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 考核办法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工程处经理,安监人员 | 使用场景 | 在建工程,送变电施工,站扩建工程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怕质量不行,怕工期拖太久。大家干活没标准,管得松,容易出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项目部和各工程处。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盯安全,项目部自己管现场,工程处要给资源、做协调,项目经理负总责。 | ||
| 管理要求 | 安监人员必须到重要工序现场,查隐患、提意见、盯整改,不能只签字不落实。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等部门日常检查,季度安委会通报结果,差的批评,好的表扬,半年评一次,年底定等次。没做到就扣钱、降职、解聘。 | ||
项目实施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 考核组织及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 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
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
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
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
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
质量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做好工程移交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
第十二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考核。
安监部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项目部安监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施工的安全运行。
特别是带电站扩建、架构组立、线路切改、重大跨越等施工重要工序,安监人员应及时到位,履行应尽的职责,保证工程项目实现公司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管理是由项目部各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当认真对待
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整理,保持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
专职资料员应严格履行收集、归档和整理职责,督促各相关人员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项目经理应对资料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项目部资料真实有效。
公司职能部室应按照对应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将相关人员的岗位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在进行岗位评优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职能部室对项目部的各项检查考核也是对项目经理及其团队综合管理能力的考核,在工程结束后要对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成员做出施工管理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章 工程处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所属各工程处是公司完成年度施工任务的执行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部拥有决策权,同时也有指导和协调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的责任。
工程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项目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为项目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处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各项目部的实施情况和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确保项目部各项工作可控、在控。
第十六条: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施工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工程目标的实现。
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本职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
第十七条:工程处和项目部必须把施工过程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抓好抓细,为把工程项目打造成精品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各职能部室在日常巡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检查结果,将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形成书面资料向主管经理汇报。
十九条:公司对各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结果由主管经理在公司每季度安委会上予以通报,并由相关部门在公司上发布。
对好的项目部及主要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差的项目部及主要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在总结每季度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每年度根据项目部管理成绩进行一次项目经理评价。
评定形式为会议评定,参加人员为分公司领导、职能部室相关人员。
第二十一条:采取滚动模式对项目经理进行评价。
在每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后,按照新的评价结果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项目部进行的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按照各职能部门综合测评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项目经理评价与之相对应。
1、优秀项目部
满足以下各项条款则评价为优秀项目部:
*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在90分以上;
* 为公司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2、合格项目部
满足以下各项条款则评价为合格项目部:
*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各方面完成业主合同要求;
*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在70~89分;
3、不合格项目部
符合以下各项条款之一则评价为不合格项目部:
*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项目部管理不当造成110kv及以上线路跳闸事故的; * 因管理不善,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未完成业主合同要求的;
*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送变电公司企业声誉的; *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低于70分。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见后附职能部室检查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工程处在下一年度的项目经理的使用上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在满足工程处总体安排的前提下,优秀项目经理有挑选工程和保持团队稳定的优先权;其次由合格项目经理挑选;不合格项目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建立项目部考核与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经济利益和个人进步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促进工程处和项目部提高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带动全体职工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二十六条:根据每年度各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考核结果,对工程处经理进行奖励及处罚,在《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奖罚条款中兑现。
1、如工程处出现两个及以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部,扣除工程处经理100%风险抵押金;
2、如工程处出现一个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部,扣除工程处经理20%风险抵押金。
3、如工程处所属各项目部综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则工程处经理风险抵押金全部返还并按《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奖励条款
在每半年进行一次的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结果公布后,对优秀项目部按评定得分前六名给予奖励,优秀项目部数量不足六名时按实际数量奖励。
优秀项目部各岗位人员拥有年终评先的资格。
奖励金额如下表:
第一名 二、三名
四~六名 项目部数量 1 23
金额
2万 1.5万 1万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处罚条款
经每半年进行一次的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部, 给予罚款1万元的处罚。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取消年终评先的资格。
在对项目经理进行年度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者,解聘其相关所有职务。
第二十九条:奖金与罚款由公司在拨付分公司月度资金时予以发放或扣除,再由工程处向项目部兑现。
奖金与罚
排名 项目
款在项目部的兑现必须按照项目部各岗位重要性和工作绩效进行分配,由项目部向公司提供明细表。
第三十条:保持对投产项目的追溯性,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质量责任终身制。
