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检查办法

适配人群药监局主管领导,督办检查人员,办公室主任使用场景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督办,上级交办事项
制定目的怕工作拖拉完不成任务,上级检查时出问题,作风不实影响效率。
适用范围肇东市药监局全体人员和所有日常业务工作。
职责分工主管领导抓总,办公室督办员盯进度,各股室配合落实具体事。
管理要求挂督办单、分特急急件普通件、按时限办结、每月汇总进展。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主任定事项,督办员跟踪记录,没按时交要批评,年底考核扣分,干不好追领导责任。

药监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上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肇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法。

第二条 局机关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运转和落实。

第三条局机关办公室是督办检查工作机构,设督办人员(兼)1名,负责督办检查工作。局内各股配合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督办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内确定的“上三级”局及局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执行情况;

4、局内确定的重要事项;

5、上级局交办的工作和事项;

6、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督办检查时限要求

1、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进度、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2、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提出的落实时间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3、其它办理事项。特急件办理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急件办理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普通件办理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特殊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确定督办检查事项,并加挂督办单。督办人员按“督办单”“承办联”标注“特急件”或“急件”,普通件不做标识。“留存联”“督办联”与被督办文件,按公文程序传递,并做好督办记录。全部工作完成后,交回局办公室。并对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汇总。

第七条年末对各部门督办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做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不好的批评和追究责任直追领导责任。

药监检查办法:药监检查

适配人群药监局办公室,督办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使用场景政务督办,重点工作落实,上级交办事项
制定目的怕工作拖拉完不成任务,怕上级布置的事没人管没人干,怕开会说的政策落不了地。
适用范围局里所有股室、办公室、主管领导、督办人员。
职责分工领导管总,办公室抓落实,督办员盯进度,各股室自己干活自己负责。
管理要求挂督办单,标特急急件,按时限办结,记录全过程,每月汇总一次。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主任派活,督办员跟踪,没按时交要说明原因,年底考核看结果,干不好点名批评,领导也要被问。

药监检查办法

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督办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上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肇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法。

第二条 局机关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运转和落实。

第三条局机关办公室是督办检查工作机构,设督办人员(兼)1名,负责督办检查工作。局内各股配合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督办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内确定的“上三级”局及局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执行情况;

4、局内确定的重要事项;

5、上级局交办的工作和事项;

6、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督办检查时限要求

1、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进度、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2、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提出的落实时间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3、其它办理事项。特急件办理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急件办理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普通件办理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特殊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确定督办检查事项,并加挂督办单。督办人员按“督办单”“承办联”标注“特急件”或“急件”,普通件不做标识。“留存联”“督办联”与被督办文件,按公文程序传递,并做好督办记录。全部工作完成后,交回局办公室。并对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汇总。

第七条年末对各部门督办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做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不好的批评和追究责任直追领导责任。

药监检查办法:药监检查

适配人群药监局办公室,督办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使用场景药品监管,重点工作落实,上级交办事项
制定目的怕工作拖拉完不成任务,上级有要求,咱局里也得跟上节奏。
适用范围局机关所有人、所有股室、所有交办的文件和事情。
职责分工主管领导抓总,办公室督办,各股配合,谁的事谁负责到底。
管理要求挂督办单、标急件缓件、按时限催办、每月汇总进度、留记录。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主任定事项,督办员盯进度,没按时交要被点名,年底考核扣分,干不好追到领导头上。

第一条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上三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肇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法。

第二条 局机关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运转和落实。

第三条局机关办公室是督办检查工作机构,设督办人员(兼)1名,负责督办检查工作。局内各股配合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督办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内确定的“上三级”局及局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指导性、政策性文件执行情况;

4、局内确定的重要事项;

5、上级局交办的工作和事项;

6、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督办检查时限要求

1、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进度、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2、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提出的落实时间要求进行督办检查;

3、其它办理事项。特急件办理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急件办理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普通件办理7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别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特殊督办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确定督办检查事项,并加挂督办单。督办人员按“督办单”“承办联”标注“特急件”或“急件”,普通件不做标识。“留存联”“督办联”与被督办文件,按公文程序传递,并做好督办记录。全部工作完成后,交回局办公室。并对督办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汇总。

第七条年末对各部门督办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做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完成不好的批评和追究责任直追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