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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8-27 07:06:57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检修单位负责人,安全部现场监督员,工程部计划审核人使用场景大修指挥部,易燃易爆设备,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让检修有章可循,把组织、准备、安全、焊接、拆除、验收这些事都理清楚。
职责分工安全部要参加大修指挥部;工程部审计划;检修单位负责干活和现场安全。
核心条款检修前得编好计划、清洗置换、断电挂牌;施工中守“四不施工”“四不拆”;完工后清场验收。
执行要求计划要报批,清洗后得检测,作业前交底,现场挂警告牌,监护人盯紧,完工签字才撤牌。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

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行车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行车操作工,机电检修工,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行车检修,停电作业,高空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行车检修乱来的事,不让人瞎干出事,让每次修车都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车间编计划报批,科室负责审批把关,检修人员各干各的活,监督员盯紧现场。
核心条款先断电挂牌不准带电修,戴好安全带围好隔离区,工具备件摆稳当,修完必须全面查。
执行要求计划提前报,人要健康上岗,修前做教育,修中互相喊,修完不私试,操作工配合试,合格才交用。

一、实行审批制度

各车间在对行车进行检修前,要求编制好行车检修的具体内容、项目、时间等,并报厂机动供应科、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二、定好检修人员:

即定好所需检修的电工、钳工、行车操作工、安全监督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人数,并明确工作职责。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三、制定好防范措施:

(一)防触电:检修前,应将行车的电源切断,并挂上警示牌,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带电进行检修。

(二)防高空坠落,检修人员必须配备好安全带并固定好,行车的防护栏要加固定好,需用于更换的行车备品备件必须摆放固定好。检修时行车下地面不能站人或者有行人来往走动,有条件的要划出隔离区。

(三)做好加固措施:检修前要对行车的行走道、悬挂备件、物件点等作好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四、根据检修的内容、项目要求,认真准备好检修工具,并检查好工具。

五、编制好检修程序

(一)对检修人员在工作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检修工作中要相互提醒,相互照应,搞好联帮工作,安全监督员要监护到位。

(二)检修的内容、项目要明确程序,要有条不紊的展开。

(三)检修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漏项,所有联接部位是否已紧固,检修工具是否已收好,其他备品备件是否已清出等等。

(四)试车。检修人员对行车进行检修完毕后,不能私自试车,应通知专职行车操作工配合试车,并做好相互联系后方可进行。试车达到安全要求之后,方可交付使用、投入工作。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天车轨道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天车检修工,登高作业人员,动火操作工使用场景天车检修,登高作业,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登高作业出事,保护工人不摔伤、不被砸、不触电,让天车检修过程安全点。
职责分工安全部管审批和检查,车间主任盯现场,班组长开安全会,检修人员守规矩,司机配合停机。
核心条款必须办审批单才干活,戴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断电挂牌,工具不乱放,禁闲人进检修区。
执行要求每次检修前先开会学规程、定预案、分任务;全程有人监护电源和通行;完工清场再送电通知司机;安全部不定期查,发现就登记。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严禁用绳子代替,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禁止酒后上岗。

2.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或《登高作业审批单》,如需在轨道上进行气割或焊接作业还要办理《动火证》,手续在没有办理之前,禁止开展任何工作。

3.检查或维修天车轨道前,必须和检修区域天车司机联系好,并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否则检修人员不准到轨道上作业。

4.检修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召集所有参入检修任务的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学习《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事先制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事先考虑清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5.要事先切断检修区域划线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派专人人监护电源。若无法做到划线停电检修时,要在轨道8米以外的位置悬挂红色彩旗作为“禁止通行”标志,地面也要按放设备检修标志,并派人专门监护、指挥天车及地面车辆或行人安全通行。

6.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上下天车轨道,若确实需要通过临时梯子上下时必须确保梯子安全牢固后方可进行。

7.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8.检查修理天车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9.维修完毕,把现场清理干净,通知电工恢复划线供电并通知天车工可以进行天车作业。

10.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安全规定进行。

11.各单位和人员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12.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指挥人员,车间安全员,动火监护人使用场景系统停车,车间大修,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检修时候的安全问题,防止出事故,让生产能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副总带头搞检修指挥部,生产技术部牵头,安环部盯安全措施和票证,车间设安全组管现场。
核心条款检修前必须编方案,停车要按步骤来,吹扫置换得干净,盲板抽堵要登记,动火进罐得办票。
执行要求方案得反复讨论再审批,停车时阀门开关要慢,吹扫得填表确认,进设备前必须检测气体,监护人不能干别的事,每天查现场隐患。

