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
| 适配人群 | 电气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起重机械司机 | 使用场景 | 基坑开挖,塔吊吊装,脚手架搭设 |
|---|---|---|---|
| 制定目的 | 外电线路太危险,怕施工时碰到它,人会被电到,设备会坏掉,现场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塔吊、脚手架、挖沟槽、开机动车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整体,电工管线路,安全员天天查,工人自己别乱碰乱搭。 | ||
| 管理要求 | 不能在外电线下方搭棚堆东西;塔吊不能越过没防护的线;挖沟离电缆至少0.5米;距离不够必须加隔离板挂警告牌。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检查一遍,安全员和电工一起看,监理也会突击查,不照做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 | ||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35
最小垂直距离(m)
7.0
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1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5.0
8.5
沿水平方向
2.0
3.5
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4.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5
杭州鹏云置业有限公司杭政储出【____】3号地块桩基工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旧城改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现场专业电工,电气设备操作员,安全监护人员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电施工,潮湿作业环境,高危电气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电线漏电、短路、过热起火,也怕人不小心碰到带电东西受伤。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接电干活的人、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灯具、焊机这些。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要装好修好设备;用电的人要检查设备、断电锁箱;负责人要安排检查、管好人。 | ||
| 管理要求 | 必须装漏电保护器;超24v要防触电;箱子要放稳放干;一机一闸;禁用坏熔丝;禁放杂物进箱。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电工查修一次;查时必须断电挂牌;专人管箱上锁;不照做就停工整改;没证不能碰电;发现隐患马上报。 | ||
第一节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安全电压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组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 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 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且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一级相应的电源
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第二节 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一、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超过负荷引起火灾。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并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发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妻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电动机发生线圈短路,转子扫膛,单相运转等故障时,都会使电动机过热,绝缘燃烧引起火灾。
5、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回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
二、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小于电缆或空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测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击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有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建施工,市政工程,现场临建 |
|---|---|---|---|
| 制定目的 | 怕现场乱搭乱建,浪费钱又不安全,还影响居民和交通。大家干活不方便,公司形象也难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房建和市政工地的临时房子、院子、大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定方案,副经理带着技术、安全、卫生的人一起商量,公司部门批不批。 | ||
| 管理要求 | 画清楚平面图,标好宿舍厕所厨房位置,用料做法写明白,先批后建,不能乱买贵家具。 | ||
| 监督与检查 | 进场10天内交方案,公司5天内回复,不报罚100元,没批就干罚1000元,超支扣工资,施工管理部和行政保卫部盯着。 | ||
(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布置和充分利用现场临时设施,厉行节约,文明施工,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由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解释。
(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现场照明、消防保卫、防尘、防噪声污染的内容应专门编制方案,不属于本规定范围。
(4)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应根据建筑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市政管线、架空电力电缆线路、周边交通状况、居民出行居住情况,本着方便施工,厉行节约,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符合公司cis形象设计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因手续不全需提前入场时,应根据建筑物位置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设方案。
(5)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已中标工程文件或进场通知经公司同意在进入施工现场10日内,编制现场临时设施方案,报公司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6)临时设施方案的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生产、安全材料、消防保卫、行政卫生等业务人员讨论编制,在讨论中各业务人员要根据相关业务的有关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技术人员编制平面图并提出书面方案,由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公司在接到上述申请计划五日内作出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确认。
(7)临设的位置、面积和主要内容,应编入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
(8)临设方案报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审批后,报送所在区、县规划局批准,方可组织。
(9)临设方案的内容:
① 临设平面布置图(图例1:100)。图中标明相邻主要街道名称。
② 经理部、甲方和监理办公用房与民工宿舍的位置、房屋的种类、面积、间数、层数、过冬的取暖、夏季的降温方式及用品。
③ 厨房的位置、间数、面积、燃料和灶具的种类。
④ 民工宿舍内床铺的层数及拟住人数。
⑤ 厕所的位置及排污的方式。
⑥ 大门的位置,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大门时,还要标出正规大门和门岗的位置。
⑦ 一图、二牌、四板的规格和使用材料、工地围墙的高度和材质、外观的形象标志。
⑧ 硬化地面的位置、面积、厚度、硬化的材料、原有围墙及构筑物的处理办法。
⑨ 会议室内设施的种类和桌椅的数量及标准。
⑩ 拌合站、、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设施的防雨、防砸棚及围栏的材料和做法。
对外宣传的横幅、挂在建筑物上的宣传标语。
