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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9

【导语】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16篇)

【第1篇】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

为了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纳税人通过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打印出的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税收分类简称*商品(或服务)名称

如果您的税控软件未升级,将无法打印税收分类简称,所以请一定及时升级:

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 v2.0.17_zs_20171128版本

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v2.0.17_zs_20171214版本

纳税人应当尽快进行系统升级,对于无法自行升级的纳税人,请向税务机关和税控服务单位咨询帮助。

1.如何查看我的开票软件是最新版本吗?

金税盘:

第一步:登录开票软件;

第二步:点击【帮助】—【关于】,查看版本信息;

如果开票软件的版本是:v2.0.17_zs_20171128,税收分类编码表版本号是:18.0,说明是最新版本无需升级。

税控盘:

第一步:登录开票软件;

第二步:点击【帮助】——【关于】;

查看版本信息,信息显示在左下角【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v2.0.17 171214】,确认是否升级到最新版本。

2.金税盘开票软件升级之后,税收分类编码版本不是18.0,怎么办?

关闭开票软件重新进入查看。

如无法解决,则点击【系统设置】--点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点击右上角的【更新】。

操作成功后查看版本是否更新。

3.如果开票软件不是最新版本,如何进行升级?

注意:升级之前请先退出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管家、金山毒霸等辅助杀毒软件,避免杀毒软件拦截升级安装包。

金税盘开票软件升级

此次升级为系统自动升级(登录开票软件时自动进行升级,只需重复登录两次,每次登录开票软件后停留5分钟左右即可升级成功)。

金税盘用户如果正在使用的开票软件版本低于v2.1.30.170826,则自动进行两次升级(第一次先升至v2.1.30.170826,再次进入开票软件时自动升至v2.1.30.171128版本);

如正在使用的版本不低于v2.1.30.170826,则直接一次升至v2.1.30.171128版本。

税控盘开票软件升级

服务器推送升级提醒。

打开软件提示升级,根据更新提示关掉开票系统主界面,点击【开始升级】,系统自动下载升级程序。

下载程序成功并提示连接已经挂断,稍等片刻后会自动启动“开票系统安装程序”,根据提示全部点击“下一步”或“确定”直至安装完成即可。

注意:

安装过程中自动检查原安装路径,不允许修改,修改后无法查看原开票系统数据。

4.如果不能自动升级,则需要进行手工升级。

由于全国同时升级,咨询及远程人数很多,等待时间较长,建议您登陆网页 http://120.79.50.23 ,点击下载:云南税控服务平台-客户端-1.03,下载云南税控服务平台后点击开票升级即可。

提示:网页内附操作手册,可下载查看安装步骤。

注意:

正常情况下均可升级成功,若操作失败或者不会操作请及时联系您的税控服务商。

【第2篇】营改增下土地增值税收入计算方法

文|金穗源商学院 刘玉章

问题十六:转让“营改增”后购置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自2023年5月1日开始,增值税覆盖了不动产。企业购置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之后取得的不动产成本为不含税价,企业转让“营改增”之后购置的不动产应当怎样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为两年抵扣,如果纳税人将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的不动产转让,其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财税[2016]43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温馨提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n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购置一座科研楼,购置价(含税)2 22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22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3%,已缴契税60万元,取得了完税凭证。科研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2023年5月,n公司将该楼转让,转让价(含税)2664万元,请计算如何纳土地增值税。

[案例分析]

(1)2023年4月购置科研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额220万元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计132万元,留抵40%计88万元待第二年抵扣。契税6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科研楼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2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880 000

贷:银行存款 22 200 000

借:固定资产一一科研楼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2)2023年5月转让科研楼,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科研楼 880 000

贷: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 880 000

科研楼原价=20 600 000+880 000=21 480 000(元)

(3)转让收入:

销售额=26 640 000÷1.09=24 440 367(元)

销项税额=24 440 367×9%=2 199 633(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城建税的7%=2 199 633x7%=153 974(元)

教育费附加的3%=2 199 633x3%=65 989(元)

印花税的0.05%=26640 000×0.05%=13 320(元);

有关的税金=153 974+65 989+13 320=233 283(元)。

(5)根据国税函[2016]309号文件的规定,“提供购房发票金额”包括购楼发票金额2 000万元;转回进项税额88万元;科研楼持有1年,加计5%扣除;契税60万元,加除项目金额=[20 000 000×(1+5%)+880 000+600 000+233 283=22713283(元)

(6)增值额=24 440 367-22 713 283=1 727 084(元)。

(7)增值率=(1727084÷22713283)x100%=7.6%

(8)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率为0,应缴土地增值税=1727084×30%=518 125(元)

好了,今天的问题学完了,您是否有所收获呢?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下方留言。更多土增实务问题,穗友们也可以关注“土地增值税金穗源”公众号,持续学习、提升!

