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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17

【导语】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16篇)

【第1篇】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一,现在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已经被不少企业老板所熟知,基本都知道大部分情况都是在不要求进项成本的情况下,直接核定其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个体户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的,因此其经营所得税税率在0.5%-2.19%之间。

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1%(疫情期间),附加税减半征收后为增值税的6%,因此其综合税负就在3%左右就可以完税,然后投资人的经营所得就可以自由支配到个人账户了。

三,现在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一般是在一些招商引资的园区或开发区。小编所在的招商平台,全国很多园区都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的政策比如:山东,江苏,江西,重庆等地。

四,个人独资企业不一定要最低的税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政策的申请关键要看地方税务局对于核定征收的态度。 还要看政策是不是稳定。

这些园区除了个人独资可以核定以外,针对有限公司也有高额的财政奖励返还政策,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3%-5%

4,财政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扶持到账,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第2篇】全国国税票据真伪查询

财务费用问题是会计人员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职场小白对于财务费用的如何管理,如何算可能还有不是很了解,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都是利润表里比较简单的科目,做起审计来也不用花费很大的功夫。今天悦报销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账务处理中的财务费用,通常包括3部分:

1、利息支出。通常是银行贷款、其他贷款、借款的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通常是银行活期利息、定期利息、出借款项利息的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通常记入投资收益),以负数入科目的借方;

3、手续费。各类银行业务相关的手续费,比如网银服务费、转账手续费、银行函证费用等。

具体项目有: 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有了概念之后,我们发现,财务费用为负数的情况还真的比较多,在日常审计中确实经常看到客户的报表记录财务费用为负数,比较典型的就是,当期的存款利息多于贷款利息,当期的汇兑收益多于汇兑损失。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什么区别

花费有两类:

第一类不能直接计入成本,叫做期间费用。

包括三个,分别是销售费用(以前叫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中销售费用主要指的是为了销售而产生的费用,比如展览费、广告费、运输费。

管理费用主要指的工资、办公费这些。

财务费用常见的是银行那边产生的手续费。

其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有时候没有什么明确标准,非要区分就是说销售费用有一种为了赚到这笔钱而付出的意思,比如运费吧,不运过去,这买卖成不了,那就算销售费用。

第二类能直接计入成本,叫做营业成本。

包括不仅限于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叫做期间费用。此三项是在利润表中直接列示的。而制造费用每月结转到生产成本,然后进步一加工结转到产品中去的。在没有产品没有卖出去之前,制造费用的是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里的。等到产品卖出去结转成本了,构成成本其中一部分的制造费用,此时才结转到利润表中。

通俗理解,也就是虽然都是花的一笔钱,因为会计上给他们带的帽子不同,他们在分岔路口分别走向不同的方向,有的走向资产负债表,有的直接走向利润表,但是最终都落叶归根走向了利润表,只是你来的迟,她来的早而已。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财务费用的解释,关于什么是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区别也给大家做了简单的介绍,如果大家对于财务费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给小编留言,更多财务干货关注悦报销网站(www.yuebaoxiao.com)等你来学习!(原文链接: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72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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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中国印花税票5元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行2023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现将2023年印花税票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票图案内容

2023年印花税票以“丝路远望”为题材,一套9枚,各枚面值及图名分别为:1角(丝路远望·凿空丝路)、2角(丝路远望·河西互市)、5角(丝路远望·广纳远宾)、1元(丝路远望·舟舶继路)、2元(丝路远望·市舶通商)、5元(丝路远望·云帆高张)、10元(丝路远望·古道新程)、50元(丝路远望·潮平岸阔)、100元(丝路远望·大道同行)。

印花税票图案左上角有镂空篆体“税”字。各枚印花税票底边左侧印有面值和“2019”字样,右侧印有图名和“中国印花税票”字样,以及按票面金额大小排列的顺序号(9-x)。

二、税票规格

2023年印花税票打孔尺寸为50mm×38mm,齿孔度数为13×12.5。20枚1张,每张尺寸280mm×180mm,左右两侧出孔到边。

三、税票防伪措施

(一)采用哑铃异形齿孔,左右两边居中;

(二)图内红版全部采用特制防伪油墨;

(三)每张喷有7位连续墨号;

(四)其他技术及纸张防伪措施。

四、其他事项

2023年印花税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以前年度发行的各版印花税票仍然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23年印花税票的公告》的解读

