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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有利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7

【导语】依法纳税有利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依法纳税有利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依法纳税有利于(16篇)

【第1篇】依法纳税有利于

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wu yi fan)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严肃查处,体现国家打击偷逃税行为决心

自2023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来,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下大力气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税务部门曝光了一批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偷逃税案件,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在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对涉税违法的明星艺人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任何心存侥幸胆敢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只要触碰税收法律法规“红线”,都必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

业内专家学者认为,在这一大背景下,吴亦凡(wu yi fan)依然顶风作案,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税务部门对吴亦凡(wu yi fan)案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国家对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决心,有利于维护税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

处罚结果体现依法依规、过罚相当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吴亦凡(wu yi fan)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其2023年和2023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尽管其利用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但仍被查处。这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款安全,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本案行政处罚结果来看,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和过罚相当的一贯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吴亦凡(wu yi fan)案中,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顶格”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促进影视行业长远规范发展

专家表示,明星光环不是“护身符”,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拿着高额的薪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吴亦凡(wu yi fan)案件的曝光,对明星艺人而言,无疑又是一次深刻而鲜活的普法教育,提醒明星艺人对法律心存敬畏,谨记不能逾越偷逃税的“红线”,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小失大,断送演艺生涯。

汤继强表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持续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必将有力促进影视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来源:新华社

【第2篇】依法诚信纳税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民乐县税务局将依法诚信纳税作为税收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把诚信征税和诚信纳税作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诚信氛围。立足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横幅、放置展板、设立涉税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宣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信用管理、激励惩戒措施典型案例、“黑名单”以及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等相关内容。宣传过程中,税务干部详细讲解税务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及“黑名单”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增强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新诚信征税载体,扩大宣传效应。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微信群、税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重点宣传纳税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信用修复、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及激励惩戒措施等内容。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了税务机关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让纳税人清楚认识到纳税失信、列入“黑名单'带来的后果。

着眼营造最佳税收营商环境。组建税收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和专家讲师团,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税收普法,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税收普法共治格局。面对面解答纳税人纳税信用等方面问题,完善纳税信用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级使用范围,让企业切身享受依法纳税红利,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加强失信惩戒,提高企业纳税遵从。

总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永远在路上,民乐县税务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使诚信征税和诚信纳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用务实重干的责任担当擦亮诚信纳税的税务金字招牌。

作者:李红梅

【第3篇】公民依法纳税

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某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其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6.43亿元,其它少交税款0.6亿元。依法对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近年来,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网络主播收入也越来越高,许多网络大v单场带货交易额甚至高达千万元,自身发展本无可厚非,毕竟大家都想着挣钱,而且挣钱也并不容易,但是当你挣到钱了,符合国家法定纳税的额度时,就应该主动纳税,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对公民依法纳税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你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额度时,就应该主动纳税,你非但不主动纳税,还要故意隐匿收入,这在主观上就明显存在故意偷逃税,根据官方通报的数据可以看到,一个人的收入已经是非常非常高的了,可以说是许多人几辈子也挣不到的这么多钱。有了这么多的钱不想着给国家纳税,却想写如何偷逃税,其行为实在让人大跌眼镜。究竟挣多少才能满足。这次的税务处罚也为更多的有偷逃税的人群提个醒,尤其是收入比较高符合纳税条件的,要承担与你的收入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也希望这部分人群都能够积极履行依法纳税义务。

【第4篇】依法纳税作文

最近,当地税务部门大张旗鼓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几个正在念初中的孩子带回来一大叠宣传资料,愁眉苦脸地向我抱怨半文不白、枯燥无味。我接过来一看,发现果然是通篇大道理、满纸专业术语,不把小屁孩、门外汉搞晕弄糊涂才怪。

