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火管理

适配人群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采掘队使用场景井下防火,采空区封闭,高冒区管控
制定目的矿井火灾风险大,得防住自燃、胶带起火这些事,保工人安全。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的人,还有采掘队、通风区队、安全环保部,管防火系统、消防材料、密闭墙、自救器这些。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牵头开会定方案,各队按自己活干,安全环保部盯着查,通风区队管好自救器发放和维修。
禁止行为不准不按规程施工留自燃隐患,不准密闭拖过45天,不准消防材料缺配或乱放,不准高冒区不挂牌不检查。
检查与监督每月至少查一次防火,查出问题马上改;安全环保部盯整改,没按时做完就通报;密闭检查要记气体数据,异常立刻报。

1. 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召开防火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防火系统;包括矿井反风系统、胶带输送机防火系统、煤炭自燃防火系统、井下工人防火培训等。

2. 井下可燃物由各单位按业务范围进行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3. 井下消防材料库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配齐材料,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 其它地点的防灭火器材由分管单位负责管理。

5. 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自燃发火隐患。

6. 采煤工作面停采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密闭位置选择在围岩完整、压力较小的地点。

7. 采空区密闭和防火墙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分析检查地点的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8. 加强煤巷高冒空区检查,并挂牌管理,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 通风区队负责自救器管理工作,发放室应配有检查和维修所必须的器具。

10.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 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性能并能熟练使用。

矿井防火管理:矿井防治粉尘管理

适配人群通风区队,采掘队,封闭队使用场景采掘工作面,胶带运输巷,溜煤眼转载点
制定目的防尘不好会让人得病,巷道太干煤灰乱飞不安全,想让空气干净点,大家干活安心些。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的人和单位,管洒水、喷雾、隔爆设施、测尘这些事。
职责分工通风科牵头定位置,采掘队自己管本区域喷雾,封闭队装隔爆,测尘员定时测,区队每月查一次。
禁止行为没装好洒水管不能开工,喷雾坏了不修不行,没批就拆设施不行,巷道干着不管不行。
检查与监督通风科检查喷雾是否开着,区队月底查整改,测尘员每天跑点填表,没做到扣分还追责,月底汇总通报。

1. 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防尘系统,有关单位按照分工范围进行管理,未设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 主要进风大巷、主要运输巷、胶带运输机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各有关单位均要设齐防尘喷雾,并保证正常使用。

3. 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拆除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责任。

4. 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的防尘内容,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拟定防尘措施,新采区和工作面投产前要进行验收,凡是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准投产。

5. 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条的规定。

6. 通风区队、采、掘队及各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洒水工作,保持巷道潮湿不干燥,消灭煤尘堆积和飞扬现象。

7. 隔爆设施的安设由通风科科管人员现场指定位置,由封闭队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采掘工作面内隔爆由采掘单位负责移挪、管理。

8. 井下粉尘测定工作由通风科测尘员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操作规程》完成,并及时填表上报。

9. 通风区队每月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矿井综合防尘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不按要求进行防尘工作,损坏防尘设施或不经批准拆卸设施者,严肃追究责任。

矿井防火管理:矿井防灭尘管理技术的研究

适配人群综采队组,防尘技术员,通风工程师使用场景井下采煤,综采作业,煤尘防治
制定目的以前光顾着防瓦斯,粉尘没管好。煤尘会炸、会让人得尘肺、坏机器、挡视线。现在采煤机快了,产尘更多,不控不行。
适用范围所有采煤掘进工人,管落煤、爆破、运输这些活儿里的粉尘。
职责分工技术科定注水方案,队里班长带着打钻注水,安监员天天查喷雾开没开、水压够不够。
禁止行为不准不注水就采煤,不准喷雾坏了不修,不准水幕堵着不清理,不准钻孔打歪了还硬注。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必须打完长钻孔,注水压力要够7.5兆帕,安监员每班查三次,没做到扣当班工资,月底通报批评。

《煤矿安全》第738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

煤矿井下的各种危害因素很多,如: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及煤尘、岩尘等尘害,给职业危害的防治造成极大的困难。近些年来,有害气体,特别是瓦斯的防治被人们提到了较高的程度,引起了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其监控手段之高、监测之准确、仪器之先进均已到了完全可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程度,更有“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十二字方针保驾护航。但对于煤尘、岩尘等粉尘的防治则有重视不够之嫌,其实,粉尘(井下主要是煤尘)的危害一点也不比瓦斯少,煤尘不但可发生爆炸事故,而且能使人产生尘肺病,同时还会造成设备埙坏、影响人的视线增加事故隐患等。在采煤机诫化程度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做好粉尘控制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

