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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7

【导语】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16篇)

【第1篇】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有权利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由管理人对其债权进行确认,进而参与到破产分配。申报债权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债权人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被委托人是员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委托律师申报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2篇】企业申请破产条件有几种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可以协商破产。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第3篇】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篇】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能申请破产吗?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也是公司其中的债务,并且拖欠工资是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

无法继续经营,企业无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则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如果企业都具备企业破产的条件,要使其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5篇】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6篇】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第7篇】企业破产没有法人签字犯法吗

1、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人格。

2、两人的妻子要经公司管理,需要公司的聘用。像其他人进入公司程序一样,不涉及权利的问题。

3、足额出资股东、两人妻子,均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自己的债务,资不抵债则破产。

4、公司独立人格,以自己资产承担自己债务,是公司制度的基本理念。

【第8篇】有没有企业破产保险

企业破产保险是没有的。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9篇】企业可以破产吗?

企业可以破产。

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10篇】破产企业的员工怎么办呢?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 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 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

3. 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11篇】破产企业欠发员工工资怎么补发

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12篇】拍卖后破产企业是否一定过户

拍卖后破产企业一定过户。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房屋的拍卖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拍卖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引用法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3篇】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

企业年金是一种强制储蓄的养老金,通常情况下在退休之前是不能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成为我国比较普遍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然而基于经济不景气的形式,很多小企业难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那么企业破产后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企业年金的处理办法。通过本文应该都对企业年金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不过这笔钱还是要等到退休才能取出来使用。

【第14篇】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公司因破产原因,导致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15篇】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16篇】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

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和补偿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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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破产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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