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加强装置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检修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修时,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首,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修指挥部,以对装置检修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形成一个信息灵、决策快的指挥核心,检修指挥部以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各车间设立安全组,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把好动火、进设备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关,协调处理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装置检修安全顺利进行。检修期间,车间除派专人与施工单位配合检修外,各岗位、控制室均应有人坚守岗位。

二、制定检修方案

(一)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中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其内容含安全技术措施。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审核。

(二)车间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生产车间与维修车间自行安排制定,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方案制定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的安全负责。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三)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

(四)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编制和审批,按(二)和(三)条执行。

(五)检修方案除了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工期、施工方法等一般性内容外,还要有设备和管线吹扫、置换、蒸煮、抽加盲板方案及其流程图和重大项目清单及其安全施工方案以及重大起重吊装方案等。在制订检修方案之前,必须对检修装置进行全面系统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然后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参照以往的经验和安全,制定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的检修方案。

为了避免出现差错,方案必须详细具体,对每一步骤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方案编制后,编制单位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反复讨论,不断修订和完善,确认无误后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进一步补充完善。重大项目或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及其安全措施,必须由主管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三、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一)停车管理

1、公司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及安全措施。停车方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与各车间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确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停车安全工作

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1)做好降温降量工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同时要对检修过程中可能与空气接触的催化剂、脱硫剂进行降温钝化,以防止其在活性状态下接触空气而导致烧坏,甚至损坏设备。

(2)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时,打开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液击。

(3)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3、设备和管线的吹扫、置换和蒸煮、清洗工作

为了保证动火和进设备作业安全,检修前要对设备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进行抽净、排空、吹扫、置换。对积附在器壁上的可燃、有毒介质残渣、沉积物等进行蒸煮或洗涤。对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及经过酸洗或碱洗过的设备,则应进行中和处理。

(1)吹扫:设备和管线内没有排净的可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吹扫时要根据检修方案制定的吹扫流程图、方法步骤和所选吹扫介质,按管线号和设备位号逐一进行,并填写登记表,以确保所有设备、管线都吹扫干净不遗漏或留死角。吹扫合格后,应先关闭物料阀,再停气,以防止系统介质倒回,同时及时加盲板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

(2)置换:对可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为置换介质,也可采用注水排气法,将可燃、有毒气体排净。置换和被置换介质进出口和取样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置换和被置换介质密度的不同来选择:

若置换介质的密度大于被置换介质,取样点宜设置在顶部及易产生死角的部位;反之,则改变其方向,以免置换不彻底。置换过程中,要防止置换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引发事故。

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若需进入其内部作业,还必须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的方法将惰性气体置换掉,以防窒息。氧含量为19%-21%、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5%、有毒气体浓度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3)蒸煮和清洗:对吹扫和置换都无法清除的残渣、沉积物等。可用蒸汽、热水、溶剂、洗涤剂或酸、碱溶液来蒸煮或清洗。蒸煮或清洗时,应根据积附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水溶性物质可用水洗或热水蒸煮;黏稠性物料可先用蒸汽吹扫,再用热水煮洗;对那些不溶于水或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积附物,可用化学清洗的方法除去,如积附氧化铁、硫化铁类沉积物的设备、管线等。化学清洗时,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害人体。若用以上方法仍不能彻底清除,可用人工方法铲除。

4、安全隔绝工作

检修设备经置换后,必须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即检修设备与其相连的管线或设备用盲板相隔离。在各重要阀门、开关上挂好“禁动牌”,装置开车前再将盲板抽掉。抽堵盲板工作必须由熟悉生产工艺的人员专门负责,严加管理,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检修计划,预先制定抽堵盲板流程图,注明抽堵盲板的部位和规格,并统一编号,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前要注意检查设备及管道内的压力是否已降至安全值,残液是否已排净。

(2)要根据管道的口径、系统压力及介质的特性,制造有足够强度的盲板。盲板应留有手柄,以便于抽堵和检查。

(3)盲板应加在有物料来源的阀门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有垫片(靠物料侧须用新垫片),并用螺栓把紧,以保持其严密性。

