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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51

【导语】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16篇)

【第1篇】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

1、外部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一个国家的法律健全稳定,政治也会相应比较稳定,市场竞争也会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竞争会更公平和规范,企业的整体经营环境会更好一些,决策和行动具有可预期性;

2、内部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企业的内部风险源自于企业自身的经营业务,包括企业战略的制定,财务的运行和经营的活动等方方面面的风险。与外部风险相比,内部风险一般更容易识别和管理,并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来降低风险和控制风险。

【第2篇】企业财税管理的风险

企业财税合规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内部财税管理和遵守法律法规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因财税问题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建立流程、主要内容和执行方法等方面来介绍企业财税合规制度。

一、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意义

(1) 维护企业形象

企业财税合规制度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内部财税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基础,是企业保持良好声誉和形象的重要保障。如果企业财税问题频频被曝光,会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甚至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 减少财税风险

财税合规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税务内控制度,能有效预防、发现和纠正财税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安全。合规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内部财税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财税风险的发生。

(3) 保障投资者利益

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投资者更加放心地投资企业,保障其合法权益。只有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内部财税管理合规,才能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和利润保障。

二、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建立流程

(1) 需求分析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需求分析,了解自身的财税管理情况,评估财税合规风险,确定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制定制度框架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财税合规制度的总体框架,包括制度名称、制度适用范围、制度目的、制度依据、制度内容等。

(3) 制定制度具体内容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税合规制度内容,如内部财税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等,确保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4)制度审批和发布

制度的审批和发布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和层级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度的发布需要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让员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要求。

(5) 制度执行和监督

制度执行是企业财税合规制度建立的最终目的。企业需要通过内部培训、考核、奖惩等方式,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

三、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内部财税管理制度

内部财税管理制度是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制度适用范围、财务管理流程、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财税管理行为。

(2) 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是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会计报表编制、审计报告编制、会计核算政策、会计估计方法等方面,旨在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发票管理、税务审计和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旨在确保企业合法纳税和遵守税务法规。

(4)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等方面,旨在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执行方法

(1) 建立内部培训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财税合规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财税合规意识和水平。

(2) 加强内部监督和检查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制度的执行效果。

(3) 建立问责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责任进行追究,提高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效果。

(4)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内部的财税合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建立合规监测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合规监测机制,对企业的财税合规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企业的财税合规。

五、总结

企业财税合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企业财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合法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财税合规制度,并加强内部培训、监督和检查等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合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企业的财税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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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企业微信打卡伪装定位有什么风险

现在的互联网非常发达,公司会要求员工下载办公软件,用于管理员工打卡考勤等。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多员工会耍小聪明,下载一些虚拟打卡定位软件来修改自己的定位。据悉,虚伪定位打卡软件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是非常有害的。

1. 虚拟定位软件厂家未必可靠,可能会读取用户信息,有隐患。

2. 虚拟定位软件下载的渠道千奇百怪,没有经过应用市场的检测,可能本身就带有病毒等问题,损害用户手机和其他正经软件。

3. 许多虚拟定位软件功能技术含量较低,网络上相关软件呈泛滥之势,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类犯罪行为的工具。

4. 虚伪定位打卡软件产品相当于掌握了员工信息、企业内部机密,所以其危害性较大。

【第4篇】企业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哪一些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企业经营的成果。

1. 战略风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战略风险主要有:战略管理风险(包括:战略规划风险、战略实施风险、战略调整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产业结构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社会责任风险、政治风险(国别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海外市场开拓风险、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国际贸易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实施风险、投资中止退出风险)、并购重组风险(估值与定价风险、尽职调查风险、执行与整合风险)、政策风险、集团管控风险(子分公司管控风险)、组织机构风险(机构设置调整风险)、企业文化风险(道德风险、廉政风险、企业文化建设风险)、公共关系风险(媒体关系风险、危机沟通风险、社会舆情风险、政府关系风险)、业务合作风险(业务合作伙伴关系风险、业务合作伙伴信用风险)。

