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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报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8

【导语】一般纳税人报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报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报税(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报税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要定期进行税务申报的,相关的税务部门是会对其税费缴纳的情况进行核查的。很多初次接触到纳税申报的小伙伴,对于报税的流程还不是很熟练,今天我们以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为例子,详细地看看是怎么报税的?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企业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纳税申报总体上分为三步:

纳税申报资料

进行纳税申报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方可:

纳税申报表格

除了材料外,以下表格也需要准备:

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申报的步骤,能掌握吗?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的介绍,供大家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会计资讯,可以关注小编哦!

【第2篇】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经营活动是销售乐器,现因业务扩张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根据涉税事项办理,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系统却提示该公司当前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不能在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如下图所示:

根据国税发2023年40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符合条件规定的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向税务主管机关填报2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表1,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窗口申请办理。 a公司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辅导期管理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生效时间可选择当月或者次月生效,生效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注意点: 1,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可将所属期的有关税种去税务大厅提前进行申报纳税,因为自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后,电子税务上的相关申报表将转为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2,辅导期内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或漏税等违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将延期。 3,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将延后一个月生效。 附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第3篇】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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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没有一定的进项是否合理,这时候就需要看一看一般纳税人所处的行业,若是处于贸易行业,没有一定的进项,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若企业处于服务行业,那么没有一定的进项也是说得过去的。

进项问题关系到增值税的缴纳,所以税务会重点关注,贸易企业本身就需要有一定的进项来支撑企业的运营,卖出多少,意味着需要有一定的进货量,若是没有达到这一标准,税务就会重点关注到该企业,同时会怀疑企业业务的真实性,此时就会涉及到虚开发票等税务问题。

同样,若是企业业务真实,正常运营情况下,企业缺少了进项票,那么企业会出现进项票抵扣不足,就意味着企业需要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票越少,增值税也就越高。当增值税高出一定的范围,企业此时也会引起税务关注,需要企业说明情况。

那么,对此有什么解决问题的方法呢?

首先,正常运营情况下,企业缺进项票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供应商,一是供应商无法开出发票,二是企业贪便宜,低价购进无票产品。无论哪种情况,企业都需要从自身优化,无法开出发票的供应商就应该慎重考虑是否合作,能否承受无进项票的后果。

再者,类似于服务行业,行业特性决定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票抵扣,则可以选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以此减轻企业增值税 税负问题。

除去国家对于增值税的普惠性政策,还有一些特定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

税收优惠园区内对园区内有限公司的产业扶持奖励政策,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增值税享受地方财政产业扶持的70%-90%。;

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财政产业扶持的70%-90%。;

纳税体量大的企业可以和当地园区再商量较高的产业扶持奖励;

当地财政采用月返,即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企业巧妙地利用园区内的有限公司来合理分包主体公司的业务,通过享受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收压力。但是企业在进行业务合理分包时,一定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做到三流一致,合理规避相应的税务风险。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朝朝》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第4篇】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条件

在确定了税务登记的认定性质后,已经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经过长期发展经营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反之,一般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对于二者之间的转换问题,存在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①年应税的销售额标准是500万元,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②针对零售或货物批发行业的纳税人,年应税的销售额若大于80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③针对一些提供应税劳务、主兼营货物零售或批发、从事生产货物的纳税人,若年应税额大于50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

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符合以下条件: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目前,该项政策已经过期。

转登记政策并未延续,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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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5篇】查一般纳税人

01

信息报告类问题

(1)我们公司有一个朝阳分公司,营业执照已经办理了登报丢失,现在想办理税务注销,应如何办理?

答:注销时,已经多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丢失不影响办理税务注销。实名制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即可验证是否符合注销条件。对于未办结的事项可以及时处理办结后,再次点击注销预检,直至全部符合注销条件。

(2)新开立银行账户是否需要备案,怎么操作?

答:需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行操作。

(3)请问我怎么打印“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答:税务登记信息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即可查询企业基本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票信息等。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选择文书制作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若涉及年份较早,无法查询到文书,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02

申报类问题

异地预缴的数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吗?

