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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8

【导语】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16篇)

【第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

现在买食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知道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关于食品的包装,我们国家也是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基本的就是gb 7718.那么国标对哪些内容进行了要求呢?我带大家来揭秘。

首先是gb 7718全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2023年4月20日正式实施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是所有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

到这里可能有人就会问了,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呀?有点迷糊,官方的定义是这样的: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开始已经计划好一包的重量这就叫定量,包装容器大家应该就比较好懂了,包装袋、杯子、碗等等。

这个标准适合于我们消费者直接购买的预包装食品,比如火腿肠、面包、糖果等等以及一些直接给食品加工工厂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下面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食品的标签国标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哪些内容,帮助大家做一个专业的消费者:

1.食品名称

首先食品名称也是很有讲究的,如果一个产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那么应该选择标准中的名称,不能随便起名字。

2.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是要按照加工食品时的加入量从多到少一一排列;只有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所以看看配料表你就知道它里面什么原料最多了。

另外如果有一些产品包装上要说含有什么有价值、有特性(有营养价值,对身体好)的配料就需要在包装上配料表里面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它要是没有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就说明厂家很不专业。

3.净含量和规格

咱们国家的标准对于净含量如:净含量:20g,字符的高度是有要求的。屏幕前的你,闲暇时不妨用尺子量量看。

国标中的规定

4.生产者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大家可以在我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amr.gov.cn)中“服务”→“我要查”→“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

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查询

5.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大家都会看,但希望大家知道,标准中规定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篡改。一旦发现,这样的食品就不要买了。

6.保质期

7.储存条件

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有的,同样可以采用上面的方法进行查询。

9.产品标准代号

产品标准代号呢就是这类食品执行的标准,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产品标准代号,我们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就能够知道,这类产品应该符合哪些要求,里面包含,外观、细菌指标,这些确保了产品的安全。

大家要是有兴趣不妨学习一下gb 7718。

现在你知道食品上面哪些信息不能少了吗?本人是一个食品专业的从业者,食品安全现在全社会都很关注,同时我们需要各位消费者的监督,这样才能是行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2篇】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随便翻开财经网站,关于食品行业的新闻层出不穷。2023年上半年a股食品饮料板块涨幅为大盘涨幅的4倍,疫情期间云上市的良品铺子股价涨幅为427%,主营鱼丸的安井食品股价上涨176%,奶酪上市公司妙可蓝多股价上涨了175%......主打酱油的海天味业涨上了天,农夫山泉港股上市更是让钟孚孚超越马化腾当了'半小时首富'。

这么好的环境,我也想开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怎么办呢?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符合什么条件呢?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开办食品生产企业要特别注意消防,包括以下两点: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是否需要办理?

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是否需要办理?

这两点要根据主体建筑及规模来确定,通常物业管理企业都清楚,可以直接向物业管理单位明确。如果消防没有问题,就可以直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以上的条件,可以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

资料包括: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资料提交后的十个工作日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您的食品企业就可以顺利经营了。

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您,请点赞、收藏或转发给您身边需要的朋友!为方便观看,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一、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受理条件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5、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五、办理流程

六、常见问题

1、请问,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办理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的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2、请问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3、现场提交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法人本人到场提交才可以吗?

法人本人若无法到场,代理人凭法人的书面委托,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第4篇】sc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中国扶贫动态:★刊发扶贫政策信息 ★报道扶贫工作动态★反映扶贫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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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至2023年5月,顾炎兵在担任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期间,采取向同事介绍、打招呼等方式,为妻子经营的企业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多家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业务,收取代理费共计1万余元。2023年4月,顾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主编:《中国扶贫动态》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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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稿来信,欢迎留言,反映扶贫工作问题,您的关注就是对扶贫工作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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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

收藏转发|如何便捷查询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及产品明细表?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时,以及执法人员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使用、销售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核实,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执法人员而言,很多人都不知道哪里可以查询到全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而且更不知道如何查询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明细表,从而一一对照所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具有生产资质。现笔者将平时使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方式广而告之,供广大执法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参考。

友情提示: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都是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单独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要查询全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方式共有两种渠道。