下期我们学习“销售保障性住房是否预缴土地增值税”,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第3篇】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本钱组成中,税收获本仅次于地价和建安本钱,位列第三大本钱。在预征阶段,各项税负已达发卖额的8%~12%;项目完毕实行清理,则广泛高达15%~25%,一线城市会到达25%以上。怎么下降税负,而且把持相应的风险?这必须房地产企业在税收谋划上多下工夫。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谋划一般集中在地盘增值税上。地盘增值税谋划的整体思绪是,下降增值额进而下降增值率,以到达少交乃至不交地盘增值税的目标。地盘增值税的谋划办法首要有以下几种:

1、应用临界点

依照税律例定,征税人制作通俗规范室第出售,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地盘增值税。从征税谋划的角度思索,企业可选择恰当的开发方案,防止因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形成税负的增加。

因为地盘增值税实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当增值率超越50%、100%、200%时,就会实用更高的税率。企业可以应用地盘增值税的临界点实行谋划,防止出现实用更高一级税率的状况。

2、月入疏散

关于包括装修和相干装备的衡宇,可以思索将条约分两次签署。首先和购置者签署毛坏房发卖条约,随后和购置者签署装备安装和装修条约。通过这样处置,房地产企业仅就毛坏房发卖条约交纳地盘增值税,从而到达节税的目标。

3、选择恰当的利钱扣除办法

房地产企业存款利钱扣除的限额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在贸易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的程度内据实扣除,另外一种是按税律例定的房地产开发本钱的10%之内扣除。这两种扣除方法为企业实行税收谋划供给了空间,企业可依据本身实践状况,选择较高的一种实行扣除。

4、代免费用并入房价

非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卖开发产品时,会替代相干单元或部门收取一些价外费用,比方说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物业管理费和部分当局基金等。这些费用一般先由房地产企业收取,后由房地产企业按规则转交给拜托单元,有的房地产企业还会因而而有节余。关于代免费用有两种处置办法,第一种是将代免费用计入房价中向购置方一并收取;第二种是在房价以外独自收取。是不是将代免费用计入房价关于计算地盘增值税的增值额不会发生影响,可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本钱,也就会影响实用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地盘增值税的税额。企业应用这一规则可以实行税收谋划,选择第一种处置方法。

5、增加扣除项目金额

在市场可以承受的范畴内,房地产企业可以采用恰当加至公共配套设备的投入,改良小区情况,进步装修层次,以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使增值率下降。投入的本钱可以经过进步售价失掉抵偿,加至公共配套设备投入还可以进步产品的竞争力,扩展市场影响力,可谓是一举多得。要留意的是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其实不意味着虚开建安发票虚增本钱,虚开建安发票属于偷逃税款的行动。

6、费用转移、加大开发本钱

管帐轨制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发卖费用”和工程项目标“开发间接费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在实践营业中,开发项目标行政管理、技术支持、后勤保证等也没法与公司总部的营业截然离开,有些费用的列支介于时期费用与开发费用之间。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可以向开发项目倾斜,把能划归开发项目标人员尽可能列为开发项目体例,把公司本部和开发项目混杂运用的装备划归开发项目运用。这样把本应由时期费用列支的费用计入了开发间接费用,加大的制作总本钱,会带来1.3倍(1+20%+10%)的扣除金额,从而下降增值额和增值率。

7、本钱核算工具谋划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辨别核算,也能够兼并核算,两种方法所交纳的税额是不一样的,这就为企业选择核算方法供给了税收谋划的空间。一般来说,兼并核算的税收好处大一些,但也存在辨别核算更有益的状况。详细来说,对统一地址、构造类型类似的群体开发项目,假如开工、完工时间靠近,又由统一施工步队施工,可以兼并为一个本钱核算工具。对一般范围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按开发项目标必定区域或部分,划分红本核算工具。

8、应用协作建房

依照税律例定,关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单方协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地盘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充沛应用该项政策,选择协作建房的方法实行项目开发。

9、应用代建房

代建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实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代替建月入的行动。房地产企业假如有代建房营业,其月入属于劳务月入性质,不属于地盘增值税的纳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应用代建房方法减轻税负,但条件是在开发之初就可以断定终极用户,履行定向开发。

10、与主管税局相同

在正当的条件下延后地盘增值税清理时点房地产公司可恰当与主管地税局相同,尽量延后地盘增值税清理时点,或改换税负绝对较轻的项目实行清理;关于能履行以预征代清理的项目,应主动争夺以预征代清理。

【第4篇】软件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现在国内的软件公司普遍规模比较小,竞争压力大,而且这个市场对于软件行业不是很友好,也是目前国内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确实利润空间很大,但是也会面临税负压力,所以我们来看看软件公司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软件又该如何合理节税?

软件公司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又该如何合理节税?

一是通过认证双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如果企业能够拥有认证这两项指标的资格,并且获得认证,那么企业所得税将会得到一些优惠,一般是两免三减半或者是15%的低税率。不过两免三减半是从盈利年度开始享受,所以企业应该适当地进行规划。

二是单独设置研发费用的明细账簿,这样的话每年的研发费用50%的加计扣除。(这里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时的研发费用口径有所不同)

其实具体到软件公司,很多税收优惠政策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一是软件产品本身的成本比较低,而软甲成本的成本费用主要集中在技术开发方面,所以一般软件行业的进项是比较欠缺的。二是软件公司最主要的资产就是人才,而且软件开发的过程中,人工的投入占很重要的部分,这部分也是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而且软件公司的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所以一般软件公司都会面临利润虚高,缺少成本票据。

那么建议企业除了上诉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能享受呢?

