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动火出事,以前老有烧伤、爆炸,得管住最危险的地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焊割的工人、油罐车、密封房间、高空作业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防火负责人填表,上一级和消防部门批;项目部管二级;班组长管三级。 | ||
| 管理规定 | 提前申请,一级要等七天,二级四天,三级三天;过期就得重办,不许无证开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要带安全方案,批完才能动火;没批就干算违规;查到就停掉,重新走流程。 | ||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于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着火,怕烧到人和东西,影响干活。想管住乱点火的事,让现场安全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电工、做饭的、修机器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一级动火,项目防火负责人管二级三级,班组长填表,消防部门也看一眼。 | ||
| 管理规定 | 高处、地下室、堆满易燃物的地方动火要报批;小地方也要填表;没批不能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 写安全措施才给批;查到没批就动火,罚款或处分;真起火了要追责;做好事有奖,发钱或表扬。 | ||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 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 地下室焊、割作业;
3、 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