2. 市场风险。企业在市场方面面临的风险有:竞争风险、客户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客户关系维护风险、客户商业模式风险)、市场开发风险、价格风险、品牌与声誉风险(品牌推广与维护风险、企业声誉风险)、证券市场风险(信息纰漏风险)、汇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市场风险的评估难度相对较大,同企业经营的整个宏观、微观环境有紧密的关系,在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需要提防传统竞争对手,更需要注意潜在以及跨界竞争,在当前的经营过程中,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冲击力非常大,因此,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竞争对手的来源,时刻提高警戒。

3. 财务风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需要同证券机构、供货商、客户、银行等各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协作关系,财务风险的防控需要企业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在此,我将我本人的一些收集整理分享如下;财务风险包括:现金流风险(融资风险、资金短缺风险、债务风险、应收/预付账款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金使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预算管理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预算考核风险)、会计与报告风险(会计核算风险、财务报告风险)、成本费用风险、担保风险、税务管理风险(税务筹划风险、税务操作风险、税金缴纳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资本运作风险(融资风险)。

4. 人力资源风险。在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于人力资源的竞争,如何降低关键核心岗位人才的流失,并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企业如何吸引有能力、有理想、有激情的年轻人的加入?在此,我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人力资源风险罗列如下:人力资源规划风险、招聘与留任风险、人员配置风险、关键人才流失风险、培训与发展风险、绩效考核风险、薪酬与福利风险、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用工风险、雇主责任风险、员工职业健康风险。

5. 法律风险。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公司法》、《刑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因此,在企业运用过程中面临这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管理风险、法律纠纷风险、合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重大决策法律风险等。

6. 信息系统风险。当前为提升企业经营运作的效率,企业都已经运用相关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信息系统规划风险、信息系统架构风险、信息系统运行风险、网络与操作系统安全风险。

7. 其他风险。健康安全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环境保护风险、节能减排风险)、研发风险、技术风险(技术变革风险、技术停滞落后风险、技术引进风险、技术应用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商业秘密管理风险(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侵犯商业秘密风险)、新兴业务拓展风险、稳定风险、保密风险、采购风险、存货风险、物流管理风险、国际货物运输风险、生产管理风险等。

【第5篇】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必不可缺少的一个系统就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在企业的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上存在各自为政、就事论事的倾向不能从较高层次审视内部控制问题,许多规范内容侧重原则性,可操作性相对较差。

2. 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不明确。大部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于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等方面处于内部控制目标的最低层次,在经营效率效果、增加相关者利益价值方面关注很少。

3. 内部控制范围过于狭窄。内部控制五大要素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之相比我国内部控制内容集中于会计领域内容范围过于狭容。

4. 内部控制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内部会计规范要求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内容及相关岗位应当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及反馈环节。

【第6篇】企业涉税风险自查

2023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有人忙着打折季购物,有人忙着享受年假旅行,而财务人正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各种报表、总结、盘点企业的账务+税务情况、审计、预算、汇算清缴应接不暇。

国家希望企业多缴税,老板希望企业少缴税,会计们真的是“夹缝中求生存”,需要不断在税局与公司之间机智地寻找平衡点,谨防跨越“道德红线”。

哪些发票还未收?哪些货款还未回?

哪些费用超标了?哪些资产出问题了?

哪些业务存在税收风险了?

这一切都与企业所得税息息相关,对汇算清缴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收入、成本、费用,涉及企业日常经营的方方面。

如何才能轻松全面的做好税务风险自查呢?

一图清晰规避风险,稽查从容应对。

(详细信息点击图片,放大原图)

01、收入

下列收入是否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6条详细内容请查看图片)

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是否存在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问题?

是否存在未作纳税调整的问题?