(4)抽堵盲板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当系统可能存在可燃或有毒介质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拆卸法兰螺栓时,应小心操作,防止系统内介质喷出伤人。盲板抽加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5)做好盲板的检查登记。对抽堵的盲板应分别逐一登记,并对照抽堵盲板流程图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挂上盲板标识牌,以防止错堵、漏堵或漏抽。

5、工业下水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安全处理工作

在完成了装置停车、倒空、吹扫、置换、蒸煮、清洗和隔离等工作后,装置停车即告完成。在正式转入检修施工之前,还应对地面、明沟内的油污进行清理;封盖装置及其周围的所有下水井和地漏。因为工业下水系统与全厂各装置是相通的,这个系统中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必须认真封盖,防止工业下水系统有易燃易爆气体外逸,也防止检修过程中有火花落入工业下水系统引起着火爆炸。

对于转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的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检修”警告牌。机泵内的物料应清理干净,并在出入口管道上加上盲板。

(二)安全检修交接工作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动力车间、工段、班组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2、交方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有关安全要求,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包括检修部位名称、检修任务、风险分析、采取的措施、安全标准、应急措施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必须履行逐级审批的程序。

(三)检修前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检修方案编制人应向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检修方案技术交底,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人员分工、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由此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检修的难易程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容易疏忽的地方,结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对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落实安全措施重要性的认识,为安全检修创造条件。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项目的检修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施工作业。

四、检修工作安全管理

(一)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系统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非常频繁。对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应严格把好“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备足应急和消防器材,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每次进设备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内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且采样要有代表性。对动火设备的隔离、可燃物的清除以及地沟、地漏、下水井的有效封盖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连续作业每隔2小时至少要检测1次。

2、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特级高处作业、重大起重吊装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在实施危险性较大项目检修的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派专人负责监护。

4、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监督

公司系统检修往往存在检修内容多、工期紧、工种多,上下作业、设备内外同时并进的状况,因此,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

检修现场的各种废料、障碍物和地面上突出物以及能引起滑跌的油污、冰雪等一切影响安全检修的隐患,都应及时处理掉。

a、检修材料、设备、设施、工器具和拆卸下来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等摆放要整齐。同时做好保管工作,防止物件流失而延误检修工作的进行。

b、临时用电线路敷设要规范而不杂乱。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c、检查要涉及到检修安全的每一个方面。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种检修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种应急物品、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以及检修人员劳保穿戴情况等。

(二)特殊作业安全规定

根据公司系统的检修特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即aq3021-____-aq3028-____,对公司系统经常进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特殊作业规定加以强调和补充,以保证检修工作安全进行。

1、高处作业

(1)在离地2m以上,或虽在2m以内,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在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并办理高处作业证。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升降设备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一般不允许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携带工具袋。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

(8)直接攀登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普通高压线2.5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专人检查认可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方准使用。

2、焊接作业

(1)所有焊接动火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____)。非焊工严禁参与焊接作业。

(2)焊接、动火作业,必须由被检修设备所在车间指派设备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做监火人。当在槽罐、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时,还应由检修单位增派监护人。

(3)在气体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表要灵敏有效,防止日光暴晒或油脂污染。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a、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开关,并有触电保安器。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c、焊机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e、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f、在地面实施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地方或槽罐内实施电焊作业时,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6)在多人交叉作业的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有防护挡板,以防止电弧伤害。

3、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系指进入槽、罐、槽车、炉、塔、管道、地沟内的作业。罐内作业前,必须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____)要求,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罐内作业前,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设备是否严格进行了隔离、清洗、置换进行检查。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定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没有专人监护不进。

(3)进罐前30min内取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毒物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达到19-21%,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工作。

(4)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带救生绳。

(5)罐内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并设有抢救措施和抢救工具,且监护期间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在风险较大的罐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罐内作业人员的联络。

(6)作业过程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对罐内气体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进入罐内作业人员佩戴毒物报警器。

(8)罐内作业因故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并补办《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9)在易燃易爆的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

(10)罐内作业要按设备高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及防护用具,以保证应急撤离。

(11)罐内作业过程中,严禁向外抛掷材料、工具等。

(12)罐内作业过程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

(13)严禁向罐内充氧。

(14)罐内动火作业后,动火者不得将乙炔焊枪留在罐内,以防止气体泄漏。

(15)作业竣工后,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对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疑后,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监护工作结束。

