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

适配人群备案驾驶员,销售部经理,服务部经理使用场景公务用车,试乘试驾,商品车调拨
制定目的怕开车出事伤人伤车,怕路上撞车起火,怕司机乱开乱跑不守规矩。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开车的人、公司里所有车、店里场地和外面马路。
职责分工司机自己管好车和人,部门经理盯紧本部门,安全责任人随时查漏补缺。
管理要求必须备案才能开车,不能酒驾疲劳驾,车速不能超5公里,起火按消防预案办,出事马上报领导。
监督与检查行政部定期查记录,门卫拦没单子的车,查到私用罚200元起,三次就开除,瞒事故罚500元还处分。

为了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维护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管理

1、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指定备案的人员。未经公司指定备案人员,不得驾驶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车辆。

2、公司指定的驾车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车、实习驾驶员不准驾车到外省市和上高速公路行驶。

3、驾驶人员必须牢记“三不”(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五知”(知车辆情况、知货物装载、知道路特点、知行人动态、知气候变化)。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认真掌握安全行车规律,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

4、对违章、事故多发的驾驶员应当确定为重点管控的驾驶员,建立重点管控制度。

5、车辆发生火灾,按消防应急预案处置。

6、外出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属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展开抢救工作。

7、在公司(专营店)场区道路行驶或车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的速度。

8、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事故上报制度,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严肃查处。

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1、动用公务车辆应预先申请,车辆申请人应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注明用车事由、地点和返回时间,否则被视为公车私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因特殊情况车辆晚上不能回公司,必须由向总经理报告批准,并通知行政人事部。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无交通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4、驾驶者在使用车辆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外表及内饰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车辆主管责任人汇报,在得到书确认后方可出车。如果未经核实车况有异常而出车,因此导致的问题由驾驶者负责。

5、驾驶者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严禁在车内吸烟。严禁将车辆转交其他非公司指定的驾驶人员驾驶。

6、驾驶者在用完车后应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回公司后及时将车钥匙交回并做回程登记。

(二)试乘试驾使用管理规定

1、试乘试驾车辆由销售部负责日常使用和管理。仅提供客户试乘试驾使用。

2、试乘试驾车辆在提供给客户驾驶之前,审核客户驾驶资质,销售部销售代表必须跟车试乘试驾。

3、试乘试驾车辆,如果在公司内试驾,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如果在公司外试驾,试驾距离不超过3公里。

4、在试乘试驾完后,销售顾问必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清洁车辆,及时将钥匙交给钥匙保管者。

5、如果公司需要安排试乘试驾车作为公务车使用时,申请部门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办理。

(三)商品车移动管理规定

1、商品车由销售部负责日常管理。部门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商品车日常管理,指商品车验收入库、保管、内部移动、外部移动、销售出库、正式向客户交车、客户安全驾驶离店的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在移动交接时必须有书面记录以确认商品车状况和责任。否则,如果出现问题,则由车辆当时所处在的环节部门承担责任。

3、商品车移动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驾驶。驾驶人员在驾驶前,应对商品车外观、内饰、仪表、随车附件等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须确认后方可驾驶,否则,出现问题由驾驶人员负责。

4、如果业务需要商品车外出(如专营店之间换车、公司内调车、展销、上牌等业务),必须按照公司财务放车制度执行。如果没有归口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的《商品车放车单》,门卫一律不予放车。

5、没有购买保险的商品车,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外出。否则,因此产生的问题,由日常管理部门经理负责。

6、严禁用商品车外出办理公务和私事。

7、驾驶人员在商品车驾驶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确保行驶安全和商品车完好。凡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罚款或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100%责任。

(四)客户维修车辆管理规定

1、客户维修车辆由服务部管理。服务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2、严禁动用客户车辆外出办理公务或私事。

3、客户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移动时,每个环节交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对车辆状况进行确认,否则,出现问题,车辆当时所处在的环节(岗位)承担责任。

4、维修需要外出路试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路试。门卫凭批准的《维修路试申请单》予以放车,并做好登记。

5、严禁路试人员借路试办理个人私事。

四、违章行车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一)违章行车处理规定

1、所有车辆外出,凡因违返交通法规而导致交警或电子警察的罚款,均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2、商品车外出,凡因证照、手续不全而导致交警罚款,如果事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则由销售部经理个人承担。如果事先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则由公司承担。

