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规范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房屋竣工验收,住宅交付使用,市政配套移交 |
|---|---|---|---|
| 制定目的 | 房子建好后容易出漏水、电路坏、管道堵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工程里盖的房子和配套的设施。 | ||
| 职责分工 | 发包人负责通知问题,承包人得去修。小问题7天内动手,大问题马上到现场。 | ||
| 管理要求 | 漏水马上处理,结构出问题要报给住建部门,还得请设计单位拿方案。 | ||
| 监督与检查 | 发包人盯着修没修好,不按时修就找别人干,费用从承包人钱里扣。验收也得发包人点头才算完。 |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规范:危险房屋建筑鉴定
| 适配人群 | 房屋鉴定员,结构工程师,住建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排查,承重构件检测 |
|---|---|---|---|
| 制定目的 | 老房子墙裂了、柱子歪了、梁断了,怕突然塌下来砸到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人的老房子,特别是钢筋混凝土、木头、土墙、混合墙的屋子。 | ||
| 职责分工 | 鉴定员要一条条对照标准看;房主得配合检查;社区干部要盯紧危险户。 | ||
| 管理要求 | 发现裂缝宽过2厘米、柱子歪超1%、梁底有裂痕,马上贴封条;屋架挠度超1/150就得停用。 | ||
| 监督与检查 | 街道每月查一次记录;区住建局抽查现场;没及时报险的,停发补贴;瞒报导致事故的,要写检查。 | ||
危险房屋建筑的鉴定与管理
--危险房屋建筑的鉴定
钢筋混凝土构件危险鉴定
1.基础出现老化、腐蚀、酥碎、折断等现象。
2.地基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出现滑移,结构出现明显倾斜、移位或裂缝等。
3.独立柱基没有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4.柱没有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出现倾斜超过高度的1/100。
5.柱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出现裂缝;或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6.条形基础不是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7.墙没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墙体倾斜,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伴有保护层剥落,墙体出现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厘米的竖向裂缝,或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8.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出现裂痕,或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边缘保护层剥落,连续梁附近有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9.框架梁固定端、过梁中部或端部出现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出现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拱顶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拱脚明显位移、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
10.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11.捣制板或预制板出现明显的竖向裂缝或交叉裂缝。
12.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13.屋架不是以一榀为单位;屋架保护层脱落或端节点连接松动,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产生裂缝大于1毫米的竖向裂缝,出现倾斜,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钢拉杆严重锈蚀。
14.门窗附近或窗间墙出现明显的交叉、竖向或水平裂缝。
木质构件危险鉴定
1.柱腐朽变质,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柱遭蛀蚀严重,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敲击有空鼓声。
3.梁、搁栅、檩条中部断裂或出现明显的斜裂缝;或水平裂缝,裂缝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高度的1/3;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构件腐朽变质,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出现榫头断裂、支座松脱现象。
4.屋架支撑系统出现松动或过度变形,发生倾斜,且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上、下弦杆断裂或出现明显的斜裂缝、弯曲变形或腐朽变质、遭虫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土墙
1.墙体产生倾斜,且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等墙厚的1/4以上;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且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混合墙、乱石墙
1.墙体产生倾斜,且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墙体连接处出现竖向裂缝,且深度等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墙体出现多条竖向裂缝,且缝深等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危险房屋的鉴定标准
1.危险房屋定义:
房屋承重构件成为危险构件,结构不稳定或丧失承载能力,随时会发生坍塌,对住户的安全产生威胁。
2.鉴定:
(1)看结构老化或损坏的程度是否严重;
(2)对照各构件安全度的取值;
(3)判断危险的发展趋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规范:物业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
| 适配人群 | 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装修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备案,隐蔽工程检查 |
|---|---|---|---|
| 制定目的 | 装修乱来容易出事,墙砸歪、电线乱接、材料不牢,住着不安心。 | ||
| 适用范围 | 物业管的楼里搞装修的单位、设计师、监理、施工队、材料商。 | ||
| 职责分工 | 装修单位盯现场,设计单位保图纸靠谱,监理盯着干活,监督组不定时查。 | ||
| 管理要求 | 图纸先审再干,材料进场要验,隐蔽工程得喊人来看,施工按图来不能改。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督组随时来查,监理天天在场看,没签字的材料不准用,问题不改就停工,查出大错要重做。 | ||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查与管理
--物业区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
1.装修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建设单位提供“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装修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代表受装修单位对施工工程质量实施监理。
3.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监督机构尽快完成对装修单位提交资料的审核,填写“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资料核查表”。
5.房修设计单位以及工程勘察应当对自己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勘察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消防等技术标准或合同的约定。
6.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责,按照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来施工并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装修单位应当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监督机构采取不定时巡查或抽查方式,对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不定期、不告知的巡查、抽查。
8.建筑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9.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0.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供应单位要提供质量保证书;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结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在装修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质量复核检验。
11.监督机构对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
12.装饰装修工程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监督机构要求装饰装修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报送其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验收人员组成名单以及建设单位进行委托检测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报告等进行再次审查并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条件检查记录”,符合条件后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
13.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幅面,按有关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文件档案管理规定统一装订。
14.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包括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影像资料都由质量监督组负责收集整理。
15.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工程重要程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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