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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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答: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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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新设立的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外购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一路老师,此专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路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底 59 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5 年 8 月 25 日前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解读》规定,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障碍。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本公告适用范围是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本公
告所称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
税”,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因此,你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外购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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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作为新的开始,很多事务都发生了不晓得变化,税务问题在如今更是变化颇多。那么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下面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首先可以是在其注册公司的时候就将公司类型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或是其每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此外该纳税人的应该有稳定的营业地点,并按照要求对营业流水,账目严格要求,保证其真实有效,能够在纳税时准确提供其相关的纳税材料。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利好政策,特别是商贸、房地产等综合税负都高的行业,或者是一些缺少进项的企业)
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到园区,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还可以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扶持。
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例如收益是1000万,核定的行业利润率是10%,就相当于我们企业的利润就是100万,然后按照100万的利润来交税。
增值税:增值税是按照正常的对应的行业税率来完税,但是正常缴纳增值税之后,是可以享受实际缴纳税金的10%的奖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请关注我们钇财税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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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职称六种官方查询方式:
1.窗口现场查询。带上证书相关原件直接到发证当地的人社局窗口查询。往年湖北大多数职称,都没有网上查询入口,我们需要去查询真伪,最直接的方式带上证书三样去到发证单位的政务大厅询问证书是否真实,若工作人员回复是真的即可,若回复是假的,那就是假的。这种方式最常见,也是核实真假比较有效的一种。
2.打电话查询。当地人社局电话查询,不知道人社局电话的可以先打114号码问发证单位官方电话。一般证书红头文件下有发证评审委员会官方电话,直接打电话,把红头文件的文号、证书的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免有同名的)都告知对方,对方工作人员会给您回复相关具体信息。
3.发函查询。可以取得人社局地址后选择寄信件咨询,信件有时也是可以说得详细些用自己所在的建筑公司发函到发证单位核实。在中级或高级职称使用中,无法确认证书真实,以免每次都要打电话核实那么就可以采用发函的形式,回函就是的证明,在以后使用中方便。如果需要得到发证单位的公家盖章回函,那么需要用我们所在单位的名义以公对公的形式发函到发证单位,并电话告知对方工作人员,我们发函过来了,麻烦您查阅核实一下,大概20个工作日时间,对方就会回函,回函信内告知确有此人信息,则为真证。回函信内告知无此人信息,则为假证。
4.发证单位网上公示查询。上发证单位(人社厅/局)官网找到公示链接,找到工种对应的姓名。一般发证单位,例如人社厅/局,官网都会有此评审批次的公示链接,根据证书的下证时间找到对应公示链接,找到申报工种对应的姓名。此方式简单直接。但是很多地方人社局并不会在网上公示,那么这一种方法就行不通了。
5.司法鉴定。到市级以上司法鉴定中心办理手续,并带上证书相关原件。当你怀疑自己的证书是复刻(证书信息都是真实,证书纸张不是人社厅发的,找其他人复制出来的) ,你可以拿着你的证书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司法中心会将证书高度扫描后,与发证单位的证书比对钢印和防伪码,这种方式既确定了证书信息是真实的,也确定了证书是人社厅/局发的,司法鉴定中心会给到你鉴定证明,鉴定证明可作为跨省使用的标准。
6.上国网查询。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点(人才人事),再点(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输入自己的信息即可。2023年10月人社局改革,杜绝建筑资质的乱象,避免职称证书多省使用办理建筑资质,准备将所有的职称联网。2023年起,全国的职称陆续都会录入人社部网站,湖北省武汉市地市州人社职称科,现陆续把一年一年的职称录取人社部系统。现在不能查到的不能说是假的,但是能查到的一定是真实有效的证书。因为人社局那边录入证书信息数据,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近几年,代理记账公司、财税公司的竞争几乎是白热化的,内卷程度难以想象。
在财税行业里,流传着代理记账最低收费是39元/月,也就是500元/年(包含账册费用32元).
