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报纳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报纳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现在公司基本上都采用网上报税,只要懂得在网上操作流程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具体是如何申报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2.输入注册信用代码/纳税识别号和密码;
3.点击登录,进入首页操作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设计比较简单,主要有3张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之前,必须了解申报表的以下填表说明: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1栏本期数>=第2栏+第3栏本期数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及自行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合计(一般系统自动带出)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填写该栏前应先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该栏免税销售额应为不含税销售额,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中“免税项目”第一栏合计相等。
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注意事项:1.如果你本季度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没开专用发票,就填第10栏,
2.如果你本季度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票不含税销售额合计不超过30万,那专票不含税销售额填第2栏,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第10栏。
3.如果你本季度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那就填第3栏;有开具专票就把专票不含税销售额部分填第2栏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本附列资料由属于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如不是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就需点击保存就可以。
例子:某公司是一家旅游企业,适用差额征税的3%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含税销售额为55万,可扣除项目(如:餐费、飞机票、门票等)为30万,两者之间的差额为25万。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企业可根据自己符合的优惠政策来选择。常见的是增值税税控费280元的抵减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小规模起征点由按月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调整为按月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4月1日起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除此,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尚天泽财税小编,用几个案例来解说吧!
1、我是天津一家小型商贸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季度我公司销售货物一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2023年可以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你公司1季度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1季度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1%=2万元。
2、我是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可以。你公司预计4月份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4月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据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1%=0.5万元。
3、我是湖北省的一家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状况比较稳定,每个季度销售百货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左右,预计2季度也将如此。请问我超市2季度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答:不可以。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自4月1日开始,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超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几个公式:增值税计算公式一: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增值税计算公式二: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销售额+销售额*17%=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三: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3-5月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问:其他个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答: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新办、注销、停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或是申请停业登记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销售额均按照45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问: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
答:由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按规定代征增值税的保险、证券代理人属于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差额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
问: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5万元。
首先来了解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3%,进项税不可以抵扣,但是国家有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有16%、10%、6%(行业不同增值税税率不同),进项税可以抵扣。
那么到底哪个合适呢?如果一家企业有足够的进项税额相对来说是一般纳税人合适,如果没有很多进项税额是小规模纳税人合适(不考虑其他因素)。
至于所得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和其他的优惠政策,而且只要有足够的成本费用等都是可以少交甚至不交所得税。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设立公司时不知道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哪个好的企业主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减按1%从4月之后就退出了,但是2023年1季度纳税申报我们依旧是按1%,所以2023年1季度是我们最后一次申报1%,大家再温习一下吧。
毕竟小规模纳税人的各种情况太多了,减按1%,不超45万免税等各种政策,开票方式叠加在一起,很多人真的容易迷糊,不知道如何申报。
小编就简单给大家说几个,你看看。
1、季度销售未超45万,又开专票又开普票,怎么算税?专票免不免?
2、季度销售超过45万,又有不动产销售业务,怎么算,能不能免?
3、季度销售超过45万,又有免税的收入,又怎么申报?
等等这些问题,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头大?
当然实际工作中,你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不会这些问题都遇到,大部分的业务还是单一,也不用想那么多,但是如果你是代理记账公司,遇到很多不同情况,那你就需要去了解,去学习,去实践。
小编的思路其实就是一个,不管你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开发票,开什么发票,有没有免税收入,都可以按照先总后分的套路思路去理清。
所谓先总后分就是,先汇总我这个季度小规模所有的销售情况,以此判断是否超过小微免税标准,然后再分项根据开票,业务类型来分析填写申报表。
比如下面这个朋友的情况。
思路就是,首先我汇总看看他的销售情况,根据描述,我把他的销售情况整理如下,大家都可以按这个方式整理自己的销售情况。
好了,从总的来看,季度销售额已经达到60万,以及超过了45万,所以不能享受小微免税了。
接下来我们就得分开看了。
分开看公司有两个业务,一个不动产租赁业务,一个安装业务,那么按规定不动产租赁,小规模是5%的征收率,安装业务3%减按1%征收。
这下,分项也搞清楚了,然后就是填写申报表了。
因为不免税,所以分项出来都是填写在征收栏次,其中5%自然是填写在4栏,因为未开具发票,所以不用填写其中栏。
然后3%减按1%的自然是填写3%栏次,也就是第1栏,因为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还要同时填写到3栏次其中项。
然后本期应纳税额自动按填写的销售额算出来
=40*3%+20*5%=2.2
因为3%是减征,所以还需要把减征的2%填写到16栏。
=40*2%=0.8
最后就得到当期应纳税额1.4万。
你看,其实就是这个思路,这样一算,非常清晰明了。
因为有减征的情况,还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其实就完事了。并没有太复杂,思路是很重要的。
为了验证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这个思路,我就再多举几个案例给大家感受一下。
1、季度销售未超45万,又开专票又开普票,怎么算税?专票免不免?
