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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10-08 12:13:55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土建施工员,架子工班长,安全监理员使用场景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井字架安装
制度目标防止施工中掉人掉物,保护大家不被砸伤碰伤,让工地少出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定方案,安全员天天查,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坑边不能堆东西,架子要验收才准用,孔洞要盖好或围严,高处不许扔东西。
执行要求每项开工前先做防护,做完马上检查,每天有人巡,发现不对立刻改,不改不准干。

1、开挖坑、槽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坑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超过2米的基坑,开挖前必须作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坑、沟边沿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栏杆,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2、支搭脚手架前,根据不同需要必须作出支搭方案,基础要牢固,平整钢管不能锈蚀、弯曲、压扁裂纹,不得钢木混搭,支搭完后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用硬性材料。

4、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下口封严,每隔四层固定6米宽双层水平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5米,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网。

5、井字架龙门架支搭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高度在10-15米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每组四根直径不小于12.5毫米的钢丝绳,并设地锚,严禁捆绑在任何物体上,架体临边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要采取拉接措施。

6、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米的防护棚,另三面必须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必须有防护门,两侧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档脚板,吊笼出入口设安全门,吊笼定位托杆采用定期装置,吊笼进行中严禁乘人。

7、井字架、龙门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脚手架上,经过通道的钢丝绳必须遮护,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必须设超高限位装置。

8、1.5米×1.5米以下孔洞必须有固定档板,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9、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并应挂安全网。

10、建筑物的出入口必须搭设3-6米长,宽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及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11、临近施工区,对人或物能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铺满脚手板,确保人、物安全。

12、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1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4、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系安全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

适配人群安全员,机物部人员,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施工现场采购,安全用品领用,材料进场验收
制度目标不让假货劣货进工地,管好买材料的事,让大家戴好防护用品,保安全。
职责分工机物部选供应商签合同;安全员收证件做记录;技术负责人和分管经理一起验货;项目经理复查旧货。
核心条款只跟合格供应商买;合同写清质量标准;验收要查证件、看实物、抽样检测;不合格的贴标清退。
执行要求计划要审批才买;验收分批量和零星两种;安全员全程记台账;库房分类放,满一年要复查;发料按需登记,损坏照价赔。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工区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工区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工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五、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核医学科安全防护

适配人群放射防护员,放射技术人员,放射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放射源储存,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性药物操作
制度目标管住放射 stuff,不让辐射乱跑,保护人和环境安全。
职责分工防护员管仪器药物受检者;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专人管储存点;监测人员做检查。
核心条款贴警示牌;不私转放射源;登记账目要清;用防护用品;剂量计必须戴。
执行要求定期培训考试;每月测辐射值;异常马上报;每季度查记录;每年体检一次;剂量超了要查原因改做法。

1、设立专职、兼职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仪器、放射性药物及受检者的安全、防护。

2、从事放射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及健康条件,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放射性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3、定期对工作场所和放射源储存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4、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被盗和损坏,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转让、转移放射源。

5、放射源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账目清楚、相符,记录完整。

6、应配备并坚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8、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对受照剂量高于剂量限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9、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0、妊娠或哺乳期的工作人员应避免接受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

11、对接受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依所估剂量和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

12、放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健休假。

13、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手续健全。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

适配人群安全员,项目部管理人员,采购专员使用场景工地验收,设备安装,施工检查
制度目标让防护用品和设施用得对、用得稳,保护工人安全,帮公司多赚钱。
职责分工生产副经理管这事。安全科是主责部门。基层安全员管日常使用。办公室负责买。
核心条款新买的防护用品要先试再买。必须查“三证”和备案。旧的转用前要再验。设施装好后要验收发证才能用。
执行要求公司每季度查工地,基层每月自查。安全员天天盯着用法,有问题马上改。检查都要记下来。不合格的马上停用。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保证防护设施的可靠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公司生产副经理分管防护用品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管理的主管科室。

3.基层单位由专(兼)职安全员承担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4.防护用品的采购权属公司办公室。

三、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验收

1.新购防护用品必须选择定点生产厂商,并在购买前对定点生产厂的防护用品进行试验验收。

2.试验验收工作由安全科牵头,会同公司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

3.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采购及验收的过程,应对其“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是否在市安全站登记备案进行审查。

