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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16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热度:65

【导语】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16篇)

【第1篇】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

新的一年,国地税合并,电子票据全国推行,在这些背景之下,我们的发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和我们的会计工作息息相关,所有人都必须知道!

1

财政部最新政策: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

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 》

这个通知决定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式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具体式样见附件1和附件2)。原则上各地区可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地区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二、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适用于各类财政票据。三、为确保财政票据编码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财政电子票据编码和财政机打票据编码应按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财政电子票据式样↓↓↓

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2

税务局紧急通知:

国地税合并,发票大改!1月1日起执行!

这些发票将不能用了

一、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非常明确,国地税合并后将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时间也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一句话,也就是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

为什么这里小编不说地方税务局呢?

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这个政策依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通知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发布本公告。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有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需要进行相应升级。

(三)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式?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何时完成?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发票监制章如何使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六)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张图片要收藏,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3

旧的定额发票不能用了?

新规执行后,定额发票也不能继续使用了吗?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更改为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上海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版发票监制章如图所示:

因此,定额发票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必须是合规的定额发票!如下图所示的定额发票自19年1月1日就不可以再使用了哦!

如果您手上有这种定额发票还未使用,建议请尽快将这些发票整理出来交到税局,并换成新版定额发票。

如果您收到这种定额发票,请跟您企业的员工说明,以后不要拿着这种发票来报销了!

使用定额发票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定额发票如何查询真伪?(湖南举例)

登录当地税务局发票辨伪系统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2、定额发票如何验旧?

登录财税专家客户端,点击“办税中心”,选择“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验(交)旧”功能,即可进入发票验旧的办理。

3、丢失定额发票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报告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其次,需要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因此,提醒大家务必保管好手里的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旧版发票交给税局!

4

哪些发票章需要换?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

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通行费发票、出租车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飞机行程单。

5

会计必须知道的发票使用规定!

1、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纳税人用税控设备开出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后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因此,只要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都可以继续使用。

2、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发票换票证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机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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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不当回事!

发票用的不对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

可能各位不知道事情的关键所在,那么小编就给各位介绍个案例:

2023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23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发票专用章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是确定发票法律效力重要形式特征。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23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的规定,以上69张发票均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国税发[2008]40号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规定,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限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件告知:

1、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2、本通知要求其他事项的,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是2023年的案例,但是结合现在税前扣除和税款抵扣的政策可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于作废!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告诫各位,发票启用新版监制章之后,一定要注意了!

【第2篇】非定额发票是什么

一、有效税控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底实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电子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3年1月1日启用税控新版)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023年4月1日起税控)

二、有效非税控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出租车卷式发票)

7、通用定额发票

8、通用手工发票

9、客运发票(出租车、火车客票,航空客票电子行程单)

10、门票

三、失效发票

1、原地税发票,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部分冠名发票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个别省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原国税发票,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停开。

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7月1日起停开。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版)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非税控)使用至2023年3月31日

来源:财税蜂语 作者:工蜂老五

【第3篇】定额发票查询平台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4篇】2023国税定额发票规定

最新!纳税人发票的使用

1. 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増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 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増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启用前,纳税人可通过新系统使用国税机关发放的现有卷式发票。

4.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 使用。

5. 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 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増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 自2023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 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 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増值税普通发票^

7. 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増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8. 自2023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 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特殊 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23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 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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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定额发票发票代码的含义

发票,相信小伙伴们对它都不陌生。你对发票了解多少?发票有哪些种类?开发票需要注意什么?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具体如何操作?别着急,《发票的那些事》系列短视频将带您搞懂关于发票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推出系列短视频的第一集《发票的那些事之发票基本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的种类

按开具方式分为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

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主要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

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

六联版中第六联为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包括

通用(机打、手工、定额)发票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

客运发票、火车票、飞机行程单等

发票的联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

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

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

并确定其用途

发票上的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包括

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值得注意的是,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最后要提醒大家

发票无小事,违法必追究哦

(国家税务局)

【第6篇】定额发票没有盖章

都说会计人总是加班各种忙,殊不知,会计人有些忙真的是不熟悉法规,自找的!

就拿盖章这件事来说吧。

发票要盖章是会计人的常识,但若有人告诉你,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甚至盖了章,对方有权不收!

你拿在手上的章还敢那么胡乱盖上去吗?