首先,我们还是要汇总看看公司整体销售情况,还是老规矩,大家自己做个图表,如下,这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合计销售额小于45万的,那么享受小微免税。
接下来,分开看,分开看就很简单,专票部分不能免,因为专票下游要抵扣,上游得交税,普通发票可以免。分项就分析完毕。
接下来就是填写申报表了。
专票不免征自然是填写到征税栏次,因为开了专票,所以其中项也要填上。普通发票免税,享受的小微免税政策,那就自然是填写在第9、10栏次。
专票是3%减按1%,所以先填写20的3%=0.6在15栏,再填写20的2%在减征栏次,最后得到应纳税额0.2,至于普通发票,那直接就是在免税的17,18栏,系统自动按3%生成。
也就完事了,是不是也是先总后分??涉及减征,再填写一个减免税明细表,齐活!
2、季度销售超过45万,又有不动产销售业务,怎么算,能不能免?
老规矩,一样的套路,先总后分。
如图,合计销售额120,超过了45万,是不是全部要征税呢?
这里就要注意一个特殊情况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季度45万)
也就是说汇总看的时候可以不考虑不动产的销售业务。
这个案例,不考虑不动产销售业务,我的销售额只有20万,享受小微免税哈。
接下来就是分项看了。
20万普通发票免税,享受小微,不动产销售部分正常按5%交税即可。
好了,填表。
100万销售不动产是5%,自然填写到征税栏次。
20万享受小微免税,填到小微免税栏次。
3、季度销售超过45万,又有免税的收入,又怎么申报?
套路开始,先看总数。
注:表格0%只是为了方便表格计算,实质这里应该填免税。
销售额120万,超过45万,所以不享受小微免税了。
接下来就是分项看了。20万是3%减按1%征收。
也分清楚了,下面就是对应的填写表格了。
20万不免,自然是填写在征收栏次,因为是普通发票,所以填写其中项。
100万是项目免税,不是小微免税,填写在9和12栏次。
3%减按1%,所以先填写20的3%,0.6在15栏,再填写20的2%在减征栏次,最后得到应纳税额0.2
免税的自动生成免税额,不用管,系统自动生成。
因为涉及减免税,所以需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也就这样完事了。也是先总后分的思路。
4、差额征税的是不是也适合这个套路?
一样的可以用这个思路!
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4季度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0.4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们也先汇总看看,汇总看销售额50.4/1.01=49.9,好像超过了45万,不享受免税。
但是这里又有例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所以在差额征收的情况下,我们是需要看差额后的销售额的,这里扣除10万,差额后的销售额是40万,小于45万,享受小微免税。
然后分项看,这里只有一个业务,也只开了一个类型的发票,普通发票,所以分项很清楚。
那么直接填表,差额征税是需要填写附列资料的。
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然后再填写主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你看,差额也是可以按这个套路的。
所以,小规模申报虽然各种政策叠加,各种发票混合,但是实质上,你按照小编给你的这个套路去思考,自然也是能在万千思绪中理清你一条。
会计实操的路上,小编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会计滥用“暂估”,被税局要求补税128万!财务人,你真的了解暂估入账吗?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
01
会计滥用“暂估”被查!
税务局:补税128万!
某新三板公司在股转平台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稽查局处理决定书,并对该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 第二项第(一)条,涉嫌违规事实:#
**尽管在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项目中,“主营业务成本”包含“漳州龙江南路、南环城路绿化提升工程”及“漳州市长福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步港路北侧绿地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未实际支出同时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结转的暂估成本,该暂估成本共计5,148,884.04 元系未支付亦未收到税前扣除凭证,未按规定在2018 年度汇算清缴期内进行纳税调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87,221.01元。
看完这段,小伙伴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公司胆儿也太肥了,一次性暂估了500多万的成本,还明目张胆的在税前扣除了!
成本大幅增长,必定引起与成本相关的财务指标异常变动,如成本变动率、毛利率、存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等,排除了行业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有这么多的异常指标,不被税务盯上才怪呢!
要想不被查,先得会自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涉税风险点了解一下:
02
暂估入账怎么做?
这是我见过最好的回答!
那么,暂估入账怎么做才对呢?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吗?“暂估”又是什么意思呢?
