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 适配人群 | 修理工,电机检修工,起重工 | 使用场景 | 机车检修,车库作业,架线断电 |
|---|---|---|---|
| 编制目的 | 防止修理工出事,让机车修得安全又靠谱,避免碰伤砸伤电伤,保证车库和线路都稳当。 | ||
| 适用范围 | 修理工、车库、运行线路、机车、电器设备、起重工具。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动手干,专人负责指挥起吊,老师傅或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偶尔来转。 | ||
| 操作流程 | 先停车稳住车,再断电验电放电,检查工具配件,按顺序拆装清洗,加热装轴承,调好炭刷压力。 | ||
| 执行标准 | 木契条塞紧车轮,集电弓必须落下,验电笔测没电才碰线,千斤顶对准重心,铜棒敲轴承,油温75到100度泡10到15分钟,炭刷要打磨贴合整流子。 | ||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2条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查修理必须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3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木契条将车稳住,架线机车落下集电弓,拉下开关,切断机车电源。
第4条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事后再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1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各种防护品,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配件。
第2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人。
第3条利用千斤顶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中心范围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4条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以伤害。
三、检查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1条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使用要求。
第2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3条从事电焊、气焊要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拆卸轴承时应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至100摄氏度的油中加热10至15分钟再装配。
第5条经修复后又磨损超限的零件不得使用。
第6条部件的拆卸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志,并用煤油清洗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7条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8条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与架空线接触压力都应达到规定。
第9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窄轨电机车完好标准》,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要重新检修,直到合格为止。
第10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
第11条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干净整洁,离开工作场地要切断有关电源。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修理工,井下电工,起重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机车检修,车库作业,线路抢修 |
|---|---|---|---|
| 编制目的 | 让修理工知道怎么安全修机车,避免出事受伤,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适用范围 | 修理工、井下蓄电池机车、架线机车、车库和运行线路检修作业。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动手干,专人指挥起吊,验收人检查结果,班组长盯着安全。 | ||
| 操作流程 | 先停稳机车、再断电、用止轮器固定、验电放电、检查工具、按顺序拆装、清洗零件、试运转。 | ||
| 执行标准 | 止轮器必须卡牢,验电笔要好使,千斤顶支点对准重心,轴承油温75℃~100℃泡10—15分钟,炭刷得打磨吻合,弹簧秤调压力,防爆面不能碰伤涂漆。 | ||
一、一般规定
1、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从事本工作。
2、修理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3、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人员。
4、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拉下集电弓,切断电源。蓄电池机车拔开电池插销。
5、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对地放电。
6、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器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检修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2、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3、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4、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伤害。
三、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当遵守其使用要求。
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3、工件钻空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空。
4、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5、拆卸轴承时应使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装配。
6、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白布擦试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7、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8、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9、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0、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11、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它方法测定。
12、必须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3、机车完好及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必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14、被检修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注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15、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车库及工作场地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修理工,防爆设备检修员,起重工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维修车间,运行线路 |
|---|---|---|---|
| 编制目的 | 让电机车修理工干活时有章可循,不乱拆乱装,防止修车时出事故,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煤矿里修14吨及以下窄轨电机车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动手干,老师傅或班长在旁边看着,安全员偶尔来检查。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再修车,用止轮器卡住车,拆大件要吊车,零件按顺序拆装,修完必须试运转。 | ||
| 执行标准 | 起吊用具要提前检查,轴承加热75~100℃才装,轮箍敲着声音清脆才算好,炭刷得打磨贴合整流子,压力得测准,防爆面不能刷漆。 | ||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14吨及以下窄轨各类电机车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电机车的修理工艺和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维修车间(硐室)内进行,临时小故障的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并采取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的措施。
第5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或木楔等将机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蓄电池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
第6条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7条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第8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五、正常操作
第11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12条修理人员工作时的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或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3条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前必须检查电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6条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认真学习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7条操作大型专用机床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第18条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安装。
