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人员,危废产生单位,危废处置单位 | 使用场景 | 危废处置,危废申报,危废贮存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废物,不乱扔不乱放,别污染环境,保护大家身体。不让危险废物出问题。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牵头管;财务部算钱;保卫部看出厂;物流、能源、销售各管一种废料;产废单位要贴标、记账、监装。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废物必须贴标识;要记台账;不能给没证的单位;不能混进普通垃圾;运输要防污染。 | ||
| 执行要求 | 产废单位每月报台账;处置前要审资质签合同;出厂要监装核数;安全环保部全程监督;每年搞应急演练;人员要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干。 | ||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____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焦油(次品焦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 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 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 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 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任单位2000-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 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
| 适配人群 | 危废管理小组,安环部人员,危废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危废泄漏排查,危废设施巡检,防火通道检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废泄漏,保障安全,避免污染环境,让检查有依据,不乱查。 | ||
| 职责分工 | 危废管理小组定方案,安环部牵头组织检查,各车间配合落实排查任务。 | ||
| 核心条款 | 查泄漏点、查设备是否漏排、查通道是否堵、查设施是否转、查分类是否对。 | ||
| 执行要求 | 按方案定期查,记录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安环部复查,结果纳入考核。 | ||
危废管理小组应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由安环部主导,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以下情况进行排查:
1、危险废物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
2、危废利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
4、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适配人群 | 危废管理员,EHS专员,环保对接人 | 使用场景 | 危废转移,联单运行,环保报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废物转移这事,不让乱倒乱运,联单填对填全,系统里及时登记。 | ||
| 职责分工 | 专人负责转移计划、联单申领、系统登记;负责人统筹安排、现场监督、报告环保部门、跟踪联单回交。 | ||
| 核心条款 | 转移前得报批计划;每车每类废物都要填联单;联单要如实填写、盖章、分联保存五年。 | ||
| 执行要求 | 转移前三天报告两地环保局;运输时核对签字;接受单位十天内回交联单;专人每月查登记情况;系统数据当天录完。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9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 适配人群 | 危废产生单位,环保监管人员,固废运输企业 | 使用场景 | 危险废物处置,工业废物回收,生活垃圾清运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固体废物,别让它们污染环境,保护大家健康,用好资源少产废。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管本单位废物事;机关各部室管自己业务里的废物;质量安全环保部统一监督监察。 | ||
| 核心条款 | 废物要分类收存;危险废物不能混装混运;容器设施得有识别标志;贮存不能超一年。 | ||
| 执行要求 | 各单位每年报危险废物计划给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运输处置得按国家规定来;质量安全环保部随时检查,出问题能叫停作业;罚则写在第四十二条。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废水、废铁屑、 废机油(包括含油污泥)、废乳化液、废漆渣、废纤维毡、废油漆桶、废活性炭。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验室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临时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单位接收和处置其他单位危险废物时,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经济和法规方面的全面论证,并得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批准。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八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九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三十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第三十一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生活垃圾
第三十三条本章所指生活垃圾包括居住区、公共建筑、固定生产场所和野外施工作业等非固定生产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三十四条生活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垃圾箱(间)布置、垃圾清运时间的安排应尽量避免臭味、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应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要集中送到市政或由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置场(点)。
第三十八条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隔离、封闭、警示等装置,避免污染物的扩散和迁移,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的进入。
第三十九条野外施工作业的应设置生活垃圾箱要妥善收集生活垃圾,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条应根据最终处置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在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时间,应优先考虑余热和沼气利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处罚。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责任
| 适配人群 | 安环部经理,生产副经理,车间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危废贮存,危废转运,危废利用 |
|---|---|---|---|
| 制度目标 | 让公司危险废物管得更规范,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让生产跟环保一起进步。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危废小组做决策监督;安环部日常管理;生产部管流程;各车间落实操作;化验室监测数据;业务部管物资;门卫管进出登记。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专库贮存、联单转移;设施要跟生产同步运行;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执行要求 | 各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危废点;安环部每季度抽查排放情况;新项目必须过环评再开工;员工上岗前要学危废知识;台账要天天记、月月核、年年审;出问题马上报小组处理。 |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5.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5.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5.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5.3.1 组长:总经理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3.2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5.3.3 成员:安环部、生产部、化验室、业务部、等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车间部门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a、环保部经理职责
