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保卫处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外来办事人员,校内私家车主 | 使用场景 | 校园停车管理,外来车辆进出,教职员工通勤,车辆违规处罚,自行车摩托车停放 |
|---|---|---|---|
| 制定目的 | 校园车太多,乱停乱放影响走路和安全,想让停车有规矩,进出也顺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老师、员工、外来办事的人,还有他们的车和自行车、摩托车。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牵头办卡、登记、解释;物业公司管锁车、收钱;各车主自己管好卡别乱借。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把车停在办公楼前路边(公车除外),不能不办卡硬闯,不能把卡借给别人用。 | ||
| 检查与监督 | 11月起执行,保卫处查卡、物业查停车,没按区域停就锁车,交100元现金才放行,月底前完成登记。 | ||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的规定
为了规范校园交通管理,整顿停车秩序,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一、停车场所安排
(一)办公楼前道路边停车区域:因场地有限仅供学院公车,外来联系工作的车辆停放。
(二)办公楼前1号停车区域、后侧面2号停车区域,均为校内私家车及外来车辆停放区域。
(三)其余地点有划定停车位的均可停放车辆。
(四)自行车及摩托车均可停放在上述(二)(三)地点,也可停放在划定的专门区域。
二、车辆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
所有教职员工(含聘用)私家车,持卡进入,未办理通行证的,尽快到保卫处办理。并请各车主保管好通行证,不得借用他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等大门道闸建设完毕后,请各车主到保卫处登记一卡通号码,到时将实行刷卡通行。对外来办事车辆将使用临时通行卡进行管理。
三、处罚原则
对不按照规定区域停放车辆者,物业公司将对其车辆进行上锁,车主到保卫处接受处罚后(违规占用学校场地,交占用费现金100.00元),方可放行。
本规定从20**年11月起执行。
保卫处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
| 适配人群 | 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双师型教师 | 使用场景 | 专业建设,师资培养,教学改革 |
|---|---|---|---|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建好老师队伍,让专业发展更好。想挑出能带头、有影响、师德好的老师,带大家一起搞专业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 ||
| 适用范围 | 管专业带头人团队,包括第一、第二和企业兼职带头人。管专业建设方案、课程、实训基地、教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和人事处一起预审材料,教学工作委员会请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最后定。系部平时盯着,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年考核。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交专业建设任务书,不能不完成年度考评,不能任期内不立项课题,不能不发论文或不出教材,不能擅自不干了。 | ||
| 检查与监督 | 十天内交任务书,每年考一次,次月公布结果。没完成就扣钱,连续两年不合格就解聘。教学工作委员会检查,年底汇总成绩。 | ||
专业带头人建设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专业建设紧密衔接。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现结合《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指标》要求,对我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一、专业带头人团队及评选基本条件
专业带头人团队一般由2-3人组成。第一专业带头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双师素质,第二专业带头人应具备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和双师素质,企业兼职专业带头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
二、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公开选拔、保证质量。
三、岗位设置
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依据,在我院已开设的专业中设置专业带头人岗位,履行专业带头人的职责,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认定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团队认定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师德;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精力充沛、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本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专业建设方案可行,能够带领本专业全体成员完成任期内的专业建设任务。
3、近五年独立系统地讲授三门以上(含三门)高职高专课程,专业带头人团队年均教学时数达300学时以上。
4、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方面的奖励。
5、在本专业的精品课程建设、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
6、主持过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如项目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
7、积极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
8、在产学研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五年曾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专家评审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院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的评审和业绩考核。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审阅个人申报材料,评定任职资格,推荐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人选。
2、审议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建设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申请人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六、评选程序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评选,按个人申请、教研室及系(部)推荐、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和材料预审、专家组评审和推荐、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和公示一周的程序进行。
七、聘期和待遇
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聘期为三年,由学院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不合格则解聘。被聘为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对取得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资格的教师,学院授予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称号,颁发聘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在职称、职务、工资晋升等予以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院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优先推荐承担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4、优先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骨干教师培训,安排参加有关专业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
5、根据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年度考评结果给予一定奖励。专业带头人团队经费补助限额每年壹万元人民币,根据专业建设任务完成率按比例兑现,由团队成员按各自承担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
八、专业带头人团队岗位职责
1、负责专业论证、起草论证报告,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研究专业建设方向,确定专业特色;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
2、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协助院、系制定和实施专业师资培训规划和师资调配计划。
3、组织并实施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包括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试点专业和精品课程申报、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接受上级部门对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
