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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9-03 06:59:10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

适配人群村居两委干部,基层安全责任人,片区包保领导使用场景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单位监管
制定背景村里安全没人盯,隐患老冒头,领导得亲自上手管重点地方。
适用范围村居委会干部、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隐患部位。
职责分工村居委领导带头干,包小组包路段包隐患包单位,具体事自己办。
管理规定每月至少去一次联系点查隐患、做指导、盯整改;帮建机构、订预案、立制度、定规程。
监督与罚则开安全会分析问题,提整改方案,协调关系促落地;排查隐患要建档,信息要快报快处;不落实就补课再盯。

一、村(居)委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隐患部位实行领导联系制度。落实包村民小组、包路段、包隐患、包重点单位等责任制。

二、联系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企业、经营场所、隐患地段进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和督促。

三、协助所联系的重点单位、企业、经营场所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订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村(居)领导要定期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帮助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并提出整改方案,协调各种关系,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隐患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排查、摸底、建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步落实。

六、加强联系领域的安全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监督

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机械操作手,安全监管员使用场景边通车边施工,爆破作业现场,油库安全管理
制定背景怕出大事,盯紧危险地方。工地、机器、宿舍这些容易出事的地方得常看看。
适用范围管所有在建工程、机械材料、后勤服务相关的人和事。
职责分工各科室自己查自己管的块,安全生产科收汇总,领导要带班值班。
管理规定不许三违,标志要全,防护要到位,炸药库得24小时看着,合同要签全,不许用没资质的队伍。
监督与罚则科室定期查、分析、定措施,检查结果报安全部。查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追责,培训不到位也要说。

监控检查的重点为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和部位。

一、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市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具体检查内容:

1、有无“三违”行为;

2、是否按部颁标准规范设置各种标志、标线;

3、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4、爆破施工是否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控,对单设炸药库的,是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守护;

5、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6、施工前有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质量是否过关;

7、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施工机械;

8、易燃易爆物品和工地用电管理有无隐患;

9、临时雇用人员劳务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安全责任;

10、有无使用无资质队伍进行施工的现象。

二、机械材料方面:以加强大型设备、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油库和油厂安全管理为重点,具体检查内容:

1、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的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2、对酒后驾车、违章载人等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查处是否得力;

3、拌合站、油库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审验,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4、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无证上岗情况,有关证件、执照审验是否及时;

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监控是否到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有效,有无超负荷运行现象和重大损坏事故。

三、后勤服务方面:以加强对办公楼、出租房、招待所、宿舍楼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安全用电隐患治理为重点,具体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用电线路及防雷击设施有无缺项和隐患;

2、消防预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3、实际工作总是否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监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事故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各有关科室要定期对本科室和业务范围内监控督查的重点进行检查、分析,明确防范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好督查工作。监控情况要及时报处安全生产科。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

适配人群总务科负责人,疾控科人员,院级安全主管使用场景隐患排查,停产整改,职代会监督
制定背景怕出大事,人受伤、设备坏、钱亏大。管不住隐患,容易出特大事故。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人、所有科室、所有跟安全有关的事。
职责分工院长带头抓,总务科统计报数据,各科室负责人盯自己地盘,疾控科收材料。
管理规定发现大隐患马上报,不能拖;要公示;整改方案得写清五落实;必须双报告。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查台账,院长签字上报;整改完还要再报验收;不力的罚钱撤职,干得好的奖两千到五千,全院表扬。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科室或个人,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给与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的经济奖励,并全院通报表彰,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十一、各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医院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适配人群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乡镇政府使用场景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危险掐灭在萌芽里。大家干活时更安心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开工厂、搞生产的单位,还有乡镇政府和管安全的部门。
职责分工企业自己先查先改,乡镇和监管部门盯着看,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管理规定隐患要登记造册,重大隐患必须上报,整改期间该停产就停产,警示牌不能遮不能摘。
监督与罚则用挂牌、公告、销号来推着走,检查靠督查巡检抽检,不改就罚,再不改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 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随时予以销号处理。

第十条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县安委会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告,以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在本单位内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条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十五条 被挂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事故隐患整改涉及的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其他单位的,由被挂牌单位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承担整改责任,协商治理措施,共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 被挂牌单位应切实履行销号程序,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治理后,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写出复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逐级销号报备。

第十九条 被挂牌单位不得以遮挡、摘除、装修等方式,人为隐蔽、转移、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二十条 县政府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要内容实施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逾期未整改的被挂牌单位,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适配人群安全监管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整改验收
制定背景怕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有人不守规矩,设备老化,工人乱操作,管理松垮,容易死人伤人。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开工干活的单位,管安全的部门,查隐患的人。
职责分工企业自己先找问题、改问题。政府和安监局盯着看,行业部门也得管自己那一块。
管理规定隐患要登记在册。重大隐患必须上报,不能瞒着。挂牌后牌子不能遮、不能摘、不能弄坏。
监督与罚则每月报整改进度,市里备案。整改完要现场验收,合格才摘牌。不听话就罚,再不行就关掉。干不好要被点名批评,写进考核里。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各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负有督查义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对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促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整改期限及治理方案。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级政府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市、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市政府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市政府统一报省政府挂牌督办。

各级人民政府在发现重大隐患或者接到上级督办的事项后,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隐患单位、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如有需要,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界定重大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制定、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

