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安全监督人员,基层操作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高危作业现场,承包商作业区,受限空间作业
制定目的现场太乱容易出事,颜色标签能一眼看出危险,让大家干活更安心,管理也更方便。
适用范围所有在生产区干活的人、承包商,还有工具、设备、管线、作业地这些都得管。
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环保处定规矩、改规矩;业务部门培训监督;各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员工照着做。
禁止行为没贴合格标签的工具不准用;没检查标签的脚手架不能上;安全帽颜色乱戴不行;入厂证不戴不能进;标签褪色脱落不换不行。
检查与监督各单位自己贴标签、刷颜色、挂标牌;质量安全环保处半年查一次;发现没贴或乱贴,当天整改;三次不合格要通报;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学会认颜色和标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三条 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等。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作业场所及承包商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及承包商执行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 员工接受安全目视化管理培训,执行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九条 公司统一安全目视化管理标识,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考虑夜间环境,以满足需要。

第十一条 用于喷涂、粘贴于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蚀性物质。

第十二条 安全色、标签、标牌等应定期检查,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四章 人员目视化管理

第十三条 对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通过劳动着装、安全帽的颜色、入厂许可证的形式、特种作业标签及高危作业资格标签进行区别和管理。

第十四条 劳保着装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策划标识要求:公司员工(含操作运行类承包商)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穿戴国旗红劳保服装,外来人员(参观、指导或学习等)统一穿戴蓝色大褂,其他承包商员工进入各生产作业场所,统一穿戴蓝色劳保服装,必须符合该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公司员工有所区别。

第十五条 安全帽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策划标识要求:

(一)直属单位领导、外来人员、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组织检查、现场办公等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

(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佩戴桔黄色安全帽;

(三)基层单位生产指挥、操作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四)新、转岗员工实习期间、集团公司以外承包商佩戴蓝色安全帽;

第十六条 入厂(工作)许可证(胸牌)。所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发放并佩戴入厂许可证,方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一)直属单位领导、外来人员、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组织检查、现场办公等相关人员一律佩戴白色入厂许可证;生产单位员工统一佩戴蓝色入厂许可证(上岗证)

(二)油田长期的操作运行类承包商员工佩戴黄、绿相间两色入厂许可证。

(三)油田临时作业的承包商员工佩戴黄色入厂许可证。

(四)入厂许可证由公司统一样式(见附录a),各单位自行印制发放。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下列特种作业及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法定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经过生产单位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资格合格目视标签(见附录a),并粘贴于安全帽上,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一)锅炉作业;

(二)压力容器作业;

(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四)厂内机动车;

(五)起重机械作业;

(六)电工作业;

(七)登高架设作业;

(八)危险物品作业;

(九)制冷作业。

第十八条 高危作业人员。从事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生产单位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培训的合格目视标签(见附录a),并粘贴于安全帽上,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五章 工器具目视化管理

第十九条 对生产区域内的工器具通过标识、标签、刷色区分管理。

第二十条 所有工器具入厂时必须进行检查,长期工作使用,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依据《工器具入厂及定期安全检查表》(见附录b),未列入检查表的工器具,依照相应工器具安全和完整性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以附有检查日期的不同颜色(春季:绿色;夏季:红色;秋季:黄色;冬季:蓝色)标签(见附录a),并粘贴于工器具的开关、插座或其它明显位置,以确认该工器具合格。未粘贴标签,表明该工器具检查不合格或未检查。不合格、标签超期及未贴标签的工器具不得使用。所有工器具的使用者必须在使用工器具前再次进行目视检查。

(一)梯子

梯子粘贴标签不明显,可在进厂和每季度检查合格后,在明显位置刷不同颜色(春季:绿色;夏季:红色;秋季:黄色;冬季:蓝色)的色环(样式见附录a),方便识别是否合格。

现场使用的平台楼梯或临时搭设的楼梯的第一和最后一级踏步刷黄色安全色。不易区分高差、存在绊倒隐患的任何台阶处应刷黄色安全色。直梯、延伸梯、人字梯等活动梯子最上面两个踏步刷黄色安全色或以文字标示,禁止使用时踩踏。