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哪些发票不用盖章。

增值税专票、普票的记账联

我们都知道,专票有三联,分别是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这三联的用途并不一样:发票联是给购买方记账用的;抵扣联顾名思义是购买方用来抵扣用的;记账联,则是销售方自己用来记账用的。

对于普票,虽然只有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两联的用途和专票却很相近,前者作为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后者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为什么作为销售方自己记账用的联次不需要盖章呢?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此就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可以简单理解,发票给购买方与报送税务机关的联次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己记账用的章看公司的要求,可盖可不盖。

盖了发票专用章

又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是要盖发票专用章的,相信很多会计人都知道。

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的会计人一不小心把公章/财务专用章盖了上去,再补盖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吗?又或者是,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现出错了,章上应有的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这里包含着两种情况:1、盖了两种章。2、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

对于前者,可以坚决的说no!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换言之,只能盖一个发票专用章。而规定上提到的“一次性如实开具”,其实就对第二种情况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只能盖一次,错了就要重开。

这里为什么用“原则性”呢?因为在部分税务机关的答疑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就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复。但这可能只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对此口径松紧不一。所以在盖章的时候,要聚精会神,一击即中。一旦出错,该作废的作废,该冲红的冲红,补盖是下下策哦~要知道补盖了,发票就不是规范的发票,对方是可以不收的。

增值税电子普票

电子发票本身就自带发票专用章,可是是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再手动盖上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4号上,关于电子发票的官方答疑是这样说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不管这张发票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若是在已经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上再盖发票专用章,就变成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反而使发票失效,可千万要注意哦~

说完不用盖章的发票,这段时间,还收到不少小伙伴关于盖章的疑惑,选取一部分为大家解答一下。

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

01

问:定额发票上可以盖两个发票专用章的,是吗?

答:不对,就算不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盖两个章是不可以的。

02

问: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上有盖了税务机关的章,也盖了我们公司的章,没事吧?

答: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另外加盖发票章?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专票,专票是需要收款方盖章的。第二种,普票,普票是税务机关盖章的,收款方是不需要盖章的。

那接下来就是盖了两个章的问题,如同上述所说,是不可以的。

03

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抵扣联为什么不能盖章?

答:理由很简单。国税函[2006]479号《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所以是不能盖章的。

04

问:目前公司的发票章是15位,但纳税人识别号是18位(开票公司名称是正确的),这种章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用了。推测是因为贵公司之前税号已经变更,发票章却没有进行变更,已经失效了。

05

问: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答:推测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关于盖章相关的见解就讲到这里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对你有所帮助,在下方点个好看,或者分享给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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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国税定额发票使用规定

导读:定额发票就是有固定数额的发票,本文围绕着国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是怎样的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已作出了相关规定,定额发票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税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国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定额发票供应”的规定:“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定额发票开具。

定额发票几年过期?

1、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2、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3、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手写填上日期,定额发票是没有跨期问题的。也就是能够一直使用。

4、某个版本的定额发票即将停止使用的时候,税务局会发相关通知的。

定额发票查询是否过期:

1、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2、拨打12366税务热线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3、通过工商局官网查询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咨询发票是否过期。

定额发票就是固有定数额的发票,是税务局专门印制的,不需要填开的,本文就国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是怎样的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

【第8篇】定额发票用不完怎么办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领购的定额发票,在电子税务局网上核销时应特别注意填写的开票起止日期是否与纳税申报日期一致。

企业一般在领购定额发票的月份或者季度先进行纳税申报,但实际定额发票并未使用完,存在跨季度或者年度情况,那么在电子税务局核销发票时填写的开票起始日期必须是当时已申报的月份,否则系统比对时会出现异常。若出现比对异常时,应及时到税务窗口做发票核销退回处理,然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重新更正核销,核销填写与申报日期一致的开票起止日期即可。

a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申领的定额停车费发票在2023年1月全部使用完,并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核销工作。会计在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系统显示异常,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原因时,发现是定额发票核销时填写的开票起止日期有误,此领购定额发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份,且已在2023年第二季度即7月份时已申报,而核销发票时填写的开票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导致核销日期和申报日期不一致,系统出现比对异常。具体详见下图所示:

建议:纳税人领购定额发票做到核销和申报一致,避免比对异常,尽量在定额发票使用完后再上电子税务局核销,并在进行当期纳税申报最佳。

【第9篇】如何领取定额发票

导读:定额发票丢失要怎么处理?定额发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是有固定金额的,一般在领用时必须在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丢失了,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去说明情况,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定额发票丢失要怎么处理?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含丢失发票存根联),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

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发票丢失需要进行登报吗?