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③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⑤参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⑦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b、生产部经理职责
①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②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③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④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⑤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⑥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
⑦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c、车间员工职责
液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废液利用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固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固体废物综合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①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及利用登记。
② 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针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⑤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⑥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三)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业务部职责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d、其他相关部门
①综合办
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救护工作。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②财务部
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利用物资供应、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③采购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④门卫室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⑤维修车间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热电公司危险废物环境防治
| 适配人群 | 危废产生部门,危废运输单位,危废处置单位 | 使用场景 | 危废处置,危废运输,危废贮存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废物,别让它乱跑乱倒,保护环境和大家身体。 | ||
| 职责分工 | 生产技术安全科统一管,各处室管自己地盘,供应科负责对外处置。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废物要填联单、设标志、防泄漏,不能给没证的单位处理。 | ||
| 执行要求 | 填联单要当场完成,台账每月更新,标志必须贴牢,检查每月一次,罚1000元起。 | ||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 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运输危险废物时,委托、运输和装卸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
禁止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装。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技术安全科对相关管理单位处罚1000元。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
| 适配人群 | 暂存区人员,中转站人员,环安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废暂存区,现场转运,厂商进厂 |
|---|---|---|---|
| 制度目标 | 不让危险废物乱扔乱放,避免污染环境,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环境管理课管审批和监督;暂存区人员分类存放;中转站用叉车转运;厂商按合同回收。 | ||
| 核心条款 | 危废必须分类、专用台车运输、胶袋分装、蝴蝶篓存放、防护措施到位、灭火器配齐。 | ||
| 执行要求 | 现场即刻分类,暂存区当天入库,厂商进厂要检查资质和防护,转移联单当场开,放行单出厂前必查,每月查一次演练记录。 | ||
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运
| 适配人群 | 危废专管员,安环责任人,产废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危废暂存,危废转运,危废堆场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废物不乱放,不让它污染环境,保护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负责监督台账和备案;专管员每天检查、登记、上报;产废部门及时联系转运。 | ||
| 核心条款 | 废物必须进专用点,不能混放其他东西;要防扬散防渗漏;不能随便倒、堆、丢。 | ||
| 执行要求 | 专管员天天查,台账每月报公司;转移前核对联单;消防器材常检查;标识要挂显眼处。 |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生产排放以及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部门做好厂内储运工作。
5.安环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危公司备案。
6.贮存场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当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安环部,由安环部通知生产部门核实是否能够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9.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0.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10.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11.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2.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
| 适配人群 | 安环部安全主管,生产部采购专员,生技部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贮存,放射性物品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控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东西和废料,别出安全事故,保护人和东西,别污染环境。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安全主管负责修制度、查落实;行政副职抓执行;生产部管采购验收保管;工程建设部盯项目;安环部还要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危险东西要认出来,建台账,贴标签,写说明书,双人管剧毒,不许乱买乱存。 | ||
| 执行要求 | 员工得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干,运输车辆进厂前要查资质,仓库专人管,出入库要登记签字,天天查、专项查都要留记录。 | ||
1目的
规范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预防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引发的安全事件,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规定和程序
3.1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gb13690)、《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公告____年第1号)、《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等法规和标准,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进行识别。禁止存在未经识别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
3.2 制定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台帐》(见附录3),内容包括名称、危险特性、贮存/使用地点、方式、数量等。
3.3 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gb/t16483),针对识别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编制安全说明书,并张贴于贮存/使用场所。