我说孩子们,其实税收并没有那么玄乎复杂,你们来看这个“税”字,它的左偏旁是“禾”,也就是农副产品、劳动成果的意思;它的右偏旁是“兑”,也就是兑换、兑现的意思。我们拿出自己的一部分劳动所得交给政府,就是“依法纳税尽义务”;政府把这些零星税款集中起来为我们办大事,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这些年来,这个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兑换、兑现不折不扣,正可谓实惠看得见、摸得着。比如自2006年起,延续了几千年的农村税费、“皇粮国税”被一下子全部取消,因此,严格说来,这个“税”字都得改写了。

不仅如此,政府还给我们农民弱势群体提供各种照顾、发放各种补贴,多亏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我们这样的特困家庭才得以提前住上宽敞明亮的“小洋楼”;多亏了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你们才得以健康成长,不至于失学、外出打工;多亏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去年你们二姑妈才得以转危为安,逃过良性肿瘤、大腿骨折两次劫难。所有这些前所未有的大动作、大手笔,没有强大的财力支撑根本无法实现,因此,严格说来,这个“税收”名词也得改改,因为它只强化了政府所收的一面,淡化了纳税人所得的另一面。

你们再来看这个“兑”字,它的左边加个“讠”、“忄”就是“说”、“悦”,加个“钅”、“虫”则成“锐”、“蜕”。也就是说,税务工作者向纳税人收税要靠嘴巴说服教育,用心服务则皆大欢悦,动用武力必然制造尖锐矛盾。如果出现了蛀虫、贪污浪费,税款不能量入为出,用于国计民生,那就意味着这个人民政府、人民公仆已经蜕化变质。

孩子们听我一席谈,忍不住哈哈大笑,都说哪有你这么上“税课”的,望文生义,牵强附会!但最后又不得不承认,还是我的土法蛮理管用,别开生面,浅显易懂。 (作者系江西省瑞金市平安巷92号 刘小连)

【第5篇】依法纳税的手抄报

税宣志愿行

春风飘茶香

税法润童心

……

4月下旬已至,税宣热度不减

进校园、访企业

潮州税务部门用一个个

暖人心、惠企业的举措

掀起了税收宣传月的又一个高潮

税月春风暖千企

税月春风飘茶香,潮安区税务局“税务青年助企团”深入广东天池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特色税收宣传,助力茶叶生产企业紧抓春茶采摘旺季,让茶香进万家,飘万里。

在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区税务局的青年骨干们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近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的开展,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宣传辅导,助力企业谋发展、添活力。

税收故事润童心

湘桥区税务局在昌黎路小学举办以“学做诚信纳税小潮人 一起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的校园手抄报比赛活动,让税收理念和税收知识走向校园,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税务干部还向同学们介绍宣传了税务部门的绩效文化,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在童心中种下“干多干好干出彩”的种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枫溪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大门口举办青少年税收绘画展,以青少年独特而富有想象力的视角诠释税收与生活、税收与环境息息相关等内容,一幅幅色彩鲜艳、童趣十足的绘画吸引了前来办税的纳税人驻足围观。活动现场还通过设立咨询摊位、派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实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密切关心的税费问题,面对面宣传与纳税人缴费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和纳税服务新举措。

春风税务志愿行

饶平县税务局探索“志愿”+“税宣”服务新模式,以“饶税e”品牌为基础打造移动税务志愿者团队,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设置“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咨询站点,为纳税人缴费人解答税费疑惑、宣传税法知识。活动现场,税务干部通过亲身操作手机“粤税通”掌上小程序,介绍线上缴费的各个步骤,切实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到“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第6篇】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青岛高新区税务局根据第二批事项清单,以推行签订《告知承诺书》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提升精准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设计制作《告知承诺书》。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青岛高新区税务局自行设计制作《“首违不罚”行为告知承诺书》。在《告知承诺书》上,执法人员对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书面告知其违法事实,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并告知当事人再次违反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综合检验实施效果。1月10日,一户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政策条件,该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在对该纳税人进行充分教育、引导后,纳税人签订了《告知承诺书》,并表示:“‘首违不罚’制度通过这种形式书面告知,非常人性化,我今后将按期申报,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

常态化推进制度落实。青岛高新区税务局通过签订《告知承诺书》,深入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错误,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营造严格而不失温度的税务执法氛围。通过常态化教育、引导,推进深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严格执法有力度”。

记者:李岳锋 通讯员:刘梦竹

【第7篇】依法纳税儿歌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激发孩子们对税收知识的兴趣,从小树立依法纳税的良好意识,对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顺义区税务局以漫画+儿歌的形式,自创税收宣传读本,以主人公“小米粒儿”的视角深入浅出地讲解税法知识,欢迎各位大朋友、小朋友一起来看呦!