4、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申报对外合作项目和院级以上科研课题;完成院、系交办的专业建设任务。
5、讲授本专业骨干课程,积极指导青年教师。
6、任期内必须完成一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正式立项。
7、 任期内必须在cn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或主编一部教材;或参编一定数量的教材。
九、实施与管理
1、被聘任者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需按照本人申请时提出的专业建设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的专业建设任务书,填写《专业建设任务书》。
2、被聘任者在任期内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年度组织对其教学、科研及专业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评,并于次月将考评结果公布。
3、被聘任者在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内,应撰写《聘期工作总结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4、被聘任者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系(部)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将解除聘约,并终止其相应经费补助。
十、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学生安全
| 适配人群 | 在校学生,宿舍管理员,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宿舍管理,课堂秩序,校园出入 |
|---|---|---|---|
| 制定目的 | 学院想让大家守规矩,不乱来,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让学习生活安稳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校学生,管宿舍、教室、进出校门、作息、用电用火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学生工作处牵头,老师和班干部执行日常提醒,保安和宿管盯着检查,大家互相看着点。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私拉电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做饭;不能乱涂乱画、乱丢东西、外宿留人、进异性宿舍;不能酗酒喧哗、乱上网、去危险地方。 | ||
| 检查与监督 | 老师查宿舍教室,保安盯校门,班干部记情况;每周小查,每月大查;没做到先提醒,再警告,严重就处分;每学期初开班会讲一遍。 | ||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院作息制度,按时作息,按学院要求出入校门;出入校门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出入证等),自觉接受学院领导、老师、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督促。
三、教室和宿舍为学院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要保护好房屋及内部设施,如门窗、电器、水道、台椅等,禁止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电路,禁止在墙壁凿洞,禁止随意搬动桌椅和架床,禁止随意调换床位。
四、禁止私自拉接电线,禁止在教室和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水器、“热得快”等电器,禁止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
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除电脑专用音箱外的其他音响设备;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如电扇、电视、电吹风、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六、禁止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禁止在教室和宿舍内外墙壁、课桌乱写乱画,禁止从楼上向下倒水、丢杂物,禁止在走廊倒水、丢杂物。
七、禁止乱丢硬纸杂物入便池、水池。如造成堵塞,由学生自行清理,若需聘请工人清理,则费用由该宿舍学生自付。
八、禁止外宿和留宿外人。
九、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宿舍楼的要征得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才能进入。
十、禁止在宿舍内踢球、打球、酗酒、猜码划拳等,午休、晚休时间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下棋、打扑克、打麻将、弹奏乐器、放录音录像等影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十一、禁止私自在宿舍安装计算机网络;禁止在网络上浏览和传播有害信息(黄色、**、人身攻击等信息)。
十二、禁止参与社会上不良行为,如赌博、吸(贩)毒、购买彩票等。
十三、周一至五禁止外出,课余时间禁止到学院教学区、住宿区外的地方游玩;禁止到校外偏僻、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禁止破坏和侵害附近村民的财物。
十五、双休日确实需要外出时,禁止单独外出,必须结伴而行,必须下午5∶30前回校。
十六、禁止到校区附近不洁净的摊点饮食,确保身体健康。
十七、同学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班级内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网。发现有不按时返校的同学要及时向学院领导、老师报告;遇见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可疑的人应及时向学院保安人员、老师、领导报告。
十八、凡违反《贵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贵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十九、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顶岗实习
| 适配人群 | 实习带队老师,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 | 使用场景 | 学生下工地,实习带队,实习巡查 |
|---|---|---|---|
| 制定目的 | 怕实习乱套,学生安全没保障,培养目标落空,得把每个环节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管土木系所有去工地实习的学生,管实习前中后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系主任牵头定计划,带队老师跑现场干活,教学秘书收材料归档,巡查老师不定期去看。 | ||
| 禁止行为 | 带队老师不能拖着不交车辆申请表,不能漏掉每月述职,不能实习结束超两周不交材料。 | ||
| 检查与监督 | 带队老师按计划干,系里每月查一次述职和表格,巡查组不定期去工地看,没做到就催着补,再不行就系主任谈话。 | ||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____】16号)的精神和《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本系顶岗实习工作,完善我系顶岗实习各环节的管理,促进产学合
作,增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实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预定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前的各项准备
(1)土木系根据学院的校历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提前3个月确定学生下工地的具体日期,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下工地的日期一般定在寒假内开始;
(2)专业负责人应在学生下工地前3个月,组织人员编制、印刷好实习期间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顶岗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土木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等);
(3)实习带队老师提前熟悉顶岗实习各环节的管理规定,编制《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计划》;
(4)实习带队老师在学生下工地前两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车辆办提交送《学生下工地的车辆安排申请(初稿)》;在学生下工地前一周提交正式的《学生下工地的车辆安排表》,并交教学秘书归档备案;
(5)土木系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学期的期末召开送学生下工地的部署会议;
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1)实习带队老师将学生移交给实习单位后,执行《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计划》;
(2)实习带队老师按照《土木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顶岗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等的要求开展顶岗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
(3)系部不定期地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巡查,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和实习带队老师工作情况;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填写《土木系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交教学秘书归档备案;
