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分析:增值税的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析:增值税的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税率?
《印花税法》: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耕地占用税法》: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二、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四、结论
1、增值税的税率,与应纳税额无关。
和其他税种的税率,不类似。
2、征收率与应纳税额直接相关。
和其他税种的税率,类似。
五、增值税是不是把税率的概念搞错了?
与应纳税所得额无关,不能称之为税率吧?
六、基本判断
增值税理论是乱七八糟的。
但法律规定是清晰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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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洪荣昌
自从我爱上收藏苏区革命文物之后,喜欢对文物进行一番考究,因而常常翻翻书本,学习学习关于苏区历史知识。
一次我在学习福建博物院编的《红色遗珍》(福建教育出版社2023年9月版)大型苏区革命文物图册时,在188页看到一张1931年3月15日,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开出的“征收土地税收据”(图1)。这张土地税收据是永定县金丰区东乡有增户的,有增家共有5人,去年实际收获谷子15担,按照苏维埃政府颁布的税率,征收0.5%的土地税,应交谷子7斗6升5合,安时价每元2斗6升,折扣大洋2元9角4分。落款为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陈海贤、征收员张瑞文,时间1931年3月15日。
图1 永定县1931年3月15日的土地税收据
粗粗看,这张土地税票很一般,虽然缴费时间比较早,但我看过比这时间更早的还有1930年9月17日永定县开出的土地税票(图2)。
图2 永定县1930年9月17日的土地税收据
这两张土地税票,除了时间的区别之外,最大的区别是税率不同,图2这张缴交土地税的税率为10%,是图1的20倍。
史料记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土地税收政策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变化的。
1927年冬,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上了井冈山,开始创建革命根据地。1928年12月,在总结井冈山分田的经验之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的土地税收是:“土地税依照生产情形分为三种:一、15%;二、10%;三、5%。以上三种方法,以第一种为主体,遇特别情形,经高级苏维埃政府批准,得分别适用二、三两种。”
1929年10月,赣西南地区的土地税收政策是:对农民收获扣除年食用部分后的余谷征收土地税。余谷1石征收1桶(实际税率是10%,以下类推),余谷2石征收2桶,余谷3石征收4桶,余谷越多征收的比重越大。
1930年3月,赣西南分田运动普遍开展,毛泽东根据分田后的新情况,主持制定了《兴国苏维埃土地法》,8月又颁布了《中国军事委员会土地法》和《赣西南苏维埃土地法》。在三个土地法中,都制定了征收土地税的办法。
赣西南根据地的土地税是以户为单位,按照农民分田数量分等征收:每人分田收谷5担以下的免征土地税;分田收谷6担的征1%;7担的征1.5%;8担的征2.5%;9担的征4%;10担的征5.5%;11担的征7%;12担的征8.5%。以后多收谷1担,加征土地税1.5%。
1929年11月5日,中共闽西特委第一次扩大会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规定土地税征收以农民所得田地数目为标准,每人分田3担以下者收半成(即5%,以下类推),分5担以下者收一成,分5担以上者收一成半。
1930年2月9日,永定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的土地税收分四等:有半年粮者征收5%,够食者征收10%,多半年粮者征收15%,多一年粮者征收20%。
1930年2月,龙岩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领耕田3担以下者收5%,3担以上者收10%,5担以上者收15%.
1930年2月25日,中共闽西特委第二次扩大会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规定土地税征收以分田多少为标准,分单季双季两种征收。单季分田3担以下者收5%,分3担以上者收10%,分5担以上者收15%。双季田,分田3担以下者收10%,分3担以上者收15%,分5担以上者收20%。
1930年4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第6号布告,公布《税则条例》,规定单季3担田以下者收5%,3担田以上者收10%,5担田以上者收15%。双季田,3田担以下者收10%,3担田以上者收15%,5担田以上者收20%。
1930年9月,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土地税分5担田以下收10%,5担田以上收15%,单季收一次,双季收两次。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以后,颁布了《暂行税则》,统一规定土地税以平均每家每人收获量以干谷四石以上计算开始征收。4担1%,5担2%,6担3%,7担4%,8担5%,9担6.5%,10担8%,11担9.5%,12担11%,13担12.5%,14担14.5%,15担16.5%。
对于富农从2担起即征收1%,3担即征收2%,以上类推。
1932年7月13日,为弥补财政来源的不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七号命令《关于修改暂行税则问题》,普遍提高各项税率。《命令》指出:“革命战争向前发展中继续得到了伟大的胜利,夺取中心城市完成湘鄂赣几省革命的首先胜利,以扩大反日反一切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战争,争取全中国革命胜利,这是革命的当前主要任务。为要完成这个任务,充足革命战争的经费和红军的给养,是保证革命战争继续胜利的一个主要条件。税收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国家的行政费、革命战争的一切经费,主要的来源应当出自税收。”
暂行税则分别于1932年7月和1933年9月两度修改,主要内容是降低起征点,提高税率,农民和商人的负担都有较大的增加。
图3 1933年10月福建省调整税率布告
纵观上述税收政策,图2这张土地税票所征收10%的税率是有依据的,可图1这张只有0.5%的税率,在哪里都找不到它依据,给人留下一桩悬案。
从目前已有的文物史料看,图1这张只有0.5%税率的税票,在中央苏区所有的税票文物中,是税率最低的土地税票。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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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税率有什么调整?