厨房、厕所的墙地面材料和做法。
方案封面应有主持人、编制人的签字栏。
(10)项目经理部按上述内容上报项目计划时,应一并上报费用支出计划,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预算。
(11)编制和实施临时设施方案的几点要求:
①不经批准不得购用豪华办公桌椅。
②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空调和电热器具。
③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照明灯箱式广告牌。
④硬化地面要提前安排好过路电缆和水管的位置。
⑤要尽可能利用现场原有建筑物做临时用房。
⑥如民工宿舍区不在施工现场内,应另附居住区平面图,并说明所在位置。
(12)项目经理部收到公司批准文书后,应按标准的计划项目和费用标准及时组织施工,如违反本规定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不报方案罚项目经理100元,并限期补报方案。
②未经批准就实施的罚经理部1000元,责令经理部停止施工,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③与方案不符的罚项目副经理100元,并限期按方案改正。
④超标准或超费用计划开支时,对项目经理罚款500元,其超支金额从经理部工资冲总额中扣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适配人群 |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现场电工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电施工,外电线路防护,防雷装置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工地用电乱拉乱接容易漏电、起火、触电。夏天雨多,电线泡水更危险。塔吊碰电线也怕。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楼的工人、电工、开塔吊的、管配电箱的人。工地里所有电线、电箱、灯、电动工具。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着整体;工长盯自己班组;电工天天查线查箱;大家用完机器要关电、不私拉线。 | ||
| 管理要求 | 电线埋地或套管;电箱上锁、防雨;外壳必须接绿黄线;塔吊超20米要装避雷针;每月自己查一次接地电阻。 | ||
| 监督与检查 | 电工每天巡检,工长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来人翻档案。没记录、线乱接、没避雷,停工整改。查出三次换人干。 | ||
1编制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需要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存档。
3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为: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按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复)查表;(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专人(电工)管理,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4施工脚手架、机动车道、起重设备与外电线路间距应符合安全要求。
5如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时,应实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警告标牌。实施过程中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6保护接零、接地、防雷规定
⑴、施工现场的中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⑵、下列施工用电设备不断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金属保护管、敷线钢索等。
⑶、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截面应为10mm2,绝缘铜线或16mm2的绝缘铝线。
⑷、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⑸、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任何情况下不准用作负荷线。
⑹、接地电阻规定
表4-1接地电阻规定表
7防雷
施工现场内的升降机若处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且机械设备高度高于20m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
安装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护导体与导体之间电阻接近为零的金属性连接(焊接线或螺栓连接)。该设备上所用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通信线路均就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筋与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但不得使用螺纹钢材。
8、临时用电线路安装、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照明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除遵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外,尚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分阶段付诸实施。现场施工机具繁多,用电巨大,应合理分配用电资源,确定先后用电顺序,确保主导工种的施工用电,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⑵、配电线路布设
为确保安全生产以及道路畅通,在室外采用电缆地沟铺设电缆,消架空线布置,在过道路处电缆应加套钢管保护。各工种车间内固定用电器电缆穿行在护套管内,不得外露。室内照明线路电线采用pvc护套管,室外临时照明线路采用三蕊橡胶电缆。主体施工时照明灯布置于塔吊上。
⑶、配电箱和开关箱
变电房配电屏与现场供电系统间须设置隔离开关,以便检修。并应安装电度表,以作为计量。施工现场设置总配电间,采用电缆埋地送至总配电箱。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业厂家生产,并有合格证明。现场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配电箱应尽可能放置在干燥通风处,室外电箱要有挡雨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的底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和底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分配电箱应设置在荷载较为集中区域,分配电箱距开关盒的距离不大于30c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和水平距离不大于3m,配电箱和开关箱和周围应有二人可同时工作的空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与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须设在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角。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用橡皮绝缘电缆。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所有配电箱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并作分路标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缆线路
| 适配人群 | 电气工程师,施工电工,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电,在建工程,架空敷设 |
|---|---|---|---|
| 制定目的 | 怕电缆用错颜色接错线,怕埋太浅被挖断,怕架太高刮断或太低碰人。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电缆线、电杆、支架、埋地位置、架空路径。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选线接线,工长盯着埋深和保护层,安全员查颜色和套管。 | ||
| 管理要求 | 淡蓝只能当n线,绿黄只能当pe线;埋深至少0.7米;加细砂和硬盖板;过路必须套管。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看颜色对不对,安全部每周量埋深,发现没砂没盖板停工整改,三次不改换人干。 | ||
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
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 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o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 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om。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o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11 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临建,项目进场筹备,临时设施报批 |