答:可以。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路径,左侧【异地预缴税款查询】功能查询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异地预缴情况。

【第6篇】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首先我们需要注册一个企业公司,注册公司后根据要求进行分析一般纳税人认定。

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主动申请:

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如实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税务部门登记证件(营业执照)。

第二种情况:年销售额达标(生产型中小企业50万,商贸型企业80万,营改增企业500万)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除了需要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外,还有一个3次必须注意的事项:

1、达标当期申报工作结束后开始进行计算,纳税人企业应在15日内可以申请办理;

2、纳税义务人逾期不交的,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出示税务通知书

3、《税务管理事项通知书》制作完毕后开始进行计算,纳税人企业应在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对于公司需要申请;

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的,从次月起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待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工作期间可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是否能在转为一般通过纳税人时进行进项抵扣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在北京抵扣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从税务登记到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销售额和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简单来讲,可以抵扣的条件是:

1.未取得经济收入也未按照企业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方法计算公司应纳税额并申报增值税。

(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扣除进项税。

以上问题就是中国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工作情况,如果你需要我们注册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联系悦旭财务。

【第7篇】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

兼并导致企业规模扩大,而分拆则缩小了企业规模,它将企业分成更小的部分或部门,然后将之出售或解散。

如何运作

发生分拆的典型情况是:企业为扩张到新的业务领域而借入了债务,但新的领域尚未盈利,企业只得奋力偿债。为了将企业的其余部门从债务负担中解救出来,管理层决定启动分拆。一般而言,分拆的得是剥离盈利性最差的业务领域;或者,从潜在买家的角度来看,分拆即剥离有前途、但尚未盈利的领域。通过分拆而进行重组的过程,其目的是使企业摆脱低回报部门,削减债务、降低融资门槛,给予股东更高的回报。通过分拆、母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通常会强力反弹,而分拆出去的企业也会兴旺起来。

实践中的分拆

史密斯工业有限公司(smith industries ltd)是一家工业涂料联合大企业。由于在中国的销售扩张,该公司的利润上升,使之在过去五年迅速发展。该公司奉行多元化经营,涉足农业化工品、纺织和生物技术领域,并为每项业务设立了独立部门。然而,糟糕的财务绩效使公司股价迅速下跌。

进行决策

面对商业的不景气,该公司分拆掉了新的商业领域,这些领域虽有增长的迹象,但并未显示出强有力的回报。

宣布出售

史密斯工业有限公司宣布出售剩下的三个部门:农业化工品、纺织和生物技术。

股东的好处

原有企业的股东会从三家新公司获得相同比例的控股股份。

公司一变四

三个部门被分布卖给投资者,形成三家独立企业。三家企业的股票均在市场上出售。母公司收缩回核心业务,其股票价格反弹。

成功的分拆

亿滋国际(mondelez) 卡夫食品(kraft foods)的分拆企业,拥有奥利奥(oreo)、乐之(ritz)和清至(trident)等零食品牌。

蔻驰(coach) 莎拉李(sara lee)食品公司的分拆企业,生产奢侈品皮具。

expedia公司 iac传媒集团将在线旅游业务分拆到expedia公司名下。

必备知识

分拆企业(spin-off) 分拆形成的新企业;也称作剥离企业(hive-off)。

追踪股票(tracking stock) 母公司为即将出售的部门或子公司发行的特殊股票类型;追踪股票与特定部门而非整个公司的绩效相关;也称作目标股票(targeted stock)。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严肃陈述经营意向的文件,通常与并购相关。

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 不应与分拆相混淆,指的是通过购买一家壳公司——一家因破产或清盘而不再营业的公众上市公司,而使一家私人公司以低廉的成本迅速上市的办法。

分割(divestiture) 美国用以表示分拆的术语。

【第8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全额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以旅游业为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5月1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总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总额计算得出不含税收入及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将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将开具普通发票“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中,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计算出“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并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将差额扣除前的按税率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

差额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扣除项目金额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系统差额征税的功能开具的发票,通过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不含税金额应为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销项税额,税率用***代替。该差额开票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税额之间不存在税率的勾稽关系,因此应通过本月“合计销售额”与“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金额的差去计算得出本期应填写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与“销项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销项税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然后核对一下“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和“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进项纳税申报。

【第9篇】小规模怎么申请一般纳税人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1、认定条件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才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对营业额是没有相关限制的。

2、计税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适用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按照不同行业标准设定,分别是13%、9%、6%;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现行优惠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