如夜间照明不足,则应使用反光漆。

(二)脚手架

钢管脚手架及组合式脚手架在搭设完成或变动后应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每周或六级以上大风及地震后须重新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在楼梯进出口显著位置悬挂检查状态标签,(样式见附录a),当现场条件限制致使脚手架护栏、挡脚板等无法搭设完整,可在限制条件下使用,但必须在检查状态标签中明确“全程使用全身式安全带”等辅助安全措施的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检查状态标签的脚手架,没有检查状态标签,表明该脚手架没有经过检查或检查不合格。

(三)压缩气瓶

压缩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执行《气瓶颜色标志》(gb7144);气瓶应粘贴有符合《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的安全警示标签;现场使用气瓶应悬挂红色“满瓶、使用中、空瓶”的气瓶状态标签,(样式见附录a)。

(四)润滑油、导热油等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器具应分类摆放,并对盛装各类盛装器具统一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危害等级标识应齐全完好,便于识别,若有破损,应补齐。标识(样式见附录a)。

第六章 设备目视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包括油田用于生产、运营、试验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设备、辅助设备及其附件等物质资源。

第二十二条 管理要求

(一)设备投用前应在设备明显部位标注明确的设备名称及工位号。

(二)投用设备后应制作设备状态指示牌,设备状态指示牌分为“在用”、“备用”、“待修”、“在修”四种,根据不同设备状态挂不同指示牌,(样式见附录a)。

(三)设备控制盘按钮及指示装置应标注指示及说明,原有英文说明的,应翻译成中文后标注,或在明显位置标明中英文对照表。

(四)设备厂房或控制室开关应有标签标注控制对象。

(五)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投产正常后,应制作设备管理卡、区域责任牌(样式见附录a)。

(六)对设备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操作必须有操作警示。

(七)a类设备操作规程应在设备附近挂牌标明设备操作步骤。

(八)压力容器投产后应向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申请压力容器检查牌,并粘贴于该压力容器明显位置。(样式见附录a)。

第七章 工艺目视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管线、阀门

管线必须刷安全色或色环,同时标明介质名称、工艺流向。管线、阀门表面安全标志色、安全标志符号和消防标识执行《石油化工管道安全标志色管理规范》(q/sy134)。

第二十四条 应在仪表控制及指示装置上标注控制按钮、开关、显示仪的名称。厂房或控制室内用于照明、通风、报警等的电气按钮、开关都应标注控制对象。工艺、设备附属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指示仪表应标识出正常工作范围。远程仪表在现场标注工位号(编号)等基本信息的标签。

第八章 生产作业现场目视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作或作业场所应实行标准化现场管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应在生产作业场所地面使用红、黄指示线标识出危险区域、警告区域。

(二)生产作业场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逃生设施的标识和设置应清楚、明显、合理,便于识别。

(三)急救设施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标识,实行定置管理。

(四)安全警示标志应规范设置,工作或作业场所安全标志设置执行《安全标志》(gb2894)、《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6355)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并应注意:

(1)设置应具有针对性,应设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应使操作人员能识别出它所指示的信息属于哪一类对象物;避免集中设置。

(2)安全标志应保证在夜间清晰可辨。

(五)各种工具、用具、便携式仪器等应规范摆放,实行定置管理。

(六)废旧物资的处理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临时作业现场的恢复应及时、规范,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七)油气生产、炼油化工等高危工作场所重要巡检点应设置巡检钟。

(八)设置与上述内容相一致的标准化现场示意图。

第二十六条 作业或工作区域的隔离和标识

(一)隔离区域

工作场所内如可能存在下列情况,就必须用围绳(安全专用隔离带)或围栏隔离出不同工作区域,如维修作业区域、承包商作业区域、临时物品存放区域、走道区域等危险区域,并挂上标签以明确隔离相关信息。