一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这里可以查询全国各地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获证信息,而且能够查询产品明细表上的所有内容,也就能够知晓和了解企业究竟具备哪些食品类别及具体食品品种的生产资质。

进入方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查询网址:

http://spscxkcx.gsxt.gov.cn/spscxk/spscxkindex.xhtml

二是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进入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在相应模块可以查询该省市、自治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

【第6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1.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的企业,可否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2.如何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企业需按保健食品备案要求开展检验,取得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后即可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待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按要求进行产品备案。

3.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要求动态生产吗?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以静态核查为主。主要查验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库房管理以及保健食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4.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需要试制几批产品?

获得注册、备案的产品,每个品种至少试制一批,现场核查时需提供每个品种一年内的全项目型式检验合格报告;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每个品种需试制三批,提供三批产品的全项目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5.对免于现场核查和不得免于现场核查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免于现场核查的情形:(1)申请增加同剂型产品,生产工艺实质等同的保健食品;(2)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申请人声明关键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

不得免于现场核查的情形:申请人在生产许可有效期限内:(1)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2)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被立案查处的;(3)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4)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

6.提报生产工艺实质等同声明有哪些要求?

增加同剂型、生产工艺实质等同的保健食品,申请免于现场核查的,应提交生产工艺实质等同声明,应详细说明申报品种、工艺等同品种的生产工艺,应申请与经现场核查合格的品种生产工艺实质等同。

7.注册转备案品种,如何申请生产许变更?

已获许可品种,由注册转为备案的,应同时申请减少原注册品种、增加转备案品种。

8.对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是如何管理的?

为其他企业提供动植物提取物,作为保健食品生产原料的,应按照要求申请原料提取物生产许可;仅从事本企业所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的,申请保健食品产品生产许可。

9.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如何办理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无论是否迁出原发证监管部门管辖范围,都要重新申请许可。

10.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明细表)、有效期届满的,如何申报?

应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可同时申请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延续,两者无先后顺序要求。申请延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在该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第7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要有厂房。厂房所在地周边无粉尘/沙土/异味/垃圾场等污染源,厂房设置要有原辅料仓、成品仓、包材仓、生产车间、检验室、留样室等,生产车间动向设计布局要符合工艺流程和审查要求,厂房装修和配套应符合gb14881规范和对应产品审查细则要求。厂房一般最小不能低于300平方左右(要满足各功能间面积配置需求)。

二、要对应厂房所在地址办理带有“食品生产加工”字眼的营业执照,产品试产并送检合格,持有合格检测报告。

三、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建立溯源用的成套的记录表格。

如果上述要求都不明确或不清楚,可以直接选择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办证全程辅导,包括厂房选址评估、规划设计、出图预算、装修施工、申请、培训、应对审厂,直到拿到证书。

【第8篇】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有效期多长?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续证时要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建议应在有效期届满3到6个月前就要准换证的工作,以免第一次续证不通过导致许可证过期的情况)

【第9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qs)产品范围

a、老5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1、小麦粉,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

2、大米,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3、食用植物油,包括以菜籽、大豆、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和红花籽等植物油制取的毛油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的半精炼食用植物油(一级油、二级油)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调和油、高级烹饪油、色拉油)。不包括芝麻油(香油)。

4、酱油,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5、食醋,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不包括保健食醋。

b、新10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1、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2、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3、饮料: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4、调味品:糖、味精

5、方便面

6、饼干

7、罐头

8、冷冻饮品

9、速冻面米食品

10、膨化食品

三全食品车间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

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 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如,2001年吉林市发生的学生豆奶中毒事件,就是因为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艺参数,将杀菌温度由82℃降低到60℃,不仅不能起到灭菌的作用,反而促进细菌生长,直接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致使大批学生食物中毒。

产品标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生产。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必须执行,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不允许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应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该企业标准无效;对于具体的产品其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如生产小麦粉则要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小麦粉中使用的添加剂及添加量必须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生产大米则要符合国家gb1354—1986《大米》的要求。

人员要求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因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任的不同,对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则要求其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则要求其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对于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无尘室www.iwuchen.com)

