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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56

【导语】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16篇)

【第1篇】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

零税率,免税,免,减税,不征税...这些都不一样!

零增值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法定税率。纳税人销售零税率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但是因为税率为零,纳税人没有纳税义务。

但是,零税率≠免税!

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无形资产的纳税人有纳税义务,也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表现为取得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后,将纳税人在各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进行退税的形式。

主要是指规定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除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出口前的产品和应税劳务进行增值税退税,使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在出口时完全免除增值税,从而作为免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免赔额、退税。

当然,纳税人销售零税率的商品或服务、无形资产,只能免税,不能抵扣,不能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退税。

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服务实行零税率,这不是税收优惠,而是一种法定的税收行为。开票时,税率可选择为“0%”。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无形资产,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但由于国家政策支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收入不允许抵扣,不予退还(一般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

与增值税零税率不同,增值税免税规定纳税人免除纳税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商品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具体表现就是不交税,不津贴,不退税。纳税人开具免税商品和服务销售发票时,在设置商品编码和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的“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进一步选择“免税”。

1.增值税免税发票

以金税板块为例:进销存过程中,添加商品编码时,“享受优惠政策”一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一栏选择“免”,“税率栏”自动跳转到“免”;

实际发票示例如下:(注意“税率”栏不是“0%”)

注意:严格来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开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18个免税项目总结如下:

2.涉税风险

免税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税法对优惠内容有明确规定。

但在实践中,财务人员最容易出现失误,造成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没有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总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之和÷当月全部销售额和营业额之和。

注:严格来说,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选择“0%”税率是错误的。

增值税不征税

纳税人的收入不全是增值税应税收入。

比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保险赔偿金等不是增值税应税收入,而是增值税非应税收入。

增值税免税是指一种应税行为,需缴纳增值税。但销售金额达到国家免税额度的,不征收增值税(一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免税和免有什么区别?

1.具体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开具发票时注明“免税”。

2.免税是指应税所得符合免税条件时免征增值税,开具发票时应注明税率。

比如我们一直在说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就是说增值税免税政策。

【第2篇】外贸企业出口免税收入

1、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2、市场采购贸易跟一般贸有什么区别?我认为主要是两个:一个是票、一个是税。fp:市场采购贸易下:出口主体无需进项fp,直接免税出口,而一般贸易项下,需要企业获得进项fp,做出口退税。税务:市场采购贸易下:由于出口主体是外贸商户,可以理解成个体户,所以税务上只需要缴纳一个个人所得税,个税按照应税所得率5%核定征收,且税率极低,稍后举例说明。而一般贸易项下:增值税、所得税等等,老板想从公司体现还得交分红税,税的压力较大。比如一个外贸商户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500万人民币,那么应缴纳税计算如下:500万*5%=25万(核定税率,得出500万销售额的利润是25万)25万*20%=5万(25万对应个税税率是20%)5万-速算扣除1.05万=3.95万。总结: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一年出口500万人民币,最终只需要缴纳4万不到的个税,其他的496万都是完税后的合法收入。因此税负非常低。3、为什么不走买单出口?我认为市场采购贸易就可以看作是对买单出口的政策合规,因为买单出口你解决不了收汇问题,同时这些买单公司甚至还可能去配fp做退税;那市场采购贸易项下,你可以直接开立外贸商户的对公外币账户用于收汇,货汇匹配,合法合规。4、总结:市场采购贸易并不能完全取代一般贸易,但是他作为一个外贸新业态正在被国家大力支持,他作为一般贸易的一个补充,能很好的弥补出口企业在fp、收汇、税务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去选择适应的出口方式。

【第3篇】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做账

2023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告一段落了。在对非营利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时发现,有不少纳税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政策理解上存在一定误解,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讲讲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那些常见误区。

误区一:登记为非营利组织就可以申请免税资格了?

答:不一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八个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才可以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误区二:申请免税资格后就不用缴税了?

答:不一定,非营利组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免税收入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误区三:免税资格每年都需要申请吗?

