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投资业务审批人,董事会成员使用场景短期投资管理,长期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决策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投出去的钱
职责分工董事会批投资,财务部记账算账,项目部盯落地
核心条款短期投资一年内要能卖,长期投资得董事会点头,亏了要提准备金
执行要求每季度盘一次账,跌价马上调账,投资前做可行性分析,投后持续跟踪企业经营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投资管理

第一条 按变现能力和投资目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批准权属董事会。

第三条 短期投资成本和损益确认

1、短期投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资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4、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四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另设"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处置短期投资时,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并进行调整。

第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应收利息。

第六条 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2、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调整各期的投资损益。

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评估价值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或不准备长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条件下经营的情况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帐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增减;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其投资比例分摊其净资产的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从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4、在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随着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应冲减长期投资帐面价值;

5、在权益法核算情况下,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差额应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损益。

6、收回长期投资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第九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的程序性政策规定与管理标准根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对新项目投资进行评价和可行性分析,计算有关项目预计收益,预测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对已经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投资及资金

适配人群物业财务主管,分公司经理,管理处负责人使用场景投资决策,融资操作,担保行为
制度目标管好钱和投资,不让乱花钱乱投资,保证公司钱安全,让业主的钱不被占。
职责分工董事会管审批大事,财务部管日常资金,分公司管自己账,经办人管自己经手的款。
核心条款投资要董事会批,借钱借账号都不行,担保绝对禁止,应收款要盯紧催收。
执行要求每季度对账一次,往来款及时清理,出问题追到人,财务部每月查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违规马上报领导。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投资及资金管理

1、权益的管理

a.实收资本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b.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储备基金等股东权益应按政府相关法规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处置和分配。

2、投资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按批准权限、申报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融资管理

融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担保管理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严禁对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债权、债务的管理

对各项应收款、预付款、存出存入保证金要及时入帐,明确责任人,按季核对,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属经办人责任,则由经办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6、资金管理

a.基本原则:根据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有关管理酬金提取规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处)盈余应属全体业主,各分公司(管理处)往来帐户要及时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无特殊情况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处)资金。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实行资金计划管理。

b.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银行帐号。

c.银行贷款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d.加强对外币资金的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有关法规办理外币业务。

f.开设银行帐户应书面报告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银行帐户档案资料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帐户管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信雅物业财务

适配人群物业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出纳员使用场景固定资产采购,备用金报销,银行票据兑付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钱和资产,不让丢、不乱花,让公司钱生钱,账目清清楚楚。
职责分工财务部管账和监督,实物管理部门买资产和登记,使用部门管好自己用的东西,总经理批大事。
核心条款买资产要先申请再审批,1万以上董事长批;现金不能超限额,不准白条抵账,备用金十天内要还清。
执行要求出纳每天对现金,财务每半年查一次账卡物,每年盘一次固定资产,仓库每月对账,报销要带齐单据才给报。

雅信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金额和审批权供参考依据,具体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与增值,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各部门的运营实际,合理组织并规范、优化企业的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各部门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是: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充分发挥核算、监督、控制职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4公司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利润留成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下,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主管,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并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分类与界定:

2.1公司内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建筑物(厂房、写字楼、宿舍、住宅等)

2) 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字机、程控设备等)

3) 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4) 机械设备(机加工设备、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等)

5) 其他(办公柜、台等)

2.2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1000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购置与验收:

2.3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购买,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后同时填写《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并由实物管理部门根据《资产情况审核单》的内容登记且明确实物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2.4固定资产购置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报账手续,财务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账。

2.5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

(三)审批权限:

2.6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厂房、车辆)单价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7购置办公楼宇、厂房、住宅、车辆需附专题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8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和计划外购置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不含办公楼宇、厂房、车辆)单价5千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逐级上报后,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日常管理:

2.9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拨、结存情况,并设立辅助台账;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责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始金额、维修记录等情况;使用部门应指定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财务部、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至少半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一致。

2.10坚持年度盘点制度,由实物管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配合,每年至少盘点清理一次,检查其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找出原因和责任人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处理。

2.11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积极变现,不能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均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办理。

2.12对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有关责任人员按重置价值或账面净值赔偿损失。

2.13应按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对已提足折旧、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办理报废手续;已无使用和修复价值,但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报废。

2.14公司内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并随资产一起走,调入方凭《资产情况审核单》登记资产台账,调出方要及时注销资产。