对由于项目部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工程处、项目部和相关职能部室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____年6月实行,原《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全监督部《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检查表》 2、质量管理部《实体工程质量类考核表》 3、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检查表》 4、项目管理部《项目部绩效考核表》 5、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桓仁满族自治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桓委发[20**]1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效率、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为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县林业建设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对象和内容
(一)单位考核
1、对象:局机关股室及各事业单位(不含国有林场)。
2、内容:自身建设、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用人员,临时工)。
2、内容:共性项目、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三、程序和方法
(一)各单位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自身建设(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单位目标任务、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2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涉及的服务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国有林场、林业站等有关人员,对单位的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单位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一)。
(二)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共性项目(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服务、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涉及的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领导、本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对工作人员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二)。
四、加分及否决项
(一)加分项
1、获省、市、县政府表彰的单位分别加7、5、3分;
2、获省、市业务部门表彰的单位分别加3、2分;
3、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突出,受到公开表奖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5分。
表彰奖励以提供当年文件、证书为依据。
同一内容加分项取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计算。
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否决项
1、出现计划生育超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2、出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
3、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影响,受到省、市、县政府或行业部门通报批评的;
4、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单位或工作人员出现上述情形的,给予一票否决,视为未达标或不称职。
五、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一)单位考核
1、单位考核分为三个档次,即先进(90分以上)、达标(7089.9分)、不达标(70分以下)。
2、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达标单位的,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700元;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取消绩效考核奖,考核小组领导对该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或给予降职。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90分以上)、称职(8089.9分)、基本称职(70-79.9)、不称职(70分以下)。
2、考核优秀的,通报表彰;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不称职或两次诫勉谈话的,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庆平、宋月春
副组长:韩克生、肖凤珊、王树杰、徐斌、高雁安、王思利、林玉华
成 员:史本利、梁震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其中韩克生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史本利、梁震任副主任,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探索性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反思整改,务求实效。
同时,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加强指导。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篇二: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
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
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
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
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
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
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 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
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
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
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
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假公济私,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
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
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
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
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
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
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
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篇三: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
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
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
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
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
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
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
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
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 年功工资总额 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篇四: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考评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方式,是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规范工作,推动绩效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意见》和《福清市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干部评价标准,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基层广电站全体干部、职工。
|||
三、考评内容、依据。
考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 ****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实践****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和各项中心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职业道德(遵守基本职业道德准则、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顾全大局、有集体荣誉观念,待人处事公道、诚实、守信;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加强自身修养;讲公德,乐于助人,尊老敬贤,见义勇为,谦虚谨慎,举止文明,着装端庄)等。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法律、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职工作及机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和政策)、本职业务工作能力(熟悉胜任本职业务工作,能独立、及时、妥善地处理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决策科学,管理有方、操作有序)、工作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能有效地开展分内的工作;能调动人员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想方设法或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和交际语言表达能力(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文书和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包括出勤情况(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去向牌显示正确,佩带工作牌上岗,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和工作表现(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积极主动;乐于接受工作任务,不计个人得失,有吃苦、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等。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质量(工作细致、无差错、无失误,符合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效率及效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办事快捷、稳妥、绩效明显、社会效果好)等。