一是通过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也就是通过业务分包的形式,在园区注册子公司、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在园区纳税,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不过只针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有财政奖励。

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70%-90%

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的70%-90%

具体的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纳税企业来定,企业纳税越多,返还比例越高。

二是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分包企业的利润,可以核定征收,综合税率极低,核定行业利润率,再按五级累进制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5%-2.1%,这样也不用再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了。不过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额不能超过500万。

下面以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01*1%=4.45万(小规模在疫情期间的增值税按1%进行征收,2023年现阶段暂按照此标准执行)

附加税:4.45万*6%=0.26万(小规模的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10%*30%-40500=9.45万

这样节税高达90%,个人独资企业也是软件公司经常采用的一种节税手段,能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5篇】土地增值税是含税收入吗

土地出让金计征契税是按不含税吗?

我们先看一下依据,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一条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总结:通过上述文件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免税情况下计征契税时成交价格是不扣减增值税的。

我们再结合一下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增值税情况来分析一下:

出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七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一种情形:正常缴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2023年5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从2023年4月1日起税率降为9%。

第二种情形: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种情形: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款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第一条第三十六款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第四种情形:不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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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n1.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预收金额为营业额。预收定金属于预收帐款范围,不记入当期营业额;

n2.转让已完成前期开发的土地;

n3.转让正在前期开发尚未转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收入;

n4.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置换土地,无论是否取得或办理权属变更,只要合同证明实质转让、抵押及置换并取得相应经济利益,双方应确认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及契税。

n5.被征地时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建筑物、青苗等补偿费收入。

二、销售不动产

n1.预收款方式销售的,预收金额为营业额。预收定金属于预收款范围;

n2委托包销,合同期满后开发企业将未售出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取得的收入(国税函[1996]684号);

n3.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收入;

n4.对拆迁补偿住房,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当的部分按同类房屋实际成本核定营业额;超过面积以取得的实际收入为营业额;

n5.销售房屋时分为房屋销售与装修两部分,分别签定两份合同,收取两份价款。因装修合同是房地产买卖契约的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开发商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费用一并列入房屋售价;

n6.销售地下车库、地下室、军产房、集体产权房等无产权建筑物的永久使用权,视同销售建筑物。

【第7篇】增值税税收返还税率

对于增值税如何解决,相信很多企业都头疼吧,这里我们就来讲一讲能够解决企业增值税难题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从国家调整税收开始,就是企业缴纳税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那么对于这一不可避免的税种,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税负压力也在增大,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来解决它。

增值税不同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25%进行缴纳,所有行业都一样,前提为一般纳税人。而增值税不同行业税率基础都是不一样的,服务行业税率为6%、建筑运输行业税率为9%、商贸行业在所有行业中税率为最高13%,虽然看似增值税税率最高的商贸行业也比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但是企业所得税解决方法多种多样,是有很多途径进行解决的例如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成本等等。而增值税的解决办法有且只有一种,就是靠地方财政进行奖励。

地方财政奖励即税收返还(冯1521),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缴纳完税收后(3160),地方政府会根据企业缴纳税收情况对企业进行一个税收返还(838),当然返还肯定不是缴纳多少返还多少,财政分为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地方引进税收其中一部分是固定上缴国家财政的,返还主要在地方留存这一块进行返还奖励。而不同的地方根据当地财政的不同,地方留存也不同,分为一级到四级留存,留存越多返还企业的自然也就多。

通过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园区,享受园区税收返还奖励政策。

1. 返还地方留存的40%—80%

2. 增值税地方一级留存50%,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40%

3. 当月缴纳,次月返还

4. 以营业外收入返入企业公账

税收返还比例根据企业年缴纳税收额度而定:

年缴纳税收为:100万以下,地方留存奖励40%

年缴纳税收为:101万——350万,地方留存奖励50%

年缴纳税收为:350万——550万,地方留存奖励60%

年缴纳税收为:550万——1000万,地方留存奖励70%

年缴纳税收为:2000万以上,地方留存80%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欢迎联系小编,关注《税筹龙龙》。

【第8篇】软件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软件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软件企业大多为轻资产公司,固定资产和外购物资较少,进项增值税发票较少,增值税是公司的主要税金支出。为减少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利润,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优惠政策,对公司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防范税务风险,减少税金支出。纳税筹划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减轻税收负担。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减少税金支出,提高企业利润。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结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防范了税务风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需要对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税负分析

软件企业的税收一般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等。本文主要分析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

(一)增值税软件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3%,本文主要针对一般人纳税人增值税的分析和纳税筹划。增值税分为进项增值税和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主要来源于货物采购、房租、固定资产采购、会议费、办公费等,销售增值税主要是软件产品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产生的增值税。

(二)附加税附加税主要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基础上缴纳的税金。附加税金为地方性税金,根据每个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以杭州地区为例,杭州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7%,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三、软件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为减少企业税负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在税务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结合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可以做一些适当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销售环节按照17%征收增值税,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予以退回,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8】32号文,原销售环节按照17%和11%征收增值税的销售行为,增值税率税率分别调减为16%、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原销售环节按照16%和10%征收增值税的销售行为,增值税税率分别调减为13%、9%。软件产品主要是指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软件产品需取得《软件测评报告》、《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才能实现增值税退税。从2023年以来,国家实行简政放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经取消了,在实际操作中,用包含类别鉴定报告的《软件测评报告》取代《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成功备案后,可以依法享受软件产品退税,相应的增值税税率由13%降低为3%。不管是计算机软件产品,还是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产品,都应在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中体现软件著作权上登记的产品名字,不能有一个字的差异,否则将影响退税。若是嵌入式软件产品,还需在销售合同中区分软件金额和硬件金额,销售发票中写明**产品(含**软件)的字样,在财务核算中,需要对硬件成本和软件成本进行区分,硬件收入的核算为硬件成本加成10%,软件收入为总收入减去硬件收入,按照软件收入的金额计算软件产品退税。在实务操作中,软件产品相关登记资料必要先到税务局备案,而后签订合同和开具开票,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未经税务备案的软件产品一律不能退税。