3.4 任何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或包装物上必须贴有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等标准要求。
3.5 从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取得国家/行业认可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6 开展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3.7 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执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8 危险物品的采购
3.8.1 根据生产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提交综合部购置。采购量应根据实际贮存场所、使用工艺设备、消耗量等综合考虑,禁止大量采购和贮存消耗量较低的危险物品。
3.8.2 综合部依据国家有关危险物品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定点采购,并对采购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国家规定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采购的危险物品,应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3.8.3 危险物品供应商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3.8.4 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物品安全说明书或有关性能说明,按照《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gb136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等标准要求,在危险物品容器和包装物上张贴安全标志和安全标签。
3.9 危险物品、危险废物的运输、装卸、贮存
3.9.1 危险物品运输原则上委托供应商,危险废物运输原则上委托处置承包商,或者由供应商/承包商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公司应与供应商/承包商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职责,特别明确进入厂区后危险物品或危险废物运输、装卸的接口管理职责。
3.9.2 自行运输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必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有相应的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和专职驾驶人员。
3.9.3 危险物品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由物资、生技、安监、保卫等有关管理人员检查确认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和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3.9.4 危险物品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厂区道路上按照限定速度行驶,并采取专人带路监控、其他车辆及人员限行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9.5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贮存、装卸应严格执行《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2 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规定要求。
3.9.6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藏室内,并根据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泄压、防晒、防腐、防护围堤、灭火等安全措施。设专人管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0 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入库、出库
3.10.1 贮存危险物品、危险废物的专用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3.10.2 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内容包括:名称、数量、包装、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警示标志等,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出库,填写《危险物品/危险废物验收表》(见附录4)、《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入库、出库登记表》(见附录5)。
3.10.3 制定危险物品的领用审批制度,使用危险物品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领用手续。
3.10.4 严格控制危险物品的领用量。使用部门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领用记录,包括名称、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填写《危险物品领用记录表》(见附录6)。
3.11 危险物品使用
3.11.1 使用部门应将危险物品的有害性、危险性、异常处理方法明确告诉作业人员,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使用前培训。作业人员应配备和正确使用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3.11.2 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作业场所应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有毒有害物品泄露和急性中毒事件。
3.11.3 严格遵守危险物品使用方法,禁止随意倾倒和丢弃危险物品及盛装容器,避免危险物品的洒落、喷溅、泄漏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3.11.4 对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说明书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撞击和受热,做好安全措施并使用专用的工具。
3.11.5 氮气、液氨、二氧化碳等压缩气体在使用时,应避免受热、撞击、日光照射、热源烘烤等。
3.11.6 输送及贮存危险物品的设备、设施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接地良好。
3.12 废弃的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处理前,必须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向地方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3.13 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3.13.1 制定危险物品、危险废物泄漏、中毒伤亡等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13.2 危险物品、危险废物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紧急情况,应严格按照安全说明书进行处置。
3.14 危险物品、危险废物监督检查
3.14.1 对贮存和使用的危险物品以及贮存的危险废物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3.14.2 对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领用、使用和处理情况以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安环部安全主管岗。
4.4.1 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4.4.2 监督检查各单位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2 制度执行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
4.2.1 执行本制度,定期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2 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
4.3 安环部:监督检查本单位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4 工程建设部:检查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5 生产部:负责危险物品采购、验收、贮存和保管以及危险废物处理。
5 持续改善
5.1 检查与评价
遵照中电新能源《制度体系管理规则》(zdxny-16-04)规定,记录、检查、评价、反馈本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5.2 反馈
制度负责人应做到制度的反馈闭环,及时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反馈信息。
5.3 修正
制度负责人根据反馈的意见,适时对制度修订、升版。
6 定义和缩略语
6.1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放射性物品主要包括:金属铀、硝石酸钍等。