39元,我们知道在星巴克里面,也就是一杯普通咖啡,在奶茶店里也是一杯奶茶。在一线城市,39元还不够吃一顿饭。若出门办个事,39元也就只能跑二三十里。
有人会说,也不是都是500元/年。事实上个体工商户的年申报,作为老板们去市场上一打听一对比都知道各个财税公司给你们都在报这个价格。若您选择让他们代理注册,还可能第一年是免费不收费的。
再看有限公司,小规模企业代账普遍在2000-2500一年,一般纳税人会相对多点,一般也是在三五千之内。
在我的朋友圈里,有不少是做代理记账的。还有平时看抖音、联兴财税等等的时候,看到大量的代理记账广告,价格低到怀疑人生,有1800/年,还有收代账费用就不需要帮忙代理注册费用。
看着这些朋友、这些公司的广告, 我是相当惊讶的、也是不可思议的。一时间在怀疑最为财务一小时的收入似乎都比不上钟点工的收入了。技能已经如此不值钱了吗?是市场内卷严重吗?
其实在我看来很多时候,是企业间恶意竞争采取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对客户是无底线的让步惯着客户,另外是企业经营也愈发困难,自然在每一分钱上想办法的。
那么申报需要做哪些事情呢?
很多小企业交给代理记账公司的时候,自己还在初步阶段,对公的这些业务除了转账外的各项申报都外包了的。
首先是月度申报:个税申报、社保公积金申报缴税。
个税申报企业是按员工工资申报,基本是可以按固定的,个独则是按经营所得,需要看是核定还是查账征收计算经营所得再申报(5-10分钟是需要。打开系统、申报等回执、保存资料都需要时间,具体看申报的人员数量等因素)
社保公积金申报则是要对新的社保系统(部分地区分养老、医疗2个系统)进行缴费核定,生成缴费核定申请单后,一般1个小时左右后,税务系统方可同步缴费信息。待税务局系统同步后操作,在社保费核定端口进行新增核定,会同步出社保系统已核定好的信息,进行申报后,再返回选择缴费选择税银扣款完成扣款。方可当月申报(这一系列工作需要30分钟左右,前提是熟练且系统稳定,当前各个系统升级,可能整体加起来会有1小时,遇到增减成员需增加时长)
其次还需要每月做账,帮忙开发票。若没有和客户约定好,客户想啥时候开票就随时通知,就会打乱节奏。开发票需要登录系统——对应端口开票——开完下载归档、打印——移交客户。开1张到多张,都是需要这个流程,时间是量变的,一般来说这一套流程10分钟需要(系统稳定情况下),另外就是依据开1张耗费多少时间了。
再则做账一般需要的就是录入凭证、审核、结转。按照规模大小一般一个月5-20张凭证左右的为主。规整资料——登录系统——录入凭证——结账——整理档案。每个月30分钟-1个半小时不等。看凭证量、系统流畅度,还可能更多。
再就是季度申报。则需要申报季度增值税、所得税,前面3个依旧是正常要做的。季度申报全流程下来一般需要30-1.5小时左右的,具体还是看客户的情况,系统的情况等等。
还有客户维护,客户有什么财税等问题会打电话咨询,都需要协助解答的,税务、社保等地方对企业有什么指点,都需要配合进行处理。以及现在系统极其不稳定情况下,uk被锁情况、线上不能处理需要到大厅处理的,均需要代理记账自掏腰包处理(看协议有的特殊对接事项需单独加收费用)
最后还有年度申报、工商公示、汇算清缴等等。一般每年工商公示一家需要30分钟-2小时左右,汇算清缴也是需要30分钟-2小时左右,具体看平时每月是否及时做了,与客户都保持了良好沟通写作,配合好,信息获取是否齐全快捷。
总而言之,实际打开系统后操作是10分钟/家还是30分钟/家客户,都需要不断的拔下uk,插上uk,等待电脑运行的。还要看每个人的熟练程度。
总的工作量、花费的时间会是多少,一个月给不到100元是否合理?当下普通的基本是200-300是多还是少?
再解答下大家说代理记账虽然一个客户收钱少,但是可以做很多家。按照人体工科来说,一个老师傅级别的财务,很熟练进行做上述工作的情况下,一个月最多不能超过70家客户。但实际上基本上没有人这么满负荷的运转。最多的饱和目前在50家/人。按照2000/年/家来计算的话,一年50家也就是10万。若除去外出给50家客户跑腿等支出外,又会是多少呢?
