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主要有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主要有,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为了体现税法的统一性、固定性、强制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特征,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宽敞的道路、发达的路网,城市间穿行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谈及如今的青海西宁,很多人的印象发生了深刻改变,从夏利、桑塔纳到奔驰、宝马,从两车道到双向八车道,汽车的数量在增加,人民的幸福感也在增加。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统计局数据,近十年来,西宁市汽车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23年全市汽车保有量约12万辆,2023年则增长至71万辆,增长492%。同时,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了解到,十年来,西宁征税车辆数逐年增长,2023年西宁全年征收55000余台。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十年间,西宁累计减免车购税4.9亿元,其中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对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累计减征车辆购置税1.99亿元,惠及车主近4.45万人次。同时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效应也十分显著,自2023年9月1日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实施以来,西宁累计免征车辆购置税1.53亿元,惠及车主6600余人次。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车不含增值税价格30万以内,且2.0升排量以下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截至2023年9月,该政策已累计减征车辆购置税6676.68万元,惠及车主9100余人次。
2023年,西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全市范围部署运行“车辆购置税信息化系统”,纳税人可在汽车经销企业、办税服务大厅、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等地任意选择办税地点,并通过自助终端机、智能pos、微信端申报实现线上、线下多元化申报缴税,实现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税。目前,车辆购置税线上申报率已占到90%,大大提升了车辆购置税申报工作质效和车辆购置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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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我们购买汽车以后,都需要缴纳汽车购置税。
一般来说汽车销售4s店销售人员会带着你去办理这些手续。
但有些不良车商,为了挣更多的钱,就要收取代办手续费、服务费之类的。
其实这完全没必要,缴纳汽车购置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
只需要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一、车主身份证明
1.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新车申报征收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②、车辆价格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留存原件)
③、车辆合格证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④、纳税申请表(纳税人需签名或盖章)1份
⑤、纳税人身份证为南阳市以外的,应提供居住证(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外省的,需经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
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解读
①、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②、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③、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④、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⑤、车辆购置税实现了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⑦、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缴纳税额。
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⑨、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南阳城区范围内车购税业务办理地点
综合业务办理:
①、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南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厅。
②、南阳市顺安机动车检测南线(南新路口)
③、南阳市宛运机动车检测线
新车征收业务办理(自助缴税):
①、天杰服务站☞信臣路仲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天杰服务站大厅内
②、第一机电服务站☞人民路信臣路口西300米路北哈佛院内
③、长江路服务站☞南阳市宛城区长江路南新路口向东三公里路南(德瑞比亚迪院内)
④、北京路服务站☞北京大道赢嘉奥迪4s店院内
⑤、福特服务站☞卧龙区卧龙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向西500米锦豫二手车院内
⑥、万通服务站☞中景北路与信臣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万通别克华发本田院内
⑦、龙生服务站☞卧龙区龙升大道南段
⑧、白河检测线☞卧龙西路郑岗
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针对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税务总局日前作出解答。
车辆购置税
1.购置哪些车辆应当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答: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上述应税车辆的都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2.小张于2023年7月1日购置一辆排气量为125毫升的摩托车,还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按照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排气量在一百五十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
3.哪些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4.小明在某市4s店买了一辆原装进口车,属于进口自用车辆吗?
答:不属于。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5.小李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已完税的应税车辆,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要。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6.某公司购置的车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7.张强刚买了一辆新车,应当去哪儿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8.小张在2023年7月1日购置一辆小汽车,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申报纳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本例中小张应在2023年8月29日前申报缴税。
9.小明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要加收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0.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有变化吗?
答: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前后都没有变化,不会导致购车成本的上升。
11.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12.小王2023年6月28日购置了一辆小汽车,打算7月3日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取得发票上载明的价格确定。
13.我公司购买一台车,要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吗?