【第8篇】依法纳税的好处

“我们尝到了诚信纳税的甜头,仅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惠就达2700多万元。”谈起依法诚信纳税的好处,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牛保民难掩喜悦之情。

位于洛南县卫东工业集中区的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是陕西省生态环境治理类重点建设项目、商洛市高质量发展九个成长型重大产业项目之一,也是目前西北地区唯一一家有色金属循环利用全产业链项目。主要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废旧线缆、工业废渣铜提纯等业务。项目于2023年3月启建,2023年11月一期项目建成。目前,二期项目正扎实推进。

“作为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我们深知诚信是企业赖以发展的基石,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使诚信守法成为企业的‘绿色通行证’和‘金字招牌’。”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法人邵文文对上门送服务解难题的税务人员说。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洛南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守信激励措施运用,推动税收征管服务更加精准科学,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使守信企业在税收优惠、融资授信、出口退税、纳税服务等方面享受更多的优先和便利,助力企业“增信减负”,让企业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由于良好的纳税信用,我们还方便快捷地享受了销售黄金免征增值税140多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60多万元、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75%扣除优惠400多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牛保民告诉税务人员:“以前,我们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资金抵押和担保,门槛高,融资成本也高。现在可好了,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相结合,通过“税银互动”,以“信”换“贷”,不用抵押、担保先后获得了8500万元的贷款资金,融资成本也降低了,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增强了我们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底气和信心。”

洛南县税务局负责人刘锋:“税务部门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税务部门很好地贯彻了相关部署要求,促进了市场主体的不断发展壮大和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依法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建设‘信用洛南’,构建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 何崇华 记者叶瑛)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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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依法纳税承诺函

新年礼包:多项利好政策出台

2023年01月0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编者按 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等个税优惠,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失信主体信息公布两部管理办法,明确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有关事项……记者细数发现,仅2023年12月30日~31日这两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给纳税人送去新年政策礼包。本期b2版、b3版就这些新政策为读者划重点,供读者参考。

修订两个管理办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明确和修订了两个管理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

据了解,两个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为了切实强化权利保障、严格约束执法行为、着重解决实际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原《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部分内容。

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表述;增加对失信主体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的相关规定;增加确定失信主体和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时限规定,以及不予公开失信主体的情形;进一步规范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信息;明确规定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条件,以及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应提交的材料等。(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

需要注意的是,在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方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六条把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以上。同时,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这些修订的细节,体现了该办法警示高于惩戒的意义。

在确定失信主体和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时限方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税务机关在相关期限届满或者相关文书生效后30日内制作失信主体确定文书;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在失信主体确定文书送达后的次月15日内,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如果相关主体申请提前停止公布,还需要关注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资料等细节。为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塑良好信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符合三类条件的失信主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包括:(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二)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

相对应地,第一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第二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第三类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材料。

另一方面,为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修改了《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权益性审核;规定权益性审核的具体事项和处理方式;明确备案审查包括权益性审核并细化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等内容。(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

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增值税规定

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明确,2023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干部李欣,常年关注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涉税问题。他告诉记者,40号公告出台,将有利于解决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此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虚开发票等。

此前,本报记者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过专题报道(具体内容可详见文末二维码),探究发现,实际操作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难以在采购环节获取增值税发票,形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税务合规意愿较强的企业为了避免出现税务风险,选择放弃抵扣进项税额;而一些真实发生再生资源利用业务的企业,为了取得发票以抵扣进项税额,往往虚构和虚增物流成本、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