那很多人会继续说,肯定招员工干。那都能找到一个月能做50家的财务人员吗?显然不可能都招到这么厉害的人。就算是哈。10万扣去外出跑腿等成本按最少是1万,那就还剩9万,9万除以12个月是7500/月。我们都知道现在一般最低工资也要发3000-5000,还要交社保公积、办公水电分摊等等,用一个员工在二三线城市最低都要5000以上了,一线城市那就更多了。
当下各个代理记账机构、个人拼命比价吸引客户,记得差不多10年前价格都没竞争到现在这么低。很多人说现在是信息技术时代,代理记账公司都有机器人了,但是要知道机器人是对标准化要求极高的,代理记账面对的客户都是小型的,资料、信息都是参差不齐的。
没记错的话,以前小规模是300/月左右一家,一般纳税人是500元/家。客户需要开发票不多一般5或10张以下不加价。超过就是加1元/张这样的,或者5元10张一个档这样加。
写这篇文章,没有说一年2000元的代理记账费用少了,但是给39元/月,500/年的真的有点少。费用的高低会影响着代理记账会付出多少去做这个事情。我们每个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是想着一步步的做好,当成自己的孩子或者自己种的一棵树一样呵护成长。
都知道在生意场上,付多少钱自然人家给的就是多少钱的服务、产品。有时候也折射着你对想要的服务、产品的态度。在代理记账的行业里,老板自己对自己的账务不重视,那么其他人很难重视了。
做账、申报会系统升级、政策调整,对做账申报人员的水平也是要求越来越严格,严格的情况下必然要求相关从业人员要多付出成本学习。在这种情况下,获得回报不对等的情况下,低价竞争便慢慢会消失。更有能力、价值的财务人员将更有市场。
备注:原创不易,欢迎交流。本文纯个人观点,若有不当之处请友善留言。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纳税人,也就是指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三种类型: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而我们常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w,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其增值税的税负成本一般较高(根据行业不同,一般为13%、9%、6%),但获得增值专票后,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w以内,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一般增值税适用率为3%,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
1、看规模,有的公司投资规模比较大,年销售额很快就达到500w,大量顶额开具发票(如480w、490w等),很容易引起税务的稽查;建议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更好。
2、看经营范围,如果开票项目和开票额度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建议与同行业相比、与企业历史数据对比,开票量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比较合适的。
3、看行业,有些行业的成本发票都是专票,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长期留抵;或者是长期不开票、零申报;这些异常动作都是属于涉税风险行为。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比较多的,避免小规模纳税人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够享受一些优惠,也是不建议年开票额超过500w。
1、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具增值税普票,直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原本是3%的征收率,接着是减按1%征收,目前是直接免征、且取消了之前季度开票额45w内的额度限制)。
2、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个体户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还可以享受区域性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即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的0.6%-1.2%核定;对于利润虚高、成本缺口大、分红个税高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实实在在地大幅降低税务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关注,公众号,节税宝典。通常情况下,为什么建议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不要超过500w?到底在多少较合适呢?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哦。
实例: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闻涛电子仪器销售有限公司本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0月时,往前连续12个月也就是2023年10月份至2023年11月份这段时间,该公司销售额累计达到510万元,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那么就应当在11月16日(10月份税款所属申报期结束日为15日)起的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均未考虑节假日顺延问题)
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闻涛电子仪器销售有限公司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而该公司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如果是符合允许不办理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则应办理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
对于在这种情况下,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开始,不能再按照原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须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税率分别为:销售一般货物、劳务以及租赁有形动产的服务,税率13%;销售特定货物、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销售其他应税服务(上述列举的应税服务之外的各项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税率为6%。另有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税率为零。而现行增值税的征收率有两档,基本征收率为3%;规定的特殊应税项目征收率5%。
例2,承前例1所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闻涛电子仪器销售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份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在自11月16日起的15日内,也就是时至11月30日止的规定时限内,仍未按规定主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此时,其主管税务机关应在12月5日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该公司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闻涛电子仪器销售有限公司在12月5日收到通知后,至12月10日仍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手续。那么,从2023年1月起,该公司不得再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应当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13%)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其办理好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相关手续为止。
很多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的都是小规模,也有很多公司注册了一般纳税人。我们都知道,一般纳税人要缴的税都比多,其他的好像跟小规模也没什么两样,为什么那么多公司都要申请一般纳税人呢?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都有哪些好处呢?下面就由金泉财税小编来讲一讲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1、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公司拓展业务,扩大销售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2、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的风险;3、可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利润及竞争力等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4、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当然,想要申请一般纳税人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以下这两种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若申请者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这些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就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说到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需要提交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然要如何判定你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纳税人除了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还要带齐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若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还需提交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的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税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需要什么条件介绍,有企业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自己不懂怎么申请可以找专业的代办公司来办理,佛山金泉财税在这方面也比较有经验,毕竟他们熟悉流程,申请下来也比较快,省事省心。
疑问一
什么是自然人股权转让前置制度?有何法律依据?