(二)软件开发费免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相关规定,企业接受委托开发软件产品,如果著作权或专利属于受托方的,正常征收增值税,如果著作权或专利属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双方共同所有,或者属于委托方的,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对于软件企业而言,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必须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明确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专利的所有权归属方,如果著作权或专利所有权归属于被委托实施开发的公司,则正常征收增值税,如果著作权或专利的所有权属于双方共同拥有或归属于委托方的,则不征收增值税,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在享受免税政策前,必须先将技术开发合同拿到省科技厅备案,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而后开具销售发票,实行开发费免税备案的合同,开具的发票为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企业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上列示的税额抵扣;企业取得标注身份信息的机票、火车票的,按照票面金额的9%计算进项税额,票面金额为含税金额,计算过程为票面金额÷(1+9%)*9%。企业取得标注乘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发票的,按照票面金额的3%计算进项税额,票面金额为含税金额,计算过程为票面金额÷(1+3%)*3%。企业在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时,将发票原件装订在凭证附件中,同时登记发票明细台账,在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进项税额,从而抵扣增值税。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基础上缴纳的税金。税收筹划的重点是控制增值税税负率,只要增值税纳税金额降低,附加税自然会下降。

综上所述,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纳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规避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第9篇】免税收入的增值税

增值税很重要,每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许变化,那么作为财务就要及时紧跟步伐掌握增值税最新的政策,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差错,那么最近增值税也是有了新消息,内容都整理在下方了,赶紧来看看吧!

1、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紧急通知!6月30日前,集中退还!

2、6%→免税,3%→免税!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3、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好了,以上的内容就分享到这了,大家都了解了吗?关注我,每天都会更新财务小知识哦!!

【第10篇】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税收分析

一、什么是税率?

《印花税法》: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耕地占用税法》: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二、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四、结论

1、增值税的税率,与应纳税额无关。

和其他税种的税率,不类似。

2、征收率与应纳税额直接相关。

和其他税种的税率,类似。

五、增值税是不是把税率的概念搞错了?

与应纳税所得额无关,不能称之为税率吧?

六、基本判断

增值税理论是乱七八糟的。

但法律规定是清晰明确的。

【第11篇】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以下热点问答请收好↓

(一)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请问此次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新政,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设备、器具,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可以选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同时允许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假设你公司第四季度购置了单位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可以选择在据实扣除100万元基础上,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100万元,合计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

此项政策适用于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

(二)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企业,假设2023年12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问我公司2023年10月份购买的一套生产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你公司在2023年12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购买的生产设备,可以享受税前全额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三)我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于2023年10月30日到期,我公司今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能因某项指标不合规不能获得批准。请问我公司今年11月份购置的一套人工智能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你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虽然于2023年10月30日到期,但2023年第四季度仍有30天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符合《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人工智能设备,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四)我公司是一家中小微企业,2023年初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第四季度我公司拟新购置的一台单位价值550万元设备、器具,我们想了解一下这项政策对购置的设备、器具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公告》规定,对购置的设备、器具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购置时点上,2022 年 10月 1 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二是从购置资产类型上,购置的设备器具应当是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该设备、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

(五)我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2023年初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我公司10月20日拟从供应商购进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发动机,用于汽车生产销售。请问,我公司购进的这批发动机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但该政策中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你公司购买的发动机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假设2023年12月10日以现金购置了一套机器设备,12月20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预计2023年才能运输到位,我公司购置的这套机器设备可以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货币形式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你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情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12月20日,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七)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拟于2023年12月采取分期付款购置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检测设备,最后一期款项将在2023年支付,但在12月10日取得发票,我们和供应商协议约定12月30日到货,后因天气原因,该套设备将于2023年1月5日到货,请问,我公司购置的这套检测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公告》、46号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你公司购进设备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虽然发票开具时间为12月10日,约定12月30日到货,但实际到货时间为2023年 1月5日,在时间上不属于2023年第四季度期间,不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八)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4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3年9月试用,2023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按照《公告》、46号公告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3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九)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2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公司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

答:根据《公告》规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自动增加企业亏损,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按照规定,你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汇算清缴未扣除完而形成的亏损,符合条件的可在以后10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十)我公司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第四季度购置了一台设备,预计不会用于研发,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公告》所明确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政策,是独立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并不要求企业购置的设备、器具必须用于研发。因此,你公司购置的设备,无论是否用于研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十一)我单位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准备在2023年第四季度购进一台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可以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公告》未对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进行限制,你单位购进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可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十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正常折旧,不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答: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愿选择是否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享受。此项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的,假如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购买了a、b两套设备,其中a设备选择了税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计扣除政策,b设备选择实行正常折旧,那么,b设备在税收上只能正常折旧,其折旧部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十三)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在2023年第四季度购置了设备,打算在税收上采取分年计提折旧的方式,分年计提的折旧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按照《公告》的规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你公司对购置的设备分年计提折旧,未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也就无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我公司将于10月底购买一套新型智能设备,价值5000万元。我公司会计核算预估计净残值25万元,请问税法上计算享受2023年四季度新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我公司可以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照5000万元进行一次性扣除并享受加计扣除吗?