绩效考评以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其定岗定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本依据。
四、考评等次、标准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良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一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不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些失误。
4、差: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个等次的具体评定标准,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界定,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30%。
五、考评办法
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建立工作实绩月台帐;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在《绩效考评登记表》上填写本月份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并由局直接领导审签。
(二)半年初评。
初评采取自我小结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个人小结。
机关工作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工作、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半年绩效初评登记表》。
第二步,述职。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述职。
第三步,领导评价。
局领导在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考评月登记情况,对工作人员半年来的绩效作出评价,确定绩效考评结果。
(三)年终总评。
绩效年终总评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述职,由局领导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积累的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提出绩效考评等次意见,报市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审定,局主要领导的绩效考评等次,在征求参评单位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市绩效考评工作审核后,报市绩评领导小组审定。
六、绩效评比
绩效考评的评比采用量化管理,实行日常考查备案,阶段分析,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度总评方式,采用百分制,以个人评分为主,部门分管领导分别分级挂钩。
通过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记入干部管理档案,做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评出的优秀人员给予表扬,对评出差的人员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评记载和评价的结果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绩效考评为差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和差等次的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人选。
对于绩效考评不认真的个人,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组织实施
成立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绩效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站、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务必率先垂范和加强指导,及时研究分析工作的情况,总结有益经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绩效考评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实事求是评定等级,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绩效考评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篇五: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按质按量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
***(健康教育管理项目)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
***(传染病和精神病管理项目)
***(负责计划免疫和老年人管理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项目)
***(慢性病管理项目)
***(儿童保健管理项目)
第二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
***(健康教育管理项目)
***(慢性病管理项目)
***(居民健康建档管理项目)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
***(传染病和精神病管理项目)
***(负责计划免疫和老年人管理项目)
***(儿童保健管理项目)
二、考核依据
(一)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
(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版)》。
(四)《**县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五)《**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指导意见》。
三、考核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则;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五)考核评分与资金拨付挂钩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驻绛厂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指标、业务指标和效果指标(详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汇报入村、入户调查反馈
(二)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考核等方式进行。
走访居民。
通过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村入户调查。
30个以上村的乡镇抽取30%的村;15个以上村的乡镇抽取40%的村;15个以下村的乡镇抽取50%的村。
2、非现场考核:以日常报表准确及时情况,会议及培训参加情况,县项目办、疾控中心和妇幼院日常督导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评分。
3、计算绩效值。
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的评分方法计算绩效值,并将考核结果排名公布。
(三)考核时间
7月14日,第一组考核**镇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镇卫生院
7月15日,第一组考核**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镇卫生院
7月18日,第一组考核**乡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镇卫生院
7月19日,第一组考核**镇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镇卫生院
7月20日21日 第一组考核**镇
第二组考核**镇
7月22日 第一组考核二厂和五厂
第二组考核一厂、四厂和电厂
(四)考核经费预算
车辆安排由各参核单位自行负责,县卫生局2辆车、疾控中心1辆车、妇幼保健院1辆车,标准为每车每天100元。
考核组成员补助为每人每天30元,由各参核单位发放。
工作餐由各被考核单位先行安排,以简单实惠为宜,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随后县项目办将餐费下拨至各被考核单位。
七、考核结果及责任
(一)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结果均采取百分制记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75-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
(二)相关责任
1、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乡(镇)责令整改,并限制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对考核为优秀的乡(镇)将在相关项目安排、经费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
2、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全部拨付考核经费,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基本合格的扣减10%的考核经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扣减20%的考核经费。
3、对被考核单位考核时,各被考核单位一把手及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到位,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
项目实施 考核办法:项目实施 奖励
| 适配人群 | 项目工程师,临床医护人员,科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新产品开发,医疗科室管理,季度绩效评比 |
|---|---|---|---|
| 制定目的 | 怕项目做不好拖慢进度,怕技术开发出问题影响公司发展,怕大家干活没劲头。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工程部做项目的人,不包括其他部门同事。 | ||
| 职责分工 | 工程师要按计划干活,组长盯进度和质量,高层负责打分和批准,人事部盯着别乱来。 | ||
| 管理要求 | 项目做完得打分,分数不够不能拿奖金,失败了要罚钱,成功了才发钱。 | ||
| 监督与检查 | 工程部高层打分,副总审核,总经理拍板,人事部查过程,财务管钱,谁造假就取消资格。 | ||
任何一个项目,都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它顺利的进行!以下是项目实施奖励办法,提供给大家参考!请阅读!