答复:
也就是自然人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取得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参考: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疑问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答复:
1、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印花税是减半征收的。
财税〔2019〕1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这里的合理费用指的是转股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附加税、资产评估费、
中介服务费等等。
3、自然人股权转让,特殊情况下为何会存在土地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如果自然人所在企业的股权里面仅仅只有房屋、土地这些不动产,在采取一次性股权转让的情况下,或者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土地房地产的评估值,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0〕32号)收悉。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泰达恒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征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4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泰达恒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征缴问题的请示(津地税办【2011】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北京国泰恒生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股权转让方式让渡土地使用权,实质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认定,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参考三:
《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87号):
鉴于广西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30日将房地产作价入股后,于2007年12月6日、18日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同月25日即将股权进行了转让,且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房地产的评估值。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疑问三
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账务处理?缴纳的个税和印花税企业需要做账吗?
答复: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股东a
贷:实收资本-股东b
交的印花税、个税怎么记账?
作为公司,公司是不用对股东的收支进行处理的,可能在实务中,股权变更是公司内部的人进行处理的,所有的支出也是公司支付,那可以:
借:其他应收款--x股东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疑问四
我属于认缴制的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可以0元或者1元转让吗?
答复:
以上认识是错误的,必须纠正这个误区。
当时股东实缴为0元,只是代表财产转让的原值为0元,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则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照样给你核定转让价格。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疑问五
股权转让所得应由哪一方代扣代缴个税?自然人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谁?
答复:
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法定义务。
1、李总属于股权转让方,为个税的纳税人,
2、王总属于股权受让方,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疑问六
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王总属于股权受让方,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若是王总未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是否需要补缴个税?
答复:
不需要补缴,但是需要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0.5倍-3倍罚款。
参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疑问七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哪7种资产需要中介也就是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答复:
(1)土地使用权;(2)房屋;
(3)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
(4)知识产权;(5)探矿权;
(6)采矿权;(7)股权等。
以上7种高溢价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疑问八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0元或者平价转让哪4种情况属于有正当理由?
答复: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疑问九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复: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疑问十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地点在哪?
答复:
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疑问十一
我公司今年刚增资扩股引进了新的股东,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股权转让?是否有20%个税的风险?
答复:
增资扩股引进新的股东,这种股东变更不属于股权转让,当然也不会面临股权转让20%个税的风险。
增资扩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李四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疑问十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后反悔,对前次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个税是否应退回?
答复:
转让行为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了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就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
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前次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个税不退回!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为什么会变成一般纳税人,其原因有哪些呢,同时其方式有哪些呢?同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呢?本篇文章从公司成立之前的两种情形进行详细的讨论,具体内容您可以接着往下读就会明白的。
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方法攻略及注意事项
答: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其方法主要如下:
一、公司成立时,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类情况就不涉及本ppt的后续操作;
二、公司成立时,处于筹备期,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认定为小规模,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非自然年),超过以下标准时,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为500万元;
(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的为50万元;
(3) 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为80万元(主要为商业零售、批发企业)。
同时,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哪个地方不明白的话,不妨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
一、单选题
2.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b)。
a.个体工商户无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c.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年度销售额
d.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案】b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除另有规定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但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无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选项c: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选项d: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以下不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的是(b)。
a.个人转让著作权
b.纳税人转让技术
c.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d.纳税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选项d: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某黄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黄酒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发出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为5.65万元,定期60天收回,则该黄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a)万元。
a.13=100×13%
b.13.65
c.13.99
d.15
6.某果木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为136万元(含税),当月发出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4.12万元,定期2个月收回,另外当月没收果木酒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c)万元。
a.15.64
b.15.92
c.16.12=(136+412)÷(1+13%)×13
d.17.80
【答案】c
【解析】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或收取超过1年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外,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136+412)÷(1+13%)×13%=16.12(万元)。
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适用6%税率计征增值税的是(d)。
a.提供建筑施工服务(9%)
b.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6%)
c.出租2023年新购入的房产(9%)
d.销售非现场制作食品(13%/9%)
【答案】b
【解析】选项a:属于提供建筑服务,适用9%的税率;选项b: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选项c: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9%的税率:
