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监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地铁土建监理,盾构区间施工,联络通道开挖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吊装事故多,超重、违章、坠落老出事,得管住这些风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与吊装的工人、司机、指挥员,还有塔吊、履带吊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总监要批方案,监理盯现场,司机得持证,指挥也得有证,班长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要求 | 吊前必须交底签字,不许超载,不许斜拉,不许站人底下,大风大雨停作业。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查证件和设备,没证不让干,违规当场叫停,再犯就上报换人,每周留检查记录。 | ||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业主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本项目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_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
其他国家、行业、河南省、郑州市颁布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4.建设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法规。
5.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郑州市政府、建设单位有关规定、标准、通知。
6.本监理标段的监理规划。
第二章 工程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5.4km,其中西段线路长度9.869km,东段线路长度5.531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0座,均为地下车站。本次1号线二期土建施工监理范围为科学大道站、河工大站~新郑州大学站区间、新郑州大学站~科学大道站区间、科学大道站~梧桐街站区间。
科学大道站位于高新区长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处,为轨道交通1、8号线换乘站,本站全长205.70m,基坑开挖深度约15.50m,车站外包总长207.30m,标准段宽度21.70m,建筑面积14499m2换乘线车站外包长度159m,标准段宽度21.70m,建筑面积10841.7 m2有效站台中心线轨面高程93.735m,线间距16m。车站设置4个出入口及2组风亭,科学大道站施工方法拟采用明挖法。
河工大站~新郑州大学站区间位于高新区长椿路莲花街—翠竹街之间,全长712.95m,隧道底板埋深14.8~21.4m,隧道宽约6m,线间距约14.0m。本区间拟在右k1 095.00附近设置联络通道一处。河工大站~新郑州大学站区间拟采用盾构法,联络通道拟采用矿山法开挖。
新郑州大学站~科学大道站区间位于高新区长椿路翠竹街与科学大道之间,全长约801.45m,隧道底板埋深15.6~20.5m,隧道宽约6.0m,线间距约14.0m,本区间拟在右k1 970.00附近设置联络通道一处,新郑州大学站~科学大道站区间施工方法预采用盾构法,联络通道拟采用矿山法开挖。
科学大道站~梧桐街站区间位于高新区长椿路(科学大道与梧桐街之间),全长1185.2m,线间距14.0~16.0m,隧道底板埋深14.5~22.7m,本区间拟在右k3 221.250及右k3 565.000附近共设置联络通道两处。科学大道站~梧桐街站区间施工方法拟采用盾构法,联络通道拟采用矿山法开挖。
第三章 专业工程特点
1、本监理标段浅层含水层岩性以粉土、粉质粘土为主,属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属弱透水层。勘察期间地下水位埋深25.2~26.2m左右,年变幅2m~3.5m。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及上游的水平补给。据勘察报告,本监理标段无不良地质。
2、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性大,事故发生具有随机性、隐蔽性、突然性,受现场条件、人员条件、气象条件、技术条件影响大。因建筑工程起重构件体形庞大复杂,技术难度大,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究其原因:超重发生事故占了一半以上,而违章作业、高空坠落、行走轨道铺设不良等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第四章 监理工作流程
起重吊装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执行。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2) 起重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备案手续。
(3) 起重吊装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安装、拆散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使用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审批:
1)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2)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4)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5)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3)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4)审核起重吊装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五章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起重吊装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2.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2)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3)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3)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审核。
2)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5)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作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0)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1)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4.1.17条款的规定。
12)当履带式起重机如需要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3)履带式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超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14)履带式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
15)轮胎式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6)门式起重机的拆卸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卸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17)在露天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第六章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
1、做好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的审核等监理准备工作
(1)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方案不得实施。
(2)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起重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纵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确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的“十不吊”。
(4)起重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及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其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二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起重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起重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套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起重机的拆卸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全体拆卸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起重机使用中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起重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验收工作应该严格执行。对起重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9)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起重吊装机械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1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2)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现场监护
起重吊装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指挥、监护,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进行现场监护。
4、资料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除核查承包单位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检查验收资料外,还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收集安全生产监理全过程资料。工程竣工后,将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其资料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对本工程的起重吊装工程监理机构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8)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措施落实情况。
