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 适配人群 | 工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闭环,季节性安全巡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区现场隐患多,用电、栈桥、防护用品老出问题。大家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作业工区所有班组、施工点、生活区、油库、拌合楼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经理、总工、副经理或书记带头查。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一起干。安全员管记录归档。 | ||
| 管理规定 | 每月25号必须大检查。重点查用电、栈桥、劳保用品、台账计划。不能漏项,不能马虎。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隐患马上改;改不了就定计划限期改;危及生命的立刻停工。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罚钱或处理人。 | ||
⑴作业工区每月25日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经理、总工、副经理或支部书记亲自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
⑵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①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配电箱、线路、闸刀盒等);
②栈桥稳固、安全情况(防护栏杆、灯光、救生圈等);
③操作层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
④实验室、配电房、拌合楼、修理厂、料库、油库、生活区、钢筋加工区等;
⑤安全生产内业台账记录以及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等;
⑶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以及“三违”现象,要责令作业班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要求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消除隐患。发现有危及操作层人员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
⑷作业班组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作业时,作业工区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⑸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作业工区制订的《安全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⑹加强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巡查。积极配合业主或指挥部以及局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要从严、从细、不走过场。
⑺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建立在年度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建立工作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例会
| 适配人群 | 生产班组长,一线操作工,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班组例会,安全汇报,法规学习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不重视安全,想让大家多学点安全知识,保护自己不受伤,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生产部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负责人带头组织,班组长负责通知和考勤,安全员检查会议记录和纪律。 | ||
| 管理规定 | 周三下午2:30必须开会,不能迟到早退缺席,手机要调静音,主持人得提前准备议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开会都要记清楚时间、谁来了、说了啥、结果咋样;迟到罚50,缺勤罚100,乱说话罚20,吵架罚100还可能上报公司。 | ||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目标考核,隐患整改督办,文明工地创建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安全工作乱糟糟的,没规矩可依。现在要让管理有章法、有依据,大家做事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整个项目部所有人,包括分包单位和专业项目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定规矩,各部门执行,安全部门负责盯落实、查问题、给反馈。 | ||
| 管理规定 | 目标签了就要做到;有好点子要报批;隐患得马上改;违章坚决不能干;检查出问题要认罚。 | ||
| 监督与罚则 | 用奖励基金激励做得好的人,罚款从违规者身上扣。每月查、每季评,记分制 现金罚,整改不力就通报。附件里有打分细则,照着来。 | ||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巡检,班组交接,季节施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小事故,大家检查太随意,没个固定规矩。想让安全检查不走过场,真发现问题。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各班组、所有在建工地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负责人带头组织,班组长盯日常,安全员专门查,技术员顺带看。 | ||
| 管理规定 | 半月一次大检查,每天班组自己查,交接时必须查,值班人员天天转,设备和用电要专查。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立刻记在本子上或填表,隐患写清楚谁改、啥时候改、怎么改,改完要交反馈单,复查合格才勾掉。 | ||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队)每日自检,交接检。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2、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安管部门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转岗调配,设备更新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老出安全事故,大家安全意识太差。有人不懂操作规范,有人不知道怎么避险。得让所有人明白安全不是喊口号。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从老板到新来的实习生,还有车间和班组。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带头干,车间主任管自己地盘,班组长盯好手下人。安全部门还要查落实没。 培训内容不能水,得讲真东西。必须学法规、操作步骤、事故例子。新设备上马前要先培训,换岗也要重训。 | ||
| 监督与罚则 | 按月计划排课表,现场练比光听强。考勤要记,试卷要收,档案要存好。漏训的补上,不配合的扣分提醒。 | ||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管理,现场作业,设备维保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提前防住。有人不守规矩,设备老坏,火情常有,伤人事件也发生。得有个办法管住这些事,让大家小心点。 | ||
| 适用范围 | 全厂各车间、各部门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厂里安委会牵头,车间和部门自己管好手下人,厂职能部门盯着查,领导要担责。 | ||
| 管理规定 | 进现场必须戴好防护用品;禁烟区不准抽烟;传动设备不能戴手套操作;砂轮机不能两人共用;运转中别碰设备;叉车不能乱开;检修时必须断电挂牌。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发现违规就扣奖金或罚款,比如抽烟罚100元,不戴防护扣安全奖10%。事故要1小时内上报,超时或瞒报再加扣。小问题当场处理,大事故开会定怎么罚。 | ||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 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 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 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 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 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1千元(含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1%;发生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发生一次经济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8%。
2.3 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3 %;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千元以上(含2 万元),1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3%,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6%。
2.4 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1%;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
2.5 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3万元(含3万元)以上、不足7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岩烟办(____)29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 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50%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20-100 )%。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 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1%;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1-5)%。
3. 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 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50元。
3.2 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100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1-3)%;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 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10%。
3.4 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5 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10%,个人课以罚款50元。
3.6 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 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b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安全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车间作业,设备操作,消防应急 |
|---|---|---|---|
| 制定背景 | 公司生产老出事,防火防盗防事故太难了,得让大家天天绷着安全这根弦。 | ||
| 适用范围 | 全体职工、所有部门、所有生产环节。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副总管日常,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事,车间有义务消防员,各区域配兼职安全员。 | ||
| 管理规定 | 操作前先自检设备和防护用具,不准违规作业,不准在仓库宿舍住人,不准用不合格电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车间、每周查班组,日常巡检 专业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改,不改就通报,出事要追责处理。 | ||