选项d: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属干餐饮服务,销售非现场制作食品属于正常的销售货物行为,适用13%或9%的税率。
23.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60000元,出租一间办公室取得收入10000元。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增值税(b)元。
a.0
b.500=10000×5%
c.5100
d.5300
【答案】b
【解析】2023年4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免税,适用5%征收率的项目照章纳税。应纳增值税=10000×5%=500(元)。
24.某个体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该个体商店购置一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39万元。当月取得商品零售收入15.07万元;用部分外购商品抵债,该部分商品市场含税售价为21万元;将部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市场含税售价为1万元。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a)万元。
a.0.17=(15.07+2.1)÷(1+1%)×1%
b.0.18
c.0.24
d.0.50
【答案】a
【解析】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15.07+2.1)÷(1+1%)×1%=0.17(万元)。
36.某境外旅客2023年11月28日到我国旅游度假,11月28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箱中药饮片,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中药饮片价税合计金额654元。12月30日,该旅客离境前又在首都机场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对景泰蓝花瓶,取得发票上注明景泰蓝花瓶价税合计金额1130元,同时取得退税申请单。该旅客12月30日从北京首都机场离境并统一办理离境退税,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b)元。
a.142.72
b.176.62=654×8%+1130×11%
c.178.40
d.184
【答案】b
【解析】应退增值税额应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与退税率的乘积。该旅客购买中药饮片退税率8%,景泰蓝花瓶退税率11%,可获得的应退税额=1130×11%+654×8%=176.62(元)。
二、多选题
2.以下单位或个人不能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ace)。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事业单位
e.年应税销售额为500万元且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广告企业
【答案】ace
【解析】选项b:个体工商户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项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事业单位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31.下列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d)。
a.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b.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c.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183天(90天)
d.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e.退税物品不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答案】bd
【解析】选项a: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选项c: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选项 e:退税物品不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情景一:我司为一家酒店经营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因某兄弟单位经营不善而出现资金短期情形,我司向对方提供了借款,由于金额很大,利息收入金额偏大,预计将会导致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请问,我司因偶然发生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导致的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我司是否需要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答:根据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第三条、财税[2018]33 号第一条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 应税行 为年应 税销售 额。由于贵司偶然发生的是贷款服务,故贵司取得的利息收入仍需要并入到年应税销售额当中。因此,因偶然发生的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导致累计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后,贵公司应当转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 人。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 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 售额, 不计入 应税行 为年应 税销售 额。
一般纳税人是否享受减免政策是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的重点知识,国家对于某些行业或主体都会有一些政策扶持,比如税收减免政策,本文就针对一般纳税人是否享受见面就政策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吗?
答: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减免政策的,包括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提供文化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免税的会计分录
1、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企业所得税免税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减免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减免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都有哪些?
区别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不同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而言,需要缴纳税率为3%的增值税。每月超过10万或者季度超过30万的,才需要交税,反之则无需缴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需要按照行业不同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5%~13%。
区别二: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缴税减免是不同的
小规模企业,在月销售额度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的的情况下,能够享有免收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的政策优惠,但是一般纳税人的没有减免的。
区别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使用发票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对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需要前往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3%。而一般纳税人除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进行抵扣。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是否享受减免政策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税率、发票使用、账务处理、税额抵扣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地方,今天前海百科夏先生就为大家详细讲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13%、9%、6%这几档,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都适用3%的税率。
2、税额抵扣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增值税。
3、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全额来计入成本。
5、应交税金计算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来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销售额x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
主要区别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进货物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x 6%(工业企业)或者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来计算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相比,有2个方面的局限性:
一是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x 6%(工业企业)或销售收入x 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减进项的方法计算纳税后,应交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低于6%或4%,多数企业低于这个百分比率。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使得他们的购货方就减少了很多,很多一般纳税人不能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所以就取消了跟小规模纳税人的业务往来,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市场减少了。所以,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为了拓宽更大的市场,还是一般纳税人更加有利。
好了,以上就是深圳前海百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大家介绍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的所有内容,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够明白。想要代理深圳公司记账报税的朋友,可以联系前海百科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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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后,选择“在线服务”页面中“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页面将自动显示注册所用身份证号码对应的职称评审信息。如申报职称评审时使用了其他证件类型,可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下方的“其他证件类型查询”进行二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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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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