(三)检修结束后安全要求

1、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检查。

(1)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是否遗漏。

(2)检修工具与剩余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容器内。

(3)检修的设备、管路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2、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移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3、设备上及其周围、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清理干净,机具、工具搬走,脚手架拆除,临时敷设的电气线路、标语和警示牌、标志等全部清理干净,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及联锁的灵敏度,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5、检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并有公司生产技术部参加,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检修验收,主管领导应参加。

五、适应范围

(一)本规程按照公司系统大检修的内容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各类型检修工作。

(二)公司系统,电气检修、仪表检修参照执行。

(三)本规程部分内容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涉及的外委工程管理。

(四)本规程参考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生产技术部将对规定内容进行更新。

附件:

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2、《设备检修验收单》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技改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设备检修,容器作业,高空作业
制度目标让设备少出毛病,修得快修得好,保证能一直安全干活。
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部管解释和检查,工程公司经理管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写计划,项目部盯现场。
核心条款开工前要交底培训,危险作业得审批,防护用品必须戴,酒后不准上岗,特种活必须持证。
执行要求安全员要跟着干活,随时查隐患;施工前要报方案,批准了才能干;完工要双方验收,不达标不能用;检查发现危险马上停。

第一条 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所属各厂矿检修施工(含项目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安全要求、现场安全要求、特殊作业以及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所承揽的各厂矿检修及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第二章 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一切项目的施工工作,应严格遵守上级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由技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技改中总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安全工作由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 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将名单予以成文公布。

第六条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再由承揽该工程的分公司(项目部)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等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外委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对危险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参加作业的人员除经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条 凡独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工种、本岗位的上岗证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没有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工作。

第十条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 技改项目和停工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 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所系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 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 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第十六条 施工中使用的分析、检测、计量仪器、仪表必须经过维修、检验、标定,并有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验标定的合格证。

第十七条 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事有权制止。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后,生产和检修双方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合格,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是否恢复齐全。如不合格或安全防护设施、保护装置没有恢复齐全,则不能验收投入生产。

第三章 检修现场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证安全、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设立检修休息室、作业工棚以及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必须保证行车安全;施工现场机动车辆按规定限速行驶。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如井、坑、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气、液排放点等,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井、沟、池、洞等必须有可靠的盖板、栏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示牌,不得任意拆除,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巷道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

第二十四条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井下通风不良场所、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必须配备适用的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扶手、栏杆、爬梯、平台、盖板、承重件等均应在作业前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使之安全可靠。

第二十六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保卫报警电话要畅通,责任要落实到人。

第四章 设备检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在设备检修中,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工艺操作人员配合检修作业区域,及时监督处理检修时生产工艺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生产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随时停止检修,撤离现场。

第二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

第二十九条 进行倒空、卸压、置换、吹扫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操作人员处理,防止因排放造成火灾、有毒有害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三十条 电器设备线路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等警告牌;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进行,严格执行电业检修安全规程。

第三十一条 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空或适当的地方。

第五章 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第三十二条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在距离基础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一)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二)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监护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作业开始前,高空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进行作业。

(四)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部件及拆除物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索吊送;较大的工具应拴(固定)在构件上;上下层同时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隔绝设施;工作完毕,应将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伤人。

(五)遇雷电、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天气,不准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六)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第三十三条 进入容器作业安全要求:

凡进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间的作业,如塔、釜、管道、储罐、余热锅炉、地坑、井、沟、池等处,称为进入容器作业。

(一)进入容器作业,要与有关的涉及或影响单位联系,并得到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和保障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进入容器时,必须有熟悉工艺和工作环境的人员,在能够观察到容器内作业者的位置进行监护(必要时可以联系气体监测人员到场协助监护)。

(三)进入容器作业,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所用电压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其电压不得高于12v;灯具必须有玻璃保护罩和金属保护网,导线绝缘良好。

(四)进入容器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动火管理规定进行;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五)进入容器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拴好延长绳索,交给容器外监护人员,并事先规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不得离开岗位。

(六)容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其空气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应在作业之前30分钟内进行监测分析。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8-22%;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的浓度应小于《车间空气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七)若强制通风仍不能满足作业要求而必须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绝式防毒面具,并要根据具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隐患,对可能产生火花的器具、能产生静电的衣服、钉子鞋进行全部或部分禁止。

第三十四条 交叉作业安全要求

(一)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二)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三)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四)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五)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第三十五条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一)动火作业应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事先与安全、保卫部门联系,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

(二)动火作业必须明确动火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监护人要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在作业时离开现场。