(4)实习带队老师按系部通知每个月回系部述职一次,并提交《实习过程指导情况表》检查;
(5)系部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协助实习带队老师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顶岗实习的收尾工作
(1)实习结束前,校外和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按照《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给出综合成绩;
(2)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老师应整理好实习期间的所有资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整理后交系主管顶岗实习工作的主任审阅,然后交教学秘书归档,此项工作应该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土木工程系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基建设备设施安全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操作工,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验收交付 |
|---|---|---|---|
| 制定目的 | 设备老出问题,工人容易受伤,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出事,机器别带病运行,安全装置都得好好用。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单位和操作工,管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修、保养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门定规矩、盯落实;基建办查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自己管日常;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安全装置。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拆安全罩、关报警器、挪防护栏;不准带电擦机器;不准没挂牌就修设备;急停按钮不能遮挡。 | ||
| 检查与监督 | 操作前培训考试,每月点检填表,季度安全员抽查,没做到扣绩效;大修后必须验收签字才能开机;检查发现缺件当天补,超3天通报。 | ||
一、术语和定义
1、设备安全装置: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
2、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施。
3、防护用具:指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二、职责
1、学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学院及基建办对施工项目里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各施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规定
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入、验收、使用、保养维护、检修、报废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职责。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本规定的设备设施为烟草企业通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和防雷系统安全管理参照对应的管理文件。
2、设备设施采购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采购前,项目实施部门应对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进行风险评估、应满足设备本质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安全性能、安全装置等选型和评审。采购过程要特别强调设备结构的安全性,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3)设备设施出厂时的合格证明、技术要求、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使用部门保留并建立档案台帐。
3、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安全管理
(1)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装置缺失、失效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隐患问责。
(2)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监护。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转移。
(3)设备安装及调试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连轴节、带轮、飞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设备设施验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种设备及涉及安全装置较多的设备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保存验收记录;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2)设备交付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由操作工签字存档。
5、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制度、操作证制度、安全检查、检验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设备使用前由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设备操作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
(3)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消和改变安全装置。关键要害部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传动外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门)、网或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网罩及与设备运转部位的距离应符合要求;防护网、罩等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5)生产现场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 mm。
(6)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7)设备走台和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8)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6、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本质上的安全性;定期检修保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保养的周期和内容、记录要求。
(3)各施工单位涉及设备设施大修的,应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装置的检修;设备大修后应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时应对安全装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验收结论。设备设施维修过程有相关方参与的,须办理相关方施工许可证,确保安全施工维修。
(4)设备保养清扫时,应正确作业,宜采取湿式作业、擦抹等方法,避免扬尘。
(5)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应做到
a) 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包括润滑、保养、排除故障等,应关闭设备,停机作业,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
b)使用酒精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回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
c)使用压缩空气,应防止喷头甩出伤人,禁止高压气体面向人员方向。
d)维保过程中临时用行灯必须用低压36伏。储罐、沟道,潮湿区域必须用16伏,绝缘良好。
e)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设监护人,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口;作业前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应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发生,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
f)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先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警示牌上宜写上相应的维修人员的名字,联系电话,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保养检修工作结束后,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
g)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的教育培训,并确定日常点检的项目编制点检表。
(6)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安全管理,执行q/hnzy g ab011《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7)检修后恢复
