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范例)

适配人群财务审核员,票据保管员,销售会计使用场景票据接收,票据贴现,到期兑付
制度目标管好应收票据,别收假票、坏票,少出错少赔钱。
职责分工财务审核票据真假;主管批票据收和贴现;专人保管票据不记账。
核心条款收票要查真伪合法性;贴现得主管签字;保管和记账不能同一人干。
执行要求收票当场审,贴现前必须批,备查簿天天记,到期前催付款,每月对账一次。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 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 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 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我们还为您推荐了以下相关制度范文:

某企业财务目标管理制度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范例):应收票据

适配人群财务人员,销售业务员,票据保管员使用场景票据接收,票据贴现,到期兑付
制度目标管好应收票据,别出假票坏账,让钱安全进账。
职责分工财务审核票据真假,主管批准收和贴现,专人保管不记账。
核心条款票据要真要合法,必须背书规范,贴现得主管签字,保管和记账不能一人干。
执行要求收票当场审,贴现前批完,备查簿天天登,到期前催付款,每月核对台账和实物。

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范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适配人群营业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信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客户信用调查,赊销回款跟进,票据退票处理
制度目标管好应收的钱和票据,少亏钱,保住公司钱袋子。
职责分工营业部查客户信用、收钱开票;财务部盯账、列明细、算利息、管退票。
核心条款出货60天内必须收款;票据120天内要兑现;收支票要一项项检查真假和风险。
执行要求超期就列清单通报;退票马上寄存证信函;折让单单独填;冲销坏账要总经理批;员工违规按人事规则办。

在企业里,凡是接触到资金的管理大部分是与财务管理有关的,比如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制度亦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内,下面本站整理了下文,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管理,减少坏账损失,确保企业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做好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调查客户信用的变化情况、签注于信息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信用良好的大客户及风、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最晚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如超过此期限,财务部门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报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账。以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销。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如超过此期限者,财务部门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均以月息2分计息。

第五条赊销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4.所收支票账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业务往来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5.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6.注意支票上的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现象。

7.注意支票记载可更改处是否加盖原印鉴。

8.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9.注意支票是否已逾期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出第六条的规定。

10.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了解b客户支票信用。

第六条本企业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最晚应于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门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物,或新开支票,只交付原支票,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第八条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写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账减除。

第九条财务部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处理办法。

第十条营业部门将退票申诉事务送请财务部门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部门)。

2.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设定抵押;建筑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设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3.其他投资事项。

第十一条上列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部门,并附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呈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冲销应收账款。

第十二条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门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在债务请求权有效期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本企业员工不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或有违法行为,致使本企业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论处,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阅读者还阅读过: 某企业费用支出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12大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