“暂估入账”其实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业务已经发生了,虽然“票”还没到,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就需要“暂估入账”了。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三类“暂估入账”的情形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
存货暂估入库
存货暂估入库是“暂估”中最常见的一种。
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中,经常会遇到“货已到,票未到”的情形,为了保证存货账实相符,需要先按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等收到发票时再按发票价格入账。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二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竣工决算还没有办理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2、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三
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的暂估
1、暂估成本费用的账务处理
对于已真实发生的业务,如房租、水电费等,当期未取得发票的,可以通过预提的方式暂估入账。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2、“滥用”暂估
一提到“暂估费用”,有些小伙伴就头疼了:老板就让我们用这个“调整”报表呢!旁边的小伙伴问了,怎么调?先看下图:
从图中的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利润少交税,途径无非两种:
降低收入;
提高成本费用。
收入需要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因此,相比隐瞒收入而言,提高成本费用就显得相对简单易操作。
所以,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种“滥用暂估”的操作!
再次提醒大家,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如果业务是真实的还好,如果是凭空虚增成本,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一旦企业被查,财务也不能免责,作为财务人员,学会保护自己很重要噢~
03
暂估入账税务要这样处理才行!
80%的会计都弄错了!
会计上做了暂估入账,但由于发票没有取得,税务并不认可,于是就产生了税会差异,那么暂估入账在税务上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小编整理了关于暂估入账的几个常见税务问题,搞懂了这些要点,税务处理就不再是问题~
问题一: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
财会〔2016〕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总公告2023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划重点:
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未实际发生的不得扣除;
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扣除;
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发票。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那么,如果能合理利用这一点,可以避免后期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发生。
问题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1、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
2、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申报表填列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部分)
问题四: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税总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从上述文件中可以得出结论:
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
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来源:梅松讲税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合理避税的主线
通常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或争取满足一个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不超30万元的条件下。须注意以下细节:30万元销售额须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不开票收入为主。
2、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免征的细节
避免或者杜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自开还是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回避!
回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指导思想:小规模纳税人满足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条件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享受增值税免征!
二、增值税附加
1、增值税附加主线
增值税附加以增值税为税基,关于纳税筹划实质是被动行为。具体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附加的细节
增值税附加的细节,笔者认为有2点:首先,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义务,确有实质计缴义务时,各省已公告增值税附加,享受50%的减免或优惠!其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时,被动发生实际缴税义务时,享受50%的优惠!
三、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主线
企业所得税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实际征收率(不包含特殊行业和叠加优惠)应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实际征收率5%;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征收率10%!
2、所得税细节
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经营主体,不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内。相关经营主体须知晓并做好提前规划!
如今合理避税是非常常见的,大部分企业都会采取一些合理避税方法,然而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关健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之内,经过不违法的手段对财务活动与经营活动精心安排,尽可能的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了相关征管事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呢?3个例子为您答疑解惑。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
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小规模建筑劳务公司要交哪些税?
这个其实属于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一般小规模公司成立后要交的税都差不多。
1.增值税3%。根据最新的政策,在2023年3-5月,湖北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为1%;
2.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这三项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当期实缴的增值税额;
3.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是25%,小微企业的税率是20%,税前利润在100万以内的部分,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实际税率为5%,税前利润在100-300万的部分,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实际税率为10%;
4.个人所得税。严格来说这不是企业要交的税,但是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要交哪些税其实都是小问题,税务局的税管员会告诉你要申报哪些税的,小龙说一下税务局不会主动告诉你的几个要点问题,也是你要注意的事项。
1.专票不能享受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增值税免税优惠。从你的提问中可以看出来,你是知道这个优惠政策的,你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的就是想享受这个免税政策,但是专用发票是能享受免税优惠的,在谈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把开什么专票或普票的问题谈妥了,才能更好的控制税务成本。
2.建筑劳务公司即使成为一般纳税人也不要慌。为啥?因为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但是,选择简易征收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做的是劳务清包工项目,也就是所谓的包工不包料,这个也很好了解,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只有人员工资支出,也就不存在进项发票,所以税务局允许你采用简易征收的3%征收率计税。
3.不要给别人虚开发票。做过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人员可能都知道这种事,可能经常碰到其他公司要求帮忙开发票的事情,但两家公司实际上没有任何业务往来,这实际上就是虚开发票行为,这是违法的,金额小的,税务局也就罚款算了,如果虚开金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是有可能坐牢的,做老板的千万别脑子一发热,就帮一些人去虚开发票。
4.如果公司不准备做下去了一定要去注销。如果你公司没有业务不想经营了,千万别关门了事,一定要去税务局把它注销了,不然你就会进入税务黑名单。
总之,不管是开建筑劳务公司还是其他公司,先了解相关的税务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说不定你就可以省一点税,更重要的是让你规避一些税收违法风险,合规经营是最重要的。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售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汇总销售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
汇总销项税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
汇总销售额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金额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免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合计”,如果有过预缴增值税款,对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汇总销售额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也正常征收增值税:
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不需要单独列示填报。
汇总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或者“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进行纳税申报。
汇总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合计”,如果有过预缴增值税款,对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但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是否有延续,得看到时候的政策情况做判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适用3%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2023年!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施以来,不少纳税人都享受到了减税红利,但是!!!还是有小伙伴通过后台留言告诉我们,他的税负增加了!what~!?why??通过仔细排查,终于发现他们税负增加的真相!小编就来次大揭秘!大家赶紧对照比对下,看看是不是木有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一、啥是增值税?