目前,就我们新矿集团各生产矿井来说,机诫化采煤大面积推广。以____年为例,综采产量比例达到了46.6%,综采产量达到578.8万吨,整个集团公司综采工作面达到15个,具有装备18个综采工作面的能力,并仍有上升的潜力,综采工作面月平均单产也已达到了6.35万吨,比高档普采3.09万吨提高了105.5%。综采工作面各工序产尘量,在采煤机落煤时最高,其粉尘浓度可达每立方100多毫克,超标准十几倍。较高档普采高出数倍,以十一层煤为例,高档普采落煤产尘量一般在30mg/m3左右,而综采却达到70mg/m3多。在煤质较硬的其它煤层更高,有的超标准15倍左右。因此,煤层开采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

煤矿井下各生产场所粉尘的控制,应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从源头抓起。实施煤层注水、放炮喷雾、装煤(岩)撒水、湿式打眼等。其中,对采、掘工作面开采前进行煤层注水是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根据注水工作地点不同有: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注水两种。

根据注水方式的不同有:长钻孔注水和短钻孔注水两种。所谓长钻孔注水即沿所采工作面走向每隔一定距离[一般15---20米]布置一个钻孔,沿煤层倾向钻孔,钻孔的方向与煤层倾向一致,深度应为工作面长的1/2---2/3,钻孔的高度一般距煤层底板2/3煤厚。一般适用回采工作面。所谓短孔注水即在工作面上,沿工作面倾向每隔一定距离[一般3---5米]布置钻孔,钻孔的深度为3---5米,钻孔的位置距底板2/3采高。一般适用掘进工作面。

煤矿井下产尘量最大的地点是采煤工作面,在落煤、爆破、支护、运输等工序中,落煤又是产尘最大的工序。注水的目的是使煤体中的裂隙、空隙中尽可能多的增加含水量,吸收原始煤尘,以便在采煤机落煤时,由于煤体已被湿匀,在煤机割煤破碎时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

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今天,采煤速度大幅提高,每班循环进度增加,短钻孔注水已不适合现采煤作业的需要,必须采用超前采面,长钻孔注水。为打钻孔方便,又不互相影响施工及减少塌孔现象,可在工作面投产前打孔,也可在工作面推进中超前应力区外打孔,提前注水,确保注水效果。

对煤层注水效果需注意的问题:

1、煤层注水的难易程度,以煤层的渗透系数、煤的空隙率、承压状态、坚固性系数等衡量,可分为易注水煤层;较易注水煤层;难注水煤层三类。

2、钻孔的实际深度,由于煤层的覆存结构变化,倾向的稳定性,钻孔机械性能,施工技术水平等受到制约。

3、注水的压力变化,注水时间,实际注水量等。

4、封孔的质量等。

根据国内外煤层注水经验,煤层注水效果好的话,降尘效果最为显著,降尘率达75——85%,所以,《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二],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在日常生产中,为切实达到降尘的目的,必须抓好煤层注水工作,做到采煤工作面“逢采必注,先注后采”。对粉尘预防为主,后期治理为付。

目前,煤层注水仍应属探讨研究阶段,虽然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实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地质条件的限制、技术水平、资金投入及生产的紧迫性等因素。没有严格的实施和考核,有时流与形式,即便是考核也是点到为止,因为,钻孔的长度很难测定,注水量也难以统计,有时急于生产应付的现象经常发生。至今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典型进行广泛推广。

煤层注水难以见成效的其他原因仍有待探讨解决,如:钻孔塌孔、注水压力大小、注水时间及注水量、深孔钻屑的排出等。目前,在理论上应该是比较成熟的。要取得实效还需进一步积累经验。

第二,对已产生的粉尘进行扑捉,采取降尘措施。如果源头预防措施做的不好,或因煤层地质自身原因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扑尘。主要应采取“围、堵、截”的措施。

1、围,主要采取的措施是,把落煤或其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起来,进行集中消灭。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尘量大的工序或地点。采煤机的负压除尘器(煤机滚筒回风侧设一集尘器,集中灭尘)、掘进工作面的水射流风机等。

