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增值税税率下调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增值税税率下调,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千呼万唤始出来!大家翘首以盼的个人养老金终于靴子落地啦。
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个人养老金各项配套政策密集发行。
一天之内5大政策文件齐出,涉及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实施规则、税收政策及各参与主体的业务管理办法等。
随着系列文件的陆续出炉,个人养老金整体制度设计已基本完成,相关业务启航在即。
小安汇总了几个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帮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前做好财务规划。
1.个人养老金是什么?谁可以参加?
个人养老金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也就是“自缴自用”,缴多少就能全额积累多少。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怎么开户?
(个人养老金业务运作流程图,来源:华安基金)
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有两个账户:
第一个是个人养老金账户。
大家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
账户只用于信息记录、查询或者服务等功能,是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
第二个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大家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账户用于资金缴存、产品投资、税款支付、归集收益等。
两个账户均具有唯一性。
3.如何缴费?金额是多少?领取时有什么限制条件?
按照规定,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同时,为更好实现补充养老功能,政策规定,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一经确定,该笔资金将转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并进行纳税。
值得一提的是,按约定需要领多少就转入社保卡多少,尚未领取部分,仍可以留在账户中继续进行投资增值。
4.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有关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确定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具体来看: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
5.税收政策有什么亮点?和以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比有什么区别?
和2023年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相比,此次的税收政策之所以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主要在于两方面:
扣除额度的计算:
以前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按照月收入的6%或者1000元标准,哪个低就按照哪个计算,但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每年12000元。
相比之下,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有所放宽,计算也更加方便。
领取时的个税税率: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中规定,收入25%部分免税,其余75%按照10%的税收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率7.5%。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将领取时的个税税率由7.5%降到了3%,优惠幅度更大。
6.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怎么用,能够买什么产品?
那对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途,都有哪些可以选择的投资品种呢?
大家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选择投资类型和金额。
以公募基金为例,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包括:
最近4个季度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那市面上共有多少只基金符合要求,成功入围呢?截至2023年3季度末,全市场共发行养老目标基金192只,合计资产规模951.22亿元。
小安在筛查后发现,市场上目前符合标准的目标日期基金53只,风险目标基金88只,共计141只。
其中,小安家就有6只基金符合准入条件,请大家品鉴!
(规模数据来源:基金2022三季度报)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另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
(二)适用征收率5%特殊情况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两种特殊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预征率
预征率,顾名思义就是“预征”适用的“税率”,比如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9%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9%;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一、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办理材料包括:(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2份(二)1.提供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以外的跨境应税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还应提供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1份;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的,还应提供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还应提供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1份、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1份、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1份;4.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还应提供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1份;5.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应税行为的,还应提供《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2份、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1份;6.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还应提供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1份;7.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还应提供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2人)1份。二、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二)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三)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在日常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中,特许权使用费与技术服务费的支付与审核是一项重要内容。有些项目的业务发生地为境外,提供的是技术服务,但合同内容又隐约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项目。非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应该征收预提所得税,而技术服务属于劳务范畴,依据劳务发生地原则不需在我国境内缴纳所得税。这是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一项常见内容,同时也是一个业务上的难题。虽然相关文件和政策有具体定义和解释,但是并没有一个硬性的划分标准,因此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本案例仅就我们在日常非居民管理工作中碰到的此类情况,向纳税人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33%的资本权益,外方占67%的资本权益。近3年售付汇业务发生频繁,内容涵盖股息、利息、境外技术服务、特许权使用费等多个项目。(附图)
二、重审合同内容,案头分析列谜团
我们在对该企业进行日常的对外支付备案后续检查时发现企业201x年向关联企业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支付电缆测试费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该项目的业务发生地为境外,提供的是技术服务,按照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但仔细核查其合同内容又隐约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项目。非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应该征收预提所得税,而技术服务属于劳务范畴,依据劳务发生地原则不需在我国境内缴纳所得税。为慎重起见,我们调取了该企业的外文合同。
