煤(岩)柱:

1)、断层防水煤(岩)柱

在导水或含水断层两侧,为防止断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的防水煤(岩)柱;当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接触或接近时,为防止含水层溃入井下而留设的防水煤(岩)柱。

2)、主要巷道防水煤(岩)柱。

3、防水煤(岩)柱的留设

1)、断层防水煤(岩)柱的留设

断层破坏了岩层的完整性,常常成为含水层间的联系通道。断层的某一区段是否导水,导水性强弱等情况取决于两侧岩层的接触关系、含水层的水压以及采矿活动对断层的重复破坏作用。因此,在没有掌握断层各区段的导水性时,应把整个断层作为导水断层对待。煤层直接和富含水层、导水断层接触,顶底板无突水可能,即煤柱主要是顺层受压时,常以下述计算公式计算煤柱宽度:

l=

式中:l——顺层防水煤柱宽度(m);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取最大采高m=1.8m;

kp——煤层的抗张强度(kgf/cm2)kp取10kgf/cm2;

p——水头压力(kgf/cm2),p=120 kgf/cm2;

k——安全系数,一般取2—5,本次设计取5

矿井防治水 安全技术措施:s矿井防治水技术

适配人群矿山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工程师,井下排水系统管理员使用场景井筒防水,采掘突水防控,含水层疏干
制定目的怕洪水灌进矿井,怕雨水雪水渗下去,怕地下水突然涌上来,怕挖矿时突水淹井。
适用范围所有挖矿的人,所有矿井口、巷道、水仓、排水沟、钻孔地方。
职责分工领导要管住方案,技术员要算准水位和煤柱,工人得按规矩打钻、修沟、看水闸门。
管理要求井口要高过历史最高水位,裂缝要填平,河床要铺死或改道,探水必须先做,突水点要设防水门。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查排水管通不通、水仓有没有淤、闸门开关灵不灵;安全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绩效。

1.地表水治理措施

(1)合理确定井口位置。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和拦洪坝,防止地表水经井筒灌入井下。

(2)填堵通道。为防雨雪水渗入井下,在矿区内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或建不透水层等措施。

(3)整治河流。①整铺河床。河流的某一段经过矿区,而河床渗透性强,可导致大量河水渗入井下,在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不透水的人工河床,以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井下。②河流改道。如河流流入矿区附近,可选择合适地点修筑水坝,将原河道截断,用人工河道将河水引出矿区以外。

(4)修筑排(截)水沟。山区降水后以地表水或潜水的形式流入矿区,地表有塌陷裂缝时,会使矿区涌水量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可在井田外缘或漏水区的上方迎水流方向修筑排水沟,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2.地下水的排水疏干

在调查和探测到水源后,最安全的方法是预先将地下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疏干方法有3种:地表疏干、井下疏干和井上下相结合疏干。

(1)地表疏干。在地表向含水层内打钻,并用深井泵或潜水泵从相互沟通的孔中把水抽到地表,使开采地段处于疏干降落漏斗水面之上,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井下疏干。当地下水源较深或水量较大时用井下疏干的方法可取得较好的效果。根据不同类型的地下水,有疏放老孔积水和疏放含水层水等方法。

3.地下水探放

(1)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是井下水害防治的基础,应查明地下水源及其水力联系。

(2)超前探放水。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明水源后制定措施防水。

4.矿井水的隔离与堵截

在探查到水源后,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放水,或者能放水但不合理,需采取隔离水源和堵截水流的防水措施。

(1)隔离水源。隔离水源的措施可分为留设隔离煤(岩)柱防水和建立隔水帷幕带防水两类方法。

①隔离煤(岩)柱防水。为防止煤(矿)层开采时各种水流进入井下,在受水威胁的地段留一定宽度或厚度的煤(矿)柱。防水煤(矿)柱尺寸的确定应考虑到含水层的水压、水量、所开采煤(矿)的机械强度、厚度等因素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践综合确定。

②隔水帷幕带。隔水帷幕带就是将预先制好的浆液通过由井巷向前方所打的具有角度的钻孔,压入岩层的裂缝中,浆液在孔隙中渗透和扩散,再经凝固硬化后形成隔水的帷幕带,起到隔离水源的作用。由于注浆工艺过程和使用的设备都较简单,效果也好,因此国内外均认为它是矿井防治水害的有效方法之一。