第三章 流动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3.1各部门现金(指存放于出纳处的人民币和外币以下同)的使用范围须按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进行,范围之外的现金使用应通过银行或公司内转账结算,不得由出差、采购人员携带大量现金外出,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3.2各部门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报财务管理部批准并备案,限额的核定以本部门3-5天的现金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3.3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

3.4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必须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部负责人。

3.5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应坚持"当面点清"制度,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并即时入账。

3.6 现金日记账应使用订本式账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管理系统,逐笔登记。

3.7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账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管理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8不准用白条抵现;不准因私借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

3.9财务管理部应对库存现金进行经常性和突然性检查。

3.10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3.11出纳员每月终了后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说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

3.12银行存款的支付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核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

手续完备、合符规章。

3.13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可申请借支备用金;财务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3.14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注明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并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3.15借支的备用金应在业务完成后十天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公司财务管理部应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严处,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利率计收利息。

3.16管理人员调离公司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3.17财务管理部应逐月清理并将备用金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个人。

(二)存货管理:

3.18各部门存货管理应遵循采购、验收、付款、保管、使用相分离,会计全面监督的原则。涉及各个环节的业务不能由一个人承担,会计员、出纳员不得兼办采购或保管业务,采购员、保管员不得兼任或代办会计业务。

3.19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出入库手续,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必须使用规范的凭证,设立实物账(卡),定期登记物资出入库的动态,做到存货进出有据。

3.20仓库应设立反映数量的明细账,按类别、品种、型号、规格,逐笔登记库存动态。财务人员应至少每月对仓库的账目进行审查、核对并签章。

3.21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工作,切实保证账、卡、物三者相符。每年至少在年终全面清查盘点一次,该项工作必须要有财务人员参加。

3.22盘点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地填制《仓库物资盘点表》,除盘点数量外,也要检查存货的质量状态和积压状况等,如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积压等,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23对存货短少、毁损实行索赔制度。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短少、毁损,应照价赔偿;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短少、毁损,应采取措施索赔;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短少、毁损,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处理。

3.24对已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设置备查账簿进行登记,并视同存货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 收入及费用管理

4.1各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核算制度》有关规定,正确确认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账或收入挂账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4.2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经营目标和行业特点,挖掘潜力,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正确处理成本与质量、市场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关系,争取最大经济效益。

4.3各部门的成本工作须遵从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核算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成本管理的要求,围绕责任成本中心进行核算,建立以责任成本中心为对象的成本经济责任制。

4.4公司应于年初编制当年的生产(开发)成本计划及期间费用计划,确定当年的成本耗费水平及可比费用的降低任务和降低措施,并将成本费用计划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年度成本计划须报上级单位存查。

4.5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成本计划执行中的超支因素,财务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拒付、要求重新申报计划及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等处理意见。

4.6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工作,将实际成本和实际消耗定额与计划成本、计划定额、目标成本等进行对比,总结经验,找出偏差,解剖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7稽核人员应定期对银行结算票据的使用情况予以查核。

第五章 财务印鉴及票据管理

5.1财务印鉴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工保管;出纳员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银行结算票据、财务收款收据等统一由出纳员保管,财务印鉴不得预留在空白财务票据上。

5.2财务部应设置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的领用登记本,实行登记领用制度,详细登记金额、用途、期限、号码、收款单位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

5.3特殊情况签发不填写金额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等,并由领用人在登记本签字确认。

5.4收到外单位开出的结算票据时,应立即向银行申请兑付,并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做出付款等行为。

5.5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无能力按期付款的汇票和有效期超出的支票。

5.6如遇银行结算票据遗失,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员,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逾期未用的银行结算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回出纳员,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银行结算票据,出纳员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6.1本制度由**市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施行,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6.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或作一定的修改补充,报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财务管理部未批准修订前,按本制度执行。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会计工作交接

适配人群物业会计,财务主管,财务负责人使用场景岗位调动,离职交接,机构合并
制度目标防止会计工作断档,确保账目不丢不乱,交接清楚有依据。
职责分工会计人员要整理好材料写清遗留事;财务经理或主管监交点清;上级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
核心条款必须移交凭证账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支票文件磁盘等;移交前处理完业务;不能另立新账。
执行要求移交前写清未了事项,列清移交清单,三方签字各执一份;监交人发现问题要限期查清;撤并分单位也照办。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