3、商品车外出,证照手续齐全,但因驾驶人员未按指定路线行驶(绕道行驶)导致罚款,则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履行义务,迅速报警,并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有自然险情的情况下,如车辆因此发生故障的,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警。

2、部门主管应尽可能到达事故现场,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也要做到了解事故原因及交警处理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3、当事人必须把所有材料递交给行政部,以便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事故车理赔。

4、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足部分,应根据《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由当事人和公司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如下:

当事人责任比例当事人承担费用比例公司承担费用比例

无责任0100%

次要责任(50%以下)30p%

同等责任(50%)50p%

主要责任(50%以上)700%

5、凡因违反公司用车规定或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含商品车和客户维修车辆)外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无论责任如何认定,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100%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公司还将根据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商品车,由于公司未上保险或保险公司拒赔,所有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商品车,由于事故导致折价销售,折价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3)客户上牌前委托我店保管的商品车,如果由此产生的客户索赔,由当事人承担。

(4)维修车辆,如果客户车辆保险单失效或保险公司拒赔,所有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维修车辆,由于事故导致客户要求自费维修费用折价,折价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6)维修车辆,如果由此产生的客户额外索赔,索赔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三)公司内部移动车辆造成事故的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移动车辆(包括商品车移动、维修车辆移动)造成车辆事故,如果是职务行为或领导批准的移动车辆,当事人与公司按照成本价各承担50%责任。否则,当事人承担100%责任,同时另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当事人是违反公司内行驶速度规定和安全规定而导致事故的,当事人按照成本价承担100%责任。并另追究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责任。

3、非公司指定驾驶人员造成事故者,承担100%责任。并另追究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责任。

4、由于驾驶前未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而导致车辆损伤或物品丢失,当事人承担100%责任。

5、商品车或客户维修车辆公司内移动,如果是职务行为或领导批准移动车辆发生的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凡导致销售折价、维修折价或客户额外索赔的,由当事人和公司各承担50%责任;否则,当事人承担100%责任,同时另给予行政处罚。

五、行政处罚规定

1、公车私用者,当事人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赔偿。

部门经理负有检查、考核职能管理责任,处罚100元/次。

指定安全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处罚50元/次。

2、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者,处罚当事人1000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赔偿。

部门经理负有检查、考核职能管理责任,处罚200元/次。

指定安全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处罚100元/次。

3、车辆内吸烟者,驾驶员负责连带责任,吸烟者与驾驶员各处罚100元。

4、未经许可擅自将车辆不停回公司者,罚款100元。

5、驾驶员未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的,每次罚款20元。

6、驾驶员每次用完车辆后,未做清洁工作的,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违反规定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当事人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外,另追究管理人员以下责任:

(1)部门经理负有检查、考核职能管理责任,处罚200元/次。

(2)指定安全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处罚100元/次。

9、日常管理部门经理、指定安全责任人如果隐瞒事故,一经发现,给予500元/人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六、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2、本规定与其他制度相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部门。

4、本规定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机动车辆

适配人群车队负责人,安全部门专员,办公室车管员使用场景车辆调度管理,山区冰雪行车,水上通勤作业
制定目的怕司机开车出事,怕车坏了路上抛锚,怕天气不好路滑翻车,怕没培训就上手开新车。
适用范围所有开车的师傅、单位里的公车、车队办公室安全部门。
职责分工领导管大方向,安全部门查车查人办评比,办公室管车管制度,车队天天盯车盯人搞教育。
管理要求不准酒后开车、不准疲劳开车、不准私自开车、不准用报废车、雨雪天停运、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办公室日常监督,车队天天盯着。没做到就扣钱、调岗、赔钱,出大事直接不让开车了。检查要留记录,谁查谁签字,漏查要被问话。

(一) 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的车辆由分管负责人主管,安全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安全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制订实施细则。

(2)组织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活动。

(4)负责年终评比表彰。

(5)负责各类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2、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2)组织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检查。

(3)具体组织安全行车竞赛,负责对表彰奖励人员审核。

(4)参加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事故材料。

3、车队(组)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及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2)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出车。