(2)矿井突水堵截。为预防采掘过程中突然涌水而造成波及全矿的淹井事故,通常在巷道一定的位置设置防水闸门和防水墙。

5.矿山排水

矿山的排水能力要达到以下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工作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备2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1条工作,1条备用。

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矿井防治水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防尘

适配人群掘进工,采煤工,防尘技术员使用场景掘进作业,采煤作业,转载点降尘
制定目的防尘设施安装使用维修撤除时,施工人员容易被粉尘呛到、眼睛进灰、呼吸不舒服。
适用范围吉克煤矿所有采煤掘进工人、运输装卸人员、管路维修工。
职责分工矿长每年编计划;区队管现场;班组长盯水幕喷雾;工人戴口罩、冲巷道、挪水幕。
管理要求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水幕覆盖全断面、风速控制在0.25-2.5m/s、定期清浮煤。
监督与检查安监员天天查水幕是否喷雾、风速是否达标、口罩是否戴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月底通报问题。

尘设施安装、使用、维修和撤除时施工人员的安全,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执行。

一、粉尘综合防治总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二)、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三)、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四)、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五)、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个体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二、综合防尘措施。防尘措施主要是防止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标准,防止产生职业危害

吉克煤矿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顺槽;③装载点及卸载点;④主斜井;⑤运输大巷;⑥区段溜煤眼;⑦盘区煤仓;⑧运输上山;⑨地面储煤场;⑩排矸场。

(一)、要将空气中的矿尘浓度降到安全标准以下,矿井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1、通风除尘:通风除尘是利用风流将井下作业地点的悬浮矿尘带出,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因此控制好风速对防尘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进工作面最优风速0.4~0.7m/s,回采工作面为1.5~2.5m/s,不允许超过4m/s。

2、巷道降尘:(1)离掘进工作面20m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放炮后开启供水阀门。水幕随着掘进工作面推进而挪动位置,一般每推进20m挪动一次。本矿在掘进头1和掘进头2后方20m处设置水幕除尘。(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离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离巷道入口约20m设置水幕。(3)另外有转载点设喷雾洒水降尘。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而开启供水阀门(水雾必须覆盖全断面)。

3、巷道风速检测及要求:定期检查各个巷道的风速,及时调整和控制不合理的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大扬起落尘或风速过小不能及时带走空气中的粉尘。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井巷名称

允许风速(m/s)

最低

最高

副斜井

8

主斜井

4

风井

15

主要进、回风巷

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0.25

掘进中的岩巷

0.15

其他通风行人巷道

4、粉尘检测及要求:矿上配备粉尘采样器(矿用本质安全型)用于检测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产生粉尘较大地点的空气,本矿建有防尘试验室,有直读式粉尘测尘仪3台、粉尘采样器3台,个体粉尘采样器8台及其他配件设施,可及时发现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是否超限,若超限立即分析并采取对应措施,需要设专人进行矿井粉尘的检测。

5、及时清尘:设专人清扫和刷洗巷道周壁沉积的煤尘,以防止煤尘在井下堆积超标并及时清运出矿井。

6、湿式作业: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要求湿式作业,按规定采用湿式打眼,装药必须用水炮泥,放炮后进行洒水降尘。

7、水质要求:对井下防尘用水要求必须过滤以达到防尘用水的水质要求。对水质的规定为:含有固体悬浮物不超过30mg/l;ph值在6.5~8.5之间;大肠菌群不超过3个/l。

8、个体防护:为了防止尘害,保护职工健康,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切实抓好控制和消灭尘肺的发生的工作。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贯彻防尘措施,提高防尘、降尘效果。有计划的对工人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健康卡片,了解尘肺病发病情况,为进一步作好防尘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是综合防尘工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体防护的防尘用具主要包括:防尘风罩、防尘帽、防尘呼吸器、防尘口罩等,其目的是使佩戴者能呼吸净化后的清洁空气、又不影响正常工作。

吉克煤矿可采用经济实用的防尘口罩作为其个体防护的措施,对长时间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产尘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

(二)、回采、掘进工作面除尘措施

1、湿式打眼防尘措施

(1)、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使用专用的水炮泥,使爆破时水滴和粉尘的惯性碰撞和凝并使粉尘迅速沉降。水炮泥爆破除降尘效果外,对降低爆焰、温度、防止引燃事故、降低炮烟及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效果也十分显著,水炮泥布置见示意图。