由于空白发票还不涉及到受票方的利益,目前来说还好处理。我国发票管理办法中针对丢失空白发票有这样的规定:发生发票丢失空白发票的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另外,需要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同样的,开票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了报告税务机关外,也要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如果是购买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去原单位开证明,凭借丢失的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经由开票单位批准,可以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像差旅费中的火车、飞机、轮船等凭证,由于无法开具证明,则只需要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当成原始凭证入账。

总体来说,如果纳税人把取得的发票丢失了,一定要登报、向税务机关报备遗失情况。没有报备的话,相应的成本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扣除的。

【第10篇】如何查询定额发票真伪查询

前几天有人问小编,她收到一张很奇怪的发票,自己从来没见过,想查查真假,结果她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也没查到相关信息,一下就慌了,觉得自己肯定收到假发票了。

我看她很焦虑的样子,就让她把发票发过来我看看,结果我一看直接晕菜,她给我发了一张通用机打发票。

这种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这当然查不到啊。

01

发票查询要进对门,门都找错了,就算是真发票也找不到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废止)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发票都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入了全国性的电子发票数据库的。

税务总局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你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通查全国各地开具的上述类别的发票。

02

除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其他发票我们这里都可以统称为普通发票。

这些发票只有在各省市自己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了。这些发票并未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库,所以只能在发票发行的地方网站进行查询,不能全国通查。

你比如四川省,目前四川省有效的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开具的发票种类有下面这些。

通用机打平推式样式,具体规格大小还有差异。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

其实四川省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类别很清晰,就是这三大类,至于其他的比如门票、出租车发票、通行费发票、客运发票、冠名发票的载体类别都是这三类发票。

比如旅客运输发票就是通用机打版面,无非就是规格大小不同而已。

又比如通行费发票,也是通用机打发票载体,无非就是规格大小不同。

还有出租车发票,是通用机打发票卷式的

客运定额发票也就是通用定额发票的样式。各种冠名发票,也是就是在通用机打、定额的样式上加上企业的冠名。

所以四川省的发票种类非常清晰明了。

03

上述这些发票都需要在四川省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第一步、输入网址,打开四川省网上税务局

第二步、电子税务局右下角公众服务进入,点击发票查询

第三步、输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下面这张通行费发票,其实你看他抬头就是通用机打发票,我们查询一下它的信息。

再看看这张冠名通用定额发票

再看一张门票,企业也是通用定额发票的一种。

最后看一张旅客运输发票

所以,这些发票你都需要去当地税务局网站查询。你在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肯定是查不到的。

当然,你还会发现,这一类的发票,我们在平台查询,最多就能查到发票的种类,发票的流向,领用时间等,至于发票开具了什么内容我们是查询不到的。

而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可就不一样的了。所有的发票票面信息都能查询到。

其实这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强大所在。

发票信息肯定只有先采集上传到数据库,你才能查询,采集多少你就能查询多少,所以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都是全要素采集的,而非信息开具的并未采集太多信息,所以你只能查询到流向等信息。

新系统建立了及时、完整、准确的发票电子底账库,即开具发票信息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包括汉字和数字内容都会实时加密上传,生成电子底账库。

电子底账库将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开票数据还会实时跨省异地推送,实现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票票比对,票表比对,可有效解决不法分子虚开发票,篡改发票汉字信息等问题,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为什么未来发票改革的方向都是要把系统外开具的逐步纳入系统内,其实其意义就在于此。

【第11篇】国家税务定额发票查询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清水涂抹会显现隐形图案

来源:上海税务

【第12篇】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

在企业经营中,很多员工都避免不了外出工作,遇到重要或者紧急的事情就会打车,在报销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的,出租车发票不像是火车汽车票一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一起看一下出租车发票报销有什么新的政策,出租车机打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吧!

出租车发票报销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1、是否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注:如果近期收到旧监制章的发票,小伙伴可以联系出租车公司,看能不能换。

2、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地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出租车发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

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下面这些发票接受时千万注意!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注意不是纸质票哦!)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3、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4、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5、通用定额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凡是有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需要换。

6、客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7、通行费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原文链接: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2316207.html

发票新规实施了以后,我们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就要多加留意了,不要再拿着不能报销的发票了。这可是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大意。以上就是出租车发票报销的政策和要求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点击在线咨询,会有专业人员一对一的为您解答疑问!