为做好2023年中国印花税票发行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23年印花税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印花税票是印有固定金额、专门用于征收印花税税款的有价证券,具有组织税收收入、证明完税、税收宣传等作用,由税务总局定期换版发行。为加强印花税票管理,增强公众识别能力,同时满足广大收藏爱好者的需要,印花税票换版发行时,税务总局同步向社会公告新版印花税票的图案题材、防伪措施等。

二、2023年印花税票的图案内容

2023年印花税票选取“丝路远望”题材,呈现古代丝绸之路和“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交往、经济发展、文化融合所起的重要作用。第1-3枚呈现古代陆上丝路的开辟畅通,其中,“凿空丝路”展现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正式开通陆上丝路、“河西互市”展现魏晋南北朝至隋代各国商人在河西走廊开展商贸活动、“广纳远宾”展现唐代西域诸国大批人员移居长安;第4-6枚呈现古代海上丝路的发展演变,其中,“舟舶继路”展现沿海先民开辟海上通道、“市舶通商”展现宋代海上丝路逐渐繁荣、“云帆高张”展现明代庞大船队出使西洋;第7-9枚呈现“一带一路”倡议的强大吸引力和感召力,其中,“古道新程”展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重大合作项目落地生根、“潮平岸阔”展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上国际合作项目运行顺利、“大道同行”展现“一带一路”倡议应者云集。

三、2023年印花税票的启用时间

2023年印花税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第4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1988五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3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二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第二十七条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是指发放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1.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2.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3.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九条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百元九种。

第三十条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取消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5篇】中国2007印花税票公告

印花税起源于荷兰,政府为应对财政危机,对印有政府盖印的契约单据进行征税。由于是用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因此被称为“印花税”。股票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注: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中国最早于199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规定对买卖双方各征千分之六。在随后几年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成为股市最重要的调控工具,至今共经历过8次针对性的制度调整。股市低迷税率下调,股市过热税率上升。现行税制为出让方单边征收1‰,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注:当前股票交易使用电子票据且已不需要政府信用背书,1990年之后发达国家相继取消这一税种,目前全球只有中国和印度征收,难受香菇[流泪]。

先举个印花税下调的例子。1991年10月10日,印花税由6‰下调到3‰,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史上第一次调整印花税。调整后大牛市行情启动,之后5个月,上证指数从180点飙升到370多点,涨幅1倍多。

1991年上证指数走势图

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凌晨发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要求证券股票交易双方当事人缴纳税率由1‰调整为3‰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当时震惊市场的“5·30”暴跌事件让人记忆犹新。来一起回顾一下这痛苦的往事。当天股市900只个股跌停,在短短一周内从4300点一路狂泄至3400点,众多股票连续遭遇3个跌停板,后有股民戏称财政部“半夜鸡叫”[吐血]。

上证指数5.30走势图

总结印花税利弊

增加股票印花税:增加股票短期炒卖成本,遏制短期资金扰动股市,鼓励长期投资,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增加财政税收:按照近期a股日均1万亿的交易量计算,若税率由1‰改为1.3‰,中央每天增加3亿元的超额营收。(香港2023年财政赤字2576亿港元 全年经济收缩6.1%,股票印花税占财政收入10%左右。所以. . . . .)

反之,降低或取消印花税,则意味着政策扶持牛到了。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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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套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与邮票相似,具有精美的设计图案,文学价值很高,有着一定的面值,可以作为一种有价格的票据。印花税票在近几年的收藏市场大放光彩,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市场,受到很多收藏品爱好者的青昧。

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发行了以下三套印花税票。

一、第一套印花税票

1949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行了第一套“旗球图”印花税票。主图是在两根柱子之间由齿轮和麦穗衬托下的五星红旗飘扬在地球上,票上方从右至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地球的左右及下端饰以麦穗、齿轮,主图下部为面额和年份1949、1950。

由于当时有些地方刚刚解放或未解放,由中央统一印发印花税票,在印量、运输等方面均有问题,于是采取了统一制定铜版颁发各大行政区,由各大行政区税务管理局依式印制的办法,共有8种版别,即中央版、华东版、西南版、中南版、蒙古版、西北版、东北版和新疆版。

华东版-旗球图

西南版-旗球图

中南版-旗球图

蒙古版-旗球图

其中东北版旗球图印花税票以“东北币”为票面面值,刚印出来就遇到中央政府统一币值,因此后来票面上大都加盖改为人民币币值的印记。

东北版-旗球图-加盖人民币币值

东北版-旗球图--加盖人民币币值

1950年8月,新疆版的旗球图印花税票发行,票面书有“新疆币 1950”字样。1951年,新疆统一使用人民币,于当年10月1日印制发行了1949年版旗球图印花税票,票面书有汉、维两种文字和“1949”字样,这样新疆就出现1950年版印花税票早于1949年版使用的特殊情况。