4、发票权限不同。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了一些特定行业可以开具以外,其他都需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其他限制条件。

【第10篇】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会计分录

企业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一般属于主营业务收入范畴。对于销售商品收入,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销售商品收入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货款未收到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来源: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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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的,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 的,再缴纳一道消费税

d.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

【答案】abd

【解析】选项 abd 正确。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 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汽车专卖店销售非超豪华小汽车

b.珠宝店进口钻石饰品

c.烟草专卖店零售卷烟

d.酒厂委托加工白酒

【答案】d

【解析】选项 d 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非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 不征税(选项 a);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选项 b);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征 税,零售环节不征税(选项 c)。

【例题-单选题】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 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a

【解析】选项 a 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 义务人,纳税人仍是委托方。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中,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电池

b.葡萄酒

c.成套化妆品

d.涂料

【答案】abcd

【解析】选项 abcd 征收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葡萄酒和成套化妆品属于 消费税征收范围,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答案】b

【解析】选项 b 应缴纳消费税。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 a);珍珠项链、 木制一次性筷子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 cd)。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成品油

b.高档眉笔

c.沐浴液

d.高档香水

【答案】c

【解析】选项 c 不征收消费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3 月, 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200 万元,销售普通护肤护发产品取得不含增 值税销售收入 80 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0 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万元。

a.30

b.38

c.45

d.69

【答案】c

【解析】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的,适用高档化妆品的消费 税税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200+100)×15%=45(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

【答案】c

【解析】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项税。

【例题▪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0 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 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 0.565 万元、优质费 2.26 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 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 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 确的是( )。

a.(10+0.565+2.26)×10%=1.2825 万元

b.(10+0.565)×10%=1.0565 万元

c.[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d.[10+0.565÷(1+13%)]×10%=1.05 万元

【答案】c

【解析】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 价款。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2 月销售乙类卷烟 1500 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84750 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36%,定额税率为 0.003 元/支,1 标准条有 200 支;增值税税率为 1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750÷(1+13%)=75000(元)(2)从价定率应纳税 额=75000×36%=27000(元)(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500×200×0.003=900(元)(4)应 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000+900=27900(元)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01 月销售粮食白酒 3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80 万元;薯类白酒 5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50 万元。已 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定额税率为 0.5 元/500 克。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80+150)×20%=66(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 ×2000×0.5÷10000=8(3)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66+8=74(万元)

【第12篇】纳税评估的一般程序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苏0684民初5617号

原告:浩博(海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南通恒天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被告:南通市恒天信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原告浩博(海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恒天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事务所)、南通市恒天信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税务事务所)财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0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普通程序,于2023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950231.3元(以下币种同)及利息(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2.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税务鉴证费71000元;3.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被告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对原告2023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所得税汇算清缴共作出9份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注:报告名称详见证据部分)。因上述报告均未指出原告的财务报表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违法问题,税务机关于2023年12月23日对原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增值税210796.3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39.82元、教育费附加6323.89元、地方教育附加4215.93元,追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458441.76元、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487490.25元、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381632.27元、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92655.34元,共产生滞纳金950231.3元。原告委托被告审计的目的是审核出原告税务中的违法问题,但被告未指出存在问题导致原告未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收而产生滞纳金损失,故诉请两被告赔偿。

两被告主要答辩意见:1.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两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均完成于2023年3月16日前,并且根据向税务机关调取的原告自查报告及相关资产稽查资料,原告早在2023年已知晓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应补缴税款,故已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被告会计事务所主体资格不适格,该被告的业务不涉及税务,故原告对其诉请应予驳回。3.根据原告与被告税务事务所签订的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被告已完成委托事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4.鉴证过程中,经原告与被告税务事务所沟通交换意见,原告对鉴证报告事项无异议。5.原告要求被告税务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⑴根据税收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主体是原告。⑵原告未充分举证被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⑶两被告为原告提供五年服务,仅共收取64000元费用,现原告要求被告方赔偿全部滞纳金损失且返还服务费,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及公平原则。5.被告已尽责审查,产生滞纳金是原告自身原因造成。根据从税务机关调取的资料,证实原告在税务评估过程中未能如实报送相关涉税资料,在调查过程中未能如实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对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涉税调查不配合;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部分,体现原告记载的账目存在多处错漏,该问题属第三方无法查证的问题;原告自查报告体现原告未如实反映真实经营情况;被告税务事务所已尽责审查,作出纳税调整288万余元,税务处理决定书中调整事项,基本都是会计核算时未计入应计科目或使用第三方发票入账而产生,属比较隐蔽的违法事项,在原告不主动告知实情情况下,被告无法作出原告存在税收核算错误的准确判断。6.原告已就同一事由申请仲裁。