答: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4篇】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得税处理

导读: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在交税时我们大家可以先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再贷现金,计提时可以先借所得税再贷应交税金来处理,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的阅读。

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

银行利息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如下:

1、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现金

计提时

借:所得税(如果是当年度的)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呀?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

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

【第5篇】香港公司从内地取得的收入可以豁免税收

香港地处亚洲一隅,地域狭小,缺乏可供开发的自然资源,却能够在上世纪中后期创造出令人惊艳的经济发展成果,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而这一经济发展成果,与香港实行的离岸经济发展政策密不可分。而离岸经济的核心,就是对离岸经营所得的收入免征税收。作为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支出的优惠政策,不少在香港注册了公司的内地客户对这一政策十分感兴趣。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详细介绍,香港公司申请离岸经营税收豁免的条件。

香港为吸引国际资本落户香港,制定了大量卓有成效且适宜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和法规构成了香港这一世界知名离岸金融中心的基础,也让全球客商对香港的优异从商环境趋之若鹜。而香港离岸经济的核心“本地来源税制”更成为香港吸引世界资本的核心政策。但想要获得香港的离岸经营税收豁免,仍需要满足相应条件,主要为以下几项:

1、在香港外的地方进行采购、销售活动(包含获取订单、洽谈和签订合同或订单);

2、在香港没有任何办事机构;

3、没有在香港接收、发出、审核和处理供应商或客户的商业订单,或经香港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批准后,才能在香港接收、发出、处理订单;

4、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公司(包括香港人士);

5、商品不在香港确定价格、公司决策不在香港做出,没有在香港寻找供应商或客户,没有在香港聘用员工;

6、没有在香港市场进行市场推广(包括广告,销售等宣传活动);

7、没有在香港设立仓库或储存货物;

8、如果要在香港收付货款,必须经过香港以外的管理人员批准,才能进行,即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均不在香港进行;

9、商品和货物的质量监控不在香港进行;

10、提出税收豁免的香港公司,必须能够提供完整文件,以证明上述所有条件。

同时,由于现代商业的发展,香港公司业务和商业行为可能涉及各大市场,也难免会牵涉到香港市场。因此通惠管理顾问建议想要申请离岸经营免税的香港公司,最好在开始营业之初就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商业凭证,并在第一个税收年度就申请离岸经营税收豁免。依照香港税务局发布的资料显示,香港税务局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一旦确定,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变更,因此在获得香港税务局的离岸经营免税权后,香港公司在之后约7年时间内,不会再被香港税务局进行离岸经营核查,但香港公司仍需要妥善保存所有经营账目资料,并且仍需要依照香港税务局的要求,按时进行公司税务申报工作。

由此可见,香港公司想要申请离岸经营税收豁免,需要满足较多条件,并且申请过程耗时较长,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代为办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通惠管理顾问版权所有,如需引用请注明出处,通惠管理顾问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第6篇】去年免税收入申报错误

第一步打开个税app,找到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

第二步选择申报年度

第三步选择填报方式(我们以推荐的方式介绍)

第四步如果存在两处及以上任职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汇算地

第五步选择收入模块的相关项目进行新增,填上你实际的收入就可以了。

第六步仔细核对修改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

第七步认真核对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

第八步点击申请退税,如果感觉前面填错了可以点击放弃退税,放弃退税后仍可重新发起退税申请流程。

第九步添加选择退税的银行卡,银行卡建议填报本人在中国境内是开立的l类银行账户。

第十步操作完成后等待退款到账就可以了,可以在个税app上随时查询退税进度,流程结束后,到银行卡查询资金是否到账。

【第7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当前形势下,国家和社会都在大力鼓励各企业加快恢复与发展,当然也有国家出台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因此下面就来向纳税人一一介绍九类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情况,供大家参考。

1、国债利息收入可免征

所谓的利息收入,就是企业通过国家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而获得的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企业从发行人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人获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部免除企业所得税。

企业债券到期前转让的国债,或从非发行人投资购买的国债,按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免征

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不包括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流通不够12个月的投资收益。

3、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免征。

4、满足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免征

满足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范围具体如下: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益;

除政策规定的要求的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益,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益;

依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要求缴纳的会员费;

不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他收入。

5、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可免征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盈利,包含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盈利、股本股利、红利盈利、债券利息收入等,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针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所得之所得,暂不征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盈利,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所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可免征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之后全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应收利息,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7、有关于2023年北京冬奥会收入可免征

对国际奥委会在北京2023年冬奥会上获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按规定中国奥委会在北京冬奥组委分期付款中取得的收入、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

免除国际残疾人奥委会在北京2023年冬季残奥会上获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残奥委员会在《联合市场发展计划协议》下获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8、满足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免征

公司推出的永续债可适用于公司推出的股利和所得税政策,即投资者所取得的永续债券的利息收入属于股息和红利,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处理。其中,发行人和投资者均为居民企业的,可以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分红等股权投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人支付的永续债券利息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9、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可免征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取得下列收入可免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得到的赔偿收益,向相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及其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得到的财产转让所得;

接受捐赠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收益;

选购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润总额;

国务院准许的其他资金使用所得到的收益。

【第8篇】稳岗补贴是否免税收入

导读:在经济危机爆发之后每隔地方的政府就设立了稳岗就业基金,对于一些表现良好的企业会给予一定的支持,那么假设你们企业收到了稳岗就业补贴,你知道如何做会计分录吗,不知道的朋友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做的相关分录,请看下文!