维修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7、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管理
(1) 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或清单,主要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技术资料、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大修方案、保养情况记录,设备设施改造记录、登记设备设施的购买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设备完好情况。设备设施保养指导书或规范性图示,设备点检卡。
(2)设备设施所在车间应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并定期更新。
(3)急停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开关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按钮应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周边无障碍物。
(4)各施工单位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在操作人员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自动停机、制动。安全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新的危险源。并避免其于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5)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确定责任人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应经安全保卫部同意;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6)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记录。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护罩(门)打开后,绿色准备灯应立即熄灭,红灯应该亮起,或操作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b)设备相应部位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运转。
c)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d)严禁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
(7)机械手应符合gb/t 20867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
b)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c)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d)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如有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8)管道和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
b)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c)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8、设备设施安全标识管理
(1)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可增加相应的安全标识,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某职业学院校园秩序
| 适配人群 | 后勤管理人员,保卫处人员,院系学工干部 | 使用场景 | 校园经营审批,学生宿舍商业,文化活动报备 |
|---|---|---|---|
| 制定目的 | 校园太乱影响上课和生活,想让学校安静整洁,大家能安心读书工作。 | ||
| 适用范围 | 管校内所有人员,包括学生、老师、小商贩、店铺老板,还有各种活动组织者。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和保卫处牵头审批和检查,各院系领导管自己人,店主自己守规矩,师生互相提醒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摆摊叫卖,不准卖酒和违禁品,不准乱贴广告,不准私建房子,不准擅自用广播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周巡查,发现就教育或罚款,三次不改就取消资格;月底汇总问题,没完成要写说明;查到违规当场处理。 | ||
职业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和维护好校园秩序,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禁止商贩进入学校内设摊、叫卖、收购。特殊情况根据师生员工需要,经总务处和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但摊点的设置要本着方便师生员工生活的原则,在指定地点按指定的项目进行。
第二条 在校内进行经商活动的,应“四证”(工商、税务、卫生、校园经营许可证)齐全,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严禁在校园内出售酒类及麻醉物品,严禁学生饮酒,划拳喧闹。如学生在店内饮酒,一经发现要按《学生守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还要追究店主的责任。
第四条 学生宿舍各商业铺位,营业时间至夜间10:30分必须关门,若经检查不按时间关店者,处以教育或罚款。多次教育不改者,建议总务部门取消校区区域经营资格。
第五条 对校属各单位在校园内出租的门面,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严格管理。
第六条 告示、通知、启示、广告等,应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在校园内设置临时或永久建筑物。个人或群众组织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须经校宣传部门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学校的广播、电视设施。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已经设置、安装的,保卫处有权令其拆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可强行拆除,费用由设置、安装者负担。
第八条 师生员工和群众团体在校内举行*、演讲等公众活动(不包括学校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以及学术报告等活动),事先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演讲等活动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第九条 师生员工组建社会团体,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规定办理,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学院职能部门有权令其组织者以及其它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
第十条 校园内一律不准个人经营台球、录相、游戏机、舞厅等娱乐场所。
第十一条 为丰富师生员工文化娱乐生活而经营的娱乐项目,必须定点、定时经营,控制开放时间,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严禁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领导为治安安全负责人,主办单位要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学院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某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暂行规定
| 适配人群 | 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学工处 | 使用场景 | 新生复查,学籍异动,学历注册 |
|---|---|---|---|
| 制定目的 | 国家和省里有文件要求,学院要管好学生学籍学历,不让出错,保护学生权益,让工作有章可循。 | ||
| 适用范围 | 管全院所有在校生,管入学复查、注册、异动、毕业发证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院长是总头儿,分管副院长抓落实;学工处教务处干活;系部负责人盯具体;辅导员天天接触学生最前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改学生信息,不准漏查新生资格,不准不按流程办休退学,不准把数据外传或乱用。 | ||
| 检查与监督 | 学工处定流程,每学年注册一次,各环节签字留痕;检查由教务处牵头,每年核对;出错要追责,轻的批评,重的处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____-____年)》和《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皖教学〔____〕7号)精神,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机制,推进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二条 学院院长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副院长,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
第三条 学院学工处、教务处承担组织实施责任;各系部负责人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三章 新生复查
第四条 新生复查由院长牵头,学工处(招生办)、教务处共同负责,各系部等部门参加,制定复查措施与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将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新生资格和各种资料的真实性。