(3)负责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4)负责组织车辆及驾驶员的自检年审工作。

(5)负责对驾驶员的年度考核,总结评比.表彰奖励。

(6)参与协助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 安全管理

1、车管人员要做到对车辆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启用报废车辆。运用科学方法,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

2、各单位应实行专人专车,建立健全“派车单”,“车辆技术档案”,“责任事故登记表”等制度。

3、在严寒季节工作时,对车辆要切实做好保温防冻工作。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和垫木。出车途中遇大雾、大雨、大风、大雪等恶劣气候时,不准继续行车。

4、严禁客、货混装。机动车载物应符合有关规定。

5、对购置的各种新车辆,要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有关资料,切实掌握其技术性能.操作方法和一般维修保养要求后,才能启用。

6、有驾驶证而不在司机岗位的人员,一律不准开单位公车。若有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由其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如若造成事故,其损失费用由开车人自行承担,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7、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一律调离驾驶岗位,不再从事驾驶员工作。

8、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开车或私自开车,凡由此而造成事故其损失费用由肇事者本人承担赔偿。

9、机动车辆的技术性能要求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____)国家标准规定。

10、加强对临时驾驶员的管理,未与车辆单位签订合同临时驾驶员一律不准开车。

(三)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整洁。必须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按照派车单出车,并做好出车前后及途中的车辆检查工作,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做好例行保养,及时将执行任务情况和车辆技术状况向派车负责人如实汇报,并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4、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中,因事临时离开岗位时,要拉上手闸,采取防滑措施,锁好车门。不准将车辆交给别人驾驶。

(四) 驾驶员必须做到下列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安全行车。

2、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和无带客证带客。

3、勤检查;勤调试;勤保养。

4、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道、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及繁华地点,防行人(骑车人)突然横穿,防牲畜惊窜;防雨雾路滑翻车;防超车或障碍时抢道。

5、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状况;掌握气候影响与风向;掌握地区变化;掌握车辆、行人、乘客动态和儿童活动特点。

6、注意了解当次出车任务内容,到达地及沿途道路等情况,携带好派车单和有关证件;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传动、制动、方向、灯光照明等主要部件是否可靠;注意检查货物的包装,捆扎是否牢固,重量中心是否恰当,危险品装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注意检查车门和栏板是否关好、扣牢,车辆四周有无人员或障碍物;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号牌字迹明显,携带随车工具和附件;注意在到达或中途停车过夜时做好安全停放车辆。

7、人、货装及装运“三超”(超长、超宽、超高)不符合交通规则规定不走;车辆制动失效、转向失灵、轮胎气压不足不走,夜间出车无大灯、指示灯、刹车灯不走;遇水漫路面未摸清情况不走;通过铁路时火车临近和路闸不放行不走;车辆有严格机件故障未排除不走;开车前身体不适,情绪不正常,不宜驾驶时不走。

(五) 水上驾驶员必须做到下列规定:

1、严格按乌东德水电站船只、码头使用暂行规定长乌勘承函字[____]第016号文运行。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

适配人群入厂司机,施工车辆驾驶员,外协单位司机使用场景生产区通行,装置区行车,管廊下通行
制定目的厂里车多,怕撞到人、碰坏设备,路上乱开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进厂开车的人、厂里每条路、所有来往车辆。
职责分工门卫查车查人,司机守规矩,单位领导管好自己人和车。
管理要求办通行证、戴防火罩、不带火种、不酒驾、车况要好、限速慢行、有人指挥倒车。
监督与检查门卫天天查,领导不定期看,违规就罚钱、通报批评、扣证,事故还要赔钱。

为加强厂区道路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辆遵章行驶,保证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入厂车辆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办理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司人员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及安全教育,车辆佩带防火罩后,方准进厂。

2、司人员进入厂区内不准携带香烟、火种,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3、驾驶车辆必须为持有路权、正式牌照、行车执照,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出厂、入厂机动车辆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接受检查,符合出、入厂要求的持物资出门证、车辆入厂证方可出入。

4、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5、不得在厂内道路随意停放车辆。

6、机动车在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在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限速要求行驶。翻斗车斗不落实不得行驶,不得超载,通过管桥下方注意管桥限制高度,超过限制高度的车辆禁止通行。

