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范文

适配人群任课教师,仪器管理员,学科组长使用场景实验教学,分组实验,课堂示教
制定背景老师借仪器老是临时说,管理员来不及准备。器材乱放、损坏没人管,登记也不及时。
适用范围任课教师和仪器管理员两个人的事。
职责分工仪器管理员负责准备和检查。任课教师负责提前通知、按时归还、说明损坏情况。
管理规定提前写单子,示教提前三天,分组实验提前一周。用完当天还,损坏要当场说清楚。
监督与罚则管理员备好放仪器车,老师先检查。不按规矩借还,要赔钱。科组长一起看怎么处理损坏事。

1.任课教师必须预先将所需仪器通知仪器管理员,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日写书面通知单交仪器管理员,学生分组实验材料,使用前一周写书面通知单交仪器管理员。

2.仪器管理员准备好的仪器材料放在提盒式仪器车上,教师项事前检查。

3.示教仪器应于当回归还,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声明,不予拆散,如需较长时间使用。可适当延期,归还时须经仪器管理员检查。

4.仪器使用时损坏,归还时应向仪器管理员说明,以便随时登记,并与科组长研究处理办法。因工作造成损失不予赔偿,由于使用中不接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范文:生物科学与技术中心实验仪器设备操作

适配人群操作人员,设备责任人,贵重仪器使用者使用场景实验操作,停电应急,设备检修

一、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器设备技术性能及工作原理后,才可以按照每台仪器设备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二、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仪器设备随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并加以预防,以免人身及国家财产受到损害。

三、在操作过程中突遇停电,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突然来电时造成意外伤害。

四、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五、专人负责的仪器设备由本人应按仪器设备本身要求按时对其进行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和保养后,应填写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情况记录簿》上。

六、操作人员在使用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后应填写《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卡》。

七、操作人员在选用仪器设备量程时,应首选较大量程,以免超出最大量程而损坏。任何仪器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

八、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一切开关,防止因通电、通水、通气时间过长而损坏。

九、操作人员要按仪器设备性能、实验操作要求使用,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凡在工作进程中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如实填写损坏报告单,对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还需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十、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进行处理和赔偿。

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范文: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

适配人群实验员,科任教师,实验室管理员使用场景实验教学,仪器借用,设备维修
制定背景仪器老丢、乱放、坏得快,账和实物对不上,老师学生随便拿,安全也怕出事。
适用范围全校实验员、科任教师、所有实验仪器设备。
职责分工实验员管日常,科任教师用好仪器,学校领导监督交接和审批,总务处管账目。
管理规定账要准、物要齐、标签清、分类放;不许乱进仪器室;易燃易爆品专柜存;借还必须登记;损坏要填单赔钱。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账物,每学期清点全库;谁弄坏谁赔,故意损坏要通报;检查结果记入考核,不配合扣绩效分。

徒司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增减仪器设备记录及时,做到帐物相符。

2.仪器分类专柜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仪器保管要求,做好仪器的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等工作,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

3.未经仪器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靳入仪器室乱拉滥用仪器设备。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

5.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或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6.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造成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7.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如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及要求

1.科任教师和实验员,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原位存放。

2.实验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况,并随时向教师仪器的增减变化情况,协助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4.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1.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

2.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3.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