(三)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严密监视控制。

(四)危险场所的重大动火作业,应派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监护。

(五)动火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三十六条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二)起重作业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机具、索具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试验。

(三)重大、复杂的起吊工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其作业现场应划出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

(四)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作吊装锚点。必需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并经机动部门审查批准。

(五)额定起重量大于0.5吨的起重机械(包括电葫芦),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检测站检测,无检测合格证的设备,不准进行起重作业。

(六)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统一规定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第三十七条 电器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一)电器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二)电器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电器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

第三十八条 动土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凡能影响到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动土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厂内动土施工,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施工任务、要求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向作业区域主管单位提出请求,由作业区域主管单位的机动等有关部门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发生损坏事故。

(三)挖掘的沟、坑、池等,必须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目的

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作业率。对设备存在的缺陷、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检修组织

(1)根据点、巡检记录,各车间上报的设备隐患,瑞土公司矿山安全科制定大、中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大中修项目、内容、实施的具体措施、维修工艺、时间网络计划、所需材料、备件与费用预算。

(2)大中修方案经技术科起草、主管副矿长审核,矿长批准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经审批同意后,车间组织人员学习,提前做好检修准备。检修完成后由技术科负责检修总结并上报公司。

(3)小修由主管副矿长组织技术科和维修班共同协商安排具体的检修项目。

(4)日常维修由车间根据设备运行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停产时间、生产工艺事故时间主动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开机率和作业率。

(5)凡在定期、计划时段内检修的设备,各车间必须提前三天填写“设备检修申请表”。经技术科审核。

(6)重大设备检修或在危险区域范围检修,主管技术员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计划书及安全员作出安全防范措施。相关车间必须认真学习和组织实施。

(7)设备大修、中修、中修完成后,首先由检修人自检并签字,再经设备所属车间和主管技术人员共同检查并签字认可。

3、计划检修的范围

(1)小修:小修由车间根据生产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和项目。

①根据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拆卸检修和清洗。

②检查调整必要零件的配合间隙,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③清洗设备的外表、油污等,检查和清洗设备的内部脏物。

④检修、调整设备的润滑油路,清洗设备滤油系统,按周期更换润滑油。

⑤清洗、清扫、检查、调整各电器部位、电器装置,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⑥检查关键易损件的磨损、变形和腐蚀等情况,并作好处理安排。

(2)中修:除了完成小修全部内容外,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①全部或指定部份解体,更换部分主要零部件。

②拆卸、清洗机组的全部重要设备,并消除缺陷,修理基准件,调整好间隙。

③对机组的重要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3)大修:必须完全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同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和改造。

①完成中修内容,更换设备中由于磨损、腐蚀、烧损、变形、疲劳而损坏的全部零件。

②检查和修理基础及有关建筑物。

③对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改造,增加辅助设备装置,服务于生产。

④检查、清洗、调整全部设备,更换润滑油。

4、设备检修验收

(1)设备检修完毕,经检修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试车自检,再由检修施工单位内部开展自检,并向技术科报告检修完毕,最后同主管部门组织专职综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即工人自检、互检、专职综合验收)。

(2)专职综合验收,就是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车间操作人员参加的综合检验。

(3)专职综合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修验收表,技术施工负责人及使用车间签字认可,主管领导签注结论意见,收归资料室归档。

(4)经专职综合检验认定不合格的设备,检修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返工,返工所耗时要赔偿停产损失并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停机停产时间按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5)经检修的设备,投入使用后,至下轮检修(一周)时间内发生设备事故经查属检修质量问题,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停机停产时间按生产管理考核细则考核。造成设备事故等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相应文件处理。

5、相关记录

(1)检修计划。

(2)检修验收记录表。

(3)检修(大中修)总结。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高压试验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员,热工仪表工,电气试验员使用场景高压试验现场,继保定检作业,热工系统检修
制度目标防止高压试验出事,避免检修时误跳闸,保护人和设备安全。
职责分工生产部安监负责编写监督;工作负责人管现场;接线人、操作人各干各的活;另一端有人守着。
核心条款两人以上才能干试验;必须呼唱;接线完检查完才许开始;两端不在一起要先问好;异常马上停;放电挂地线才收工。
执行要求学习后马上用;每次试验前按步骤走;呼唱声音要大;操作票填清楚隐患;票样改了得交回安监一份;不照做就提醒。

