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把安全责任一层层落到村里、到人头。不是走形式、填表格,而是真查问题、真盯整改、真看结果。办法讲得清、细则落得实,让基层干部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会怎样,心里有底,手上不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村里老出事,怕人受伤、怕财产损失,想让大家多注意安全,少出事故,把安全这事真当回事儿。
管全乡每个村,管安全干活、隐患排查、应急准备、事故上报这些事儿。
乡安委会牵头打分,安委办和部门一起查,村里主任盯落实,每季度看看进度。
不准三次被通报,不准有非法挖矿,不准私存危险品不报,不准没消防队,不准出1人以上死亡事故。
平时检查 年底打分,按标准一条条对,不合格的扣分,一票否决,结果跟村干部考核挂钩,年底汇总完就定档。
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乡安委办解释,修改得经乡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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