项目实施奖励办法【1】
1. 总则
1.1. 项目工程人员的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公司为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开发之人员专制定的奖励。
1.2. 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工程人员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激励。
1.3.为提高项目工程师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以推动技术工程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1.4. 为规范奖励报酬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原则
2.1. 公平、公正、重绩效,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2.2. 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员的工作绩效。
2.3. 可变性原则,此考核办法每年审核修改一次。
2.4. 工程师参与制定的原则,工程部门所有员工都有权参与本制度的修订工作。
3. 项目奖励资金的来源
3.1. 来源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体系中的绩效奖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年度员工考核得分系数提取设立。
3.2. 来源于每年开发项目获得的开发奖励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据新产品销售额之系数提取的专项奖励资金。由公司高层设立。
4. 项目奖金的管理
4.1. 公司为项目人员设立并提取的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4.2. 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采取按项目顺利量产后提取、发放项目奖金办法,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
5. 项目奖励评定办法
5.1. 项目奖励类别及标的
项目类别
特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奖励
指标总额
6千~1万
4千~6千元
2千~4千元
1千~2千元
注:1)按项目技术难度、完成时间、投入人力、效益评估等划分奖励标的类别;
2)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5.2. 项目类别计分评定方法是采用累加计分制:从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分别是:
1)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的先进性(25分);
2)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3)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4)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90分以上为a类,70~89分为b类,60~69分为c类。
5.3. 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件9.2:项目类别评分细则。
5.4. 项目类别评分结果的确定: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报公司批准备案。
5.5. 项目开发完成后对原评估评分结果进行最后确认,确认程序是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绩效自评,再报副总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6. 项目奖励评定及分配办法
6.1. 项目开发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办法: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9.1 )。
6.2项目开发考核评价执行部门:工程部高层对开发项目依照以上评分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阶段进度、质量、成本、产品技术水平、市场效益预测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经工程部高层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向公司员工公布。
6.3项目奖励基金的计提: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按照本办法计提项目奖金。实际可计发项目奖金=项目奖励指标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6.4项目开发奖金的发放:项目开发组获得计提奖金后,根据项目组参与人员承担工作的权重,提交分配所得奖金的结果经工程部高层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给予奖金。
6.5 项目开发失败处罚 :
6.5.1. 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誉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组责任人处以所造成损失5%~15%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工程师承担5%~10%罚款。并取消该项目组责任人下一年度项目组责任人的资格。
6.5.2. 因技术水平达不到、开发方向错误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开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原则上不罚不奖。
7. 考核监督
7.1. 为保证项目开发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激励性,人事部须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并备案存查。
7.2. 人事部有权就项目开发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开发绩效的评价接受和处理有权投诉。
8. 本管理办法的施行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9. 附件:
特殊项目激励奖实施办法【2】
目的:
为完善医院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本着公平公正、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现医院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优秀员工奖:
业绩突出、表现突出人员按季度评选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励300元、二等奖励200元,三等奖励100元(本评比只限科室员工,科室负责人不参与评比);
2、优秀团队奖:
业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按季度评选,评选结果最佳的团队可获得流动红旗,科室可获得300元的现金奖励。
评比标准:
3、初始基础分值为60分,以60分为及格分值,90分为奖励分值。60分以下为警示线,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帮助改进。60分—90分为合格,不惩罚也不享受奖励,超过90分者方能享受奖励资格,超过90分的前三名按顺序享受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团队奖一名。
惩罚原则:
1、评比结果不及格且分值最后1名的个人,下个季度的绩效奖金降低1%;连续两个季度不及格且分值为最后1名,调整为试用员工,停发一切奖金与绩效。直到考评及格后方能恢复绩效。
2、评比不及格且分值最低的团队,下一个季度取消团队内员工评优资格,连续两个季度不及格且最低的,将对该团队负责人调整为代理负责人,个人绩效减半。
3、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及格的,作解聘处理。
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业绩能力:业绩突出优异的个人20分,业绩最差者-15分。
沟通服务:患者口头表扬一次 20分,患者赠送锦旗一次 30分,患者写感谢信等书面表扬一次 20分,患者电话表扬一次 15分;患者投诉一次-20分,与患者争吵一次-3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复诊率最高者 20分,复诊率最低者-20分;
劳动纪律:不挂牌上岗一次-2分;不戴口罩-5分;诊疗区域内吸烟者-20分;脚放在凳子、桌子上者一次-20分;上班吃东西一次-5分;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聚众聊天一次-5分;高声喧哗一次-10分;上班时间打闹嬉笑-20分(取消个人评优资格);上班玩手机游戏者一次-5分;长时间(30分钟)打电话一次-5分;串岗(科室间帮忙除外)一次-5分;脱岗10分钟以上-10分;上班穿高跟鞋一次-5分;迟到一次-2分,早退一次-5分,旷工一次-50分(取消评优资格),每月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改革创新:因业务能力提高,为医院创造更高价值给予奖励10-20分。 提出管理流程优化措施、节约措施、服务流程及方式改进等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奖5-15分。
团队精神:关心团结同事、维护团队荣誉奖5-20分,诋毁他人的一次-20分,在患者面前对他人的治疗处理方案妄加评议一次-2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30分(取消评优资格);打听或泄漏工资-10分,对外泄露医院保密信息-50分,取消评优资格。
