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 适配人群 | 现场安全员,工地负责人,动火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作业,受压设备维修,密闭空间焊接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动火出事,烧起来没人管,乱点火太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焊工、切割工、登高作业的。 | ||
| 职责分工 | 公司保卫和消防部门管一级,队长管二级,工地负责人管三级,班组自己填表。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前必须填申请表,编安全方案,不批不准点火,古建按最严的来。 | ||
| 监督与罚则 | 没批就动火要停工,查到一次警告,再犯扣钱,每月检查动火记录本。 | ||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易燃液体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所在工地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队长审批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某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
| 适配人群 | 防火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油罐区作业,密闭空间动火,登高焊接 |
|---|---|---|---|
| 制定背景 | 怕动火出事,以前老有烧伤、爆炸,得管住最危险的地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焊割的工人、油罐车、密封房间、高空作业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防火负责人填表,上一级和消防部门批;项目部管二级;班组长管三级。 | ||
| 管理规定 | 提前申请,一级要等七天,二级四天,三级三天;过期就得重办,不许无证开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要带安全方案,批完才能动火;没批就干算违规;查到就停掉,重新走流程。 | ||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于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防火主管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作业,登高焊割,密闭空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出事,以前没分清楚危险程度,审批乱套了,老出小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项目现场干活的人,焊工、切割工、登高作业的都得遵守。 | ||
| 职责分工 | 班组负责人填表,项目部负责人批三级,单位主管批二级,消防部门和上级一起批一级。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前必须提前申请,一级要提前七天,二级四天,三级三天,过期就得重办。 | ||
| 监督与罚则 | 没证就动火算违规,查到就停工,再犯就清退;安全员天天巡检,登记本子上记清楚。 | ||
项目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于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焊工操作人员,动火审批负责人,安全主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现场,模板木料堆场,易燃材料仓库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烧起来出大事。现场动火太乱,没人管容易着火。想把用火这事盯紧点,不让火苗乱跑。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木工、仓库管理员都算。动火、堆木头、管仓库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盯着最紧。班组长填表批三级火。工地负责人批二级火。公司保安和消防部门批一级火。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必须先填表审批。一级火要公司批,二级火工地批,三级火班组长批。用火证当天有效,不能改内容,用完交回。 | ||
| 监督与罚则 | 查有没有办证,看现场配没配灭火器。没办证就停工。证过期还干,罚钱扣分。每月安全员翻存根检查,发现假证重罚。 | ||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四、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备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严禁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
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塔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塔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焊工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作业,密闭空间动火,节假日期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动火容易着火,不同地方危险不一样,得按风险分三级管,不然乱审批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动火作业,油罐、密闭空间、登高、小油箱、节假日、普通场地都算。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检查,焊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一起签字,防火负责人把关,公司安全部最后批。 | ||
| 管理规定 | 一级要提前一周报公司和消防部门;二级提前四天报公司;三级提前三天找防火负责人批。 | ||
| 监督与罚则 | 必须现场查防火措施,没签字不能动火,没批准硬干就停工,再犯要通报。每月项目安全员抽查执行情况,漏审一次扣当月安全分。 | ||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作业,登高焊割作业,密闭空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着火,以前出过小事故。怕烧到油罐、压力设备这些危险地方。想提前管住明火,别乱点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项目现场干活的人,焊工、施工员、安全员都得守这个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查现场,焊工和安全员一起签字,防火负责人最后把关,公司安全部门批准。 | ||
| 管理规定 | 禁火区动火要提前一周报批;有危险的地方提前四天报;普通地方也得提前三天申请。不签字不能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动火前必须现场检查防火措施。没批就干,马上叫停。谁违规谁负责,重做审批。每月安全员抽查单子,漏签或假签要重学制度。 | ||
项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某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油罐动火,密闭空间,登高焊割 |
|---|---|---|---|
| 制定背景 | 动火容易着火,不同地方危险不一样,得按风险分三档管,不然乱点火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工地里所有焊割、烧火、明火操作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看现场,安全员盯措施,焊工签字确认,防火负责人批三级,公司安全部批二三级。 | ||
| 管理规定 | 一级要提前一周报公司和消防部门;二级提前四天报公司;三级提前三天找项目防火负责人批。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按时间报就不让动火;签名缺一个不算数;现场没检查完不能开工;查到没批就干,马上停工还扣分。 | ||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竣工验收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资料员,质量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工程收尾,交工验收,内部预验 |
|---|---|---|---|
| 制定背景 | 工程快结束了,得把资料整齐全,不然没法交工给甲方。怕漏掉啥文件,验收卡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交工的工程项目,管施工方、资料员、技术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干,资料员整理材料,技术员核对内容,公司质安部抽查。 | ||
| 管理规定 | 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按十类清单准备,缺一不可;图纸修改要有签字;隐蔽工程要先验再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资料进度,交工前全数检查;缺资料扣绩效,返工重做;问题记入项目档案,通报批评。 | ||
1.总则
为做好工程收尾、交工验收文件和资料、工程内部预验等正式向甲方交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开、竣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制度。
2.竣工验收前提交的资料
(1)竣工工程项目前一览表。包括单位工程名称、面积、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质量评定登记和竣工图。
(2)图纸会审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设计修改通知。
(3)隐蔽工程验收单。包括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材料、半成品的试验和检验记录,永久性水准点和坐标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等。