稳岗就业补贴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给的稳岗补贴收入是不是属于免税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1号《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据相关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是递延纳税,并非是真正的免税.

【第9篇】跨境免税服务收入备案

纳税人首次及继续发生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享受免税的,该如何备案?

纳税人首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享受免税的,该如何备案?在备案后再陆续发生相同跨境应税行为的,又该如何备案?

一、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规定的应税行为外,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的,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规定的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已向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二)该项应税行为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三、纳税人在按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四、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10篇】股息红利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无法判断股票持有期是否满12个月,股息红利所得能否享受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这里12个月的时段计算,实务中较有争议,有以下四种观点:

1.购入股票之日作为起始日,被投资企业作出股息红利分配的决议之日作为终止日,这个期间满12个月可享受免税,不满12个月不得享受免税;

2.购入股票之日作为起始日,转让股票之日作为终止日,这个期间满12个月可享受免税,不满12个月不得享受免税;

3.购入股票之日作为起始日,被投资企业作出股息红利分配决议日所在年度的12月31日作为终止日,这个期间满12个月可享受免税,不满12个月不得享受免税;

4.购入股票之日作为起始日,被投资企业作出股息红利分配决议日所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日(即次年5月31日)作为终止日,这个期间满12个月可享受免税,不满12个月不得享受免税。

问题:以上四种观点,哪种正确?

解析:

(1)政策口径

观点二正确。持有期间指买入至卖出的期间,凡持有期满12个月的,在持有期间宣告分配的股息,居民企业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凡持有期不满12个月的,在持有期间宣告分配的股息,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居民企业分期取得股票(包括购买、定增等方式)的,分期转让股票的,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持股时间。

(2)操作方法

纳税年度取得股息红利收入的,如果在汇缴期满(次年5月31日)前,持股满12个月的,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汇缴期满前持股未满12个月,暂不享受免税优惠,对股息所得不作纳税调减,待持股满12个月后,由纳税人专项申报,更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追补享受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多缴税款抵顶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所得额不足抵减的,办理退税。

举例说明:

甲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买卖a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a公司2023年2月1日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甲企业根据持股比例分得股息红利1000元。

分析:

截至2023年5月31日,持股满12个月的股数只有5000股。因此可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金额=1000×(5000÷25000)=200(元)。

2023年6月30日卖出15000股,其中5000股为2023年1月5日购入,持股期间取得的股息已享受免税优惠,另10000股为2023年12月5日购入,持股时间不满12个月,故持股期间取得的股息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2023年12月18日卖出10000股,为2023年12月5日购入,持股时间达12个月,可享受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金额=1000×(10000÷25000)=400(元)。应更正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调减股息所得400元。

作者:高金平;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来源:注册税务师、璟行财税开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1篇】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各位准备报考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大家准备的怎么样了?各位小伙伴是不是有过这样的烦恼,前边刚学过的东西,转眼就把它全部还给书本了呢?面对复杂的考试科目不知该如何学起,哪些是重点等等问题困扰着大家,没关系,接下来山西会计考试网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l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例题3:判断题】不征税收人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证税范围,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理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

b.违约金收入

c.股息收入

d.财政拨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不征税收入有: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12篇】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首先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一、不征税收入包括如下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入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3.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等(一句话根红苗正,和财政相关)。

二、免税收入包括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非盈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免税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今日的学习总结分享。

【第13篇】融资租赁收入免税

一、融资租赁含义:

税法所指的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1、租期满后,所有权转移

2、承租人有购买权且预计会行使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

4、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由于融资租赁出卖人与实际买受人(承租人)不是同一人,出卖人属于有偿转移货物所有权于他人,应当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向出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在售后回租的情况下,出卖人与实际买受人(承租人)属于同一人,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13号公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增值税。因此,出卖人(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开具发票,但承租人可以取得出租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税收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四、融资租赁业务其他方面的税收规定:

1、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其购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财税[2013]37号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根据印花税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均应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因此,在售后回租的情况下,房产税由承租人缴纳,出租人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不缴纳房产税。

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在其他单位从事融资从事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情况下,由于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免税,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不能免征契税。