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处理完成有关业务,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编制移交清册时应逐项列明移交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收据、支票、文件、软件、磁盘等实物资料。

4、一般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按移交清册逐项登记点交,发现问题要限期清查。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由上一级财务负责人监交,移交人应对会计工作、重大收支、重要事项、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5、接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

6、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7、单位撤消、分立、合并时,相关工作比照上述手续办理。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z物业财务

适配人群物业项目经理,财务主管,代管基金会计使用场景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业主委员会监督
制度目标管好物业的钱,让花钱收钱有规矩,不乱来,大家心里踏实。
职责分工公司财务部管记账算账,项目部管收钱交钱,业委会盯着维修基金用得对不对。
核心条款维修基金必须单开账户,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利息要转成新基金。
执行要求从**年1月1日开始用,每月核对账目,每季度向业主公示一次,业委会能随时查账。

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为规范其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等,都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是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

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

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某物业财务

适配人群财务部会计,物业出纳岗,商业运营主管使用场景商铺租金收缴,管理费公开公示,备用金日常使用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钱,不让乱花钱,记账要准,报表要按时交,让老板清楚钱怎么花的。
职责分工财务部管总账和资金调度;各部门编预算;行政人事部管备用金;总经理审批大额支出。
核心条款现金超一千必须当天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准私借备用金;支票不能开空白;报销要合规凭证。
执行要求每月收租做结算表;每季报损益表;每年两次公开管理费收支;所有凭证及时归档;报销五天内完成。

财务管理制度wi/cw-04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月、*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合同管理专项

适配人群物业财务人员,外判管理专员,合同审批岗使用场景外判服务签约,合同审批管理,保险条款约定
制度目标管好合同不乱签,防止公司吃亏,保障物业钱袋子安全,让外判服务靠谱。
职责分工财务部管审批登记保管;管理处签合同但不能盖章;财务人员算税贴花报税。
核心条款必须用总部标准版本;只能写公司全名加公章;要写清地点、期限;要有自动终止和提前解约条款;要写整改扣款和保险要求;要盖骑缝章。
执行要求签前走完《合同审批流程》;盖公司公章才生效;正本交总部财务部;管理处留复印件;财务员负责算印花税、贴花、申报。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合同管理制度

1、物业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即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5合同(协议)中应具备以下条款:

2.5.1如乙方(即外判商)的工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或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应书面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直至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5.2乙方(即外判商)应购买第三者保险万,劳动保险万(保险金额要根据合同总价款来决定:合同总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保险金额应为20万;合同总价款在10万-50万,保险金额应为50万;合同金额在50万-100万,保险金额应为100万。)如因乙方失误而造成甲方、第三者或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及所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3、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5、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6、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财务人员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贴花完税,并纳税申报。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债权债务的管理专项

适配人群物业财务人员,项目收费主管,管家服务专员使用场景物业收费管理,租户欠费处理,费用账龄分析
制度目标管好物业的钱账,别让应收的钱收不回来,应付的钱乱付,减少坏账。
职责分工财务部记账对账,做账龄表,催收费用;其他部门配合催缴欠费。
核心条款按单位设明细账,每月做余额表和账龄表,按时算费发单,按流程催费。
执行要求财务部每月必须做表、对账、清理账款;催费要准时,资料要收全,欠费要追查原因报批处理。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债权、债务的管理

3.1、各管理处的各项债权、债务应按照应收、应付单位设置明细帐,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明细核算。

3.2、财务部应定期(按月)编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等科目的余额表,及时与各往来单位对帐。

3.3、财务部应定期(按月)编制各项应收款帐龄分析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3.4、财务部应协助其他部门严格按照《处理欠缴管理费程序》及时催收各项欠费,以减少坏帐损失。

3.5、财务部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3.6、财务部尤其应加强对应收各项费用的管理,应每月按时准确计算应收物业管理费、代收水费、天然气费等各项费用,并发放帐单,催收各项费用;对租户的各项欠费,应严格按照《催缴管理费流程》及时催收,避免造成长期欠费。

3.7、财务部在收费工作中,应搜集、整理以下资料:

3.7.1、所有租户的编号及实测面积;

3.7.2、每个租户的管理费起计日期;

3.7.3、各单元每月应付各项费用的金额;

3.7.4、各租户的资料,如姓名、联络地址、电话、所拥有单元号;

3.7.6、各租户的各月缴费情况及欠费金额;