勤俭节约:不关水电一次-10分,发现节约行为一次 5-15分,提出可行性节约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一次奖5-15分。
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严谨者奖5-10分,工作拖沓懒散者-10分;工作态度恶劣-10—30分,表情僵硬、面无表情者-10分,未使用十字文明用语的-10分;不服从医院安排的-20分,的取消评优资格。
特殊贡献:危急重病人抢救有功者奖20—50分、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阻止事故发生者奖20—40分,发生医疗差错的个人或团队取消评优资格。
优秀团队评比细则:
团队业绩:业绩突出优异的团队奖20分,业绩最差的团队-15分。
劳动纪律:团队里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对该团队做以下积分处理:不挂牌上岗一次-2分;不戴口罩-5分;诊疗区域内吸烟者-20分;脚放在凳子、桌子上者一次-20分;上班吃东西一次-5分;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聚众聊天一次-5分;高声喧哗一次-10分;上班时间打闹嬉笑-20分;上班玩手机游戏者一次-5分;高频率长时间打电话一次-5分;串岗(科室间帮忙除外)一次一次-5分;脱岗5分钟以上-10分;上班穿高跟鞋一次-5分;迟到一次-2分,早退一次-5分,旷工一次-50分,每月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患者评价:患者口头表扬一次 20分,患者赠送锦旗一次 30分,患者写感谢信等书面表扬一次 30分,患者电话表扬一次 15分;患者投诉一次-20分,与患者争吵一次-30分;
业务技能:因业务能力提高,为医院创造更高价值给予奖励10-20分。 提出管理流程优化措施、节约措施、服务流程及方式改进等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奖5-15分。
改革创新:团队负责人提出优化管理流程等可行性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的团队奖5-10分,
勤俭节约:科室(部门)不关水电一次-10分,发现节约行为一次奖5-15分,提出可行性节约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一次奖5-15分。
工作、学习态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严谨者奖5-10分,团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一次奖5-10分,服从医院调遣安排奖5分,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团队评比资格。
特殊贡献:危急重病人抢救有功者奖20—50分、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阻止事故发生者奖20—40分,发生医疗差错的团队取消评优资格。
卫生状况:卫生检查桌面、地面、门头、窗台、设备洁净奖10分,卫生检查发现一次污垢、灰尘-10分,科室内物品、设备摆放整齐、合理奖10分,科室凌乱不堪者一次-15分,控感检查季度持续优异的团队奖10分。
制度及精神执行落实:及时传达医院精神,认真落实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及安排奖5-10分,消极懈怠、执行不力者-20分。
监督执行部门:办公室
实施时间: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评比时间:每季度一次,季度总结会时宣布评比结果并颁奖。
附注:
1、本评比标准及细则为试行阶段,有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2、提出的建议条款个人与团队的不能相冲突,冲突时以团队利益为重,以科室分值计算。
3、科室及个人有优秀表现的科室负责人及同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上报,但情况必须属实,且需说明时间、事件、证明人,若有虚假,上报者将取消一年的评比资格。
项目实施 考核办法:某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实施
| 适配人群 | 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农户代表 | 使用场景 | 城乡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复垦,集中建房安置 |
|---|---|---|---|
| 制定目的 | 怕拆旧建新乱来,地被糟蹋,耕地变少,房子建在危险地方。 | ||
| 适用范围 | 参与挂钩项目的农户、乡里干部、村两委、代建单位。 | ||
| 职责分工 | 乡政府牵头管总,村两委盯现场,农户自己拆旧复垦,代建单位按图建房。 | ||
| 管理要求 | 旧房全拆光、地要复垦好、建房不超面积、先建新房再拆旧房、避开地质灾害点。 | ||
| 监督与检查 | 乡里不定期查进度和质量,村建房委员会监督钱和合同,没做到的限期改,搞假的追责,群众不满意就核减指标。 | ||
一、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导,控制规模。挂钩试点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申报、统一实施。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地块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等危险点,并与城乡规划、乡村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集约利用,优化布局。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群众自愿,先建后拆。挂钩项目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依法报批,先建后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意愿发生变化的,按照复垦多少验收多少的原则,相应核减城镇建新区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不搞大拆大建和强拆强建,切实做到项目实施前农民自愿、实施中农民同意、实施后农民满意。
二、实施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原则,村、组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确定建新区地址,实行统规统建。由乡人民政府和项目涉及村两委负责组织完成新区住房建设和拆旧复垦工作。农户根据家庭人员情况按《省 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自行选择户型,并提交自愿参与挂钩项目申请书、签订统规统建协议书。
由群众推荐群众代表组成村建房委员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采取委托方式,由有成功经验的投资建设单位为群众代建。农户与委托代建单位签订房建合同,农户缴纳拆旧复垦保证金和按建房进度缴纳一定比例的建房款至村建房委员会并委托乡财政所代管(比例由代建单位、村建房委员会、农户集体协商)。
房建价格由代建单位、村建房委员会共同协商,并明确代建单位和农户的有关权利义务(形成书面材料交乡人民政府政府)。项目所有手续完善后,乡人民政府和村两委组织代建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完成房建和附属设施建设工作。
三、用地政策
(一)拆旧复垦。申请参与挂钩项目的农户必须全部拆除旧宅一切建筑物并复垦。
(二)拆迁补偿。凡农户原有旧房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要求拆除复垦后,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对建新区被占地农户涉及的房屋、土地、青苗及其附作物乡人民政府按照现行国家征地政策进行补偿补助。
(三)建房用地。在项目调查摸底阶段,要积极引导农户节约集约用地,集中修建住房。农户拆旧建新用地面积根据《省 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农村家庭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建房用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人均综合用地(含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标准核定。
四、资金来源
增减挂钩项目农户房屋建设和拆旧复垦资金由农户自筹和相关政策补助解决。乡人民政府根据县上相关文件,待农户拆旧复垦验收完毕后根据农户拆旧建新置换的土地增量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政策以相关文件为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还可以享受相关政策补助:属于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对象的,按规定给予地灾搬迁补助;属于异地扶贫安置对象的,按规定给予异地扶贫安置补助;属于危房改造安置或新农村风貌整治对象的,按规定给予危房改造或风貌整治补助;属于民政优抚对象或残疾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相关补助资金由乡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挂钩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兑现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五、实施程序
项目经批准后,由乡人民政府和项目村两委组织代建单位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后依法使用挂钩结余指标。
六、工作职责及机制
乡人民政府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的总体工作机制,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十个工作组(附件1、2)。如遇人员变动,换人不换岗。