6、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十条规定:

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14篇】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销售收入免税收入

一、在实务中经常存在的增值税免税业务

第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月营业收入不足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

第二,符合条件营业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检测企业在在前三年免征增值税;

第三,出口货物实行零税负,而将其国内采购部分的进项税额进行退税,其实质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增值税免税业务,但考虑到退税率的不同,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不全为0,非本文讨论的重点;

第四,软件行业实际超过3%的增值税税负率的即征即退政策,并非全免税,也非本讨论的重点。

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免征增值税如何影响企业所得税及净利润

第一,研究企业基本情况: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95万元,企业产品的毛利率为25%,企业发生其他费用为18万元

第二,如果企业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相关的税费及净利润计算

1、应交的增值税为 95*3%=2.85万元

2、应交的附加税为 2.85*10%=0.285万元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95*25%-0.285-18=5.465万元

4、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 5.465*25%*20%=0.27325

5、企业的净利润 5.19万元<5.465-0.27325,保留两位小数点>

第三、企业如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相关税收及净利润计算

1、企业应交的增值税95*3%=2.85万元,计入了其他收益

2、企业因没有增值税可以交纳,故无附加税费交纳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25%+2.85-18=8.6万元

4、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 8.6*25*20%=0.43万元

5、企业的净利润为8.17万元< 8.6-0.43>

第四,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不免税为 5,465万元,免税为8.6万元,差异为3.315万元,它等于增值税2.85万元,与附加税费的0.285万元之和.

第五,企业净利润的较,不免税为5.19万元,免税为8.17万元,差异为2.98万元,它刚好等于免交增税及附加税的95%,由于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5%,其实质为最终影响净利润的净额为免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与1减适用所得税之积.

三、营利性机构检测企业的免征增值税如何影响企业所得税及净利润

第一、研究企业基本情况

某营利性检测机构,取得了税务机关的检测项目的三年免税备案,已知该企业对外提供的某一类标本检测服务对外收费含税价每例,530元,企业生产标本的成本为在享受免税政策为含税价300元,其中生产材料113元,可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该企业为了检测标本,需一次性购置设备含税价2825万元,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企业本年已检测标本5万个,本年共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共650万元。为了研究的方便,假设企业无其他所得税调整事项。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五年,且不留净残值。第二、该企业为不进行免税

1、企业营业收入为 530/<1+6%>*50000=2500万元.

2、企业的标本单位销售成本为:

3、 300-113/<1+13>*13%-<2825-2825<1+13>/5/5万=274元

4、企业的销售成本为5万*0.0274=1370万元.

5、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万*530/<1+13>*6%=150万元

6、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825/<1+13>*13%+0.0113/<1+13>*13%*5万=325万+65万元=390万元,企业留的抵税额为240万元.

7、未来可少交240*10%的附加税费,也就是24万元,对企业利润的正影响为24万元

8、企业的不考虑销管财费用的利润总额为2500-1370+24=1154万元。

第三、企业享受免税政策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325万元,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65万合计390万均不能抵扣,企业无附加税费交纳。

2、企业的对外销售收入为免税的,则其收入为5万*0.053=2650万元

3、企业的产品的销售成本为 5万*0.03=1500万元

4,企业不考虑销管财的利润总额为 2650-1500=1150万元

第四,比较分析,在不考虑未来留抵增值税因少交增值税而少交附加税对利润的正向作用时,不免税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130万元,与享受免税的利润总额1150万少20万,如果考虑到留抵税额未来对损益的正向作用,则享受免税策反而利润总额少4万元

第五、比较分析,看来免税政策的享有并不意味着利润影响绝对是正向的。

四、研究结论

第一,从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说,享受免税政策绝对是利好,其新加的利润总额的就是企业少交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之和。

第二,而对一般纳税人的营性性医疗机构外,享受免税并不一定能有正向作用,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购置总额中可以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及后续检测项目成本中成材料成本的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多少,特别是如材料成本占检测成本的一半及以上时,不享受政策要好。

五、本研究对企业及财务人员的重要启示

第一,具体问题一定得具体分析,不是所有的免税项目都要享有,一定得预算,从而拿出可行方案。‘

第二,在预算时,一定得考虑到企业的长期利益,可以在5年以上的周期,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带来的利好应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考虑较为合适。

第三,不能否认,因享受免税政策,企业的营业收入多了,核算出简单了,那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标准提高了,对企业也是个利好,另外,由于营业收入的增加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也好转了,有时这个企业也很重要,企业在作决策时也得一并考虑。

第四,在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时,一定不得将第一年的数据作为预算及决策的依据,除固定资产的影响外,还有因企业开工不足的影响。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真实发生的实务事,始终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思维,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原则,以全新视角独立分享自已对具体事项、具体领域独有的观察及理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同仁带来另类的思考及启迪,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

【第15篇】免税收入怎样申报

作为财税人员,进行增值税核算税种时,或者企业汇算清缴时,计算年度应纳税得额,需要再收入总额减去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这里出现的免税和不征税收入有什么区别?财税处理一致吗?又该如何申报?