合同大致内容: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为xx有限公司运用cdw/t系统为其在新加坡销售的电缆提供电缆测试服务,测试地点为新加坡。境外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129.8万元/年,每年年底支付协议期限从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
三、循迹而入,抽丝剥茧,进一步提炼疑点
仅就合同而言,除了技术服务费每年支付,金额偏高外,我们还有其他的疑问。
其一:何为cdw/t系统? 我们注意到技术服务协议中涉及cdw/t系统,通过互联网及到该公司与技术人员调研得知,cdw/t实质上是软件系统,该技术所有者为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并且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其二:是否存在关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新加坡公司系xx有限公司外方投资人的控股独资子公司,两者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关系。
其三:是否有保密性?根据认真阅读其外文合同,该合同相关内容中对境外服务有严格保密性和明确限制性条款的约定;
其四: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的测试劳务不论劳务量和结果,一律每年固定129.8万元,收费标准不明;
其五:根据合同规定,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应当为xx有限公司提供测试服务,但该公司始终无法提供上述专业分析测试报告的纸质资料以证明该项境外劳务已实际发生。
综合上述疑点,结合技术服务费金额偏高的事实,我们初步判断:技术服务费极有可能与特许权使用费有关,外方企业以境外技术服务费名义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从而规避了其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这也为我们判定该项业务为特许权使用费提供了佐证。而我国和新加坡都是以特许权使用地为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所以应在中国纳税。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10%的预提税。
四、找准切入点,拨开面纱,还原真实
(一)明确“技术服务费”实质为“特许权使用费”
税务机关针对电缆测试协议、cdw/t情况与xx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计算机维护人员进行了约谈,了解到该软件是新加坡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领先地位的超高压电缆测试系统,该公司于201x年1月至今,运用该软件为xx有限公司销售到东南亚的电缆提供所谓测试服务,约谈结果进一步证实了税务人员的判断,外方企业名义上收取了较大数额的“技术服务费”,实质上就是以“技术服务费”名义收取“特许权使用费”。
(二)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oecd范本注释进一步明确了以下情形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当拥有情报资料或财产的人提供资料或授予财产使用权时,同意不再向其他人提供或授予该情报或财产,该款项构成获取该情报资料的排他性或该财产的专有使用权而支付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定义的范畴。本案中,xxxx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宝应xx有限公司提供电缆测试的服务和相关数据资料,该服务和资料在合同中有严格保密性和明确限制性条款的约定,我们认为符合oecd范本注释中“排他性”和“专有性”规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定义。
为谨慎起见,我们又查阅了《税收协定执行手册》第三篇3.3.1中关于技术与提供服务混合合同的说明——“虽然是混合业务,但如果合同主要内容及收取的费用属于上述专有技术合同表述的内容,仅有很小部分需要供应商提供服务支持并支持的范围不属于上述服务性合同所述的内容情况下,该项混合合同应视为专有技术的转让按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处理”,本案中,xx有限公司始终无法提供上述专业分析测试报告的纸质资料以证明该项境外劳务已实际发生的证明,所以我们认为并不存在有供应商提供服务支持的情况。
(三)确定税率和应扣缴税款
在约谈过程中,税务人员在明确“技术服务费”实质为“特许权使用费”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企业我国对相关收入拥有征税权及适用协定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适用税率为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规定的来源国征税的限制税率也是10%.xx有限公司对外方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负有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在约谈结束后,xx有限公司马上与新加坡外方公司取得联系并将补缴税款的要求告知对方,由于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比较清楚,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外方企业没有提出异议,承认由于相关合同中文译本内容不准确以及对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理解有误而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实,并补缴税款12.98万元。
五、案例启示
由于目前非居民企业特许权使用费与境外技术服务涉及企业不具有普遍性,因此企业的重视程度和管理力度都相对不足。有的合同内容复杂,金额较大,企业会计人员无法准确进行定性判断。同时该项工作专业性强、涉及内容多,对企业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要求很高,不仅要了解税收协定、熟悉税收政策,还要能看懂经济合同,更要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
那么如何简单有效的进行区分和判断呢?我们认为区别特许权使用费和境外劳务费用可以遵循:
六、意见和建议
境外劳务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存在明显的税负差异,为明确认定所得性质,我们既需要仔细阅读相关交易合同条款,理解其中的商业实质把握其关键因素,从而保证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作者戴伟,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
开过公司的朋友,一定都对“一般纳税人”这个词不陌生。
一般纳税人,是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那么,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呢?
我们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部分来回答这个问题——
(1)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要比增值税的税率简单很多。
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在所得税方面并没有区别,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都是一样的,都是25%。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
即使企业的组织形式一样,不同的经营业务也需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四种:13%、9%、6%、0%。
(1)货物劳务类:13%
(2)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9%
很多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等等,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3)一般服务类:6%
(4)出口免税方面:0%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
增值税征税环节可以分为四个,即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和进口环节,包括了社会经济活动全部流程。
由此可见,一般纳税人税率标准有多个,其中大部分企业执行的是17%的税率。
在实际操作中,这里涉及到一个税负率的问题,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实际税负率便不是17%,应该是低于这个标准的。
通常在4%到8%之间。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只能执行13%的税率。
工程设计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设计参与了建设工程的前期决策、中期实施和后期考核阶段,在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发挥着主导的作用。
建筑业的发展是建筑设计市场需求的直接来源,在中国经济发展的事态之下,我国建筑业总产值飞速增长,年均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2.46%,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重要的城市群是未来工程建筑行业的重点区域,工程建筑设计行业是工程建设行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工程设计企业能够迎接更好的战略机遇和挑战。在做好迎接挑战的时候,我国工程设计企业更应该处理好自身企业的内部问题,在税务方面,需要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做好迎接机遇的准备。
工程设计行业应该处理企业税负压力大的问题?