这是一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某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客运站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值班站长 | 使用场景 | 事故响应,现场处置,调查取证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事没人及时报,现场乱糟糟的,调查也拖拖拉拉。想让事故一出马上有人管、有人报、有人查。 | ||
| 适用范围 | 客运站所有员工,各业务部门,所有安全事故。 | ||
| 职责分工 | 部门领导最先接报,主管领导现场指挥,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调查,各部门配合提供资料。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领导;重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人员财产;不准瞒报谎报毁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不报不查就追责;调查组可随时问人要资料;拒配合就罚钱或开除;查实犯罪交司法机关;处理结果要公开。 | ||
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3、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性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车站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 适配人群 | 站长,安全副站长,业务股长 | 使用场景 | 春运保障,黄金周疏运,汛期防控 |
|---|---|---|---|
| 制定背景 | 车站人多车杂,安全容易出问题。以前责任分不清,出了事不知道找谁。现在得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管啥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全站所有员工,包括站长、副站长、股长、办公室和业务股、财务室,还有各分站。 | ||
| 职责分工 | 站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站长分块管安全,安保股长天天盯现场,各部门负责人管好自己地盘的事。 二、 | ||
| 管理规定 | 管生产就得管安全;谁签字谁负责;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行包必须安检;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死守。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站长查一遍,副站长随时盯,安保股每月大检查。问题要限期改,不改就通报。出了事按预案马上动,还要写报告交上去。 | ||
车站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二、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站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站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站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本站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主持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行包安检”、“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站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保股股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站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站上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站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站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站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站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4、指导、监督检查各驻站单位及租赁业户的安全工作,督促其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认真贯彻落实内保工作要求,维护好车站的治安秩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防各种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6、每月在全站范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整改。
7、做好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的记录,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安全信息材料及报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和档案,以备查验。
8、努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安排召开办公会和生产调度会准备工作做好记录,发布会议纪要,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上级报送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
3、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目标管理有关事项,及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负责落实车站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的监督检查。
4、为全站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5、妥善保管印章、介绍
信、函电、卷宗、档案、部门贵重物品,不得出现掉失或人为毁坏。
6、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组织人员集体外出活动时,负责制定行车安全、食宿安全、户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及服务工作。
7、搞好防火、防汛、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
七、业务股股长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2、加强安全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
刊、横幅、标语、宣出传栏等方式,宣传旅客乘车安全常识和驾驶员安全行车知识。
3、制定并实施“元旦”、“春运”、“五一”、“国庆”等节假日《运输组织方案》和《客流高峰应急预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参营企业联系,做好节假日旅客高峰车辆调配疏运旅客,确保旅客安全出行。
4、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督促检查本部门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设施、设备,确保齐全有效。
6、发现生产中出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适当处理。
八、财务室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妥善保管票据、印章,做好账本的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规定将当日营收现金入行。
4、定期对红外线报警器、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进行自查,确保有效。
5、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安全经费的预算,按照标准提取和管理好安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挪用它用。
6、搞好防火、防汛、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
九、**站、**站站长除抓好各分站日常工作外具体本分站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分站站长为本分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直接对总站第二责任人负责。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 适配人群 | 水利项目负责人,水行政监管人员,水利设施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水利工程安全,水文监测安全,设施运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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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水利工地老出事,隐患老不处理,想让各单位主动找问题、快整改,别等出大事才着急。 | ||
| 适用范围 | 广西所有水利单位,管工地施工、水库运行、水文测站这些地方的安全检查。 | ||
| 职责分工 | 各水利单位自己查自己改,市县水行政单位盯着看,自治区部门负责抽查和指导。 | ||
| 管理规定 | 单位每月必须查一次,重大隐患要挂牌、公示、定方案,一般隐患马上动手改掉。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建档登记,按“一患一档”写清楚位置、谁负责、啥时候改完;重大隐患要上报,不改就依法处理,严重时停产整顿。 | ||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水利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水利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水利企事业单位(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水文监测安全和生产管理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稳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水利企事业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水利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的施工项目、运营设施、水文监测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企事业单位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每季组织一次集中性的隐患排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查和抽查。
第六条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等级实行“一患一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公示情况、整改责任人、计划完成期限、整改资金落实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这域内的重大隐患,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奋跟踪治理。
第七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底前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水利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水利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用警示性标牌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状态、隐患位置、整改责任人、整改开始时间、整改计划完成时间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现存的重大隐患,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重大隐患可能对周边社会公众、公共设施等造成危害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警示性公告。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水利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必要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经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须书面申请,经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