是否存在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02、成本费用

是否存在虚增成本费用?(4条详细内容请查看图片)

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列支成本费用?(28条详细内容请查看图片)

是否存在未作纳税调整?(14条详细内容请查看图片)

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03、资产损失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有证据证明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不真实、不法的,应依法作出税收处理

04、关联交易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05、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06、其他

总分支机构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分配比例时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有无利用地区间优惠税率少交税款的情况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自查清单

原图下载及详细内容,请“了解更多”

【第7篇】初创投资企业财税风险

今魏文王问扁鹊:“你们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高明呢?”

扁鹊脱口而出:“大哥最善,二哥次之,扁鹊最为下。”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回答:“我大哥治病,是治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我二哥治病,是治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是治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扎针、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都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文王连连点头称道:“你说得好极了。”

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思考疫情三年对经营企业的思考。

风险的定义是什么? 是超出自己或企业的能力,解决不了的事情。比如今年恒大的爆雷。

那么应对风险企业有哪些解决的办法呢?

很多时候看到新闻中大型企业的倒闭,几乎全部是现金流出现问题,难道说这些大型企业都没有应对风险的机制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为什么会有超出自己负担的负债呢?那一定是企业的财务部门提出所谓合理负债的问题。那为什么会提出合理负债这个理念?那是从公司建立之初和财务在遥远的荷兰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杠杆机制。那杠杆为什么会出现问题,因为所有的财务合理都是建立在过去收入没有变化,政策没有变化,外部因素没有变化。但是为什么出现问题?是上述问题都出现变化了,本来一个500匹马力的火车带动一节车厢,现在突然火车变成了100匹马力,那火车除了停下来没有任何解决的办法。那对应企业就是倒闭,清算了。

不说大型企业,就说所有创业者,为了什么创业?为了老有所养,为了换个大房子,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生活的更好。那一定不是为了负债到一辈子都还不起,一定不是为了老父母住的地方都没有,病都没有办法看。那风险就是经营企业最要优先考虑的情况。

如果在你经营企业的时候可以压缩自己的开支,把自己家里的住房慢慢和企业分开,把它变成没有任何贷款,银行贷款关乎信用问题,可以欠外债,但是自己手头保留随时可以把所有欠款还上的能力,说到这里提一句财务上的一句名言自己的理解“负债合理”。难道就是说创业者把所有资产可以抵上所有债务,那创业者二十年的心血,从青年步入中年,那时间还有吗?所有这个负债合理慎重理解。

【第8篇】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签订合同、借贷、租赁、采购等进行各种事务,会产生很多债权和债务,这些都属于企业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若企业的债务处理及时,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那企业的债务风险由哪些原因产生?又该如何防范呢?

一、企业的债务风险主要分为外部环境引发的风险和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

(一)外部环境引发的风险有: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跨地区、跨行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涉及到该行业的利益,采取的一种保护主义措施,对内实行特殊保护与扶持,对外进行歧视和排挤,致使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其他行业的债权人无法行使其债权;

2、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债务风险。一些企业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制造合作机会或者借机占领市场、挤垮竞争对手。

(二)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有:

1、订立合同前的不审查。在订立合同前,未严格审查合同方的资质、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导致合同方无力偿还。

2、履行合同中的管理不到位。未派专人负责管理;未及时保留履约中的证明材料;亦未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企业债务不断增多,形成恶性循环。

3、怠于采取法律手段。不同合同方协商、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更未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导致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已过,给企业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二、企业的债务风险,该如何防范?

1、协商清偿

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2、诉讼清偿

协商清偿属于私力救济,而法院的强制清偿属于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诉讼手段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行使担保物权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我国法律规定在债权之上可以设定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押权,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担保物并以其价金优先受偿。但实践中,不少债权人不注重担保物权的作用,未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纵使债务人提供物权担保,也不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积极地行使担保物权,因而使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4、债权转为股权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这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种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

5、企业兼并清偿

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6、破产清偿

当债务企业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依法及时地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保证自己的债权最大限度地满足。

总之,企业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企业拖入绝境。请企业们一定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进行处理,保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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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防范企业融资风险的策略有哪些