7、机动车行驶平交道口或上方有管道厂房等处时,必须提前减速,加强瞭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不得在行驶时存在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9、进入生产装置或靠近管线、桥架行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缓慢行驶、确保安全。

1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及外雇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全责,并对司乘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1、凡因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除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外,视情节对违章车辆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者处1000~5000罚款,并在工程例会上通报批评。

12、指挥部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矿区道路职工驾驶机动车辆

适配人群矿区职工驾驶员,摩托车驾乘人员,私家车通勤员工使用场景矿区道路行驶,选矿大坡通行,交通禁区内停车
制定目的矿区车多路窄,容易出事故。大家开车不守规矩,老有违章。怕撞车伤人,得管一管。
适用范围本矿所有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只管在矿区路上开车的事。
职责分工职工自己管好车和人。科室派人上路查。单位要宣传提醒。
管理要求戴头盔,看路标,不酒驾,不超速,不坐不合格车,不乱停车,不载人。
监督与检查安全环保科和武保科一起查。重点盯大坡和复杂路段。查到就罚五十到二百元,还通报。不听劝或耍横,罚更重。太严重送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整顿矿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交通违章,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现将本矿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在矿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本矿职工在矿区内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矿对车辆管理规定。

二、职工驾驶摩托车在矿区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严禁轻便摩托车载人。

三、职工在矿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摩托车、私家汽车)时,严格按道路上所设立的交通安全标志行车。

四、严禁职工驾驶安全技术参数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五、安全环保科、武保科联合组建交通安全监测站,随时上路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测速。特别要加强选矿大坡及交通情况较复杂的路段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戴头盔、在禁区内停放车辆、违章载人等。

六、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按违章行为分不同类别进行五十元以上、二佰元以下的考核并通报;不服从管理,抗拒检查或态度粗暴者,加大考核力度;行为特别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职工安全文明驾驶,规范乘车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确保矿内交通安全。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生产厂区机动车辆通行

适配人群厂区驾驶员,危化品押运员,特种设备操作员使用场景厂区车辆通行,危化品运输,特种车辆作业
制定目的厂里车多,怕撞人、撞设备、出火情,影响正常生产。
适用范围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里所有车和开车的人。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车和办证,安全部盯着看,用车单位查车,驾驶员自己守规矩。
管理要求车要挂牌办证、装阻火器、限速30、不许带病跑、不许人货混装、按路线走、特种车司机要有证。
监督与检查门卫查证查车,行政部和安全部一起罚,警告、罚款、停驶、取消进厂资格,严重就送公安;不配合检查也罚;酒驾直接停24小时加罚款。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行政管理部负责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

3.2安全部对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进行监督。

4.工作要求

4.1车辆管理

4.1.1机动车辆(包括翻斗车、电瓶车、特种车辆)在生产厂区内行驶必须办理牌照和生产厂区通行证,保证安全可靠,并且在行政管理部登记后方可使用;私家车、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4.1.2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度应当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凡年审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使用。

4.1.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刹车、灯具、阻火器等)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1.4机动车在生产厂区内限速为30千米/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减速、谨慎驾驶,驾驶室按规定乘坐人员;不得超载、超宽、超长、超高、人货混装。

4.1.5车辆要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影响生产区交通安全。

4.1.6公司自备车辆的通行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

4.1.7所有进入生产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液氨、甲醇、杂醇、硫磺等车辆)必须到运销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车辆不得进行相关业务。

4.2车辆行驶

4.2.1小车队的小型汽车凭绿色通行证出入生产区。

4.2.2非生产区的小型汽车凭绿色通行证出入生产区,行驶线路为北门--合成电站循环水北马路--综合楼。

4.2.3施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自带工作车辆入场须接受公司临到审批;进入生产现场只允许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出门时需办理出门证,接受门卫检查。

4.2.4锅炉拉灰、拉渣车辆只能从西门出入,行驶线路为西马路。

4.2.5提货、送货的车辆凭提货单、供货合同一律从北门进入,不需办理通行证。但进门必须登记、出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4.2.6所有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内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

4.3人员管理

4.3.1驾驶特种车辆(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吊车等工程车辆)进入生产区的驾驶员,必须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单独驾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机动部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员“特种设备作业证”的培训取证工作。