根据我厂安全管理和安全形势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生产部安监认真分析总结,特编写《高压试验制度》和《安全操作票制度》,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高压试验操作程序及呼唱术语使用规定

高压试验前必须组成两人以上的试验呼唱小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明确指定接线人、操作人,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指定专人看守,并使用通讯手段密切联系。

高压试验过程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呼唱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且具备高压试验条件后,交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接线”。

接线人按规定正确完成接线后,向操作人和监护人汇报“接线完毕”。

操作人认真检查接线无误及仪器仪表完好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试验准备完毕”。

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被试设备具备试验条件,接线正确无误,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后,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前,必须向另一端监护人询问“是否可以开始”,接到对方汇报“可以开始”后,方可下令开始试验。

试验过程中,任何成员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试验,向操作人下令“停止试验”。

试验结束,由操作人降压、关闭仪器电源、拉开刀闸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电源确已断开”。

工作负责人在查看电源确已断开后,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放电”。

接线人确认电源断开后,对设备充分放电,放电结束并将地线挂在被试设备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放电完毕”。

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结束措施恢复后,向全体成员下令“试验结束”。

试验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整理试验仪器,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高压试验工作结束。

二、检修安全操作票执行规定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使用目的:检修安全操作票是在运行单位作好检修安全措施以后,检修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这些隐患运行单位无法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中体现出来,因为检修过程中需要拆解的线路可能关联到运行设备系统的保护、联锁以及其它相关的的回路,为了避免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造成设备系统误跳闸,造成所以要求检修班组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将这些安全隐患详细填入票内,杜绝人为责任的事故、障碍、异常的发生。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适用范围:热工车间自动班、程保班、仪表班、电控班;电气车间继电仪表班。

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的具体项目

电气部分 :

500kv母线保护定检;

220kv母线保护定检;

50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22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发变组保护定检;

高厂变保护定检;

500kv线路保护定检;

500kv开关辅助继电器屏继电器校验;

200kv开关辅助屏继电器校验;

伊矿甲线保护定检;

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定检;

联变保护定检;

500kv稳定装置定检;

备自投回路继电器校验;

除以上内容以外的继电保护工作,本班组认为如果需要采取措施的(拆线或短线等)工作,也必须使用安全操作票。

热工部分:

保护、联锁的投入和退出;

保护、联锁、自动系统用电源盘设备检修;

电源块检修(包括nhz柜、nh*柜、pt柜、36v变送器电源及温度变送器电源);

nhz柜、nh*柜、pt柜插件检修;

保护系统用电磁铁控制盘检修(安全门、停机、停汽泵);

循环泵保护、显示、记录仪表回路检修;

除灰空压机保护回路检修;

自动调节柜、电调柜检修;

重要或首次试投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

给煤机加载信号回路检修;

变频加药控制装置检修;

化学程控柜检修;

除灰程控柜检修;

除灰系统料位计检修;

单控室卧盘选码器、把手开关检修;

单控室模拟盘灯具检修;

单控室记录仪表检修;

公用同一电源且设备所属不同班组的温度变送器检修;

高压带电设备用温度测量系统检修;

压流类信号取样系统或排污系统为多测点公用,且无系统隔绝措施的测点检修;

开方器检修;

氢类在线分析仪表检修;

其它涉及到退保护、解联锁的检修项目;

其它的本班组认定需要办理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检修项目。

注:后附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样票,检修班组可以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适当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将票样返回生产部安监处一份。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煤气操作工,安环监管员,调度指挥员使用场景煤气检修,煤气动火,煤气中毒处置
制度目标管住煤气设备安全,防止停送气出事,避免动火爆炸,减少中毒风险。
职责分工生产设备处查设备安全。安环办监督煤气使用。各使用单位自己管好本单位煤气。
核心条款停送煤气要提前24小时申请审批。动火必须有证、有措施、有人盯。管道吹扫要断开软管。co超24ppm不能作业。
执行要求所有操作必须现场签字确认。检测合格才能进煤气区。报警仪定期校验留记录。调度室统一协调停送气。发现异常马上报调度室。动火票只限一处,时间地点变就要重办。

1范围

本程序对煤气设备、设施和操作制定了管理事项,适用于煤气安全管理的相关单位。

2引用标准

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管理职责

3.1生产设备处负责检查、监督使用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2安环办负责对煤气使用单位煤气使用设备、设施管理进行监督。