第七条 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承办,并将警示牌悬挂在被挂牌督办单位的醒目位置,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八条 被挂牌单位不得以变更、搬迁、装修等理由,人为遮挡、转移、摘除、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九条各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管理。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登记建档,建档内容见附表。

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县(市、区)政府于每月25日前将本级政府(管委会)负责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整改期限和隐患治理方案及整改进度等。市政府负责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整治情况进行建档跟踪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 挂牌督办单位在收到被挂牌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经营的申请报告后,可委托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审查合格并报挂牌督办单位批准后,由挂牌督办单位对重大隐患进行核销,同意其恢复生产经营,并摘除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审查不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下达停产整改指令,确属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十二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建议,防止隐患变成事故,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在《西江日报》等媒体,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隐患整改和销号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台账、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通知警醒、通报批评、上级约见谈话等措施责令纠正,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隐患治理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工作中。

第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撤销原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督促落实有关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需给予组织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对未经挂牌督办单位许可,故意遮挡、损毁、涂改、移动、摘除“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我市有关媒体对责任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工地事故,工伤上报,现场救援
制定背景怕事故报不及时、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工人受伤没人管,安全没保障。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在工地干活时出的事都算。
职责分工项目部经理先管轻伤,分公司负责重伤,公司管死亡,安全部门盯着全过程。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话实说,不准瞎编,处理要“四不放过”。
监督与罚则报迟了、瞒报的要罚,现场乱动的严查,处理意见要见面、进档案;每月交报表,不交得说明为啥。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八)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对公司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类别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五大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一、轻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事故的报告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安监局(站)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六条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必须紧急启动二级(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部署,及时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与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及发生二次伤害事故,把事故的性质和各类损失降底到最小程度。

事故的调查

第七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事故的处理

第十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表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六、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因不按规定没有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的责任人。

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六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三、死亡事

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驾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

适配人群驾校校长,安全管理员,培训教官使用场景驾校培训,安全教学,驾驶训练
制定背景驾校安全投入老不到位,培训时容易出事。怕钱没花在刀刃上,得盯紧这笔安全经费。
适用范围管驾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的钱,包括培训、防护、设备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校长负责给钱和用钱,安全部盯着怎么花,财务管专户存钱和付款。
管理规定钱必须专户存着,不能挪用。教育占三成,防护占三成,技术措施占四成。
监督与罚则每笔支出要立项、审核、校长批,财务才付款。乱花钱的要退货,还要追责。安全部定期查账查物。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驾校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有关规定,驾校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三条 驾校对培训教学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校长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五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驾校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加强对培训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教具及教学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教学设备、培训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教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培训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七条 安全培训措施费。为了确保培训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经营收入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驾校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驾校具体掌握。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审核,再经驾校综合复审,送驾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培训作业环境和教学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主要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培训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办公室、车库等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培训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临边防护等设施费用;

6.培训场地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上、下水的维护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第八条、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适配人群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安管部门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转岗调配,设备更新
制定背景以前老出安全事故,大家安全意识太差。有人不懂操作规范,有人不知道怎么避险。得让所有人明白安全不是喊口号。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从老板到新来的实习生,还有车间和班组。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带头干,车间主任管自己地盘,班组长盯好手下人。安全部门还要查落实没。 培训内容不能水,得讲真东西。必须学法规、操作步骤、事故例子。新设备上马前要先培训,换岗也要重训。
监督与罚则按月计划排课表,现场练比光听强。考勤要记,试卷要收,档案要存好。漏训的补上,不配合的扣分提醒。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a景区安全生产培训

适配人群导游人员,计调人员,领队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变动,事故追责
制定背景旅行社常有游客和导游出事,大家安全意识不强,怕出事故才搞这个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旅行社员工,新来的、老员工、经理、总经理都得学。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新员工培训,总经理带头学,各部门经理负责自己人,安全部门盯着落实。
管理规定新员工必须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换岗或离岗再回来也要考,不能缺课少学。
监督与罚则墙上贴标语、办安全比赛、开培训会,不参加罚100元,不组织罚200到500元,考试不过不能干活。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制度:农村公路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养护班组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值班人员使用场景农村公路养护,危桥隐患排查,汛期道路抢修
制定背景农村公路老,事故多,怕出事伤人伤车,想让路更安全点。
适用范围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施工、值班这些活儿和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站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管自己地盘,站里安委会盯着查。
管理规定开会要勤,检查要常,穿防护服,危险路段天天看,汛期提前准备预案。
监督与罚则月考周查日讲评,评比挂榜表扬先进,批评后进,隐患马上改,不改就通报。

为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严格“一岗双责”制度,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 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

四、站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三次,工程施工中每周一次,生产小组和养护班组每天进行讲评一次。

五、站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实行年总评、季总结、月考核、周检查制度,通过评比,通报表扬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或个人,惩戒落后班组或个人。

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查公路危险路段和危桥的安全情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道路和桥梁的安全畅通。

七、施工现场和养护作业区,要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保障安全生产。

八、切实做好防汛、防火、防盗等项工作的安全预案处理,汛期来临前,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九、施工现场要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和修整,养护作业区要加强雨前巡查和雨中重点部位的观察,遇有险情要及时组织抢修,并及时逐级上报。

十、加强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要严格加大夜间安全巡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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