图 水炮泥布置示意图

1-黄泥2-水炮泥3-炸药包

(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b、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e、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f、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2、炮采防尘措施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为0.2mpa~1.0mpa,耗水量为5l/min~6 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泡泥,水炮泥充水容量为200ml~250ml。

(3)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

(4)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

3、盘区巷道防尘措施

(1)工作面运输巷的转载点、煤仓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施工单位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4、炮掘防尘措施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以2~3ml/min为宜,以钻孔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2)炮眼内应堵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装满量应在1节以上。

(3)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4)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m~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5min以上。

(5)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堆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a、喷雾洒水

1)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等井下作业地点,均设置喷雾器喷雾洒水。该方法简单方便、经济、有效,降尘率为30~60%。

2)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

3)掘进工作面爆破后的喷雾洒水,要求能于放炮后立即启动水管阀门进行喷雾洒水,这样就能提高除尘效果。

4)为降低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可以设置水幕净化风流。即在巷道周壁间隔地安装3~7个喷雾器,使整个巷道断面上都布满雾体。

b、爆破喷雾设计

1)爆破掘进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工艺

a、高压泵站设置在不受爆破影响的地点,否则应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

b、爆破时,高压喷雾嘴应布置在掘进巷道断面的中部,距离工作面迎头10-15m,并应有有效保护装置以防止爆破对高压喷雾嘴的破坏;

c、高压喷雾嘴应在爆破前2min前进行,并延续喷雾至爆破后5min进行。

d、高压喷雾雾粒应充满整个巷道长度方向2m以上。

2)炮采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工艺

a、高压泵站应放置在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并可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b、高压喷嘴沿工作面走向每隔30m布置一组,位于工作面断面中部。

d、高压喷雾雾粒应充满整个巷道断面。

c、采用合理的风速

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的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放顶时,加强通风,保证工作面风速在0.25m/s以上,但不得超过4m/s,最优排尘风速为1.5~2.5m/s。

d、个体防护

采掘工作面的工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戴防尘口罩、防尘帽等。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与实施。

(三)、装转载点及运输防尘主要措施

1、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以及从工作面一直到主斜井的运输线路(巷道)均配备洒水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

2、各转载点均配备喷雾洒水等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作业时开启降尘装置。

3、掘进载煤(矸)矿车应保持完好,防止矿车漏煤(矸)。

4、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在装煤点下风侧20m以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采面回风巷应至少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

5、及时对井下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运输上山、运输大巷及主斜井等巷道进行清洗。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两帮冲洗还包括背板等处落尘在内,耗水量按巷道表面积2l/m2计算。

6、在副斜井、进风斜井、一盘区材料井、一盘区轨道上山、一盘区回风上山、盘区下部轨道大巷等防尘洒水管路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及消火栓,在主斜井、运输大巷、一盘区运输上山、工作面进回风顺槽等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四)、盘区煤仓(溜煤眼)的防尘措施

1、 盘区煤仓(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2、 盘区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5、 盘区煤仓(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五)、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

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6.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防尘措施时的下一层或下一分层。

该矿可采煤层顶板为粉砂质、泥质粉砂岩,稳固性一般,易发生冒顶现象。煤层底板为泥岩、粉砂岩、页岩及细砂岩。鉴于煤层顶底板岩性较差,注水后导致顶底板岩石强度大幅度降低,易造成冒顶或底板变形,因此本设计暂不考虑煤层注水。需采取以下措施:

1.在每次放顶前利用防尘水管在采面内对采面进行洒水,湿润煤壁,降低粉尘。

2.在每次放顶前利用防尘水管对靠近采面采空区进行洒水,以减少因顶板垮落而产生大量扬尘。

3.必须随时保证煤尘中水分大于12%(水分大于12%时,可有效防止煤尘飞扬)。

4.采煤工作面在爆破前、后需利用防尘水管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利用防尘水管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

三、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地点、范围、质量要求、维修和撤出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防尘管路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防尘用水的需要。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上山与下山、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和卸载点等地点安设的管路直径以满足生产用水的需要为标准,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安设的管路直径以作业规程计算的管径为标准,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二)、井下运输机械的转载点、煤仓(放煤口)均要设有喷雾洒水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出口及掘进巷道都要设装净化水幕。

(三)、安设的管路要吊挂或垫起,达到平直不漏水,并进行防锈处理。胶带巷和胶带斜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四)、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数量可根据空气的湿度(空气的湿度大于95%时,可不安设)、巷道的长度而定,应至少安设两路水幕。

