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建设班前会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建管处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HSE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班组日常交底
制度目标让施工单位开好班前会,盯住开会情况和效果,提升工地安全文明形象,减少出事故。
职责分工西能公司hse部写制度、发制度、改制度、盯着执行;建管处员工照着做。
核心条款按时开班前会,5到15分钟;全员参加;查身体、喝酒、衣服;查昨天问题今天怎么改;交底要对得上活儿;大家听懂了才行;班长得认真主持。
执行要求安全和工程技术人员按分工去参会;覆盖所有工地部位和工种;检查内容一条条对着看;发现不合规的,当场叫停;记录问题并反馈;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

1 目的

为了加强指导施工单位团队式班前会的开展,以及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团队式班前会开展的具体情况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形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管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西能公司hse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编写、发布、修编并监督本制度执行;

3.2建管处员工负责贯彻执行。

4 参加班前会时间及范围

4.1建管处安全和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分工要求的分管范按时参加团队式班前会;

4.2参加的班前会必须履盖工程建各个部位和各个专业。

5 监督检查内容

5.1班前是否按时召开,召开时长是否满足5-15分钟要求;

5.1施工人员是否全员参加;

5.3检查是否有生病、饮酒、着装不规范人员,确保出勤人员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上岗作业,反之则不许上岗,责令休班;

5.4督促班组总结前一日安全生产情况,如存有安全不符合项,本班如何整改;

5.5检查本班施工任务,安全交底内容是否满足与本班次施工内容相符;

5.6检查班组成员对本次安全交底是否清楚;

5.7检查班组各级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按时参加;

5.8班前会是否由班长认真主持。

6 本制度由西能公司hse部负责解释。

7本制度从____年10月1日起实施。

水电站工程建设班前会管理制度:项目水电工程

适配人群水电分包单位,技术设计部,施工技术人员使用场景水电安装,交叉作业,隐蔽验收
制度目标让施工不乱套,图纸看了再干,按规范来,少出错少返工。
职责分工分包单位编方案,技术设计部审方案和交底,施工单位做技术交底和复核,资料员管档案。
核心条款图纸要先看懂,方案得审批,交底必须书面签字,隐蔽前要验收拍照,变更要填单子。
执行要求施工前必须交底,隐蔽前1天通知验收,复核在下道工序前做完,照片当天扫进电脑,资料及时归档,不准补写造假。

项目水电工程管理制度(三)

接到施工任务后需要认真审查设计施工图纸,根据工程的规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工种的施工规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制度

由技术设计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2.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2施工进度计划。

2.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2.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2.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2.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技术交底制度

3.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召开工程协调会,由施工单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工程难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事前消灭重大质量隐患。

3.2项目技术交底需做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施行。

3.3技术交底的要求

3.3.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3.3.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3.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3.3.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3.3.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3.4技术交底的内容

3.4.1技术设计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与土建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

3.4.2施工单位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0)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1)焊接程序和工艺。

12)试水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等填写方法。

4、技术核定制度

4.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技术设计部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也由技术设计部发出变更通知,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再由技术设计部通知有关施工单位。

4.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4.3技术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4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技术设计部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技术复核制度

5.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技术设计部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5.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5.2.2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5.2.3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5.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5.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5施工单位应提供技术复核记录复印件1份,由技术设计部所办技术人员负责交予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6.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隐蔽之前提前一天通知技术设计部派人参加。

6.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质检员和技术设计部代表共同回签。

6.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6份,技术设计部,材料部,开发中心,物业公司各1份,自存2份归档。

6.4隐蔽工程项

目及检查内容

6.4.1给排水消防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6.4.2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避雷针(带)的接地电阻。

6.4.3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6.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6.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6.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等。

6.5.3设备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6.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6.7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必须拍照,重要部位需按不同角度局部特写。由开发中心负责执行。

所有照片经扫描存入资料室电脑。

7.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7.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水电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7.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7.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洁。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