(4)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
(5)施工的试验记录。如混凝土、砂浆的抗压试验、地基试验、主体结构的检查及试验记录等。
(6)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预应力构件、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7)设备安装记录。如机械设备、暖气、卫生、电气等工程的安装和检验记录。
(8)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使用说明资料。
(9)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10)工程结算资料和签证,等等。
3.竣工验收的程序
(1)隐蔽工程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
(4)建设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的组织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应组成验收委员会,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组成验收小组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各单位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组织的具体职责是:
(1)听取各单位的情况报告。
(2)审查各种竣工资料。
(3)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鉴定。
(4)形成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5)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对遗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消防措施和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高层施工,地下防水,木工加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木材多,工人防火意识差,常有人乱吸烟、焊花乱溅,油料库、木工房、配电室都容易着火,地下防水作业也危险。 | ||
| 适用范围 | 燕都新城商务大厦所有施工人员、各班组、分包单位和现场所有区域。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任伟总负责,安全员候永林和施工员何超具体管,义务消防队随时待命,分包单位听总包安排。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严禁吸烟,焊割要办证并专人看火,木工房锯末当天清,油料库设警告牌,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放,易燃物下班带离。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查,每旬大检查,发现隐患当场改;不听劝的停作业,严重就罚款;消防队每季度练2小时,灭火器材定期查换;开会留纪要,问题记台账。 | ||
1.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同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监理,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任伟担任项目经理,杨怀春担任技术负责人,何超担任施工员,候永林为安全员。
本工程为燕都新城商务大厦,总建筑面积为190657m2, 其中商务大厦主楼建筑面积129782.73 m2,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附楼一建筑面积28146.84 m2,附楼二建筑面积32727.43 m2。附楼一、附楼二通过连廊与主楼相连。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室内外高差0.45米,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而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该工程位于燕都新城规划东大街东南侧,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将消防保卫放在重点地位,而制定该方案和制度。
2.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预计本工地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为使工地达到“朝阳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确保不出现火灾及失窃等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2.1 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属框剪结构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职工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职工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2.2 现场临设材料库、油料存放处等地方,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职工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
2.3 木工房:靠近场外公共街道,其地理位置比较危险,坏人容易趁机破坏,而且现场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较多,均需在现场加工,因而也造成了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连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2.4 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造成配电盘或配电箱内保险装置失灵,加之用电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造成责任失误而引发火灾。
2.5 工程地下施工期间,防水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具备防爆装置的灯具、器械,有的未强制通风,或违章吸烟,很可能引发易燃气体爆炸而发生火灾。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3.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任 伟
副组长:候永林 何 超
组 员:芦德金 严树军 李贵和 李文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由能海 姜艳辉 张连柱
组 员:吴永山 李英伟 张新新 叶立波
3.2 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何 超
副队长:芦德金 李贵和 李文宇 姜艳辉
队 员:土建、钢筋、木工、水暖、电气各班组每组20人
3.3 现场成立灭火作战机构
总指挥:任 伟
副总指挥:邓 超 候永林
协调指挥:杨怀春 胡晓丹
抢险指挥:芦德金 李文宇 吴永山
火场火情联络员:张跃东 贾荣庆
3.4 确定邓超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对分包单位实行总承包责任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双方要签订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协议书。
3.5 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纪要。
3.6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h,义务消防队驻场。
4.消防保卫措施
4.1 现场设立20处消火栓,每处配水龙带2盘,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掩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4.2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4.3 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4.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4.5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4.6 地下室设置5处消防器材箱。
4.7 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4.8 现场东南角大门设经济民警护场,出人现场必须出示证件。变电室等重点部位设专人管理。
4.9 非施工人员不经工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现场留宿。
4.10 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严禁使用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5.1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5.2 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5.3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5.4 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5.5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5.6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5.7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5.8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5.9 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易燃、易爆气体挥发程度、比重分别将施工现场周围上下孔洞、地沟、道井等封堵,防止易燃、易爆气体扩散。