3.3煤气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停、送煤气危险作业

4.1.1煤气用户需要停用煤气连续24小时以上及检修需停、送煤气时,必须提前24小时将“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送至安环办审批;同步检修停、送煤气由调度室统一下达“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

4.1.2检修停、送煤气时,安环办煤气外网操作负责人及用户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双方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4.1.3检修完毕送煤气前,用户必须将待送煤气的管道及设施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置换确认后并保压。

4.1.4用户需增减煤气用量必须先通知调度室;在开、停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和安环办,经同意认可后,才能进行开、停操作。

4.2煤气区域、煤气设备、设施动火

4.2.1动火许可证办理

a.动火作业(含禁火区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车间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上报安环办,派人现场检测合格签字后方可动火。

b.外来施工单位对煤气设备、设施动火,报请甲方,由甲方按相应条款执行。

c. 高处动火、进入有限空间动火,同时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4.2.2动火原则及要求

a.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或动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不动火。

b.在正常生产装置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火,一律不用;凡能拆下来的动火项目一定要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节假日期间凡不影响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

c. 煤气动火作业要使动火设备、设施与气源可靠切断并经置换合格。

d. 动火许可征” 办理完毕后,如动火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作业。

4.3煤气安全检测及防护

4.3.1煤气管网按产权划分,加强对水封的维护及冬季保温工作,并负责管网停产期间的保压、吹扫工作。

4.3.2煤气用户要有与调度室、安环办直接可靠的联系手段,并做到完好、信息通畅。

4.3.3各单位吹扫煤气管道时,必须用软管连接,吹扫结束,立即断开。

4.3.4对可能发生煤气中毒场所,各单位对其进行设点、设置警示牌。

4.3.5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3.6室内作业应确保通风良好,保证操作与生产环境中co含量不得超过24ppm(30mg/m3)。

4.3.7凡有可能造成煤气集聚发生煤气事故的危险场所,在关键部位,必须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4.3.8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必须安装泄爆装置,且相辅的空气管线也必须增设泄爆装置。

4.3.9各煤气燃烧点,必须严格执行先点火后开煤气的操作程序。

4.3.10各煤气燃烧炉必须有高低压报警装置,低于安全极限时,应立即停炉,防止回火爆炸事故。

4.3.11煤气系统所有的仪表、水封等设施,要定期巡检,保证灵敏可靠。

4.3.12用户如发生煤气系统各类事故或异常状态时,必须立即将信息反馈调度室。

4.3.13便携式、固定式co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设备,要定期申报校验,做好记录,建档备案。

4.4煤气事故的处理

4.4.1 煤气中毒事故等同工伤事故处理,现场抢救依照现场急救进行,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空气)呼吸器。严禁不戴防毒仪器或以口罩等其他物品代替防毒仪器进入危险区域抢救煤气事故,防止扩大事故。

4.4.2 煤气设施爆炸事故执行各单位煤气设施爆炸应急计划。

5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动火申请表

各单位

各单位安环办各留一份

1年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燃气巡检员,设备检修工,动火监护人使用场景设施检修,动火作业,有限空间
制度目标防止天然气作业出事,保护人和设备安全,避免着火爆炸。
职责分工安全主管部门批动火许可;作业人员辨识危险源;施工方编方案;设备部门管检修执行。
核心条款停气要切断气源并置换残气;动火前测可燃气体;进有限空间要审批;禁用铁器敲击;高空要系安全带。
执行要求每次动火前必须检测,两小时重测一次;中断后复工前半小时再测;取样不能漏死角;消防器材要备好;防爆工具必须用。

1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煤气设施(管道)的检修,需制定作业方案、施工检修方案及相应作业手顺,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

3天然气设施停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燃气来源,并将残余气体置换合格。打开燃气加压机和贮存等燃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4采用惰性气体(水)置换设施中的燃气后, 天然气设施在投产或维修前需清除其内部剩余气体和污垢物。

5进入设施内或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规定,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票

6在天然气区域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单。在燃气设备上动火,应有施工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动火许可后方可动火。动火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试验合格;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二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必须按首次工作的规定,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

7、高空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带;不应利用煤气管道作起升设备的支架,不应以抛掷方式递送工具和其他物体。

8、进行维护检修,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9、在天然气作业区作业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在天然气设施运行中,由于其他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危及天然气管线安全应采取的监督、保护措施。