(1)对行人或车辆交通安全存在危险(风险)的任何地点或作业区域,如坑、高处有东西会掉落、高温、腐蚀液飞溅和泄漏地方等等。

(2)维修工作具有危险性。

(3)施工、高危作业等易发生事故的情况。

(二)隔离要求

(1)围绳隔离适用于警告性的区域隔离,是用一条安全专用隔离带(子)将需要防护的区域围起来,围绳的高度离地面120厘米,围绳应绑在稳固的立柱上。

(2)围栏隔离适用于保护性的区域隔离,围栏是用木板或金属板(栅栏、管等)围隔而成,例如1米以上深沟、未防护的开口孔洞及路上施工工地必须用围栏隔离。

(3)围栏围在路上者必须用反光或照明器具进行警示。

(4)对于可能有飞溅、喷洒区域的隔离,必须要围出足够的空间,但要尽量避开主要交通道路或行人通道。

(5)隔离应在危险消除后立刻拆除。

(三)隔离挂签

(1)隔离标签必须由隔离者挂在围绳及围栏上,并在标签上填注隔离的理由与日期。标签分为2种,(样式见附录a),红色为禁止标签,黄色为危险标签。

(2)对于隔离区,当所挂标签为红色(禁止)时,只有在此工作的人员可以进入隔离区,其他人员必须经过在隔离区内工作的人或是其主管授权才可进入;工作交接班时,接班人必须检查隔离安全状况。

(3)对于隔离区,当所挂标签为黄色(危险)时,凡是欲进入隔离区者,必须谨慎查看安全状况,确认没有危险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七条 定置管理

为了生产作业现场使用的机具、车辆(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消防器材、工器具、急救设施、便携式仪器等物件放置整齐有序、取用方便、符合规范,应对上述物件实行定置管理,具体做法是在这些物件周围画线(必要时可增加文字标识)标明其放置的位置,物件移走后,能清楚识别出该位置对应的物件。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安全目标

适配人群校区校长,保卫科长,教育教务负责人使用场景校园安全管理,实训操作安全,食品安全监管
制定目的学校老出安全问题,怕学生老师受伤,怕东西被弄坏,想让大家平平安安过日子。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后勤、保卫、教务、办公室,管上课、吃饭、住宿、实训、门禁、消防这些事。
职责分工管委会定规矩,校长扛总责,保卫科盯门岗巡逻,教务抓课堂和实训,后勤管水电食堂,办公室签责任书。
禁止行为不能私拉电线,不能带刀具进校,不能私自下河洗澡,不能卖过期食品,不能不报安全事故。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打分,跟绩效挂钩;出事30分钟内要上报;没做到就扣钱、待岗、取消评优;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一、各部门,各校区安全目标任务

(一)安全教育任务执行率100%。

(二)各项安全目标,安全制度,安全规章制定率100%。

(三)各项安全预案制定率100%;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为“0”。

(四)触犯刑律,判刑发生率为“0”。

(五)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劳资纠纷、无3人以上集体*等事件。学生、职工受到治安处罚不超过1起。

(六)实训操作(含设施损坏、人员伤残)其经济损失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七)人为严重损坏校产、设施设备,发生率为“0”。

二、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一)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及管理责任。

1、目标管理机构

(1)制定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预案。

(2)制定各类安全责任书、并督导部门、校区层层签定。

(3)督导各部门、校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报管委会备案。

(4)督导各部门、校区制定安全制度。

(5)督导各部门、校区将安全职责分门别类落实到人,建档备查。

(6)负责安全目标任务的落实及检查考核。

(7)牵头处理重大事故。

2、教育主管机构

(1)其负责人是安全教育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编制安全教育课程,选编安全教育教材,落实安全教育人员。(校区每期至少安排两次全校性安全教育大会,每班每周安全教育课不得少于两节)

(3)制定课堂教学安全规定。

(4)制定课堂教学可能引发的各类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

(5)制定安全宣传方案并督导实施。

(6)负责处理教育安全事故。

3、后勤管理机构

(1)其负责人是后勤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土木、水电、勤杂工的安全工作条例,并监督执行。

(3)负责制订各校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及时排除各部门、校区的各类安全隐患。

4、各校区

(1)校区校长为本校区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安全教育目标及安全隐患排除任务的实施。确保校区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负责处理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协助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校区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1、校委会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划分管理及责任范围,制定管理防范措施,及奖惩制度。

(2)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坚持日常检查,定期考核。

(3)校区与教职员工、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签约率100%。

(4)制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区在事发后30分钟内必须报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2、保卫科

(1)保卫科科长是本部门岗位安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干事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日常考核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奖惩逗硬。

(3)负责制定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好“校门”关。

(4)在学校主要通道、围墙、防护栏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校园公示报警电话、举报电话、安全责任人电话,保持安全信息畅通。