4.3.2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乱堆停放。

4.3.3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安全、保卫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4.4防火防爆管理

4.4.1进入防火防爆封闭区域的农用车、三轮车和其它使用柴油原料的车辆以及排气不符合安全防火规定的车辆必须安装阻火设施;没有阻火设施的车辆可凭行驶证抵押,在门卫处登记后,借用阻火器,并安装在车辆排气筒处;出门时交还阻火器,经门卫检查后退还行驶证。

4.4.2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进入防火防爆区的工程车辆,有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在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4.5处罚

4.5.1行政管理部、安全部可以依据事实和本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5.2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5.3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可给予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取消车辆的进入资格。情节严重的或特别恶劣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可以放行。

4.5.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立即停止驾驶24小时,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扣除所在单位月考核1-2分。一年内有两次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禁止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一年。特种车辆驾驶员有上述违章时,取消其“特种设备作业证”。

4.5.5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货物固定不牢或未固定者,可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立即整改,消除违章状态。

4.5.6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之处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离开。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4.5.7生产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悬挂牌照,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安装阻火器。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进入防火防爆区域不进行审批的,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5.8由于门卫不负责,凡是醉酒驾驶车辆或未安装阻火器的车辆进入生产区的,对门卫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的,追究连带责任。

4.5.9对于拒绝安全、保卫人员检查者,可以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5.10对于违章驾驶造成安全事故者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5.相关文件

5.1《车辆管理制度》

5.2《门卫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外来车辆、人员出入登记表》

6.2《物资出厂许可证》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适配人群车间安全员,门卫值班员,带车责任人使用场景装置区准入,罐区车辆管理,开停工禁入
制定目的怕车进装置区罐区着火爆炸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进生产装置区、罐区的车,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
职责分工车间安全员办通行证,门卫查车查证,司机戴阻火器按路走,带车人管好车。
管理要求必须戴标准阻火器,必须办通行证,必须按指定路线走,出事立刻熄火听指挥。
监督与检查门卫天天查,不戴阻火器没证的车不让进。查到违规,车马上清出去,证作废,还要被通报。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安全员办理。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

第五条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对阻火器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在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第九条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

第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带车人或驾驶员持有,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时随身携带;第二联为存根,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厂内机动车在运输过程

适配人群厂内驾驶员,装卸指挥员,叉车操作员使用场景厂内运输,装卸作业,危险品搬运
制定目的厂里车多,人多,怕撞人、翻车、起火、货物掉下来砸人。
适用范围所有开车的、坐车的、开铲车的、管车的人,还有厂里所有路和车。
职责分工司机自己管好车和行为,班组长盯着干活,安全员查违规,领导管大问题。
管理要求出车前查刹车轮胎,不喝酒不吸烟不聊天,不超载不乱停,倒车有人看,危险品按国标办。
监督与检查每天班前自查,安全员不定期查,发现一次提醒,两次罚钱,三次停岗培训,严重直接调岗。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

2.厂区内行车速度必须遵守厂内限速标志规定。

3.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确保车况良好。

4.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5.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规定。

6.装载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必须经过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

7.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8.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2m9.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得小于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10.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1 .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12.卸车后的物品不能堵塞消防通道。

13.电瓶车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14.铲车在行使时,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少于300mm,但也不应高于500mm。

15.铲车在铲货物时,应先将其垫起,然后起铲。货物放置要平稳,不得偏重或偏高。

16.铲车在铲货物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特别是当货物起升时,其下方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过,以防货物落下伤人。

17.严禁任何人站在铲车上或铲车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门上随车行驶。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机动车厂外停放

适配人群安保科人员,车间班组长,车辆登记员使用场景厂区出入管理,车辆停放调度,交通秩序管控
制定目的怕乱停车堵路、撞人、起火。厂里车太多,没人管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本厂职工、外用工的上下班用车,包括汽车、摩托、电瓶车。
职责分工职工自己管好车;安保科登记、划区、派人盯;车间管不服管的人;管理人员包停车场里的车。
管理要求车不准进厂区;全停停车场;必须登记;按指定区域停;专人天天看。
监督与检查安保科每天查,谁乱停就找谁车间;车间要批评教育;再犯就扣钱;查到一次记一次,三次就通报。