3.7.7对各欠费租户的滞纳金的起计日期,应收取的滞纳金金额;3.7.8、各租户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现金银行

适配人群出纳员,财务稽核员,财务经理使用场景物业收费,备用金申领,支票签发
制度目标管住钱不乱花,防出纳贪污,保证现金安全,账和钱对得上,不让假钞混进来。
职责分工出纳管钱和支票,会计管账,财务经理查库存,总裁批大额现金,分公司经理管自己印鉴。
核心条款钱超3000要总裁批,库存限额人民币1万港币3千,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支票专人管。
执行要求现金当天交、报销三天内办完,支票五天不报就停发,财务经理不定期查库存,每周报资金周报,作废支票盖章留底。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现金、银行管理

1现金管理

a.根据帐款分开的原则,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和稽核工作。

b.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者一旦查出按贪污论处。

c.现金管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支付和收取现金,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外币的管理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大额支用现金每笔3000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副总裁审批。

d.库存现金中的港币只限于在香港和深圳特区内使用。

e.库存现金限额:港币3000元;人民币10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f.出纳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现金、支票、发票、原始凭证和传票等的安全。

g.出纳员在收取业主管理费等现金收入时应明确告知业主尽量采用银行托收,收取现金时应注意防范识别伪钞。

h.支付现金时出纳员凭经办人填制的借款单或报销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审批人、经办人、财务稽核人员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

i.出纳员、财务稽核人员应分别审核现金原始单据,保证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以白条抵库。

j.现金报销应做到及时。市内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三天,外埠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五天,严禁拖欠占用公款。

k.出纳员依据现金支付凭证,分币种按时间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l.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应不定期地核查出纳员库存现金与现金帐结余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应查明原因。

m.收款员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交给出纳员。

2备用金管理

a.为方便工作,简化手续,对因工作需要周转资金的部门和个人经公司总裁批准(公司)、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支取。

b.周转金主要用于零星费用支出。

c.市内办事周转金限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住外埠机构和个人按实际需要由公司总裁批准的限额使用。

d.备用金年末由财务部门收回,需要继续使用的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e.备用金由借款人负责保管,安全自负。

g.办理储蓄户的备用金利息,凭银行计息清单上缴财务部门。

3支票管理

a.支票由出纳员专职管理。

b.购入支票要建立登记簿,做好登记,填写购入日期、行名、支票类别、起止号码、经办人签字等。

c.领用支票应凭领导签批、经办人签名的借款单办理领用手续。

d.出纳员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用途、收款单位名称等。对事前难以确定收款单位和金额的须填写限额,领用人要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e.出纳员对逾期(超过五天)未报的支票要督促经办人结帐,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结的有权停发支票,并向上级反映其情况。

f.未经财务副总裁同意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g.支票印鉴管理:公司财务部在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分公司(管理处)银行预留印鉴除上述公司财务部印鉴外,增加一枚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章,到公司财务部加盖空白支票每次不得超过10张。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印鉴由经理(主任)本人保管,支票使用时方可加盖经理(主任)印鉴。严禁将经理(主任)印鉴交给出纳员或收款员保管。

h.支票书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或收据所盖印鉴名称相符。委托付款必须由原收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书。

i.现金支票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代提现金。

j.各种原因作废的支票应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

4银行帐户管理

a.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在公司财务副总裁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经理全面负责,承担日常运作和监管的直接责任,各运作环节由经办人承担具体责任。

b.银行帐户的开设

(1)任何以公司名义、私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均实行申报制度;

(2)公司开设银行帐户,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

(3)分公司(管理处)开设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财务部备案。

(4)公司开设的银行帐户,银行预留印鉴办法,由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司负责人私章共同组成;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资格的分公司(管理处)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可以分公司(管理处)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银行印鉴为分公司(管理处)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未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管理处)一律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

(5)由申请人办理有关银行开户手续。

c.银行帐户的运作

(1)银行支票、汇票、储蓄存折、财务印鉴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支票的签字程序。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报销付款凭证或借款单)签发支票;

(3)一般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因实际需要(如招待费和材料采购)领用空

白支票,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只可领用限额空白支票,并要加强控制,明确规定领用人责任,及时补记支票内容和金额;