而40号公告提出的符合条件的主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可以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松绑”。符合条件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报废机动车回收以及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这三类主体享受优惠均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为: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与此同时,40号公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李欣提醒,相关主体应该准确建账、制定内部财税规范,并充分关注40号公告第三条所列示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目录条件、纳税信用等。

政策明确——独资合伙企业适用查账征收计征个税

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明确,2023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李赢介绍,在纳税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个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缴纳方面,适用查账征收的独资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适用时间方面,41号公告第二条强调,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雅丽提示,如果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应当在2023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41号公告发布后,中翰税务集团合伙人王骏在朋友圈里转发感慨道。他的表态初看可能有些“夸张”,殊不知也是合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心里话。

记者发现,41号公告被一些所谓的“专家”利用,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耸人听闻的观点:“新年第一个法令,取消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原来的核定征收制度,1000万元收入核定为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按照45%的税率,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5万元。新规定取消核定征收,1000万元收入按照3%缴纳增值税,剩下970万元按照45%税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36万元。一个规定变化,相差10倍。”

针对这一观点,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反驳道,对于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税目适用的均为“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也均为5%~35%超额累进税率。核定征收的方式只是税务机关对不具备建账能力的小型独资合伙企业,通过简便征收模式对其成本占比进行“核定”,从而确认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换言之,上例中实际上是税务机关针对特定业务取得1000万元的收入,“核定”其对应的成本为900万元,差额100万元作为其个人所得税中经营税目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累进税率的最高档税率35%,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按照41号公告的要求,上例中的独资合伙企业适用查账征收后,其成本如果无法达到900万元,则可能面临个人所得税税负增加的情况,而非上例中简单粗暴的“税负相差10倍”的逻辑。

税务专家庄粉荣也表示,41号公告只是明确了独资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可以适用核定征收的方法。“查账征收是税务管理的基本模式,对于纳税人来说十分公平。”庄粉荣说,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按实际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符合法理的。此次41号公告只是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要求,没有什么变化,更不存在什么“变局”。

孔令文还告诉记者,独资合伙企业的非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即企业正常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并没有被绝对禁止,只是41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核定征收方式的具体适用范围。换言之,41号公告与核定征收这种征管方式是否存续并无直接关联,请纳税人切勿被网上言论所影响。

【第10篇】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强化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南阳市卧龙区税务局紧紧围绕“诚信兴商、依法纳税”活动主题,全面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大力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

一是开展“诚信兴商、依法纳税”进社区活动。区局组建志愿服务队下沉社区铺开宣传,到卧龙岗街道办中达社区,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向路过群众宣传诚信纳税,深入沿街商铺和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扩宽了诚信兴商活动覆盖面,助力构建文明诚信社会风尚。

二是对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开展走访工作。结合网格化大走访工作,筛选辖区内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重点辅导此类企业关注纳税信用,宣传纳税信用管理政策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并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对于符合修复纳税信用条件的企业线上线下双效联动,辅导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线上环节加速审批,让纳税人了解纳税信用,善用纳税信用,爱惜纳税信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三是召开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加强和规范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服务,通过开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聚焦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问题,特别是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从事违规违法行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全力推进“诚信兴商”纳税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是多渠道持续做好诚信纳税宣传。以办税服务厅和社区为主阵地,在大厅公告栏、钉钉“豫税通”、门户网站、税企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化纳税人缴费人对“诚信纳税”的认识,大力弘扬“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理念,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诚信守信、依法纳税意识。

(陈莉)

【第11篇】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亦有部分员工为“提高收入”,而向用人单位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为避免事后发生纠纷,双方往往会签订《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或类似的免责声明。然而,双方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真的有效吗?海淀法院的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对此问题作出解答。