产品储运要求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检验能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如生产酱油的企业应具备酱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

产品包装标识要求产品的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不同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容器,要求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qs)申办流程

许可证申办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办证工作日须知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来源:广州佰伦净化 www.bacclean.com

【第10篇】淘宝散装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需求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登记表及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5、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督老师会派人到现场勘察

不同食品经营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如有需求私信小编哦

【第1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

为快速了解2022版《通则》的主要修订变化,现将其与2016版进行比对分析,并针对其中的几大亮点进行解读,以供参考。

亮点一:明确未列入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审查的原则

《通则》第四条新增了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亮点二:明确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则》规定,申请材料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办法》规定一致,有利于做好与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

亮点三:对于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了归纳分类,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

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部分条款直接引用其相关条款。审查材料应当符合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详见第九条规定。

1.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只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必要且重要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取消提供的材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可通过内部监管信息系统核验申请人的主体信息,其他相关材料可以在现场核查环节现场核验信息。

2.规范了申请材料的部分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修改为签名或加盖公章;新增从事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

3.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亮点四:除首次申请许可外,明确需现场核查的情形

在现场核查方面,明确了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的各种情形,具体条款如下:

《通则》第八条,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的三种情形: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通则》第十条,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二条,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五条,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亮点五:缩短了部分审查环节的时限

缩短了部分现场审核的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审查过程中审核组的异议解决环节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核查组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完成现场核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详见《通则》第二十、二十八条。

亮点六: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

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

亮点七:新增终止许可的相关规定

《通则》第二十九条新增应当终止许可的情形及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申请人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申请终止许可。申请人申请的中止时间到期仍不能开展现场核查的,或者申请人申请终止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许可。

《通则》第三十条新增根据立案调查结果应终止许可程序或恢复许可程序的具体情形。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被立案调查或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生产许可程序。

亮点八:附件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修改生产场所等3项分值

1.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分开。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相关审查内容及分值有所变化,生产场所的评分减少;设备设施的评分增加;管理制度的评分增加。

3.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现场核查评分标准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情况全部符合“核查内容”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轻微或偶然发生,不会对食品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整改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申请人内部普遍、严重、系统性或区域性缺陷,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得0分。试制食品检验报告核查判定得分为1分、0.5分和0分。

4.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维修保养等核查内容,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2022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与2016版比对表

文章来源:食品标法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1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上两期,红餐君讲解了餐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但是,某些涉及食品加工的餐厅想要开业,还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天,红餐君就和大家讲讲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每天一篇干货,助力餐饮人成长!欢迎关注“餐饮知识树”)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

申请资格

只有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才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明确申请类别

经营者要明确自己申请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

具体类别:

满足申请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

选择申请方式

接受现场核查

注意以下事项

小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此证就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店家,将会被责令停止营业以及被处以高昂的罚款。所以,各位餐饮人还是别怕麻烦,要尽快办理好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辑 | 红餐_尹伟豪

设计 | 红餐_邓烨仪

每天一篇干货,助力餐饮人成长!欢迎关注“餐饮知识树”

【第1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办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食品安全权提供了更大的保障,虽然处罚力度不小,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屡屡出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是否符合安全规定:1、具有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2、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有效;3、销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食品安全,企业盾牌。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国内各种食品安全“门”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人们的饮食信心,人们也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今后还有多少‘门’要打开?”前不久,就有几家企业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创业经营的小商家都知道,想做食品、餐饮服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正誉集团在这方面能够做到尽善尽美,关于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税务筹划,个税申报,社保筹划,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司注销,各种资质代办,欢迎详询。

【第14篇】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相关的餐饮服务业的商家都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证件之后才能合法的经营。

【第1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新网1月3日电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公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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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提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办法》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还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办法》提出,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办法》还提出,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法》还就许可证管理、变更、延续与注销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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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是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的重要技术规范。《通则(2022版)》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对食品生产者来说又将产生哪些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即将施行的《通则(2022版)》。