本院经认证认为,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能证明本案事实并在卷佐证,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的效力,本院待后综合评述。根据经审查确认的证据和当事人庭审陈述,本院认定本案事实如下:

原告与两被告间存在财会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会计事务所为原告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被告税务事务所为原告提供税务鉴证服务。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会计事务所为原告作出了五份《审计报告》,被告税务事务所为原告作出了四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具体年度及报告名称详见证据部分,不再赘述),被告税务事务所在对2023年至2023年度的所得税鉴证中,共发现应调整所得税(包括调增、调减)总额288万余元。

2023年12月23日,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原告作出通税稽一处[2020]150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载明(简要摘记如下):“我局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18日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即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三)企业所得税。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不动产改造、装修支出按3年摊销,未作纳税调整;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折旧或摊销;取得不合法的税收凭据;业务招待费超标未调整;应付工资结余未作调整等。二、处理决定:追缴:增值税210796.3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39.82元、教育费附加6323.89元、地方教育附加4215.93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458441.76元、2023年度487490.25元、2023年度381632.27元、2023年度92655.34元;滞纳金加收到检查入户日止(注:2023年6月6日)。原告实缴滞纳金共计950231.3元。经统计,其中属于2023年至2023年度与所得税补缴有关的滞纳金425504.14元,其余部分为524727.16元。原告为认为两被告在审计、鉴证服务中有过错,为索赔滞纳金损失、要求返还服务费而诉至本院。

另查明,被告税务事务所提供的原告(甲方)与其(乙方)在2023年至2023年每年对上一年度税务情况进行鉴证前签订的《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载明:“委托事项: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核对;具体内容及要求: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甲方责任、义务:保证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基于重要性原则…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等,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乙方责任、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乙方有责任在鉴证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属于乙方原因未按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三年约定书中约定的签约时间、完成时间分别为2023年3月3日、同年5月31日,2023年3月10日、同年12月31日,2023年2月27日、同年5月31日,实际作出报告的时间分别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3月16日。被告税务事务所收取原告每年税务鉴证费9000元。

又查明,原告起诉后,又以其公司会计胡某、金某存在失职行为,向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申请仲裁,要求胡某、金某各赔偿其公司滞纳金损失950231.3元。现该两案已中止审理,等待本案诉讼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1.关于诉讼时效。原告少缴税款事实虽发生于2023年至2023年度,但因2023年12月税务行政机关才作出处理决定,如两被告对原告所缴纳的上述期间税款的滞纳金损失负有赔偿责任,从原告知道情况时起算,本案起诉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2.关于会计事务所的被告主体资格。原告诉请两被告赔偿其迟缴税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因会计事务所为原告制作的是财务审计报告,与税收缴纳并无关系,故原告将其作为被告无事实依据。

3.税务事务所的责任问题。被告税务事务所(以下说理部分的被告仅指税务事务所)受原告委托对2023年、2023年至2023年四个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鉴证,并未对2023年度进行税务鉴证,原告因所得税之外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理、处罚,亦与被告的涉税鉴证工作无关。原告起诉时未将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补缴数额所产生的滞纳金加以区分而一并诉请被告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对原告2023年至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的法律责任问题,本案主要的争议即在于被告对原告迟延缴纳漏税产生的滞纳金损失是否负有赔偿责任。