答:需要。单位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在申报表“纳税人声明”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对申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在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时,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免填服务,仍需要单位纳税人加盖公章。若纳税人不方便携带公章到现场加盖,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申报表,按要求自行填写申报内容并加盖公章后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14.小张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做了装饰,装饰费要不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小张买的小汽车,其实际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做装饰花了5万元,这5万元的装饰费不是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没有做装饰,4s店将20万元的实际销售价格分解为车辆价格15万元、装饰费5万元,分别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或者不开发票),这5万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饰费,而是实际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应予缴税。这种分解应税车辆实际销售价格分别开票或者不开票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
15.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16.小明于2023年7月5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小明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如果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三)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四)“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五)北京冬奥组委新购车辆;
(六)新能源汽车;
(七)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
17.纳税人在办理免税、减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除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六)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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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元旦小长假第一天,别人都在休假,而消晓君却在工作。
因为有一条重磅消息,我必须要马上通知大家。
12月29日,也就是昨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该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2000年10月2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也将废止。
决议内容如下:
是不是看得有些费劲,消晓君用大白话就给大家翻译翻译。
第一,我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新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老法废止。
第二,有五类车免税,外国驻华使馆车辆;军队武警用车;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公共汽电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购置税法》的发布,意味着购置税征收从现行的条例级别上升为了法律级别。此前,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依照200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购置税税率以法律形式定下来后,要更改购置税将会变得相当困难。
第三,现在大热的新能源车型并没有列入本次的纳税范围,主要是因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截止到2023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
之前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曾向相关部门作出将部分排量车辆购置税由10%降低至5%的提议,但很快两者双双予以否认。
此前,为了刺激车市,车辆购置税曾两度被减免。
第一次是在2023年,国家出台购置税优惠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2023年开始按照7.5%征收,2023年又恢复至10%。
第二次购置税减免发生在2023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征收5%的车辆购置税,而此后的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1月起恢复至10%。
减免车辆购置税对车市来说,短期效果非常明显,长期而言则以透支车市消费能力为代价。
现在主流意见趋于一致,影响当前中国车市增长的原因众多,要想振兴车市仅仅通过购置税减免已经行不通了。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6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此举对推进中国税收法治进程而言,无疑是标志性事件。
众所周知,中国现行19个税种中,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以及2023年将施行的环境保护税由法律规定征收外,其余15个税种悉由国务院制定有关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税收法定原则”,中央批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征新税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税收法律,同时力争在2023年前,完成对现行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废止,并相应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立法法》也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也就是说,车购税《征求意见稿》乃是15个税种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第一个,其余也将按计划跟进升格。作如是观,本次车购税征求意见标志中国“税收法定”实质启动,对推进依法治税具有破冰意义。
“政府征税必须得到人民认可”,此乃“税收法定原则”核心理念,且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做法。“税收法定原则”被写进《立法法》之意义,不仅仅在于将税收立法条款单独列示并位置前移,更在于,它让税收特殊重要的地位作用实至名归;尤其是,通过设定税收立法基本程序条款,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本质要求,使得“政府征税必须得到人民认可”,由理念层面落地为基本制度保障。由是,车购税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能不说是税收地位作用的本质回归,昭示了税收民主立法的重大进步。
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等天然特质,往往使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比如,面对税负变化,尤其是像车购税这类直接攸关个人利益税种的税负变化,社会成员的反应往往非常敏感和尤其强烈。哪怕是税收政策的少许细微变化,也有可能引发百姓强烈“税感”和快速“反弹”,理当慎之又慎。按照既定程序,车购税开门立法征求意见,以最大限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更切合科学立法要义,更合乎最广大民众的意愿诉求,更彰显用制度保障降低税收“痛苦指数”擢升税收“幸福指数”的善治。从本次车购税征求意见以来的民间反应看,有人认为税率不该统一定为10%,而应分车型区别对待;还有人担心上升为法律后,以后税率再想优惠就难了;更有人认为,应取消车辆购置税……其实,征求意见的意义正是在于集思广益求同存异,从而凝聚最广大民众的共识,体现最广大民众的意愿,代表最广大民众的利益。
现实生活中,有人常常将纳税人意识等同于纳税意识,其实不然。纳税意识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观念态度的反映,主要表现为人们对税收的认知和态度;而纳税人意识则是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存在价值、权利义务的正确认知,衍生的对税法的理性认同和自觉遵从精神。说白了,健康的纳税人意识无非两句话,一句是马克思说的:“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另一句是富兰克林说的:“人的一生有两件事不可避免,一个是死亡,一个是纳税。”车购税征求意见的标志意义还在于,通过践行“税收法定”和开门立法,强化纳税人“我是纳税人”权利意识觉醒,进而激发他们“依法诚信纳税”义务意识提升。
