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意外事故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维保人员,行政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电梯故障,人员被困,设备损毁 |
|---|---|---|---|
| 制定背景 | 电梯出事了得赶紧救人修设备。怕乱成一团耽误抢救。想把应急反应快点搞起来。 | ||
| 适用范围 | 管电梯事故和未遂事件的处理。 | ||
| 职责分工 | 电梯安全管理员牵头干。行政领导、维保人员一起参加。单位领导要批人批方案。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质监部门。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都要报。得查清原因,定预防办法。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至少练一次应急演习。全员必须参加。演习后要写记录、做总结、改问题。没按要求做的,下次演习重点盯。 | ||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意外事故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演习制度: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 适配人群 | 电梯安全管理员,维保技术人员,单位行政领导 | 使用场景 | 电梯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演练,设备安全监管 |
|---|---|---|---|
| 制定背景 | 电梯出事没人管,报告不及时,原因查不清,预防措施跟不上。 | ||
| 适用范围 | 单位里坐电梯的人、管电梯的人、修电梯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电梯安全管理员牵头,行政领导签字批准,维保人员一起干,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质监部门,小组成员必须有领导、管理员、维保工,每年至少练一次救援。 | ||
| 监督与罚则 | 演习方案要写清楚时间方法和急救步骤,领导批了才能练;练完得写记录、做总结,问题下次改;不练或乱练要被提醒。 | ||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意外事故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演习制度: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维保人员,行政领导 | 使用场景 | 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维保 |
|---|---|---|---|
| 制定背景 | 电梯出事没人管,报告不及时,救援乱套,得有人盯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单位里所有坐电梯的人、管电梯的人、修电梯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电梯安全管理员牵头,行政领导拍板,维保人员动手干,领导要检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质监部门;必须建救援小组;每年至少练一次应急。 | ||
| 监督与罚则 | 演习计划要领导批;全员必须参加;演习后写记录、做总结、改问题;不练或乱练要被提醒。 | ||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