新疆版-旗球图(1950)

新疆版-旗球图(1949)

二、第二套印花税票

1952年7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二套印花税票,与1949年版一并通用。第二套印花税票分为两种:一个是“机器图”,主图为面值10元至2000元的拖拉机、压路机、发电机图案,下方有“1952”字样。

华东版拖拉机

华东版拖拉机

中南版压路机

华东版压路机

中南版发电机

西南版发电机

第二个是“鸽球图”,主图为面值5000元至50000元的和平鸽环绕地球图案,下方同样也有“1952”字样。

东北版-鸽球图

西北版-鸽球图

华东版-鸽球图

西南版-鸽球图

此套印花税票也是按当时的大区来分别印制、发行和使用的。1955年,国家币制改革后,曾在该套印花税票上加字改值使用。新中国第一、二两套印花税票及其加盖票一直使用到1958年全国税制改革,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票随即停止使用了30年。

三、第三套印花税票

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重新在全国统一开征印花税,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征收。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三套印花税票,由北京邮票厂印制。

1988年版的有壹角至拾元七种:壹角、贰角、伍角票为宇宙航天图;壹元、贰元票为石油钻井图;伍元票为海陆空交通图;拾元有1988年版、1989年版两个版本为炼钢高炉图;伍拾元、壹佰元两种为1989年版,伍拾元票为联合收割机图,壹佰元票为大学校门图,该套票被称为“建设图”印花税票。

航天图

航天图

航天图

钻井图

钻井图

交通工具

炼钢厂

收割机

高校大门

2023年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

【第7篇】2023年国税票证

本微讯 今年4月以来,甘肃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税收票证专项检查,通过自查、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全面完成2023年以来税收票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了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和税收资金的安全。

此次检查细化了15个方面41项具体检查内容,将营改增实施以来收入分配比例调整、延期缴纳税款、退税、混库等列为检查的重点项目。各市县先行自查,省局把各地区自查情况作为重点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层层检查、全面覆盖的检查格局。省局组成7 个专项检查组对11个市(州)局、22个县(区)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达57%,对被抽查市级国税局所辖县级国税局的抽查面达到46%,实现了近三年来省局对市(州、区)的检查面100%的目标。

重点检查过程中,采取听汇报、看账簿、查凭证、盘库存、提数据等方法,突出重点制度、重点环节、重点位置的检查。先后召开座谈会22次,征求对票证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5条,提出整改建议6条,以税票的流向为主线,有针对性抽取金三系统数据50多万条。检查过程做到工作留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现场纠正辅导,立查立改,实现了以查促管、提质增效的作用。

通过此次检查,督促各级国税机关建立了“四审六查一通报”制度。“四审”即:持票人员每次结报缴销票证前进行自审;票管人员每次收回已用票证时进行汇审;分局负责人按月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抽审;县局票管人员按月对票证填开、结报缴销情况逐份进行复审。“六查”即:开票人自查、内勤复查、部门抽查、县(区)局票证主管人员全面核查、市(州)局检查、省局抽查。“一通报”即:县级税务机关按月通报征收单位票证管理情况。把票证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层层签订票证管理责任书,建立严格的票证审核检查和票证作废制度,实行按月检查、按季考核,开展信息化监控,按日提取税票电子信息,对征收品目、行业、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等项目由专人进行监控,对疑点信息及时核对整改。各级国税机关围绕票证管理,全面开展全员学习和有针对性的重点学习,全省国税系统票证填开质量逐年提高,差错率大幅下降,票证开具使用及税款入库质量显著提升。

【第8篇】国税票与电子发票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通过电商购买物品,或者到电信公司交费、到加油站加油后索要发票,对方只给提供电子发票,需要纸质发票还得自己去打印。市民对此感到不解,这个规定是这些公司自己制定的,还是有相关的规定,希望热线给予解答。就此,记者联系到了市国税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电子发票的推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可节约社会资源

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为节约社会资源,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重点做好开票量较大的如电商、邮政、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超、加油站、保险等行业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

可有效防控发票类犯罪

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是税务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互联网+税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国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增值税电子发票形式可规范财务核验流程,帮助报销单位实现发票的数据化管理,也能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降低征纳成本,防控发票类犯罪。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也会有效堵绝假发票等。