文/陈庆贵
12月25日,备注摩托车行业关注的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图片来源全国人大网
据悉,本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8月份初审后的第二次审议,按照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三审制原则,也就是说《草案》已经进入到深入审议的阶段。
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上述《草案》二审稿中的规定基本上与《草案》初审稿一致,意味着排气量低于或等于150毫升的摩托车未来很可能不用缴纳购置税。
≤150cc摩托车免征购置税,通勤类车型入户门槛将降低
根据摩托车分会统计,尽管近几年150ml<排量≤250ml、250ml<排量≤400ml、400ml<排量≤750ml这三个排量段保持着较大的增长势头,但上述排量段的总基数仍然相对较小,需求大头仍然是150ml≤排量段的车型。
▲2016-2017各排量段两轮车销量
从上图可知道,2023年单110~125cc(包含125cc)排量段的车型约占全排量段车型一半,即使近年中大排量摩托车增长势头比较迅猛,但是“走量主力”仍然是小排量摩托车,
≤150cc小排量摩托车,该排量段的车型也就是我们普通消费者日常中短途通勤所需求的车型,若该排量段车型的购置税减免,将对通勤车入户上牌的门槛降低。
以一辆售价为7500元的合资品牌125ml排量的跨骑车为例,购置税约为650元,其中交强险和车船税约为180元,上牌物料费用约100元,消费者从购入新车到上牌需要支付的费用约为930元,该费用不含商家上牌服务费等衍生费用,上牌所需要的费用约占车价12.5%,而扣除购置税后,入户上牌所费用约占车价费用3.7%,入户上牌费用较大幅度降低。
业内人士如何看?
达摩院近年走访广东省内不少摩托车市场发现,偏远地区的摩托车上牌率普遍较低。
今年笔者在紫金、五华等地区蹲点发现,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基本上都没有上牌入户。当地摩托车商家也表示,消费者基本上没有上牌入户的习惯,除了觉得可以省下上牌费之外,更多的消费者认为不入户上牌在骑车的时候更加”省心省力“,而且当地交管部门对无牌摩托车的监管力度较弱。
对于《草案》,达摩院也咨询了相关摩托车业内人士。
华南某摩托车企业负责人表示,若≤150cc免征购置税将有利于一般通勤摩托车的销量。近年电动车由于其使用成本低对普通摩托车的销量影响比较大,如果普通摩托车购置税减免,将有效降低其使用成本,而且摩托车有着质量优势,潜在用户或部分电动车用户很可能会转投到摩托车行列中。
而广东某合资品牌的商家则表示,今年的摩托车销量压力比去年要大,若150ml≤排量段的购置税减免,上牌入户的费用将有所减少,对目前较为冷淡的摩托车市场会有积极的影响。
但他同时表示,实际上目前在当地市场,摩托车指标和暂住证导致入户难等问题才是导致当地摩托车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
而另外一位华南某资深摩托车人士则表示,若150ml≤排量段的摩托车实行购置税减免会带来利好信号,但是目前两广(广东、广西)上牌管理较低的地区摩托车基本上不入户,”利好信号“实际作用甚微。
此外,他还表示电动车购买和使用的硬性支出比摩托车要低不少,用于短途通勤的消费者仍将电动车作为首选交通工具。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什么?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时,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上述《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的第一段与摩托车的关联并不大,而第二段则对摩托车有一定的影响。
该规定可以理解为退车退还车辆购置款,意味着摩托车车主当拥有合法理由时将已经入户上牌的摩托车退回给厂家或者经销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车主缴纳购置税(目前摩托车购置税税率为10%)与申请退税时每超过一年,扣减10%的税款。
当然,普通情况下将正常使用当中的摩托车退还给厂家或者商家,这是相当罕见的事情,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该规定也保护了车主如遇到车辆严重质量问题等极端情况下退还车辆时的利益。
从本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推出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业务,车主无需到窗口排队,车辆购置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利。
12月2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工作进行解读。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江苏省内购置应税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徐州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随时随地办理车辆购置税新车纳税申报业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tips、银联及支付宝等多元化方式缴税,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程无纸化缴税便利。
特别是通过在交管部门授权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汽车销售4s店,可以实现缴税、登记一条龙办理。
网上申报车辆范围:
目前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仅支持江苏省内购置的应税车辆申报,包括应税车辆申报、新能源汽车免税申报、挂车减半征收申报;
其余类型业务需要到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如特殊业务车辆、无合格证电子信息车辆、其他免税申报、退税申报等。
纳税人登录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二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的“电子税务局”登录。
网上申报系统页面,企业用户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自然人用户通过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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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信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提升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精准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免税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一是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二是税务总局、工信部委托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三是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依规开展技术审查;四是装备中心将通过审查的车型提交后,由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目录》。
二、本批《目录》基本情况
本批《目录》为2023年第二次发布,累计为第六批,共涉及197家企业的477个车型。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申请将xxx型通讯车列入《目录》,该车辆额定装载质量(生产厂家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1000kg,但企业提供的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车厢地板面积的50%,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2.乙公司申请将xxx压缩式垃圾车列入《目录》,该车辆装备有液压机和填塞器,为垃圾自行压实装入、转运和卸料的专用自卸运输车,以载运垃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3.丙公司申请将xxx型宣传消防车列入《目录》,该车辆为装备有影像、音响和发电设备,用于消防知识宣传的厢式专用作业汽车;但其专用装置多为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未被固定在车体上,不属于专用车辆。
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信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信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信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二)《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依据现行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购税,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5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月1日是公告实施的第一天,
哪些车辆符合购置税减半条件?