【第13篇】定额发票上发票号码

发票管理专题1.1——发票无小事,一起来看看

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我们日常所见到的发票有:卷筒发票(出租车机打票)、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常对单位开出)、客运发票、过路(桥)票、

这些大家都不陌生。也和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小小发票,是经济活动内容的真实反映。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它可以维护我们的权力,保障我们的权益。可是,你对它又了解多少呢?带着这个问号,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按开具方式分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

顺便科普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开始开发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内的所有增值税发票纳入管理范围,同时实现购销单位、货 物品名等发票全要素信息自动实时采集、监控,形成所有发票的电子底账库,依托电子底账自动比对每一张申报抵扣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一览无余。

目前,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主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哦。通用(机打、手工、定额)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火车票、飞机行程单等还没有纳入新系统。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基本联次分为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六联版中第六联为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使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税率、税额以及备注栏里面需要填写的内容等等。

了解了这么多,以后你就会识别手里取得的发票是不是合规的啦。

今天是个入门知识,接下来,有关小小发票里的那些大事,会连续分享输出。

文字排版正在学习中。

【第14篇】国税定额手撕发票税率

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一直就是“性命攸关”的事!发票是企业税前扣除的凭证,也是国家控制税收的主要方式。下面虎虎就和大家说说手撕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知识。

定额发票是什么?

定额发票就是我们常说的手撕发票。手撕发票主要就是在一些小商店使用。

比方说一些个体户,本身的业务不是很多,也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也是不现实的问题。毕竟。一个专门会计人员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当然,现在很多企业一般是不认可定额发票的。如果个体户想要发展,需要更加专业才可以呀!

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有哪些?

1、开具方式不同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通过税控系统开具,而手撕发票不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企业有税盘,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才可以。如果不是这样开具的发票,可能就是假发票。

但是手撕发票就不同了。其实手撕发票就是定额发票,是税务局已经提前印好的。企业拿到以后,直接使用即可。

2、填写信息不同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税号,而手撕发票一般情况下不用填。

按照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企业名称和税号,才可以税前扣除。

有的企业对此控制得比较严格,也可能需要把所有信息都填写完整。这样的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就基本一致了。

但是,手撕发票就不需要这样了。一般而言手撕的定额发票,上面没有消费者的相关消息。发票上面有的只是,票面金额以及其他信息。

3、管理严格程度不同

在管理上,相对于手撕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得更加严格。

对于手撕发票来说,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小,管理严格程度上根本没有办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比!

毕竟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管使用场景还是涉及金额上面,都是手撕发票不能比的。

手撕发票真的不需要填写名称和税号吗?

对于手撕定额发票来说,一般是不需要填写税号和名称的。

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什么事都有。虎虎还真见过需要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的手撕定额发票的。比如说,河南商丘的手撕定额发票,就有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的位置。

当然,手撕发票由于已经提前打印好了,即使需要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也只能手写了。

手撕发票的未来在哪里?

现在随着发票电子化的逐步推进,手撕发票被淘汰出局,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现在来看,定额发票基本都是个体户在使用。并且还是规模较小的个体户。现在企业一般都是要求有机打发票的,在使用手撕定额发票上面,还是比较谨慎的。

毕竟,手撕发票还是容易被查的。同时企业在核查发票时,也不容易操作。

当然,现在让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上税控设备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不过,大的趋势发票还是会逐渐电子化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手撕发票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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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增值发票和定额发票

在金税三期大数据的加持下,发票政策一变再变,企业对于发票的处理需要更完善才能应对税务风险。在税局出台发票新规后,大部分财务人员对于新发票种类和填制要求都是一脸懵逼的。那么,现在到底还剩下哪些发票?这些发票都长什么样?这些发票填制上有什么要求呢?相信这些问题就算是老会计也不能完全答上来。

今天,财大大就给大家好好梳理一番。整体来说,现在的发票可以分成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发票/过路/桥费发票这三大类,我们主要来看看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印有企业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几种发票都可以归结到增值税发票范畴。

1、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图所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啦,并且从今年7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又可以分成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和电子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

电子发票

3、从今年7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印有企业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它的的效力等同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下图所示:

印有企业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一般由税控机开具,包括平推式和卷式,效力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比较适合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去年全面营改增之后,发票的管理趋于严格,不合规的票据将产生税务风险,给企业造成负担。纳税人要引起重视哦~

【第16篇】定额发票真伪密码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老板拿来一张停车场停车的定额发票。发票上有两个发票专用章,奇怪的是这两个章还是不同单位的。请问这们的发票我们能用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在我之前的分享中说过,发票中出现两个章时,不能光以专用章多了一个而否定此发票的规范性。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验证该发票的真伪,关于定额发票的查验方法大家可以去查找我之前的分享。再核对查验后的领票单位是否与发票上的印章单位一致,如果一致,再看这领票单位是否为该项业务的服务提供方。

《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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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定额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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