(9)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督促承包单位与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吊装安全监理细则: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吊装指挥员,起重司机 | 使用场景 | 地下连续墙施工,钢筋笼吊装作业,双机抬吊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吊钢筋笼太重容易出事,怕吊歪了散架砸人,怕吊车不稳翻车,怕工人站错位置被碰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吊钢筋笼的工人、两台履带吊、工作井区域、钢筋笼制作和吊装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监理要看方案和证件,司机要懂机器会操作,指挥要站好位置打准手势,焊工要焊牢吊点,安全员必须盯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双机抬吊要同步,吊点钢板必须够厚,转角笼加斜撑,吊前清掉钢筋头,设警戒线拉安全绳,吊车路要铺平。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巡,每周四专项查,发现隐患马上叫停,不改就发停工令,严重时报告安监站,吊装令没签不准动吊车。 | ||
工程概况
本工程工作井采用地下连续墙维护,工作井和部分设备段厚度为1.2m,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最长44.35m,最大吨位约54t左右(含索具),入槽时采用整体吊装。吊装起重机械似采用2台履带吊同时进行抬吊,主吊采用275t履带吊,副吊采用100t履带吊。标准段厚度为1.0m、0.8m、0.6m,主吊采用150t履带吊,副吊采用100t履带吊。吊具采用2根带滑车的吊梁,做为钢筋笼起吊、竖起和副吊脱离之用。钢筋笼立起后,由主吊载重移至导槽位置,缓慢将钢筋笼放入导槽内。
钢筋笼布筋及设计要求
为防止钢筋笼在起吊和拼装时产生不可复原的变型,钢筋笼必须设置纵、横向桁架筋,每幅还要设置3道纵向起吊用桁架筋(钢筋笼宽度在4m以下的,设2道桁架筋)。纵向桁架筋采用φ25的“*”形钢筋构成,横向加强桁架筋采用φ25“w”形钢筋构成,成φ25@3000“*”型布置。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或称钢筋连接器、钢筋接驳器),其性能等级应达到jgj107-____规程规定的a级要求。
吊点位置的确定、吊环、吊具必须通过安全设计与验算(吊点第1~2道均采用40mm钢板,其余吊点采用φ40圆钢),吊装位置的吊装主杆件的焊接必须确保质量,施工中易采用主筋的接长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搭接。
对于“l”型、“z”型钢筋笼除设置纵、横向起吊桁架和吊点外,还需增设“人”字角撑和斜拉杆加强筋,以防止钢筋笼在起吊翻转时产生变形而散笼。
编制依据
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变更等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专项方案》
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8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__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gb/t2800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____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010-11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方案。
审核进场起重设备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一致,确保吊装起重设备满足吊装要求;
对吊装作业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指挥进行复核,督促施工单位做到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证件有效、持证上岗;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并复核吊装令的签发。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施工工程中的危险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门。
对施工工程中的重大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审核施工方的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审核施工单位钢筋笼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及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吊装队伍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吊装作业要求;
审核方案中使用的起重设备是否符合钢筋笼吊装要求;
方案中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吊装方案中,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做到定机、定人、定指挥;
钢筋笼吊装方案中,是否有钢筋笼的制作实行三检查(自查、专职检查、安全检查)的描述,确保起吊安全;
吊装方案中,是否有高空拆换吊点钢丝绳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带的要求;
方案中应有现场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戒线,并设立安全标志,严格控制吊车回转半径,避免触及周围建筑物与高压线;
方案中要有对吊装施工道路的硬化要求,路面不平处铺设钢板,确保吊车行走道路平整,高差控制在2cm-3cm。
督促施工单位在吊装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检工作,并开具吊装令
钢筋笼起吊之前,对钢筋笼进行自检,清除钢筋头等遗留物。
钢筋笼吊装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发吊装令。
防止钢筋笼散架安全技术措施,吊点必须进行严格验算,加强焊点检查,转角幅必须设置斜拉撑或角撑。
钢筋笼吊装时,必须配备专职起重指挥,以主起重机指挥为主,副起重机指挥配合主机起重指挥,确保钢筋笼在吊装过程中合理受力。
钢筋笼吊装时,先由双机进行台吊同步起吊,起吊到一定高度后,钢筋笼受力稳定,副机配合主机进行钢筋笼吊装回直。
钢筋笼吊装前必须对钢筋笼重量,吊车位置,吊车行走路线及周围环境等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双机台吊,应服从指挥统一指令,避免吊放不协调。
吊放钢筋笼专职安全员,钢筋笼制作督察员必须到场,分别配合检查吊放环境及钢筋笼各吊点及料索等情况,符合安全吊放要求后方可正式吊放。
钢筋笼入槽前用安全绳拉离建筑物,保证钢筋笼运输平稳,专人指挥吊装及安全监督避免对建筑物安全。
钢筋笼起重吊装的安全要求
起重吊装司索工、司机、指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
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从事起重吊装的高处作业。
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钢筋笼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钢筋笼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对所起吊的钢筋笼,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和体积,并选用合适的滑轮组和起重钢丝绳,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钢筋笼起吊之前,对钢筋笼进行巡检,清除钢筋头等遗留物,严防构件吊起后坠落伤人。
吊车必须支垫稳妥,并用支撑撑牢,严防倾倒。
严禁将构件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使用撬杠做撬和拨的操作时,应用双手握持撬杠,不得用身体扑在撬杠上,人要立稳,栓好安全带。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有坑穴和松软土层者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土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铺设路基箱。
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载负荷行驶。
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严禁超载,起重机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最低位置,即与水平的夹角在60度以内。
新到、新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试吊(作静负荷试验及动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25%,试验时将重物吊离地面1米,悬空10min,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所用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10%,试验时应吊着重物反复地升降、变幅、旋转或移动,以达到检验起重机各部分运行的情况是否良好和可靠。
履带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起重机在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必须行走时,重物必须在履带或轮胎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离地不得超过400mm。
起重机从电线下行驶时,吊臂与外电高架线之间应保持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必须符合jgj46-____规范的规定要求;
在高压线或裸线附近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停电或采取其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吊装作业。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在雨期或冬期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在雷雨季节,起重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要根据当地平均雷暴日数及设备高度,设置防雷装置。如年平均雷暴日小于15天的地区,50米高的设备,年均雷暴日大于90天,均需装置避雷设施。
不直接参加吊装的人员和与吊装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吊装现场。
安全巡视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检查方法
频 率
措 施
检查人员
巡视检查
按工程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门。
由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单位参加
专项检查
每周星期四
重点巡视
每天至少一次
安全监理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越江段新建工程
项目监理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吊装安全监理细则:起重吊装
| 适配人群 | 起重司机,起重工,吊装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大型设备吊装,钢结构安装,塔吊作业 |
|---|