签订承诺书后,员工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小李于2023年8月入职某运输公司,任行政助理,商定每月工资4000元。入职时,小李称自己是外地农业户口,无需在北京缴纳社保,要求公司酌情增加工资至4500元,公司接受该方案。后双方签订承诺书,小李承诺“因本人为外埠农业户口,自愿申请不参保北京社会保险,自行承担未交纳社会保险的相应后果,承诺不因此向公司主张权益”。故而,在职期间运输公司未为小李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12月,小李以运输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书面提出离职。后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运输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运输公司认为小李是自愿放弃社保,现在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小李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法院审理后判决运输公司应向小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

本案中,运输公司客观上未依法为小李缴纳社会保险,小李也确实以此为由提出离职。虽双方签订承诺书,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该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放弃而免除。换言之,运输公司与小李间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小李要求运输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签订承诺书后

员工能否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小张毕业后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编程工作,商定每月工资6000元。入职时,科技公司表示公司处于创业期,希望与员工共同成长进步,为彰显“合伙人”身份,公司推行的是按月“分红”的薪资制度,员工没有社会保险,但公司会为员工购买高端医疗保险且不久的将来公司会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原始股。因此,双方签署承诺书,小张承诺公司无需为自己交纳社会保险。2023年9月,小张发现公司迟迟未能兑现“购买高端医疗保险”的承诺。考虑到社保交纳情况对于在京购房、购车的影响,小张计划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科技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但小张被告知,这应该去找行政部门。后小张向社保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科技公司补交社会保险。小张按照要求填写了《社会保险稽核接待投诉登记表》,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的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不久后,科技公司为小张补缴了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法官说法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因此,有“补缴社会保险”需求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咨询,依法投诉、申请社保稽核。

再需要明确的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本案中,科技公司不仅要为小张补缴社会保险,还需依法交纳滞纳金,如科技公司拒不补缴的,还将面临行政罚款。

公司能否以曾签署承诺书为由

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小高是某咨询公司员工,入职时小高曾与咨询公司签订承诺书,载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在京社保,无需公司交纳在职期间社会保险。承诺不就社保问题追究公司的各项法律责任”。2023年,小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但离职后不久,小高就针对社保问题向社保部门进行了投诉。经稽核,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咨询公司为小高补缴在职期间社会保险,并向咨询公司按日加收滞纳金合计42509.1元。后,咨询公司以小高侵害公司财产权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小高赔偿损失42509.1元。咨询公司认为,小高自愿放弃交纳社会保险,而后反言申请社保稽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小高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咨询公司要求小高赔偿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咨询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其一、不存在侵权行为。小高向社保部门投诉的行为,其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中所规定的“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因此,小高的投诉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其二、不存在损失。争议所涉42 509.1元不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是咨询公司因其违法行为(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而被社保行政部门扣缴的滞纳金。那么,咨询公司能否向小高主张违约责任呢?考虑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双方私下的约定或者承诺进行变更、放弃,小高与咨询公司签订的承诺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咨询公司即使起诉要求小高承担违约责任,也很难得到支持。

依社会保险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会保险的征收与缴纳属于公法范畴,用人单位依法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系国家法律的强制要求,不因劳动者自愿放弃或主动放弃而免除。换言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属于无效协议。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即使劳动者签署了承诺书,也将面临如下几大风险:其一、劳动者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时,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其二、劳动者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时,用人单位需依法补缴社会保险并被加收滞纳金。其三、如劳动者在职期间突发疾病或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还需要参照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2篇】依法纳税承诺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明确,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此背景下,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尤其是高净值人士,今后应对个人纳税信用高度重视,注意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cfp 图

提醒1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以下简称《通知》)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守信纳税人将获得更大便利和更多机会,严重失信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因此,广大纳税人特别是高净值人士,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细处着手,努力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通知》规定,要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纳税人作出守信承诺的前提是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志钢说。

安永税务部人力资本服务合伙人糜懿全分析,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在个人信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是税务机关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回归到纳税人的具体体现。通览《通知》全文,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政府希望通过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那么,自然人纳税人需要梳理哪些涉税信息?糜懿全建议,纳税人可以按照两个部分来梳理:需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信息和自行申报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糜懿全分析,纳税人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探亲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等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元年的新亮点,也是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德勤人力资源全球服务组及私人客户服务北方区主管合伙人王欢说。具体来说,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6个项目,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相应扣除板块后,系统会自动提示。以住房租金为例,填报前,纳税人需要提前准备住房租赁信息(合同编码、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工作城市信息(市一级主要工作城市)以及扣缴义务人信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