答: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公告》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未强制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收处理必须一致。为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红利,对于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在会计核算中预计净残值的,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可以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因素。就你公司而言,可以按照5000万元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加计扣除。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将购置一套感光设备,如果在办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答:企业在2023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十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11月将购入设备2000万元,12月投入使用并开始计提折旧。其中,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1200万元,均按5年计提折旧;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800万元,均按10年计提折旧。税收最低折旧年限与会计折旧年限相同,预计净残值为0,2023年其余月份未购入固定资产。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您公司预缴申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第一步,先填报一次性扣除情况。对于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等信息;对于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等信息。填写完毕后,将该表单中“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3行第5列)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2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

第二步,填报加计扣除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表单节选部分填报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税务机关已经优化升级了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了下拉菜单选项和部分数据项自动计算、自动填报的辅助功能,填报更加便利,建议优先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

往期回顾

【第12篇】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同时,随着营改增的顺利落地,目前,整体税务环境已趋于规范。这样一来,很多之前的“好的”避税方法用不了,这时,税务筹划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那么对于税务筹划我们需要做到,首先,用足增值税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成为一个企业常规的财务管理行为;其次,尽管增值税也存在筹划问题,但相对于其他税种来说,筹划的空间很小。因为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上游企业的销项税额就是下游企业的进项税额,在这条价值链上,一个企业要想少缴税,另外一个企业就必然要多缴税。所有对于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必须要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千万不要筹划不成,反而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涉税风险。

案例解析1

案例:

a公司为石灰石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公司为a公司新近收购并控股的石灰石开采企业,该公司于2008年11月中旬注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两公司同在一个县城,相距30公里。

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原适用税率为13%恢复到17%,该政策的变化对于矿产品生产企业来说,税率的提高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操作不妥将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效益的下降,于是a公司考虑作出以下安排。

确定矿产品不含税定价。按原含税价作为2023年的销售价,对于a公司是不利的。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具有转嫁性,是由购买者来负担的。石灰石产品一般是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材料,a公司开采的石灰石大多数销售给水泥制造企业,这些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必然是销项税金大 于进项税金,会缴纳增值税。

保证a公司的产品利润率。自2023年起,a公司所有石灰石销售价以2008年不含税价为基础,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以此将增值税税率增加的税负转嫁给下家。而a公司的下家多支付了4%的税款,可以作为进项税金进行抵扣,不会增加下家的成本,没有增加下家的资金流出。

由于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a公司与b公司都为非金属矿石灰石开采企业,前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石灰石销售另一部分市场是公路建设部门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及个人,分别用作公路基础路面的铺设和房屋建筑物基础的浇筑,这一类用户很多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 此,营销策略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

纳税筹划前: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给非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以a公司为例,由于进项税金仅限于炸药、电费、运费等少量物资劳务,增值税税负在9.5%左右(实缴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

筹划方案:

对于非一般纳税人的用户,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b公司销售比a公司销售有优势,增值税税负下降6.5%.

例如,2023年某交通局向a公司购入石灰石价税共计50万元,a公司实现的收入为50÷1.17=42.74(万元),改由b公司销售给某交通局,b公司实现的收入为50÷1.03=48.54(万元)。以销售含税额50万元计算,转移销售后b公司可增加利润5.8万元。

方案点评:

该方案看似完美,但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和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b公司销售额达到50万元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可知此纳税人身份具有不可逆转性。

如果b公司的销售额一旦超过50万元而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果是十分严重的。b公司的销售将按17%征收增值税,然而没有相应的进项可以抵扣,增值税税负率将达17%.

例如:某工业企业账簿记载销售收入为5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当年缴纳税款1.5万元。但是如果,经过稽查部门查补50万元少计算收入,则该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超过了50万元的认定标准,而该企业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根据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补税:100×17%-1.5=15.5(万元)而不是50×3%=1.5(万元)。

所以,虽然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为3%,很多企业会有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动力,但如果企业对增值税条例把握不好,如将视同销售收入等处理不当,造成收入超过50万元但未申报一般纳税人,补税金额将十分巨大。

提醒:大家要关注5月1日后最新执行的增值税税率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具体可参照本头条号4月8日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企业执行前必须要弄清楚的10个要点》。

案例解析1

案例:x公司(简称:乙方)是一家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钢结构企业。x公司销售钢结构给y公司(简称:甲方),并提供安装服务。总计含税金额为1000万元。

有两个方案:

a方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销售安装合同,合同中约定:钢结构含税金额为600万元,安装业务含税金额为400万元;

b方案:甲乙双方公司两份合同,一份是钢结构销售合同,含税金额为600万元;一份是安装合同,含税金额为400万元。

学员的分析决策:

a方案中,x公司的行为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应该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税销售额为=1000万÷(1+17%)=8547008.55元;

应缴纳增值税=8547008.55×17%=1452991.45元。

b方案中,x公司通过签订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应该分别按照17%和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钢结构销售业务应税销售额=600万÷(1+17%)=5128205.13元;