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23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交?按月预缴吗?
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取得的交通运输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030号)规定: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上述文件还规定,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为7~15%。
因此,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在7%~15%的范围内确定交通运输企业的应税所得率。
建筑施工项目增值税税率的区分其实并不难,关键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如何运用好这些政策,从而更大力度的减轻税收负担。
先说3%、6%、9%、13%四档税率是怎么回事,又该怎么适用税率。
3%税率
严格来讲这个3%不能叫税率,应该叫征收率,因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没有这一档。
大家都知道,这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适用3%征收率,这个不是重点,咱们重点说说一般纳税人适用这3%征收率的情形。
1.建安施工的清包工项目可以适用简易征收的3%征收率
什么叫清包工?所谓清包工就是我们常说的包工不包料,就是我对这个工程项目我只出劳力,像水泥、钢筋、脚手架等工地需要的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你想想啊,我方提供的只有劳力,没有买进来任何材料,也就是完全没有进项发票,如果清包工项目取得的收入要按一般计税的税率9%征收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施工企业没有进项抵扣,应纳增值税很高,从而导致附加税费的支出过高,间接增加企业税负。
2.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可以适用3%征收率
什么叫老项目?如果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或者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都可以被认定为老项目,适用3%征收率。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符合这个条件的建安施工项目是越来越少的。
6%税率
建安施工涉及到这个税率的地方不多,主要是集中在图纸涉及、咨询规划等方面,比如建安企业为建设方提供的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就适用6%的税率,不过这涉及的金额应该不是很大,咱们看看6%增值税的税目就明白了。
9%税率
这才是当前建筑施工项目增值税的正主,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房地放开发项目的施工企业都是按这个税率计税的。
为什么?
第一,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销售额超500万元,这建筑施工项目随随便便一个工程就超500万元了,所以绝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
第二,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清包工的不多,以老周观察,至少我们这边的房地产开发基本都是施工方包工包料的。
所以,实际上业务中,适用这个税率的建筑施工项目是最多的。
13%税率
我们都知道,从2023年4月1号起,增值税的税率实际上只有三档,分别为13%、9%、6%,分别对应不同的增值税品目,这13%税率是由原适用17%、16%增值税品目调整过来的。
正常来讲,建筑施工项目涉及到这个税率的不是很多,但是如果这个建安企业在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同时还销售建安材料等,确实可以适用这一税率。
总的看来,在一些小城市,选择清包工的方式简易计税对施工企业更为有利,因为施工企业的沙子、卵石等支出很难取得进项发票,按一般计税划不来。如果是大城市就可能管理规范些,能够有限取得进项发票,可以选择一般计税。
当然,这些事情在签订合同前都应该先跟建设方(甲方)沟通好,别被税务局抓到小辫子。
房间出租增值税税率:1个人租房住宅:月租金5000元左右为4%;5千(含)—2万元为5%;2万元及以上为7.68%;2.个人租房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左右税率为6.1%;5千元(含)—2万元为8.1%;2万元及以上为15.7%;3.企事业单位出租房间,租房新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租房非住房按照13.7%征收。
租房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1、房源房东个人情况
租房时,承租人需要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进行核对,比如:房产证、身份证等,此外委托租房的需要出示有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无房产证的需要出示购房合同;转租的需要出示租赁合同和房屋的关于产权证明,以免不需要的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问题
承租人在交付定金过程中也要注意,一旦交完订金,租客指出的规范就很有可能会被房东拒绝。此外,在支付定金前,需要查询以上证件,记住:定金不超过月租金的20%,并规范出具发票。
3、房屋损害情况写进合同
承租方收房时要注意,需要要把屋内设施的破损情况写入合同中,预防中介在收房时扣留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
在此需要提醒租客,千万不要把押金凭证遗失,或者是拿给中介公司,必须要自行保管。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
除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屋内的设备、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收好,以免给自己引发不需要的纠纷。
编辑部方案:看完以上推荐,相信大家庭对于房屋出租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也有了切实的了解。如需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们论坛,后续我们将会为大家庭呈现更多的精彩计划。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几档?每种税率的适用情况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情况,今天就带着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适用13%、9%、6%税率的情况
1.适用13%税率:
2.适用9%税率:
此外,适用9%税率的情况还包括:粮食等农产品、食用盐、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6%税率:
二、适用零税率的情况
三、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分为9%和10%两种情况。
1.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大家了解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情况了吗?各位老板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要按照其所属的情况缴纳增值税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松讲税、祥顺财税俱乐部
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我公司为一家制造企业,一般纳税人,现准备将2023年3月份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请问此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第十五条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综上,你公司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既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照财税[2016]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三)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之前软件服务征收营业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征收营业税)。
基于以上要求,受托方给委托方提供软件开发,若知识产权即著作权(注: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还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约定归受托方或者约定不清楚视同归受托开发(主要考虑约定不清楚存在主管税局质疑少交税问题),即按照销售软件产品即货物销售税率13%。