(五)、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30m以内安设一路放炮喷雾装置,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放炮时能喷到迎头。距迎头50m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30m以内各安设一道水幕。并要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

(六)、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75m内均要安设一个水炮泥注水器。

(七)、各转载点、煤仓(放煤口)安设的水幕在下风侧,距转载点、煤仓(放煤口)不超过0.5m,喷雾和防尘水幕都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八)、井下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当发现漏水、损坏等现象时要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时要严格执行防尘设施质量标准。

(九)、当井下部分防尘管路和设施不用时要及时撤出,并放到指定地点。

四、隔爆水袋的安设位置及安装要求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5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高瓦斯矿井的煤巷掘进工作面也应设置隔爆设施,隔爆水袋应安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好的巷道地段。

(二)、主要隔爆水袋应在下列地点设置: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采区的进回风巷道。

(三)、辅助隔爆水袋应在下列地点设置: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

(四)、水袋用水量:主要水袋棚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辅助水袋棚不小于200l/m2。

(五)、第一排水袋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水袋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距离必须大于25m。

(六)、每一架水袋棚上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七)、水袋棚排间距离为1.2~3.0m,要均匀布置;主要水袋棚的安设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袋棚的长度不小于20m。

(八)、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袋底部到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到顶梁(顶板)的距离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袋。

(九)、水袋底部距轨面不小于1.8m,水袋棚在平巷时应保持同一高度,上下山时应同上下山坡度保持一致。需要挑顶时,水袋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十)、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可选用4~8mm的圆钢或8号铁丝制作。挂钩角度为60±5°,弯勾长度为25mm。

(十一)、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安全注意事项:

(一)、安撤防尘设施和隔爆设施,每次按撤设施时,首先要对该地点的巷道顶板、支架完好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不准工作,要及时向区队汇报。所有安撤人员要在安全支架的掩护下工作。

(二)、在上下山绞车道安撤时,要提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待调度室批准后,要与顶(底)盘摘挂工联系好,停止提升运输。施工时在工作地点上方10—15米处打趄柱,趄柱的趄度不小于70度、柱窝的深度以扒到硬底为准,使用柱径不小于15厘米的圆木柱或用工字钢,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撤工作。

(三)、在皮带上部或横过皮带工作时,要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停止皮带运输后,将开关上锁挂上停电牌后方可工作,严禁与皮带运输平行工作。工作完毕人员撤离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皮带司机,送电进行皮带运输工作。

(四)、抬放物料时,抬放人员要叫应好,不准采取扔的方法,以防伤人。

(五)、抬扛物料时,作业人员要切实注意好沿途吊梁等不安全因素,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严禁用溜子和皮带运输机运输。

(六)、采掘工作面的水幕要及时迁移,并吊挂整齐,使用正常。

(七)、定期巡回检查防尘管路、设施、避免出现跑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煤工作面的防尘管路、设施,回撤迁移要及时,并保持转载点、喷头灵敏可靠,雾化良好。

(八)、如果需要扎架工作时,必须将架子扎设牢固,并用绳子捆绑好,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上、下工作,在架子上首先要站稳,保持平衡后方可工作。在距地面超过2米的架子上工作,必须系好保安绳。

六、井下煤尘爆炸的防治措施

(一)、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1、清除井巷中的积尘。

(1)清扫井巷中沉积煤尘。对皮带斜井、平硐、井底车场、运输巷道、石门、绞车道以及各转载点和其他井巷、硐室有煤尘堆积的地点,均根据煤尘堆积情况,定期清扫。

(2)冲洗巷道周边沉积煤尘。按计划对井巷定期冲洗,对井下总回风道、主要回风道、采掘工作面附近定期清扫,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

(3)刷浆。用石灰水掺少量水泥喷洒在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避免煤尘飞扬参与爆炸。

2、消除井下火源。

(1)消除明火。

1消除井下明火。

2禁止携带烟草及其他点火物品。

3井口房、瓦斯泵房、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和明火取暖。

4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焊等工作。

5井下发现自燃发火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扑灭。

(2)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1加强火药管理,对火药定期检查。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许用电雷管。