企业管理者应结合风险预警目标和风险管理队伍水平,合理选择风险评估 方式,对风险程度、结果等进行分析,便于及时做出融资对策。以下是防范融 资风险的主要策略。

①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模式

企业管理者应及时确定风险预防目标,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 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企业管理者必须对市场融资环境和自身的融资能力进行判断,保证融资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促进企 业在市场经济中能健康发展。

②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

企业的融资数量和资金投放使用时间,都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量及 其使用时间决定的。

不管企业通过何种融资方式、融资途径,都必须首先确定 融资量,资金量对企业选择一个合理的融资方式有重大意义,确定一个融资限 度也有利于企业控制融资、降低风险。如果融资量不够,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 营就会造成不良影响;而融资过剩,又会增加企业的融资资本,降低企业资金 的有效使用率。

③认真选择融资模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给整个中国创造了新的发展环境,尤其是资金 市场的完善,让企业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广泛,融资方式越来越多,但不管通过 哪种方法进行融资,企业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代价就是企业会出现不同的资 金成本。

融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要带领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融资政策、 方针和法律规范,科学选择融资方式,并注意融资成本的占用。综合考察各种 融资方式,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从不同的资金需求和企业的经营条件出 发,寻找一种最合适企业的融资方式,真正减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④健全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通过融资促进自身发展,提高竞争力,扩大生产规模,但在此过程 中,企业管理者需增强风险意识,全面考虑可能会引发风险危机的各种因素, 完善企业内部的融资机制,加强融资监督,将融资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在企业生 产发展的各环节中。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勇往直前。 企业还应建立融资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在未得到董事会批准的 情况下,企业一律不得对外融资,对于违反融资规范的行为,企业管理者有权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⑤防止骗贷,落入陷阱

为了预防融资陷阱风险,企业管理者可委托律师对投资方的具体信息进 行调查,以防受骗,并签订临时合同,首先约定好违约责任,预防因陷阱造 成不必要的损失。

企业采用增资扩股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时,需要 在初始股权的结构设置上保证企业的绝对控股权,同时也要考虑到失去控股 权的风险。

⑥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是降低企业融资难度的一种手段,但我国企业融资的担保体系还不够 完善,基本处在初级阶段。

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能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吸取 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有节奏、有效率地完善担保体系, 从而有效地解决企业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 件,以及为企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

⑦企业管理者需增强法律意识

我国的各种法律制度、规范陆续出台,企业融资也在法律的规范下显得井 然有序,企业的融资空间在法律的监控下有所缩小,而那些违反法律的融资行 为必定会受到制裁。

企业管理者从现在开始,转变观念,遵守法律的规定,规 避法律风险,使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第10篇】购买企业债券有什么风险

购买企业债券的风险有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会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高带来的风险,所以在选择债券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以往的债券支付情况。

【第11篇】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1、分散法

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分散投资风险,避免因企业独家承担投资风险而产生的财务风险。另外,市场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易变性,企业为分散风险应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即同时经营多种产品。一般来说,长期投资的风险大于短期投资的风险,股权投资的风险大于债权投资的风险,证券组合投资可以分散有价证券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其投资风险低于单项证券投资的风险。当然,风险越大,可能产生的收益也就越大。

2、回避法

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尽管股权投资可能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但从回避风险的角度考虑,企业还是应当谨慎从事股权性投资。当然,采用回避法并不是说企业不能进行风险性投资。企业为达到影响甚至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目的,只能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承担适当的投资风险是必要的。

3、转移法

即企业通过某种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转移风险的方式很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采用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将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在对外投资时,企业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企业,选择包销方式发行,可以把发行失败的风险转移给承销商。采用转移风险的方式将财务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承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4、降低法

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例如,企业可以在保证资金需要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以达到降低债务风险的目的。当市场不可测因素增多,股票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企业应及时降低股票投资在全部对外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设计、努力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市场等手段,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因产品滞销、市场占有率下降而产生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付出一定代价的方式来降低产生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例如建立风险控制系统,配备专门人员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分析、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及化解风险。