原有知识产权即著作权约定归客户或双方共有的征收营业税,后来自12年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营改增政策调整,13年起软件服务改征增值税。具体可见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根据上述规定,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软件开发或定制服务,知识产权或著作权归属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情况下,适用现代服务-软件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综上,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软件开发服务,一定要关注著作权约定,避免税率错用。著作权约定归受托方的,属于软件产品销售,税率13%;而著作权约定归委托方或者双方共有的,属于软件服务,税率6%。
土地使用税税率17%的规定:适用17%税率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增值税变化太大了!今天给大家系统的总结一下,包括2022最新政策、最新最全税率表、抵扣等等,文章比较长,上个目录:
1、增值税又双叒变了!2023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总结全了!
2、2023年起,这是最新最全税率表!
3、2022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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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又双叒变了!新政出台!
增值税2023年来八大变化请收好: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以下税费:
所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对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具体缴纳时间如下:
5、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税务局重磅通知!
1).关于免税: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4月起至年末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需转为一般纳税人);业务为5%的还是适用原来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2).关于开票: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政策的,开具免税发票;有开具专票需求的,今年4月起按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率今年3月末截止)。3).关于申报: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需要分为两种情况:①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②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那免税了,销售额还受15/45万的限制吗?,详细解答与政策解读请戳链接:《官宣!取消45万限制,4月1日起,不超过500万,免税!》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3)、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退税计算
5)、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施行
更多详情请点击这里阅读:重磅!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4月1日起执行!
7、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大更新,新增四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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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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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1
税率13%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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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9%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①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税率6%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
税率0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税率0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
以下13%税率货物
易与农产品等9%税率货物混淆
①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② 各种蔬菜罐头。
③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④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⑤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⑥ 中成药。
⑦ 锯材,竹笋罐头。
⑧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⑨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⑩ 各种蛋类的罐头。
⑪ 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⑫ 洗净毛、洗净绒。
⑬ 饲料添加剂。
⑭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⑮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5
增值税征收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
(三)3%征收率减1%征收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自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3%征收率减按0.5%征收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五)、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37、自2023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1、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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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财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
土石方工程居间费达到上亿应该怎么减免个人所得税?
土石方工程是建筑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项目,主要也就是土石方的挖梆、运输、填筑以及排水,土石方工程的金额大多都是按照立方算的,比如毎立方多少价格,从中工程量涉及比较高的工程也有几千万立方甚至上亿立方,而居间费按照毎立方1元—2元也有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居间费产生!
这些居间费大多都是给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如果按照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肯定也是需要缴纳40%左右的税费,税负率对于个人也是比较重了,我们应该怎么减免个税呢?
一、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也就是以自然人的名义在税局为企业出具发票,而其中税负率就比较高,而我们降低税负率就可以在税收优惠地区代开,每个人一年能代开的额度为500万,其中个税核定为1.5%。
优势:无需本人到场、流程比较方便、无需成立公司
欠缺点:每个人一年额度只有500万,如果自身需求量比较大就得多联系人、只能出具普票!
二、设立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
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出具6%的增值税服务类型的专票,税负率肯定比较高,光增值税都6个点,个税核定3%、附加税0.72%,总体税负率9.72%约10%左右,没有金额限制的!
优势:无需本人到场、额度非常大、可以出具专票欠缺点:需要成立公司肯定会比代开稍微麻烦一点!
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接了一个土石方业务,5000万立方一个标段,其中居间费毎立方2元,也就是居间费占比10000万,如果代扣税费就得4000万的税费了,这时候就可以让居间人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接业务!