首先,原告在2023年至2023年所得税有漏缴现象,作为税务鉴证机构的被告是否负有责任。1.《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约定了属于被告的原因未按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约定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已按约按时完成鉴证工作,三年中为原告调整税款288万余元,故原告诉请被告赔偿损失缺乏合同依据。2.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涉税鉴证业务是纳税申报过程中法定的前置事项,涉税鉴证业务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对涉税鉴证服务的责任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故原、被告在《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中“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并未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鉴证机构的责任,虽系格式条款,不能确认为无效。3.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载明的事实,税务机关从2023年6月起经过三年六个月的查处,才将原告2023年至2023年度少缴的税款列出明细、汇总出结果,其中有关所得税部分少缴的税款经庭审中核对绝大部分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俗称费用分摊年限问题)”的原因。该部分费用应缴税款的调整,如系简单明确不需详加调查、只通过发票资料即可直接发现,税务机关亦不需化三年多时间才作出结论,被告仅收取9000元/年鉴证费、鉴证时间一般才两个多月,即使未发现上述问题,应当不属于明显过失。不能以税务机关花去三年多时间查清的事实为依据倒追被告的工作责任,亦不宜以税务机关的查处标准衡量被告的鉴证水平和能力。故不能认定被告对原告相关年度所得税的漏缴负有责任。

其次,税务机关责令原告支付补缴税款从应缴之日至检查入户之日的滞纳金,被告对该滞纳金的产生是否负有责任。被告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每年的鉴证工作,与原告交换意见双方无异议后,原告以此作为参考标准交税(如何缴纳最后决定权在于原告),税务机关收税入库时税款种类、数额并未提出异议,被告的鉴证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只要被告未曾与原告合谋过偷漏税款,也没有指使原告逃税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其在正常鉴证工作完成后,对原告被事后复查(相对于主动申报时的初查)中责令补缴的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无义务给予赔偿。因为,税务机关如事后对原告的税收进行查处,何时检查入户、检查的纳税年份、何时作出处理决定、决定追缴的税种、数额、滞纳金计算的起止日期,原告在查处时的态度、补缴税款时间等决定滞纳金产生、数额的因素,被告均不知情亦无法控制,即使被告在鉴证过程中有过失且依合同依法律负有责任,原告要求滞纳金损失全部由被告承担的诉请也是不合理的。在不能认定被告有鉴证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或分担滞纳金损失的请求,本院亦更无理由予以支持。

综上,原告诉请两被告赔偿滞纳金损失950231.3元及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两被告已按服务合同分别为原告完成财务审计和税务鉴证服务,原告诉请返还服务费71000元,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事实发生于2023年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浩博(海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991元,由原告浩博(海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陆卫东

人民陪审员 奚佩娟

人民陪审员 项晓伟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 助理 李 春

书 记 员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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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收入多少算一般纳税人

1去税务局办理发票增加限额(不是增加发票数量),需要带什么?

执照、发票领购本、申请表等,具体请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2公司是销售电脑的,利润也很低,为了提高销售,公司进了一批手机,准备买电脑送手机,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购入的手机计入库存商品,买电脑送手机,手机视同销售。

3当上个月个税已经交了,员工拿到手的钱却是当月的一半,那么下个月拿到手的是当月和上个月的一半,那下个月的个税是怎么扣除的呢?

可以去税局申请更正申报表,并申请退税。

4跨年固定资产发票能入账吗?入账了分录怎么做及纳税调整怎么做?

可以入账,补提以前年度的折旧时,涉及到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替代它。

52023年净资产是负数,其中负债中公司向股东借款有26万,需要把净资产做成正数,如何调整比较合适呢?

如果一定要把亏损调为盈利的话,那把公司向股东借款的26万,当作是股东投入公司的钱,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就是所有者权益而不是负债了。

6老师,我公司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公司偶然得到一项超过50万的业务,比如100万,但根据以往的经营情况,这100万业务纯属偶然,一般都不会超过50万,这样的话我公司是否可以向税局申请不升为一般纳税人?

可以不自觉申请,等税局要求转再转。

7我司是食品制造业,年收入2000万左右,之前政府强制税负率,现不强制了,但进项比销项少很多,如何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率?

尽量想办法拿进项票,每个月可以把收入做少一点,能先做预收账款的情况先做预收账款,下期再确认收入。

8增值税普通发票若货物单位开成一批,发票的清单是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还是其他自制清单?

税控机打印清单。

9客户佣金直接从公司账户打给个人卡号可以吗?

如果是公司之间业务,那要公户对公户,如果是公司对个人,那可以打个人私户。

10普票开票错误,对方已入账不退回,我这边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可以入账的那就入账了,如果不能,那就要对方一定退回重开。

11未确认融资费用是什么科目?新会计准则在负债类,余额在借方,是备抵科目吗?应该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吗?在金蝶里放在资产类的?