4.试验验收标准为:

安全帽执行gb2811-89标准

安全带执行gb6095-85标准

安全网执行gb5725-97和gb16909-1997标准

各电器,机电设备参照厂方说明标准执行。

5.试验验收合格的产品公司办公室才能采购,发放到各项目部,各专业施工队使用。

6.已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再转移使用前,也必须由使用单位报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个工程使用。

7.防护设施必须在现场安装后由安全可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8.防护设施在验收时如有问题,由安全科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科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定期(每季度)对各工地使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基层单位每月定期对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防护设备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做相应的使用保养工作,确保使用的可靠性。

4.安全员知道、监督防护用品的使用。如有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并做好记录。

五、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更换

1.操作工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使用与操作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工程使用,应予以更换。

2.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操作工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掌握工程防护重点,及时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六、报废处理

1.当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到一定时间后予以报废。

2.经检查试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予以报废。

3.报废程序为各使用单位或安全科提出报废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废物品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回收以防误用。

七、奖罚制度

如因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失效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安全处罚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罚。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

适配人群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学生实验员使用场景实验教学,危险操作,设备运行
制度目标防止实验室出安全事故,保护老师学生安全,保护仪器设备不被损坏。
职责分工专人管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人员要培训考核。检测前要熟悉步骤和仪器性能。
核心条款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吸烟吃东西,有毒物质要戴手套眼镜,下班前关水电气和门窗。
执行要求实验时人不能离场,仪器出问题先断电再查,灭火器要会用,火警盗窃马上报,不能瞒着不说。

堰草口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六、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九、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十一、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十四、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

适配人群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材料采购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采购,安全防护验收,设备准用审批
制度目标管好用好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费,防止买假货,保护工人安全。
职责分工公司负责发制度,项目部编施工组织设计,采购员买备案产品,安全员监督使用。
核心条款开工前要编专项方案;只买省市级推荐的备案产品;不准用没备案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执行要求采购时查备案证,使用时按规范操作,资料员存好证件进安全资料盒,每月检查落实情况,安全部抽查。

我们公司以鲁建标字(98)13号文下发了《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标准的通知》;为更好地管好、用好这些费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独编制该制度、规定。

二、工地在购买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指定地点购买经省、市安全管理部门推荐备案产品,严防购买伪劣产品,严把进货关。

三、把好使用关,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对“安全备案”的管理,要提高认识,坚持实行准用制度。

五、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备案证明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六、对伪劣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积极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打假,做好预防事故工作。

七、各项目部对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具,要保管存放好各种证件,放入安全资料中。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部,事业部主管使用场景生产操作,粉尘作业,化学品接触
制度目标保护员工在干活时别中毒、别受伤,让身体安全健康点。
职责分工总经办定标准、管发放;安全员和生产部查用得对不对;各部门盯员工戴好用好。
核心条款按岗位发防护用品;上岗必须戴;口罩防尘防毒;特殊工种要配齐;防护鞋半年换一次。
执行要求每月8号领东西;仓库记台账;申报单要审批才发;多领要自己掏钱;每月30号报采购,5号前到货;登记表每月交总经办。

1. 目的与范围

为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 职责

2.1 总经办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管理;

2.2 总经办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情况。

2.3 各有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要求佩戴实施。

3 工作程序

3.1 基本原则

3.1.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外伤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而配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防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3.1.2 各种劳防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岗位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公司严格按相关政府规定要求发放。

3.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结合岗位与生产作业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不断调整。

3.1.4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3.2 管理办法

3.2.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2 各办公室、事业部、制品部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总经办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3.2.3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3.2.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公司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办批准的“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才能领用。

3.3 劳保用品的采购

3.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30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总经办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所有物品统一在麦德龙采购)

3.3.2 采购部根据采购单于每月5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3.4 劳保用品的发放

3.4.1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必须严格按各岗位人员填写登记表上报总经办。

3.4.2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8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3.4.3 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3.4.4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5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3.5.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3.5.2 经常接触粉尘、化学品的员工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防尘口罩。

3.5.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5.4 对于要穿防护鞋的工种,各事业部、制品部主管填写申报单交总经办,经审核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购买并备案发放。防护鞋每6个月更换一次。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器材(个人防护)

