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已涵盖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三大行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的事项,我们汇集了一些大家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1. 哪些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列入自开专票试点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满足销售规模的条件下,只能自行开具专票,不得申请税务机关为其代开。
行业
执行时间
规模
法规依据
业务类型
住宿业
2023年8月1日起试点;
11月4日开始全面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69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鉴证咨询业
2023年3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4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建筑业
2023年6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11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2. 试点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可以开专票吗?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不得自行开具。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自行开具,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 满足文件规定条件的小规模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了吗?
自行开具专票还需要满足一个前提:申请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4. 自行开具的专票怎么进行申报?
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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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采购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所对应事项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公司将进项税进行抵扣,这属于正常的业务范畴。
如果公司在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进项税在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是否还能抵扣?
通常情况不可以。
但要注意,有一个特殊的例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以下简称“59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上述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期间的特殊规定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指的是从公司设立并办理完毕税务登记开始,到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期间。
在该期间,企业可能还处于“筹建”状态,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显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无法正常抵扣。
如果某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由于过去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公司按当时的政策将一般纳税人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该公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始,到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就不属于59号公告所规定的“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
二、收入的特殊要求
按照59号公告及解读的要求,企业在上述期间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没有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抵扣凭证,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正常抵扣。
这里面的没有收入,没有报税,指的是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收入,如果公司通过隐瞒收入(如未开发票,就没有确认收入,但实际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就不满足59号公告的要求。
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无法抵扣前期凭证,如何处理
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将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抵扣,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通知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销售方不予配合,该进项税还是无法抵扣。
四、发票对应业务的要求
59号公告并未对发票对应业务有特殊要求,但企业在后续抵扣时,也要注意,如果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服务或货物是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等,则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同样不能抵扣。
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区别
计税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a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
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应纳税额=13-10.4=2.6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b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
应纳税额=100×3%=3万元
税率和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以及0四种,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5% 。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5%。
增值税纳税期限不同
一般纳税人
以月为纳税期限,特殊情况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按基本税率开具,简易计税方法下按征收率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一般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定行业或情形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不符合特定行业或情形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只能按征收率开具。
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
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是可以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自愿申请,只要满足有固定场所和依法建账这两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自愿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被动申请,如果纳税人在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就必需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嘛?
这个目前是不可以的。
注册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可以税局代开专票,但很多大公司都需要13个点或者9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公司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查看公司所在行业能否享受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或者农产品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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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入不开发票不用申报纳税?大错特错!
不知道是谁给企业灌输了这样的思想,有收入,但只要自己的企业不开具发票就不用申报纳税!这是大错特错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想法和说法,各位老板也不要心存侥幸。不开发票且不据实申报属于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行为,会面临罚款的。
▶一、不开发票,也不据实申报收入而被处罚的案例
案例一、2023年某电器销售企业因拒开发票被人举报,税务人员根据线索追踪核查,确认该企业通过不开票方式隐匿收入125.3万元(不含税),涉嫌偷逃税款21.3万元。税务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1万元处理。
案例二、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稽查局最近根据刑侦支队打黑办案时移交的一条线索,联手数方实施调查,查实l制砖厂具有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和对外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费152.77万元、加收滞纳金77.76万元、罚款75.17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涉嫌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而被处罚的,罚款力度几乎和偷逃税款的2倍。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二、有不开票收入如何进行统计申报处理
现实中存在不开发票收入是正常的事,像超市、餐饮店、奶茶店这些都是经常取得不开发票收入的,但在实际的税务处理中需要进行据实申报的。这些不开票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后再加上开票的不含税收入就是总的不含税收入了。比如说某餐饮店2023年第一季度开具了不含税收入普通发票为20万元,不开具发票的不含税收入是30万元,那么该餐饮店第一季度的不含税总收入为50万元。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方框填写50万元。同样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或者是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表里的“”营业收入’填写50万元。(注:税务申报处理要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2023年4月份开始增值税有新的规定)
以上举了两个偷逃税款被处罚的案例和讲述了不开票收入的税务处理,希望大家明白不开发票收入也是要据实申报的,如果不据实申报,被税务局稽查定性为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就不好了。
我是“税月如说”,专注于一些基础财会知识和经验的分享,如果对你有帮助,点赞关注并转发一下,让你身边的人也一起学习一下。
创业养成手册第26步: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的一些注意事项!