第19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当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20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气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21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第22条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条同一台电机应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24条炭刷压力的调整与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测定压力。
第25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 3836.2的有关规定。
第26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检修过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9条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待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矿井维修电工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修理工,架线检修工,机电设备检修工 | 使用场景 | 机车库检修,运行线路抢修,架线网络维护 |
|---|---|---|---|
| 编制目的 | 让修理工安全修电机车,不被电打、不被重物砸、不被瓦斯熏。 | ||
| 适用范围 | 电机车修理工,修机车和架线网络时用。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动手,起吊时有人指挥,停电时有监护人盯着。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验电,再闸住机车,查瓦斯氢气,设警戒,挂停电牌,试车前清现场。 | ||
| 执行标准 | 工具仪表要试过好用,警戒40米外,保险带扣牢靠位置,试车在安全地段,现场收拾干净。 |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技术
| 适配人群 | 机车修理工,电机检修工,防爆电器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机车库检修,运行线路抢修,防爆设备维护 |
|---|---|---|---|
| 编制目的 | 让修理工干活不乱来,保护自己别被砸伤电伤,也别把机车修坏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矿里修14吨以下电瓶或架线机车的修理工。 | ||
| 职责分工 | 修理工自己动手干,有人指挥起吊,老师傅或班组长看着安全。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掩车,再检查工具,接着拆装清洗零件,最后试车填记录。 | ||
| 执行标准 | 用合格起吊工具,戴好防护用品,断电后验电放电,零件洗到没油污,试车要转得稳、声音清脆、不漏电不松动。 | ||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 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 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 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司机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司机,蓄电池车司机,井下运搬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运输,矿车复轨,车场调车 |
|---|---|---|---|
| 编制目的 | 让司机知道怎么开电机车才安全,不乱来不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防止撞车翻车触电。 | ||
| 适用范围 | 电机车司机,井下运输岗位,用蓄电池或架线式机车拉货拉人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开车、检查、刹车;班组长看看他有没有按规矩来;机电工帮忙修车查保护。 | ||
| 操作流程 | 开车前查灯铃闸砂和保护;发信号再启动;手把放好位置;慢刹别打倒车;停车要断电拉闸留灯。 | ||
| 执行标准 | 手轮拧2~3圈才算刹紧;速度按人/炸药/调车分档,最高4米每秒;查保护必须每班做;撒砂要看着用,不能瞎撒。 | ||
1.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3.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4.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5.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6.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7.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8.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9. 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10. 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12. 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13. 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15. 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16.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17. 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18.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19.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20.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21.条 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22.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23.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24.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
第25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司机,蓄电池机车司机,防爆机车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机车调车,斜巷运输 |
|---|---|---|---|
| 编制目的 | 让电机车司机知道怎么开好车、不出事,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全,防止机车乱跑乱撞。 | ||
| 适用范围 | 煤矿井上井下开窄轨电机车的司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开车检查,班组长盯着看,老司机偶尔帮着教一教。 | ||
| 操作流程 | 先查车再开车,按信号走,鸣笛起步,手把慢慢转,减速先松电再刹闸,停车要拉紧手闸。 | ||
| 执行标准 | 灯要亮、铃要响、闸要灵、砂要干、连接要牢;手把每档停3秒;运人不超4米/秒,运炸药不超2米/秒;刹车不能猛拉,撒砂要均匀。 | ||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机车。
第6条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和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 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 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 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 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5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 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 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 开车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四、操作顺序
第18条 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 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第21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五、正常操作
第22条 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 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 米/秒。
第29条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六、特殊操作
第30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迅通过。
第32条 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 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 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 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 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七、收尾工作
第3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
| 适配人群 | 电机车司机,井下机车操作员,窄轨运输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运输,机车调车作业,斜巷行车控制 |
|---|---|---|---|
| 编制目的 | 让电机车司机知道怎么开车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煤矿井上井下开窄轨电机车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动手开车,班长偶尔来看看,老司机有时帮着教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车灯喇叭闸,再试砂子够不够,接着按顺序扳手把,最后慢慢松闸起步 | ||
| 执行标准 | 灯要亮得清清楚楚,喇叭声音要响亮,砂箱必须装满干细砂,手闸拧紧2到3圈,控制器不能卡在两档中间 | ||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6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21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六、正常操作
第22条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速通过。
第32条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八、收尾工作
第3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