适配人群安环部人员,车间班组长,采购专员使用场景采购审批,入库验收,日常维保
制度目标管好防护器材从买、发、用到扔的全过程,不让乱买乱发乱用乱扔。
职责分工安环部管计划审批和仓库;采购部管买货;仓管部管入库;使用部门管日常检查维护。
核心条款买前要审批,买时要比质比价,入库要验收,领用要登记,坏了得报停,不能卖公司发的用品。
执行要求计划每月报,采购按资质来,入库四人一起验,领用填单子,检查每月做,记录要留底,安环部定期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防护器材的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和废弃处理,严格申报、审批、购买、发放和使用各环节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严格审批程序。安环部负责各种安全防护器材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批,各部室、车间按照实际所需,报安环部审核、汇总,经生产厂长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公司采购部购买;确因特殊情况急需购买的,由部门负责人报生产厂长、公司主要领导审签后购买。

2 严格比质比价采购。采购部负责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根据安环部上报的个人安全防护器材计划,采购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比质比价采购安全防护器材,并必须保证所采购的安全防护器材质优价廉,需正规厂家生产,厂家需双证齐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满足qs认证许可、la安全标志认证、3c认证的合格产品。所购买厂家资质、供货商资质必须提供复印件留存安环部。

3 严格入库、发放、调换程序。物品采购后,由安环部和采购部、仓管部、所使用车间、职工代表根据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仓管部办理入库手续,质量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库。安环部待安全防护器材入库后全部领出存放至安环部专用仓库内。物品发放时,使用部门根据所报计划到安环部办理《安全防护器材领取记录单》,然后领取所需安全防护器材。

4 严格使用管理。使用部门要每月对所属各类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安环部定期检查各部门安全防护器材、维护保养记录。附: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含个人防护)使用、维护、保养参数、时间一览表。

5 严格废弃处理。使用部门在每月检查维护中发现安全防护器材损坏、内部介质欠压或超期、失效、使用后无法继续使用应主动向安环部报停。安环部接到申请后对所报物品严格审查,发现属实给予更换或者补充介质等维修。安环部对无法使用的防护器材,集中后统一销毁。

6 其他事项:外来实习、培训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安环部提供;任何职工不得出卖或变相出卖公司发放的安全防护用品,否则,除按用品价值双倍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劳动纪律处分。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验收

适配人群专职安全员,搭设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场景吊装作业,临边洞口,高处作业
制度目标让工地防护更安全,防止东西出问题,验收要认真做,按方案和规范来。
职责分工项目部组织验收,安全员检查签字,搭设单位先自检,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交底人填记录。
核心条款防护搭完必须验收,不达标不能签字,要整改;交接和拆除都要申请、确认、留记录。
执行要求自检合格才报验,多人一起验,签字确认,记录由安全员或临电负责人存档,日常要检查。

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防护的验收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一、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1、 验收项目

(1)吊装器具验收;(2)临边防护验收;(3)洞口防护验收;(4)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5)模板支架验收;(6)井道承重平台验收;(7)物料周转平台验收;(8)交叉作业防护验收;(9)马道防护验收;(10)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11)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13)临电验收;(14)、其他防护验收。

2、 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项目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二、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1)、机械设备安全验收;

(2)、机械防护验收;

(3)、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

机械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及要求

(1)、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

(2)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3)、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

(4)、照明验收

(5)、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临电负责人),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临电负责人留存验收记录。

四、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应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要求相关范围进行整改。

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部门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

适配人群放射影像技师,放射防护管理员,放射科负责人使用场景放射诊疗场所建设,放射设备启用管理,放射防护检测
制度目标防止放射诊疗出问题,保护病人和工作人员安全,让设备用得安心。
职责分工医院要设防护小组,管设备、管防护用品、管日常检查。卫生部门负责审核和验收。
核心条款设备要用前得审批,机房建前要报批,坏的旧的不能用,操作必须是专业人员。
执行要求每次开机前查设备,机房门口挂警示灯,每年测防护效果,出事马上报卫生部门和公安。

1.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必须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或出租。

4. 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 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 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 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 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11. 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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