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车辆管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专职司机,专车使用人,部门用车申请人 | 使用场景 | 本地公务出行,接待宾客用车,紧急事务派车 |
|---|---|---|---|
| 制定目的 | 公司车太多,乱用不安全,费钱又没效率,想管住车、省点钱、不出事、办事快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司配的车,专车和公务车都算,管调派、保养、加油、保险、司机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行政部牵头管全部,司机天天开和保养车,各部门领导批用车申请,行政部查记录、盯执行。 | ||
| 禁止行为 | 没驾照不能开车,油卡坏了也不能随便现金加油,车不能开回家私用,不能擅自出车,停车不能乱停。 | ||
| 检查与监督 | 用车要填单子、领导签字、行政部派车,司机每天记行驶和加油,行政部每月抽查,记不清就批评,再犯就罚钱停用。 | ||
公司车辆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
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
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
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
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
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
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
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
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
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
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
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某公司车辆管理细则:进出站车辆
| 适配人群 | 卸油司机,油气区安检员,罐车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卸油作业,油气区进站,原油拉运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卸油安全点,不冒烟不着火不漏油。 | ||
| 适用范围 | 拉油的车和司机,查证件、车况、灭火器、防火罩、接地线。 | ||
| 职责分工 | 门岗先拦车检查,班长盯现场,安全员不定期抽查,站长总把关。 | ||
| 禁止行为 | 证不全、证过期、人证不符、防火罩没关、灭火器坏、有烟有火、漏油漏气、罐顶脏、罐体漏。 | ||
| 检查与监督 | 门岗每辆车都看,发现不对马上拦,当天登记上报,三次不改停运一周,月底汇总通报。 | ||
1、卸油车辆
1、对于轮胎变形漏气,制动、熄火等有问题的卸油车辆,五证(采油二厂油气区车辆出入证、机动车辆配备灭火器检验合格证、第二采油厂油气区驾驶员出入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原油拉运证)不齐全及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允许进站卸油,证件与本人不符冒名顶替者,联系卸油车辆所在作业区责令停车整顿。
2、防火罩、消音器接口不符合规范或有漏气现象,防火罩没有关闭;灭火机不清洁、铅封损坏、压力不正常,筒体变形及漆皮脱落,胶管有破损;接地线不符合规范,铜心线不充分搭接地面,一项不符合者不允许进站卸油。
3、车辆内有违禁物品以及有香烟火种的严禁进站卸油。
4、车辆有机柴油漏失和尾部卸放口、排气口有原油漏失的严禁进站卸油。
5、卸油车辆罐顶有油污,罐体有渗漏的现象严禁进站卸油。
6、大小停车场随意堆放垃圾、油污的根据《卸油管理规定》处罚。
7、拉料车辆进站车辆必须安全附件齐全,配备符合要求的接地线、防火罩、灭火机。
一项不符合者不允许进站。
某公司车辆管理细则: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中心学校校长,乘车人员 | 使用场景 | 出差用车,车辆维修,交通事故处理 |
|---|---|---|---|
| 制定目的 | 学校有了捐赠的车,怕管不好出事,想让用车更清楚、更安全、更省油省钱。 | ||
| 适用范围 | 管学校里所有用公车的人和司机,管派车、开车、停车、加油、修车、保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z、z校长批车,司机登记写清楚,中心学校派人管维修结算,校长们一起盯着别乱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私用公车,不能没批就开车,不能非司机开车,不能在外过夜停,不能酒后开车。 | ||
| 检查与监督 | 司机每次用车要登记签字,每月查台账,没登记扣钱,漏登记补记,查到私用要赔钱还处分,每季度检查一次。 | ||
镇固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镇固中心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务车辆是指镇镇固中心学校接受凤良山先生捐赠用于公务活动的单位机动车辆。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
(一)建立车辆派遣、审批、使用登记制度。因公需要使用公车的,依照领导为主、急事优先的用车原则。出差用车乘车人应达三人以上,事先须经z、z校长同意,驾驶员写明事由、人数、时间、路线、里程等事项并由乘车人员签字,建立公车使用台帐,实行一车一册。
(二)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建立公车入库管理制度,明确公车停放地点。公务车辆在工作之余,必须按规定进入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三)公务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公车。
(四)严禁公车私用。如遇紧急情况确须使用公车的,经中心学校zz校长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实行公车定点保险。车辆保险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保险。
第五条 实行公车定点维修。车辆维修须在汽车定点维修单位,或者指定特约维修点进行。由中心学校派人安排结算。
第六条 车辆加油。车辆加油须在正规汽车加油单位加油。加油数量原则上与出车里程相符。
第七条 车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单位车辆入户、保险等手续,未经单位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改、转让或变更车辆相关用途。
第八条 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聘用、考核、教育、行车、安全等方面的制度,严禁专职驾驶员私自用车。
第九条 凡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等,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向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因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中心学校负责。因私出差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和乘车人负责。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赔偿责任。
(一)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车辆被盗、被抢、被毁的;
(二)违规驾驶公车的;
(三)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五)酒后驾驶车辆的;
(六)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公车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新出台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