5、多角化风险控制法

即多投资一些不相关的项目,多生产、经营一些利润率独立或不完全相关的商品,使高利和低利项目、旺季和淡季、畅销商品和滞销商品在时间上、数量上互相补充或抵消,以弥补因某一方面的损失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12篇】金三时代企业应对风险

2018-12-15

金三时代背景下,财务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财税风险,西安会计培训班认为我们财务人员想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好的立足,并有一个长远的发展,我们就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提升自身能力。

为帮助广大财务人员更好的顺应时代的发展,西安会计培训班特发起倡议成立财税大学堂,邀请全国名师专家,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帮助变革时代的财务人员找到发展的新空间,更好的在行业内立足。

2023年12月8日,西安会计培训班新一期的财税大讲堂在西安市新城区中心戴斯酒店开讲,这次西安会计培训班特邀请到资深税务风控筹划反避税税务稽查应对名师鲍灵光老师,围绕“金三时代企业税务风控与税务筹划”这一主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而丰盛的财务盛宴。

讲座当天虽然是休息日,但是全场座无虚席,只因大家大家那颗渴望学习,渴望进步的心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

活动当天,鲍灵光老师从

模块1 金三时代企业财务报表和纳税评估预警风险识别

模块2 企业税务风险内外部因素分析

模块3 金三时代企业14大税收风险及案例精讲

模块4 税收筹划的基本平台和操作技巧?

模块5 增值税和所得税筹划实务操作及案例精讲?

模块6 综合性税收筹划实务操作及案例精讲?

模块7 新个税制度下企业员工个税筹划

这七个模块出发,用真实并具有实操性和风险警示意义的案例形象的为大家做了一系列精彩的分享,另外鲍老师还对税务筹划分析进行里讲解和现场指导,不讲理论,直接讲解企业最实用的税务筹划思路和方法及技巧。尤其是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综合性税务筹划方面筹划要点突出,筹划风险点点评到位,案例切合实际并有较高操作性。通过学习,学员普遍感到税务筹划确实是很专业的一门艺术,必须以控制好税务风险为前提。否则,税务筹划没有意义。

一天的学习虽然知识满满,但是大家依旧是意犹未尽,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对于自己的工作非常的受用希望以后可以经常参加,还有很多的财务工作者也加入到了我们西安会计培训班的学习大家庭中,期待和我们一起去不断进步,共同成长。而西安会计培训班也将尽我们所能,为我们西安会计培训班的学员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以及和财税领域名师大咖面对面交流学习的机会,帮助我们的学员更好的提升自我,立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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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企业融资风险是指什么呢

企业融资风险又称财务风险,指企业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企业 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企业财务风险是客观存 在的,因此安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对企业财务风险, 只能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

【第14篇】企业融资风险是如何产生的

如果企业决策正确,管理有效,就可能使企业的资金利润率高于借款利息 率。但由于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任何突发状况都有 可能导致企业决策失误、管理措施失当,从而使得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 大的不确定性,融资风险也由此而生。

【第15篇】企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哪些

企业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

2. 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

3.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4. 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第16篇】农产品购销企业涉税风险知识培训

关于发布第一批普遍性风险提醒清单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帮助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降低涉税风险,我们在日常税收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筛选出多发易发的具有普遍性的涉税风险事项,并编制了风险提醒清单。现将第一批普遍性风险提醒清单发送给您,请您对照清单,主动核查风险点并及时纠错,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

第一批普遍性风险提醒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风险描述

提醒内容

1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但未按照规定开具免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2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

行业登记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错误地按制造业等13个行业退税,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3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

少计增值税应税收入,虚增留抵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4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

进项税额应转出未转出导致多退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5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

虚增进项税额导致多退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6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虚增留抵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7

增值税申报

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虚抬收购价格、虚报收购数量,非法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虚抵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8

增值税申报

企业取得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未分别核算,已做免税收入申报,但相应进项税额未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9