老账人在“初创型企业老板必须要关注的三个税种”中有分享到增值税这个税种,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个商品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价值,就是增加价值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那么今天老账人就来分享下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的一些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概念:
小规模纳税人:每一年公司的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也就是应税年销售额是在500万元以下,并且会计体系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小规模概念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出现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申请按统一的3%税率来开增值税发票。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主要是考虑到刚刚创业公司的不容易,可能会有一部分小企业的账目是不清晰,且生存压力大的情况,所以采取500万营收额作为一刀切的方式来定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志。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有以下特点:
第一,每月10万或每季30万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
第二,进项发票不能做增值税抵扣;
第三,如果营业额超过第一条规定额度,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于第三种的情况下,不论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增值,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这个时候聪明的老板们就会好好利用好这些概念,打好自己的心里算盘。
当然,现在国家也为小规模的的发票问题也逐渐开放了小规模申请专票的窗口。
而且在2023年11月税务总局对外公布的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其中第五条非常值得细品,核心点是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30万元。
因为之前的草案中是没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人纳税人概念的,所有企业都适用这个30万免征额小规模的概念。
同时,这个30万不仅针对企业,还针对个人,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除此之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大概率适用所有企业,包括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
总的来说,既然现在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扶持的政策,那么就是要好好利用起来,同时让自己的企业更加地顺风顺水,扬帆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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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企业常见合规风险
(一)物流企业作为开票方
1.应税服务项目选择问题
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按“物流辅助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6%的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3%的征收率。
物流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后未按规定项目开具发票,可能造成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2.应税收入金额核算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故,物流企业提供不同应税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物流企业同时为客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与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分别核算,合并计算后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或是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在多笔应税服务间作公允分配,致使部分销售额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3.应税收入不入账,不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故,物流企业在发生经营业务后,对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可能会与客户选择账外结算,以致出现“假账”“两本账”情况。
4.业务凭证与发票备注信息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故,物流企业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开具发票时,应按运输合同、运单等业务凭证的约定,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物流企业如未予备注相关信息,会导致受票方无法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未提供服务而开具发票,或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的,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物流企业作为受票方
1.运输费发票问题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税总发〔2017〕5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将运输服务委托给货车司机,而后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可以作为物流企业的进项予以抵扣。但如果业务并非真实发生的,则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形。
2.成品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对于物流企业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使用成品油专用发票予以抵扣,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发票抬头应为物流企业自身,即成品油须是物流企业自行采购的,对于由实际运输户采购的,则不得抵扣;二是成品油须是实际承运人用于完成的运输服务,对于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则不应予以抵扣。
3.通行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往往会选择收集通行费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予以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所显示的行车日期与行车轨迹应属于开展运输业务的合理线路范围之内。非因开展经营业务而发生的通行费发票,不应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机动车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其所取得的机动车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的业务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机动车销售发票所对应的购置车辆未在物流企业使用且没有报废、处置的记录,则机动车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5.维修费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而支出费用,其所取得的维修费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车辆维修记录及车辆使用情况不相对应记录,则维修费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无法与企业车辆实际维修情况对应。