钢结构销售业务应缴纳增值税=5128205.13×17%=871794.87元。

钢结构安装业务应税销售额=400万÷(1+11%)=3603603.6元;

钢结构安装业务应缴纳增值税=3418803.42×11%=396396.4元。

b方案缴纳的增值税为871794.87+396396.4=1268191.27元,比a方案节约增值税1452991.45-1268191.27=184800.18元。

所以,企业应该选择b方案。

点评:筹划不能纸上谈兵

按照上述计算结果来看,对于作为具有钢结构制造、销售与安装业务范围的x公司来说,b方案无疑是合算的。但交易是甲乙双方的博弈,对于甲方y公司来说,两个方案所获得的进项税额,产生的采购成本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如果x公司想把a方案改为b方案,y公司必然对总体价格、钢结构销售额、安装业务销售额做出调整。也就是说,x公司给y公司开一张17%的发票时,会有一个交易价格;如果x公司要将业务划分为两个合同,分别开具17%和11%的发票,会形成另外一个交易价格。在x公司和y公司的讨价还价中,x公司的筹划方案是无法实现的,最终达成的结果双方都要能接受。而且这种一般纳税人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存在一方少缴税,另一方不多缴税,一方利润增加,另一方利润不减少的情况。(如果y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上述筹划方案有可能实现。)

纳税筹划方案是建立在正确理解税法的基础上的,同时要考试落地的实操性。如果纳税人理解税法不当,很容易造成纳税筹划风险,同时,无法落地,也是纸上谈兵,毫无意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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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什么是增值税收入

(本文亦可应用于税务系统实施增值税税负管理)

一、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税负是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与其计税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分理论税负、实际税负、行业税负、预警税负:

1、增值税实际税负

增值税实际税负指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

免抵税企业,也可以假定外销收入为应税收入,计算其实际税负:

a、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年度免抵税额+年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税销售额+年度免抵退税销售额)×100%

b、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年度免抵退销售额×征收率-(年度进项税额+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进项转出)]÷[年度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100%

公式中的进项转出不含征退税差

2、增值税理论税负

增值税理论税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按特定方式计算的理论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其中理论增值税,是指在未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的前题下,根据产品的毛利总额或毛利率、计税销售收入结合产品的成本结构,计算出来的同期应纳增值税额,是企业或产品中内含的应纳增值税,是企业或产品从理论上应该交纳的增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理论增值税/增值税计税收入×1

a、对于工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可抵扣成本)×适用税率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材料成本+不含税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产品毛利+对应产品生产人工成本+不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b、对于商业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进价成本)×适用税率

=商品销售毛利×适用税率

c、对于免抵退企业:

c、对于免抵退企业:

免抵退企业,可能只有退税,不会交税,但同样可以假设其外销收入是应税收入,计算其理论

免抵退企业的理论增值税=[(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可抵扣成本)×适用税率

=[(内销收入+外销收入)-(不含税材料成本+不含税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产品毛利+对应产品生产人工成本+不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对于期间费用进项税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在计算理论增值税时还要剔除期间费用的进项税额。

项税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在计算理论增值税时还要剔除期间费用的进项税额。

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比对时,要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的影响。

3、增值税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就是指按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口径计算的,在一定期间,某一特定行业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总计,与增值税计税收入总计的百分比,即行业增值税的平均负担率。

税务机关通常假定达到或高于行业平均税负的企业,是守法经营的企业,把低于行业税负一定百分点的企业假定为问题企业。

4、增值税预警税负

把低于行业税负一定百分点的税负列为预警税负,下浮的比例通常是20%-30%,如某行业平均税负4%,则预警税负为2.8%-3.2%,等于或低于预警税负,企业就会被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

5、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异发析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企业实际申报表体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出入,这主要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及实际税负,与其期初留抵进项、本期进项到位程度及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多少有关,增值税理论税负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是一个固定值,而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通常有如下的原因:

1、当企业期初留抵进项与期初存货余额,所应包含的进项税额不比对时,会对本期增值税的税负产生影响,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大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其留抵进项有一部分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货存在,该部分进项税额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必然占用其他存货销售的销项税额;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小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如期初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期初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进项税额,而又因其实现销售而产生销项税额;

2、上期有较大暂估入库商品,已在上期销售,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则该会计事项,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本期该部分进项参与抵扣,但却由于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存货存在,从而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

3、当本期已销商品,由于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会计上做暂估入库处理,由于该商品已产生销项税额,因为进项发票未到,从而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发生,故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4、当本期采购之存货未完全实现销售,但其进项已全额抵扣,从帐面上的体现是存货库存越来越大,进项与销项不配比,如进货60吨,销货40吨,其中进货20吨的进项会抵减销货40吨所产生的毛利的销项,会产生零税负或低税负,此时也会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如新办工商企业,存货增加会吃进进项,进而会造成税负低下或零税负,即是如此。

5、本期销售数额大于与销售数额对应的采购数额,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比如进货60吨,但销货80吨,其中多销货之20吨货物会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6、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商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商品,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从而使企业多交增值税,进而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进项,也会降低企业增值税实际税

所以增值税实际税负低,企业未别有问题,反过来讲,税负高,企业也未别就没有问题,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决定增值税交多交少的因素

决定缴纳增值税多少的因素有两个:

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决定增值税交多交少的因素

决定缴纳增值税多少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产品的毛利率,毛利率高多交增值税,毛利率低则少交增值税;