比如:xx建筑信息中心,然后为甲方出具6%的专票,这时候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增值税:10000万*6%=600万
附加税:600万*12%=72万
个人所得税:10000万*3%=300万
我们解决这10000万的居间费也只需要缴纳972万的税费,剩余的资金也能够让法人自由支配,我们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此减免自身的税费!
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出现账簿混乱、凭证残缺不全等原因,将会被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但是,单纯转让土地、转让旧房等行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大部分情况不得核定征收。
如: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所有纳税人转让“土地”的一律按查账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中遇到的土地转让项目,无法计算扣除项目的,报省辖市局批准后可按核定征收方式,按7%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土地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主(建筑物占总售价的30%以内)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收发票的总体意思就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具体意思,还是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也无法比较明显的区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零税率
零税率的概念是指增值税的法定税率,非税收优惠。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但是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为“0%”。
零税率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2)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如:国际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等等。
二、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为“免税”。
免税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三、不征税
增值税不征税就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譬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
从理论上讲,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很多情况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不征税”。发票开具后,发票税率栏中会显示“不征税”。
不征税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存款利息;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3)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对于这三个不同的发票税率,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1、零税率时的进项税因为可退税或留抵,免税时的进项税只能转出,因此,零税率比免税更有利。企业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建议优先适用零税率。
2、企业适用免税或零税率的,需要办理的纳税申报。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可以选择放弃适用免税或零税率,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或适用零税率。
》里已经写的很清楚,这里不再赘述。增值税的零税率,理论上说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白了,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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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说哪些项目适用增值税的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具体包括:
1、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往来或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5、自202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6、自202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这句话说得有点绕,直白一点就是有直接向境外提供运输服务方享受零税率。
7、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8、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3]106号)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这里的境外要稍微解释一下,境外是指服务的实际接收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或者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境内的单位和个⼈销售适⽤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或者销售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内不得再申请适⽤增值税零税率。
千呼万唤始出来!大家翘首以盼的个人养老金终于靴子落地啦。
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个人养老金各项配套政策密集发行。
一天之内5大政策文件齐出,涉及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实施规则、税收政策及各参与主体的业务管理办法等。
随着系列文件的陆续出炉,个人养老金整体制度设计已基本完成,相关业务启航在即。
小安汇总了几个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帮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前做好财务规划。
1.个人养老金是什么?谁可以参加?
个人养老金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也就是“自缴自用”,缴多少就能全额积累多少。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怎么开户?
(个人养老金业务运作流程图,来源:华安基金)
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有两个账户:
第一个是个人养老金账户。
大家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
账户只用于信息记录、查询或者服务等功能,是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
第二个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大家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账户用于资金缴存、产品投资、税款支付、归集收益等。
两个账户均具有唯一性。
3.如何缴费?金额是多少?领取时有什么限制条件?
按照规定,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同时,为更好实现补充养老功能,政策规定,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一经确定,该笔资金将转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并进行纳税。
值得一提的是,按约定需要领多少就转入社保卡多少,尚未领取部分,仍可以留在账户中继续进行投资增值。
4.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有关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确定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具体来看: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
5.税收政策有什么亮点?和以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比有什么区别?
和2023年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相比,此次的税收政策之所以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主要在于两方面:
扣除额度的计算:
以前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按照月收入的6%或者1000元标准,哪个低就按照哪个计算,但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每年12000元。
相比之下,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有所放宽,计算也更加方便。
领取时的个税税率: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中规定,收入25%部分免税,其余75%按照10%的税收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率7.5%。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将领取时的个税税率由7.5%降到了3%,优惠幅度更大。
6.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钱怎么用,能够买什么产品?
那对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途,都有哪些可以选择的投资品种呢?
大家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选择投资类型和金额。
以公募基金为例,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包括:
最近4个季度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那市面上共有多少只基金符合要求,成功入围呢?截至2023年3季度末,全市场共发行养老目标基金192只,合计资产规模951.22亿元。
小安在筛查后发现,市场上目前符合标准的目标日期基金53只,风险目标基金88只,共计141只。
其中,小安家就有6只基金符合准入条件,请大家品鉴!
(规模数据来源:基金2022三季度报)
新的增值税率出具后,现有的增值税税率只有四种,即“16%、10%、6%和0%”, 对于特殊业务群体的征收率只有二种 :即“3%、5%” (小规模或其他业务形式的征收税率)。
这里补充一下,什么是征收率。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对正常经营企业而言。但一些企业,业务不成熟或业务形式为非经营业务,则国家出具了针对了此类企业的补充征收税率,即征收率。
我国现行的税率情况
主要征收税率
主要征收税率指一般纳税人,即税法对应的四档税率:
各行业的适用税率
免税及零税率
免税及零税率情况下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率
简易征收税率
适用于简易征收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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