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有企业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有企业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国有企业审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审查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的损益状况、资产质量、负债情况,揭露和查处弄虚作假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2、审查国有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和绩效状况。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促进国有企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揭示影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维护国有企业和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
3、审查国有企业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的情况,深入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与国家方针政策之间的内在关联,促进国家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可分为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结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若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即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若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阶段,破产宣告。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并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
3、第三阶段,破产清算。
清算组接收和管理破产企业,清理、变现、分配破产企业财产,审核破产债权。
4、第四阶段,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或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最后,撤销清算组。
一、由政府直接对国有企业的债务进行核销,一次性解决问题;
二、进行债务与股权的转换;
三、由财政筹集资金向企业注资,核销不良债务;
四、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解决途径,采用短期治理与长期致力相结合的方法。
【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国有企业融资的特点有:
1、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
2、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
3、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县及以下地域资金匮乏;
4、国有企业融资的特点所有制差别正在缩小,但依然存在。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有的,狭义上的企业编制即“全民所有制”职工。
1、全民所有制职工,本人是在属地的人社部挂了号的,你不需要和单位签合同,因为你是属于国家的职工,而非该企业的职工,这意味着,你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是走国家调动的渠道,而不需要辞职在入职,你的一切工龄、待遇可以连续计算,当然,前提是国家调了你。
2、如果是干部身份,那么还可以和公务员进行互相调动的,比如山西入京的某部长,就是从国企领导任上代省长的。如今的工信部长,也是以东风公司领导的身份转任武汉市委书记。再比如铁总,从铁道部转制,铁总的领导除了从行政编转成企业编,其他的一切与铁道部时期并无区别。
3、当然,现在国家在大力推广公司化,新设的企业全民企业很少了,铁总是因为债务问题无法转制。
4、目前,除了地方上的僵尸企业外,各上市的央企,基本上是这样一个架构:总部为所谓的全民企业,然后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下面的公司,都是市场化的架构。
1、邮储银行是国有企业。
2、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就是我们常见的银行,这些银行无论是带有国有背景的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现在都已经是企业性质,人员自然也是企业编制,所以不是事业单位。
1、村办企业暂不属于国有资产。
2、村办企业是指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公社、大队或生产队等组织机构,原大队和生产队兴办的企业改归村管理,变为村办企业,生产资料和生产的产品归村劳动者集体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
国有企业可以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
2、经过企业领导会议讨论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
3、征求企业工会意见;
4、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应当允许本人申辩并签署意见;
5、通知本人办理交接工作等事项;
6、结算职工当月工资;
7、给被除名职工出具《除名证明》,便于本人再就业;
8、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
9、转移职工本人档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现已废止,今后企业对此种情形的职工,应当适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的职工,除享有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义务外,还享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如下:
1、劳动法所赋承的: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2、企业国有资产法所赋承的: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法律还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因国有企业具备了以下条件,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首先必须是独立的,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独立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1、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
2、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百分之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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