昆明市场反响如何?
公告显示,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记者走访了昆明西市区几家汽车4s店,由于是工作日,来店里咨询、选购的市民并不算多。在汽车交付区,车主周先生刚刚完成了付款开票,成为这家4s店第一位享受到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的车主。
车主 周先生:“我感觉挺好的,实惠到我们每个买车人,我是5月31日知道的,开发票刚好遇上,车价是78900元,原来车辆购置税是6900元,现在实际加下来是3450元,刚好一半。”
汽车销售人员表示,5月31日政策刚公布,就陆续接到客户的咨询,其中一些客户已经有了购买的意向。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我统计了一下,6月1日早上有七个以前购车观望客户主动发微信来问,销售顾问已经告诉客户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如果从6月1日开发票购买车的话,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的补贴,并且像我们品牌的车型,只有唯一一款2.5t的车不参加,其它车型全部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从我这边统计数据,自5月31日下午到6月1日早晨,可能有三十多位客户打电话来咨询车辆购置税减免的事情,其中至少有20位客户明确表示会到店咨询和选购。”
销售人员介绍,这款指导价为69900元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5974元,减半后只需缴纳2987元。另一款指导价为178700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15273元,减半后只需缴纳7636元。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们的车价从7万多到20万左右,从购置税减免的情况看,消费者能享受到三千到八千元补贴的实惠。”
6月1日是新政策实施的第一天,销售人员预计,未来还将对市场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相信这个政策公布以后,对汽车行业来说会有拉动作用,对消费者来说也是非常实惠的好政策。”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车辆购置税减半可以有一部分的刺激,但是增加的数量具体有多少,得看后续销量数据出来才知道。”
记者:崔光瑞 鲁小侠
编辑:梅岭
问:最近想买个车,但是不知道买什么车好,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答:当然要买新能源汽车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最重要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呢?
问:真的?
答:当然了,你现在买正好,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
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也就是说,缴纳车辆购置税,其实就是支持国家的道路交通建设的一种方式。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哪些?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有些老司机可能要问了:2023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车,就无法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了吗?
放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可以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四、那还有一些人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可以申请退税吗?
这种情况,可根据2023年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图册》包含了上述已缴税车辆的车型,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无论是新司机还是老司机,无论是买新车还是换车,买新能源车既环保又省钱。
导读:车辆购置,必须开具税务机关同意印制的发票。机动车发票是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的依据,如果丢失发票,是不是不用缴纳税款呢?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
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完税证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企业如果买了车辆作为公司用途的话,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而车辆购置税也属于企业购车的成本之一,那具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确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一次性缴纳的,缴完了就没有了,但就算是购买二手车,小伙伴们也记得要提醒负责的同事要向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要注意的是,企业不是购置什么车辆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那具体车辆购置税是怎么计算的呢?我国对于征收车辆购置税是实行统一的征收标准的,就是10%,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价款*税率,如果购买的是进口车辆的话,还要考虑到一个关税的问题,也就是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这些比较容易理解,小编就不多说了。但又几种特殊情况要注意,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和国家规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都有另外的算法,具体要去税务机关问清楚再做处理。
那搞懂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条件范围和计算方法,就是怎么做会计分录的问题了,刚才也说了,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持学习到散场:
记者从中国人大网获悉,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五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如下: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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