(5)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每学期组织消防训练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演习的内容、人数、效果需留资料备查)。

(6)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护校队,护校队的学习与训练,每周不得低于二次(训练的内容、人员、需文字记录备查)。

(7)做好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加强与警方的联系,杜绝社会不良行为对校园的侵蚀。

(8)定点设岗与流动巡逻相结合,365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记录由科长签字,留档备查)。

(9)大力整顿和规范校园内部治安秩序,随时收缴管制刀具和不利于安全的玩具、工具等。

(10)处理和协助处理校区各类安全事故。

2、教育(教务)科

(1)教育教务负责人是本岗位安全教育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落实安全教育任务(教师、教材、教育时间,留文字档备查)。

(3)制定实训、实习安全操作管理条例,实施随机检查和定期考评,并文字备案;确保实验、实训操作安全,做到无学生因实验、实训发生意外伤害,无实验、实训责任事故,无学生私自动用实验、实训设备。

(4)督导班主任,专职教师对学生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教育,突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骗、防爆、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

夏季要特别对师生进行防溺水事故的教育,坚决杜绝私自到江、河、塘、堰洗澡的危险行为。

(5)督导班主任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遵纪守法,远离黄、毒、暴力,杜绝学生犯罪事件发生。

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2节,且课目必须上课表,教师必须认真执教。

(6)校区办安全专栏不少于1处。楼道、车道、危险处应贴放警示标牌,防止碾压、踩踏、跌坠伤害事故发生。

(7)督导班主任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起居,饮食习惯,预防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8)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对暂时性心理障碍,要作专门记录,个别辅导。严重的应联系家长配合,到医院治疗。

(9)确保用电安全。无私拉乱接电线,无私自在教室和宿舍使用电吹风、电饭煲、烫发器等现象。

(10)严格把好“批假”关。加强对住在校外的学生的管理,学生离校(包括通食生),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资料齐备。

(11)认真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3、后勤负责人

(1)后勤负责人是后勤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本校区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对水电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记录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校区安全领导小组。

(4)协助落实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5)协助后勤管理处监管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实施随机抽查,禁止贪腐、有害、无证、过期食品流入学校。杜*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6)每学期进行不低于2次的全校性消毒灭菌工作(假期1次,期中一次)。

(7)加强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及场地的安全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检查。

(8)协助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事故

4、办公室

(1)组织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2)协助校长追究安全责任,撰写报告及时上报。

(3)协助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1、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

(1)损失金额在20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或1人以上重伤,认定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在校内,损失金额5000元至20000元或造成人员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认定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在校内,造成人员伤害且损失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或造成人员轻伤认定为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

(4)安全事故是指非管理因素造成人员伤害且损失1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伤害的情形。

2、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对事故当事人和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3、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处理

(1)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责任划分。取消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学期内绩效奖金。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5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2000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1000―5000元经济责任并作待岗处理。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取消本期绩效奖金。校区校长承担3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1000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1000―3000元经济责任并作待岗处理。

(3)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扣发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校区校长承担1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500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500―1000元经济责任。

4、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目标管理部门进行责任的划分及处理。

5、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评优。

6、目标管理部门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校区当月绩效奖金挂钩。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项目竣工验收,月度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整改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管住工地安全,让大家干活不出意外,轻伤少一点,别着火别坏机器,检查回回合格,文明工地要拿下。
适用范围管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工长、技术员,管施工安全、检查验收、交底培训、隐患整改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工长管班组干活,技术员写交底,上级来考项目经理,项目组考其他人。
禁止行为不能死人重伤,不能着火坏机器,检查不能不合格,文明工地不能丢,隐患不改完不能拖。
检查与监督每月2号查一次,年底15号前再查,完工后一个月内终考;安全员记分存档;没达标就重做,连续两次不行换人干。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

a、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5‰。

b、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事故。

(2)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必须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2、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种,项目经理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定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

(6)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

a、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c、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d、每月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和协调;

e、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2)项目工程师

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c、 审批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d、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安全员

a、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b、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c、坚持日常检查,参加月度安全大检查,协助项目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达标任务进行评价;

d、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验收;

e、参加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4)工长

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b、严格监督实施所辖工种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d、具体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5)技术员

a、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b、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c、认真落实月度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