王欢提醒,目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要将相关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因此,纳税人更需特别关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纳税申报的准确度和合规度。朱志钢说,纳税人自行申报部分,可以根据申报表格的要求,确定需要填报的信息。例如,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提醒2避免产生违法违规记录

《通知》明确,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机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糜懿全认为,自然人纳税人要避免被惩戒,最重要的是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从实务看,自然人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中,相对比较容易产生申报不合规记录。

具体来说,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然人纳税人可能会忽视申报的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如果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能产生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王欢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很可能对个人名誉、生产生活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因违规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济南某耐磨生产企业的几名高管被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出行;因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向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被追缴税款3.8亿元;因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存在偷税行为,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

提醒3高净值人士更需要关注

相较于收入来源单一的自然人纳税人,高净值人士的收入组成和资产分布更具多样性,税务情况相对复杂。被税务机关列为严重失信的当事人,可能面临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约束和惩罚措施。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如果因纳税诚信问题被处罚,将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信誉。

基于此,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关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合规性。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准确履行对应的纳税申报义务。例如,对于综合所得类型多样化或以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报酬为主要收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要求;对于以合伙人身份进行相关基金投资的个人或以工作室形式开展相关经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对于从境外取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的个人,需关注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的自行申报等。

值得注意的是,高净值人士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同时进行若干项纳税申报。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及时梳理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税务现状,厘清税务申报要求,并适时寻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以从容应对较为复杂的税务合规要求。同时,高净值人士还需密切关注失信修复机制的建立和进展,以及时修复因非主观因素所导致的失信事实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9月6日b2版

原标题: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细处着手,保持良好纳税信用记录

本报记者 阚歆旸 实习记者 李明炫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3篇】依法纳税手抄报

'税收可以用来修公路、建大桥,方便我们出行。''税收可以给解放军叔叔买飞机、大炮、坦克,保卫我们的国家!''税收可以用来建学校,让同学们有地方学习知识。'近日,顺义区杨镇中心小学迎来了一堂生动的税法课,该校200余名小同学在税务大哥哥、大姐姐的引导下,快乐的学习着税收知识,培养着诚信纳税意识,争做光荣的'小小税收宣传员'。

课堂上,顺义区国税局、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税收知识,从'税'是由'禾'与'兑'两个字组成,引申到税收的定义、税收的作用、税收的历史,让同学们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增进对税收的了解和认识。

同时,同学们也认真聆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对税收知识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纷纷表示要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将学到的税收知识讲解给爸爸妈妈,带动全家遵守税法。

课后,小同学们在税务干部和老师的共同指导下拿起画笔,以图文的形式制作了200余份手抄报,描绘心中'税收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画面,展现遵守税法、诚信纳税的坚定决心与信念。

顺义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青少年之中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的诚信纳税意识是我们的责任,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做好税收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让孩子们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让诚信纳税的新芽植根于孩子们的心里,进而影响、带动整个家庭,让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花朵在全社会美丽绽放。'

(供稿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地税局)

【第14篇】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对于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资料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经常遇到,供应商用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作为纳税的证明材料。社保交费证明有的提供的不全面,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俗称五险)的一种或几种。

现行中国税制将税收分为五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与大多数经营性法人单位比较密切的是流转税和所得税。最普遍的则是流转税中的增值税及其附加、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股实行预征、年底汇算清缴。

社保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俗称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部分企业还有企业年金。五险作为强制性的必须交纳的,工程造价上称之为规费。

一般来说,法律法规的规定比较宏观,不会规定具体的内容。因此为避免歧义,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具体规定纳税证明材料应提供至开标日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证明材料(免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开标日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材料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交费证明材料。