2、堵,是在粉尘即将产生或刚刚产生时进行灭尘的方法,如回采工作面主产尘工序是采煤机的落煤,在煤机割煤时,有效使用内喷雾,合理使用外喷雾,防止粉尘的扩散。

3、截,在各通风巷道中,设置能覆盖巷道断面的净化水幕,对飞扬在风流中的粉尘进行扑捉,水幕的要求较前两种降尘装置更加严格,因为飞扬的粉尘粒径小,扑捉的难度大,其要求:(1).水的压力必须高,(2).喷出的雾粒适中,雾粒过大,其在空气中停留的时间短,很快落地,难以扑尘,过小则很快蒸发。(3).雾粒要有较高的速度,要据通风巷道断面设计水幕的形状,只有粉尘与雾粒高速碰撞才有高效果,因为粉尘是油性的。(4).喷雾的方向,尽可能的与粉尘的方向相反。

总之,喷雾要达到好的降尘效果一般要求水压力7.5---12.5兆帕,雾粒的直径100微米。

综上所述,通过上设备,采用新技术,把矿井粉尘浓度降到最低,消除由于粉尘产生的各种隐患。同时,随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深入开展,文明生产的程度逐年提高,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已经形成,珍惜生命、关爱健康、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思想已深入人心,煤矿企业彻底抛弃了脏、乱、差环境,用自己的双手改善了环境,树立了新时代矿工的光辉形象。

矿井防火管理:矿井防灭火管理

适配人群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使用场景井下明火作业,采空区密闭管理,防灭火注浆实施
制定目的防井下着火,保矿工安全,不让煤自己烧起来,水压水量够才好灭火。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的人、机电硐室、消防水管、材料库、采空区密闭这些地方和东西。
职责分工通防科查密闭和气体,技术科盯注浆注氮,区队干现场活,副总们批措施,矿长总把关。
禁止行为不准带烟带火进井,不准穿化纤衣服,不准井下电焊气割,不准乱放油和棉纱,不准漏检密闭。
检查与监督每月定计划,每天报进度,每旬查密闭,每季查管路,没完成扣分,查出问题当天改,改不好追责。

一、一般规定

(一)矿井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与生产防尘管路系统共用,设置支管、三通、阀门等必须齐全灵敏有效,水量、水压满足要求。

(二)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三)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四)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

(五)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每一个生产水平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备有足够的消防材料和工具。消防材料库要进行专人挂牌管理,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材料登记本,每季度对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进行检查,过期的进行更换。

(六)严格执行井下点火制度。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时,每次必须提前请示机电副总、通防副总、安全副总分管科长同意,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矿长批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

3.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过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底部、两帮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

4.一作业一措施,不得使用通用措施,必须在申请的时间内进行作业,否则必须重新编制措施。

5.作业地点附近100米内必须有连通调度室的电话,作业前必须先请示调度室,作业结束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严禁在井下进行气割作业,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回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

(七)凡是可以运送到井上维修的设备、物件等,禁止在井下点火作业,要严格控制井下点火作业。 随意进行点火作业的,一经发现,按责任事故严肃处理。

(八)井下禁止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九)井上、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其设置地点、材料物品的储存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消防材料库储存物资要定期检查和更换,除紧急情况外,不得挪作他用。

(十)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皮带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十一)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十二)每季度应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井下防灭火管理

(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矿井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二)每季要制定防灭火计划。由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安排,布置防灭火工作进度,安排季度防灭火工作,并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组织落实。季度计划及其当季计划完成情况,于季度末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考核。

(三)每月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落实。特别是防灭火注浆和注氮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专业组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开展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及时掌握自然发火的动向和趋势。要严格按规定对自然发火煤层采空区密闭进行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因检查不及时导致发火事故的,追究防灭火检查人员和区队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现开采后的采空区要高度重视。

(五)通防科要严格按规定对采空区密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甲烷、氧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墙内外气体压差等,要同时检查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情况,便于进行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处理。检查结果每旬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长,每月要有一份检查结果和火情分析报告。

(六)充分利用建立的束管监测系统,对三采区采煤工作面和采空区进行束管监测。对于束管监测系统不能实现监测的采煤工作面和采空区,采取人工定期采集气样,到地面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检查记录和分析数据保留齐全。

(七)加强防灭火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注浆站的作用,注浆系统要按设计要求保证完好。新水平、新采区的管理系统必须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撤除防灭火管路必须经集团公司同意。

(八)防灭火注浆和注氮要按计划组织落实,根据采场接续、防灭火要求与现场情况等,在每月的月度作业计划中对防灭火注浆和注氮作出计划安排。区队要严格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对每天防灭火注浆和注氮情况报技术科和通防科,月底严格按作业计划进行考核。