为啥要先讲啥是增值税呢?
别急,听小编的大白话解读!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是针对买卖价格差征收的一个税种(采用征收率等方式征收的例外)。但是!要注意!不是购进就能抵扣进项,还得有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的小伙伴木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税负当然会比较高!
简单搞清楚原理才能继续深入呀!咱们接着往下分析!
二、咱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为啥我的税负高?
分析
第一个:他的生意好。
第二个:他和你生意差不多,但是他会充分享受现行优惠政策。
看例子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不含税)。如果他选择月报,他3个月缴税额度为:第一个月销售额为5万,月销售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第二个月11万,当月缴纳增值税额=11x0.03=0.33万;第三个月12万,当月缴纳增值税额=12x0.03=0.36万,共计缴纳增值税0.33万+0.36万=0.69万。如果他选择季报,5万+11万+12万=28万,季销售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那么这个季度他就不缴增值税。
三、找小规模纳税人购货好?还是找一般纳税人购货好?
先举例
a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当月需要购进一批成本价为10万元的货物,如果他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那么他需要花费资金10.3万元;如果他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那么他需要花费资金11.3万元,看起来a企业是多花费了1万元,但是你木有看见后面的好处!小编和你捋捋:
好处一:
虽说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权益,但是如果a企业是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的四大行业,那么他可以在原有进项的基础上多抵减10%。如果他是生活服务业,那么他还可以多抵减5%。
好处二:
增量留抵退,如果他符合条件,还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是的!你木有听错留抵退税!
四、加计抵减如何充分利用?
例子: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39号公告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标准,其提供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且已经提交了加计抵减声明。2023年5月其取得并勾选的进项税额构成(进项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为购进电脑50万元、购进货物运费2万元、购进电信服务5万元、购进住宿服务3万元、场地租赁费5万元。因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且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该纳税人2023年5月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2+5+3+5)*10%=6.5万元
五、规范的财务制度重不重要?
例子:
当然重要,比如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要求实名购票!如果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那么您的销售人员可能给您的是不符合规定的车票。
比如:
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专票注明税额5万元,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万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000元、燃油附加费180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1090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客车票票面金额1030元。那么其2023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一共可抵进项:
50000+10000+(2000+180)÷(1+9%)×9%+1090÷(1+9%)×9%+1030÷(1+3%)× 3%=60300元。
如果您的员工给您的是不记名的其他车票,肯定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能会造成损失。
在介绍企业常见的税种之前,先跟大家说一下公司的组成类型和分类。
简单一点来说,公司的组成类型我把它分为两类: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
内资公司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在税种税率、以及公司名称的组成方面,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是一样的,所以,按照这两种的相同,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在税收上可以归为三类:有限公司,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
由于税率是一样的,我们就先把这三类的税种列出来。
一、有限公司的税种(有限公司的名称组成一般后缀都带: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户的税种(个体户的公司组成一般后缀都带:商行)
应申报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个人独资企业的公司组成一般后缀都带: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应申报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三类中,如果有公司是广告业、娱乐业的需要多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另外如果企业或个人有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以下这些商品的,还需要申报消费税:
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
每个税种的申报
小规模: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季度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按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月申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度申报。
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间由于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这个就不便说了。
好了,本文的企业常见税种就介绍到这里,喜欢的可以点个赞,然后关注一下。
导读:营改增之后,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会计制度不健全,无法按照税率征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适用征收率征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是多少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销售不动产。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征收率是什么意思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通常由于增值额和所得额的核定比较复杂,多采用按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乘征收率直接计税征收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按销售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所得税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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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顾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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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些行业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专票
自2023年2月1日起,全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怎么开
详情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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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梳理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增值税最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现就以上两个公告内容作出梳理,以供读者参考。
一、根据两个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包括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月或者30万元/季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
小结:两个公告继续延用了2023年至2023年4月份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对各项税务处理操作问题进一步明确。
商丘税务律师 张建博1350370546
新的一年开始了,月初也要开始准备纳税申报,企业根据自己的涉税情况预缴税款,但是有部分会计小伙伴不知道申报表是怎么填写的,咱这已经整理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图文解析,希望可以让大家了解清楚,快来看看吧~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指引(广东省为例)
广东税务app办理操作指引
微信公众号办理操作指引
粤税通小程序办理操作指引
纳税人注意事项
看了上文后,知道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小程序、公众号等等进行纳税申报,在报税的时候还有一些注意事项,有哪些不懂可以在文中找答案,如果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与小编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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