6.2 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6.3 安全说明书:危险物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按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危险物品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对使用者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危害的一份综合性文件。包括危险物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救护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
6.4 行政副职:各单位参与领导、决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厂长)、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
7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7.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7.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7.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
7.4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2 号)
7.5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令)
7.6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____年第1号)
7.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
7.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
7.9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令)
7.10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7.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____)
7.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____)
7.13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____)
7.14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____)
7.1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____)
7.1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7.17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____)
7.1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____)
7.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____)
7.20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____)
7.21 中电新能源《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日常
| 适配人群 | 库房管理员,物业主管,操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废暂存,农药喷洒,油漆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危险品和废品,别让它们乱放乱堆,不伤人也不污染环境。 | ||
| 职责分工 | 库房管理员收货分类贴标签,搬运输送存仓库,记账用五联单,分开危险和非危险品,管好仓库设施和设备台账。 | ||
| 核心条款 | 易燃易爆有毒品单独放,分类码垛间距1.5米以上,不能露天存,禁明火,消防器材要配足。 | ||
| 执行要求 | 领料按手续控制数量,用完退回;喷药戴口罩手套,上风口操作;油漆汽油密封防漏,远离火源;每月检查器具和存放情况。 | ||
1. 目的
加强危险品及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品及废品得到适当和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体造成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液体危险品及废品的管理。
3.定义
3.1危险品
指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品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及废弃物。
3.1.1可燃性闪点低于60℃的液态,在常温常压下(即25℃,1 01.3kpa)因摩擦、吸湿或自发性化学反应而起火,当点燃时能剧烈并持续燃烧的固态。
3.1.2腐蚀性ph值≥l2.5,或≤2. 0的液态废物和固态、
半固态废物浸出液;或55℃条件下,一年之内腐蚀钢材( sael020#)6. 35mm的非水溶剂的液态废物。
3 .1.3反应性通常不稳定、无需引燃极易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激烈、或与水混合生成易爆物质、或遇水后生成有害浓度的有毒气体/烟气、或含氰化物或硫化物,在ph值为2.0-12. 5的环境中会产生危险浓度的毒性气体、蒸汽、烟气的物质:或在封闭环境下受热易引起爆炸,或在常温常压下易分解引起爆炸列为易爆物的物质。
3. 1. 4毒性国家危险毒品名录列出的任何一种污染物的废物,或含这些污染物的废物。
3.1 .5感染性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险的废物。
4. 库房管理员职责
4 .1负责现场服务点危险品的收集、分类、包装、标识:对客户暂存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4 .2负责危险品的搬运、装卸、运输、贮存。
4. 3负责贮存设施管理。
4.4对所有的危险品进行计量和记录,并贯彻“五联单”管理程序。
4.5负责危险品与非危险品的隔离存放。
4.6标签和标识的保管工作。
4.7负责检查和维护危险废物仓库相应的通风、防火、监测、报警、降温、避雷、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完好并投运。
4.8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
4.9计量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
5、存放要求
5.1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须单设库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分类存放,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产生化学反映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没有警告标志。
5.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运输时,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装,装卸时注意轻装、轻放、入库时必须有专人验收,存放时要有货架、分类码垛、物品之间的档距不能少于1.5m并设通从设施,严禁露天存放。
5.3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类带入指定安全地点。
5.4领料时严格各种手续,控制数量,剩余物品及时退回。
5.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5.6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出现明火。
6、使用要求
(一)农药
1、物业主管在农药喷洒中监管事项:
2、操作人员应身穿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口,喷洒时尽量避开人群、动物等敏感的群体。
4、均匀喷洒农药,防止虫多处出现药害,药少处病虫未除。
5、喷洒结结束后,物业主管督促操作人员清洗药桶、机器后再用清水冲洗机内部喷管几分钟,清洗容器用水应洒向绿地,用后空农药盛器,应投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箱内。
6、物业主管每月定期检查存放情况,检查施药器具,使其完好,防止渗漏。
(二)油漆、稀料等的保管
1、油漆、稀料的领用要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发放使用。
2、油漆、稀料在桶后,要及时使用,剩余油漆与稀料不准随地发洒,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闭好。
3、油漆、稀料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防潮隔热。
4、油漆喷刷作业场所不准有明火源。
(三)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属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与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会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气体。
1、汽油、柴油的使用严格按照领料制定执行,并做好统计。
2、做为清洗剂的柴油、汽油与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垫沙土,防止渗漏。
4、存放汽油、柴油的场所要远离火源防热。
7、检查与监督
7.1各部门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仓库不准存放危险品。
7.2材料人员要监督使用部门在领用搬运时应符合要求,指出后不改正的停止供应,并报领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