3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尘。

4没有封泥的炮眼不得放炮。

5应使用水泡泥。

6禁止放糊炮。

7禁止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煤矸。

(3)消除电气火源。

(4)消除其他火源。

1装有防止斜巷运输跑车的保险装置,避免摩擦火化。

2防止金属强烈碰撞产生引燃火源。

(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在矿井、水平、一翼、采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水袋(槽)棚,经常进行检查,保证隔爆设施完好、水量充足。

七、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1.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瞬间应急措施

(1)受爆炸波及人员立即判明事故发生方向,背向爆风卧倒在水坑中,并且用湿毛巾将嘴和脸捂住。

(2)灾区尚有自救能力的人员用最快速度由附近进风侧撤离灾区。

(3)灾区内如不是自然发火,而且爆炸后检查无明火存在时,应立即恢复通风,打开水管清洗煤尘;如系自然发火,按火灾处理。

2、矿山救护队救灾行动

(1)弄清爆炸事故地点、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及是否还存在爆炸条件,消除一切残余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2)迅速查清遇难人员分布情况和抢救撤退路线的破坏情况。

(3)查清灾区及其波及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煤尘、航道支护变化情况,风流发生变向、短路的可能和二次灾变的危险程度。

3、救灾方案

(1)确定波及区域内停电。停电工作由总工程师指派专人负责。

(2)营救遇难人员。指示所有遇险人员和受威胁人员迅速撤出灾区;一时无法撤出时,应到附近避难硐室避难,等待营救。抢救人员遵循“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抢救原则。

(3)消灭明火。在确保灾区无明火或不可能再次出现火源的情况下,采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手段,迅速恢复通风。

(4)在所有通往灾区的巷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守护,不准任何人进入。

(5)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爆炸和火灾范围扩大。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矿井防治水 安全技术措施:矿井防灭火

适配人群采掘队队长,通风队负责人,机电科长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作业,主副斜井火灾,地面消防检查
制定目的怕井下起火伤人,烧坏设备,煤矿有自燃煤层,外因火灾风险大。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职工,地面和井下所有区域,所有机电设备和采掘作业。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总工管技术,安全矿长盯落实,各科队长管自己地盘,工人要会用灭火器。
管理要求配齐灭火器和消防管路,禁用明火电焊,清理浮煤,定期检查,发现烟雾马上报告。
监督与检查安监科每月查,保卫科每季查器材,不按要求做就通报批评,隐患不改就停工整改,调度室全程盯。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井火灾隐患情况

根据____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洛阳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报告,我矿五2、六4煤层均为ⅱ级,属自燃煤层,但在实际开采48年来无发生自燃现象,因此,我矿火灾隐患主要在外因火灾方面。

二、成立预防火灾事故的领导机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总支书记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管理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 安监科长 生产科长 机电科长 办公室主任

企管科长 劳资科长 保卫科长 通风队队长 一采队队长

二采队队长 一掘进队长 二掘进队长 机电车间主任

服务队长 运输队长 平地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主任:仝要军(兼)

职责:

1、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负责搞好矿井防灭火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工作。

2、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与防灭火相关的文件指令。

4、负责监督检查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及整改。

5、负责解决预防火灾事故所需人、财、物,保证现场需要。

6、负责组织追查、分析火灾事故,制定防范措施。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

(一)外因火灾预兆

外因火灾预兆不明显。一般情况下有:

看到烟雾或明火;嗅到着火气味;感到头疼和恶心;感到突然压力增加;发现意外的灰尘扬起。

(二)内因火灾预兆

煤炭自燃分准备期、自热期、燃烧期三个阶段。其中自热期又分为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级。

1、煤炭自燃的准备期结束之后,便进入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其主要预兆有:

(1)、煤体温度有所升高,但临界温度在60-80度以下。

(2)、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

(3)、空气中的相对温度增大。

(4)、co和co2含量增加。

2、煤炭自燃超过临界值(60℃-80℃)但是尚未达到着火温度,发现明火期间,称自热后期阶段。

主要预兆有:

(1)火源点附近的温度增高,出雾气、煤壁挂汗。

(2)出现煤炭氧气及干馏产物、co、co2、ch4等,空气中可闻到煤油味。

(3)出水酸度增大。

(4)煤温、水温空气温度有所升高。

(三)井下任何人发现外因火灾预兆时,必须立即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并报告调度室。

四、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矿属各单位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由单位正职为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抽5~15名防灭火人员。

2、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防灭火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3、机电车间每月对东西风井、主变电所进行一次防灭火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保卫科对供应科仓库、机电各工作房、锅炉房、变电所、木柿场、东西风井、更衣室、监控室、生活区宿舍等防灭火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每季度负责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

