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委托合同的概念: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委托人死亡、终止的情形;和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情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委托合同尚未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委托别人租房合同应写明承租方、出租方、委托方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委托律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不交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 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有下列分类:
1.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 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397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400条,亲自处理及转委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1、加工产品范畴:产品品名;产品规格为。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加工订单: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3、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一般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完成一定工作。
2.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一般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在完成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3. 在我国合同法上,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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