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劳务派遣收入账务处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派遣收入账务处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全额结算、差额计税
(一)派遣方
1、收款、确认收入、计提税费(选择差额计税,但先全额按照5%计提增值税;因为收到款项与代发工资时间上肯定不完全一致,待支付工资才可以减除)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工资、社保费及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及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3、结转工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费及公积金
4、差额减除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差额计税方式下,工资及社保费、公积金等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派遣单位可以分别就工资及社保费、公积金等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就收取手续费部分开具专用发票;
也可以直接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仅为依照手续费计算部分。
(二)用工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全额结算、全额计税
(一)派遣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一般纳税人按照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注:全额计税方式下,派遣单位可以依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工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全额结算方式下,用工方应当全额取得发票,按照劳务费用依法进行税前扣除;而对于用工成本,并不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三、差额结算(即用人单位自行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
(一)派遣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此时派遣单位只就实际收取手续费确认收入、计提税费、开具发票。
(二)用工方
1、支付劳务派遣手续费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支付工资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用工方直接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则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依法进行税前扣除,并负有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同时,工资薪金支出作为用工单位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
有跟多的想法疑问请关注留言,看到就会回复哒。
01
什么是劳务派遣?
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特殊规定: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对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02
劳务派遣单位如何选择计税方法及发票开具?
如何选择发票开具及计税方法?
(一)税目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费
(二)开票方法及计税
劳务派遣计税方法
纳税人
计税方法
税率(征税率)
征税销售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全额征税)
6%
全额:(收到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额/(1+6%)*6%-进项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
5%
差额:(收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及五险一金等)
应缴纳的增值税=差额/(1+5%)*5%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全额征税)
3%(一般情况)
全额:(收到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额/(1+3%)*3%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
5%
差额:(收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及五险一金等)
应缴纳的增值税=差额/(1+5%)*5%
劳务派遣开票方法
纳税人
计税方法
税率(征税率)
开票类型
开票方法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全额征税)
6%
全额开具6%普票
自行开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全额开专票或全额开普票
全额开具6%专用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
5%
全额开具5%普票
自行开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全额开普票
差额开具5%两票
自行开票,差额部分开专票,扣除部分开普票
差额开具5%专票
自行开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差额征税”功能,开差额部分的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全额征税)
3%(一般情况)
全额开3%普票
自行开票或代开
全额开具3%专用
简易计税(差额征税)
5%
全额开具5%普票
自行开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全额开普票
差额开具5%两票
自行开票,差额部分开专票,扣除部分开普票
差额开具5%专票
自行开票,在开票系统中选择“差额征税”功能,开差额部分的专票
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纳税 3%或者差额纳税5%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仅针对开具普通发票)
03
差额开票全流程及如何申报
差额征税如何开具发票?下面小慧就给小伙伴们举个例子。
例如:甲劳务派遣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差额征税,2023年9月向用工单位乙公司收取4806.52元,发放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合计4606.53元,该劳务派遣企业选择差额计税,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销售额=4806.52-4606.53=199.99元
应纳增值税额=(4806.52-4606.53)÷(1+5%)×5%=9.52元
则甲公司财务有三种开票方式:
开具一张金额为4806.52元的普票(用人单位不能抵扣进项)
开具一张金额为199.99元的专票(用人单位只能根据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和一张金额为4606.53元的普票
使用新系统中差额开具功能,开具一张总额为4809.52元、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人单位拿到发票后,按照发票上的税额“9.52”抵扣进项。其中扣除部分4606.53元不能开具专票,会体现在备注中。
如下图:
这里很多小伙伴不知道怎么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填开发票,这里猫叔给大家协商方法。
开具方法:打开新系统种差额征税开具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下面我们就以具体案例来看看如何申报?
第一步:填报附表一
差额扣除部分的金额填写在9b行12列
第二步:填写附表三
第三步:主表申报
第5行'本月数”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的申报就基本完成了
案 例:
2007年,某劳务派遣公司将几名劳动者派遣到某学校从事后勤工作,工资及保险费由学校交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和缴纳,同时,学校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元的管理费。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都是两年一签,且期限相同。2023年2月,两个合同均到期。在此之前,学校曾表示无法明确是否续签及续签多久,但仍将继续用工一段时间,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均未提出异议。因此合同到期后,这几名劳动者仍在该校工作。直到今年6月,学校后勤表示将退工,并告知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开出了退工通知单。
于是,几名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3月—6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将劳务派遣公司与学校一起列为被申诉人,诉诸劳动争议仲裁。学校方表示愿意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造成的,因此,双倍工资应当由派遣公司来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学校的要求来管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也是由于学校责任所导致,因此,应当由学校来承担全部责任。三方就责任的承担引起了争议。
分 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劳务派遣用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包括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学校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方式履行退工手续,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本案中,因为学校的原因导致没能与派遣公司续订劳务派遣协议,而派遣公司以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由,没能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学校应当属于违约行为,而派遣公司则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由于派遣用工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派遣单位违法,还是用工单位违法,都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的连带责任应当理解为完全连带责任,而非部分连带责任。完全连带责任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都应当独立对派遣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无论是由哪方违法导致劳动者受损害。即使被派遣劳动者只起诉一方,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即在劳务派遣争议中,法院是有权利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告的。#p#分页标题#e#
在完全连带责任的前提下,仲裁员或法官在审理此类劳动争议时,只审查派遣方和用工方是否给派遣员工造成了损害,是否应当依法对派遣员工承担法律责任,若成立,那么就会裁决或判决向派遣员工承担的具体责任内容。具体到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就应当裁决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裁决生效以后,派遣员工可以向派遣公司主张这两项经济赔偿,也可以向学校主张。在双方都不支付的情形下,派遣员工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任何一家赔偿。若法院执行派遣公司赔偿,且派遣公司的钱不够,那么派遣员工还可以就差额申请强制执行学校支付。在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执行完毕的前提下,派遣公司和学校可以根据双方的派遣协议来确定究竟是哪一方的责任,以便向真正有责任的一方追偿。
——转载2023年7月14日《中国劳动保障报》
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及开票政策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一、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增值税政策:财税[2016]47号文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税2023年第13号规定这,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除湖北外,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湖北免税)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二、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开票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就差额部分开具专票,工资、福利和社保、公积金部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则可以按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2023年第13号规定这,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除湖北外,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湖北免税)计算缴纳增值税。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只能就差额部分开具专票,工资、福利和社保、公积金部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征收率5%。
现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5%)=9523.81 元
会计分录:
1.收到劳务派遣费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0.9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7619.05
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800000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095.24
贷:主营业务成本38095.24
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9523.81
贷:银行存款9523.81
发票开具:发票分类编码: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一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万元,二是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20万元和一张普通发票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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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差额扣除,不可以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于企业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允许差额扣除的仅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在可以差额扣除的范围内。
参考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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