七、考核奖惩
乡人民政府把实施挂钩项目列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工作组进行检查,工作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限期予以整改;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集体*的,予以全乡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乡人民政府予以全乡通报表彰和奖励。
项目实施 考核办法:科研项目实施
| 适配人群 | 项目承担单位,主题专项牵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 使用场景 | 主题专项实施,公益类科研立项,市场类技术攻关 |
|---|---|---|---|
| 制定目的 | 怕科研项目乱花钱、瞎立项、没人管,出成果慢,影响全市科技发展进度。大家得按规矩来做事。 | ||
| 适用范围 | 重庆所有拿财政钱做科研的单位和人,包括高校、企业、研究所,还有项目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科技局管全局,牵头单位盯专项,承担单位守资金和进度,负责人抓具体执行,专家要公正打分。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交科技报告,项目信息全公开,验收看硬指标,弄虚作假就记信用污点。 | ||
| 监督与检查 | 科技局定期查进度和钱,不按时交报告或造假就暂停拨款,严重就拉黑、追钱、取消资格,信用记录跟着人走。 | ||
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发〔____〕11号 )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____〕6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科技研发项目包括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和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所属项目。
专项按功能属性分为公益类专项和市场类专项。
公益类专项包括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市场类专项包括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和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
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原则上以“主题专项—项目”方式组织实施。
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原则上以项目方式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专项科技研发项目的形成、过程管理、经费配置和绩效评估等具体组织管理行为,以及执行或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主体。
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四条 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实施主体包括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
第五条 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按照“需求引导、竞争立项、同行评价、目标验收、事前资助”的原则组织实施。
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按照“需求引导、竞争立项、多维评价、效益优先、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按照“自愿申报、评选择优、事后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实行科技报告制度。
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研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科技报告采取项目执行报告、阶段性重大成果(重要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形式,定期报告项目的实施过程、进展与突破、项目绩效等情况。
科技报告提交情况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实行科技信用记录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资助科技研发项目的立项信息、专家评审信息、验收结果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设备购置以及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内部监督。
凡是有投诉的项目,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将相关结论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编制专项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下达立项计划;
(二)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审查相关科技报告、经费预(决)算报告;
(三)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督促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按期实施和完成相关任务;
(五)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
(六)根据需要设立主题专项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专项的组织实施;
(七)对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以及科技咨询专家进行信用评价和追踪问责;
(八)不定期地公布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主题专项牵头单位的职责是:
(一)协助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主题专项的组织实施,按照专项工作计划和主题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督促主题专项项目承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提交科技报告、完善内部信息公开机制,协调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三)负责审核并报送主题专项项目验收材料,协助主题专项管理办公室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技研发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
(一)负责科技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财政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和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则;
(三)落实项目保障条件,向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四)配合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
(五)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目标任务、按期结题,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科技报告;
(六)负责科技研发成果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制订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二)审核项目组成员承担的研究任务,检查、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
(三)按照项目任务书明确的期限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任务和结题工作;
(四)如实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者重要进展,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或者问题。
组织撰写项目执行报告、结题报告等科技报告;
(五)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科技咨询专家的职责是:
(一)依据市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个人专业评审或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
(二)严格维护项目申报和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 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的职责是:
(一)接受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开展项目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预算评估、财务审计、绩效评估等科技服务工作。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相应的科技服务并接受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项目分类