5、保卫科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6、加强平地安全供电管理,严禁在宿舍和生活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7、以工业广场及东西风井的净化水池为地面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泵,保证管路畅通,且池内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水量,消防管路要直通井口、煤场、木柿场等主要场所。

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口房内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间。

9、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焊接或切割等工作。如必须在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按措施进行。

10、材料仓库、东、西风井房、绞车房、灯房等各场所要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和足量的灭火砂等消防工具。

11、平地消防材料库设在木料场内,配齐铁锨、铁镐各5把,消防水管、消防桶、灭火器若干。

(二)、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1、煤的自燃发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烟雾,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出现水珠(挂汗)、人员接近时感到头痛、闷热、目弦、恶心、四肢无力、裸露皮肤微痛,精神不振等。发现此征兆要及时撤离,并迅速向调度室及主管矿长汇报。

2、矿井编制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3、加强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清理,采取有效防止向老塘崩煤的措施,以防止老塘内的碎煤堆积自燃。

4、推行无煤柱开采技术,采用沿空掘巷,取消区段煤柱。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限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全面密闭。

6、采面老塘跨落不好的地段,需要时可强制放顶,以防采空区漏风,造成老塘浮煤自燃。

7、保证老巷卫生,防止积水聚热,诱发煤层自燃。

8、保证矿井在用巷道的卫生,发现因巷道片帮、运输等出现的浮煤时及时清理。

9、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各巷道、工作面的风流畅通,做到通风稳定、可靠。

(三)、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每季度由安全矿长组织有关科室、队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和消防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2、各采掘地点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皮带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通风队是消防管路的管理单位,确保消防管路使用可靠。

3、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且机头处前后20米范围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机电硐室和胶带运输机头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和沙箱、铁锨等灭火器材。

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5、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按规定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机头应设置25m长的软管挂在机头附近。

6、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人员入井。

7、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时,机电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签字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工作。

8、井口附近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0、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1、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2、掘进工作面凡发生冒顶高度超过2米或空硐体积超过5立方米时,均要刹实、堵严。

1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除安装与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正确使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保险器,一旦发生事故,能自动切断电源。

14、严格按放炮制度进行放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要充足。禁止用煤粉、煤块或易燃物充当炮泥,严禁用明火、矿灯、动力线放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

15、做好年度反风演习工作,保证反风时系统可靠,反风风量符合要求。

五、矿井成立火灾救灾指挥部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灾区人员、处理事故,尽早恢复生产,矿井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火灾救灾期间的全部组织和指挥工作。

工会主席 管理矿长 医院院长 矿长助理 调度室主任

成 员:调度主任 安监科长 生产科长 机电科长 办公室主任

企管科科长 劳资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通风队队长

一采队队长 二采队队长 一掘进队长 二掘进队长

机电车间主任 服务队队长 运输队队长 平地单位负责人

火灾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六、事故汇报程序

发生事故时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所列的人员名单顺序逐一通知,接通知人员30分钟内到救灾指挥部待命(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

七、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

1、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处理火灾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协调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行。

(4)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根据发生的事故规模及矿井对救灾设备的需求,在本公司范围内为矿井协调好设备的供应工作,并对矿井救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预测、分析事故可能扩大及波及范围,对矿井制定的作战计划做出指导,并及时掌握、指导救灾进展情况。

(6)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对矿井制定的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进一步对矿井救灾人员的安全工作及时指导部署。

(7)公司调度室:根据矿井火灾事故情况及公司领导指令,负责对公司各矿井救灾所需物资的统一调度,协助做好矿井调度工作。

(8)安监部:协助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工作。

(9)生产技术部: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做好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施。

(10)保卫部: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协助矿井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公司范围内给予有效协调。

(11)生产副矿长:在事故发生时,召集各生产区队长,对事故可能波及的地点及受危害人员进行分析、预以认定,为事故作战计划的制定提供建议,并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12)机电副矿长:按制定的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召集机电车间负责人制定所需相关机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并制定机电设备的安装位置方案,时刻掌握主要通风机和机电设备的工作状况。

(13)书记、经营副矿长:与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结合,确定救灾所需各种物资的种类、型号、数量,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备齐到位,同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4)安全副矿长:根据发生的火灾事故及范围,预测事故规模,详细及时向所属的上级部门汇报是否支援,并结合矿长、矿总工程师制定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