|---|---|---|---|
| 制定目的 | 怕现场乱搭乱建,浪费钱,影响居民生活,堵住交通,不文明施工。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房建和市政工地。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编方案,副经理组织大家讨论,技术员画图写方案,经理签字上报。 | ||
| 管理要求 | 先查地下管线、周边住户、交通情况;临设要节约、不扰民、符合公司形象;必须报批才能动工。 | ||
| 监督与检查 | 施工管理部和行政保卫部收方案,5天内批复,超时算默认同意。没报罚100元,乱建罚1000元,超支扣工资,不符要求罚100元。 | ||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范本
(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布置和充分利用现场临时设施,厉行节约,文明施工,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由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解释。
(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现场照明、消防保卫、防尘、防噪声污染的内容应专门编制方案,不属于本规定范围。
(4)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应根据建筑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市政管线、架空电力电缆线路、周边交通状况、居民出行居住情况,本着方便施工,厉行节约,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符合公司cis形象设计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因手续不全需提前入场时,应根据建筑物位置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设方案。
(5)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已中标工程文件或进场通知经公司同意在进入施工现场10日内,编制现场临时设施方案,报公司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6)临时设施方案的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生产、安全材料、消防保卫、行政卫生等业务人员讨论编制,在讨论中各业务人员要根据相关业务的有关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技术人员编制平面图并提出书面方案,由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公司在接到上述申请计划五日内作出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确认。
(7)临设的位置、面积和主要内容,应编入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
(8)临设方案报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审批后,报送所在区、县规划局批准,方可组织。
(9)临设方案的内容:
①临设平面布置图(图例1:100)。图中标明相邻主要街道名称。
②经理部、甲方和监理办公用房与民工宿舍的位置、房屋的种类、面积、间数、层数、过冬的取暖、夏季的降温方式及用品。
③厨房的位置、间数、面积、燃料和灶具的种类。
④民工宿舍内床铺的层数及拟住人数。
⑤厕所的位置及排污的方式。
⑥大门的位置,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大门时,还要标出正规大门和门岗的位置。
⑦一图、二牌、四板的规格和使用材料、工地围墙的高度和材质、外观的形象标志。
⑧硬化地面的位置、面积、厚度、硬化的材料、原有围墙及构筑物的处理办法。
⑨会议室内设施的种类和桌椅的数量及标准。
⑩拌合站、、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设施的防雨、防砸棚及围栏的材料和做法。
*对外宣传的横幅、挂在建筑物上的宣传标语。
*厨房、厕所的墙地面材料和做法。
*方案封面应有主持人、编制人的签字栏。
(10)项目经理部按上述内容上报项目计划时,应一并上报费用支出计划,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预算。
(11)编制和实施临时设施方案的几点要求:
①不经批准不得购用豪华办公桌椅。
②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空调和电热器具。
③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照明灯箱式广告牌。
④硬化地面要提前安排好过路电缆和水管的位置。
⑤要尽可能利用现场原有建筑物做临时用房。
⑥如民工宿舍区不在施工现场内,应另附居住区平面图,并说明所在位置。
(12)项目经理部收到公司批准文书后,应按标准的计划项目和费用标准及时组织施工,如违反本规定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不报方案罚项目经理100元,并限期补报方案。
②未经批准就实施的罚经理部1000元,责令经理部停止施工,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③与方案不符的罚项目副经理100元,并限期按方案改正。
④超标准或超费用计划开支时,对项目经理罚款500元,其超支金额从经理部工资冲总额中扣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配电系统管理员,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砼搅拌站,加工车间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乱接电线出事,比如漏电、起火、设备烧坏,还有工人被电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上的临时用电设备、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发电机、隧道里用电。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要天天检查线路和箱子,班长盯现场接线,项目经理管整体落实,工人只用自己负责的设备。 | ||
| 管理要求 | 电线必须埋地或架高,不能拖地上;每个箱子都要装漏保;停电必须挂牌;电缆得用带铠的;隧道里照明只能用36v。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由电工查,安全员不定期抽查,项目部每月大检查。没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工钱,出事要追责。 | ||
一、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的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电组织设计,其内容主要包括:通过现场勘测确定电源接线点、变电站位置、主要用电设备位置和线路走向;经过负荷计算确定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设计配电系统和防雷装置;确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和电器防火措施;制定专项安全预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并补充齐全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外电线路的架设与防护要求
(一)架空的外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的钢筋混凝土电杆上,线路要平顺,垂度要一致,相线截面应满足载流量、机械强度和跨越的具体要求;n线和pe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架空线路的档距、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相序排列、线间距及其安全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6.1的要求执行;架空线路在跨越公路和施工便道的前后方均应设立限高标志或限高警示,架空线路的出线点必须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
(二)电缆线路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6.2的要求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施工现场的电缆必须采用铠装电缆;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线的芯线,电缆的出线点也必须要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器。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规范和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和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和tn-s接零保护系统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执行)。