水电站工程建设班前会管理制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适配人群施工技术员,安全工程师,班组长使用场景基坑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处临边
制度目标管住施工时的危险,让工人不受伤不生病,现场更安全点。
职责分工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写措施,安监办管解释,技术总负责人批,生产调度组织落实,安全部门盯着执行。
核心条款危险作业要单独编措施,交底得分专业分部位,防护设施坏了得马上修。
执行要求措施得提前编好、交底要签字留记录,实施前得传达到位,执行中安全部门天天查,完工后一起验收签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创造或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我局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抵御自然破坏能力的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第八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对安全有重大影响作业应单独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

第十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大型物体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

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竖井工程施工;

3、高排架和高栈桥施工;

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拆装施工;

5、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

6、双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一条 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作业前由措施编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向实施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部门应及时向会签部门及实施单位传递措施文件,收发措施文件的双方签证并保存文本及收发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调度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执行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结果由措施编制部门组织相关部 门和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十五条 属于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后的验收,必须邀请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还。

第十七条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作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 各项目工程部负责所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当生产需要临时变动防护设施时,作业单位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允许方可变动,并负责防护设施的恢复。

第十九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变动、恢复情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并予以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第二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安监办。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水电站工程建设班前会管理制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会议

适配人群安委会主任,安全科长,班组长使用场景安全决策,事故复盘,隐患排查
制度目标让大家开会讲安全,别光干活不提安全,把安全问题摆上桌面商量解决。
职责分工安监委办公室管全局会议;各单位安全部门管自己会议;班组长管班组会;主任主持会议。
核心条款安监委每年开2次会;各单位安委会每年至少4次;年度安全会必须开;每月例会、每周班组会不能少。
执行要求会议要签到、记录、形成纪要或通报;重要决定要发文件;材料要归档;没开的要说明原因;上级抽查落实情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一节 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监察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决定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3)审定工程局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4)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兑现及安全工作考核奖励结果。

5)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提议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安全问题。

2、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由安监办进行记录,根据会议决议的重要程度,适时形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纪要》,安监委主任签发,并由安监委主任确定发放范围。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全体会议,安委会主任主持会议。

1)研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奖惩结果。

2、会议记录: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由安委会主任签发,并确定发放范围。

第二节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五条 工程局每年在局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工程局相关副局长主持。

1、参加人员:工程局党政工领导、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及分管安全行政副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内容:

1)总结工程局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程局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2)通报上年度各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

3)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及项目经理。

4)生产性伤亡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说清楚”。

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6)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3、会议记录:由安监办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各单位。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都要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节 年度安全科长工作会议

第七条 工程局每年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工程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局工会主席、安监委有关成员、各单位安全科长及基地服务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

1)总结上半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要点。

2)通报全局交通、消防工作情况。

3)通报上半年工伤事故情况,事故单位安全科长“说清楚”。

4)各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通报全局安全员年度考核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汇报材料,报局安监委审定。

第四节 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

第八条 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一些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分析会、经验交流会等。

第九条 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单位和人员必须与安全生产专题有关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相关材料,需要转发的由安监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各单位每年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形成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补充工作。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建议,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工程局或主管部门领导参加。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专题会议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局安监委。

第五节 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十一条 局属各单位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各单位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人、工区、作业队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责任人。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

2)总结上月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3)进行安全辩识,确认重大不安全隐患,拟定预控措施。

4)通报批评上月安全考评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月安全通报》或《安全简报》。

第六节 周班组安全会议

第十二条 局属各单位班组每周必须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各班组负责组织会议。

1、参加人员:各班组全体成员、安全监察员。

1)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2)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3)根据本班组的阶段性施工特性,进行危险源辩识,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3、会议记录: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备查,重大事宜应以文字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及时解决。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十三条 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和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局安监委办公室组织。上述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会务工作、会议决定、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发放、归档等工作一并由安监办负责。

第十四条 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月安全生产例会由各单位安全职能部门组织,周班组安全会议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记录、整理、发放、上报、归档等按各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定解释权归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