(九)巷道布置要为防灭火工作创造条件。合理安排自然发火煤层的生产接续,自然发火煤层工作面形成后尽快投入生产,以减少漏风氧化时间,尽量采取少留煤柱或不留煤柱的开采方法。

(十)在开采4#煤层时,必须进行预防性防灭火工作,并在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制定切实可靠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包括随采随注,采空区洒水等,否则不准生产。回采结束封闭后都必须及时进行“两道一线”(进风道、回风道、停采线)注浆。

(十一)及时封闭,防止漏风。随着工作同的推采,要及时封闭通往采空区的所有联络巷。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限期撤出所有设备材料,尽快进行封闭,最迟不得超过45天,其撤除和封闭时间要做到有记录可查。

(十二)选择通风设施的建筑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均压通风的要求,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防止在采空区进回风侧形成较大压差。对使用中的采区上下山,采区轨道巷等主要通风巷道要加强维修管理,保证通风断面,减少通风阻力,防止向采空区漏风供氧,必要时可在停采线以外开掘均压巷道(消火道)。

(十三)不断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适时调整优化,完善通风设施、简化系统网络、保持通风断面、降低系统负压等综合措施,保证通风系统压力分布合理,有利于矿井防灭火管理。

(十四)防灭火密闭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建筑,密闭前设置栅栏、警标、管理说明牌、检查箱、压差计等齐全、标准,检查真实,记录清晰。密闭墙留泄水孔时,必须建反水池,无水时必须堵严密,防止采空区漏风供氧。

(十五)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六)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十七)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以及在灭火过程中封闭火区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十八)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要先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十九)建立健全矿井防灭火系统图、防灭火措施台帐、火区管理卡等,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矿井防火管理:矿井防治瓦斯管理

适配人群瓦斯检查员,通风区队长,掘进区队长使用场景瓦斯检查,盲巷启封,巷道贯通
制定目的怕瓦斯出事,保大家安全,让检查不乱套,不出漏子。
适用范围瓦斯检查员、通风区队、相关下井人员,查瓦斯、填记录、报数据、设探头。
职责分工通风区队编计划、带班队长盯现场、瓦斯检查员天天跑点、安检员抽查、矿长总工签字把关。
禁止行为不准空班漏检假检脱岗,不准超限不撤人不汇报,不准两人不齐进盲巷,不准擅自启封密闭。
检查与监督按图查点、填牌板手册台账,调度每天核对,漏一次扣钱,错三次调岗,月底通报,领导不定期蹲点查。

1、根据采掘计划和井下实际情况,通风区队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

2、瓦斯检查员根据通风区队规定的检查地点、路线时间间隔进行瓦斯检查,检查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向通风调度汇报,严格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3、瓦斯检查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脱岗。

4、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界限(下称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先停止超限区域内的工作,撤出人员,再汇报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在检查盲巷、老巷道和有瓦斯积聚地点的瓦斯时,必须两人一前一后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当瓦斯浓度达到3.0%时或氧气浓度低于19%时,立即停止前进,撤到安全地点,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各采掘工作面和矿井主要回风巷道应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探头。

7、井下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8、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9、井下规定的瓦斯检查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

10、矿井瓦斯日报必须经矿长、总工程师签阅后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

11、矿技术设计部门和负责掘进施工技术的总工程师严格把关,杜绝盲巷出现。

12、盲巷闭前栅栏处瓦斯检查由巡回瓦斯检查员负责,同时检查密闭及闭前栅栏情况。

13、凡停风停工的独头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0%,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4、启封盲巷封闭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闭内瓦斯浓度超过3.0%时,由矿山救护队启封和排放。

15、巷道贯通应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16、贯通放炮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7、巷道贯通后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以防止因系统紊乱引起瓦斯超限。

18、掘进巷道接近煤层、断层褶曲、老塘时,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书面通知通风科,以便加强通风瓦斯检查和管理。

19、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风区队、队长带领瓦斯检查员、安检员、电工等在现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20、停风区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审批,由矿组织人员,由救护队排放。

21、消除引燃引爆瓦斯火源,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品;井下烧焊及其它高温作业必须编制技术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进行;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必须可靠,严禁失爆现象发生;放炮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

2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说明执行。

23、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抽排区每季度对全矿井主要用风地点和进回风巷空气成分进行一次分析化验,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24、采空区密闭和防火墙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分析检查点的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