第四章 学籍注册与日常管理
第五条 学工处制定学籍注册程序,严格执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新生信息进行注册。此外,每个学年学工处要据实、准确办理学生学籍异动和学年电子注册。
第六条 建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各系部、学工处、教务处和学院院长分级签字责任制,确保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 严格申请、审核和审批学生休学、复学、留级、退学、转学等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籍变动处理程序,优化成绩登录流程,有根有据变动学生学籍。
第八条 规范学生转专业和转学条件,依据审核程序,把好审批关。具体操作按照《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学院提倡学生辅修其他专业或专业课程,制定制度,规范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做好成绩、学分认定,学院将逐步完善跨系辅修等有关协议和规定,推进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跨系辅修。
第五章 学历证书注册
第十条 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即时注册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对毕(结)业证书即时注册,发证前将学生毕业信息落实到位。
第六章 申诉制度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学生申诉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学院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定《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完善申诉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学生学籍学历方面的申诉。
第七章 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建立学籍学历管理数据保密制度,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更改或查询库中的数据,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保证学籍学历管理在系统内安全正常运行。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学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对于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遵照《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工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某职业学院校园交通
| 适配人群 | 保卫处人员,教职工车主,外协单位司机 | 使用场景 | 车辆进校,校内行驶,指定停放 |
|---|---|---|---|
| 制定目的 | 校园车太多,老堵老乱,怕出事,想让进出、开、停都顺一点,大家走路开车都安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校的车,包括老师私家车、送货的、来办事的、急救的,管怎么进、怎么开、停哪儿。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牵头办证、查车、管停车;各院系提醒自己老师学生;门卫守大门,登记放行;纪检和学生处配合处理严重问题。 | ||
| 禁止行为 | 没证别硬闯校门;不准逆行;不准超速20码;不准随便路边停车;送货车不能白天乱进;出租车基本不让进。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月抽查通行证和停车情况;门卫每天记违规车辆;发现一次口头提醒,两次贴单警告,三次锁车拖走;9月1日起试运行,月底前完成首轮检查。 | ||
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为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车辆进校
1、学校公用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用车辆凭校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进入校园,通行证应置于前挡风玻璃内侧。通行证一年一核。
2、通行证分公车、私车、外协车和工程车四种。公车凭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私车凭工作证、行驶证办理,外协车凭合同和学院的相关协议和行驶证办理,工程车凭学校工程管理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注明通行有效期。
3、部门送货凭通行证,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后准予进入校园,只能驶往目的地,不准随意停靠。搬运车由雇用单位向保卫处通报,批准后方可时入校园。
4、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和其它来宾进校车辆,由学校有关接待部门到校门引导或用电话通知保卫处办公室,由门卫放行。
5、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修车辆,可进入校园。
6、原则上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对确需乘坐出租车进入校园(老、弱、病、残、孕等)的,由门卫从来掌握,登记核证后时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进校园后,须严格按交通标志牌指示的线路行驶,严禁逆行。
2、进入校园内的各类车辆行驶时,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3、消防、救护、抢修、*、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可按临时方案行驶或停靠。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必须停入在学校规划的停车场,不许随意沿途停放。
2、学校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车在停车场停放,白天不收费,其它车辆白天收费。所有车辆夜间过宿收费(学校公务车辆除外)。
四、违规处理
1、进入校园的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由院保卫处责令纠正。
2、经规劝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达到规劝其改正违规的目的。
3、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
4、必要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暂行规定适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
2、本暂行规定由院保卫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与
| 适配人群 | 网络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宣传部人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信息发布,网络内容审核,二级网站管理 |
|---|---|---|---|
| 制定目的 | 网上乱发东西太危险,怕出事。想让网站干净、安全、有用,大家爱看也放心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部门和信息员,管网站内容、上传文件、论坛帖子这些。 | ||
| 职责分工 | 部门领导带头,信息员干活,宣传部把关,图文中心管技术,互相盯着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传黄暴*内容,不准泄密,不准乱转载,不准标题瞎写,不准密码乱放。 | ||
| 检查与监督 | 信息员先审,领导再批,宣传部抽查,图文中心监控。没按流程的,马上删,还要追责。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文化舆论占领网络阵地,建立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平台,现就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下文简称《规定》):
一、校园网信息发布的依据和信息员制度
(一)学院内网及外网信息的交流,必须遵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有二级子网站和开设有ftp空间的各部门应成立网络信息工作小组,由该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设置1名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备案。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上传到网站。
二、校园网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学院机构设置及学院新闻信息等。
(二)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育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
(三)教学科研资源:包括精品课程建设、适用于共享的学术成果、常用软件或数据的下载等无版权争议或不违反知识产权的数据信息。
三、信息发布与管理
(一)学院网站内容在学院宣传部的统一管理下实施发布,信息上传技术服务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
(二)各部门有责任将本领域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到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三)学院网络管理的技术人员是学校网站的直接管理者,负责为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下载或其它形式交流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以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等不良信息通过我院内外网传播。