一、为什么要修订《通则(2022版)》?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许可申请材料,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二是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以下称《许可办法》)相关要求,使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与《许可办法》衔接一致;三是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需要,统一许可审查标准,规范全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通则(2022版)》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通则(2022版)》修订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依据新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许可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修订现行《通则(2016版)》中与之不相适应、不一致的内容;二是贯彻“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使条款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等要求保持一致;三是充分吸收采纳地方经验做法,切实解决近年来地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四是细化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流程,增强《通则(2022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加适用于新形势下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需要。

三、《通则(2022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则(2022版)》共5章39条,包含5个附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许可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删除“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要求。

(二)调整许可实施主体及适用范围。把食品生产许可实施主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明确《通则(2022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三)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规范核查人员组成及职责。细化核查人员资质、数量、能力、回避要求及选派原则,明确了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

(五)明确新食品品种的审查要求。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六)调整审查环节时限要求。为确保审批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定了现场核查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七)明确现场核查要求。除首次申请许可外,许可证过期再申请、生产场所迁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以及变更及延续许可涉及生产条件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要求组织现场核查。

(八)便利企业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明确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的要求。

(九)加强与特殊食品审查要求的衔接。对涉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有特别要求的,作出了特别规定。

(十)对条款内容进一步优化。包括:按照许可情形分别列明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的情形和材料审查的内容,便于审查人员和申请人操作;修改申请材料加盖公章要求;进一步明确观察员的职责和选派要求;明确现场核查评分判定方式为“根据不同类别名称的食品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评分判定”;完善因不可抗力和申请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等情形中止许可后的闭环管理措施;明确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完善现场核查项目。

四、对《通则(2022版)》如何把握和使用?

《通则(2022版)》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不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通则(2022版)》应当与申请人申请许可的食品品种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五、食品生产许可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哪些?

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被受理后,与许可有关的主要审查程序为:

一是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二是经申请材料审查,符合有关要求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审批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及时作出现场核查的决定并组织现场核查。

三是审批部门决定实施现场核查的,应当组建核查组,制作并及时向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

四是核查组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是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

六是现场核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的,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是申请人的日常监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哪些情况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除了《许可办法》规定的首次申请许可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外,《通则(2022版)》第十五条还明确了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其他6种情形:

一是属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包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后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二是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三是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四是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

五是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

六是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七、对实施现场核查的核查组及其人员有哪些规定?

《许可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现场核查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通则(2022版)》进一步细化了对核查人员的要求,除规定核查组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等要求外,还明确了核查组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组长由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等要求。核查组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协调核查进度、汇总核查结论、上报核查材料等工作,对核查结论负责。核查组成员对现场核查分工范围内的核查项目评分负责。《通则(2022版)》还规定了核查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回避要求。

八、现场核查内容有哪些主要变化?

《通则(2022版)》的附件2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规定了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实施现场核查所要核查的项目。与《通则(2016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核查内容,二是增加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核查内容,三是增加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核查内容,四是分别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五是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九、现场核查工作中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平面图、设备设施布局图的审查要求有哪些?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是展现和记录申请人生产场所原始情况的关键材料,需要在现场核查时由申请人按要求如实提供,由核查组在现场核查时查验图纸与生产场所是否一致,并由核查组在核查结束后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送达日常监管部门,作为证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十、现场核查如何计分并判定核查结果?

为了服务许可申请人,减少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许可机关的行政成本,《通则(2022版)》规定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的类别分别核查、评分。申请人同时申请生产多个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的二级分类“类别名称”分别核查、评分,并判定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全部核查项目的总分为100分。考虑到不同情形的现场核查项目可能不是全部核查项目,现场核查结果以得分率进行判定。参与评分项目的实际得分占参与评分项目应得总分的百分比作为得分率。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0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十一、对试制食品有哪些规定?

为与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保持一致,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通则(2022版)》规定试制食品不得作为食品出厂销售。申请人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因增加食品类别申请变更许可的,应当在现场核查时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

十二、申请人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通则(2022版)》对许可审查工作中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细化:

一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现场核查时,申请人应当配合核查组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现场核查首次和末次会议,申请人有权对初步核查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辨,有权要求核查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三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在现场核查报告上就核查结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四是申请人可以在许可机关不予申请人行政许可或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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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食品生产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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