【第15篇】企业依法纳税的意义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但是在我国存在一种这样的现象,那就是不少民营企业家赚到了钱,你让他投入新的项目赚更多的钱他原意,让他花费巨额费用做广告为企业宣传造势他也愿意,甚至让他慷慨解囊捐助款项搞慈善事业他也没有意见。但是让他依法纳税,他算来算去总觉得没有得到及时和现实的回报,因此就像“割肉”一样难受,很不情愿。为此,他们总是怀着侥幸的心理,不遗余力的想办法偷税漏税,这无疑是与国家为敌,与国家法律为敌,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薇娅,原名黄薇,被大家所熟知的身份是某宝头部主播,实际为多家企业的法人和持股人。薇娅从2003年以6000元启动资金在北京批发市场开服装店,后来辗转于西安、广州等城市,直到2023年遇到最大转机——入驻淘宝直播,创造了一个个电商直播界的神话。2023年,薇娅的年成交额已超过300亿元,牢牢霸占着“带货女王”的宝座。2023年中国福布斯富人榜出炉,薇娅与丈夫董海锋以90亿元人民币的身家跻身前500名,罕见的与“风投女王”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并列。在这个直播盛行的时代,“薇娅”这个符号,代表的早已不是一位带货主播,而是一整个超乎常人想象的庞大电商王国。

就是这样一个当代的直播女王,却因偷税漏税跌下了神坛。2023年至2023年期间,薇娅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一系列行为,共计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2023年12月,薇娅被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上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41亿元。随后,其微博、抖音号、淘宝直播间、快手、小红书等平台账号相继被封,薇娅的直播神话也就此划上了句号。

近几年,像薇娅一样因偷税漏税被处罚的明星、主播、企业家数不胜数。虽然我国一再加大危害税收征管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在他们眼里,纳税是一笔巨大损失而不是应尽的基本义务。他们更倾向于隐匿收入夸大成本,而达到不缴税和少缴税的目的。

以薇娅为例,她是将直播带货收入、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收入转变为生产经营所得,具体做法是通过成立上海贺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和上海独苏等多家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去接收业务,一般这种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洼地的园区,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按理说如果是真实业务这种做法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薇娅人在杭州,公司却在上海,也没有人员和团队,是一个为了开票的空壳公司。而且,贺蔚公司是2023年1月15日注册的,而被罚业务发生在2023年—2023年,也就是说是先发生的业务,后通过注册个独公司,虚构业务重新签合同过账来进行补救。

追求利润是一个企业的目标,依法纳税是一个企业的义务,那么到底需要怎么做,企业才能做到保证利润和合法纳税的两全其美呢?

聪明的老板和企业财务人员通常会通过享受一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税收扶持政策,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负。比如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但这些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的,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而大部分企业都不符合相关条件。那除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外,还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合法避税呢?

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希望可以给企业管理者提供借鉴。

(一)价格转让法。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通常是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获取更多利润和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为确保企业集团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二)成本调整法。通过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成本,减少利润,以达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但须注意,合理的成本和费用的调整和摊销,应根据现行税法、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做的一些“筹划”,不是违法乱摊成本、乱挤费用。

(三)地址选择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税收方面享有诸多优惠。优惠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诱导人才、资本和技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流向这些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立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造成了国内不同区域间的税收差距,为企业进行合理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

虽然避税会给企业节省一定的资金,但是如果不规范操作,也有可能会使企业走上刑事犯罪的道路,因此企业在实现依法纳税、合理避税的同时,应注意正确把握和理解税收实质、熟知税法,善于学习税法,自觉维护税法原则以及选择积极合理的会计政策避税,为企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第16篇】依法纳税证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建议的应答方法:

1、提供如下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诺如下:

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果我单位未如实披露和说明情况,一经发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授权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2、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物件。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收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税款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其他亦然。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需要在投标人所属市(县)国税局网站下载(截屏)相关免税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税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缴纳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款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需要投标人提供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免缴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缴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税种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的,为纳税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依法纳税有利于(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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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依法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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