1.目的

为了管理好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厂区的各种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特制定本规定。

2.要求

2.1凡本厂职工、外用工,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的各种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2.2作为上下班交通用的各种车辆,须摆放在停车场内,必须向安保科登记。

2.3安保科根据各单位车辆的数量、规定各单位车辆摆放区域,各种车辆必须按规定区域摆放。

2.4安保科派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通知其车间对其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经济处罚。

2.5管理人员对摆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实行责任负责管理。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一般

适配人群机车驾驶员,危化品押运员,重型货车司机使用场景坡道停车,涉水通行,冰雪路面
制定目的司机开车容易出事,路上车多人多,天气不好更危险,怕撞车、翻车、烧车、伤人。
适用范围所有开汽车的驾驶员,各种车型,日常行车和特殊路况。
职责分工驾驶员自己管好车和人,班长盯操作,车队领导查落实,大家互相提醒别犯错。
管理要求出车前检查油水灯光,起步慢抬离合,雨雪天挂防滑链,不酒驾不超速不抢行,停车拉手刹挂低档。
监督与检查每天出车前自检,班长路上抽查,车队每月查记录,漏检一次批评,两次停班学习,三次调岗。

1、机车动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

2、发动车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机油、水等是否符合要求;发动后检查仪表是否正常;检查转向、制动系统、灯光照明等是否灵活可靠;倾听发动机有无异声;驾驶、行车手续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周围没有障碍和超越的车辆时,方可鸣号,一档起步。

3、行驶中坚持正规操作,保持正常温度。做到发动机轻负荷中速运转(根据各型汽车发动机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工作温度使用)。行驶中合理选档,根据路况、车、马及行人情况的变化,及时换档,保持发动机留有余力,做到发动机轻负荷中速运转,不得高速档低速行驶,低速档高速行驶。变换档位,脚轻手快,减少换档时齿轮间产生不必要的冲击,缓踩慢抬离合器,接合平�。掌握车速,中速行驶,在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又无限速标志,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车速应保持在合理的范围。雨雾、冰雪道路要低速行驶,谨防汽车横滑。行驶中做到四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侥幸车”;不开“违章车”;不开“自由车”。行车距离:在一般路面上,以正常速度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50-loom以上的距离。

4、严禁洒后开车和无照开车,严禁在拉运危险品、易燃品的车上搭人;严禁驾驶室超座人员;严禁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5、会车时必须做到先慢、先让、先停。夜间会车应在距来车150m以外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夜间会车时不得使用防雾灯。一

6、超车,超车前先鸣号并打开转向灯示意(夜间用断续灯光示意),待前车让路后,从左边超越。超车前应观察前方150m内无障碍时,方可超越,不准强行超车,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再驶入正常路线。超车时必须遵守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的规定。超车做到三不: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不良不超。随时注意上空两旁的电线、器材、钢管、设施等。不得碰撞或碾压。

8、汽车倒车、调头时应观察地形及周围情况,并用喇叭及手势使围攻的车辆和行人注意。在场地窄及人多的地方或夜间倒车。调头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适当的地方。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的地方,不准倒车、调头。

9、手摇起动发动机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向上提动。摇时身体要闪开摇柄转动的范围。以防反转伤人。

10、发动机的温度过高时应停车检查。在打开水箱盖时要防止蒸汽或热水喷出烫伤。

11、汽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4kg/cm2(重型汽车气压不得低于6kg/cm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kg.cm2(重型汽车气压低于6 kg/cm2)或其它原因刹车不灵时,不得滑行起动发动机。

12、汽车涉及或通过漫水桥时,应先查明行车路线,并应有人引导如水深超过排所管时,不得强行通过。涉水过程中严禁熄火。

13、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档前进低档,前后轮要楔牢。

14、车辆通过泥泞路段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急转急松。急踩油门,防止侧滑。

15、在冬季或雨季长途行驶时,应备有防滑链条。雨雪天、冰滑,汽车须减速缓行,在冰雪路面上行驶,严禁猛踩急丢油门和急向,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使用急刹车,急转向。

16、车辆陷入泥坑或其它情况须用车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钢丝绳不得短于5m,做到连接部分牢固,安全防护可靠,大修走合的车不得拖车。