效力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记者 晓峰

【第9篇】国税局定额发票是增值税票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清水涂抹会显现隐形图案

【第10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1988

(2023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免印花税文件:

国税地字[1988]25号: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含有合同也有订单则订单不贴花

对日常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企业兼并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印花税条例》第八条: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需参与合同贴花

(1988)国税地字第28号 :对于使用财务软件的企业,在相关账表未打印出来之前,暂不贴花,年末按照打印的装订成册的账簿,按册贴花

(88)国税地字第25号:托运单暂免贴花

(1989)国税地字第34号《技术合同交印花税》:

①技术咨询合同: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技术项目、其他专业项目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②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一方委托另一方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 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要交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9】142+国税发【1991】155:出版、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发行或订阅合同暂免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和国税发【1990】173号:货运代理委托合同不贴花

国税发【1991】155号:委托代理合同只明确代理事项权限责任的不贴花

国税发〔1994〕25号:“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

国税函【1997】505号:既有合同又有订单则订单不贴花

财税【2006】162号:供电合同不贴花

财税【2008】137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国税函【1997】505号: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不用贴花

财税[2018]50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税[2019]13号: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的资金账簿印花税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减半,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收集说法:

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不贴花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书据不贴花

既有订单又有合同订单不贴花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的借款合同不贴花

资金池协议无需贴花

续用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工程监理合同不贴花

商业票据贴现不贴花

培训合同不贴花

演出合同不贴花

审价咨询合同不贴花

法律咨询合同不贴花

劳动合同不贴花

供应商承诺书不贴花

保密保同不贴花

物业管理合同不贴花

保安服务合同不贴花

清洁绿化家政合同不贴花

杀虫服务合同不贴花

质量认证合同不贴花

翻译合同不贴花

广告代理合同不贴花

聘用导演出合同不贴花

土地租赁合同不贴花

承包经营合同不贴花

农产品收购合同不贴花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不贴花

【第11篇】国有土地出让契税票据

契税票据丢失怎么办

之前呢我已经带大家了解了。票税是什么?在票税丢失之后该如何登报声明来减少我们自己的损失?相信还是有人会不知道契税票据丢失了怎么办?也是非常的急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可能他也会觉着去登报麻烦吧,就那样放着。但是他不知道的是现在在线就可以进行登报的,不需要跑很多地方,办理很多手续什么的。而且在线登报除了方便以外,登报的模板呀,范围啊。各种种类齐全,而且费用还比较的便宜,公开透明。那么契税票据丢失怎么办?

遗失声明的要求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刊登。如果有省级报纸,国家级报纸能刊登肯定能用,也更好,好在哪里呢?因为这些报纸发行量大,刊登价格可能会比市级报纸便宜很多。

第二种方法今日头条登报操作步骤

1.打开今日头条,首页搜索:登报点点

2.进入登报点点,点击极速登报办理开始登报

3.选择公告型根据模板填写内容,就可以询价登报啦。

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接触这个票据的话,最多的就是房屋票据了。这个也是我们嘴里经常说的啊,有车有房。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买房也是要有很多手续等什么的。还要交费。各种不同的费用。、房屋契税票丢失怎么办房屋契税票丢失只能补办吗?我们.可以找开发商开个证明,如果开发商不给开的,也是无法起诉开发商。只要开发最终能够给你开全额发票的,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就行,但开发商开全额发票时一般是要收回首付款发票的;买受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开发商手里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您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发票的;

【第12篇】税票地税可以改国税吗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据悉,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在北京市和四川省,都有媒体现场直击了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税务局合并挂牌的全过程,并做出了详细报道。

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挂牌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都亲临现场,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揭牌,其规格不可谓不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区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而在四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揭牌现场,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次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办事流程。据介绍,原本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供一套资料即可。而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申请一次。由此可以推知,其他各地的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之后,办事流程也会有大体相似的简化。

事实上,今天正式启动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工作,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出部署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当时,据国务委员王勇介绍,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接表示,财税改革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之前阻碍国税地税合并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而这也意味着,财税改革,这一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大幕已经拉开。

当下,国税地税的合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而今天这一幕,自然会令人想起24年前的分税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而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