建议工程设计企业选择一个专业的团队进行税务筹划,针对企业本身目前的税务问题进行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个人独资企业
公司股东可以在园区内设立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模式的转换,改变自身的收入方式,以给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将每年得到的股东分红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收入,通过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达到有效的节税目的。
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股息分红,增值税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可以享受税率为1%的疫情过后优惠税收政策(截止2023年12月31号),附加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减半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按照核定征收的政策,可以以10%应税所得额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不超过5.2%!!!
二、自然人代开
如今自然人在税收洼地园区的税务局代开,园区会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给个人办理临时登记,按核定征收的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后的税率为0.5%,配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增值税享1%的税率和加上附加税减半征收,综合税率为1.56%,完税即可出票,并且附有完税证明。
三、注册有限公司园区财政扶持
在税收洼地园区注册有限公司,企业可以享受到园区的税务扶持,获得增值税奖励、企业所得税奖励;
企业当月缴纳,次月财政返还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扶持
股息分红:缴纳的个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扶持
工程设计行业想要解决税负压力,需多关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事前筹划,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压力,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管理企业。地方税收优惠是每个企业都可以享受的,但享受的前提是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有基本的三流合一,这样才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最大的保障!!!
导读:混凝土是一种建筑材料,这种建筑材料一般来说都是建筑企业委托加工的,这样就涉及到委托加工需要缴纳的税金的问题。这项业务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增值税。那么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以下简称税总2023年36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由此可知,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外购商品混凝土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缴纳增值税。
什么是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混凝土委托加工如何缴纳增值税,也介绍了什么是委托加工。作为一名委托加工混凝土企业的会计人员,最好是知道混凝土的委托加工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需要按照本文所讲的方式计算缴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3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2023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2023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2023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9〕50号
海关总署:
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3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2023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税率。
1.自2023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见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见附表2)。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见附表3)。
(三)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见附表5)。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2. 除赤道几内亚外,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自2023年1月1日起,赤道几内亚停止享受零关税特惠待遇。
二、出口关税税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见附表4)。
三、有关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表:
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
3.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4. 出口商品税率表
5.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增值税税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以下小编整理税率表供大家参考
二、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另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
(二)适用征收率5%特殊情况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两种特殊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附: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s适用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预征率
预征率,顾名思义就是“预征”适用的“税率”,比如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四、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9%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9%;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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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
1.增值税 税率为9%
(1) 销售或进口货物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包含花生油、豆油、菜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等,不包含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指经过一定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不包含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包含煤球、蜂窝煤和引火炭,不包含工业煤炭)。
③图书、报纸、杂志、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包含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不包含饲料添加剂)、化肥、农药、农机(包含拖拉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产品、养猪设备系列产品等,不包含农用汽车、农机零部件等)、农膜等。
(2) 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产权)、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注: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增值税 税率为13%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法规定适用较低税率的除外)。
(2) 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
3.增值税 税率为6%
(1) 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增值电信服务。
(3)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4)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4. 增值税 税率为0%
(1)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服务、无形资产。
(3)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
注:销售使用增值税零税费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税率。
5. 增值税农产品 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1. 基本税率
(1)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适用于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
(1) 适用条件
·年度应缴纳所得税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均可享受优惠
(2) 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优惠具体规定
①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3. 减按15%征收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4)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5)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6) 从事污染防止的第三方企业
4. 减按10%征收
(1) 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 非居民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注:本文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仅供参考学习,具体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index.html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设作为国内第一重点,砂石作为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需求量是非常大的,而在砂石贸易中是很少能获取到进项发票的,相信无论是做贸易还是做建筑的企业都非常清楚,而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能够怎么解决呢?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有着2种方法解决,都是享受一些地方的税收政策,具体如下:
.一、针对金额不大,如果金额在200万——3000万
金额不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来采购砂石,然后出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我们金额不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设立多家个体户如:xx商贸中心、xx建筑材料销售中心;
小规模个体户、个独个税核定0.9%,出具3%的专票综合税负率为4.08%、出具普票总体税负率为0.9%;
二、针对金额比较大,金额上亿
金额大甚至上亿这种成立个体户比较麻烦,而且有可能下游企业是国企不会接受个体户的票,我们就可以在园区设立一个一般纳税人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我们在园区申请简易征收,简易征收主要就是针对砂石行业没有进项票这一问题,申请简易征收后具体的税负率如下:
增值税:3%、附加税:0.36%、所得税:1%、分红税:1%;
总体税负率5.36%,简易征收是不需要进项发票的,总体税负率就是按照营业额的5.36%去进行缴纳税费;
为了企业能将利润最大化,也为了能减免税费,我们应当合理运用每一个税收政策最终落地减免企业自身的税负率,更多政策请移步《优税君》~~~~
又一考点:软件产品(熟悉)
1、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6%
【例题】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2.94万元,本月领用其中40%,该软件开发企业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2023年回忆版)
a.25
b.9
c.13
d.18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300×16%-152.94×16%=23.5296(万元),实际税负的3%=300×3%=9(万元),超过9万元的部分即征即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9万元。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①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6%
②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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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出租需要怎么交税?