在后台留言中发现,仍然有不少财会人员对这两者分不清。今天,三哥给大家讲讲哪些是免税哪些是不征税及财税处理!

何为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对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税,但因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的销售额的,不征收增值税。对于此类增值税免征收入,属于优惠政策,但开票时,需要注明税率。注意:

1)小微企业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

2)疫情期间征收率减按1%,这个不影响小微的享受。

免税优惠政策

财税〔2009〕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免税会计处理

综合两个例子,三哥带你轻松掌握免税财税处理。如下:

【例1】某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有在境外施工的a项目,2023年9月自主收取工程款人民币为1000万元。

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应将100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进行价税分离,确认“销项税额”1000÷1.09×9%=82.57万元,然后将82.57万元作为免税额计入“减免税款”科目,同时确认损益。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82.57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7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2.57

贷:其他收益等 82.57

该项目为免税的,也就是国家对该公司收取的销售额免于计提销项税额,同时要求应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及对外开具的发票“税额”栏显示“***”,纳税申报时不单独体现销项税额,因此,税额无需单独体现,应直接价税合计金额确认收入。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82.57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082.57

注意:该公司这项项目属于免税业务,公司已收取或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借方应计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科目,贷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合同结算”等科目,因此,免税额是不需要反映。

【例2】财税三哥为小规模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缴纳。公司7月开票61500元,没有未开票收入。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6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9708.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91.26

8月开票10300元,该不含税收入为10300÷1.03=10000元,没有未开票收入。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9月开票为51500元,该不含税收入为51500÷1.03=50000,没有未开票收入。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10月申报增值税时,收入为7-9月累计销售额59708.74+10000+50000=119708.74,小规模按季度申报小于30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591.26

贷:营业外收入 3591.26

因此,三哥填报第三季度增值税的申报表,如下:

何又为不征税?

目前,不征税增值税项目主要的是“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包括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税额未开票补开等。

打开开票软件,发现税收编码列示里面,6开头的不征税类别又增加了616编码,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这些不征税收入虽不需硬记,给大家耍个形象。至此,不征税收入发票一共就有16类了。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2]27号

财税[2011]70号、财税[2008]1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2023年第9号

不征税会计处理

那么开具不征收的发票,我们该如何入账呢?三哥以代理进口免税货物的例子,给大家分析下。

【例3】财税三哥为代理进出口一般纳税人公司,2023年为一家科研机构代理进出口免税设备一台,该设备价值为100万元,代理手续费4万元。三哥的会计为科研机构开具100万元不征税的票,同时,增加一栏4万元的代理手续费,开票后收到104万元的货款,三哥的出纳收到款后直接给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代收款项/货款-科研机构 100

应收货款-科研机构 4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3.7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23

应付账款-代收货款-外商 100

2.收到科研机构款项

借:银行存款 104

贷:应收账款-代收款项/货款-科研机构 100

应收货款-科研机构 4

3.支付国外供应商款项

借:应付账款-代收款项/货款-外商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注意:应付账款在实际中都是双币挂账,这里不考虑汇差。

对于不征税收入,我们是不需要进行申报,即使你开了不征税的发票,也不需要申报的。

结合例3,财税三哥公司开具一张不征税100万元的发票,同时,开了一张4万元的普票,那么,在填写申报表时,指需要填写4万元的普票即可。如下:

有很多朋友有疑问,开了票不申报?增值税申报可以成功吗?

在此,三哥财税总发[2017]124号有规定:在设置比对规则的时候已经把不征税的销售额排除在外了。

简单来说就是,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所以,开了不征税发票不申报,是可以的。

以上是申报期,增值税免税和不征税的财税处理,用上的安排收藏下~

此外,你还想看什么财税相关的内容,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三哥会拿起小本本记录下你想学习的知识点。随时出现你想涨知识的内容~

本文转载于会计头条,本文为财税刘三哥原创文章,作者:刘三哥

【第16篇】计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免税收入发票税率0(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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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免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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