第十四条 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
该专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主要支持科技研发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着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
该专项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决策需求,重点支持决策部门和具有专业优势及研究能力的咨询机构开展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司法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等研究,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
该专项聚焦事关社会民生的现代农业、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交通城建等领域,以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
该专项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需求,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
该专项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以企业研发成果的创新转化绩效为主要评价依据,以奖励性后补助给予支持。
第四章 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 各类专项应当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全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年度计划安排要求,分别编制专项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 以“主题专项—项目”方式实施的专项,由主题专项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并根据专项工作任务要求编制主题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目标任务、项目构成、实施周期、经费概算、预期效果等。
主题专项管理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确定主题专项牵头单位。
实施方案在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由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 以“主题专项—项目”方式实施的专项,相关项目须经预算评估后,连同项目目标任务,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经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
以项目方式实施的专项,应当广泛征集市级相关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社会需求,并根据专项的任务要求,履行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程序后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十八条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应当明确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经费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申报要求。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布项目申报指南,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2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在确定目标任务和经费额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探索对个别确有关键支撑作用的项目,选择2个(含2个)以上单位同时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科技计划信用评价等级要求,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四)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第五章 评审立项
第二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形式审查结果在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国内已有类似科技研发成果,且无重大创新,无必要重复研究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禁止或限制的;
(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四)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要求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
项目申报单位对形式审查不合格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书面回复。
第二十二条 项目评审实行分类分步评审制度。
根据专项的内涵、定位和实施要求,可以采取会议评审、通信评审、网络评审、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
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的奇数专家组成,对公益类专项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对市场类专项项目,参与评议的专家以企业经营和创业投资专家为主。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评审已通过的项目提交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审定,经对外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并在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立项计划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项目任务书,任务书应当明确可考核的量化指标。
逾期未签订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六章 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 分期拨款的项目, 在续拨经费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向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提交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
由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阶段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包括继续执行、暂停拨款、终止实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以补充任务书的形式明确修改和调整内容:
(一)项目考核指标调减的;
(二)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三)延长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则上不超过1次,延长的时间不超过1年);
(四)遇有项目发生其他重大情形的。
以上情形之外的可以按照本单位制订的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终止分为主动申请终止、强制终止两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主动申请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受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致使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或难以完成任务书目标任务的;
(二)因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项目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三)因项目负责人死亡、重大伤残、出国(境)、工作调动、违法犯罪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且无合适新的项目负责人可替代的;
(四)因知识产权不清晰,有严重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侵权行为,经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
(五)项目承担单位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等变故,不能继续实施项目的;
(六)遇有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其他情形。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强制终止项目:
(一)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中期评估,或者连续两次整改未通过的;
(二)项目逾期未结题时间超过6个月的;