二是产品的成本结构,也就是产品成本中,材料和可抵扣制造费用(如水电费机物料),及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如厂租),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构成,当材料及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小时,也就是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大时,所交的增值税就多,反之则所交的增值税就少。

产品毛利、工人工资、不可抵扣制造费用三个因素,就是增值税的税基。

三、增值税的实质

从二(决定增值税交多交少的因素)的分析得出增值税的实质:

1、增值税是毛利税,与毛利成正比;

2、增值税是是工资税,增值税交税多少与工人工资多少成正比;

3、增值税是普票税,因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不产生进项税。

实务中有一种逃税方法,就是在外帐上的产品的成本结构中,通过买票等手段多做材料、少做工人工资,进而达到偷逃增值税,或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四、出口退税多少的决定因素

单纯的出口型生产企业不存在增值税税负的问题,但出口退税的多少,同样与产品的成本结构和毛利率相关,产品的毛利率高,征退税差就大,出口销项(出口不予免抵退税额)就多,就会少退税,反之则会多退税;产品的成本结构中,当材料及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时,也就是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时,其进项就多,退税亦多,反之退税就少。

五、增值税注意事项

1、关于进项问题

进项不是越多越好,进来的发票会增加库存,帐面要消耗得掉,帐面用不掉,外帐库存就直线上升,企业通过买票而虚增的库存,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必须要降低库存,而降低库存的方法,一是减少到票,二是增加开票,而增加销售一定要体现毛利,所以说外帐上为减少风险,不得不降低库存时,反而要多交税,所以外帐库存要合理,通常应保持在一至三个月的用量范围内。

这是一个技术活,会计的成本帐可要做好,库存可要控制好。

2、材料消耗与产量

生产产品时,材料的消耗数量与产品产量,材料的消耗重量与产品重量,领用包装物数量与产品产量,有一定的数字比对关系,会计乱做帐,假得太离谱,税务检查时,会出大问题。

另外,水电费消耗量与产品产量也有一定的比对关系。

重复生产的定型产品,要保持配方的稳定性,主要材料及特殊材料消耗量的比例不能大起大落。

不能接受供应商降低单价多开数量的发票,特别是包装物,如1万个盒子每个3元,如供应商把发票开成数量1.2个每个2.5元,发票金额都是3万元,这样会虚增采购消耗数量,企业旋转平帐,必然会虚增消耗数量,遇到税务检查时,与产量比对不过,有可能被以耗定产,并以产定销,被认定逃税。

3、保留交易佐证

无论是采购或销售,金额较大时,要从银行走款,采购或销售在有发票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卡转帐支付,应保留银行卡转款回单,要有与交易相关的单证记录,如合同、运单、出入库单、差旅费证明、通讯信息、运输工具信息、涉及单位及人员的信息、地址,对于白条运费收据,如果对应的物流商品有货物发票,即使不做外帐,也要在其背面注明物流信息,保存备查。

大额交易或重要合同应设置合同档案袋,保存与特定合约执行情况相关的交易信息与单证,以备税务检查。

4、票款一致,物流路线合理。

不能发票是一家、走款是另一家,物流走向要经得起推敲,做到物流、票流、资金流三者逻辑吻合。

5、不买卖发票

不要在外面买发票做帐,网上查询通过的发票未别是真的,当心克隆票。

6、发票审查。

对取得的发票,其抬头要开本公司全称,对取得的无具体品名,只注明贷物一批的要附发票清单,发票清单不能用手写的,不能用普通白纸打印,发票清单必须是从税控机子打出来的,清单上的印章与发票印章要相同,发票章要与出票单位一致,其它项目要进行数字比对,必要时要网上查验。

7、进项发票内容

企业取得进项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必须与产品或销售商品相关或相同,生产服装的,不能开钢材发票来做材料,做食品的,不能开布匹来做材料,卖白酒的,不能用糖来转成本,这是一个常识问题。

8、暂估作业

采购入库而发票未到时,会计要按规定进行暂估作业处理,因物品的入库时间要与物流时间相吻合,同时也是保证仓库帐与会计帐的统一,如货物是早前几月入库的,会计以收到购货发票才做材料或库存商品入库,其会计核算、产品成本往往是不准确的,遇发票协查或税务检查时,会有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暂估作业时,冲消暂估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与暂估业务冲提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让税务产生怀凝。

9、产品入库时间

工业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必须先生产出产品,商业企业对外销售商品,必须先采购商品,也就是说必须生产在前或采购在前才能对外销售。

由于客观存在对外开具发票的时间,与销售出库的时间的滞后性,使得一些会计为了省事,在对外开具销售发票的当月,才做产品完工入库,或做采购入库,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货物已于前几个月就已委托外贸公司报关出口,或于前几个月就已出货销售,而与之对应的产品在企业的帐面,却要推后几个月才生产出来或采购进来,就是说产品还没生产出来或采购进来,产品的实物就已经销售发运出去了,遇到税务协查发票或税务检查时,恐怕是过不了关的。

10、报销备注

报销单据上的摘要备注有的能说明企业的交易信息,如出差单上注明送货给某某公司,而企业帐面又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交易收入发票,则企业的逃税就比较明显了,如出差报销单上注明到某某公司采购货物,而企业帐面上又没有体现与某公司的业务往来,则该企业可能隐匿采购,隐匿采购其目的可能是隐匿销售,企业自然就摆脱不了逃税的嫌疑。