6.轮胎、零部件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采购轮胎、零部件作为汽车耗材,其所取得的轮胎、零部件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采购轮胎、车用零部件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采购记录、库存清单以及领用记录不相对应,则该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三)电子发票管理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物流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做好电子发票的整理、入账及归档工作。
二、合规监管要点
营改增以后,原来习惯了营业税的财务人员不得不面对一些扑面而来的新概念,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一般纳人”、“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难怪有人感叹,增值税就是麻烦,而且这些概念名字也起得不严谨,比如从语文常识讲,与一般纳税人相对的应该是“特殊纳税人”啊,怎么就成了“小规模纳税人”了呢?讲不通嘛。呃,这个,我竟无言以对。
说正事。纳税人不同,发票不同,计税方法不同,那具体到某一个纳税人怎么开发票,用什么计税方法,就会涉及到不同条件下的各种不同组合,比如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只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呢?首先,关于计税方法的适用,为了保持税负只减不增,一般纳税人和一般计税方法这对营改增前无比恩爱的“原配”已经被简易计税方法强行“插足”,形成了微妙的三角关系:现在一般计税方法沦落成了不增税时是“正妻”,增税时就是“备胎”的角色,十二年之痒啊……
关于开发票的问题,很多人以为一般纳税人只能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普通发票,这也是一个误解。打个比方,从开发票角度讲,税法上的一般纳税人相当于民法上的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既可以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开普通发票,一般来讲开哪种发票要根据“顾客”的需要来定,所以即使顾客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要求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即使顾客明知取得了专用发票不能抵扣(比如用于集体福利)也可以要求开专票。反之顾客也可以不管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只要求开普票。
当然也有些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也不能开专用发票,而只能开普通发票,所谓的这些情况主要是指对消费者个人和销售免税的货物、服务,其中原因也不难理解。
相对地,小规模纳税人相当于未成年人,自己只能开普通发票,如果想开专票,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也就是到税务局代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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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给军队、非盈利组织开具发票,也必须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军队、非盈利组织不在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情况是否一定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五、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栏次怎么办?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文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员工7月份之后拿来报销的发票,开票日期是5月份的,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可以?
可以,以开票日期为准。
七、购买方为企业,取得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八、定额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九、餐饮发票还需不需要开具菜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因此,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十、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十一、购买商品或服务项目较多,发票开具时必须开具明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本文目录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要交多少税?
2023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的税率?
2023年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
我是一般纳税人,我开普票出去,要交多少税?
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在不同的情况下,每个纳税人的税率都是不一样的。1、一般纳税人0%征收率的适用行业为进出口货物;2、一般纳税人6%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3、一般纳税人11%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陆路运输含铁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服务,等等。”
一般纳税人要交多少税?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4%(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对于销售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企业是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只是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基础税率都是16%左右,在知道了基本的税率之后,就能够准确的计算出企业应该缴纳的相关的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2023年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
一、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率标准是多少
在不同的情况下,每个纳税人的税率都是不一样的。
1、一般纳税人0%征收率的适用行业为进出口货物;
2、一般纳税人6%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3、一般纳税人11%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陆路运输含铁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4、一般纳税人17%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但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一般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的区别:
1.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上: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扣税的凭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地区固定资产除外),普通纳税人不可以抵扣。
2.销项税税率:普通规模纳税人4%(商业)或6%(商业以外),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普通纳税人可以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只有让税务机关代开,否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023年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率?
2021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我国,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最低是5%,最高是17%,中间还有6%、11%、13%这几个,而一般纳税人税率的多少,这也要根据公司行业的不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也就不同了,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占据最多的税率是6%和17%。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只有一个:3%。
我是一般纳税人,我开普票出去,要交多少税?