10、天然气设施检修除严格执行本安全规定外,还应认真执行本公司设备检维修的有关规定。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z电站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生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业检修队伍使用场景电站检修,主设备大修,辅助设备小修
制度目标让检修时人不受伤、设备不坏、活干得快、钱花得少。
职责分工生产管理负责人管日常检修;电站负责人请外面队伍修大中修;工作负责人盯现场干活。
核心条款必须按安全规程干;把好七关,比如安全、质量、工期、资料、验收这些;材料要省着用,旧件能修就修。
执行要求开工前检查工具和人状态;干活中负责人全程看着;完工后按时交报告;验收不合格不能算完;有人乱来要马上拦住。

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抢、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设备厂长,生产调度主任,安全环保科员使用场景煤气抢修,带煤气作业,盲板抽堵
制度目标保障煤气抢检修时人不受伤,活能干完。让大家知道怎么防煤气中毒、怎么躲危险。
职责分工设备厂长当总指挥。调度主任管协调,安全科盯安全,技术科定气体置换方案,设备科动手干,综合科管吃住行。
核心条款必须戴co报警仪,超标就得换呼吸器。单人作业要有监护人,多人得指定安全负责人。动火进容器要办票,带煤气作业不能雷雨天干。
执行要求检修前要现场看、开会讲、签安全卡。监护人得懂技术、守岗位、查工具、纠违章。民工也归项目负责人管安全。每天检查落实,安全部门随时抽查。

1、目的

为了确保煤气抢检修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安全及作业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

各类煤气抢检修设立抢检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由设备厂长担任,设备科在检修单位主控室成立抢检修临时检修指挥中心。

2.1参与单位

生产调度室 安全环保科 设备科 技术科 各参检单位

2.2职责

2.2.1生产调度主任:负责整个抢检修期间的全面协调工作,抢检修过程中紧急突发状态下的全权指挥工作。

2.2.2当班生产调度主任:负责突发状态下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检修过程中各种协调的具体工作及紧急状况下人员车辆及紧急救援物资的调配等协调性工作。

2.2.3综合管理科:负责整个抢检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2.4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整个抢检修的各项安全工作;紧急状况下安全警戒、处置安全方案的编订工作及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工作。

2.2.5技术科:负责整个抢检修前后煤气系统的停运、清扫、气体置换以及启运前的气体置换方案的制定;紧急状况下处置技术方案的制定;处置过程中的指导监督落实工作。

2.2.6设备科:负责煤气系统抢检修的执行工作;负责特定状况下的处置方案的执行工作。

2.2.7各参检单位:按照抢检修计划,切实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安全顺利优质高效的完成作业任务。

3、抢检修安全规定

3.1参与抢、检修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气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抢检修制度,并严格执行维修派工单制度。作业人员必须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3.2各单位计划内检修,根据检修项目,提前有维修主管到检修单位,同单位维修主管、安全员及岗位班组长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咨询检修相关情况及紧急情况下逃生及救援的安全通道情况,并根据检修项目的规模、种类和特点,制订检修作业标准,安全措施(内容必须包括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检人、安全确认人或部门,防止意外事故预案等),检修前组织参检人员召开检修专题会议,告知传达落实。

3.3临时抢修,单人作业必须确定安全监护人,二人以上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并严格执行维修派工单制度。

3.4抢、检修安全责任(监护)人条件及职责

担任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的员工,必须熟悉本项目工艺操作及技术特点,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工作前,应认真检查作业项目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所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存在缺陷,工作中,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观察提醒物的不安全状态,项目竣工后,督促清理现场物料,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5严禁岗位工跨工种担任安全监护人。

3.6抢、检修安全责任(监护)人在项目未结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7分厂内其它单位及外协单位人员参加的检修项目,作业前到厂安全环保科签定安全协议书,项目所在单位必须与检修方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厂内部单位相互检修,由项目所在单位安全员与检修方签定安全责任卡,同时对检修方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责任监督与纠治。

3.8各类危险作业,必须按炼钢厂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相关动火作业、进入密闭、半密闭容器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手续后方可作业。

3.9带煤气危险的抢检修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转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3.9.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3.9.2距工作场所 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9.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3.9.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3.9.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10在检修中零散使用民工的单位,项目安全责任人同时对民工安全负责。

3.11各类检修,凡涉及危险性较大,过程复杂,操作特殊等情况,必须填写《危险作业预知卡》,涉及到的具体检修项目,由安全部门或单位安全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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