6.用火用电管理
6.1 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6.2 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6.3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6.4 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6.5 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6.6 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6.7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6.8 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6.9 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6.10 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6.11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6.12 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6.13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炉火取暖,在施工程内不许采用炉火保温。
7.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7.1 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7.2 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水泵房、食堂烧火间二变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7.3 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
7.4 在施工程内不宜住人、办公,确实因条件有限,必须在工程内住人、办公、加工等,先制定防火措施,经上一级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7.5 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7.6 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7.7 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稀有材料等重点部位,位置选择要适当,房屋、门窗要安全牢固,必须有防护窗栏、防盗门、保险柜、报警器等防护措施。
7. 8 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7.9 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7.10 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7.11 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7.12 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7.13 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8.警卫护场
8.1 施工现场围挡应坚固耐用,其高度不小于2.1 m.
8.2 施工现场大门在北处设置。
8.3 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出入制度,设置的警卫室统一制作。
8.4 门卫按照3人一岗设置,并注意夜间巡逻。
9.5 门卫工作区域内,不准停放车辆及大型物体,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人员执行任务。
8.6 工程进人装修阶段,配足成品保护人员。
8.7 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设专人管理。
9.人员管理
9.1 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进人现场后要定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9.2 现场管理人员一律佩带胸卡,穿工作服,戴管理人员安全帽。
9.3 对使用的外包对人员做到底细清楚,“三证”齐全。
9.4 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9.5 外部人员未经工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10.现场检查
10.1 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 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 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 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 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 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 使用并管理好治安、消防台账,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____年2月28日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总监代表 | 使用场景 | 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地下文物发现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大事了得有人管,比如死人、塌楼、挖到古墓,乱七八糟没人理就完蛋了。 | ||
| 适用范围 | 监理、施工方、业主,还有现场干活的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监理单位带头干,施工单位配合,业主给条件,三方一起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该停工就停工;挖到文物立刻停手保护;事故要查清原因、教育大家、定好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监理必须到场,5天内上报质量事故,12小时报倒塌;不配合调查要被追责;停工令发了就得执行,不听就通报;每月检查落实情况。 | ||
项目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系指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违章操作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不可抗力及地下障碍和文物等危及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
2 重大伤亡事故包括:
重伤事故(有1~2人重伤而未造成死亡的);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9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业主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监理单位还应会同业主作好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3 重大质量事故系指: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
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
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影响生产装置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倒塌事故应于12小时内电告有关部门。
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监理单位还应积极参与事故抢救、调查和处理。
对重大事故(包括重大伤亡事故)应作到“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时,监理单位应予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详细材料。
4 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单位在商得业主同意后有权下达停工令:
4.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
4.2.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自行封闭、掩盖者;
4.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4.4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重要材料、设备或擅自作出材料代用者;
4.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4.6.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未进行处理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者;
4.7.危及施工安全的其他问题。
5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妥善安排施工。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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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禁火区域作业、受压设备维修、密闭空间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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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禁火区作业、登高焊割、密闭空间动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