17、油路有故障时,不许用直流式供油。

18、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挡,拨掉电门钥匙,锁好车门。

19、汽车进入防火区,排气管必须戴有防火罩,驾驶员不得吸烟用火。

20、用油擦洗发动机时,应将电瓶搭铁或火线拆掉,并包扎好,以防发生火灾。

21、装卸大型机械时,驾驶员应离开驾驶室,防止物体突然落下伤人。

22、拉运“三超”物资时应由用车单位负责办理“三超”手续,并备有明显标志。在拉运时必须做到位置合适,重量均匀,捆绑牢固。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拉运重量大、体积大、易倒、易滑等货物。必须由托运单位负责捆绑牢固,否则拒绝拉运。

23、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4、冬季烤车加温后要起动发动机时,应先将火炉或喷灯拿掉,每次起动马达不得超过10秒,间隔不少于半分钟,如三次起动不了时,应检查排除故障,不得强行起动。

25、冬季冷车初次发动后,不得立即起步,应保持温度升到500*(2后,方可起步行驶,起步后缓行1-3km根据温升加挡,不准温度未升起时加大油门。以防润滑不良拉缸、烧瓦等不正常机件损坏。

26、需要拖车发动车时,应先空挡拖20m以后,再挂入高速挡,慢抬离合器,不开电门,不加油,待机油压力起升时再开电门发动,刚起动的发动机不准猛踩油门,注意仪表指数,发现异常必须熄火检查。以防发生机械事故。

27、拖车发动车时,必须使用lom以上的钢丝绳或拖车机械拖车。严禁用倒车和两车尾部相顶的方法发动车。

28、拖车发动时,必须专人指挥,前车照顾后车,做到起步稳、停车慢,禁止猛踩刹车,猛打方向,被拖车在发动后,应低速开到原停车处待温。不准乱停,防碍交通。

29、驾驶员在倒换轮胎时,必须把车停放在平整的地方打好掩,干斤顶要放平支稳,轮胎解体要将胎内空气放尽,检查胎牙是否有裂痕,胎况是否良好等。

30、轮胎装配完充气时,应检查钢圈,压条是否确实卡入圈槽内,将撬棒穿入钢圈孔内,以防充气时压条崩出伤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圈和压条。

31、每天收车后,应打开储气缸的排污螺丝排污,以防冻坏、冻裂管线阀门,造成刹车失灵。发现冻、塞时可用热水或蒸气从外边加热排出积水。

32、驾驶员要保持车辆的整洁,在有条件冲洗时应将车辆冲洗干净。

33、装运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不准与其它货物混装,不得搭乘其它人员,行进中要提高警惕,中速平稳行驶,避免紧急制运,中途停车必须选择安全地带,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一切烟火。

34、汽车拖带挂车时,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装有保险钢丝绳,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灯、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

35、车辆停放,场内停车必须看齐,排列成行。进出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5km,停车后要拉紧驻车制动,平地挂一档(下坡挂倒档),坡上停车要打好掩木。汽车在停车场以外的其它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侧停留,驾驶员不得离开汽车,妨碍交通时迅速驶离。

b、汽车没有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妨碍其他汽车和行人通行。

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点20m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d、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e、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汽车外,其它汽车不准停车。

f、汽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需停车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

g、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必须遵守高速公路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在高速公路途中休息站(点)停车。

36、停车关闭发动机前不准猛踩油门,发动机带有增压器的汽车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3-5分钟后方能关闭发动机。

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规定:工业厂内机动车限速标志有关

适配人群危货运输司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装卸作业人员使用场景危险货物运输,冰雪道路作业,厂内倒车作业
制定目的厂里车子开太快容易撞人撞东西,没限速牌或者牌子不对,大家不晓得该开多快。
适用范围所有开厂内机动车的师傅,还有厂里的路、道口、仓库、车间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司机自己管好车速,班组长盯着路口和危险点,安全部门查标志够不够、对不对。
管理要求道口转弯最多15码,雪天雾天最多10码,进大门倒车只能5码,没牌子的主干道不超30码。
监督与检查班长每天看几眼,安全部每月拍照片检查,谁超速就停岗学规矩,再犯要扣钱,严重就换岗。

一、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5 km/h。

二、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0 km/h。

三、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 km/h。

四、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