(15)工会主席:负责事故危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及安排事宜。

(16)其它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抢救事故所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17)副总工程师: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查阅事故发生地点的资料及预测周围巷道破坏情况,与抢险队人员随时接受矿总工程师的工程命令指挥。

(18)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灾人员的救助和事故处理。

(19)调度室主任:按事故作战计划的要求,召集所属人员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各项命令。

(20)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21)机电科长:配合机电副矿长,对事故发生地点及可能波及范围的各种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预测,对救灾所需的相关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类型及数量提出建议,经矿长批准后,与机电车间主任立即落实。

(22)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

(23)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恢复事故地点的通风工作。

(24)修护队长:按照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做好事故地点的巷道修复工作的准备。

(25)机电车间主任: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正常运转,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26)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27)抢险队长:认真查阅有关事故发生地点的图纸资料,备齐所用设备、材料,对矿总工程师提出的抢险工程要求,立即付诸行动。

(28)供应科长:按作战计划的部署,根据经营矿长的要求,备足、备齐抢救事故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

(29)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消防器材、设备安装和消防培训工作。

(30)劳资科长:负责查找受事故危害人员的档案资料,报告公司劳资部门,做好受事故危害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险协调工作。

(31)医院院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32)有关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33)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立即把事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报告,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各单位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并统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同时通知电话修理员要保证通迅畅通,保证救灾命令的快捷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1、方法:

(1)工作面人员或知道火灾事故的人员,应迅速利用最近的通讯设施向矿调度室报告。

(2)在工作面通行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在跟班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戴好自救器沿矿井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或迅速撤到采面下机巷或其它新鲜风流中。

(二)注意事项:

1、事故一旦发生,迅速组织灾区并通知所有受威胁区人员撤退,需要时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围和气体成分。

2、井下人员发现火灾时,应首先查明火灾的地点、波及范围等情况。跟班值班队长应立即组织人员一边向调度室汇报,一边就地利用洒水管路、灭火器、灭火沙等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要与火源地点保持适当距离,以免水蒸气灼伤,并派人守候电话,随时汇报灭火情况。

3、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和公司领导汇报,由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决定灾区及沿途人员是否撤离险区,并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4、调度室接到灭火无效汇报后,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沿近路顶着新鲜风流撤离险区到达地面。

5、机电车间根据命令切断火区电源。

6、在无二次发生事故可能时,应迅速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7、调度室要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及时组织人员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通知灾害处理小组成员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8、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灾害报告后,要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全力以赴抢救人员。救灾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后对灾区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人员人数和分布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救出,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9、遇难人员救出后,要进一步对整个灾区进行瓦斯检查和巷道状况调查,若有瓦斯超限和冒顶堵塞巷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井下确无隐患,方可全面进行灾后处理。

(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1、立即进行全矿井反风;

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沿就近的风井(东风井、西风井)撤到地面;

3、救灾人员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利用灭火器灭火;

4、确认火源全部熄灭后,再检查全矿井瓦斯聚积情况,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恢复正常通风。

5、反风前主、副井口及附近全部人员撤至20米以外。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围、灾害程度扩大的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用最近的电话把现场发生火灾的原因及火势情况报告给值班调度员。

2、值班调度员立即把事故现场情况向值班矿长汇报,按值班矿长确定的救灾指令,通知附近工作面值班干部组成灭火小组,带齐救火设备赶往事故现场救火,值班矿长并把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矿长汇报。

3、参加灭火的值班干部,要及时把现场的灭火进展情况、预测灭火的可能性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4、矿长根据汇报情况,确定下一步采取的方案及措施。若火势继续扩大,蔓延较迅速,应立即下达各有关工作面人员撤退的命令。

九、井下火灾避灾路线

(一)、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路线:

1、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1)五2803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803采面下机巷→五2八西大巷→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2)五2802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802采面下机巷→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3)六4801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801采面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4)六4803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803采面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路线:

(1)四级车房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副斜井→地面;

(2)主斜井人行绕道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西大巷→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3)九西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西大巷→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4)五2802下机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5)五28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八东800轨道上山→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6)五2803上副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五2803采面→五2803采面下机巷→五2八西大巷→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7)六4七西上副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六4 801采面→六4 801采面下机巷→ 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8)六4803采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 803采面→六4八西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9)五2九东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东车场→九西车场→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除认真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等中防灭火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