资料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侠客岛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第13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值钱吗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此次立法按照“税制平移”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征管实际,对印花税制度进行了部分调整完善。为落实好《印花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以下简称《优惠政策衔接公告》)。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实施印花税法公告》)。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施行后有哪些变化,纳税人需要重点了解什么,本文对此予以解读。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印花税法》对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规定,基本维持《暂行条例》范围不变。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第一种情况的征税范围,《印花税法》第二条、第三条作了具体规定: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对于第二种情况的征税范围,《政策执行口径公告》依据应税凭证标的不同,分四类情形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二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三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四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对涉及以上两种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为规范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实施印花税法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二、应税凭证和税目税率

前文提到,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基本延续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以及正列举方式。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衔接,《印花税法》修改了部分应税凭证名称,包括将购销合同修改为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修改为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修改为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修改为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拆分为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

《政策执行口径公告》规定了部分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规定,包括: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但上述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凭证,仅是部分征管实践中问题较为集中的凭证,《政策执行口径公告》没有也无法对所有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凭证进行列举。

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4个税目17个子税目;税率由4档比例税率和1 档定额税率调整为5档比例税率,同时降低部分税目的税率。具体包括:一是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并为建设工程合同,并将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和万分之三统一调整为万分之三,将承揽合同、运输合同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二是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三是将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对其他账簿不再征税;四是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五是增加融资租赁合同税目;六是增加了证券交易税目。

《印花税法》对税目税率表部分内容进行备注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征税范围。比如,合同税目备注“指书面合同”,明确不对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征税;买卖合同税目备注“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具体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1:

个人张三与甲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购买乘用车1辆,合同所列金额2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个人张三和甲企业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2:

甲企业与乙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乘用车20辆,合同所列金额6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由于该车辆买卖合同书立双方均为企业,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甲企业和乙企业应各自缴纳印花税1800元(600万元×0.3‰)。

三、税收优惠

《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了8项法定免税优惠,相比《暂行条例》新增了4项法定免税优惠规定。一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增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规定;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规定;三是为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加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规定;四是为支持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增加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规定。

《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对免税优惠涉及的主体作了具体规定:一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家庭农场,具体范围为以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业,以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二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学校,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三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社会福利机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四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慈善组织,具体范围为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五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六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政策执行口径公告》还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例3:

农民李四向丙企业购买复合肥料2吨,书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化肥买卖合同符合《印花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优惠条件,农民李四和丙企业免纳印花税。

例4:

北京冬奥组委与丁企业书立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1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因此,北京冬奥组委免纳该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印花税,而丁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元(100万元×0.3‰)。

《印花税法》施行后,印花税现行优惠政策如何衔接问题,《优惠政策衔接公告》作了具体规定,按继续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三种方式分类处理。

在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方面,《实施印花税法公告》明确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税制要素

《暂行条例》对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规定较为原则,纳税方式主要为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在征管实践中易出现纳税地点争议、滞纳金起算时间无法确定、完税方式与其他税种不一致等问题。《印花税法》对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税制要素进行了完善,明确单位纳税人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个人纳税人的纳税地点为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明确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明确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通过完善上述税制要素,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且与主要税种纳税期限、纳税方式保持一致,便利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

例5:

2023年1月,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的戊企业在b市书立了一份技术合同,根据《暂行条例》规定,戊企业既可以在a市缴纳印花税,也可以在b市缴纳印花税,易引起a、b两市税务部门管辖争议。《印花税法》实施后,戊企业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其纳税地点即为a市,戊企业在a市以外书立应税凭证,也均应在a市缴纳印花税。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规定上升为法律

《印花税法》将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关政策统一梳理,在延续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一并上升为法律,包括: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且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征税范围为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扣缴义务人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且按周解缴。同时还对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情况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等进行了规定。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第14篇】印花税票全国一样吗

印花税票是直接印有固定金额,以证明完税的一种不大的印刷品。与邮票相比,印花税票发行要少很多,面值也高出不少,,现在了解它的人相对很少。

1988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印发行“建设图”一套9枚,是新中国第三套,也是常说的第一版印花税票。

1988年——2013国家发行印花税票共12版,所以相对来说容易收藏,也是集邮爱好者可行选择。

【第15篇】全国电子税票打印打印系统

每天都要和发票打交道,发票数量多,处理起来特别繁琐,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我时常想怎样能够简化发票工作。比如电子发票打印问题,要是能够将所有发票批量导出,合并为一个pdf,那么打印就十分简单了。一番搜寻之下,我发现了一个宝藏小程序能够做到,真是太好了。