一、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3.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4.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5.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6.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7.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监理单位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的安全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二、起重吊装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一)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 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 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 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二)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2. 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3.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三)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2. 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 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 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在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时,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 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并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6. 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 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 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 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四)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 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 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 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五)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 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起吊就位。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2. 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 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 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5. 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 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六)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1.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 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
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 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 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 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7. 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
8. 双机抬吊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七)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 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 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 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八)起重吊装施工安全检查
1. 检查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及上级部门的审批。
2. 检查起重机械超高力矩限制器、吊钩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准用证和安装验收。
3. 检查起重扒手设计计算书是否经过审批,扒杆组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使用前是否进行了试吊。
4. 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滑轮是否符合规定及缆风绳安全系数和地锚埋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检查吊点和索具使用及绳径是否符合要求。
6. 检查司机及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是否有信号传递。
7. 检查起重机作业地面的地耐力是否符合要求。
8. 检查起重机是否有超载作业。
9. 检查作业平台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起重作业时是否设置警戒标志。
11.检查起重工及电焊工是否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吊装安全监理细则:起重吊装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全专监,总监代表 | 使用场景 | 危大工程吊装,交叉作业监护,塔吊防碰撞 |
|---|---|---|---|
| 制定目的 | 怕吊装出事伤人,风大雾大看不清就停活,机械坏了不修硬干容易翻车。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吊车、指挥吊装、搭架子、绑绳子的人,还有工地上的塔吊和汽车吊。 | ||
| 职责分工 | 监理要看方案合不合格,司机要拿证才能动车,指挥员得站好位置打手势,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 | ||
| 管理要求 | 吊前查设备有没有报警器,吊时拉警戒线拦住闲人,风超五级不能吊,钩子歪了不准拉,重物离地10厘米先停住检查。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转现场记日记,发现问题开整改单,24小时内要回话,不改就停工,再不听就告诉住建局,损失自己扛。 | ||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____)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技术措施等有关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起重吊装前安全监理内容:
1)对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参与该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工作
2)审签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
3)起重机司机必须持省住建厅核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加强执照后,方可上岗作业。
4)起重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省住建厅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5)督促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2)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6)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
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3、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4、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起吊就位。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
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
8)双机抬吊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6、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建立安全监理日记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事宜;
2、坚持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3、适时编制监理月报,主送建设单位,并在监理日记中反映出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
4、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安全法规、条例及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既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监理机构发现安全生产有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安全责任仍由承包单位承担;
6、当质量、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监理机构有权作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告建设单位;
五、安全监理方法
第一,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第二,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
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第三,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第四,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第五,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六、安全监理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定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和口头和技术交底,工人均应经安全培训,特殊工种需持上岗证。
3、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工伤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做出报告,建立档案;按要求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大型构件、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
4、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 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5、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
工的,有权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七、安全监理程序。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②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③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5、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
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