(一)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和用电设备相对集中且灰尘较少的地方,内部结构尺寸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5.1.4的具体要求,配电室还要能自然通风,能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侵入,室内应配置沙箱和干粉灭火器,室门必须向外开并配锁,室内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配电室内的配电柜和补偿柜要按要求摆放整齐,操作平台要按要求铺设绝缘胶板并按要求连接保护零线和接地线,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配电柜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必须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严禁电话约定停送电的有关事宜。
2、施工现场的自备发电机组应按要求到当地供电单位备案,发电机组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的网电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的排气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房内严禁存放储油桶,并配备消防沙和规定的灭火器,发电机的控制屏仪表要齐全,其控制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器,发电机组要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并机柜,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方可向负载供电。
(二)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规范和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分别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每个开关箱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严禁混用;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具体要求如下:
1、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电流、电度等需要的仪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分断电路和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等功能;隔离开关必须设置在电源的进线端,并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熔断器必须有可靠的灭弧分断功能,总开关的额度值、动作整定值必须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度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外形结构必须能防雨防尘,并有名称、安全标示、用途标示、分路标记和系统接线图,箱内严禁堆放杂物,箱门应配锁,箱体尺寸要与箱内的电器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体材料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开关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配电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箱体表面要做防腐防锈处理。
3、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端正、牢固的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常温场所,周围要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四周不能有灌木和杂草,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中心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4、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颜色标志必须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的分支接头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均应设在箱体的下地面并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必须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固定在箱体上,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5、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版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连接n线端子板,pe线必须连接pe线端子板;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和外壳等必须通过pe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
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必须是质量可靠,性能完好的合格产品,并按其规定位置端正紧固的安装在安装板上,电器安装净距尺寸参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中的表7.1.14要求执行。
7、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图7.2.4的要求。
8、开关箱必须安装隔离开关、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当断路器有明显断开点时可不装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只可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3kw以下的动力电路,开关箱内的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要与所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9、总配电箱和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均应安装在靠近负荷侧(漏电保护器接线方法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中的图7.2.14执行),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的相数和线数一致,选择标准应符合现行的gb6829和gbi3955国家标准规定;所有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超过0.1s,正常环境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要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
10、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的电工要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和维修,专业的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要求佩戴绝缘装束和使用绝缘工具,且按要求分闸断电,切记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下列操作顺序操作,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在紧急的特殊情况可除外;送电顺序与正常停电顺序相反。
(三)一般场所的用电规定
1、加工车间的进线设一个总配电箱,每一个分配电箱必须从总配电箱下线,根据设备数量和分布情况确定开关箱的数量,必须保证每个开关箱只控制一台设备。
2、砼搅拌站设分配电箱,每台设备设一个开关箱,搅拌站的照明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
3、设备本身带有专用的开关柜(如空压机、通风机、功率较大的抽水机等)可直接由分配电箱接线,不设开关箱,但必须接pe线,有条件要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
4、移动的用电设备(如喷浆机、砼输送泵等)开关箱必须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能采用插头插座作为移动设备的接线方式,隧道内的各种作业台架的电缆和电线必须穿管防护,照明必须安装行灯变压器采用36v电压,台架上使用电焊机时,电焊机的搭铁线必须直接与焊件连接,所有的移动设备和作业台架移动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移动。
5、生活区用电必须根据要求设分配电箱,每一栋房屋设一个开关箱,室外和室内的配线必须采用塑料绝缘导线,敷设时采用绝缘子固定。