企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纳税都是不同的。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税率3%,增值税 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不同,适用税率6%、9%、13%。附加税和增值税一起缴纳,附加税包含(城市维护建设费(市区7%、县镇5%、其它1%)、地方教育附加费2%、教育附加3%)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税率3%;增值税 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到税务局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根据省、直辖市自行调配减半征收。
比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额5万,
增值税应纳税额 (50000/1+0.03)*0.03=1456.31
附加税应纳税额 1456.31*0.06=87.37
合计应纳税额 1456.31+87.37=1543.68
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6%,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要看从事的什么行业了,不同的行业税率不同,如果是销售加工修理等业务是13%,运输行业是9%,电力燃气是13%,水是3%,广告服务业是6%等等。
一、案例背景
某汽车4s店,2023年12月份汽车销售火爆,当月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当月销项税额650万元,当月已认证全部可抵扣进项税额380万元,12月份应纳增值税270万元。
但是,该4s店在2023年12月采购了一批车辆,该批在途车辆金额2000万元,待抵扣进项税额340万元,由于汽车商家12月25日年度关账,致使停止对经销商开具增值税专票,该批 车辆的发票只能在2023年月份取得。
二、业务分析
(1) 如果2023年12月采购的该批车辆,商家能够在当月开出发票,那么该4s店2023年12月份认证抵扣后,不仅无须缴纳增值税,还有70万元的进项留抵。
(2) 如果2023年12月采购的该批车辆,商家在2023年1月份开出发票,那么该4s店2023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270万元。很显然,由于商家发票开具的时间问题,致使该4s店得提前缴纳增值税270万元。
其实这个是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规避的,具体如下: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第一条规定,以及《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 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三、节税解析
通过以上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如果该4s店能够找到 有“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理由,并且经税务机关核准,在预缴小部分税款之后,便可取得延期纳税申报的权利。这样就可以在2023年1月待取得商家开来的增值税发票,通过认证抵扣后,再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达到不需要缴纳如此大额增值税的目的,实现税收“递延纳税”筹划的效果。
昨天发了一篇讨论文章,讨论一下23年一季度最热点的小规模申报的问题,那就是如果你开具了免税的红字发票在一季度如何申报的问题。
文章链接:小规模纳税人红冲了免税普票,哪种申报方法正确?
大家可以先看看昨天的文章,看看留言。
其实昨天留言中读者反馈的更多的一个观点就是,红冲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
确实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但是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小规模当期销售额可能有征税的,也可能有免税的,你到底冲减哪个销售额,这才是关键!
就像昨天文章说的那种情况,你冲不对,那交的税就差几千,而且本身一张蓝字发票以前没交过税,你现在又放到征税销售额去冲减变相退税,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
其实对于红字发票红冲销售额,一直来的观点就是:红字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
什么意思,就是红字发票你以前蓝字发票怎么交税的,现在开了红字发票就应该填到对应的栏次去。
具体我们以案例来说说。
01#
一般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首先在我理解,红字不就是冲减收入,冲减税金嘛,你比如说一般纳税人经常会有开错发票,退货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因为退货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金额-100000,税额-13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那么这张红字的专票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因为退货,这个销售行为取消了,原来缴纳的13000的销项税要退回来。(以前这张蓝字是征税的,现在负数自己也填对应的征税栏次,不能填到免税栏次去)
那么我们申报时候当然按照红字发票直接填写负值。
附表1填写负数值。
主表自动生成
注意,这里销项税是负数,按理说负数应该退还,但是一般我们都是增加期末留抵税额,留做后期抵扣,所以从表中你看到,期末留抵税额在上期留抵税额10000的基础上增加了这张红字发票的税款,变成了23000。
所以,你前期这种红字发票是缴纳过增值税的,那自然就要退税,实际中变成留抵税款,也相当于是退还(抵扣的方式,抵减后期产生的增值税)。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自然也不存在退还或者抵的。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该货物免税业务,金额-100000,税额-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这种情况,免税业务前面本身没有交税,所以负数申报不会影响留抵税额等信息,就是冲减了销售额而已(以前免税,现在也回到免税栏次去做负数申报)。
那么如果是简易计税的呢,简易计税是直接按照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是相对独立的存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当期发生多少就交了多少增值税,不参与一般计税的抵扣。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简易计税,征收率5%,金额-100000,税额-5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附表1按照红字发票填写。
主表填写:
因为简易计税不存在期末留抵,所以如果红字,那就会形成期末应退税额,比如本案例就是这种情况,期末应退5000,只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先留在申报表上,待后期有新增的应纳税额,再进行抵。
方法很简单,但是实操中,最大拦路虎是什么?