(三)经核实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发生重大变故,导致项目目标任务无法实现或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四)经核实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五)应当主动申请终止的项目,经书面催促,限期内未申请主动终止的。
终止项目的,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向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并予以公示。
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书面回复。
强制终止的项目,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承担主体进行科技信用记录和评价。
第七章 结题验收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项目验收采取审核验收、会议验收两种形式。
审核验收只适用于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和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专项的一般项目。
该类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项目结题证书和相关结题材料,由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视为通过验收。
以会议形式验收的项目,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的奇数专家组成。
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关结题报告,以及专家评议、法定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第三方评估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通过验收:
(一)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的;
(二)提供验收的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三)未经批准,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指标等发生变更的;
(四)未按要求执行科技报告制度的。
第二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结题手续。
项目结题销号后应当在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项目结题信息。
第八章 经费配置
第三十条 市财政经费资助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结合项目目标任务进行总体预算评估,再按照“累进递减、总额控制”的原则确定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市财政经费资助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定额资助,不进行预算评估。
第三十一条 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组成。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按照下达的立项计划拨付项目财政资金,可根据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一次性拨付和分期拨付两种方式进行。
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任务书的约定,确保自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的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本单位财务制度自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结题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编制经费决算报告。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财务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清算和追缴财政结余资金,并处置由财政拨款购置的仪器设备。
第九章 绩效评估
第三十四条 探索建立年度主题专项与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科研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十五条 主题专项实施完成后,根据主题专项实施方案约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十六条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主题专项经费安排和项目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实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对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执行或者参与项目管理实施的科技研发不端与失信行为、科技成果管理实施情况以及未按规定实行科技报告等行为,进行客观记录和信用评级,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视情况取消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与参与的资格。
第三十八条 实行追踪问责制度。
在项目立项、组织实施、结题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逐级考核问责制度。
对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实行终身追踪问责制度。
涉嫌违反科技信用管理规定的,由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分别给予相应信用处理。
涉嫌违纪违法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委发〔____〕43号)同时废止。
项目实施 考核办法:某市财政局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实施
| 适配人群 | 镇街项目负责人,基层国土管理员,复垦工程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耕地复垦,占补平衡,土地整治 |
|---|---|---|---|
| 制定目的 | 耕地越来越少,占了地得补回来,不然没法平衡 | ||
| 适用范围 | 镇街、国土局、财政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村和农户 | ||
| 职责分工 | 镇街管立项和移交,国土局管验收和解释,财政局管拨钱,村户管后期管护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招标选队伍,监理全程盯施工,完工要审计,验收要多部门一起看 | ||
| 监督与检查 | 国土局和财政局联合检查,不按流程就停拨款,资料不全不给验收,没移交不结账 | ||
为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经研究我市土地自主开发复垦项目由镇(街道)实施,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项目立项
镇(街道)选定项目片区后,安排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资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申请立项,在联合立项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
开发复垦工程必须经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过程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督。
三、项目审计
项目完工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安排审计单位对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结算、竣工资料进行审计。
四、项目验收
审计完成后,镇(街道)上报审计及竣工验收资料,同时把招投标、施工、监理、结算、竣工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审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入库备案。
五、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入库后,市财政局参照每新增1亩耕地指标,平原地区1万元、山区1.5万元(丘陵地区介于两者之间)的补助标准,将资金拨付镇(街道)后,由镇(街道)严格按照招投标确定的投资额支付工程款。
六、项目管理
镇(街道)在项目规划过程中要立足长远,解决好项目区灌溉、排水、交通等诸多限制因素,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工程监管确定工程质量,落实好“五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镇(街道)应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形成的各项固定资产移交给村,并签订移交责任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七、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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