(三)隧道内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1、隧道内的变电站应建在无落石、不渗漏水的洞室内或不宜碰撞的安全地带,各项技术要求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9.1的具体规定,在洞室的通道处安装向外开的铁门,入口处和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和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隧道内的变电站和配电室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防护栏,用φ32钢管制作,钢管间距为150mm并采用红白相间的颜色,并悬挂“高压危险”和按要求安装红色警示灯。
2、隧道内的配电线路导线要采用彩色绝缘塑料线,必须按相序规定的颜色整齐排列架空敷设,(相线l1、l2、l3依次为黄、绿、红,n线为淡蓝色、pe线为黄/绿双色线)上、下排列的顺序是黄、淡蓝、绿、红、pe线,敷设导线的档距20m,距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不应低于2.5m,导线截面积要满足上述架线要求,导线必须固定在绝缘瓷瓶上,隧道内的配电线路需要穿越模板台车和作业台架时必须套管,设备和台架移动式有专业电工在场负责移动和整理导线,隧道掌子面放炮时电工应将导线收好,并进行必要地防护。
3、隧道内的10kv高压电缆一般采用yjv型铠装电缆,电缆应该用吊钩悬挂在洞壁上,悬挂高度不能小于2.5m,悬挂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m,高压电缆和电力线路最好在隧道的同一侧,高压水管、高压风管和通风管在隧道的另一侧,如果高压电缆确实需要和风、水管在一侧敷设时,高压电缆必须在风、水管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隧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线)不应和高压电缆在同一侧,如条件限制,要满足安全距离0.5m,电缆挂设和移动必须停电并短接放电,电缆进度时必须做好中间接头和终端接头,经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特殊地段高压电缆也可沿墙角和地面敷设,但要做必要的防机械损伤和防电火措施,但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专项施工用电方案。
4、隧道内的照明用电的配电线路应采用照明专线,不要在动力线路随意搭接,为确保三相负荷均衡,照明线路应分段分相连接,成洞和开挖成型地段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可选用碘钨灯、钠灯和节能灯等照明灯具,安装的数量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照明,安装高度必须隧道的起拱线平齐;洞内的掌子面、各类施工作业台架、模板台车的照明导线采用电缆并穿管布置,管路应沿立柱和横梁布置,各类照明灯具和手提行灯必须安装行灯变压器,照明灯具采用36v电压。行灯的具体要求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手册》中9.4.3的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在紧急或意外停电时,隧道内的施工人员及时撤出,隧道内每隔30m必须安装一盏应急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某物业项目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防火负责人,动火操作员,装修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物业装修施工,动火作业监管,油漆作业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时起火、乱放东西堵住通道、电出问题、油漆和动火惹祸、工人不守规矩伤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物业项目里干活的施工队、工人、现场、工具、材料、电和喷漆动火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防火负责人天天盯现场;工人戴好证、穿整齐、不抽烟喝酒;保安查证件、看灭火器;工程部管消防设备和图纸。 | ||
| 管理要求 | 门口贴施工证和禁烟牌;每30平配1瓶灭火器;油漆桶盖好放稳;电线上架、灯距可燃物0.5米;动火前清空周围可燃物。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每天巡,查到没证、没灭火器、乱拉电线就停工;再犯扣施工证;三次违规清退队伍;整改完才许干下一项。 | ||
物业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定
□ 对施工人员的检查
*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 严禁穿拖鞋或衣衫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 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保安部核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戴胸前,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 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的门,窗上用白纸遮挡,必要时还将安装护板,护板安装后要刷乳胶漆并保持整洁。
* 施工单位需将保安部签发的施工证贴在施工区域的门上,施工现场内必须贴有保安部下发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禁烟标志。
*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必须自备轻便灭火器,来火器要保证灵敏有效(按施工面积:每三十平方米配备一瓶四公斤灭火器)。
*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如消防门、消防喷淋头、消防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消防喇叭、应急灯、消防排烟装置、消防栓箱、消防标志和防火卷帘门等。
*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 有干扰窗户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施工项目,需安排在客户下班或休息时间(如使用电锯、电锤、切割机等噪音较大的电动工具)。
* 施工现场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不准过夜。
*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刷防火涂料,否则不准使用。
*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准施工。
*施工结束后,现场内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 对油漆作业的安全检查
*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使用油漆、稀料、酒精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及数量进行使用。
* 施工现场进行油漆作业时,现场内除了可保留油漆使用的材料外,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和其它工种(如电焊、木工、电工等)在同一时间、部位进行同室交叉作业。
* 施工现场使用后的油漆桶和稀料桶要将桶盖盖好,临时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并随时清除现场。
* 油漆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同时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施工人员工作服内不要装沾有油漆的布和棉纱团等。工具箱内不准存放油漆等易燃材料。
* 施工喷漆作业,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执行,保安人员要对喷漆作业的时间进行控制,防止空气稀料浓度过大,引起火灾。
□ 对电器设备的检查
*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消防局审核的图纸施工。
* 电器设备的这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其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如使用木结构配电箱,其箱面应采用耐火材料或包铁皮进行防火处理。
* 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 配电箱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房间内,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
*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确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电线在地面铺设时要安全整齐,严禁使用麻花线。
*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不准作用民用接线板),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应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结直接插入插座内。