在手机支付宝首页搜索理票侠小程序,点击进入,可以看到有邮箱收取、短信收取、自动导入多种收取发票的方式,还有扫码添加和手动录入可以发票去重,支持多种格式,可以批量ofd转pdf,批量存储十分方便。还有发票的合并、批量导出功能,大大便利了发票打印,自动生成电子台账也不在话下,小伙伴们赶紧试一试吧。

今天的税收知识小分享:

财税〔2004〕39号第一条规定:“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那么2023年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是否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三、关于特定事项捐赠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第16篇】中国印花税票值钱吗

清朝末年,列强侵略,割地赔款,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国库入不敷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老佛爷慈禧召集臣僚们想办法。不愧是庙堂之上饱读诗书的精英分子,经过朝议,户部拿出了两个方案,1.征收厘金。2.印花税。慈禧太后当即让光绪帝下发诏书,试行第一个方案,征收厘金。简单介绍一下,那年月,交通不是很发达,官道,水道就那几条,在重要物质转运点设立关卡,对运输货物加收过路税,就是所谓的厘金。是不是很熟悉啊,对了,没错,“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万恶的旧社会,朝廷就是土匪,只不过是合法的。谁来买单呢?贩运货物的商人们不需要,比如山西商人把福建的铁观音贩卖到内蒙,再贩卖到俄罗斯,一路上千山万水,不知道要通过多少关卡,加多少厘金。商人不会出这个钱的增加成本的,最终只会提价让消费者为厘金买单。换成现在的时髦话,就是消费税。这个方法短期内是不错,国库马上多出来很多白花花的银子。可是接下来问题来了,大的方面,俄罗斯人受不了了,茶叶一下子贵了这么多,而且本来对大清国就是贸易逆差,这样逆差越来越大,硬通货都流到了中国(那时候国家间货币还不以某个国家货币为单位,国际贸易只能以黄金白银结算)作为脂肪高民族,不喝茶是不行,怎么办?近代史上一向不讲理俄罗斯民族不跟你谈判桌上耗时间,直接在汉口建立茶叶场,收购茶叶,运回国内。因为英美俄日对中国始终是贸易逆差,也就是说,外国货在我们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始终卖不动,为了照顾外国商人,厘金当时是不向外国人征收的,是不是很像我们现在的出口退税补贴?这下好了,本来指望厘金多收点钱,最后不但影响了海关收入,还害死了一大批以经营茶叶为生的晋商,这就是晋商没落的第一个标志。当然,京城的有钱人,官老爷,八旗贵胄,蒙古的王公贵族也受不了茶叶的大幅度涨价,纷纷上书要求取消厘金。朝廷为了不给人朝令夕改的印象,没办法,部分取消了厘金制度,什么叫部分取消呢?就是瓷器,花石,茶叶,珍珠凡是高消费群体需要的东西取消厘金,老百姓呢?该收照收。实际上厘金制度就客观上宣告了失败,因为财政收入并没有太大起色。一计不成,再来一计,慈禧下令朝议,试行印花税,简单介绍下印花税,古代民事纠纷很多,原因就是过去识文断字的人不多,纠纷双方所立字据,文书会有些漏洞,因为作为效力不大的一纸文书,很容易被人毁约。换言之,就是文书契约没有合法的保人,就算是有些乡间精英会作保,保人的道德诚信和死亡,迁徙也为契约文书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这种纠纷事件发生率,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印花印章,这样,契约的约束力大大增加,客观上减少了民间纠纷。但是,官府的印章不是白盖的,收税,这就是印花税的由来。在印花税的范围上,官员们发生了分歧,因为,官府和民间的契约文书也很多,比如,收个人头税啊,征用民间物质啊,凡此种种,一派官员认为,为了增加收入,统一都要收税。另一派官员认为,官府出具的文书本来就具有效力,不必为此再增加人民负担。就在此刻,虽为傀儡,但仍然是帝国最高统治者的光绪皇帝发话了“为区区几文钱,徒增民怨,官方文书还是不收为好”。后来随着大清朝的临近终点,此事也不了了之。虽然印花税没有实质的实行,但是,他也为我们现在的印花税做了最好的注解。当你在买卖股票的时候,也不会为了印花税到底是什么而疑惑。可是当我买卖股票的时候,发现我们的a股,也就是所谓的官方经营机构也要收取印花税

,我才醒悟,原来这就是我和官方的买卖文书上加盖的印章所收取的那区区几文钱。虽然电脑时代,那些东西我们看不到。

《国税票总核定怎么申请(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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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国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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