11、运费比对

运费发票代表的是物流信息,不是采购货物就是销售货物,如企业帐面经常发生从哪里到哪里的运费报销,而又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交易采购或销售入帐,则企业有逃税或虚开运费发票做帐的嫌疑,这就可能产生税务风险。

其他费用也与收入有一定的关系,如对特定地区的广告费投入,与特定地区的营业收入有关。

12、废料收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废品等,在处理时要做好记录,如台帐记录,过磅单记录、收料人签名等原始记录,在这里处理的数量与生产产量、或销售收入要有一个历史可比对应关系。

废料报税时可以未开发票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也可以在税控系统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申报。

13、毛利率要到位

毛利是企业经营获利的基础,做生意要赚钱,必须有合理的差价,这就是毛利,毛利与收入的百分比就是毛利率,毛利率要到位,指的是其帐面体现的毛利率,与同行相比不要差距太大,毛利率太高,企业要多交税,毛利率太低,税是少交了,但如果低得太离谱,税务可能检查。

毛利率到位,这个说法的延伸,就是营业利润率也要到位,原因同上,不作分析。

14、税负要够

成本太大或库存太多,交税很少时,其实际税负就会低于行业税负,则此时企业可能会被税务检查,所以税负一定要够,必要时要调整进项认证的月份。

增值税税负是以年度来考核的,平时税负可多可少,但年度税负一定要到位。

15、帐要经得起检查

企业如果交的增值税太少,要有正常的理由,如企业创办前期,库存正常增长,抵扣固定资产进项,造成低税负或零税负,在经得起检查的情况下,则不必在意税负的高低,不必刻意调整进项认证。

企业帐面亏损太大,也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比如收入全部开票入帐,费用真实合理,票据合法,不怕调查,并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审报告,就没有问题,还可以弥补亏损。

但如果企业的收入有较多现金结算,客人不要发票,大多没入帐报税,而企业帐面毛利率又较低或费用很大,造成帐面大额亏损,这种情况属于企业自身有问题,经不起检查,则企业的税务风险就较大。

16、关联交易定价。

对于关联交易,毛利率要恰到好处,太高太低都有问题,在制定价格时,要有一个同业比对参照价格体系,实在不好定,条件许可的,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实施预约定价安排作业,降低关联交易的税务风险。

17、不要出现涉税异常帐项

异常帐项指企业帐面体现的异常的发生额或余额,会计差错、偷逃税款、贪污贿赂、资本抽逃等原因都会导致异常帐项,现就增值税涉税异常分述如下:

a采购付款长挂应付预付借方余额,即付款久不到票,销售收款长挂应收预收贷方余额,即收款久不开票,因为银行付采购款久不到采购发票,有隐匿采购的嫌凝,银行收款久不开销售发票,有隐匿收入的嫌凝,而隐匿采购其目的是为了隐匿收入,隐匿收入就是逃税。

所以说,采购货物只要从对公银行付款,就一定要向供应商索取发票,销售货物只要从对公银行收款,就一定要向客人开具发票,除非企业能证明银行进出的款项与采购或销售无关。

b采购帐面久不付款、销售帐面久不收款,即应付预付长期贷方余额、应收预收长期借方余额,在税务检查时,有虚开进项发票和虚开销项发票的嫌凝,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交易进行发票协查。

c存货项目负数结余,包括数量负数结余和金额负数结余,负数存货,无法保证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准确性,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d大额现金收付款,大额现金采购和大额现金销售,有虚开发票的嫌凝。

18、其他注意事项

涉及到税收优惠的,要注意程序条款,要注意视同销售、混合销售条款、出口视同内销条款、出口退税申报及流程单证;不要出借帐户替别人走款过帐等。

【第14篇】2023中国增值税收多少钱

中国税制简介连载03

增值税简介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54年在法国首先推行。据荷兰财政文献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世界上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或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 tax)。

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开始进行试点。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法定的独立税种在我国正式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在我国的确立,原增值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23年底,营改增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2023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此,所有营业税行业都改为缴纳增值税。2023年11月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2023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分别是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营改增试点后,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2023年7月1日,将17%、13%、11%、6%四档税率简并至17%、11%、6%三档。2023年5月1日,进一步完善税制,将17%、11%、6%三档税率降至16%、10%、6%三档。2023年4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6%、10%、6%三档税率降至13%、9%、6%三档。

2023年1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审议。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增值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税海涛声注:严格来讲,增值税还应当有一个“零税率”】

【第15篇】土地增值税收入都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有个规定,一般计税方式下,可以扣除土地价款,容易争议的地方就是不反映在土地转让价款中的拆迁补偿费用是否也能扣除?

典型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23年申报增值税抵扣土地价款时,主管税务机关将其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剔除,是否正确?.主管国税局的意见不正确。

解析: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第16篇】土地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的确认

【导读】:因为每一年都会有相关的一些税务改革,一些税金可能会随着改革发生变化。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确定条例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就来为你们新手们详细介绍一下的,欢迎阅读!

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确定条例是什么?

答: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土地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怎么算?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

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未含税销售额扣除11%的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销售全价/(1+11%)

税额=销售全价/(1+11%)*11%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增值税税收分类编码通知(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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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增值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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