是负债类,余额在借方是备抵科目,是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形式上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特征,所以分录形式与“资产类”科目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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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打开电脑桌面的开票系统(航天圆图标,百望方图标)

点开报税管理------月度统计(统计本月开销项发票不含收入和税额)

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抄税)

打开网页----进入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企业进入------我

要办税------发票管理------发票认证查询不含税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再返回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一般纳税人的主表

核对进项/销项发票不含税收入和税额是否对上开票系统和网上认证的数据

注意核对 34 栏数据(本期补交税额)就是交给税局的增值税税款

申报成功主表-------返回开票系统--------报税处理-------远程清卡(完成申报)

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金税设备状态查询-----确定抄税、清卡成功没有

【第15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

在房地产异常火爆的今天,企业出租不动产获取收益是一项非常普遍的商业投资行为。租金的收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企业在确定租金收取方式的时候,一般出于现金流的考虑,可能并未从税务角度进行筹划。实际上,不同收租方式对企业的税负是有影响的。

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详细解说一下不同收租方式下的税负差异。

案例:某企业为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出租了一套房产,约定每月租金10万元,全年租金120万元。现在有两种收租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120万元,第二种是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两种收租方式下分别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5%,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原则如下:

(1)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生出租行为且收讫款项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没有收讫款项,在发生出租行为且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

因此,选择在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20万,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需缴纳增值税=120/1.05*0.05=5.71万元。

如果该企业选择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则纳税义务时间为每月收取租金的当天,由于每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选择按月收取租金比一次性收取租金节省增值税5.71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未超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选择分期收取租金税负更轻。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测算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且是按月/按季未超过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超出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收租方式下增值税的税负并无区别,只是纳税义务时间有所不同。

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需要考虑税负的差异,还需要考虑纳税时点,现金流的影响。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四条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有些财务人员认为该政策同样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进行分摊处理了,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该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如果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能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来确定是否超出免征额。

企业出租不动产,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缴纳其他一系列税种,包括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具体各项税种如何计算,小编列了一个表格:

税种

计算方法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适用9%,简易计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城建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税率分别为7%、5%、1%。

附加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企业所得税

收入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则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出租不动产的面积乘以定额税率计算

印花税

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注意,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2023年疫情期间,很多地区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有发布减免优惠,大家可留意当地政策。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

【第16篇】一般纳税人砂石料税率

作为基建大国,我国的基建技术,规模,速度,质量等在世界各地都有着不错的名号。伴随着基建的发展,各地对于原材料的需求也是逐渐增加;例:沙子,石头,水泥等,这里统称砂石贸易。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如果只靠批条上允许开采的数额是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这时候就会有一些小规模的个体或者个人出售原材料,但是很少会开具进项成本票出来,在本就达到13%个点的增值税税点,且在缺进项成本票的情况下,直接导致增值税税负压力加重。对于这点,g j也推出了简易征收的政策,但砂石行业情况比较复杂,对于想要简易征收的企业要求很严格,很多企业达不到简易征收的条件。这类企业就可以考虑一下,为了地方发展税收政策放宽的地区。

地方为了发展,在地方的税收园区放宽了审查的条件。但是也有限制,每年营业额不能超过3800万;且企业的业务必须是真实的。整体下来的综合税率在5.4%。包含增值税3%,附加税0.36%,企业所得税1%,分红税1%,印花税0.03%。

3800万的限额对于砂石行业来说,不算多;很多企业就超过了这个界限。对于超过这个限制的企业申请不了简易征收,就需要做其他的筹划了。有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会给予税收奖励。奖励的比例是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其他的上缴g j)。增值税当月纳税,次月就下发。企业所得税因为是季度申报纳税,所以是季度下发。奖励下发的时间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关键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现金流。

例:一家砂石贸易有限公司,每年的增税收纳税额为3000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为2000万。(假设按最高80%进行奖励,税收奖励能节省多少税收)

增值税:3000*50*80%=1200万

企业所得税:2000*40*80%=640万

合计:1200+640=1840万

总结:选择对于企业最有利的应税方案才是正循环。对于现在很多的低税率的园区各位看官要想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奖励下发的时间是否稳定,政策的持续性是否稳定;这两点相信才是各位看官最在乎的,最应该在乎的。

《一般纳税人报税(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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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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