*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保安部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 对动火现场检查
* 凡在项目辖区内施工使用电、气焊或电焊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携身携带焊工本和保安部核发的动火证。
* 检查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及动火人焊工本上的姓名是否与动火证相符。
*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防动火现场的下方有空洞,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起火灾,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下,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 动火时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对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
*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并与焊接地点及各种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禁止强烈碰撞,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指。
* 焊、割炬应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先开氧气后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调解火焰,停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用后焊、割炬不能随便乱放,挂于固定支架上。
* 动火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架上,设立专用电线,不准借路,禁止使用裸线。
*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并没有专人负责看火。
*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质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分包工程管控,质量验收交付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质量出问题,影响房子安全和住户生活。大家干得乱,没统一标准,容易糊弄事儿。 | ||
| 适用范围 | 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设质量部门管全局,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质量员盯现场,分包队自己管好分包活儿。 | ||
| 管理要求 | 图纸要会审,材料要验货,工序要交底,隐蔽工程要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准用。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司质量部来查,监理和甲方也盯着,不按规矩办就停工整改,严重就通报批评。 | ||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___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0制定。
第二章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 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 九条 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生产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
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 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疏散
| 适配人群 | 施工安全员,现场工程师,脚手架搭设工 | 使用场景 | 在建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高处临空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着火了人跑不出去,怕大家慌乱挤踩受伤,也怕烟大看不清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楼房的施工人员、作业区、临时搭的通道。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通道是否合格,工长每天查通道有没有堵,工人自己别乱堆东西挡路。 | ||
| 管理要求 | 通道要宽、要亮、要有扶手和指示牌,不能有门槛,不能放杂物,不能改位置。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班巡检,监理不定期抽查,发现堵塞或损坏立刻停工整改,再犯就罚钱扣分。 | ||
1 在建工程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满足人员在火灾或其它紧急事件发生时,自作业场所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的要求。
作业场所距安全疏散通道入口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2 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可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建筑楼梯,也可采用不燃及难燃材料于在建工程洞口位置或外侧搭设附着式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室内疏散通道、在建工程外侧附着式疏散通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m,室外地面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3)疏散通道的坡度不宜大于200,如受场地限制,坡度大于20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踏步的高宽比不得大于1:1;
4)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
5)疏散通道出口不应设置大门和门槛,且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或其它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如确需设置大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且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疏散通道应设置引导疏散的明显指示标识,相邻两道指示标志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20m,且疏散通道的转弯处、疏散通道与其它通道交汇处及疏散通道出、入口必须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7)疏散通道应设有夜间照明,无自然采光的疏散通道应增设有应急照明。
8)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设备、机具及建筑垃圾,不得敷设有碍人员疏散的管线,不应敷设除低压照明线以外的其它电源线和可燃气体管道。
9)施工现场疏散通道不应随意更改。
3 用作在建工程疏散通道的建筑楼梯应与同层水平结构同期施工。
4 施工用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5在建工程外侧附着式疏散通道如搭设在外脚手架上,疏散通道所在位置的上、下方及左右5m 范围内的外脚手架,须采用不燃、难燃材料搭设。
6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中央疏散指示标志应标示双向指示方向。
7 建筑装饰装修阶段,应在作业层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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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外电防护的有关规定(优选10篇)
使用场景:基坑开挖、塔吊吊装、脚手架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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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房建施工、市政工程、现场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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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施工现场临建、项目进场筹备、临时设施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