拦路虎就是填负数有可能会出现异常比对,申报无法比对通的情况。有些地区税务局申报系统设置了不允许填写负数,这个时候你申报时候就要出现异常比对提示。
其实这个时候也不用担心,只要情况无误,数据没问题,那么方法就是要么大厅申报,要么比对异常后提交申报申请远程异常比对申请,通过后解锁税盘即可。
02#
小规模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小规模红冲发票如何申报原理其实也和一般纳税人一样。就是减少你销售额,但是关键就是你是减少征税销售额还是免税销售额的问题,这个是比一般纳税人更复杂的存在。
同样一种红字1%普通发票,可能以前是交过税的,也可能以前是免税的(不超过起征点免税)。
所以之前交了税金的涉及退回,以前是免税的呢就不涉及退税,相应冲减销售额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思路,只是现在我们要通过申报表把这个思路的结果表达出来,最终实现减少销售额、减少税金的目的,我的思路就是红字发票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一个思路。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开了一张3%红字专用发票,系2023年销售的退货(22年放弃了免税开的3%的专票)。
如图:
当季度除了这张红字专票,其他并未开具任何发票,也没有其他无票收入。
那么这张红字发票如何申报呢?
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之前销售了交了3%的税,这个季度需要申请退这3%的增值税。
申报表我们如实填写负数就行了。
你这个时候总不可能把这个负数不填或者填到小微免税去,那你之前交的税就白交了。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小规模3%适用免税业务,开的免税发票呢?
比如昨天文章的这个案例。
本季度红冲了22年的一张免税发票,-9100,这张免税发票以前自然是没交过税的,其实我们应该先单独撇开这张负数发票看看企业当期的销售额,当期销售额是大于30万,当期是个征税状态。
而-9100能去冲减当期征税销售额吗?显然是不能的,因为你本身没交过税,你只能回到你自己该去的栏次,那就是免税栏次去。
所以申报表最终应该是这样填写:
其实这种填写方法并无任何问题,红字发票那里来的回到那里去,之前是免税的,现在红冲也在免税栏次填写负数,需要在相应的位置填写负数。
但是这种填法实际申报时候系统无法通过。
系统提示栏次不能为负数。
这个是红字发票申报的通病,是系统为了监控纳税人,防止纳税人随意红冲的一个设置,基本上我们填写负数都会出现比对异常。
不能因为不能通过就觉得是错误填法。
其实包括前面说的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也存在类似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觉得没问题,可以有几方面的解决方案。
1、如实填写,然后大厅申报(大厅会给你处理申报不过的问题)
2、如果不想去大厅,这个红字也不涉及退税,也可以先不填这个负数,填为0。(这种方法呢就是销售额和开票存在差异,只是不影响税额而已)
3、有些税务局还会告诉你,你需要修改以前的申报表,把这笔红字负数调整到以前申报表去,然后再申报23年的增值税,这也是一种办法。
总之,都是遵循了,免税的红字不能冲减当期征税的销售额的原则。
红字发票的思路其实就是这样,也觉得这是一个符合原理的思路,你交过税自然可以冲减并退税,你都没交过税,你自然不能冲减并退税。
当然,根据之前留言反馈,很多朋友实操中也不是这样干的,直接冲减了征税栏次的销售额,申报也过了,税务局也没管,可能有些税务局还指导你这样操作,但是实际应该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多加思考,有了思考,以后遇到红字发票,不管怎么变化,都会有解决思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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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出来后,很多小伙伴比较纠结两个事情:
1、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票?开专票到底是开1%还是3%?
2、之前开了免税、3%普票了,后边应该怎么处理?
今天,我们将主要围绕这个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聊一下。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内容为学习政策的理解总结,仅供大家参考,并不能作为大家的办税依据,实际的开票、纳税、申报等事宜,仍需以税务局的口径和要求为准。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票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解读文件来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0万以下免税的,可以对部分或者全部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票;适用3%减按1%的,也可以对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放弃减税,并开具专票。
从理解的角度,由于还没有明确的官方口径,有些具体事项可能存在一些争议:
比如开的专票是不是计入免税额度?专票是开1%还是3%,还是二者都可以?我们个人的理解如下,供大家参考:
当然,也有声音认为,专票只能开3%,或者专票可以不计入10万的免税额度,大家具体还是以税务局口径为准,或者等税务局的具体答复文件。具体我们就不讨论了,讨论多了也无益。
然后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在政策公布之前,已经开了免税或3%征收率普票(纳税义务时间在2023年),如何处理?我们挨个来看。
1、在政策公布之前,开了3%的普通发票,如何处理?