先看下下面的几个例子
例一:
听说小b 在xx小学附近的住房租出去了,租给了李大妈,李大妈用那房子来给自己的小孙子上学时住,一个月2500元,小b最近在忙着了解这件事的涉税事宜......
我们来看一下,根据税法规定,就小b出租自有住房给个人自住用会涉及到哪些税种,分别按哪个税率交税呢?
首先,小b何李大妈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押金、租期、租金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李大妈在签订合同有权要求查看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土地证,或者租赁协议(如果小b是二房东的话),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就会涉及到印花税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简单说来就是发生相对应的行为才会产生纳税义务,比如签订购销合同、技术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等13类经济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税目。对应的税率是1‰如果合同载定的金额为2500元,那么小b每月应缴印花税:2500*1‰=2.5(元)
但是,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其次,自2023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经营租赁业务由缴纳营业税变更为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如果合同载定的是含增值税金额,需要把增值税先剔除:2500/(1+5%)=2380.95,小b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380.95*1.5%=35.71(元)
如果合同载定的是不含增值税金额,小b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500*1.5%=37.5(元)
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一税两费(城市建设维护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分别为:35.71*(7%+3%+2%)=4.29(元)
37.5*(7%+3%+2%)=4.5(元)
再次,因为出租住房这件事情给小b带来了现金收入,对于这种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自2001年1月1日起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如下:
合同载定金额含增值税,同样需要剔除增值税,2380.95*10%=238.10(元)
合同载定金额不含增值税,2500*10%=250(元)
最后,小b因为出租自有住房产生了房产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在这个例子中采用从租计征的方式,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合同载定金额含增值税,同样需要剔除增值税,2380.95*4%=95.24(元)
合同载定金额不含增值税,2500*4%=100(元)
所以,小b出租自己的住房给李大妈自己住所需要交的税分别如下:
印花税:免征
增值税:35.71或37.5元
一税两费:4.29或者4.5元
个人所得税:238.10或2500元
房产税:95.24或100元
总计:373.34或392元
如果小b把自己的住房出租给吴大哥办公司做办公场地用,又该怎么交税呢?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助力“走出去”企业腾飞,我国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
一、聚焦港口航运合作、海铁联运、智慧物流等议题的“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9月7日下午召开。税务部门介绍了相关跨境应税服务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政策规定】
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完全在境外消费”指的是: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3.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免征增值税。
4.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
5.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等)。
纳税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再发生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需再办理备案手续。但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国际投资论坛是厦洽会的重点活动之一,将成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税务部门表示,为促进“丝路”投资合作,根据相关规定,提供以下三类跨境金融服务也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2.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3.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此外,针对广播影视、自媒体等新兴投资热点,税务总局也明确,提供以下四类跨境文化类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
2.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3.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且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7]37号:自2023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
即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改为三档:17%,11%和6%。从而使税收环境更加简洁透明,相关企业负担也会减轻。
下面来介绍下由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税率的征收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a、干姜、姜黄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b、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c、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士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士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1-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按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5)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沾虫板、卷帘机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说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6)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7)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
(8)动物骨粒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其适用的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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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社会中,自然人与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是非常常见的事。现在社会上的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他们通过与企业之间合作,从而来获取相关的报酬。这样比较灵活,自主选择权大,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友好。
但是以个人的名义与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就是企业支付给了个人相关的报酬之后,企业要求个人开具发票,个人自己又不能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个人就需要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再把代开好的发票提供给企业。
去税务大厅临时申请代开发票就是自然人代开,个人可以在就近的地方税务大厅申请代开。但是代开也会收取一定的税费,一般来说,都是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进行征收,税率为20%—40%,根据开票金额的变化而变化,开票额越高,税率就越高。代开200万的费用就需要缴纳80万的税费,税费金额比较大,个人都比较苦恼。
个人不去税务代开发票,企业没有成本票进行抵扣,就会造成企业一定的税负压力。双方都不会太愉快。
其实,还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内申请代开,税率就没有这么高,代开税率在0.75%—1.5%。根据开票品目的不同,税率有所变化,在开票品目上,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限制。一般1—3个工作日就可出票,并带有相关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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