(4)发出支票必须核实支用金额,并及时取得收据正本,保证实支款项与收据相符。

(5)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章必须分开保管。重要凭证、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私章保管人发生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6)帐户有效签字人如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或变换工作环境时,由开户申请单位及时办理更换签字人手续。

d.银行帐户撤消

(1)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银行帐户撤消手续:银行帐户长期不使用,且以后也不再使用的;专门为某一单项业务开设的帐户,该业务已完结的;分公司管理处因某种原因撤消的。

(2)银行帐户撤消手续由原申请开户单位负责办理。

d.银行帐户监控

(1)银行帐户资料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汇总。财务部定期汇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帐户资料,报财务部经理及时分析变化情况,提出有效签字人、销户意见。

(2)定期汇总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财务部每周编制资金周报,报公司财务总裁。

(3)汇入单位要求汇款时要填写汇款通知,以传真告诉汇出单位。汇款通知内容要详尽、字迹要工整,并由有关领导

签字。汇出单位接到汇款通知,进行电话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汇款。

(4)要认真核对每笔款项收支是否正确,每月按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各分公司(管理处)出纳员发生变动时应事前通知公司财务部,离职、辞职的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得办理结算。

d.银行帐户档案资料保管

(1)银行帐户档案资料包括开设银行帐户申请表、银行开户资料、银行帐号、有效签字资料或银行印鉴及银行销户资料。

(2)所有银行帐户资料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物业财务现金管理专项

适配人群物业出纳,管理处经理,财务专员使用场景物业收费,差旅报销,押金退付
制度目标管好物业收的钱和付的钱,不乱花、不乱放、不丢钱,让每笔现金都有数。
职责分工物业经理审预支单,总部财务经理审报销,出纳管钱管账,专人管保险柜钥匙。
核心条款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互借,收入当天存银行,库存不超限额。
执行要求预支要填单子、层层审批,报销要附凭证、明细表,三天或一周报一次,紧急随时报,出纳每天盘现金。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1.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收付现金。

1.2、现金的使用范围:

1.2.1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1.2.2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劳务费、稿费、讲课费等。

1.2.3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

1.2.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1.2.5预收押金的退付。

1.2.6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现金管理规定:

1.3.1不准白条抵库或白条抵帐。

1.3.2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1.3.3不准从收入款中座支现金。

1.3.4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不准互借现金。

1.3.5不准假造用途或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1.3.6不准利用帐户代其他单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1.3.7不准把管理处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1.3.8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银行。

1.3.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

1.3.10现金必须当日清查盘点,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1.4、现金预支规定:

1.1现金预支,必须填写"现金预支单",写明借款的部门、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预计归还日期。

1.2"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再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业公司出纳将款项预支给借款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签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按期归还,不得挪用。

1.5预支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日(差旅费除外),由出纳员负责督促归还。

1.6现金的预支必须为紧急采购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员工出差、培训学习等支出,其余开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现金预支单"在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作为报销的附件,不得撕毁或退还给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予以预支。

1.1.9济南市项目可申请3000元备用金,外地项目可申请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处运营使用。该笔款项应设专人保管。

1.5、现金报销规定:

1.5.1现金报销,必须由申请报销人填写"支出凭单",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若所附原始凭证较多(如市内交通费)还必须填写"报销明细表",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及详情、金额、附件单据张数,以供财务人员审核。

1.5.2报销人将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管理处物业经理审核。

1.5.3报销人将经物业经理审批后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总部各相关经理后报总部财务经理审核。

1.5.4财务经理审批"支出凭单"并签字后交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1.5.5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回总部财务出纳。

1.5.6财务出纳将各管理处需报销的"支出凭单"金额再次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据以付款报销并入帐。

1.5.7济南市项目可三天报送总部一次,外地项目可一周报送总部一次。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

1.6、现金管理其它规定:

1.6.1大额现金的存取业务必须由总经理安排专人(如内保)及专车(或乘座出租车)护送。

1.6.2管理处所有现金必须存入专人负责的保险柜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应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

1.6.3收取的各项押金、预收管理费等款项必须存入开设的"押金、预收款"专户。

1.6.4退付的各项押金必须从专户提取,按照《退还押金流程》经审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处应在日常备用金使用到库存限额的一半时向总部申报、审批,请求提取备用金。

1.6.6所有现金的收、付必须由财务部门设专人(如出纳)进行处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收付现金。

1.6.7在管理处现金的收付各项工作中,如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移交或转移的情况下,必须要对所移交或转移的现金加封,并加盖经受人签章,方可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