增值税申报

企业用于非正常损失、用于免税或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0

增值税申报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未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2

增值税申报

财政补贴收入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3

消费税风险

未按规定做消费税税种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14

消费税风险

消费税申报收入小于增值税申报收入,导致少缴消费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5

消费税风险

消费税零申报但有应税消费品发票开具,导致少缴消费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6

消费税风险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消费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7

出口退税风险

出口货物未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18

出口退税风险

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的,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19

出口退税风险

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以下简称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

20

出口退税风险

出口敏感产品价格低值高报,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21

出口退税风险

将未纳税或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将未纳税或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22

出口退税风险

买卖报关单信息,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导致骗取出口退税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是通过报关行等单位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的手段取得”的,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23

出口退税风险

未按规定收齐备案单证,导致出口货物违规适用退(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4

出口退税风险

未足额收汇,也未提供不能收汇的有关证明材料,导致出口货物违规适用退(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的规定,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5

出口退税风险

出口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未视同内销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有关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

26

出口退税风险

“客商”或中间人从事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等非正常出口业务,导致违规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有关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

27

出口退税风险

从事“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业务,导致违规退税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的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有关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

28

车辆购置税风险

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格或其他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缴车辆购置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29

车辆购置税风险

2023年6月1日—12月31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格在30万元以下、排量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实际支付成交价格高于30万元,导致违规享受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0

分支机构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分支机构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1

违规享受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未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企业违规享受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32

违规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纳税人不符合条件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3

虚假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纳税人虚假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34

违规享受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享受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不在已认定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名单中。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体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  (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转制文化单位。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35

企业所得税申报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未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6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超限额扣除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7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未计入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38

企业所得税申报

以办公经费、销售费用和人员费用等形式虚增费用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

企业所得税申报

设有内部职工医院的企业,将自产的药品配送给其职工医院,未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当期应税收入,少确认应税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0

企业所得税申报

集团化企业各子公司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借用,计入往来款项,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认利息收入和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41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未按规定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2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兄弟姐妹协商由其中一人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个及三个以上兄弟姐妹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超过2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4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发生房屋、土地交易后未及时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45

土地增值税清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达到应清算条件后未及时清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6

错误申报享受契税优惠

面积大于90平方米,错误申报享受契税首套优惠、二套优惠以及重复使用首套房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47

发生应税行为未申报资源税

开采销售应税资源的企业开具了相应发票,未申报资源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8

环保税申报沿用数据不合规

违反规定跨季度沿用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申报环保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的规定,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

49

违规申报享受环保税优惠

跨月沿用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违规申报享受环保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的规定,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50

工业噪声未申报环保税

工业噪声超标未按规定申报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1

排污单位未进行环保税申报

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向环境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未进行环保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2

耕地占用税未及时申报

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通知,30日内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3

临时占用耕地未申报

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未申报耕占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4

新购买车辆未及时申报车船税

新购买的车辆未在60日内申报缴纳车船税。

根据《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规定,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或者经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5

申报征收

跨区经营未按规定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56

帐簿、凭证管理

丢失损毁帐簿、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7

税务登记变更

企业办税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8

税款征收

采取阴阳合同、真假两套账等方式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9

税款缴纳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

使用税控装置

损毁税控盘、金税盘或税务uke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1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未按规定提供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2

发票开具

取得经营收入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63

发票管理

为亲友帮忙或为谋取利益而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规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5

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欠缴税款5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时未规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欠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所称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

66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7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符合条件应进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未按规定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的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68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69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过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但未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的规定,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70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发布)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要求办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的管理,应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1

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

非居民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未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根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发布)的规定,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72

同期资料

未按规定准备和提交同期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的规定,企业应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3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企业未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3年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的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3年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4

国别报告

符合条件应报送国别报告而未报送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的规定,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或者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的,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5

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报告

符合条件应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而未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的规定,居民企业成立或参股外国企业,或者处置已持有的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风险有哪些类别(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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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风险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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