(四)发布信息时要注意信息的完整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教育意义等)、真实性、及时性等,标题要能完整精确地反映信息内容(字数控制在20个左右),严禁涉嫌非法转载他人信息,开通bbs论坛的部门,务必指定专人对论坛内容严格审核。
(五)各部门负责上传信息、审核信息的有关人员,务必管理好用户名和密码,如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密码管理员及相关部门承担。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性、敏感性和广泛性特点,做好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正面信息的引导和有害信息的过滤处置工作。
(二)上传信息实行谁上传、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涉及评论性内容,凡不能准确把握新闻方向的要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审定;任何人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各种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学院负责网络安全的技术部门,要及时做好技术更新工作,防止网站或网络信息的恶意修改。
(四)违反本《规定》,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及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泄露国家秘密的,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网上传播的有关信息或发表的有关言论影响学院安全稳定或有损学院社会形象等重大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要酌情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信息中的新闻、文字、图像、视频的政治把关及审核工作。党委宣传部对在网站信息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具体意见,责成有关单位或网络信息员尽快做出处理。
(六)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全院网络技术的支持和监控工作。对网络监控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技术查处。
五、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
职业学院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职业学院会议
| 适配人群 | 院领导,中层干部,系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院级决策会议,跨部门协调,全院教职工大会 |
|---|---|---|---|
| 制定目的 | 开会老乱套,时间地点总撞车,想让会议有规矩、不耽误事、大家清楚啥时候开啥会。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部门和老师,管各种会议怎么开、会议室咋申请用。 | ||
| 职责分工 | 党委办牵头安排通知和记录,分管领导盯自己开的会,各部门自己办会自己盯细节。 | ||
| 禁止行为 | 没提前两天申请不能用会议室,乱动设备家具不行,不许私自带走东西,墙上贴东西得先问办公室。 | ||
| 检查与监督 | 党委办每月查预约登记,月底通报没按流程的部门,三次出错要当面说明,下月起暂停预约一周。 | ||
职业学院会议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各级会议和会议室的管理,规范学院会议制度,提高学院各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管理规定。
一、会议类别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
1.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级别的议事会议,由学院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
2.参加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学院督导组督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和会议认为应该参加的相关人员;
3.学院党政联席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议程制定、会议纪要撰写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学院行政例会
1.学院行政例会是学院例行办公例会,原则上确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
2.参加人员为全体院领导、学院督导组督导、全体中层干部;
3.学院行政例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行政例会会议记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三)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
1.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是原则上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
2.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3.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通知;
4.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会场布置、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四)部门协调会议
1.部门协调会议是由学院分管院领导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须征求院长的意见方可召开;
2.部门协调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议程、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或承办部门确定和负责;
3.部门协调会议,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必须提前2天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4.部门协调会议会议通知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各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2.参加人员为分管院领导、各部门全体人员;
3.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需使用学院会议室必须提前2天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4.部门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六)其他会议
1.学院、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各项会议,如:专题学习会、奖学金表彰大会、重大活动等。
2.院级会议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制定会议议程、做好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3.部门召集或承办召开的涉及学院相关部门的会议,视同部门协调会议处理;
4.各系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议或校企合作洽谈等会议,视同部门例会处理。
二、会议室申请与管理
(一)学院会议室(行政楼502、413、五教a118、a219)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五教a118会议室原则上作为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级领导指导工作会场,一般不外借使用,各系各部门大型活动可使用五教a219。
(二)院级重要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院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办理会议室使用预约手续。申请时请在学院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会议室申请用表”,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登记签字备案后使用。
(四)学院(党委)办公室按照“系、部、处级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dvd、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派专人开启调试后,方可使用。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如承办部门需要茶叶、纯净水和纸杯,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告知;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学院(党委)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由承办部门及时清除并保管,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议室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主办部门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学院规定赔偿。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门窗、空调、饮水机等设备。
(八)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会议主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院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