依据最新政策而言,开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是不行的。大家最稳妥的方式,可能是直接追回开出的3%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者红冲,然后重开1%的普票。
2、在政策公布之前,开了3%的普票,如果收不回怎么办?
如果参考2023年的税务答疑,有个实操口径或可以参考:直接申报表按1%申报。
但是,这个口径现在是不是还是适用,是没有准确的答案。这个口径,只是一个参考,而且这样操作到时候申报表比对也会有问题,具体需要寻求税务局的明确意见。
3、在政策公布之前,开了“免税”的普通发票,怎么办?
依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开免税的普通也是一种错误的操作。大家最好的操作可能也是追回发票进行作废或者红冲,然后重新开1%的普通发票。
4、开了免税发票,但是无法追回,怎么办?
或可以直接按1%进行纳税申报,如果遇到比对异常,就联系税务局进行处理。
比如你开了一张10300的免税普通发票,然后确实无法收回了。假设公司是按月申报增值税,且1月份只开了这一张发票。那么企业需要按1%来换算销售额,然后因未超10万,享受免税。具体申报表填写参考如下:
与票面税额有差异,不影响申报。
5、还有人可能会遇到,开了3%征收率的专票,如何处理?
一般的选择就是追回3%的专票进行作废或红冲,然后开1%专票,并按1%交税。如果追不回,或者客户强硬要求3%的专票,那么也是可以直接按3%开票纳税,但会造成多交税。
6、极少人可能还开了0%的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有些人因为开不出免税,于是自作聪明,选择0%开具相关发票。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0税率适用的是出口退税企业,这样开票属于完全错误的开票方式,最好的解决方式就一个:收回作废红冲,然后重开。
最后,再次郑重说明一下,以上内容真的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还需要看税务局的答复。
现在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对于企业来说,开具增值税专票还是很方便的。虽然他们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比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与开专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与开专票没有区别。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不管是开普票还是开专票,都需要正常纳税。一般纳税人不管开专票还是普票,对于自己没有影响。但是对于收票一方,却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收票方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开专票还是开普票会影响对方抵扣的问题。毕竟普通发票不能进行勾选普票。
当然,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他们来说开普票与开专票的区别还是很大。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要开具专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人开具的普通,并且还没有超过季度45万的起征点,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企业相比的优势是什么?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不能享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但是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的优势就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但是实际税负方面,反而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更低。
举例说明
比方说,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产品的成本是660,进项税额是85.8(660*13%=85.8)。对外销售的不含税金额是780,销项税额是101.4(780*13%=101.4)。
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01.4-85.8=15.6。增值税的税负=15.6/780*100%=2%。
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的情况,所以它的税负就是3%的征收率。
3%>2%。
这里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这样的结果,恐怕也是超出我们的想象了吧!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竟然更低。
当然,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利润率更高的话,增值税的税负也可能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实际的税负率也会远低于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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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也就是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会硬性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增值税开具发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发票,应评估后再做选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征收,执行的是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的是3%或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13%、9%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客户提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实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甚至有的客户威胁企业,如果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就不做了,导致有的个别小微企业到处去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23年4月1日起由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低于起征点的应税销售额,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要刻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法,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应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与当期的应税销售额有关,那么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的专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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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
纳税人类型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应用增值税税率,应用增值税征收率3%,白酒的消费税税率复合计税,从价征收为20%,从量征收1000元/吨,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基相同,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03,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20+总吨数*100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规定的6%和4%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为3%不区分工业商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但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已经从3%下降到1%,这也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帮扶,希望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度过难关。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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